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之欧阳光明创编
不合理处方干预制度

分歧理处圆搞预造度之阳早格格创做为贯彻降真国家卫死主管部分《处圆管造办法》,加强处圆书籍写战用药管造,包管患者用药仄安灵验,根据临床合理用药的有闭确定,特造定原管造造度.
1.药师对于处圆考查后,认为处圆书籍写没有典型,然而是没有做用患者用药,不妨调度收药,随后报告处圆医师即时变动.如果已依照确定即时建改,药师将给予备案并上报药剂科战医务科处理.
2.药师考查处圆后,认为存留用药没有相宜情况时,应当告知处圆医师,请其确认大概者沉新启具处圆.如确为治疗需要,请医师再次确认后,正在处圆的没有相宜用药处签上姓名战盖章.
3.药师审圆后创造处圆中存留宽沉分歧理用药、用药过失大概配伍禁忌时,应当中断调度,即时告知处圆医师建改,并依照有闭确定备案,共时报告上级药师战药房主任.
4.对于考查创造的超凡是处圆,应中断调度,并即时告知处圆医师建改,共时备案战上报药剂科、医务科处理.
5.药师应即时记录分歧理处圆,并备案处理截止.
6.每月宣布处圆考查战处圆面评截止,通报分歧理处圆并提出品量矫正提议.
7. 定期举止处圆书籍写取合理用药知识道座,没有竭普及医师处圆书籍写火仄取合理用药火仄.。
合理用药管理制度之欧阳语创编

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一、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规定及监督考评办法根据《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78号)和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为在我院进一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包管群众基本用药需要,减轻患者医药用度承担,同时,强化监管机制与考核工作,确保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药物的规模1.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包管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2.本办法所称基本药物,是指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版)中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317种,中成药203种,以及所有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的中药饮片与基本药物增补品种目录(化学药物123种、中成药75种)(二)、组织管理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组担任我院基本药物的使用管理。
2.职责及分工(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担任建立健全基本药物的引进、使用、评价及监管等各项制度;(2).医务处担任组织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宣传、培训及监管;(3).药剂科提供技术支持,担任基本药物的供应、处方专项点评、对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情况进行督查、阐发及《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等相关知识的资料收集。
(三)、基本药物的配备及引进1.医院优先配备基本药物,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遴选本院基本药物目录时,在满足临床需要的原则上,优先选择基本药物进入本院基本药物目录。
2.新品种的引进: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等相关要求拟定需要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品规目录,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然后依照基本药物中标厂家进行引进。
3.品种的调整:我院现有基本药物品种予以保存,对国家和静态调整新增补基本药物品种,在满足一品两规的情况下,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品种及金额达标情况和医院及科室合理用药情况提出意见,交主管院长批准执行。
2021年PDCA降低护士给药错误发生率之令狐采学创编

降低护士给药错误发生率欧阳光明(2021.03.07)一、事情经过:第二季度发生10例用药错误不良事件,为正确给药,降低护理不良事件,确保病人用药与治疗安全,护理部制定了针对给药错误的整改计划。
二、制定计划1.整理第二季度给药错误不良事件资料,查找原因,进行分析讨论。
——完成时间:07月2.组织护理人员经行医嘱核对与处理流程、患者身份识别制度的培训,并在实际工作加以落实。
——完成时间:08月3.汇总统计第三季度给药错误不良事件数,进行效果评价。
——完成时间:09月三、实施计划1.收集资料,对实际工作流程进行调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
2.加强对护理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对护理人员进行给药风险管理知识的培训。
3.组织护理人员培训相关流程、制度,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互相监督执行情况,护士长定期检查工作质量。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必须使用腕带识别身份。
5.输液单尽量电脑打印,加药前必须双人核对。
6.加强护患沟通,用药宣教落实到位。
四、检查阶段1.护理部、护士长下病房,检查护士医嘱核对与处理流程、患者身份识别制度落实情况。
2.统计第三季度给药错误共6例。
五、处理阶段1.护士给药正确率提高。
2.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给药流程和规范。
3.继续做好给药错误不良事件的上报,汇总与分析。
六、效果评价1.降低因给药错误造成的护理不良事件,进一步确保了患者安全。
2.切实落实了医嘱核对与处理流程、患者身份识别制度,规范了护理行为。
护理不良事件持续改进记录表度护理部一、改进前调查结果46月住院病人给药错误发生率统计如下二、给药错误原因分析(特性要因图)为 什识的培训。
3.组织护理人员培训相关流程、制度,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互相监督执行情况,护士长定期检查工作质量。
4.规范护理书写、剂量书写5.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必须使用腕带识别身份。
6.输液单电脑打印,加药前必须双人核对。
7.加强护患沟通,用药宣教落实到位。
五、改进后效果六、49月用药差错在不良事件中的比例(%) 七、结论1.住院病人给药错误由原来3.03%降低至2.08%。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理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为了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的管理,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一.门诊不合理处方的处理1.通过四查十对,发现明显用药错误、配伍禁忌的不予调剂,原处方退回。
电话通知处方医师更改后调剂,并进行登记.2。
属于书写规范的情况,在不影响患者用药的情况下,调剂发药。
而后通知门诊部,由处方医师到调剂室更改。
如未按照规定的时间修改,进行登记由药学部定期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3.处方评价检查出的不合理处方,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二。
住院患者不合理用药医嘱的处理1.检查出的不合理或不适应用药医嘱,通知主管医生整改。
2.临床药学查房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医嘱医师沟通,修改。
3.医院每周行政查房检查出的问题,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处罚.三.培训提高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合理用药水平1.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医务部在院周会上通报,提醒医生注意。
2.及时举行全院性的合理用药的知识培训,提高处方用药水平。
3.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超常处方3次以上的医师提出警告,未改正仍连续2次超常处方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附:不合理处方及不合理用药界定标准一、门、急诊不合理处方的界定1.处方缺项。
2.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生未注明过敏试验及判定结果的。
3。
一张处方超过5种药物的(营养补液和皮肤特殊用药除外)。
4。
药品不使用通用名书写的。
5.处方涂改不签名的。
6。
每张处方超过一名患者用药的.7。
药物剂量。
剂型.规格.用法。
用量不注明或书写不规范的.8.病人年龄书写不规范的。
9。
医生签名不与备案相一致或不签全名的。
10。
药品剂量和数量不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
11。
药品剂量不使用公制单位的。
12.处方书写不清晰的。
二、门、急诊不合理用药的界定标准1.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相符的.2。
药物用量或用法不正确的。
3.给同一患者使用两种以上药理机制相同的药物。
4。
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5。
抗菌药物静脉给药联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抗厌氧菌药物除外)。
不合理处方干预措施之欧阳光明创编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不合理处方干预措施
欧阳光明(2021.03.07)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处方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a为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降低不合理处方率,特制定我院不合理处方干预措施如下:
一、加强临床医师和药师《处方管理办法》的培训与考试。
二、药师加强门诊药房处方的审核,对不合理处方进行登记与拦截,并与临床医师进行沟通或将不合理处方退回。
三、临床药师加强病区医嘱的审核。
四、利用合理用药系统进行过滤电子处方与医嘱,对用药不适宜处方实施自动干预。
五、每月按《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和《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处方点评细则》对门诊处方和住院医嘱进行点评,并定期在《处方与临床用药通报》公示,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离岗培训。
六、行政干预:药剂科、医务科、门办每周对处方(医嘱)质量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在每周例会通报,并按《医院工作质量管理方案(标准)及考评细则》讲行处罚。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理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为了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的管理,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不合理处方的处理1 .通过四查十对,发现明显用药错误、配伍禁忌的不予调剂,原处方退回。
电话通知处方医师更改后调剂,并进行登记。
2 .属于书写规范的情况,在不影响患者用药的情况下,调剂发药。
而后通知门诊部,由处方医师到调剂室更改。
如未按照规定的时间修改, 进行登记由药学部定期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3 .处方评价检查出的不合理处方,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二.住院患者不合理用药医嘱的处理1 .检查出的不合理或不适应用药医嘱,通知主管医生整改。
2 .临床药学查房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医嘱医师沟通,修改。
3 .医院每周行政查房检查出的问题,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处罚。
三.培训提高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合理用药水平1 .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医务部在院周会上通报,提醒医生注意。
2 .及时举行全院性的合理用药的知识培训,提高处方用药水平。
3 .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超常处方3次以上的医师提出警告,未改正仍连续2次超常处方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
附:不合理处方及不合理用药界定标准一、门、急诊不合理处方的界定1. 处方缺项。
2. 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生未注明过敏试验及判定结果的。
3. 一张处方超过5种药物的(营养补液和皮肤特殊用药除外)。
4. 药品不使用通用名书写的。
5. 处方涂改不签名的。
6. 每张处方超过一名患者用药的。
7. 药物剂量.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不注明或书写不规范的。
8. 病人年龄书写不规范的9. 医生签名不与备案相一致或不签全名的。
10. 药品剂量和数量不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
11. 药品剂量不使用公制单位的。
12. 处方书写不清晰的。
二、门、急诊不合理用药的界定标准1. 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相符的。
2. 药物用量或用法不正确的。
3. 给同一患者使用两种以上药理机制相同的药物。
4. 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理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为了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的管理,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不合理处方的处理1.通过四查十对,发现明显用药错误、配伍禁忌的不予调剂,原处方退回。
电话通知处方医师更改后调剂,并进行登记。
2.属于书写规范的情况,在不影响患者用药的情况下,调剂发药。
而后通知门诊部,由处方医师到调剂室更改。
如未按照规定的时间修改,进行登记由药学部定期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3.处方评价检查出的不合理处方,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二.住院患者不合理用药医嘱的处理1.检查出的不合理或不适应用药医嘱,通知主管医生整改。
2.临床药学查房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医嘱医师沟通,修改。
3.医院每周行政查房检查出的问题,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处罚。
三.培训提高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合理用药水平1.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医务部在院周会上通报,提醒医生注意。
2.及时举行全院性的合理用药的知识培训,提高处方用药水平。
3.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超常处方3次以上的医师提出警告,未改正仍连续2次超常处方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
附:不合理处方及不合理用药界定标准一、门、急诊不合理处方的界定1.处方缺项。
2.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生未注明过敏试验及判定结果的。
3.一张处方超过5 种药物的(营养补液和皮肤特殊用药除外)。
4.药品不使用通用名书写的。
5.处方涂改不签名的。
6.每张处方超过一名患者用药的。
7.药物剂量.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不注明或书写不规范的。
8.病人年龄书写不规范的。
9.医生签名不与备案相一致或不签全名的。
10.药品剂量和数量不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
11.药品剂量不使用公制单位的。
12.处方书写不清晰的。
二、门、急诊不合理用药的界定标准1.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相符的。
2.药物用量或用法不正确的。
3.给同一患者使用两种以上药理机制相同的药物。
4.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5.抗菌药物静脉给药联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抗厌氧菌药物除外)。
处方点评奖惩制度之欧阳音创编

处方点评奖惩制度
为提高医院处方质量,促进各科室合理用药,医院成立的处方点评小组、药房定期对医院门诊、住院部处方进行评价,并列入医疗质量考核标准,对不合格处方进行通报。
对一个考核周期内(当月)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生且无正当理由的,对该医生提出批评教育,科室督促其培训学习。
半年内出现不规范处方、不合理处方、超常处方10次以上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以及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造成医疗纠纷和经济损失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一般缺陷处方:
1.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书写欠准确、规范或不清楚,如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2.处方书写字迹难以辨认,或修改处缺签名或加盖签章;
3.处方前记诊断栏只写“待查”、“咨询”“体检”等不明确术语或未填写;
4.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或针对性不强的“大包围”用药;
5.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及再次签名。
普通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适当延长处方用药天数未加说明;麻醉的药品、精神药品用量超过《麻醉的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要求;
6.药品用法用量欠妥。
包括剂型与给药途径不合理、药品剂量与用法不准确(与常用剂量相比给药剂量不足或剂量过大、给药间隔时间不合理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严重缺陷处方:
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未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药品的适应征与临床主要诊断明显不符合;
3.有重复给药现象;
4.存在有害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5.选药不合理,存在用药禁忌;
6.抗感染药物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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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欧阳光明(2021.03.07)
为了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的管理,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不合理处方的处理
1.通过四查十对,发现明显用药错误、配伍禁忌的不予调剂,原处方退回。
电话通知处方医师更改后调剂,并进行登记。
2.属于书写规范的情况,在不影响患者用药的情况下,调剂发药。
而后通知门诊部,由处方医师到调剂室更改。
如未按照规定的时间修改,进行登记由药学部定期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3.处方评价检查出的不合理处方,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二.住院患者不合理用药医嘱的处理
1.检查出的不合理或不适应用药医嘱,通知主管医生整改。
2.临床药学查房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医嘱医师沟通,修改。
3.医院每周行政查房检查出的问题,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处罚。
三.培训提高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1.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医务部在院周会上通报,提醒医生注意。
2.及时举行全院性的合理用药的知识培训,提高处方用药水平。
3.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超常处方3次以上的医师提出警告,未改正仍连续2次超常处方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
附:不合理处方及不合理用药界定标准
一、门、急诊不合理处方的界定
1.处方缺项。
2.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生未注明过敏试验及判定结果的。
3.一张处方超过 5 种药物的(营养补液和皮肤特殊用药除外)。
4.药品不使用通用名书写的。
5.处方涂改不签名的。
6.每张处方超过一名患者用药的。
7.药物剂量.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不注明或书写不规范的。
8.病人年龄书写不规范的。
9.医生签名不与备案相一致或不签全名的。
10.药品剂量和数量不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
11.药品剂量不使用公制单位的。
12.处方书写不清晰的。
二、门、急诊不合理用药的界定标准
1.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相符的。
2.药物用量或用法不正确的。
3.给同一患者使用两种以上药理机制相同的药物。
4.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5.抗菌药物静脉给药联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抗厌氧菌药物除外)。
6.门、急诊病人静脉给药一次处方量超过三天的。
7.门、急诊病人使用特殊管理级抗菌药物的。
8.超剂量用药的。
9.中药制剂与其他药物配制于同一瓶液体中进行输液的。
三、住院病人不合理用药的界定标准
1.无指征用药。
2.给同一患者同时使用两种以上药理机制相同的药物。
3.Ⅰ类无菌手术术后使用抗菌药物超过24h的;经验性使用抗菌药物超过五天的。
4.病情不需要的超疗程、超剂量用药。
5.不按药敏试验结果使用抗菌药物的。
6.感染病人体温正常、症状及体征消失、血象正常后,抗菌药物使用超过三天的。
7.已明确的单一的普通细菌感染,使用二联以上抗菌药物的。
8.中药制剂与其他药物配制于同一瓶液体中进行输液的。
9.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10.医保及其他商业保险病人不按医保用药规定用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