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概念
第二讲 宪法

4、社会经济权 (1)财产权 《宪法》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 第十三条 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 产权和继承权。
(2)劳动权
《宪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第四十二条 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法》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 第十二条 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 利。
《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 第三十五条 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宗教信仰自由
《宪法》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 第三十六条 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 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 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3、人身自由权
《宪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 第三十八条 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 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住宅不受非法侵犯
《宪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 第三十九条 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 住宅。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宪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 第四十条 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 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 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 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公民的概念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三)、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公民的概念
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 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
《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三十三条 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学宪法 讲宪法PPT课件

学宪法讲宪法PPT课件一、宪法的概念和特征1. 宪法的概念●宪法是一国根本法,是国家政治制度和国家根本制度的总章程,是国家权力运行和社会生活的最高准则。
●宪法是一种法律形式,是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原则的法律。
●宪法是一种政治规范,是国家权力机关和公民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基本依据。
2. 宪法的特征●宪法具有最高的效力,是其他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依据,任何与宪法相抵触的规范都无效。
●宪法具有最高的稳定性,不容易被修改或废除,修改宪法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和高度的共识。
●宪法具有最广泛的适用性,适用于国家各级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无论在平时还是在战时,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际上。
●宪法具有最强烈的权威性,是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保障,是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基石。
二、我国宪法的历史沿革和现行宪法1. 我国宪法的历史沿革●我国第一部宪法是1949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纲领》,也称为《共同纲领》。
●我国第二部宪法是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称为《1954年宪法》。
●我国第三部宪法是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称为《1975年宪法》。
●我国第四部宪法是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称为《1978年宪法》。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称为《1982年宪法》。
该宪法经过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和2021年六次修改。
2. 我国现行宪法的主要内容●我国现行宪法的核心内容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坚持祖国的统一和领土完整,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
宪法

(一)宪法的词义 在西方:宪法一词源于拉丁文constitutio, 在西方:宪法一词源于拉丁文constitutio,英文 constitutio 中constitution与之相当,原为建立、组织、构造的 constitution与之相当,原为建立、组织、 与之相当 意思。 意思。宪法一词具有现代意义上的含义并不是一开始 就明确的,而是经过了一个长时间的演变过程。 就明确的,而是经过了一个长时间的演变过程。1787 年美国颁布的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使宪法一词的现 代含义才最后完全、普遍地确立。 代含义才最后完全、普遍地确立。
一、 宪法的概念
与其它部门法相对而言,宪法居于根本法的地 位,这体现了宪法规范的外部特征,也反映了宪法 这体现了宪法规范的外部特征, 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取决于以下三方面的因素 三方面的因素: 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取决于以下三方面的因素:
宪法的 定义
一、 宪法的概念
可见,无论在中国和外国,“宪法”一词 可见,无论在中国和外国, 宪法” 虽然在古代即得到广泛的应用, 虽然在古代即得到广泛的应用,但都是指一般 意义的法律、法令,不具有现代宪法的含义。 意义的法律、法令,不具有现代宪法的含义。 资产阶级革命中确立的 现代意义的宪法是在资产阶级革命中确立的。 现代意义的宪法是在资产阶级革命中确立的。
法律和关于选举代议机关的选举权以及代议机关的 权限等等的法律, 权限等等的法律,都表现了阶级斗争中各种力量的 实际对比关系。 实际对比关系。” 这是宪法的阶级属性。 这是宪法的阶级属性。政治力量首先表现为阶 阶级属性 级力量,其次是其他政治力量。 级力量,其次是其他政治力量。
宪法的 定义
一、 宪法的概念
第二章 宪法

根据« 宪法» 第 111 条的规定ꎬ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 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ꎮ 基层政权与它们的关系是指导关系ꎬ 它们在 基层政权或其派出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工作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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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系统讲义
真题演练
1������ ( 单选) 我国的政体是( ) ꎮ
全民所有制、 集体所有制、 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和集体成分
国家政策: 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ꎮ 国有经济是国 民经济的主导力量ꎮ 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ꎬ 对集体经济实行 鼓励、 指导和帮助
基本经 济制度
公有制经济
公有制主体地 位还表现在自 然资源归国家 和集体所有
矿藏、 水流、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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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法律知识
3������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ꎬ 在历次宪法中加以确定ꎮ 我国单一制的国家结 构形式大致分为: (1) 普通的地方制度ꎻ (2) 民族自治地方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ꎻ (3) 特别行政区实行的高度自治制度ꎮ
三、基本经济制度
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 同发展ꎮ
四、选举制度
普遍性原则
享有选举权 的基本条件
中国公民 年满十八周岁 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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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系统讲义
平等原则
选举权平等 性原则的 含义
每个选民只能在一个地方有一个投票权
不承认也不允许任何选民因民族、 职业、 财产状况、 家庭出身、 居住情况的不同而在选举中享有特权
不得歧视和非法限制任何选民对选举权的行使
不设区的市、 市辖区、 县、 自治县、 乡、 民族乡、 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ꎬ 由选 民直接选出 选出的代表受选民监督ꎬ 对选民负责
宪法所有知识点总结

宪法所有知识点总结一、宪法概述1.1 宪法的概念宪法是一部国家的根本法,是国家政治、社会和法律制度的总规范。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组织形式,保障了人民的权利和自由,是国家和社会的基本法律文书。
1.2 宪法的功能宪法的功能是保障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约束政府的权力,调整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能,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1.3 宪法的形式宪法可以采用成文宪法或者不成文宪法的形式,成文宪法是指国家将宪法规定编入法典或宪法性文件中,不成文宪法是指宪法规定并没有编入法典或文件中。
1.4 宪法的来源宪法的来源包括历史传统、宪法实践、宪法学说、以及成文或不成文的宪法性文件。
二、宪法原则2.1 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观,它包括依法执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审判和保护人权等内容。
2.2 民主原则民主原则是宪法的基本原则,要求国家政权是人民所有,国家的一切权力都归人民行使。
2.3 社会主义原则社会主义原则是中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等内容。
2.4 法治、民主、社会主义相结合中国宪法要求法治、民主和社会主义相结合,既要依法行使权力,又要充分发扬民主,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三、宪法权利3.1 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国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教育、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财产权、劳动就业、休息休假、社会保障等权利。
3.2 公民的基本义务中国宪法规定公民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爱护公共财产、守信用、服兵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等。
四、宪法结构4.1 总纲宪法总纲包括宪法的性质、目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等内容,是宪法的核心纲领和总体规定。
4.2 权利保障章权利保障章是宪法规定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财产权、劳动权等内容。
宪法笔记

第一章宪法的概念1.宪法的概念:1,原始意义上的宪法,国家组织法2,立宪意义上的宪法,限制国家权利而保障人权3,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是所有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关系的规律规范的总和,即包括在一个国家法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也包括具有一般法律效力的法律,即宪法性法律。
4,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
不仅制定了成文法典,而且成文法典在一国法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
2.宪法的特征: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内容2,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3,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表现:1,宪法是一般法律制定基础和依据2,一般法律的规定与宪法相抵触的无效)3.宪法制定与普通法律的不同1,一般要求成立一个专门机构,其职责就是起草或指定宪法,在完成任务后,即予以解散2,宪法草案的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严格,一般要求最高立法机关的议员或代表的特定多数4.宪法修改与普通法律不同1,只有宪法规定的有限特定主体才可提出修改宪法的有效议案2,修改宪法的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3,有些国家明确规定宪法的某些内容不得修改或在宪法通过以后的一定时间内不得修改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是指在一个国家之内,相对于所有社会主体的行为,宪法的效力是最高的。
宪法调整的主要对象是国家权力,而国家权力运行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包括依据宪法制定法律和依据宪法作出具体的宪法行为。
国家权力运行最基本的方式是制定法律。
5.宪法的本质特征宪法是一国中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全面,集中的体现。
政治力量对比关系首要的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
宪法反映阶级关系对比关系,表现在:1,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2,宪法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3,宪法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主要表现为1,当阶级力量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即同志关系发生根本性变化,发生宪法阶级性质的转换2,当阶级力量对比关系总体框架相同而具体的对比关系存在量的差异时,宪法的具体内容也有所变化(同一国家+不同国家))6.成文宪法:由一个或者几个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的宪法典不成文宪法:由书面形式的宪法性法律文件,宪法判例,和非书面形式的宪法惯例等构成的宪法。
论述宪法的概念

论述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指规范国家政治制度、国家机关组织和职权以及国家与公民、公民与公民之间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一部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
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不可撤销性、不可逾越性和最高性。
宪法作为一部国家基本法律,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核心和基础,具有以下特点:
宪法的权威性:宪法是国家最高法律,其权威性高于其他法律,所有其他法律都必须遵循宪法的规定。
宪法的稳定性: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需要符合一定的程序和条件,一旦通过后,其内容和规定就不会轻易被改变。
宪法的普遍性:宪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地区和所有人,不分种族、性别、地区、职业等,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宪法的约束性:宪法规定了国家机关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国家机关和公民行使权力和自由的基本规范,任何人都不能违背宪法的规定。
总之,宪法是一个国家最高法律和政治制度的核心,其内容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对国家和公民具有普遍约束力。
同时,宪法的权威性、稳定性和约束性也是它与其他法律不同的重要特点。
宪法知识知识点

宪法知识知识点一、宪法的基本概念1. 宪法的含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和运行的基本法律。
2. 宪法的特征:(1)最高法律地位: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具有排他性和优先性。
(2)根本大法性: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权力机构和权力行使的范围和限制。
(3)稳定性:宪法具有相对稳定性和长期效力,不会轻易改变。
(4)普遍的适用性:宪法适用于整个国家领土范围及全部公民。
3. 宪法的作用: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保护公民的权利,调整国家机关的职权,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长治久安。
二、宪法的主要内容1. 人民与国家的关系:宪法规定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人民有权利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并通过选举和民主制度实行国家权力的分立和制约。
2. 国家制度和国家机关: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如国家的性质、领土、国旗、国歌、首都等。
宪法还规定了国家机关的组织形式和职权范围,如国家主席、国务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等。
3.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宪法明确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人身权、政治权、经济权、社会权等。
宪法还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如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卫国家等。
4. 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宪法赋予公民的重要权利之一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公民通过选举来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选举产生国家机关的代表和领导人。
5. 国家安全和国防:宪法要求国家必须保卫国家独立、国家安全和民族统一,保护国家的领土完整和安全。
6. 宪法的修正和权力制衡:宪法规定了宪法的修正程序,规定了宪法与法律、政府的关系,以及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制衡和相互监督。
三、宪法的保障机制1. 宪法的合宪性审查:宪法规定了合宪性审查制度,即宪法法院对法律、法规、决议等进行合宪性审查,以维护宪法的权威和稳定。
2. 公民的诉权保障:宪法保障公民的诉权和申诉权,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宪法的成文和普及:宪法以书面形式规定,通过公布、宣誓、教育等形式在全国普及,使公民知晓和遵守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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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确立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与政策,调整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基本关系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在国家统一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宪法的特征
第一,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最基本的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根本问题。
第二,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
第三,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二、宪法的社会作用
第二节国家基本制度和机构
一、国家性质
即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性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体现一定阶级的专政。
一般地说,在经济领域中居于主导地位的阶级总是控制或掌握着国家政权,处于统治地位。
我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由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组织形式。
其性质不属于国家机构,但也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
二、国家形式
三、我国的选举制度
四、国家机构
第三节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宪法的概念和特征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指公民管理国家事务、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
(3)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4)宗教信仰自由: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5)社会经济权利: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获得物质帮助权。
(6)文化教育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和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7)特定人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婚姻、家庭、老人、儿童受国家保护;保护华侨和侨眷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
三、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机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的义务。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5)依法纳税的义务。
第四节依法治国
一、依法治国概述
二、依法治国的意义
本章小节
练习与思考
第二章民法
第一节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和调整的对象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三、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节民事主体
一、公民(自然人)
二、法人
第三节民事权利和义务
一、财产所有权
二、债权
三、人身权
四、知识产权
笫四节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事责任的分类
三、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和形式
四、诉讼时效
本章小节
练习与思考
第三章行政法
第一节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法的概念
二、行政法的特点
第二节行政主体
一、行政主体概述
二、行政机关
三、实施行政职能的非政府组织
四、国家公务员
第三节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概述
二、行政立法
三、行政许可
四、行政给付
五、行政处罚
第四节行政监督与行政救济
一、行政监督
二、行政救济
三、行政复议
四、行政诉讼
五、行政赔偿
本章小节
练习与思考
第四章经济法
第一节经济法概述
一、经济法的概念
二、经济法的体系
第二节市场主体法
一、企业法
二、公司法
第三节市场管理法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三、产品质量法
第四节宏观调控法
一、价格法
二、税法
第五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一、劳动法
二、社会保障法
第六节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一、环境法
二、环境污染防治法
本章小节
练习与思考
第五章刑法
第一节刑法概述
一、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二、刑法的任务
三、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犯罪与刑罚
一、犯罪及其构成要件
二、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三、犯罪的停止形态
四、共同犯罪
五、刑罚的含义及其种类
第三节几种犯罪与刑罚
一、放火罪
二、交通肇事罪
三、故意杀人罪
四、故意伤害罪
五、强奸罪
六、抢劫罪
七、盗窃罪
八、诈骗罪
九、贪污罪
本章小节
练习与思考
第六章诉讼法
第一节诉讼法概述
一、诉讼法的概念和种类
二、诉讼证据及举证责任
三、诉讼管辖
第二节刑事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二、刑事诉讼参与人
三、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五、刑事诉讼程序
第三节民事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二、民事诉讼参加人
三、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四、民事诉讼程序
第四节行政诉讼法
一、行政诉讼法的概念
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三、行政诉讼参加人
四、行政诉讼程序
第五节仲裁
一、仲裁的概念
二、仲裁范围
三、仲裁法的基本制度
四、仲裁协议的概念
本章小节
练习与思考
1理论法学
即:从总的方面探求法学研究对象的各种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律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
注:理论法学主要不是从认识论的角度划分出来的结果,而是依据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划分出来的。
那些研究对象比较抽象、研究方法偏重于理论分析的分支学科基本都可列为理论法学,其主要代表是法理学。
如果一国法学体系中不设综合法学这个大的部类,那诸如立法学、法社会学、法解释学、比较法学等也可视为理论法学。
法学边缘学科中侧重于理论研究的也可列为理论法学。
2应用法学
即:旨在直接服务法律实际生活、帮助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
注:应用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法律实际生活中的经验材料,其比之理论法学更具有实践性,它是理论法学的具体化,也是理论法学的资料渊源。
但应用法学并非没有理论,其产生的理论不是用来起跨学科的普遍指导作用,而是为解决本应用学科的实际问题服务的。
应用法学的代表性学科是各种部门法学,如宪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程序法学等等,有关法律实务的分支学科,法学边缘学科中侧重于解决实践问题的分支学科也可列入应用法学。
3历史法学
即:专门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中的历史问题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
注:历史法学之所以作为法学体系中的一个专门的类别,主要因为它既包括理论内容(即论从史出),也包括应用内容(即古为今用、推陈出新)。
历史法学主要研究历史上不同国家、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研究研究这些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实质、内容、形式、特点及其产生、发展、消亡的规律等。
它主要包括中外法律制度史学、中外法律思想史学、法学史学。
4综合法学
即:具有相当大的跨越性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