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致中级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羁押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
司法考试分类强化训练——第八期刑事诉讼法

⼀、单项选择题:1. 死刑复核程序以其独特的特征区别于普通程序,⼜不同于其他特殊程序,下⾯对其特殊性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审理对象特殊。
死刑复核程序只适⽤于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判处死刑⽴即执⾏的案件和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的案件B. 所处的诉讼阶段特殊。
死刑复核程序的进⾏⼀般是在死刑判决作出之后,发⽣法律效⼒并交付执⾏之前C. 核准权具有专属性。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进⾏死刑复核的机关只有⼈民法院和⾼级⼈民法院D. 报请复核的⽅式特殊。
依照法律有关规定,报请复核⼀般要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逐级上报,但在⼀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越级报核2. ⼈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如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正确的做法是()。
A. 暂缓起诉B. 中⽌诉讼C. 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D. 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3. 被告⼈江某户籍所在地在甲地、住在⼄地,在追诉时效期间发现其在丙地盗窃现⾦1800余元,在⽕车上盗窃⼀个旅⾏包,内有⼿机⼀部,现⾦3000余元。
到丁地销赃时被抓获,丁地基层法院最先受理了该案。
该案管辖的法院是()。
A. 丙地基层法院B. 丁地基层法院,必要时可移送铁路运输法院C. 甲地基层法院D. ⼄地基层法院4. 当事⼈有权对未⽣效的⼀审判决提出上诉,例外的情形是()。
A. 被告⼈B. 被害⼈C. ⾃诉⼈D.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5. ⼩王是⼀起抢劫案中的受害者,公安机关将本案侦查终结后,移送⾄⼈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民检察院经审查后,将案件起诉到⼈民法院进⾏审判。
本案中,被告⼈秦某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就聘请了律师,⽽对于⼩王,他有权在何时聘请诉讼代理⼈?()A. 案件⽴案之⽇B. 案件开始审查起诉之⽇C. 案件移送⾄⼈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D. 案件移送⾄⼈民法院审判之⽇6. 对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重⼤、复杂案件经上⼀级⼈民检察院,省、⾃治区、直辖市⼈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侦查中羁押犯罪嫌疑⼈的期限经过3次延长后,可达()。
刑事诉讼考试(习题卷4)

刑事诉讼考试(习题卷4)说明:答案和解析在试卷最后第1部分:单项选择题,共48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单选题]以下情形中,公安机关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是:()A)马某,女,44岁,因涉嫌过失致人重任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其母已80岁高龄,因糖尿病而双目失明,生活不能自理。
马某是其唯一的亲人。
B)王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被公安机关传唤后,王某预谋逃跑。
C)涉嫌故意杀人犯罪的哈某有自杀的倾向。
D)涉嫌故意伤害犯罪的古某声言一定要将被害人王某置于死地。
2.[单选题]李某居住在甲县,在乙县盗窃后流窜至丙市的丁县抢劫,并将两名受害人杀死。
丁县公安机关侦破了此案。
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县人民法院B)乙县人民法院C)丁县人民法院D)丙市中级人民法院3.[单选题]在一起盗窃案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以公安局长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为由要求该公安局长回避,这一回避申请应当由谁决定?A)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B)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C)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D)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4.[单选题]公诉案件的被害人不享有( )A)委托诉讼代理人B)上诉权C)申请回避D)参加法庭辩论5.[单选题]关于证据的审查判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被害人有生理缺陷,在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上存在一定困难,故其陈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B)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提供的对被告人不利的证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C)gong安机关制作的勘验 .检查笔录没有见证人签名,一律不得采信D)搜查获得的物证,未附搜查笔录,不能证明该物证来源,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一律不得采信6.[单选题]根据刑诉法的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下列有关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监视居住折抵的说法正确的有( )A)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B)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C)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三日折抵刑期一日D)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二日7.[单选题]刑诉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我国刑诉法九十七条规定

我国刑诉法九十七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现在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公检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案件相比之前十几年明显变少了。
但是现实中还是存在着不少变相违法的情况。
我国刑诉法为了限制公检法的权力,对刑事诉讼程序作了严格的规定,但是有一些流于形式。
比如我国刑诉法九十七条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与之相对应的是:《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实践中很多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批捕但是羁押期限届满,公安机关还是不肯放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这实际上已经违法了我国刑诉法九十七条规定。
对于这种情况,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可以依照相关法律对检察院或法院提出控诉。
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刑事诉讼羁押期限汇总一览表【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

刑事诉讼羁押期限汇总⼀览表【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办案单位诉讼阶段法律条款主要内容羁押期限⽉⽇公安机关拘留117条传唤、拘传不超过12⼩时,重⼤复杂需要拘留逮捕的,不超过24⼩时1 89条被拘留⼈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内提请批捕3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4⽇4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嫌疑分⼦,可延长⾄30⽇30检察机关拘留165条⾃侦检察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14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时间可以延长1⾄3⽇3批捕89条检察院对于提捕案件进⾏审查,作出批捕或不批捕决定7公安机关侦查154条对犯罪嫌疑⼈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1156条交通不便,重⼤犯罪集团,流窜作案,涉及⾯⼴,取证困难的重⼤复杂案件,按省级检察院,可延长2个⽉2157条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156条不能侦查终结的,报省级检察院,可再延长2个⽉2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最长为8个⽉+8天(传唤和拘传算1⽇,计满30⽇换算为1个⽉,虽略有不严谨,但基本符合法律规律)88检察机关侦查162条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期限,与公安机关侦查期限⼀致87审查起诉169条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内作出决定1重⼤、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0.5171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两次,每次1个⽉,补充完毕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每次⼀个半⽉。
1+1.5+1+1.5=55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限最长为6.5个⽉⼀审202条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内宣判,⾄迟不得超过3个⽉3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及有156条规定情形,报上⼀级法院可延长3个⽉3延审199条检察机关提出延期审理期限1个⽉,不得超过两次,补侦后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1+3+3+1+3+3=1414219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10法院上诉为5⽇220条原审法院3⽇内将上诉状及证据材料移送上⼀级法院,向上⼀级法院上诉的,加3天6⼀审法院最长羁押期限为20个⽉+16天2016⼆审232条⼆审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2个⽉内审结2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及有156条规定情形,报省级法院,可以延长2个⽉2224条⼆审开庭的,检察院阅卷时间1个⽉1⼆审法院的羁押期限最长为5个⽉5死刑复核235条⽆期限死刑251条法院接到最⾼法院执⾏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以内交付执⾏7犯罪嫌疑⼈、被告⼈在刑事诉讼中,最长可被羁押的期限为(不包括死刑复核及执⾏):侦查阶段8个⽉零8天+审查起诉阶段6.5个⽉+审判阶段⼀审20个⽉零16天+⼆审5个⽉=40个⽉零9天如果⼆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审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判决之后,当事⼈还可以上诉。
大学刑事诉讼法考试(习题卷27)

大学刑事诉讼法考试(习题卷27)说明:答案和解析在试卷最后第1部分:单项选择题,共45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单选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高某与某军事部门有业务往来。
一日,高某到该部门洽谈工作,趁有关人员临时离开将一部照相机窃走。
该照相机中有涉及军事机密的照片。
关于本案,负责立案侦查的是下列哪一机关?( )A)公安机关B)检察机关C)国家安全机关D)军队保卫部门2.[单选题][]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对此理解不正确的是( )。
A)此原则直接来源于宪法B)检察权由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上级人民检察院无权领导、监督下级人民检察院C)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依法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时,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公民个人都无权干涉D)此原则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3.[单选题]年卷二34.下列哪一段时间应计入一审案件审理期限?( )A)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案件,办理报请高级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B)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经法院同意延期审理的时间C)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法院的案件,法院收到案件之日以前补充侦查的时间D)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自改变管辖决定作出至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的时间4.[单选题]被告人徐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某外国驻我国使馆工作人员轧成重伤后,开车逃跑,此案一审应由哪个法院管辖A)被害人所在国法院B)基层人民法院C)中级人民法院D)高级人民法院5.[单选题]在办理刑事案件时,下列人员中无权申请回避的是( )。
A)被害人B)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C)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D)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6.[单选题]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
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公安机关D)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7.[单选题]吴某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决定取保候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当前超期羁押的表现形式原因及对策

当前超期羁押的表现形式原因及对策近年来,公、检、法各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执法,规范办案,超期羁押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尤其是在高检院开展清理和纠正超期羁押专项活动后,-些久拖不决的超期羁押得到纠正,基本上沒有出现较长期限的超期羁押行为。
但是,由于换押制度落实不好,少数办案人员法制观念不强,以及对隐形超期羁押的检察监督措施刚性不足,一些短期超期羁押和隐形超期羁押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监督实效,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机关的声誉,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超期羁押现象予以坚决的纠正和根除。
一、超期羁押的表现形式(一)、未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导致超期羁押表现为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不能在短期内提请批准逮捕而又没有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或者已办理了延期审批手续,而由于办案人员的原因没有及时送达羁押场所(即事后补办延期审批手续的行为),造成超期羁押。
审查起诉和审判环节,由于各种原因在一个月之内沒有审结而又沒有办理延期审批手续,造成超期羁押。
(二)、在刑事拘留后转报劳动教养期间未改变强制措施而导致超期羁押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其行为尚不构成犯罪,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情节较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通常情况下会作劳动教养处理,既不改变强制措施,也不进行换押,造成超期羁押。
(三)、异地羁押,法律文书衔接不上,导致超期羁押一些网上追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外地公安机关拘留或逮捕后,通知犯罪嫌疑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将其押回关押,当时使用的法律文书一般都是传真件,办案人员将犯罪嫌疑人从外地押回本地看守所关押时才使用拘留证或逮捕证原件,犯罪嫌疑人不会也不敢多问,在拘留证或逮捕证上签字时,通常都会签到达当地看守所关押的时间,在外地关押的时间往往会忽视从而造成超期羁押。
这种情况也是造成法院刑期计算错误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随意利用“延长”条款,造成隐形超期羁押在司法实践中,即使是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时间也很少限于立法本意要求的三日,大多是延长至七日才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59号《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已经2020年7月4日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赵克志2020年7月20日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公安部决定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十三条修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和公安部签订的双边、多边合作协议,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公安机关可以和外国警察机关开展刑事司法协助和警务合作。
”二、将第十四条修改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下列情形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一)监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二)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以及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三)人民法院管辖的自诉案件。
对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四)军队保卫部门管辖的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五)监狱管辖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六)海警部门管辖的海(岛屿)岸线以外我国管辖海域内发生的刑事案件。
对于发生在沿海港岙口、码头、滩涂、台轮停泊点等区域的,由公安机关管辖;“(七)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三、将第十五条改为两条,作为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修改为:“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侦查羁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侦查羁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侦查中的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般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
如果犯罪嫌疑⼈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
⼀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
(⼆)特殊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意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相应的审批⼿续和程序。
主要情况有: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级⼈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复杂的案件,由最⾼⼈民检察院报请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治区、直辖市⼈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1)交通⼗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复杂案件;(2)重⼤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取证困难的重⼤复杂案件。
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7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2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治区、直辖市⼈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
根据六机关《规定》第30条、第31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前提出,并书⾯呈报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民检察院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
最⾼⼈民检察院直接⽴案侦查的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4条、126条和127条规定的条件,需要延长犯罪嫌疑⼈侦查羁押期限的,由最⾼⼈民检察院依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