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
逻辑学课件第六章 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

孜很窘,一时说不出话来,阿凡提告辞了。 咯孜追上去,拍拍阿凡提的肩膀说:“有 时女人的话是要听的。”
• (2)有个医生生病快要死时,在床上喊着 说:“如果有好郎中,能把我的病治好了, 我有长生不老药酬谢他,叫他吃了,好活几 百岁。”
• (4)偷换论题
• 故意违反同一律的要求,用某一论题来暗中代替 所要讨论的论题而犯的逻辑错误。如:
• 1、有一贪污了八万元的案件。在审判是,审判员 问被告贪污的主观原因是什么?被告回答:“我 父亲长期生病,全家收入不满百元,经济困难铤 而走险,另外,领导上的官僚主义,财务制度不 健全,才得以涂改帐目,伪造发票。”
第六章 普通逻辑的基本规 律
• 一.教学重点: • 逻辑规律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 二. 教学难点: • 逻辑规律的运用 • 三.教学基本内容
• 普通逻辑基本规律是关于思维的逻辑形式的 规律,它们普遍地适应于概念、判断、推理。 逻辑基本规律有四条;
• 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 遵守这些逻辑规律,就可以使我们的思维首 尾一贯,保持同一和确定。从而做到概念明 确,判断恰当,推理有逻辑性和论证有说服 力。违反这些规律的要求,我们的思维和论 证就会含混不清,自相矛盾,模棱两可和无 论证性,从而也就不能达到正确地表达思想, 交流思想和正确地认识事物的
• 乙:“我在自己家的小厨房里。”
• 甲:“哎哟!你在会上说过,参加义务劳 动很有意义。”
• 乙:“是呀!我也同样参加义务劳动,我 已经替妻子做好几样菜了。”
• 6.糊涂县官整天醉酒糊涂。这天午后,他喝 完了一壶酒,正要叫衙役再给他打一些酒 来的时候,忽然外面有人喊冤。他非常恼 火,升堂后,喝令衙役拿板子打喊冤的人。
论充足理由律是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

,
规律
它 没 有 要 求 思 维 的 具体 内容
”
。
一
不 是 思 维 内容 时规 律
、
这 与形 式逻辑的 对 象
:
,
是一 致 的
①
,
我 们 赞 同后 者
比 较 一 致 的提 法 是
但 有 必 要 作 进一 步 的 阐 述 ( 包 括 争论 双 方 )
。
。
诚然
,
对 于 普 通 逻 辑 的研 究 对 象
体 内 容 彻 底撇 开
“ ”
即
“
并非 虚 构
,
;
,
另一 方 面 它 又 向 辩 证 逻 辑不 同
,
也 没 有把 思 维 的 形
,
式 结 构 与 思 维 的具 体 内 容完 全 融 合 内容
是 注 重 一 般 的 思 维 形 式 所具 有 的 共 同 东 西
是将
”
放 在现 有基 础 上
.
而 不 是 从将 来 运 动 方 面 来 理 解
,
对于 我 们 进 一 步 科 学 地 确 立 普 通 逻 辑 的 理 论体 系 具 有极 为 重 要 的 意义 本 文拟就 此 谈 一 点粗浅看 法 请 同 志 们批评 指 正
。
持 否 定意见 的同志论 据之一 是 :
“
充 足 理 由律 和 形 式 逻 辑 的 对 象 不 吻 合
, , “ ”
一
。
汕 头大 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1
9 8 7
年 第二期 )
72 5
论 充足 理 由律 是 普 通 逻 辑 的基本 规律
陈全林 陈冬村
充 足 理 由律 是 不 是 普通 逻 辑 亦 称 形式 逻 辑 ) 的 基 本 规 律 长 期 以 来 始终 是 我 国 逻 辑 学界 争 论 的 问题 科书上
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

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语言应用中所说的“逻辑”,主要指普通逻辑,又称形式逻辑。
其基本规律亦即思维的基本规律,是人们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和论证等思维形式的规律。
在思维过程中,只有遵循这些规律,才能做到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合乎逻辑性,论证有力,从而正确反映客观现实。
普通逻辑基本规律是人类正确进行逻辑思维的根本准则和基本依据。
普通逻辑的四条基本规律是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它们是客观事物某些最普遍性质在思维中的反映,是正确思维必须满足的,是逻辑对正确思维的基本要求。
当然也是数学推理和数学证明所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
1、同一律——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同一个概念或同一个思维对象必须保持其同一性。
也就是说,同一个概念不能忽而指这样,忽而指那样。
违反了同一律,推理、论证过程中就要犯混淆概念、偷换概念、偷换论题等逻辑错误。
同一律可用公式表示为:A是A。
同一律的作用在于保证思维的确定性,这是正确思维要求满足的必要条件,一切正确思维都必须遵守同一律。
如果思维不遵守同一律,那么就没有确定的内容,也就不能正确反映客观事物。
例如,在证明三角形的内角和定理时,应确定角的概念为大于0°小于180°的角,而且在证明过程中保持不变。
如果把角的概念扩展到任意角的概念,那么定理就不一定成立,就会形成混乱。
有则外国笑话:有个人在饭店吃饭,看到菜盘子里有一只苍蝇。
便叫来侍者问道:“怎么菜盘子里有只苍蝇?”侍者回答说:“你花5块钱还想吃什么?”这个使者的回答就是诡辩了。
同一律是保证思想确定性的一条规律。
只有遵守同一律,才不致产生“混淆概念”和“转移论题”的逻辑错误,才能使思维活动正常下去。
只有遵守同一律,一篇文章,一个讲话才能主题明确,思路连贯,有条理,首尾照应,从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只有遵守同一律,才会有中心,辩论才能不离题目。
总之,遵守同一律,是正确思维和表达思想的必要条件。
2、矛盾律——亦称“不矛盾律”,指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矛盾或相互对立的判断不能同时都是真的,其中至少有一个是假的(如“二氧化碳是气体”和“二氧化碳是固体”)。
法逻-普通逻辑学的基本规律

由此我们可以提出矛盾律在命题方面的第一条要求: 1.不能同时肯定具有矛盾关系或反对关系的两个命 题。 我们曾经介绍过什么是矛盾关系命题、反对关系命 题。矛盾关系命题是指不能同真、不能同假、一真 一假的两个命题,反对关系命题是指不能同真、可 以同假的两个命题。 例1:“我们老家有一个山洞非常恐怖,从来没有 人进去过,进去的人从来没有出来过。” 例2:我校所有大学生都勤奋”和“我校所有大学生 都不勤奋”就是反对关系命题。
“人是由猿猴进化而来的,张三是人,所以,张三 是由猿猴进化而来的。
鲁迅的著作不是一天能够读完的,《孔乙己》是鲁 迅的著作,所以,《孔乙己》不是一天能够
先生好饮乎?此地有万家酒店。”
教条主义的学习方法的确不好,应当克服。但是又难于克服,如背警 句、背外语生词、演员背台词等等,怎么能全都不用呢?(混淆概念)
四大基本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 由律
逻辑思维的规律是人们思维过程中正确地运用概念、 命题、推理等思维形式的规律。普通逻辑所研究
的基本规律(简称逻辑规律)有:同一律、矛盾
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逻辑基本规律是人类正确思维和有效交流的
起码要求。
逻辑基本规律是正确思维所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思 维准则。 人们在交流思想过程中,必须满足两个起 码的要求:一是要有确定性,具体表现为思想的 同一性、一贯性和明确性。二是要有论证性,即 每一个确定的思想或论断何以为真或何以为假。 同一律是思维具有同一性的规律,不矛盾律是思 维具有一贯性的规律,排中律是思维具有明确性 的规律,充足理由律是思维具有论证性的规律。
有两个猎人老伊和老鲍一起到山里去打猎。在树 林里.他们看见一棵大松树上有一只可爱的小松 鼠。奇怪的是,这只小松鼠一点也不怕人,张大 着双眼紧盯着老伊和老鲍。他们向左走了几步, 松鼠也同样向左移动了几步。他们向右走了几步 ,松鼠也向右移了几步。老伊和老鲍干脆围绕着 这棵大松树走了一圈,没想到的是,这只松鼠也 在树上绕了一圈,它的脸一直对着两个猎人,并 且双眼紧紧盯着他们。
逻辑学四大原理

逻辑学四大原理
逻辑学有四大基本原理,分别是:
1. 非矛盾律:一个陈述和它的否定陈述不能同时为真。
例如,如果说"今天是星期一"为真,那么"今天不是星期一"必定为假。
2. 排中律:对于任意的陈述,其本体和其否定二者必定有一个为真,而且只有一个为真。
例如,对于陈述"这杯水是冷的",
要么这杯水是冷的为真,要么这杯水不是冷的为真,二者必定有一个为真。
3. 含中律:对于一个复合陈述,如果它的某个组成部分为真,那么它本身就为真。
例如,如果有一个复合陈述"如果今天下雨,那么我就带伞",那么只要今天下雨,那么整个陈述就为真。
4. 归谬律:如果从假陈述出发,可以得出任何陈述,那么这个陈述是无效的。
例如,如果说"如果猫是哺乳动物,那么大象
可以飞",显然这是个错误的陈述,因为从假的前提无法得出
正确的结论。
这四大原理是逻辑学中最基础、最重要的原理,它们为我们分析和推理事物的关系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逻辑三大基本规律 同一律 矛盾律 排中律

逻辑三大基本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逻辑三大基本规律一、内容:(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二、作为逻辑三大基本规律的原因:1、最普遍地适用于各种概念、命题、推理和论证;2、正确的思维应当具备确定性、无矛盾性和明确性,而三大基本规律集中反映之;3、逻辑规律是思维规律,逻辑三大规律是总结的结果;同一律:一、同一律的内容和要求:1、内容:同一个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与其自身是同一的;既“A就是A”;2、要求:同一个思维过程中,概念都要确定,并保持自身的同一,不得随意变更;二、违反同一律要求的逻辑错误:1、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把两个不同的概念混淆起来,并用一个概念代替已经使用的另一个概念;表现为:1)随表达需要而随意变更概念的内涵和外延;2)将同一词语在不同语境中表达的不同概念混为一谈;2、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改变原来的断定内同,或者用另一断定代替之;表现为:1)在思维中,用一个与原来相似但不同的命题代替原来的待断定命题;2)思考或谈论问题时,没有中心论题或者远离中心论题;三、同一律的作用及其运用时应注意的问题:1)只要求在一个思维过程中保持确定;2)并不否认思维的发展变化;3)仅仅在思维领域里起作用;矛盾律:一、矛盾律的内容和要求:1、内容: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同真,必有一假;既“非(既A又非A)”;2、要求: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对不能同真的命题(矛盾关系、反对关系)同时加以肯定;二、违反矛盾律要求的逻辑错误:1、自相矛盾:同时肯定了互相矛盾的命题;2、悖论:一种特殊的逻辑矛盾,即通过一个命题的真,可以推假,而通过它的假,又可推真;三、矛盾律的作用及其运用时应注意的问题:1)仅对于一个思维过程,即同一个时间、地点的同一对关系;2)并不否认客观世界事物之间的矛盾;3)矛盾律对于下反对关系没有制约作用;排中律一、排中律的内容和要求:1、内容: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矛盾的思想不能同假,必有一真,即“要么A要么非A”;2、要求: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对不能同假的命题(矛盾关系、下反对关系)同时加以否定;二、违反排中律要求的逻辑错误:1、两不可:对于相互矛盾的命题同时不予肯定,或者含糊其辞;2、复杂问语的回答与排中律:回答复杂问语时可以通过否定前提同时加以否定;三、排中律的作用及其运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1)应对于一个思维过程,即同一个时间、地点的同一对关系;2)排中律陈述不可同假,矛盾律陈述不可同真;3)排中律并不否认事物相互转化的中间形态;之所以说因为矛盾律,就因为两个辩题是相互否定的,所以不可能同真;而作为辩题又不能有任意一个为必然真,所以只可能在某种层面上两个命题都假,只有在各自的不同角度和维度上才可能各自为“真”即如果辩题抽象为“P而非Q”vs“Q而非P”则,当A时、用A的眼光去看,P而非Q成立而当B时、用B的眼光去看,Q而非P成立(一)同一律同一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的自身必须是同一的。
论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

论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作者:————————————————————————————————日期:论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的概述: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是关于思维的逻辑形式的规律,它们普遍地适用于概念、判断和推理,相对于各种逻辑形式特有的规律(规则),它们是逻辑形式的基本规律。
我们在思维中经常运用的各种逻辑形式,都有她各自的特点和各自特殊的规则,例如,概念的定义和划分,判断的换质、换位,以及各种推理和论证,都在遵守自己的一些特殊的规则。
但是我们在思维过程中除了要遵守这些特殊的规则外,还要遵守一些基本的、广泛适用的逻辑规律。
这些基本规律分别贯串于所有逻辑形式之中,是思维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是运用各种逻辑形式的总原则。
各种逻辑形式的具体规则是由基本规律产生出来的,是基本规律在各种逻辑形式中的具体体现。
逻辑基本规律有四条,即同一律、矛盾律(有的书叫不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遵守这些逻辑规律,就可以使我们的思维首尾一贯,保持同一和确定,从而做到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有逻辑性和论证有说服力。
违反这些规律的要求,我们的思维的论证就会含混不清,自相矛盾,模棱两可和无论证性,从而也就不能达到正确地表达思想,交流思想和正确地认识事物的目的。
逻辑的基本规律是思维规律,不是客观事物本身的规律。
事物本身并不存在是否遵守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的问题。
但它们又不是和客观现实亳无关系的纯粹的思维规律。
这些逻辑规律虽然只在思维论证中起作用,但却都是客观事物的一定的规律、方面和关系的反映。
人们能发现、认识它们,并在思维实际中加以运用,但不能改变或废除它们。
一旦人们违反了这些规律的要求,思维就会发生混乱。
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相对固定性的反映,而充足理由律则是事物的因果必然联系的反映。
因此,它们带有强制性和规范性。
一、同一律1、同一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同一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的自身具有同一性。
试论普通逻辑的基本原理

试论普通逻辑的基本原理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是关于思维的逻辑形式的规律,它们普遍适用于概念、判断和推理。
逻辑基本规律有四条: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这四条规律带有强制性和规范性。
遵守这些逻辑规律,可以使我们的思维首尾一贯,保持同一和确定。
一、同一律同一律的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与其自身是同一的。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同一律的几点要求。
1、我们所使用的概念要有确定的内容,也就是要有确定的内涵和外延。
为了避免在思维和论证中发生混乱,我们必须预先确定我们所运用的概念。
保持了概念的确定性,那么就有确定的外延和内涵。
例如,商品的含义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
这个含义是明确的,不能随意变换。
2、我们所做的判断,也必须有确定的、同一的含义,以保持思维论证的同一性。
"狗是动物"这一判断是真的,"狗是植物"这一判断是假的,我们必须明确这些判断是个什么判断,是真的还是假的,始终围绕中心对问题进行思考和议论。
如果违反了同一律的要求,就会出现混淆概念和偷换概念,转移论题和偷换论题的逻辑错误。
1、混淆概念是无意识地违反了同一律的要求,把不同的概念当做同一个概念来使用所犯的逻辑错误。
例如,群众是英雄,王小二是群众,所以王小二是英雄。
"群众"这个词用了两次,但是含义不同,第一个"群众"是指广大劳动人民群众,而第二个"群众"是特指。
把两个不同的概念当做一个概念来使用,犯了混淆概念的错误。
2、偷换概念是故意违反同一律的要求把不同的概念当做同一概念加以使用的逻辑错误。
王小二喜欢打麻将,隔壁李小燕上门劝说:"你们打麻将打搅别人休息"。
王小二说:"你说我们打搅的是别人,又没有打搅你"。
这里就偷换了"别人"的概念。
3、转移话题是指无意识地违反同一律的要求,使议论离开了论题所犯的逻辑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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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的概述: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是关于思维的逻辑形式的规律,它们普遍地适用于概念、判断和推理,相对于各种逻辑形式特有的规律(规则),它们是逻辑形式的基本规律。
我们在思维中经常运用的各种逻辑形式,都有她各自的特点和各自特殊的规则,例如,概念的定义和划分,判断的换质、换位,以及各种推理和论证,都在遵守自己的一些特殊的规则。
但是我们在思维过程中除了要遵守这些特殊的规则外,还要遵守一些基本的、广泛适用的逻辑规律。
这些基本规律分别贯串于所有逻辑形式之中,是思维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是运用各种逻辑形式的总原则。
各种逻辑形式的具体规则是由基本规律产生出来的,是基本规律在各种逻辑形式中的具体体现。
逻辑基本规律有四条,即同一律、矛盾律(有的书叫不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遵守这些逻辑规律,就可以使我们的思维首尾一贯,保持同一和确定,从而做到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有逻辑性和论证有说服力。
违反这些规律的要求,我们的思维的论证就会含混不清,自相矛盾,模棱两可和无论证性,从而也就不能达到正确地表达思想,交流思想和正确地认识事物的目的。
逻辑的基本规律是思维规律,不是客观事物本身的规律。
事物本身并不存在是否遵守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的问题。
但它们又不是和客观现实亳无关系的纯粹的思维规律。
这些逻辑规律虽然只在思维论证中起作用,但却都是客观事物的一定的规律、方面和关系的反映。
人们能发现、认识它们,并在思维实际中加以运用,但不能改变或废除它们。
一旦人们违反了这些规律的要求,思维就会发生混乱。
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相对固定性的反映,而充足理由律则是事物的因果必然联系的反映。
因此,它们带有强制性和规范性。
一、同一律1、同一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同一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的自身具有同一性。
同一律的公式是:“A是A”,或“如果A,那么A”。
也可用符号表示为:“A→A”。
同一律的基本要求是:第一,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概念必须保持同一,不能任意变更;第二,判断也必须保持同一,不能随便转移。
概念同一,包括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同一。
但是,形式逻辑把研究重点放在概念的外延的同一性上。
2、违反同一律的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1)、混淆概念,(2)、偷换概念,(3)、转移论题,(4)、偷换论题。
(1)混淆概念:是无意识的违反了同一律的要求,把不同的概念当作同一概念来使用所犯的逻辑错误。
这种逻辑错误多半是由于思想模糊,认识不清,或由于缺乏逻辑素养,不善于准确地使用概念来表达思想所造成的。
(2)偷换概念:是故意违反同一律的要求把不同的概念当作同一概念加以使用的逻辑错误。
偷换概念是论敌经常使用的诡辩手法之一,其目的是为了颠倒黑白,混淆是非,使人上当受骗。
例子:A说:"我要去看花灯"。
B说“家中这么多灯,何必去看?”(3)转移论题:是指无意识地违反同一律的要求,使议论离开了论题所犯的逻辑错误。
例子:-顾客:请问,我的排骨面怎么还没来,我等了已有半小时了。
-营业员:你为什么非要吃排骨面,你不能吃竦酱面吗?(4)偷换论题:是故意违反同一律要求用某一些论题来暗中代替所要讨论的论题而犯的逻辑错误。
违反同一律的例子:劳动创造财富,作家在辛勤劳动,所以,作家也在创造物质财富。
3、同一律的作用,主要是保证思维具有确定性,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点:(1) 它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必要条件。
通过对概念、判断、推理和论证,构成人们的知识、知识体系,进而建立科学理论。
(2) 它有助于人们正确地交流思想。
在交际或交流思想过程中,必须准确地表达思想。
思想模糊,概念混乱,就无法进行有效的思想交流。
(3) 它在反驳谬误和揭露诡辩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掌握同一律,运用同一律,就可以从思想的确定性方面反驳谬误、揭穿诡辩。
4、正确理解同一律正确使用同一律,首先要清楚它与形而上学相区别;其次,同一律要求思想保持确定性,但它并不否认思想的发展变化。
二、矛盾律1、矛盾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矛盾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或者互相反对的思想不能都真,必有一假。
矛盾律的公式是:“A不是非A”。
矛盾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即就同一对象、同一时间、同一关系而言),不能用同时用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概念指称同一个对象;同时,对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或互相反对的判断,不能都肯定。
否则,就会出现逻辑矛盾。
2、违反矛盾律的要求所产生的错误:自相矛盾。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同一对象所作的两个互相反对的判断,或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都是真的,因此不能同时都加以肯定。
如果同时肯定它们都是真的,那就要犯“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
违反矛盾律的例子:(1)你对教学制度提出的意见是正确的,我完全同意,不过,你的意见中有些观念我是不认同的。
(2)这张纸是黑色的,也是白色的。
3、矛盾律的作用:保证思维具有无矛盾性(首尾一贯性)。
无矛盾性是正确思维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
不论何时何地,对待任何问题,如果思维中违反矛盾律的要求,出现逻辑矛盾,那就不可能正确地认识现实。
4、正确理解矛盾律(1)矛盾律并不否认客观事物的内在矛盾,它只排除在同一思维过程中的逻辑矛盾。
把矛盾律解释为排斥一切矛盾,那是对矛盾律的误解或歪曲。
(2)矛盾律也不否认作为客观事物的反映的思想认识上的矛盾。
矛盾律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起作用的,它的运用是有条件的。
它要求在同一时间、同一方面、对同一事物不能做出两个相反的判断。
三、排中律1、排中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排中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不能都假,必有一真。
排中律的公式是:“A或者非A” 。
排中律要求:就反映某对象的概念来说,或者是“A”,或者是“非A”,二者必居某一;同时,对反映同一事物情况的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或下反对关系的判断(即一切不能同假的判断)不能都加否定。
否则,就会违反排中律。
2、违反排中律所犯的逻辑错误:“模棱两不可”。
违反排中律的通常表现是:在鲜明的是非面前含糊其词,顾左右而方他,或寻求第三种答案,采取似是而非的态度。
违反排中律的例子:青年人有个人志向不好,没有个人志向也不好。
3、排中律的作用:在于保证思想的的明确性。
思想具有明确性,才能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才便于被人们所理解和把握。
排中律是揭露“骑墙居中”、“模糊两可”逻辑错误的有力武器。
对于在日常生活中玩弄含糊其辞,用“模糊两可”来回避明确回答问题的手法,都应当旗帜鲜明地进行驳斥,运用排中律揭露其逻辑错误所在。
在论证中,排中律是间接论证的逻辑依据。
4、正确理解排中律(1)排中律并不否认客观事物本身有可能存在两种以上的情况或某种中间状态。
例如,在上和下,左和右之间客观存在着不上不下、不左不右的中间状况或某种过渡形态。
(2)排中律也并不排除人们在认识过程中由于对事物尚未作出明确断定而采取的“二不择一”的态度。
(3)不要把所谓的“复杂问语”看成是互相矛盾的判断,不应简单地对它做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
5、排中律与矛盾律的区别第一,适用范围不同。
矛盾律既适用于互相矛盾的思想,又适用于互相反对的思想。
排中律只适用于互相矛盾的思想,不适用于互相反对的思想。
例如,“这里所有的人都是老师”和“这里所有的人都不是老师”只适用于矛盾律。
第二,要求不同。
矛盾律要求对互相反对和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加以肯定。
第三,逻辑错误不同。
违反矛盾要求的逻辑错误是“自相矛盾”,违反排中律要求所犯的错误是“模棱两可”。
四、充足理由律1、充足理由律的基本内容与要求充足理由律的基本内容是:在思维过程中,任何一个正确的真实的思想总有它的充足理由。
充足理由律的公式是:A真,因为B真并且B能推出A。
充足理由律对思维和论证的逻辑要求是:第一,理由必须真实;第二,理由必须充足,即理由与推断之间有逻辑的必然联系。
2、违反充足理由律所犯的逻辑错误根据充足理由律的要求,违反充足理由律的逻辑错误也有两处:“虚假理由”和“推不出”。
(1)、虚假理由(2)、推不出违反充足理由律的例子:我爸爸读书时成绩也不好,基因条件太差,所以我成绩差,不能怪我。
3、充足理由律的作用:用来保证思维的论证性。
充足理由律主要是有关论证的逻辑规律,但由于论证是复杂的思维过程,包括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如果违反充足理由律,也会影响到判断和推理的正确运用。
因此,它同所有的逻辑形式,包括概念、判断、推理和论证都有关系,即使不是直接有关,也是直接有关。
因而,可以说,充足理由律具有普遍意义,对于任何一种逻辑形式都起作用。
4、充足理由律与前三条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的关系充足理由律和前三条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是有密切联系的。
前三条规律是它的基础和必要条件。
如果思想不确定,自相矛盾在,模棱两可,那就根本谈不上有论证性。
如果概念和判断本身的确定性尚成问题,那就无法讲清判断与判断之间的联系是否合乎逻辑。
充足理由律是由前三条规律的必要补充。
在前三条规律的基础上,保持了概念和判断的确定性之后,还要求更进不步,指出判断与判断之间的联系具有必然性,具有论证性。
总结:这四条规律中的前三条规律实质上是从不同角度要求正确思维必须保持确定性,避免相互混淆、自相矛盾和模棱两可。
充足理由律则要求思维诊断必须具有论证性。
在思维和认识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这些逻辑规律的要求,以保持思维诊断的确定性、明析性、无矛盾性和论证性,同时要善于运用这些逻辑规律去揭露各种逻辑谬误和诡辩。
我们在学习和研究这些逻辑规律时,为了便于分析,常常是分别加以考察,但在实际中总是综合地加以运用。
一方面,我们的思维诊断必须同时遵守这些逻辑规律的要求,一条都不能违反,否则,思维就会是不正确的。
另一方面,有些逻辑错误常常是同时违反数条逻辑规律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在相互联系中来把握这些逻辑规律的实质和内容。
论生活中的逻辑错误逻辑有其自身的规律,不管使用什么概念和命题,进行何种推理和论证,都必须遵守最基本的逻辑规律.否则,人们的思维就会出现错误。
逻辑错误,一般指思维过程中违反形式逻辑规律的要求和逻辑规则而产生的错误。
常见的逻辑错误有偷换概念、偷换论题、自相矛盾、模棱两可、推不出、以偏概全、因果倒置等。
一、偷换概念、偷换论题1、同一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个思想必须与其自身保持同一,。
可用公式表示:A是A,A表示一个概念或命题。
一个概念反映什么对象就反映什么对象,在同一语言环境中,它不能既反映这类对象,又反映彼类对象。
在概念上有意识地违背同一律的要求而出现的逻辑错误,逻辑上称之为“偷换概念”.其特点是有意不明确某个概念的含义,进而在这个概念中塞进新的含义。
例子1:鲁迅的着作不是一天能读完的,《阿Q正传》是鲁迅的着作,因此,《阿Q正传》不是一天能读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