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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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最新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在我们⽇常⽣活中,⼤家可以看见有⼈新闻上或者⾝边有交通事故发⽣,事故发⽣总是令⼈伤感。

那么,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呢?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些有关于这⽅⾯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那么,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根据哪些法律依据制定的呢?下⽂,店铺⼩编将为您介绍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依据的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发⽣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后,“找谁索赔”、“损失多少”等问题是受害⼈最关⼼的问题。

《交通安全法》第七⼗六条对机动车与⾏⼈、⾮机动车驾驶⼈发⽣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

与过去⽆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区别。

⼀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承担民事责任。

除⾮证明损害是由受害⼈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机动车驾驶⼈、⾏⼈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

减轻责任部分为10%⾄50%之间,法和条例均未规定,拟请⾼法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

交通事故赔偿项⽬,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主要包括医疗费、误⼯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活费、死亡赔偿⾦。

《⼈⾝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和赔偿标准⽅⾯贯彻了全⾯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残疾赔偿⾦”代替“残疾者⽣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受害⼈遭受⼈⾝损害的赔偿项⽬包括:医疗费、误⼯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因伤致残的赔偿项⽬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交通事故赔偿什么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什么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什么损失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正式实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分为两个方面,即人身方面的损害和财产方面的损失,不管针对哪一方面,作为肇事者都需要对受害者作出相应的损失赔偿。

那实践中,交通事故赔偿什么损失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赔偿什么损失(一)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财产损失赔偿,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

二、发生铁路交通事故如何赔偿(一)责任确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铁路旅客运送期间发生旅客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要求铁路运输企业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三百零一条、第三百零二条等规定,确定铁路运输企业是否承担责任及责任的大小;赔偿权利人要求铁路运输企业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有关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确定铁路运输企业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及责任的大小”。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一、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1.医疗费用:包括事故发生后的医疗费用,如治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康复费等。

计算标准是根据医疗费用发票和相关证明材料确定。

2.误工费:根据被害人在事故后因伤势无法工作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计算标准是以被害人的日工资或月工资为基数,按照工作天数或工作月份进行计算。

4.治疗期间生活费:被害人因事故受伤治疗期间无法独立生活所需的费用,计算标准是根据被害人的生活水平和治疗期间的时间长度进行计算。

二、财产损失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1.车辆修理费:根据车辆维修费用发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计算。

如果车辆损坏无法修复,则计算标准为车辆市场价值减去残值。

2.物品损失费:如果事故中引起了物品损失,根据物品的市场价值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计算。

3.交通费用:包括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交通费用,如拖车费、吊车费、托运费等。

计算标准是根据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进行计算。

三、精神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1.精神痛苦补偿金:根据被害人在事故后所遭受的精神痛苦程度和持续时间进行计算。

计算标准是综合考虑被害人的心理状况、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确定。

2.亲属精神抚慰金:如果交通事故导致被害人死亡,其亲属因此遭受精神痛苦,可以获得亲属精神抚慰金。

计算标准是综合考虑亲属的关系、亲密程度和精神痛苦程度进行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仅为一般情况下的规定,具体的赔偿金额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计算,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赔偿金额的计算还需要考虑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额度和责任限制等因素。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当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5篇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5篇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5篇篇1甲方(赔偿方):[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甲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甲方联系方式]乙方(受偿方):[乙方姓名]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鉴于甲方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了乙方的人身损害,为妥善解决此事,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赔偿协议:一、事故基本情况事故时间:[事故发生的具体日期与时间]。

事故地点:[事故发生的具体地点]。

事故原因:[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简述]。

乙方损害情况:[乙方因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情况及医疗救治情况]。

二、赔偿项目及标准1. 医疗费用:甲方赔偿乙方已产生的医疗费用人民币[金额]元,包括住院费、检查费、治疗费等。

2. 后续治疗费用:甲方需支付乙方后续治疗费用人民币[金额]元。

3. 误工费:根据乙方的收入状况及误工时间,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元。

4. 护理费:赔偿乙方在康复期间的护理费人民币[金额]元。

5. 营养费:赔偿乙方营养补给费用人民币[金额]元。

6. 交通费:赔偿乙方因治疗及康复产生的交通费人民币[金额]元。

7. 伤残赔偿金:根据法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甲方赔偿乙方伤残赔偿金人民币[金额]元。

8. 精神损害抚慰金:甲方赔偿乙方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金额]元。

9. 其他费用:[其他赔偿项目及其金额]。

三、支付方式与时间1.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具体日期],甲方支付乙方总赔偿金额的百分之XX(XX%)作为预付款,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元。

2. 余款人民币[金额]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X个月内全额支付完毕。

3. 所有的赔偿款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特别声明与保证1. 双方确认本协议的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乙方已经充分了解其权益与义务,并自愿签订本协议。

2.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额赔偿款后,应当向甲方出具书面收据,并保证不再就本次事故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要求。

3.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内容,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2023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

2023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 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 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 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 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 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 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 予以赔偿。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 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 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 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2023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项目及标准
2023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项目及标准
在交通事故中,难免会造成人身损害, 一旦造成受害人伤残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 中承担责任的一方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那 么,赔偿项目有哪些?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 呢?下面,找法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可以 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1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 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 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 计算。

交通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交通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交通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如下:
一、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 意识消失;
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赔偿标准
1. 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 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 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

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 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9. 财产直接损失费: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请注意,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计算,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困难,建议您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专业建议。

2023年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项目计算方法

2023年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项目计算方法

2023年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项目计算方法2023年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项目计算方法人身损害赔偿是指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致残的损害,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向受害者进行赔偿。

为保障受害者的权益,内蒙古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项目计算方法。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内蒙古的相关规定,2023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为:1.死亡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年龄、个人收入水平、被扶养人数等因素进行综合计算,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2.伤残赔偿标准:根据伤残程度和相关因素进行评定,按照一定比例计算,最高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

3.医疗费用赔偿标准:根据实际医疗费用进行赔偿,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物费等,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4.误工费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实际收入水平和误工时间进行计算,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5.护理费赔偿标准:根据护理时间和相关因素进行计算,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以上标准仅为参考,具体赔偿金额将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方法1.死亡赔偿计算:根据受害人的年龄、个人收入水平、被扶养人数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一般来说,年龄越大、个人收入越高、被扶养人数越多,赔偿金额越高。

2.伤残赔偿计算: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一般采用残疾程度估定表进行评估。

然后根据受害人的基本生活能力、劳动能力、生活品质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的影响程度,计算赔偿金额。

3.医疗费用赔偿计算:根据受害人的实际医疗费用进行赔偿。

一般采用医疗费用明细单和相关发票等证据来确定赔偿金额。

4.误工费赔偿计算: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误工时间进行计算。

一般采用受害人的劳动合同、工资单等文件来确定赔偿金额。

5.护理费赔偿计算:根据护理的时间和受害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一般采用护理记录和相关证据来确定赔偿金额。

计算方法的具体细节需要根据具体案件和受害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法院或者相关部门将会进行综合评估,以确保赔偿金额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遇到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哪些项目

遇到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哪些项目

遇到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哪些项目在交通事故当中,因为交通事故而产生的损失,保险公司并不是都会进行赔偿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是有一定范围限制的,那么你知道遇到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哪些项目吗?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遇到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哪些项目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包括下列项目:(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上述第(一)项外,还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保险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除第(一)项费用外,还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流程1、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事故现场勘查、检验。

保险公司接到出险报案后,应当立即安排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经过,了解涉及的损失情况,查阅和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要时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科研机构专业技术支持。

3、定损估价。

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验后,就应该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估价。

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定损估价有问题时,被保险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同时自己委托相关机构对损失作出估价。

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对损失估计达成一致,就进行下一步流程。

4、提交索赔材料。

权利虽然被赋予了,但是如果自己不懂得主张的话,那权利很可能就是白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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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一、损害赔偿的分类:1、一般伤害赔偿:因交通事故受伤但未致人残废,经过治疗可以恢复的伤害的赔偿。

其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项费用。

2、致人残疾的赔偿:因交通事故受伤致人残疾,身体功能无法恢复的伤害的赔偿。

其范围除一般伤害赔偿项目外,还包括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抚慰金(精神损害费)和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项费用。

3、致人死亡的赔偿:赔偿范围除一般伤害赔偿的项目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抚慰金、办理丧事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具体的计算标准:1、医疗费是指医治损伤所需的费用,主要是指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的费用,主要包括:急救费、门诊、挂号、检查、化验、医药、手术、住院等费用。

医疗费的赔偿原则应界定为因伤而治、因病而治、因需施治、因诊而治、合理用药,这也是临床医疗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对于转院治疗的,应当出具医院证明。

对于小伤大养、小病大养、高额检查(如:核磁共振)、病伤合治、滥用药物的应从严审查,对不符合损伤治疗或诊断性治疗不需要的药物和检测手段的费用应予以剔除,门诊治疗凭病历资料、处方、药费单据结合损伤审查,住院治疗凭评断证明、住院病历、结账单据审查,未经治疗单位允许擅自所作的检验、用药等费用不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常理由除外。

对医疗费的审查一般从两方面进行,一是审查是否为治伤的费用,与损害无关的医疗费(如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本身固有的疾病除外),不属于赔偿的范围;二是审查是否在正常的医疗期间内发生的费用,故意延长治疗的不予以赔偿。

医药费是指与治疗有关的西药和中药的费用项目。

用药应坚持能用普通药物的就不用昂贵的药物,医药费用要以医生的处方、诊断证明、收费凭证加以确认,对用药不具有治疗针对性,用于其它病痛或滥用的营养保健品,应属不合理用药,不予赔偿;有证据证明擅自购买的与伤情治疗和身体康复无关的药品,不予赔偿。

检验费是指为了诊断、治疗而支出的检查、化验等费用,审查的重点是重复检查和高额检查,根据诊断证明、住院病历、用药情况综合考察是否有必要进行再次检查,X线能作就不用CT,CT已诊断不要再作核磁共振,全身检查。

住院费指治伤按住院标准,应入院治疗而医院收取的床位费、空调费、水电费等费用。

一般以诊断证明和住院收费凭据进行赔偿,住院限于伤情严重需手术治疗,或需住院观察、确定病情的。

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显著轻微不需住院、门诊治疗的仍坚持住院治疗;或伤情已经痊愈,应当出院而仍然住院治疗所支出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未经初诊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转院接受治疗又无正当理由的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赔偿。

尚未发生的治疗费,应参照受害的伤情、治疗方案及治疗单位出未来治疗费用综合的审查,应按照治疗必需花费的费用给付,但是,审判实际中一般不予给付,告知另行起诉,这部分费用主要包括:①人体器官修补、移植等,如安装假眼、假肢、角膜移植等。

②身体内存异物,二期取出,如夹钢板。

③四肢变形、骨折、需矫正、再接术等。

④整容费。

⑤器官恢复训练费用。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应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指因身体受伤不能参加正常工作或劳动所减少的正常收入;应包括住院、门诊治疗、确需休养的误工费用和参加事故处理当事人亲属的误工费用。

误工费是应得到利益的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计算,计算误工费应考虑误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

(1) 误工时间指受害人因受伤而耽误工作的时间量,一般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确定。

受害人伤害显著轻微不影响以后正常工作的,仅计算当日治疗的误工费;无须住院治疗,但已停止工作的,误工时间自因伤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实际痊愈之日;因伤入院而出院后仍未治愈的,误工时间自因伤停止工作至实际痊愈之日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之日。

受害人医疗无效死亡的,误工时间自因伤停止工作之日至死亡之日计算。

(2) 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但实际收入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五倍以上的,按五倍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受诉浡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受害人因没有工作或因退休而从事家庭劳动的,参照当地县(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居民平均收入水平计算。

从事农业生产因伤导致农忙期间误工的,参照当地县(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公布的农民平均收入两倍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指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费的支出数额。

应以医院住院证明记载的实际住院天数为限。

参照受害人所在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进行计算,所在地应明确为事故发生地而非受害人居住地。

4、护理费指受害人因受伤生活不能自理,需雇人帮助,已经或者应当支付的护理人员的报酬。

护理人数一般为一人,凭诊断证明的住院天数而确定。

护理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未痊愈、生活不能处理的时间,参加医学标准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五项:①进食②翻身③大小便④穿衣、洗漱⑤自我移动。

护理依赖程度分为三级:上述五项均需护理的,为完全不能生活自理;五项中有三项需要护理的,为大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五项中有一项的,为小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其中前面两个护理级别应计算出院后的护理费用。

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超过所确定的护理期限,确需继续护理、又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可以继续计算护理费用五至十年。

护理人员的正当收入标准,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受害人所在地县(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服务行业平均收入的两倍。

5、残疾赔偿金指受害人受伤后,虽经治疗,无法痊愈,所遗留的顽固性或长久性的功能障碍,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给予的生活补助费。

赔偿期限一般为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的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受害人有证据证明其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收入或农村居民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按照其住所或经常居住地相关标准计算。

受害人因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所造成的职业未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计算公式:月平均收入*12*赔偿年限*赔偿系数伤残标准赔偿数丧失劳动能力程度I 100%完全丧失II 90%III 80%IV 70%V 60%大部分丧失VI 50%VII 40%部分丧失VIII 30%IX 20%X 10%6、残疾辅助器具费指伤残受害人为恢复丧失人体功能而配置的器具。

赔偿标准应参照治疗单位的意见、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均寿命、器具的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的用具费用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亦参照配置机构意见、专家证明确定,身体伤残程度已丧失安装假肢条件而要求的,应不予支持。

但受害人超过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根据其生活自理能力状况,确需配置辅助器具,人民法院应考虑判令给付输电线基尔特五至十年。

7、营养费指受害人伤情达到轻伤(含轻伤)以上,以辅助治疗为目的,购买的确需补充的营养食品的费用。

赔偿费用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赔偿数额为每日二至十元,计赔时间视恢复伤情需要补充营养的期限而定。

8、交通费指受害人、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转院治疗时乘车、船等交通工具所支出的费用。

交通费的赔偿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且有关凭证应当与就医的时间、地点、人数、次数相吻合,但受害人因伤势严重需紧急抢救而必须乘坐飞机或包车入院或转院支付的交通费,应当给予赔偿。

硬卧以上火车票及飞机票费,按硬卧票费认定;对二等舱以上的船票费,按二等舱票费认定。

受害人死亡的,其亲属参加丧葬事宜支付的交通费应予以计赔。

9、住宿费一般以住宿票据予以确定,应当与就医转院的时间、次数相一致。

计赔数额,一般最高不得超过受害人所在地一般国家工作人员出差的日住宿标准。

受害人经治疗单位同意,确有必要去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而发生的实际费用,包括受害人及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以合理赔偿。

近亲属参加受害人丧葬事宜而支出的住宿费也应予以赔偿》。

10、被抚养人生活费指没有其他生活来源,依靠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或虽有其他生活来源但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所必须的人的生活费。

这类人员一般包括受害人抚养的未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

未出生有胎儿,视为被抚养人。

赔偿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对于未成年人,需赔偿必要的接受教育的费用;有多个被抚养人的,按受害人应承担的份额赔偿,但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赔偿期限: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到十八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至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审查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时,应当注意如何确定被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能力”应限于因年龄或身体、精神的限制而无法从事必要的生产、经营工作,而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且必须是死者生前应当抚养的人,对于虽无劳动能力,但有其他经济来源的人,不予赔偿。

11、丧葬费是受害人死亡后其喷头安葬死者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一般应包括运尸费、火化费、购买骨灰盒费等,以及雇请抬丧人员支付的劳务费和亲属参加丧事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费用。

赔偿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2、死亡赔偿金是支付给死亡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或依照继承法享有继承权的人一定数额的赔偿金,是对生命权的补偿金。

计算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人均纯收入,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有证据证明其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收入或农村居民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按照其依据地或经常居住地相关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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