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调研报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超详细图解)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超详细图解)交通禁⽌标线双黄实线禁⽌跨越对向车⾏道分界线双黄实线作为禁⽌跨越对向车⾏道分界线时,禁⽌双⽅向车辆越线或压线⾏驶。
⼀般施划于单⽅向有两条或两条以上机动车道⽽没有设置实体中央分隔带的道路上,除交叉路⼝或允许车辆左转弯(或掉头)路段外,均应连续设置,可采⽤振动标线的形式。
黄⾊斜线填充双黄实线禁⽌跨越对向车⾏道分界线⽰例在路⾯较宽时,为保证车⾏道宽度不⼤于3. 75 m,双黄线间距可以适当调整。
在双黄线间距⼤于50cm时应⽤黄⾊斜线或其他设施填充两条黄实线间的部分,禁⽌车辆压线或进⼊该区域。
虚实线禁⽌跨越对向黄⾊虚实线车⾏道分界线虚实线作为禁⽌跨越黄⾊虚实线对向车⾏道分界线时,实线⼀侧禁⽌车辆越线或压线⾏驶,虚线⼀侧准许车辆暂时越线或转弯。
越线⾏驶的车辆应避让正常⾏驶的车辆。
三车⾏道道路直线段黄⾊虚实线虚实线划法⽰例虚实线的三施划中⼼黄⾊虚实线机动车道道路直线段,⼀个⽅向车⾏道数从两车⾏道改变为⼀车⾏道(或从⼀车⾏道改变为两车⾏道)时采⽤过渡标线,设置⽰例如图所⽰。
视距受限平曲线路段黄虚实线划法⽰例/td> [/td]⾊虚实线视距受限的平曲线路段黄虚实线划法⽰例如图。
⾊虚实线视距受限平曲线路段黄虚实线划法⽰例⾊虚实线视距受限的平曲线路段黄虚实线划法⽰例如图。
⾊虚实线视距受限竖曲线路段黄虚实线划法⽰例⾊虚实线视距受限的竖曲线路段黄虚实线划法⽰例如图。
⾊虚实线视距受限竖曲线路段黄虚实线划法⽰例⾊虚实线视距受限的竖曲线路段黄虚实线划法⽰例如图。
⾊虚实线黄⾊单实线禁⽌跨越对向车⾏道分界线黄⾊单实线作为禁⽌跨越对向车⾏道分界线时,禁⽌双⽅向车辆越线或压线⾏驶。
⼀般施划于单⽅向只有⼀条车道或⼀条机动车道和⼀条⾮机动车道道路、视距受限制的竖曲线、平曲线路段及有其他危险需要禁⽌超车的路段,可采⽤振动标线的形式。
禁⽌跨越同向车⾏道分界线⽤于禁⽌车辆跨越车⾏道分界线进⾏变换车道或借道超车。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交通指路标志

交通指路标志四车道及以上公路交叉路口预告四车道及以上公路交叉路口预告大交通量的四车道以上公路交叉路口预告大交通量的四车道以上公路交叉路口预告用以预告前方交叉路口形式、交叉公路的编号或交叉道路的名称、通往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以及距前方交叉路口的距离。
设在交叉路口告知标志前150m--500 m处。
用以预告前方交叉路口形式、交叉公路的编号或交叉道路的名称、通往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以及距前方交叉路口的距离。
设在交叉路口告知标志前150 m--500 m处。
用以预告前方交叉路口形式、交叉公路的编号或交叉道路的名称、通往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以及距前方交叉路口的距离。
设在交叉路口告知标志前150m--500 m处。
用以预告前方交叉路口形式、交叉公路的编号或交叉道路的名称、通往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以及距前方交叉路口的距离。
设在交叉路口告知标志前150 m--500 m处。
箭头杆上标识公路编号、道路名称的公路交叉路口预告箭头杆上标识公路编号、道路名称的公路交叉路口预告预告前方交叉公路编号的预告标志例预告前方交叉公路编号的预告标志例用以预告前方交叉路口形式、交叉公路用以预告前方交叉路口形式、交叉公路的编双车道公路可采用单柱标志预告前方双车道公路可采用单柱标志预告前方的编号或交叉道路的名称、通往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以及距前方交叉路口的距离。
设在交叉路口告知标志前150m--500 m处。
号或交叉道路的名称、通往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以及距前方交叉路口的距离。
设在交叉路口告知标志前150 m--500 m处。
交叉公路编号信息。
交叉公路编号信息。
十字交叉路口十字交叉路口十字交叉路口十字交叉路口用以告知前方交叉路口形式、交叉公路的编号或交叉道路的名称、通往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
设在距交叉路口前30 m-- 80 m处。
用以告知前方交叉路口形式、交叉公路的编号或交叉道路的名称、通往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
设在距交叉路口前30 m-- 80 m处。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标准规范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标准规范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规范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管理和疏导交通的重要设施,通过图形、符号、颜色、文字等形式传递规范化信息,为公路上行驶的交通流提供了应遵循的交通法律,将交通管理的命令和要求传递给公路使用者。
正确完善地设置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仅能体现道路交通法规和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的落实,同时能更大程度上提高公路通行率和有效增强交通安全性。
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规定,使用和设置标志标线应遵循的主要原则如下:原则一: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应传递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以引起公路使用者的注意,并使其具有足够的发现、认读和反应的时间。
原则二: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应传递与公路交通无关的信息,如广告信息等。
原则三: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传递的信息不应相互矛盾,应互为补充。
需要说明的是,在标志的设置上,标线可以不一定体现所有的含义,只需体现主要含义即可。
在标志和标线的配合使用上,GB5768-2009是有一些建议的。
但是在实际情况下,有些情况可能很难做到或没有必要。
例如,支路是砂石路,无法施划标线;人行横道设有信号灯的场所只需设置标线;专用车道标志只需明确表达某种车辆的专用车道即可,不需要反映实际路面上的标线。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合理设置标志标线,以确保交通安全和畅通。
根据国家标准GB5768-2009的总则部分,当道路临时交通组织或维护等原因导致标志和标线信息含义不一致时,应以标志传递的信息为主。
这一条不属于原则三范畴。
公路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
主标志包括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作业区标志和告示标志。
辅助标志则是附设在主标志下,对其进行辅助说明。
交通标志的颜色和形状是给道路使用者的第一感知。
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用于禁令标志;黄色或荧光黄色表示警告,用于警告标志;蓝色用于指示标志和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绿色用于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指路标志;棕色用于旅游区标志;黑色用于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和部分标志的边框;白色用于标志的底色;橙色或荧光橙色用于道路作业区标志;荧光黄绿色表示警告,用于注意行人、注意儿童的警告标。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1. 介绍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重要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们通过图形、文字和颜色等方式,向驾驶员和行人传达交通规则、提醒注意事项,以及引导行进方向等信息。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范化使用,可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性,减少事故发生率。
2. 道路交通标志的分类与意义2.1 指示性标志指示性标志是指用来引导行车方向、提示车辆驾驶员注意事项的一类道路交通标志。
例如,指示前方有弯道、提示前方有人行横道等。
2.2 警告性标志警告性标志是用来警告车辆驾驶员注意危险情况或特殊情况的一类道路交通标志。
例如,警告前方有陡坡、警告前方有急转弯等。
2.3 指示与警告相结合的综合性指示警告性标志综合性指示警告性标志是将指示与警告相结合,在一个单一的图形中传达多种信息。
例如,在一个图形中同时表示前方有急转弯并且限速为30公里/小时。
3. 道路交通标线的分类与意义3.1 道路中心线道路中心线是用来区分道路两侧行驶方向的标线。
它能够帮助驾驶员保持车辆在正确的车道行驶,避免与来车相撞。
3.2 车道标线车道标线是用来区分不同车道边界的标线。
它能够帮助驾驶员保持在自己所在的车道行驶,避免违规变换车道。
3.3 停止线和停车位标线停止线和停车位标线是用来规范交通信号灯和停放位置的标线。
它们能够帮助驾驶员正确地遵守交通信号灯,避免违规停放或超越停止位置。
4.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制定与更新机制4.1 标志和标线制定机构道路交通标志和标记的制定由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负责。
他们根据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制定、更新、修订等工作。
4.2 标志和标记更新机制随着社会发展、技术进步和交通需求的变化,道路交通标志和标记也需要进行定期的更新和修订。
制定机构会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关标志和标记的更新工作,以适应新的交通环境。
5.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国际化趋势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在国际上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统一化趋势。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 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谢谢观看Biblioteka 道路标识标线设置是否合理,既要符合相关规定,也应经得起行驶检验。
分类
道路交通标志
道路交通标线
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 道路交通标志主标志 警告标志:警告道路使用者注意道路、交通的标志。 禁令标志:禁止或限制道路使用者交通行为的标志。 指示标志:指示道路使用者应遵守的标志。 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 旅游区标志:提供旅游景点方向、距离的标志。 告示标志:告知路外设施、安全宣传信息以及其他信息的标志。 辅助标志 附设在主标志下,对其进行辅助说明。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表示特定管理内容和行为规则的交通设施
01 分类
03 处罚
目录
02 国家标准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指设置在道路上用规定的图形、符号、文字、线条、立面标记、突起路标等来表示特 定管理内容和行为规则的交通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768)由国家标准局发布,共集录了255种道路 交通标志,72种道路交通标线及15个道路施工安全设施设置典型示例。该标准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矿区、港 区、林区、场(厂)区道路及在上述道路上行驶的一切车辆和行人。对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形状、图案、文字、 颜色、材料、构造、制作、安装、反光、照明,对设置原则、设置地点等规定了相应的技术要求。参见公路运输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道路交通标线是由标划于路面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安 全设施。它的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可以与标志配合使用,也可单独使用。
(完整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超详细图解)目录第一篇道路交通标志3 一般规定4 交通标志分类5 警告标志6 禁令标志7 指示标志8 指路标志9 旅游区标志10 道路施工安全标志11 辅助标志12 可变信息标志13 交通标志的设置原则14 交通标志的构造15 交通标志的反光和照明16 交通标准的制作第二篇道路交通标线17 一般规定18 指示标线19 禁止标线20 警告标线21 轮郭标22 突起路标23 道路平交路口标线的设置原则24 路面标线材料附录A(标准的附录) 交通标志颜色规定及参考色样附录B(标准的附录) 交通标志汉字示例附录C(标准的附录) 交通标志用阿拉伯数字示例附录D(标准的附录) 交通标志用拉丁字大、小写字母示例附录E(提示的附录) 交通标志的构造和结构设计附录F(提示的附录) 根据最小视距M值,在道路平曲线上,确定中心实线位置的方法附录G(标准的附录) 路面标线用文字示例附录H(提示的附录) 交通标志制作图示例附录I(提示的附录) 交通标志专用名词中英对照附录J(提示的附录) 道路施工安全设施设置示例附录K(提示的附录) 交通标志中文名称索引附录L(提示的附录) 交通标线中文名称索引本文由拼厦门发表,若无原创声明,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网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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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归原创者所有,若有版权问题请与管理员联系的,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6 禁令标志6.1 禁令标志的颜色,除个别标志外,为白底,红圈,红杠,黑图案。
图案压杠。
6.2 禁令标志的形状为圆形、八角形、顶角向下的等边三角形。
6.3 禁令标志的尺寸代号,如图2所示。
其各部尺寸的最小值根据道路计算行车速度按表3选取。
图2 禁令标志各部尺寸代号表3 禁令标志尺寸与计算行车速度的关系6.4 禁令标志的种类及设置地点6.4.1 禁止通行标志(见禁1)表示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
(完整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及说明)

国家标准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相关内容10、警告标线道路施工安全设施设置示例警告标志一十字交叉T形交叉T形交叉T形交叉除了基本形十字路口外,还有部分变异的十字路口,如:五路交叉路口、变形十字路口、变形五路交叉路口等。
五路以上的路口均按十字路口对待。
丁字形标志原则上设在与交叉口形状相符的道路上。
右侧丁字路口,此标志设在进入T字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丁字形标志原则上设在与交叉口形状相符的道路上。
左侧丁字路口此标志设在进入丁字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丁字形标志原则上设在与交叉口形状相符的道路上。
此标志设在进入T字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Y形交叉环形交叉向左急弯路向右急弯路设在Y形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有的环形交叉路口,由于受线形限制或障碍物阻挡,此标志设在面对来车的路口的正面。
向左急弯路标志设在左急转弯的道路前方适当位置。
向右急弯路标志,设在右急转弯的道路前方适当位置。
反向弯路连续弯路上陡坡下陡坡此标志设在两个相邻的方向相反的弯此标志设在有连续三个以上弯路的道路以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纵坡度在7%和市区纵坡度在大于4%的陡坡道路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纵坡度在7%和市区纵坡度在大于4%的陡坡道路前适当位置。
路前适当位置。
两侧变窄右侧变窄左侧变窄窄桥车行道两侧变窄主要指沿道路中心线对城缩窄的道路;此标志设在窄路以前适当位置。
车行道右侧缩窄。
此标志设在窄路以前适当位置。
车行道左侧缩窄。
此标志设在窄路以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桥面宽度小于路面宽度的窄桥以前适当位置。
双向交通注意行人注意儿童注意牲畜双向行驶的道路上,采用天然的或人工的隔离措施,把上下行交通完全分离,由于某种原因(施工、桥、隧道)形成无隔离的双向车道时,须设置此标志。
一般设在郊外道路上划有人行横道的前方。
城市道路上因人行横道线较多,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此标志设在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儿童游乐场等儿童频繁出入的场所或通道处。
此标志设在经常有牲畜活动的路段特别是视线不良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指南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指南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是为了引导和规范交通流动,确保道路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在我国,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标准,下面将详细介绍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指南。
一、公路交通标志的设置指南1. 标志的种类和作用公路交通标志分为禁令标志、警告标志、指示标志和指路标志四大类。
禁令标志用于禁止某种行为或限制某种活动;警告标志用于提醒驾驶员注意危险情况;指示标志用于指示行驶方向或者提供行驶指示;指路标志用于指示道路的名称、方向和距离。
2. 标志的设置位置和高度公路交通标志应该设置在道路两侧或者中央,不应遮挡驾驶员的视线。
标志的高度一般为1.4米至1.6米,对于某些特殊标志,如距离标志、高度限制标志等,可以适当调整高度。
3. 标志的颜色和形状不同种类的交通标志有不同的颜色和形状。
禁令标志为红底白图案,警告标志为黄底黑图案,指示标志为蓝底白图案,指路标志为绿底白图案。
标志的形状一般为圆形、六边形、三角形和矩形等。
4. 标志的尺寸和字体公路交通标志的尺寸应根据道路的等级和车速确定。
标志上的文字应使用标准的字体,字体大小应适中,保证驾驶员能够清晰辨认。
5. 标志的反光性能公路交通标志要求具有一定的反光性能,以便夜间或者恶劣天气条件下也能够被驾驶员清晰辨认。
标志的反光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
二、公路标线的设置指南1. 标线的种类和作用公路标线分为长线、短线、虚线、实线、双实线等。
长线用于分隔相对方向的行车道;短线用于分隔同方向行车道;虚线用于分隔同方向行车道或者警示驾驶员注意;实线用于禁止驶入或者超车;双实线用于区分不同类型的车道。
2. 标线的颜色和宽度公路标线的颜色一般为白色或黄色,黄色标线一般用于分隔对向行车道;白色标线一般用于分隔同方向行车道。
标线的宽度应根据道路的等级和车速确定。
3. 标线的长度和间隔公路标线的长度和间隔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标线的长度一般为6米至12米,间隔一般为3米至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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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相关内容警告标志一十字交叉T形交叉T形交叉T形交叉除了基本形十字路口外,还有部分变异的十字路口,如:五路交叉路口、变形十字路口、变形五路交叉路口等。
五路以上的路口均按十字路口对待。
丁字形标志原则上设在与交叉口形状相符的道路上。
右侧丁字路口,此标志设在进入T字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丁字形标志原则上设在与交叉口形状相符的道路上。
左侧丁字路口此标志设在进入丁字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丁字形标志原则上设在与交叉口形状相符的道路上。
此标志设在进入T字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Y形交叉环形交叉向左急弯路向右急弯路设在Y形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有的环形交叉路口,由于受线形限制或障碍物阻挡,此标志设在面对来车的路口的正面。
向左急弯路标志设在左急转弯的道路前方适当位置。
向右急弯路标志,设在右急转弯的道路前方适当位置。
反向弯路连续弯路上陡坡下陡坡此标志设在两个相邻的方向相反的弯路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有连续三个以上弯路的道路以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纵坡度在7%和市区纵坡度在大于4%的陡坡道路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纵坡度在7%和市区纵坡度在大于4%的陡坡道路前适当位置。
两侧变窄右侧变窄左侧变窄窄桥车行道两侧变窄主要指沿道路中心线对城缩窄的道路;此标志设在窄路以前适当位置。
车行道右侧缩窄。
此标志设在窄路以前适当位置。
车行道左侧缩窄。
此标志设在窄路以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桥面宽度小于路面宽度的窄桥以前适当位置。
双向交通注意行人注意儿童注意牲畜双向行驶的道路上,采用天然的或人工的隔离措施,把上下行交通完全分离,由于某种原因(施工、桥、隧道)形成无隔离的双向车道时,须设置此标志。
一般设在郊外道路上划有人行横道的前方。
城市道路上因人行横道线较多,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此标志设在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儿童游乐场等儿童频繁出入的场所或通道处。
此标志设在经常有牲畜活动的路段特别是视线不良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警告标志 二注意信号灯注意落石注意落石注意横风此标志设在不易发现前方位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左侧有落石危险的傍山路段之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右侧有落石危险的傍山路段之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经常有很强的侧风并有必要引起注意的路段前适当位置。
易滑傍山险路傍山险路堤坝路此标志设在路面的摩擦系数不能满足相应行驶速度下要求紧急刹车距离的路段前适当位置。
行驶至此路段必须减速慢行。
此标志设在山区地势险要路段(道路外侧位陡壁、悬崖危险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山区地势险要路段(道路外侧位陡壁、悬崖危险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沿水库、湖泊、河流等堤坝路以前适当位置。
堤坝路村庄隧道渡口此标志设在沿水库、湖泊、河流等堤坝路以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不易发现前方有村庄或小城镇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进入隧道前的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汽车渡口以前适当位置。
特别是有的渡口地形较位复杂、道路条件较差,使用此标志能引起驾驶员的谨慎驾驶、注意安全。
驼峰桥路面不平过水路面有人看守铁路道口此标志设在注意前方是拱度较大,不易发现对方来车,应靠右侧行驶并应减速慢行。
此标志设在路面不平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过水路面或漫水桥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不易发现的道口以前适当位置。
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注意非机动车事故易发路段慢行此标志设在道口以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混合行驶的道路并经常有非机动车横穿、出入的地点以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交通事故易发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前方需要减速慢行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警告标志三左右绕行左侧绕行右侧绕行施工此标志表示有障碍物座左右侧绕行,放置在路段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表示有障碍物左侧绕行,放置在路段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表示有障碍物右侧绕行,放置在路段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可作为临时标志设在施工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注意危险斜杠符号斜杠符号斜杠符号此标志设在以上标志不能包括在其他危险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表示距无人看守铁路道口的距离为50m。
表示距无人看守铁路道口的距离100m。
表示距无人看守铁路道口的距离为150m。
叉形符号表示多股铁道与道路交叉设在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标志上端。
警令标志一禁止通行禁止驶入禁止机动车通行禁止载货汽车通行表示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
此标志设在禁止表示禁止车辆驶入。
此标志设在禁止驶入的路段入口处。
表示禁止某种机动车通行。
此标志设在禁止机动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
表示禁止载货机动车通行。
此标志设在载货机动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
通行的道路入口处。
禁止三轮机动车通行禁止大型客车通行禁止小型客车通行禁止汽车拖、挂车通行表示禁止三轮机动车通行。
此标志设在禁止三轮机动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
表示禁止大型客车通行。
此标志设在禁止大型客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
表示禁止小型客车通行。
此标志设在禁止小型客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
表示禁止汽车拖、挂车通行。
此标志设在禁止汽车拖、挂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
禁止拖拉机通行禁止农用车通行禁止二轮摩托车通行禁止某两种车通行表示禁止拖拉机通行。
此标志设在禁止拖拉机通行的路段入口处。
表示禁止农用运输车通行。
此标志设在禁止农用运输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
表示禁止两轮摩托车通行。
此标志设在禁止两轮摩托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
表示禁止某两种车通行。
此标志设在禁止某两种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
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禁止畜力车通行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通行禁止人力客运三轮车通行表示禁止非机动车通行。
此标志设在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路段入口表示禁止畜力车通行。
此标志设在禁止畜力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
表示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通行。
此标志设在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
表示禁止人力客运三轮车通行。
此标志设在禁止人力客运三轮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
处。
禁止人力车通行禁止骑自行车下坡禁止骑自行车上坡禁止行人通行表示禁止人力车通行。
此标志设在禁止人力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
表示禁止骑自行车下坡通行。
此标志设在禁止骑自行车下坡通行的路段入口处。
表示禁止骑自行车上坡通行。
此标志设在禁止骑自行车上坡通行的路段入口处。
表示禁止行人通行。
此标志设在禁止行人通行的路段入口处。
禁止向左转弯禁止向右转弯禁止直行禁止向左向右转弯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向左转弯。
此标志设在禁止向左转弯的路口前适当位置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向右转弯。
此标志设在禁止向右转弯的路口前适当位置。
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直行。
此标志设在禁止直行的路口前适当位置。
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向左向右转弯。
此标志设在禁止向左向右转弯的路口前适当位置。
警令标志二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禁止直行和向右转弯禁止掉头禁止超车表示前方路口禁止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直行和向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掉头。
表示该标志至前方解除禁止超车标志的路段内,不准机动车超车。
此一切车辆直行和向左转弯。
此标志设在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的路口前适当位置。
右转弯。
此标志设在禁止直行和向右转弯的路口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禁止掉头的路口前适当位置。
标志设在禁止超车的起点。
解除禁止超车禁止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禁止车辆长时停放禁止鸣喇叭表示禁止超车路段结束。
此标志设在禁止超车的终点。
表示在限定的范围内,禁止一切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
此标志设在禁止车辆停放的地方。
禁止车辆停放的时间、车种和范围可用辅助标志说明。
禁止车辆长时停放,临时停放不受限制。
禁止车辆停放的时间、车种和范围可用辅助标志说明。
表示禁止鸣喇叭。
此标志设在需要禁止鸣喇叭的地方。
禁止鸣喇叭的时间和范围可用辅助标志说明。
限制宽度限制高度限制质量限制轴重表示禁止装载宽度超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行。
此标志设在最大允许宽度受限制的地方。
以图为例:装载宽度不得超过3米表示禁止装载高度超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行。
此标志设在最大允许高度受限制的地方。
以图为例:装载高度不得超过3.5米。
表示禁止总质量超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行。
此标志设在需要限制车辆质量的桥梁两端。
以图为例:装载总质量不得超过10t。
表示禁止轴重超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行。
此标志设在需要限制车辆轴重的桥梁两端。
以图为例:限制车辆轴重量不得超过7t。
限制速度解除限制速度停车检查停车让行表示该标志至前方限制速度标志的路段内,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标志所示数值。
此标志设在需要限制车辆速度的路段的起点。
以图为例:限制行驶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
表示限制速度路段结束。
此标志设在限制车辆速度路段的重点。
表示机动车必须停车接受检查。
此标志设在关卡将近处,以便要求车辆接受检查或缴费等手续。
标志中可加注说明检查事项。
表示车辆必须在停止线以外停车了望,确认安全后,才准许通行。
停车让行标志在下列情况下设置:(1)与交通流量较大的干路平交的支路路口;(2)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3)其他需要设置的地方。
减速让行会车让行表示车辆应减速让行,告示车辆驾驶员必须慢行或停车,观察干路行车情况,在确保干道车辆优先的前提下,认为安全时方可续行。
此标志设在视线良好交叉表示车辆会车时,必须停车让对方车先行。
设置在会车有困难的狭窄路段的一端或由于某种原因只能开放一条车道作双向通行路段的一端。
道路的次要路口。
指示标志一直行向左转弯向右转弯直行和向左转弯表示只准一切车辆直行。
此标志设在直行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向左转弯。
此标志设在车辆必须向左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向右转弯。
此标志设在车辆必须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直行和向左转弯。
此标志设在车辆必须直行和向左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直行和向右转弯向左和向右转弯靠右侧道路行驶靠左侧道路行驶表示只准一切车辆直行和向右转弯。
此标志设在车辆必须直行和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向左和向右转弯。
此标志设在车辆必须向左和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靠右侧道路行驶。
此标志设在车辆必须靠右侧行驶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靠左侧)道路行驶。
此标志设在车辆必须靠左侧行驶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立交直行和左转弯行驶立交直行和右转弯行驶环岛行驶步行表示车辆表示车辆在立交处表示只准车辆靠右表示该街道只供步行。
此标志设在立交处可以直行和按图示路线左转弯行驶。
此标志设在立交左转弯出口处适当位置。
可以直行和按图示路线右转弯行驶。
此标志设在立交右转弯出口处适当位置。
环行。
此标志设在环岛面向路口来车方向适当位置。
在步行街的两端。
鸣喇叭最低限速单行路向左或向右单行路直行表示机动车行至该标志处必须鸣喇叭。
此标志设在公路的急转弯处、陡坡等视线不良路段的起点。
表示机动车驶入前方道路之最低时速限制。
此标志设在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限速路段的起点。
表示一切车辆向左或向右单向行驶。
此标志设在单行路的路口和入口处的适当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