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经验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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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经验

一、学习目的

通过对煤矿事故案例的分析学习,查找问题症结,总结经验教训,切实贯彻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健康稳步发展。

二、学习内容

1、湖南周源山煤矿“10.18 ”机电事故案例分析

2、攸县黄丰桥镇码井煤矿“ 1 11 ”运输事故案例

第一部分湖南周源山煤矿“10.18 ”机电事故案例

2010年10月18日6时40分,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周源山煤矿发生一起机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6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定,郴州煤监分局牵头依法组建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有郴州煤监分局、资兴市公安局、湖南省煤业集团资兴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同时邀请资兴市人民检察院参加。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

一、事故单位概况:

(一)企业概况

周源山煤矿位于资兴市香花乡境内,西距资兴市4km,南距郴州市43km,有京广铁路许三支线标准轨直达矿区,交通运输方便。

周源山煤矿是1966年兴建,1970年简易投产,隶属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国有重点煤矿,该矿依法取得了“五证一照”且均在有效期内。煤矿现有职工2898人,其中

持证采煤机司机21人。煤矿实行“三•八”作业制,即晚班0:00 —8:00,早班8:00 —16:00,中班16:00 —24:00。

(二)矿井基本情况

周源山煤矿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2010年核定生产能力69万吨/年。煤矿矿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煤矿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煤矿设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培训中心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回采区负责采煤工作,技术副区长曹强平联挂采四队,负责督促采四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矿井开采技术条件:周源山煤矿是三都煤田深部井田,本区呈单斜构造,矿区主采一、

、四煤,其中四煤结构简单,厚0.1-2.21m,平均1.20m,无伪顶,直接顶为砂质泥岩及麻黑色

砂岩组成,北翼-450米以上为麻黑色砂岩,?厚0.72米,南翼及矿井深部为砂质泥岩,局部为细砂岩,厚为0-18.36米,平均6米,煤层无伪底,直接底为砂质泥岩或泥岩,夹六煤层线,厚0-26.63米,平均8.29米。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8.03m 3/t,为低瓦斯矿井。矿井水文地质较简单,正常涌水量为363.1m 3/h,最大涌水量为488m 3/h。一、三、四煤煤尘均有爆炸危险性,煤层均属不易自燃煤层。

矿井各生产系统状况:矿井采用立井开拓,现开采-370m水平和-650m水平,并布置开拓巷道延伸至-800m水平。回采工作面采用“两采一准”作业方式,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单体液压支柱配 2.4m的n型钢梁支护,四煤控顶距采用“三•五”控顶。工作面及下顺槽采用刮板运输机运输。矿井采用两翼对角抽出式通风,布置有南、北风井。

矿井运输系统:矿井采用立井开拓,主井担负全矿的原煤提升,副井、新副井担负辅助提升和人员提升。

(三)事故工作面的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在2441工作面。

2441工作面位于24采区南翼第一个四煤采煤工作面,煤矿于2009年9月4日组织了规程会审了《2441工作面作业规程》,并组织了采四队作业人员学习、考试。该工作面直接顶为砂岩(厚0.7 — 1.0m ),伪顶为炭质泥岩(厚0.1 —0.3m ),直接底为砂质泥岩(厚7m )。工作面上顺槽标高-400m,下顺槽标高-450m,倾斜长162m,平均倾角18 °平均采高1.4m。单体液压支柱支护顶板,n梁成组布置,组距0.8 m,作业规程规定n梁一梁三柱,交替迈步,控顶方式为“三•五”控顶,排距0.8m。ZB2—100型采煤机落煤,SGW-150型刮板运输机运煤。

ZB2 —100型采煤机为山东煤研所和淄博矿务局研制的一种中小功率薄煤层滚筒采煤机,该采煤机装机功率100KW,牵引力90KN,机身高0.4m,离底板高0.6m,滚筒直径0.8m,滚筒至电缆架全长7.5m。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抢救情况

2010年10月18日晚班(0:00 —8:00 ),采四队支部书记李兴宏布置班前会,对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具体安排。当班出勤人数共18人,安排采溜头半排煤,总长50m (共

33块槽板)。由于当班采煤机司机没有上班,李兴宏安排原来负责拖电缆的李尚峰(没有参加培训并取得采煤机司机操作证)负责开机组。当班值班队长为胡旭常,安全员为邓春云。

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后,值班队长胡旭常、安全员邓春云对工作面进行了现场安全确认,并向调度室进行了汇报。作业人员先放了溜头超前和断层处破压的炮,对断层地段进行支护,移好n 梁,接好顶,支护好后开始割煤。工作面溜头往上28m处一根n梁没有按作业规程要求“一梁三柱”进行支护,而是靠一根基本支柱和一根靠帮支柱支撑,在采煤机割煤过程中,靠帮支柱卸下,该n梁实际只是靠一根基本支柱支撑。

李尚峰在胡旭常的指导协助下开机组采煤,第一刀从上往下割顶煤至溜头,然后将机组开至压口处,接着从上往下割底煤。6时40分,当采煤机下行至距溜头21m处时,由于靠帮支柱被撤、基本支柱失效,工作面溜头往上28m处的n梁掉入机组电缆架,拖电缆工方国仁马上摇灯示意机组司机停机停溜,李尚峰随即把采煤机调速手柄和换向手柄回零,在未停机组电机、滚筒未停转的情况下,胡旭常登上采煤机机身,准备从采煤机机身上去查看情况,由于没有站稳滑倒卷入滚筒,这时李尚峰按下机组电机停止按钮,看到胡旭常已经被压到滚筒下面了,马上告诉在溜头作业的班长谢进华。谢进华立即向矿调度室电话汇报,调度室随即通知矿救护队和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矿救护队接到调度室事故召请电话后,和救护医生于7时10分

到达事故现场,但是胡旭常已死亡。

三、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6万元。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

㈠事故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采煤机电机未切断电源和滚筒未停止运转的情况下登上采煤机机身,不慎滑倒卷入滚筒,导致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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