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学生会章程(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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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
1、学生会是学校学生在党的领导下,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的学生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的学生组织。

凡是在校学生都是学生会的当然成员。

在中等学校分校学生会和班学生会即班委会两级。

学生会接受学校党政部门的领导,接受团委的指导。

2、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二至三名,下辖学习、宣传、文娱、体育、劳动、卫生、纪检保卫等部和一个广播站或报刊。

每部设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二至三名。

各部设若干干事。

每部设部属会议,其成员由班级相应的委员组成;主席部属会议由各班班长组成。

学生会各部工作通过部属会议贯彻执行。

学生会每部聘请指导老师一名,其人选由学校行政会推荐,原则上考虑相关部门的教师;学生会总指导教师一名一般由校团委书记兼任。

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是各班班委会。

班委会设正、副班长,相应设学习、宣传、文娱、体育、卫生劳动委员和纪检委员。

学生会候选人由各班同学和班主任推荐,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或通过民主竞选产生。

3、学生会的任务是:在学校党组织、行政和上级学联领导下,在团组织的帮助下,团结全体同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育人为宗旨,以学习为中心,积极开展学习、科技、文体、公益劳动等各种活动,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4、建立健全学生组织,对发扬学生民主,培养学生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开展自我教育,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和自觉守纪意识,提高学生思想觉悟,反映学生意愿,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生会这规章制度

学生会这规章制度

学生会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学生会在学校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进一步增强学生的自律性和自觉服务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学生会的性质和任务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最高权利机构,是学校团结师生,服务师生,联系校外的桥梁,是推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学生会的任务是:1.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2.组织开展各项学生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3.开展学生自律教育,引导学生参与学校管理。

4.联系校内外社会资源,服务校园发展。

第三章学生会的组织结构第四条学生会由全体学生组成,学生会实行常设机构,分为主席团、部门调研组、学术科技组、文体娱乐组、宣传策划组和实践服务组。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领导机构。

部门调研组、学术科技组、文体娱乐组、宣传策划组和实践服务组分别负责学生会下设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章学生会的选举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通过投票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在校内享有一人一票的选举权。

第七条其他机构成员由主席团成员提名产生,并经全体学生投票选举产生。

第五章学生会的活动第八条学生会组织各种形式、多样化的活动,包括学术讲座、志愿活动、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旨在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

第六章学生会的纪律第九条学生会成员要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学生会规章制度,服从学生会领导安排,不得违背学生会行为规范。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要保护学生会的声誉,维护学校的形象,在校园中做出成绩的同时,要注意品行端正,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

第七章学生会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学生会有制订本章程和内部管理办法的权利。

学生会有提出对学校管理和服务的建议的权利。

第十二条学生会要为学校和同学服务,认真履行每一项工作任务,不得懈怠。

第八章学生会的监督和评议第十三条全体同学有权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学生会要认真接受,并加以改正。

学生会要定期向全体同学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学生会章程(修改)

学生会章程(修改)

学生会章程(修改)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党支部、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全称:公共管理学院第十一届学生党支部、团总支学生会第二条学生会宗旨及要求:宗旨:联系师生、服务同学、锻炼自我要求:1、敬业、敬职、敬责、服务于人;2 、树立尽责意识;3 、实力服务意识,敢于吃苦;4 、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5、探索工作方法,大胆细心;6 、工作、学习两不误,全面发展;第三条学生会指导思想:明确职责,力求创新,依靠集体,集思广益,脚踏实地,实现目标,全心全意服务同学。

第四条学生会管理模式:主席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和分级管理制:1、主席团将任务分配给部长,再由各部门部长进行安排后带领本部人员完成工作。

2、如某部门副部长,干事未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所分配的任务,此部门部长将因为监督不力而与当事者共同承担全部职责。

3、如因副部长或干事单方面不服从部长安排管理,或私自改变工作方法而导致问题发生,则由当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4、主席团成员主要负责对各项工作的管理监督,如因为未能及时正确地下达或监督不力导致工作延迟出错,如无特殊原因,全部责任由负责此工作的主席团成员承担。

5、学生会所有成员必须服从统一管理,有任何意见可即刻通过主席团成员向团总支老师反应,也可与其他学生干部沟通探讨。

如因将情绪带到工作中致使工作安排产生不协调现象及问题,所有责任将由个人承担,学生会对于此类事件将作严肃处理。

第二章成员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凡取得淮南师范学院化学与化工系学籍的本、专科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成员.第六条会员的基本权利1、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接受学生会的教育和培训;2、对本会工作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成员对学生会的决议有保留意见的权利,但在决议生效期间必须坚决执行。

5、公共管理学院第十一届学生党支部、学生会会员有退会的权利。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1、成员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的章程,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维护学生会荣誉;2、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勤奋学习专业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提高业务能力;3、宣传执行党委和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并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4、虚心学习,帮助和团结广大青年学生,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5、不搞形式主义、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要以大局为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自觉维护学院乃至学校广大同学的利益,同一切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6、学生会成员时刻注意自身形象,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任务,真正代表广大同学,真正为广大同学服务。

学校学生会章程(2篇)

学校学生会章程(2篇)

学校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是在学校政教处、校团委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组织。

凡本校学生承认校学生会章程,经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均可加入。

第二条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为准则。

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1、遵循和贯彻学校的办学方针。

组织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地发展。

2、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维护校纪校规。

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

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4、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学生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民主管理。

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第二章组织和职权第一条学生会干部由校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超过二学年。

第二条学生会组织机构。

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各部设部(站)长一人,委员若干。

学生会下设学习部、宣传部、纪检部、卫生部、体育部、文艺部、广播站。

(根据需要会增设部门和增加人选)第三条学生会分工1、主席:负责全面工作。

主持学生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制定计划和检查工作,抓好各班团支部、班委会工作。

2、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3、学习部:负责与各班学习委员共同研究、学习经验介绍、学习展览及知识竞赛等。

4、宣传部:负责与各班团支部做好宣传工作,主抓广播、报栏、橱窗、黑板报。

5、纪检部: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及违纪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6、体育部:督查晨跑及大课间情况、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7、文艺部: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汇演。

8、卫生部:全面负责督查、检查学校卫生工作,配合学校医务室做好卫生预防工作。

9、广播站:组织学校的播音工作及大型活动的主持工作。

第四条学生会向学校负责并定期向学校报告工作。

第五条学生会职权1、召集学生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本会的方针、任务和其它重大事项。

学生会模板章程

学生会模板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会组织建设,明确学生会职能,规范学生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学生联合会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团委指导下,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校与广大学生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下设办公室、宣传部、文体部、社会实践部、权益部、社团联合会等部门。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提名,经学生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第六条学生会全体会议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

第七条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的协调和处理,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织学生会内部活动。

第八条学生会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对外宣传,包括制作海报、编辑新闻稿、管理学生会网站等。

第九条学生会文体部负责组织校园文化活动,如文艺晚会、体育比赛等,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第十条学生会社会实践部负责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第十一条学生会权益部负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反映学生意见,解决学生困难。

第十二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负责管理、指导、服务学生社团,促进社团发展。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职责:1. 领导学生会全体成员,执行学生会全体会议决议;2. 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学生会工作有序开展;3. 代表学生会参加学校各类活动,维护学生利益;4. 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提高学生会工作水平。

第十四条学生会副主席职责:1. 协助主席开展工作;2. 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3. 协调各部门关系,确保学生会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各部门职责:1. 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织学生会内部活动;2.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对外宣传、制作海报、编辑新闻稿、管理学生会网站等;3. 文体部:负责组织校园文化活动,如文艺晚会、体育比赛等;4. 社会实践部:负责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5. 权益部:负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反映学生意见,解决学生困难;6. 社团联合会:负责管理、指导、服务学生社团,促进社团发展。

学生会章程修正案模板

学生会章程修正案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明确学生会组织架构、职责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学生会在学校管理、服务、引领学生中的作用,特对《学生会章程》进行修正。

第二条本修正案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会成员,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三条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各部门部长若干名,干事若干名。

第四条学生会设以下部门:(一)主席团: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主持学生会会议。

(二)秘书处: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管理,包括会议记录、文件起草、资料整理等。

(三)宣传部:负责学生会活动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学生会影响力。

(四)学习部:负责组织学术讲座、学术竞赛等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文体部:负责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六)社团部:负责管理学生社团,促进社团发展。

(七)权益部:负责维护学生权益,反映学生诉求。

第三章职责第五条主席职责:(一)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领导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工作。

(二)定期召开学生会会议,研究解决学生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代表学生会参加学校相关会议,反映学生意见和要求。

(四)指导、监督各部门工作,确保学生会工作顺利开展。

第六条副主席职责:(一)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各部门工作。

(二)定期向主席汇报分管部门工作情况。

(三)协助主席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学生会形象。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一)秘书处: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管理,确保学生会工作有序进行。

(二)宣传部:负责学生会活动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学生会知名度。

(三)学习部:负责组织学术讲座、学术竞赛等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文体部:负责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五)社团部:负责管理学生社团,促进社团发展。

(六)权益部:负责维护学生权益,反映学生诉求。

第四章运行机制第八条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主席为学生会最高领导人,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第九条学生会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部门会议。

全体会议由主席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参加;部门会议由各部门部长主持,各部门干事参加。

学生会章程(最新完整版全国通用)

学生会章程(最新完整版全国通用)
支持学生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执行学生会的决议,努力完成学生会委托的工作,维护学生会的荣誉。
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四章辞职与免职制度
第十二条个人在工作中发现能力不足,如:工作效果较差、工作与学习严重冲突、缺乏工作热情等情况,可以向主管教师或主要负责人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2、人格健全、品德高尚、团结同学、亲近同学,会做事、会共处,在同学中有亲和力、感召力、影响力;
3、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时时、处处、事事做同学的表率;
4、谦虚谨慎,求真务实,善于在反思中成长和提升;
5、学习勤奋,讲究方法,注重效率,成绩优良。
积极反映同学们意见、愿望,对学校的各项指示、要求、决议和安排努力做好,主动落实布置的工作。
第十五条所有会议均由专人负责考勤工作,并进行会议记录,交教育处和学生会备案,各类会议由主持人请综合处负责记录。
第十四条会议分为全体会议、部长级会议。
全体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临时召开,由主要负责人主持,总结前阶段各部工作,并研究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讨论学生会整体及各部门的重大事宜,各部部长交流工作,协调各部密切配合。
部长会议:根据工作进程和安排,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各部长(副部长)召开,每月定期召开两次,根据情况可临时召开。
第四条学生会受教育处领导,学生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不做有损于学校名誉和危害社会的事。
第五条教育处对学生会的工作有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可以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对学生会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章学生会干部任职标准
第六条学生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爱祖国、爱学校、爱班级,甘愿服务集体,服务同学,有强烈的集体主义荣誉感;

学生会章程(修订版)

学生会章程(修订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是我院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群体。

第二条本会的基本任务是:在学院党委和团委的指导下,以马可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学院党委、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完成学院党委、团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密切联系学生,代表学生的利益,反映学生的意愿,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充分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

引导和组织同学参与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结合学生的特点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习、科技和文体等课余活动,营造良好的院风和学风;做学院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协助学院共同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会员第三条凡是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在籍本科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一)会员对学生会工作有建议、批评、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二)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会员有参加学生会主办或与学生会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有向学生会或通过学生会向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提出改进措施的权利。

(五)会员有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院规院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第三章学生会的组织机构第一节学生会全委会第五条学生会全委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利机关。

正常情况下每1-2个月举行一次。

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者延后召开。

第六条学生会全委会职权:(一)听取和审议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修改本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三)讨论并决定本会的重大问题。

(四)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负责人,学生会成员和机构。

(五)其他职权。

第二节学生会常委会第七条常委会委员由学生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各部部长及副部长组成。

第八条常委会的权利和义务:(一)在全委会休会期间讨论并决定学生会有关决议。

(二)审议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条例及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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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组织机构 (3)第三章职能 (3)第四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干部工作守则 (7)第五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会议制度 (8)第六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10)第七章学生会干部考评实施办法 (11)第八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档案制度 (16)第九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考勤制度 (17)第十章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 (17)第十一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奖惩制度 (19)第十二章附则 (21)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性质: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团委、政教处指导下开展工作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学生会宗旨:服务同学,锻炼自我,为广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学校的建设发展做贡献。

第三条学生会原则: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服从校党委的领导、校团委、政教处的指导。

2.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四条学生会职能:1.在政教处直接领导下,协调学校开展各种学生工作;2.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代表,是学生的代言人和公仆;3.学生会是一个学生锻炼各种能力与发挥专长的组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一条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

第二条学生会下设生活部、安全部、学宣部、文艺部、体育部、纪检部、6个部门,各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

第三章职能第一条学生会主席职能学生会主席是学生会的主要负责人,对学生会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如下:1.提议任免各部部长;2.培养主席接班人和各部部长接班人;3.组织安排学生会全面工作,代表学生会参加外事活动;4.主持学生会全体会议和部长会议;5.决定学生会重大事务;6.综合学生意见,及时向政教处反映情况;7.向全体干部传达学校指示精神。

第二条学生会副主席职能1.协助主席搞好学生会工作,做好分管工作;2.主席不在时代理行使主席职能。

第三条部长职能1.领导本部工作,团结内部干部,确定本部发展方向和制定活动计划;2.培养本部部长接班人;3.每学年开学初期负责组织本部招新工作;4.及时向主席汇报本部工作情况;5.向本部干部传达部长会议内容。

第四条副部长职能1.协助部长管理本部事务;2.部长不在时代理行使部长职能。

第五条学宣部职能:1.负责学生会各项工作的宣传和报道,积极协助学校进行舆论导向宣传;2.组织同学参加各种思想教育活动,表彰好人好事;3.负责由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宣传品设计;4.负责活动用品的保管。

5.倡导良好的学风;6.通过举办各种知识讲座,竞赛等,丰富同学们的学习生活,提高同学们的学习兴趣。

第六条生活部职能:1.负责了解广大同学的生活状况,从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发现问题;2.及时向学校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同学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第七条文艺部职能组织校内各种文艺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同学们的艺术文化修养。

第八条体育部职能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普及活动和竞赛活动,引导同学们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

第九条纪检部职能1.监督检查学生会各部室的日常工作情况,并定期汇总检查结果,及时向主席团汇报;2.对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履行职责情况、工作表现全面考评,并上报政教处进行张榜公布并给予表扬或批评;3.对徇私舞弊、利用职权无视学生会制度的学生会干部提出批评,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向政教处汇报;4.接受和处理广大同学对违纪学生会干部的举报,并申报主席团给予严肃处理;5.对全校学生进行监督、检查,使之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条安全部职能定期对寝室、校园等方面安全隐患检查,并及时做好工作总结。

第十一条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各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各尽其能,在作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四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干部工作守则第一条各学生会干部要牢记团结就是力量.学生会干部要通力合作,发扬团队精神,坚决杜绝小帮派。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时刻提醒自己是学生干部,以学生干部的身份要求自己,注意维护自己和学生会的形象。

第三条学生会各部门必须分工明确,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各项工作。

第四条学生会工作方式一般情况为逐级负责,逐级汇报(如有特殊情况也可直接向政教处负责老师汇报)。

主席,副主席对各部负责;各部长,副部长对部门所有成员负责。

各部有活动必须先汇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不可未经批准贸然行动。

第五条学生会的活动是由干部们共同努力才能获得圆满成功的,所以每次活动被通知到场的干部必须准时到达,不许迟到,早退,具体执行方式如下:1.每次活动的负责人必须有书面的人员安排情况,在活动开始和结束的时候均需按书面人员安排点到;2.活动之后,活动负责人必须将考勤情况报到主席团秘书处,由主席团秘书负责记录监督。

3.为保证此制度执行,特拟订以下处罚制度:A.一次无故不到者,取消本学期的评优资格;B.两次无故不到者,按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C.两次迟到或早退者按一次无故不到处理;D.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先向活动负责人提前请假,经允许,方可不到,绝不允许当场请假或让别人代替请假,此类做法与不到为一种性质。

4.有部门在工作中有人员紧张的情况应由活动主办部门提出人员调动申请并上交主席团,在主席团答复后,交其他部门负责人进行具体安排。

第六条为保证活动中所需设备的安全,外借设备的部门必须在活动结束后尽快归还所借设备。

第五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会议制度第一条学生会会议分为主席团会议,部长例会,学生会全体会议,部门例会。

第二条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根据需要召开。

第三条全体例会:1.每月第一周周一(下午5:30)召开一次;2.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团主持,全体干部参加;3.会议内容包括总结上一个月的工作并安排下一个月的工作;4.全体干部对学生会的发展提出个人见解。

第四条部长例会:1.主席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2.会议由主席团主持,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参加。

3.由主席传达相关指示精神,总结近两周工作并商议、安排下两周工作。

第五条各部例会:1.部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2.会议由部长主持,部门全体干部参加;3.会议内容包括总结本部一周工作情况,商议并安排下周工作。

第六条临时会议:1.主席有权在必要时召集全体学生会干部召开临时会议;2.主席有权在必要时召集各部部长、副部长召开临时会议;各部部长有权在必要时召集全体部门干部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会议注意事项1.每次会议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以恰当的形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学生会近期工作方案,布置工作等等。

例会还应融洽干部之间的关系,力求作到求同存异,营造集体主义氛围,各部议会由部长召集,讨论如何执行学生会的决定及开展本部的工作等等。

2.各部门会议通知部门负责派发,其他会议通知由主席团负责派发。

3.各部门会议时间地点应提前报到主席团,以便做好协调安排。

4.各类会议必须严格做好签到和记录工作。

凡不能参加会议的一律须向主席团或各部负责人书面请假,批准后方可不到。

5.会议考勤登记表一式两份(可由原件复印),一份由主席团保存并做好如实记录;一份交政教处负责老师。

凡无故旷会两次以上者做自动辞职处理。

6.会议必须依照预定时间准时召开,所有部长级以上会议由主席团负责记录并存档,部门会议记录由各部存档,主席团不定期检查并签名。

7.在会议过程中,各与会人员须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勤于思考,踊跃发言,做好个人会议记录,以便为工作提供参考。

8.会议过程中,各与会人员自觉关闭通讯设备,以免干扰会议进程。

第六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为促进学生会内各部之间紧密联系,加强合作,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

也使学生会在公平,公正,制度公开的环境下进行干部考评工作,特设立考评制度如下:第一条学生会各部长及主席团负责考评。

第二条学生会主席团、纪检部一起监督,同时对各部的考评进行抽查,严禁弄虚作假。

第三条各部负责考评的人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作到一事一评,时时考评。

第四条各部部长或副部长由主席团及本部成员进行考评,以工作表现为主,同时根据是否带动干部顺利实施学生会的各项计划,是否能团结部内干部等条件进行考评。

第五条为学生会做出重大贡献的部门或个人均可获较高考评附加分,有重大责任者及失职者扣分。

第六条考评实行月评和每学期期末评,各部每月向主席团提交考评结果。

由主席团和纪检部审查后公布。

第七条考评成绩定期在学生会活动室公开,考评结果实时在学校公布栏公开,并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评分细则见学生会考核实施办法)第七章学生会干部考核实施办法第一条考核意义学生会作为全校同学的核心组织,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会干部的素质,严肃组织纪律性,充分调动学生会干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使学生会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迈进,现依据《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和评比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客观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原则、注重成效原则、奖惩结合原则。

第三条考核办法1.实行干部自我考评和学生会考评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2.实行思想道德、工作绩效、工作作风三方面考核成绩相加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

第四条考核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团牵头,主席团秘书和各部部长及副部长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第五条考核评比程序1.每月量化成绩将在学生会全体会议上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向主席团提出申诉。

2.公示后若各部干部均无异议,则该考核生效。

第六条量化考核标准每位学生会干部原始分为70分,按以下条例相应加减分数,每一个月进行一次总结,到学期期末将评分结果记录上报。

积分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可继任为学生干部;积分80分以上者为优秀,可作为评优或升职的重要标准之一,积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免去相应的学生干部职务,由表现积极的同学接任。

(一)思想道德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维护祖国的统一,坚定社会主义方向。

2.服从政教处和学生会的统一领导。

3.学习刻苦、努力工作,乐于助人,经常帮助身边的人。

以上如若发现违反者,每次扣5分。

(二)工作表现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1、每学期不按时上交计划总结的扣2分。

2、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扣1分。

3、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扣1分。

4、会议缺席一次扣2分(两次无故不到者,按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5、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负责人每次扣3分。

6、会议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7、会议时间内,手机等通讯工具都应调为无声,违反者扣2分。

8、学生会成员有损学生会形象的扣3分/次。

9、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每人扣1分。

10、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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