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法规
教育政策法规培训-PPT课件

探讨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主要内 容,包括教育目标、教育内容、 教育方式、教育评价等方面的规 定。
总结词: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案例 分析旨在了解高等教育领域的政 策法规及其应用。
分析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在实际应 用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提出改 进建议和解决方案。
职业教育政策法规案例分析
总结词:职业教育政 策法规案例分析旨在 了解职业教育领域的 政策法规及其应用。
特殊教育政策法规
总结词
规定特殊教育的对象、办学条件、教育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详细描述
特殊教育政策法规主要针对残疾儿童和青少年,规定了特殊教育的对象、办学条件、教 育质量等方面的要求,旨在保障残疾儿童和青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其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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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法规的案例分析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案例分析
总结词: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案例分析旨 在了解学前教育领域的政策法规及其应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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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法规的未来发展
教育政策法规的发展趋势
数字化教育政策法规
随着科技的发展,数字化教育政策法规将更加普及,如在线教育、 虚拟课堂等。
个性化教育政策法规
个性化教育政策法规将更加注重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如多元智能、 个性化学习等。
国际化教育政策法规
国际化教育政策法规将更加注重国际交流与合作,如跨国教育、国 际课程等。
教育政策法规的创新与改革
创新教育政策法规
创新教育政策法规将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创 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如创新教育、创业教育 等。
改革教育政策法规
改革教育政策法规将更加注重改革现有的教 育体制和机制,如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教育 评价制度改革等。
教育政策法规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交流教育政策法规
交流教育政策法规将更加注重国际间的教育 交流与合作,如国际学术交流、跨国合作办 学等。
教育法规了解教育政策法规的重要性

教育法规了解教育政策法规的重要性教育是社会发展的基石,教育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对于教育的健康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教育法规作为一种制度化的规范和指导,对于确保教育质量、保障师生权益、促进教育公平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教育政策法规的重要性,并分析社会各界对于教育法规的应有态度。
一、教育政策法规的目标与意义教育政策法规的目标在于促进教育的正常运行和全面发展。
通过制定教育政策法规,能够明确教育的发展方向,规范教育行为,确保教育的公平性和高质量。
教育政策法规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障师生权益。
教育政策法规为各级学校和教育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规范师生之间的关系,保护师生的权益。
例如,教育法规规定了学生的学习权利、师生之间的权责关系等,为师生提供了明确的权益保护。
2.促进教育公平。
教育政策法规通过建立公正的招生制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等方式,推动教育的公平性。
教育的公平性在于每个人都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通过教育政策法规的落实,可以减少教育的不平等现象,实现社会的公正。
3.提升教育质量。
教育政策法规规定了教育教学的标准和要求,强调对教师的培养和资质要求,推动教育质量的提升。
通过制定并执行教育政策法规,可以不断完善教育机制,保证教育质量的稳定。
二、教育政策法规的实施策略为了确保教育政策法规的有效实施,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策略措施。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实施策略:1.健全法律体系。
建立与教育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教育政策法规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同时,需要加强对现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各界对于教育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2.加强监管与考核。
完善教育监管机制,确保教育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
建立健全的监测评估体系,对各级学校和教育机构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估,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
3.加强宣传与教育。
通过各种宣传渠道,提高公众对于教育政策法规的关注度和重视程度。
开展教育法规的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教育从业人员对教育法规的理解和遵守程度。
教育政策法规

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政策法规是指国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实施的有关教育管理、办学、教学等方面的规定。
它是为了规范教育系统的运行以及保障教育质量和公平性而存在的。
教育政策法规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教育体系的正常运行、学生的权益得到保障,并促进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它们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教育的目标、教育制度和程序、教育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教育质量的评估和监督等。
在中国,教育政策法规是由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和实施的。
国家在宪法和法律中对教育政策法规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就是中国教育领域的基本法律。
它规定了教育的基本原则和任务,明确了教育的法律地位,确保了公民的接受教育的权利。
此外,国家和地方还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规章、规定、办法等,以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教育政策的具体实施。
这些法规一般从教育管理的角度出发,对学校的组织管理、师资队伍建设、课程设置、教材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教育政策法规的实施对于教育的发展和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们为教育提供了明确的目标和方向,指导教育机构和从业人员开展工作。
其次,它们保障了教育的公平性,确保了每个学生都能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再次,教育政策法规规定了教育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方式,确保了资源的公平分配和有效利用。
此外,教育政策法规的实施还可以促进教育的改革和创新,推动教育持续发展。
总之,教育政策法规在教育管理和教育改革中起着重要作用。
它们能够规范教育行为,保障教育权益,促进教育的公平、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教育政策法规也需要根据教育需求和社会变化进行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
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

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教育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基石,也是每个孩子成长的关键。
因此,政府制定了许多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以保障孩子们能够得到优质的教育。
本文将介绍一些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以及它们对教育发展的影响。
一、教育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领域的基本法律,于1995年颁布实施。
教育法规定了教育的目标、内容和形式,规定了教育的管理和监督制度,保障了公民的受教育权利。
教育法的实施,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2. 《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颁布实施,是我国义务教育的基本法律。
义务教育是国家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每个孩子的成长都至关重要。
《义务教育法》规定,每个具有义务教育的年龄段的学生都有义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表明了国家对于教育的重视和对于群众受教育权益的保障。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于2003年颁布实施,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民办教育的发展使得教育资源更加丰富,也给潜在的受教育者带来了更多的选择。
二、教育政策1. 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是我国教育政策的重要方向。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信息技术的快速进步,传统教育将逐渐过时。
因此,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我国在这方面的政策包括推广数字化教育、智慧课堂建设和大数据教育等。
2. 区域均衡发展我国地区间的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城乡和区域之间差距较大。
为了消除这种差距,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使教育资源得到更加公平的分配。
这其中包括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计划、加强中西部地区的教育发展等。
3. 职业教育改革职业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密不可分。
为了适应社会的需求,我国逐步改革职业教育,加强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并推行多样化的教育模式和培养方案,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职业人才。
第1章 教育政策、法规概述

第二节 教育政策、法规的功能
四、制约性功能
• 制约性功能,是指教育政策、法规有着限制或禁止某种教育行为的作 用。
• 教育政策、法规的制约性功能首先表现在它以明令禁止的方式限制某 种不被允许 的教育行为。有的教育政策、法规本身就是一种禁令。
• 教育政策、法规的制约性功能同时表现为立法制约。任何教育法律, 其本身均寓含着对违反教育法律行为的制约。制定与颁行教育法规, 是为了从根本上保障教育事业的发展。
➢ 其二,一般说来,教育法规,尤其是教育法律,建立在教育政策的基 础上,成熟稳定的教育政策会被立为教育法律。
➢ 其三,教育政策的实施需要“法”的保障。只有合法化的教育政策才 能成为真正可供遵循、实施的政策,同时政策实施的全过程都要依法 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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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关系
二、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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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教育政策、法规的功能
二、规范性功能
• 规范性功能,是指教育政策、法规为教育事业的发展 提供了某种标准 与范式, 起着某种规定性的作用。
• 教育政策、法规的规范性功能主要表现在: ➢ 其一,指引作用。即指教育政策、法规具有对人的教育行为起着导向、
引路的作用。 ➢ 其二,评价作用。即指教育政策、法规对他人的教育行为的评价标准
性,从体系框架的形成,到具体法规的出台,必须通盘考虑,精心谋 划,并认真付诸实施。但是,基于我国国情,邓小平提出在此基础上, 法律条文开始可以粗一点,然后逐步完善;修改补充法规,成熟一条 就修改补充一条,不要等待“成套配套”。这里所谓“成套配套”是 讲法规的完整性,“快搞”、“先有”,是讲法规的独立性。
原则等,必须符合教育内在规律,这是教育法规的一个基本特点,也 是在教育立法过程中必须遵从的基本要求 。同时,我国教育法规又坚 持了社会主义方向、原则,并且及时吸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化教育 改革、发展教育事业的成功的做法和经验。
教育政策与法规

教育政策与法规第一章教育政策法规基础知识第一节教育政策与法规概述一、教育政策、法规的概念(一)教育政策的涵义教育政策是政党和国家为实现教育目标、任务而制定的行动准则,是教育方针、政策的统称。
(二)教育法规的涵义教育法规是一切调整教育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即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条例、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总和,是现代国家管理教育的基础和基本依据。
注意三点:1.教育法规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国家意志。
2.教育法规是规定教育管理和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不同主体地位及其权利与义务的规则。
3.教育法规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准则。
二、教育政策、法规的体系类型与结构(一)教育政策的类型1.据制定政策主体的不同,可分为政党的教育政策、国家的教育政策、社会团体的教育政策。
2.据政策内容与层次的不同,可分为总政策、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
3.从政策效力范围的角度,可分为全局性政策和区域性政策。
4.从政策所起作用的角度,可分为鼓励性政策与限制性政策。
(二)教育政策的体系结构1.教育政策的表现形式(1)党的政策性文件(2)国家的政策性文件(3)党和国家机关联合制定发布的文件(4)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教育问题的讲话、指示。
2.教育政策的纵横结构(1)教育政策的纵向结构指依照教育政策的内在逻辑关系作出的纵向排列。
(2)教育政策的横向结构指不同领域的教育政策依横向并列关系加以排列形成的组合方式和秩序。
(三)教育政策的主要内容1.教育体制政策教育体制政策包括办学体制政策,管理体制政策,学校领导体制政策,教育投入体制政策,教育认识管理体制政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政策六个方面内容。
教育体制政策在教育政策体系中起着全面性、基础性和政治保障性作用。
2.教育质量政策3.教育经费政策4.教育人事政策5.国家学制政策6.课程与教学政策7.学历与学位政策8.教师教育政策9.考试与评价政策10.招生与就业指导政策11.学校语言文字政策(四)教育法规的类型1.依据教育法规创制方式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还可以分为制定法、判例法和习惯法。
教育政策法规

深圳教师编制考试大纲第一部分教育政策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六、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一2020年) 七、深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一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令第四十五号公布 1995年9月1起施行)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教育基本制度第三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第四章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第五章受教育者第六章教育与社会第七章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第八章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第七条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第八条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教育法规有哪些(最新教育政策法规知识)

教育法规有哪些(最新教育政策法规知识)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的。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23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3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3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作第三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是为了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的法规。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8年8月29日通过,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是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教育法和劳动法,制定的法规。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1996年5月15日修订通过,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是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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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法规期末复习资料一、名词解释1、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任务而制定的行动准则。
2、教育政策评价指按照一定的教育价值准则,对教育政策对象及其环境的发展变化以及构成其发展变化的诸种因素所进行的价值判断。
3、教育法(规)统治阶级根据自己在教育方面的意志,通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调整有关的法律主体在教育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的总和。
4、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教育社会关系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5、教育法律救济是指通过法定的程序和途径裁决教育活动中的纠纷,维护受损一方的合法权益,并给予其法律上的补救,是法律救济在教育活动中的具体体现。
6、教育申诉制度作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个体及教育行政相对人,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相应的国家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或重新处理的制度。
7、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及有关政府部门做出的处理不服,或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像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有关的其他政府部门提出请求,要求重新处理的制度。
8、校内调节是指在校内设立调解委员会,并通过校内调节委员会对校内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节,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矛盾,消除分歧的活动。
三、简答题﹡1、党的教育政策和国家教育政策的关系。
(全面掌握)二者既存在着一致性,也存在着区别。
一致性表现在:(1)目的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任务而制定的;(2)指导思想是一致的,都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3)性质是一致的,都体现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全国人民在教育方面的共同意志。
区别表现在:(1)制定机关主体不同,党的政策是由党的机关制定的;国家的教育政策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
(2)具体程度不同,一般来讲,党的教育政策原则性较强,国家教育政策比较具体。
(3)实施途径不同,党的教育政策的实施主要是靠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并做好群众宣传的工作;国家政策的实施主要是靠国家机构和广大群众。
2、教育政策的特点(不具体展开--简答)(1)教育政策的政治性——根本特征(2)教育政策的原则性与灵活性(3)教育政策的稳定性和可变性(4)教育政策的实用性和权威性3、如何理解教育政策的稳定性?(全面掌握)(简答)教育政策的稳定性:教育政策一经制定、公布、执行,在一定时期内不能随意变动,而要保持相对的稳定。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尚未完成之前,与之相适应的政策应保持稳定不变(2)由于教育政策是指导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指南,所以要保持相对的稳定,否则就会失去其作用。
政策的稳定性并不排斥政策的可变性,从根本上说,政策的稳定性是相对的,政策的可变性是绝对的。
4、制定教育政策的基本原则。
(不具体展开—简答)(1)政治性原则(2)群众路线原则(3)民主集中制原则(4)实事求是原则5、教育法(规)的基本原则(简答)(1)教育的方向性原则 (2)教育的公益性原则 (3)教育的平等性(民主性)原则(4)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 (5)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 (6)教育的终身性原则6、教育政策评价的类型(全面掌握)(简答)(1)从评价活动组织严格性来分,教育政策评价可分为正式评价和非正式评价。
正式评价在教育政策评价中居于主导地位,政策部门一般用这种评价的结果作为考察教育政策的主要依据。
(2)从评价主体在活动中所处的地位来说,教育政策评价分为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
(3)从评价在活动过程中所处的阶段来说,教育评价又分为预评价、执行评价和后果评价。
7、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关系(全面掌握)(简答)(1)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相同之处第一,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都属于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第二,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都是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意志的体现。
第三,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都是现代国家管理教育的基本依据和重要手段。
(2)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不同之处第一,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制定机关不同第二,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表现形式不同第三,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层次范围不同第四,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实施方式不同第五,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稳定程度不同8、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不具体展开)法定条件行为准则(核心部分)法律后果9、教育行政部门的职权。
(全面掌握)教育行政创制权教育行政决定权教育行政执法权教育行政监督权教育行政奖励权﹡10、教育行政部门在义务教育中的职责(全面掌握)(简答)(一)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职责(二)教育行政部门合理设置义务教育学校的职责(三)教育行政部门保证义务教育学校安全的职责(四)教育行政部门保证义务教育学校的均衡发展职责(五)教育行政部门设置特殊义务教育机构的职责(六)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职责(七)教育行政部门保障义务教育教科书编写、选用的职责(八)教育行政部门保证公办学校性质的职责11、教师权利的内容(简答)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管理学生权获取报酬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12、教师义务的内容(简答)遵纪守法义务教育教学义务思想教育义务尊重学生人格义务保护学生权益义务提高水平义务﹡13、学生的权利(简答)受教育权参加教育教学权获得经济资助权获得学业证书权申诉起诉权法定其他权﹡14、教育法的法律责任不同于其他社会责任的特点(简答)责任的法律规定性责任的国家强制性归责的特定性责任的专权的追究性15、教育法律责任的种类违反教育法的行政法律责任违反教育法的民事法律责任违反教育法的刑事法律责任(是国家对违反教育法的行为人最严厉的法律制裁)﹡16、教育法律责任主体的归责要件(简答)1、有损害事实2、损害的行为必须违反教育法3、行为人有过错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与因果关系17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是指在教育活动中合法权益受侵害方请求法律救济的程序。
(1)司法救济渠道,即诉讼渠道(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2)行政救济渠道,即行政渠道(行政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3)其他渠道,主要是教育组织内部机构以及其他民间渠道(教育调解制度、教育仲裁制度、教育监督制度)。
﹡18、学生申诉的范围(简答)(1)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的(2)学生对学校侵犯其合法财产权利的可以提起申诉(3)学校或教师侵犯学生人身权(4)学校或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不公正(5)学生的其他合法权益(学生的隐私权、知识产权、荣誉权、肖像权等)受到侵害的19、教育法的特点。
(不具体展开)(1)教育法有其特定的调整对象,即调整教育法律关系(2)教育法有独立的调整原则(3)教育法所调整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地位的非单一性四、案例分析1、什么是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本案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有哪些?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亦称教育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是指在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如:学校和学生或者老师和学生)2、本案教育法律关系主体违反了什么法律?(教育法)3、什么是教育法律责任?本案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应承担什么责任?教育法律责任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教育法律责任包括: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警告、通报、取消资格、拘留等行政处罚,以及记过、降级、降职、开除等行政处分民事法律责任: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收缴非法所得,罚款,拘留等(体罚学生,侮辱、殴打教师、学生;将校舍、场地出租等妨碍义务教育实施)刑事法律责任:主刑:管制、据以、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侵占、克扣、挪用教育经费;扰乱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之血情节严重的;侵占或破坏校舍、场地和设备情节严重的;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的;玩忽职守致使校园倒塌,并造成师生伤亡事故情节严重的)4、本案对我们有什么启示?二、选择or 判断涉及的内容1、教育政策是客观教育规律的集中体现,是我国教育工作的基本依据(判断)2、教育政策的政治性是教育政策的根本特征。
3、教育政策的作用:导向作用、协调作用、控制作用(选择)4、教育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意志的体现。
(判断)5、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发生矛盾时,应坚持教育法优先原则,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事6、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条文的区别:教育法律条文是教育法律规范的载体,是教育法律规范的外在表现形式,但并不是所有的教育法律条文都是教育法律规范。
7、教育行政赔偿的实质是一种侵权赔偿,其侵权行为源于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政。
(判断)8、教育法律救济的渠道中行政渠道和其他渠道又称为非诉讼渠道。
9、政策的稳定性并不排斥政策的可变性,从根本上说,政策的稳定性是相对的,政策的可变性是绝对的。
10、教育行政复议的程序:申请、受理、审理、决定、执行11、教育行政诉讼的特征:诉权专属、主管恒定、标的恒定、被告举证、不得调解12、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法定条件、行为准则(核心部分)、法律后果(选择)13、申诉必须向行政机关提出,而不应向行政机关的个人提出。
(选择)14、教育申诉制度包括:教师申诉制度和学生申诉制度15、教师申诉的提出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向受理机关送交申诉书16、学生提出申诉可以以口头的形式或书面形式。
(判断)17、教师申诉制度的特点:法定性、特定性、非诉讼性(选择)18、校内调解的原则、合法原则、自愿原则、可以起诉原则(选择)19、教育法解释形式的分类在我国,根据解释的主体和效力的不同,法律解释可分为法定解释和学理解释两大类。
(1)法定解释:又称有权解释、正式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
法定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2)学理解释:又称无权解释、非正式解释、法理解释,属于研究性质,没有法律效力。
20、教育政策的制定机关。
(选择)党的教育政策:由党的机关制定的有关教育方面的政策(1)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制定全国性重大的教育政策(2)党的地方领导机关:制定地区性重大的教育政策(3)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其任务是宣传和执行政策,不能制定政策。
国家的教育政策:由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教育方面的政策中央人民政府:从行政执行的角度制定全国性的教育政策。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是执行教育政策的机关,不能制定政策。
21、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相互联系第一,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规的依据,是教育法规的灵魂,其指导着教育立法的过程,教育法规的运用和实施。
第二,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每一项教育法规都是一项政策。
教育政策是教育法规的灵魂,指导着教育立法的过程,教育法规的运用和实施,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判断)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发生矛盾时,应坚持教育法优先原则,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事22、教育法的渊源(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2)教育法律: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效力仅次于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教育基本法律,也可以说是“教育的宪法”或教育法规体系中的“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