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核心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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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教育政策法规考点汇总

(法律法规)教育政策法规考点汇总

第一章导论一、依法治教的含义所谓依法治教,是指依据法律来管理教育,即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使教育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

具体的说,就是用法律来规范教育管理,协调教育关系,指导教育活动,解决教育纠纷,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谈谈加强依法治教、推进依法治教的必要性(法律法规)教育政策法规考点汇总。

1、依法治教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党的领导在教育领域的直接体现和必然要求。

2、依法治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客观需要。

3、依法治教是教育行政部门改变领导方式、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与水平的必然选择。

4、依法治教是培养跨世纪一代新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保证。

三、我国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如何理解这些原则?1、坚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

这是我国教育工作必须始终不渝地贯彻执行的一项根本性原则,我国《《教育法》中明确规定了我国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为我们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提供了法律保障。

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

明确了公民在受教育方面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贯彻教育机会平等原则的重点,主要在于解决因财产状况和社会地位的差别而导致公民入学机会不平等的状况以及逐步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过大的现象,以保证公民在接受义务教育方面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3、教育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指教育活动必须对国家和人民负责;教育事业属于公益事业;教育活动必须接受国家和社会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4、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

5、教育法制统一原则。

下位法服从上位法,“后定法”优于“先定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四、教育立法中存在的问题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已初步形成,但同时还存在两方面的问题,即纵向层次和横向层次立法存在的问题。

1、我国纵向层次的教育立法存在的问题。

教育政策法规重点知识

教育政策法规重点知识

教育政策法规重点知识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而教育政策法规则是保障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依据。

了解和掌握教育政策法规的重点知识,对于教育工作者、学生、家长以及关心教育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来谈谈教育政策法规中的教育公平原则。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也是教育政策法规的核心追求之一。

这意味着无论学生的家庭背景、地域、性别、民族等因素如何,都应当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保障特殊群体的受教育权利等。

在实际操作中,通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包括师资、设备、图书等,缩小城乡、区域和校际之间的教育差距,让更多的孩子能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教育质量保障也是教育政策法规的重要内容。

为了提高教育质量,国家制定了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规范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同时,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要求教师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因材施教,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此外,还建立了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估机制,对学校和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和反馈,以促进教育质量的不断提升。

学生的权益保护是教育政策法规不可忽视的方面。

学生作为受教育者,享有一系列的权利,如受教育权、人身安全权、人格尊严权等。

学校和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权利,不得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歧视、侮辱学生。

同时,要保障学生的学习环境安全、健康,建立健全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安全事故等问题。

对于学生的个人信息,也要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给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教育经费的投入和管理也是教育政策法规的关键要点。

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充足的经费支持,国家明确规定了教育经费的投入比例和增长机制,确保教育经费的稳定增长。

同时,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防止浪费和滥用。

要求经费使用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教育政策法规必背知识点总结

教育政策法规必背知识点总结

教育政策法规必背知识点总结摘要:一、教育政策法规的重要性1.教育政策法规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作用2.教育政策法规对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指导意义二、教育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1.教育基本法律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教育部门规章a.《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b.《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3.教育行政法规a.《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b.《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设置标准》4.地方性教育法规a.各省市义务教育条例b.各省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三、教育政策法规的实施与监督1.教育政策法规的执行主体2.教育政策法规的监督与检查四、教育政策法规对教育公平与质量的影响1.教育政策法规对教育公平的保障2.教育政策法规对教育质量的提升正文:教育政策法规在我国教育事业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们既是教育实践的指南,也是保障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对教育政策法规的重要性、主要内容、实施与监督及其对教育公平与质量的影响进行探讨。

首先,教育政策法规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它们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等各类教育主体提供了明确的权责划分和行为规范,使教育活动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

同时,教育政策法规确保了国家教育目标的实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教育权益。

其次,教育政策法规对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教育政策法规不仅规定了教育的基本原则、目标和任务,还明确了教育过程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可以根据这些法规,调整自己的教育行为,以符合国家教育发展的要求。

教育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基本法律、教育部门规章、教育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教育法规。

其中,教育基本法律是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核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

教育部门规章如《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对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提供了详细的指导。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核心知识点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核心知识点

教育法规核心知识要点第一章△1教育法规得特点:1就是教育政策得具体体现2就是教育民主化得必然要求3其内容就是同生产力得发展、科学技术得进步相适应得. △2教育法规得作用:1教育法规具有指引作用2评价作用3教育作用4保障作用.√3教育法规得渊源:由不同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与程序制定得,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得各种规范性文件得总称。

△4教育法规得形式渊源即教育法律法规得表现形式,惯称“法律渊源”或教育法规“形式渊源”。

形式渊源有:1宪法(由全国人大制定与修改)2教育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3教育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4教育行政规章。

△5教育法律就是教育法得最主要渊源.1995、3、18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与国教育法》6教育行政规章可分为:部门教育规章、地方政府教育规章、地方性教育规章.部门教育规章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其效力低于宪法、教育法律与教育行政法规。

地方政府教育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得市与国务院批准得较大得市得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性教育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得市与国务院批准得较大得市得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7我国教育法制建设得逐步完善:我国第一部教育法律即《中华人民共与国学位条例》,1980年颁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与国教师法》,1993年颁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与国教育法》,1995年颁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与国高等教育法》,1998年颁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与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颁布实施。

☆8教育法律规范由三个要素组成:法定条件、行为准则、法律后果.行为准则就是教育法律规范得核心部分。

☆9教育法律规范得类别:1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要求人们行为得性质:义务性规范、授权性规范2按照法律规范表现得强制性程度:强制性规范、任意性规范3按法律后果:制裁性规范、奖励性规范。

√10教育法律关系就是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与调整得人们在从事有关教育法动得过程中形成得权利与义务关系。

《高等教育法规》知识点总结

《高等教育法规》知识点总结

《高等教育法规》考试内容与基本要求(一)依法治教理解依法治教1、依法治校21、教育管理法制化的含义6,法治与人治3、法制与教育法制的关系4;明确依法治校的目的22、基本要求23;充分认识高校教师在依法治校中的作用24及应当如何实施依法治校25。

(二)教育法基础与我国教育基本制度理解法或法律27及教育法30、教育基本制度的含义51;掌握教育法的特征31,教育法的基本原则38、渊源41与体系43;明确我国教育法规定的主要教育基本制度,包括学校教育制度51、职业教育制度52、成人教育制度54和教育评估制度56。

(三)高等教育制度理解高等教育的任务61;掌握高等教育的性质60和原则63,高等教育的学业66和学位制度67,我国现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77以及政府在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中的权力与职责77。

(四)高等学校法律制度理解教育法律关系、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含义98;掌握高等学校与教师87、学生的法律关系89,设立高等学校法人制度的必要性及意义93,设立高等学校的基本原则91;了解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96、高等学校的具体内部管理体制99。

(五)高校教师法律制度理解高校教师101、高校教师资格制度105、高校教师权利109、高校教师义务116、高校教师职务制度121、高校教师聘任制度125、高校教师培训制度131、高校教师考核制度132 、高校教师奖惩制度等概念的基本含义133;掌握高校教师的基本权利111和义务117,有关高校教师的各项法律制度;正确行使和维护高校教师的法律权利110,模范履行法定义务116,积极参与和贯彻执行各项高校教师法律制度。

(六)高校学生法律制度理解高校学生入学与注册135、休学与退学137、毕业、结业与肄业138等学籍管理制度;掌握高校学生权利140与义务144,高校教师与学生的关系147,正确行使和维护高校学生的法律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明确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中法律责任的认定标准及合理配置154。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通过研究《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作为一名高等教育工作者,我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了一定的了解,并对自身的定位也有了一定的认识。

以下是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各章重点内容的总结,以及结合本人在高等学校工作的心得体会。

一、《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各章重点内容总结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共七章内容。

第一、二、三章分别阐述了高等学校、高等学校教师、高等学校学生的法律制度;第四章论述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第五章阐述了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法律制度;第六章讲的是民办高等教育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第七章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了总结。

第一章是关于高等学校法律制度的,共五节内容。

从高等学校的类型、设立变更与终止、权利与义务、章程、以及内部组织机构五个方面对其内容进行了阐述。

高等学校的类型包括公立高等学校和民办高等学校,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以及本科层次院校和专科层次院校。

高等学校的设立需要遵守原则、基本条件和程序。

变更方面包括基本形式、变更的审批和核准。

高等学校终止的情形和审批也在其中。

高等学校的权利包括自主管理权、教育教学权、招生权、学籍管理权、颁发证书权、聘任权、管理财产权、拒绝干涉权以及其他权利。

高等学校的义务包含遵纪守法、贯彻方针、维护权益、提供情况、合理收费和接受监督。

高等学校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地位、内容、制定和修改。

高等学校的内部组织机构则采用校长负责制。

二、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高等教育在我国的法律地位十分重要。

它不仅是国家实现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还是国家实现教育公平和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途径。

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和繁荣。

三、个人心得体会作为一名高等教育工作者,我深刻认识到高等教育的重要性和责任。

我们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同时,我们也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维护高等教育的良好秩序和形象。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

教育政策法规必背知识点总结

教育政策法规必背知识点总结教育政策法规是规范我国教育行为、保障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为了让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学子更好地了解、学习和应用教育政策法规,本文对教育政策法规进行了梳理和总结,以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和遵守法规的自觉性。

一、教育政策法规的重要性教育政策法规是国家对教育事业的宏观调控手段,旨在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教育政策法规具有以下特点:权威性、强制性、普遍性和针对性。

了解和掌握教育政策法规,对于教育工作者和学子来说,既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自我保护。

二、教育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教育政策法规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政策文件和教育部门规章。

1.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是教育领域的基本法律,明确了教育活动的基本原则、教育行政体制、教育活动的主体权益等。

2.教育政策文件:如《新时代教育现代化2035》、《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等,是政府对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部署,涉及到教育目标、改革举措、资源配置等方面。

3.教育部门规章:如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等,是对教育实践的具体规范,指导教育工作者和学子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三、必背知识点总结1.教育法律法规条文:如《教育法》中关于教育行政体制、教育经费、教育教学活动等方面的规定;2.教育政策核心内容:如《新时代教育现代化2035》中提出的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战略举措等;3.教育部门规章关键点: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关于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等。

四、如何学习和应用教育政策法规1.系统学习:教育工作者和学子应结合自身实际,系统学习教育政策法规,全面了解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部门规章的内容。

2.结合实际工作:将教育政策法规融入教育教学实践中,指导和规范自身行为。

3.关注政策动态:密切关注教育政策动态,及时了解政策调整,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心得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作为高等教育工作者其中一员的我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自身的定位也有了一定认识。

以下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各章重点,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以及结合本人在高等学校工作的心得体会进行总结。

一、《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各章重点内容总结《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共七章内容,其中第一、二、三章分别阐述了高等学校、高等学校教师、高等学校学生的法律制度;第四章论述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第五章阐述了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法律制度,第六章讲的是民办高等教育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第七章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了总结。

第一章——高等学校法律制度,共五节内容;分别从高等学校的类型、设立变更与终止、权利与义务、章程、以及内部组织机构五个方面对其内容进行了阐述。

高等学校的类型:按举办主体划分,分为公立高等学校和民办高等学校;按办学形式划分,分为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按办学层次划分,分为本科层次院校和专科层次院校;高等学校的设立:原则、基本条件、程序;高等学校的变更具体内容有基本形式、变更的审批、变更的核准;高等学校终止包含了学校终止的情形、审批;高等学校的权利:自主管理权、教育教学权、招生权、学籍管理权、颁发证书权、聘任权、管理财产权、拒绝干涉权、其他权;义务:遵纪守法义务、贯彻方针义务、维护权益义务、提供情况义务、合理收费义务、接受监督义务;高等学校章程包含了地位、内容、制定与修改的主要内容;高等学校的内部组织机构:校长负责制。

第二章——高等学校教师法律制度,共五节内容;论述了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高等教师资格制度、职称制度、聘任制度,以及高等教师常见的法律纠纷和权利救济等问题。

教师的法律地位,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教师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的位置;高等学校教师的权利: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学生管理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高等学校教师的义务:遵纪守法义务、教育教学义务、政治思想品德教育义务、尊重学生人格义务、保护学生权益义务、提高自身思想业务水平义务;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具体来说是通过教师所享有的法定权利与义务表现的,而法定的权力与义务直接来源于法律对教师身份的确定和相关的具体法律制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规定了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教师资格分类与使用、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认定、罚则及其他有关内容。

教育政策法规重点知识

教育政策法规重点知识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而教育政策法规则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和指引。

了解教育政策法规的重点知识,对于教育工作者、学生、家长以及关心教育的社会各界人士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教育政策法规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教育政策是国家或政党为实现一定时期的教育目标而制定的行动准则,它反映了国家和社会在教育领域的意志和利益。

教育法规则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

教育政策法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它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目标。

通过制定教育政策法规,国家可以引导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其次,保障了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无论是学生的受教育权、平等权,还是教师的教学权利和职业发展权益,都在教育政策法规中有明确的规定和保护。

再者,规范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管理行为,确保教育活动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进行。

二、我国教育政策法规的体系我国的教育政策法规体系较为庞大,涵盖了多个层次和领域。

从法律层面来看,主要包括《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等。

这些法律对教育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总体的规范和保障。

除了法律,还有一系列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例如,《教师资格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行政法规,以及教育部发布的各种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则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对本地的教育问题进行具体的规定。

三、教育政策法规中的重点内容1、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在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同时,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提供相应的资助和帮扶,确保他们不因经济原因而辍学。

2、教育教学管理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高等教育法主要知识点

高等教育法主要知识点高等教育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乎着一个国家的未来和竞争力。

高等教育法是指规范高等教育管理、保障高等教育质量和公平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介绍高等教育法的主要知识点。

1. 高等教育法的基本原则高等教育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教育公平原则、质量保障原则、办学自主原则、管理科学原则和法治原则等。

教育公平原则要求高等教育机会应当向全民提供,不论其社会地位、财富状况和个人身份。

质量保障原则强调高等教育应该追求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

办学自主原则意味着高等教育机构应有一定的自主权,能够独立决策和管理教学事务。

管理科学原则强调高等教育管理应该依据科学理论和管理方法开展,提高管理效率和效果。

法治原则要求高等教育管理应当依法进行,各项规定必须合法合规。

2. 高等教育法的主体高等教育法的主体包括国家、地方、高等教育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等。

国家在高等教育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制定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和规划,监督和指导高等教育的实施。

地方是高等教育的地方管理机构,负责地方高校的管理和支持。

高等教育机构是执行高等教育任务的主体,包括各类大学、学院、研究机构等。

教育行政部门则负责高等教育的监管和管理,维护高等教育的秩序和利益。

3. 高等教育法的内容高等教育法的内容主要包括高等教育的目标和任务,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置与管理,高等教育的质量保障和评估,高等教育的融合发展以及高等教育的体制改革。

高等教育的目标和任务是指高等教育应当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高级专门人才,推动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

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置与管理涉及到高等教育机构的类型、设置和运营管理。

高等教育的质量保障和评估包括高等教育的认证、评估、监控和质量提升等工作。

高等教育的融合发展指的是高等教育与其他领域的融合,如产学研结合、创新创业教育等。

高等教育的体制改革是指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变革,以适应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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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规核心知识要点第一章△1教育法规的特点:1是教育政策的具体体现2是教育民主化的必然要求3其内容是同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相适应的。

△2教育法规的作用:1教育法规具有指引作用2评价作用3教育作用4保障作用。

√3教育法规的渊源:由不同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4教育法规的形式渊源即教育法律法规的表现形式,惯称“法律渊源”或教育法规“形式渊源”。

形式渊源有:1宪法(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2教育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3教育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4教育行政规章。

△5教育法律是教育法的最主要渊源。

1995.3.18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6教育行政规章可分为:部门教育规章、地方政府教育规章、地方性教育规章。

部门教育规章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其效力低于宪法、教育法律和教育行政法规。

地方政府教育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性教育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7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我国第一部教育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0年颁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颁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颁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年颁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颁布实施。

☆8教育法律规范由三个要素组成:法定条件、行为准则、法律后果。

行为准则是教育法律规范的核心部分。

☆9教育法律规范的类别:1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要求人们行为的性质:义务性规范、授权性规范2按照法律规范表现的强制性程度:强制性规范、任意性规范3按法律后果:制裁性规范、奖励性规范。

√10教育法律关系是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们在从事有关教育法动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11教育法律关系由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和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三个要素组成。

12教育法律关系的特征:1是依教育法形成的社会关系,是教育法律规范在教育活动中的体现2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社会关系3某种教育法律关系的存在或产生总是以现行的教育法律规范存在为前提。

13教育法律关系的种类:1教育内部的法律关系和教育外部的法律关系2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和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3调整性教育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教育法律关系。

14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就在具体的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和组织。

这里的人指的是自然人,即公民。

组织作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通常须具备法人资格。

△ 15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 16√法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7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物(动产、不动产)、行为、精神财富。

√18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指的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依据法律规定而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9权利和义务的关系:1相互依存,不可互缺2权利人所享有的权利的实现依赖于对义务的承担3其主体双方之间不可能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另一方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4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从其主体的数量上来看不一定是对等的,即可能不是一对一的。

☆20教育权利的分类:1家长的教育权利2国家的教育权利3学校的教育权利4教师的教育权利(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权、指导学生权、获取工资报酬权、民主管理权、参加进修权)。

☆21教育义务的分类:1国家的教育义务2社会的教育义务3学校的教育义务4教师的教育义务5学生的教育义务△22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需要一定条件或根据。

条件或根据指教育法律事实(表现为行为和事件两种形式)。

第二章△23教育政策的特点:1目的性与可行性2稳定性与可变性3权威性与实用性4系统性与多功能性。

√24教育政策的功能:1导向功能2协调功能3控制功能。

√25教育政策的主要表现形式:1中央和地方各级党的领导机关制定的教育政策2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的教育政策3中央和地方法各级党委与政府联合发布的文件4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党组发布的教育政策性文件5中央和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单独或联合发布的教育政策性文件。

√26教育政策制定的过程:分为认定政策问题(途径:社会调查、研究信息、预测分析)、确定政策目标、拟定政策方案、选择教育政策方案等几个基本环节。

√27教育政策的制定机关:1党的机关2国家权力机关3国家行政机关。

△28教育政策实施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着力增强执行者的政策意识,把政策偏差和政策失真现象控制在最低限度2创造性地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政策3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应强化教育政策执行中的统筹协调4加强对教育政策执行中的督导检查5加强教育政策执行中的信息反馈和跟踪研究。

△29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的关系:一、共同点:1两者都决定于上层建筑,具有共同的目的2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规的依据,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和定型化3教育政策决定教育法规的性质,教育法规的内容体现教育政策4教育政策是实施教育法规的指导,教育法规是实现教育政策的保证。

二、区别:1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的制定主体不同2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的执行方式不同3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的规范效力不同4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调整和适用的范围不同。

相对于教育政策,教育法规更具有稳定性和长效性,所以其调整的范围要相对小一些,主要是教育活动的根本方面和教育的基本关系,如教育的权利与义务等5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所要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

第三章30教育立法是指由特定的立法主体按照一定的立法权限和程序所从事的制定教育法的活动。

31教育立法的程序的四个步骤(法律的立法也是一样):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和通过、法律的公布。

32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一律由国家主席公布;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要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发布命令。

☆33教育立法的原则:一、必须坚持子法从属于母法的原则。

二、必须反映法律规范的基本特征。

1制定的法规必须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2必须具有坚定的原则性和适度的灵活性3必须具有法律的规范性。

三、必须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四、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

五、必须借鉴外国教育立法的有益经验。

34教育法规的效力:1时间效力2地域效力3人的效力。

我国教育法规适用于全体中国公民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35教育执法的原则:1国家教育法规优先于地方教育法规的原则2总的教育法规优先于单项教育法规的原则3后定教育法规优先于先定教育法规的原则4特别教育法规优先于一般教育法规的原则。

36教育执法的基本要求大致可概括为:正确、合法、及时。

37教育违法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做了教育法规所禁止做的事情,即有教育法规所禁止的行为;二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不做教育法规所明确要求做的事情,即没有做教育法规规定的行为。

√38守法的主体包括两个方面:1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所有政党、所有社会团体、所有企业事业组织;2所有公民,即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

39教育守法的条件:1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增强全体公民的教育法律意识2健全教育法律体系,增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效性3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切实维护教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40教育法实施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地位最高)2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3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4社会力量的监督。

社会力量的监督主要指非国家机关的监督,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各民主党派、人民政协、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对教育法规实施的监督。

△41教育行政法治化:1教育行政主体的法治化(主体资格必须具备法定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资格的内容必须明确规定)2教育行政行为的法治化(立法、措施、处罚、强制执行)3教育行政监督法治化(督导、行政监察、审计)4教育行政救济法治化(申诉活动、行政复议)。

42教育行政主体法治化是教育行政法治化的前提。

第四章△43学校的法律地位是指学校作为实施教育活动的社会组织和机构,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

学校具备法人的条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独立设置的学校一般具有法人资格,学校的法律地位就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的教育教学机构。

√44学校法人地位确立的意义:1学校作为法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各种民事活动,有利于在根本上改变国家举办的学校处于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附属物的地位,充分发挥学校自主办学的积极性;有利于学校自主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有利于教育行政部门认清其主要任务应放在监督学校依法办学上,而不是放在直接办学上2确立学校的法人地位就等于承认学校有法定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可以独立经营学校的资源并获得更多的资源,使学校成为自我发展的主体。

3学校成为法人可以使学校以法人的身份承担因自己的行为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等。

△45学校法律地位的特点:1办学自主性2财产独立性3机构公益性。

46财产的独立性:1学校资产和举办者、捐赠者的财产相分离2学校不承担债权和债务方面的连带责任3学校财产的独立性受法律保护。

√47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组织机构和章程2教师3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4办学资金和经费来源。

☆48学校的权利(9点)和义务: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3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6聘任教师及其他员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义务(6点):1遵守法律、法规2教育教学方面的义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4对学生及其家长的义务(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5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6依法接受监督。

△49公办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1校长负责制2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民办学校的内部领导体制:1校长负责制2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50学校制定规章制度的意义:1是学校落实依法治校的具体体现,也是学校实现依法治校的前提2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一环3是实现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基础工程。

☆51学校规章制度的作用:(1)明确与规范作用(2)约束与激励作用(3)平衡、协调与稳定作用52学校规章制度的体系结构(了解):制度系统(是学校规章制度系统的核心系统)、制度观念系统、制度执行系统、制度教育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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