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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掌握法制史

一天掌握法制史

一天掌握法制史总览:法制史各朝法典总结立法 思想 王权 誓、 诰 夏 商 神授 告诫、 天讨 命 天罚 圄" 众 大辟 期也称"囹 禹刑、汤刑 杀+乱政、 疑 刖、 宫、 土", 商周时 昏、 墨、 贼、 墨、 劓、 监狱-"圜 法律 主要法典 形式 主要罪名 刑罚 刑罚适用原则 制度 天罚神判 起诉、审判①老幼犯罪减免 ①政治犯: 原则, 三赦(老幼 抗王命罪 ①周礼 ②破坏社会 ②吕刑:吕候, 明德 贯彻明德慎罚 西 周 & 春 秋 慎罚 ③九刑:五刑加 以德 上赎、鞭、扑、 配天 流 刑罚 ④遗训和殷彝 世轻 ⑤郑国"铸刑书" 世重" ⑥邓析的"竹刑" 惟官、 惟反、 ⑦晋国"铸刑鼎 惟内、 惟货、 ⑤礼不下庶人, 惟来 刑不上大夫 ①刑事责任年龄 ①魏李悝定法 诏令 经:六篇盗法、 改法 一断 为律 于法 廷行 战 国 & 秦 刑无 事 等级 (案 轻罪 例) 重刑 法律 法布 答问 于众 式(程 b 法律答问 c 封 序) 珍式 d 为吏之道 的原则 ⑦诬告反坐原则 ①约法三章、 ②九章律(九篇: ①起诉:举 ①汉 初,与 民休 息、宽 省刑 法 汉 ②汉 武,礼 法并 用、德 主刑 辅 (决事 比类 推) ③《傍章律》有 关礼仪方面的法 律 ④《越宫律》宫 廷警卫方面的法 律 ⑤《朝律、朝贺 律》朝贺制度法 党附益、出 徒、 笞、 ③亲亲得相首匿 界、酎金 徙边、 ③沈命、见 禁锢 知故纵 ④录囚:上 ④杀伤、盗 复核下案件 窃 ⑤秋冬行刑 罪 原则 狱:论心定 ③春秋决 律、 令、 科、 比 盗律、贼律、囚 ①矫诏、废 劾(官吏举 律、捕律、杂律、 诏、 大不敬、 报犯罪) 告 具律、户律、兴 律、既律),刘邦 命萧何参照秦法 作律。

阑入与失阑 ①文景 罪、祝诅巫 时废除 蛊罪 肉刑 ②左官、阿 ②死、 幼妇女) 鞫 乞鞫 ②恤刑原则(老 狱 复传 读 ①上请原则 ②审判:鞫 诉 ③云梦秦简 a.律 纵囚、失刑 ⑥自首减轻处罚 ③乞鞠 ②山羊变法 令、不直、 辱刑 教唆犯罪加重 直 纵囚 刑) ③犯令、废 赎、耻 ⑤累犯加重+⑥ (庭审)②不 典(贯彻轻罪重 言 钱)、 团犯罪加重处罚 告)、治狱 统的封建成文法 言与非所宜 (轻罚 ④共同犯罪与集 狱(讯问被 具法,第一部系 古非今、妄 笞、赀 罪的原则 审判:①讯 法)、 捕法、 杂法、 ②不道、以 肉、 徒、 ③盗窃按赃值定 举自首) 贼法、网法(囚 谤、谋反 五刑)、 端) 公室告)(纠 ①妖言诽 死(具 失的原则(端、 不 (公室告非 ②区分故意与过 起诉:告诉 的规定 ④宽严适中原则 职罪五过: 疑从赦原则 ③司法官渎 ③罪疑从轻、罪 劫)罪 忘) 目) 宄(聚众抢 (过失、弗知、遗 色 气 耳 犯罪冠攘奸 惟终非终)三宥 ①五听(辞 人身财产的 犯原则(眚非眚、 刑事-狱 秩序、侵犯 过失、惯犯与偶 民事-讼 ②)区分故意与 蠢)律 ①"八议"指封建 《曹魏律》:① 将《法经》"具律 重罪十条" "改为刑名,置于 具体是指: 律首 ②正式列" ①反逆(造 八议"入法典 ③ 反) 进一步调整法典 ②大逆(毁 结构与内容 皇帝宗庙 《晋律》:泰始 ③叛(叛 律、张、杜注律 律 《北魏律》:在 令(补 当时占有重要的 充律) 三 科(补 国 充律) 两 引礼 晋 入律 南 比(类 北 推) 朝 式(公 擅兴、违制、作 文程 伪、斗讼、贼盗、 式) 捕断、毁损、厩 侍奉父母、 牧、杂律 ③在中 不接礼制服 国封建法典发展 丧) 史上起承前启后 ⑨不义(杀 作用,对隋唐时 长官恩师) 期的封建立法影 ⑩内乱(亲 响重大 属间乱伦 ④麒趾格东魏、 大统式西魏 重要标志之一, 直至明清。

法制史知识点总结

法制史知识点总结

法制史知识点总结法制史是研究法律制度的发展演变过程及其规律的学科,它涵盖了从古代到现代的各个时期和不同国家地区的法律制度。

以下为大家总结一些重要的法制史知识点。

一、中国古代法制史1、夏商周时期夏朝是中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其法律制度带有浓厚的原始习惯法色彩。

商朝在法律制度上有了较大发展,出现了“刑名从商”的说法。

而周朝则实行“礼治”,周公制礼,将礼作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主要手段,同时也有“九刑”等刑罚制度。

2、春秋战国时期这一时期是中国法制的变革时期。

郑国子产“铸刑书”,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传统。

魏国李悝制定了《法经》,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对后世立法产生了深远影响。

3、秦汉时期秦朝奉行法家思想,实行严刑峻法,统一法律,颁布了秦律。

汉朝初期采用“无为而治”的黄老思想,汉武帝之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法律制度开始儒家化,形成了“春秋决狱”等制度。

4、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这一时期法律制度的重要发展是“律令分修”,法律形式逐渐多样化。

北齐的《北齐律》对后世的法典编纂影响较大。

5、隋唐时期隋朝的《开皇律》在篇章体例和内容上都有创新。

唐朝的《唐律疏议》是我国古代法律的集大成者,其结构严谨、内容完备、影响深远,是中华法系的代表。

6、宋元明清时期宋朝注重编敕,法律形式灵活多样。

元朝在法律上具有民族歧视的特点。

明朝的《大明律》和清朝的《大清律例》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有所发展,但总体上封建法律制度逐渐走向衰落。

二、中国近代法制史1、清末变法修律清末为了挽救统治危机,进行了大规模的变法修律,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大清新刑律》等一系列法律。

这次变法修律标志着中国传统法律体系向近代法律体系的转型。

2、民国时期北洋政府时期法律制度混乱,军阀割据,各自为政。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形成了“六法全书”体系,但本质上是维护国民党统治和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工具。

三、外国法制史1、罗马法罗马法是古代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对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法制史背诵知识要点

法制史背诵知识要点

中国法制史重要知识点荟萃1.赎刑最早出现于夏朝2.商朝晚期最早确立的嫡长子继承制3.郑国“铸刑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4.《法经》是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5.《法经》首创封建成文法典总则篇6.《法经》首创编撰封建成文法典的先河7.《法经》最早规定了对贪污犯罪进行惩处的封建成文法典8.《秦律》是我国第一部以“律”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9.《曹魏律》首次将“八议”入律10.《曹魏律》首次将类似于近现代封建成文法典总则的篇目置于律首11.曹魏政权首创死刑复奏制度|12.《晋律》首次规定“准五服以制罪”制度z13.《晋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律儒家化的封建成文法典14.《北魏律》首次将“官当”正式入律15.北魏政权“以格代科”,首次创立“格”这一法律形式16.北魏政权首创杖刑17.西魏编撰的《大统式》是中国历史上最早以“式”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18.西魏政权最早下诏废除宫刑19《北齐律》首次使得篇章体例定型化20.《北齐律》首次以“名例律”命名法典总则21.《北齐律》首次规定“重罪十条”22.北齐政权首次以大理寺作为中国古代中央最高审判机关23.《开皇律》首次使封建制五刑制度化24.《开皇律》首次区分公罪与私罪25.《开皇律》首次规定“十恶”26.科举制度始创于隋朝27.《永徽律疏》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28.《唐律疏议》是到目前为止保存下来的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29.《唐六典》是我国第一部经过系统编撰的封建行政法典30.《大中刑律统类》首创“刑统”的法典编撰方式31.凌迟刑首次出现于五代32.《宋刑统》是我国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成文法典33.宋朝首创刺配邢34.宋朝首创充军刑35.宋朝宋慈编撰的《洗冤录集》是我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著作36.《元典章》首创附仔“五服图”37.元朝首次明确规定“嫁娶礼书”制度38.元朝首次以刑部作为中国古代的中央最高审判机关39.明朝《大明律》首次使凌迟刑正式入律40.元朝《元典章》首创六部分篇的法规编撰方式41.明朝《大明律》首创附载“六脏图”先例42.明朝《大明律》首创奸党罪43.《明大诏》是中国历史上空前普及的法规44.《大明律集解附例》是中国第一部创立律例合编体例的封建成文法典45.明朝首次以“都察院”作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名称46.《大清律集解附例》是清朝入关后第一部封建行政法典47.《大清律例》是我国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48.《康熙会典》是清朝入关后的第一部封建行政法典49.《钦定宪法大纲》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文件50.《十九信条》是我国第一部宪法草案、第二部宪法文件51.《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中国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5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近代史第一部全面的资产阶级宪法文件53.《大清现行刑律》是我国近代史上第一部专门意义的刑法典54.《大清新刑律》是我国近代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55.《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56.,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57.《钦定大清商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商法58.《改订大清现行商律草案》是清末修律过程中制定的最完备的商法-59.《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规定采取三权分立政府组织原则的宪法性文件60.《临时约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61.《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是我国第一部正式颁布的宪法62. 《中华民国民法》我我国第一部正式颁布的民法6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第一部由劳动人民制定的,确保人民民主制度的根本大法64《井冈山土地法》是革命根据地政权颁布的第一部土地法65.《中国土地法大纲》是革命革命根据地使其制定的最为完备的土地法规66.管制刑最早出现于解放战争时期中国法制史考试中易出错点(附法制史冷僻字读音)中国法制史考试中易出错点1.关于"禹刑"和"汤刑"是不是成文法典的问题;2.关于奴隶制"五刑"与封建时期"五刑"的区别;3.关于西周"五听"制度与"五过"制度;4.关于春秋时期"铸刑书"与"铸刑鼎"的区别;5.关于秦朝的"公室告"与"非公室告";6.关于魏律、晋律、北魏律、北齐律的联系与区别;7.关于唐朝《贞观律》与《永徽律疏》;8.关于唐律中的"公罪"与"私罪";9.关于唐律"举轻以明重"、"举重以明轻"的类推制度;10.关于唐律中"八议"、"请"、"减"、"赎"、"官当"等特权制度;11.关于刑部、大理寺、御史台等机构的职权及相互关系;12.明清时期大理寺、刑部职能的变化;13.明清时期的律、例关系;14.清朝的"五朝会典";15.清朝的"九卿会审"及"秋审"、"朝审";16.清末的《大清现行刑律》与《大清新刑律》;17.清末《钦定宪法大纲》与《十九信条》;18.北洋政府时期的《天坛宪草》、《袁记约法》及"贿选宪法";19.******************时期的《训政时期约法》与"五五宪草";20.《中华苏维埃土地法》与《中国土地法大纲》。

中国法制史速记

中国法制史速记

司法考试快速记忆——中国法制史夏朝、商朝、西周朝代项目夏商西周立法指导思想1王权神授2天讨天罚1王权神授2天讨天罚1明德慎罚2以德配天(敬天敬宗保民)3刑罚世轻世重法律形式王命誓誓诰命誓告命礼不公开的刑书主要律典《禹刑》《汤刑》1《周礼》2《吕刑》3《九刑》4遗训和殷彝主要罪名1昏墨贼杀2不用命3不孝4失天时5淫朋阿比1乱政2疑众1政治性犯罪(违抗王命罪)2破坏社会秩序侵犯人身财产(冠攘奸宄)3渎职(五过: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刑罚五刑(墨劓剕宫大辟)五刑1圜土之制(徒刑)2嘉石之制(拘役)3赎刑4五刑刑罚适用原则1老幼犯罪减免2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3罪疑从轻罪疑从赦4宽严适中原则民事法律内容土地王有1土地王有2一夫一妻3兄终弟及1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2六礼3七出三不去3嫡长子继承中央司法机关大理1商王2大司寇1周王2大司寇地方司法机关士士士审判制度天罚神判1三级(正与史司寇商王)2天罚神判1五听(辞色气耳目)2读鞫乞鞫3三刺(讯群臣讯群吏讯万民)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朝代项目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立法指导思想1法令由一统2以法为本凡事皆有法式3弃礼任法,峻法严刑1与民休息,宽省刑法2礼法并用,德主刑辅1礼法结合2引礼入律3德礼为主法律形式诏令律廷行事法律答问式律令科比律令科比格式主要律典《廷行事》《秦律》《法律答问》《封诊式》《为吏之道》约法三章《九章律》《傍章律》《越宫律》《朝律》《魏律》《晋律》(秦始律)《张杜律》《北魏律》《北齐律》主要罪名1 妖言诽谤谋反2 不道以古非今妄言与非所宜言3 犯令废令不直纵囚失刑1 矫制矫诏废格诏令大不敬阑入与失阑祝诅巫蛊2 左官出界阿党附益酌金3 沈命罪见知故纵重罪十条(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刑罚1死刑:具五刑2肉刑:墨劓斩左右趾宫刑3徒刑:城旦舂鬼薪白粲隶臣妾4笞刑5赀刑6赎刑7耻辱刑:髡耐完1死刑:枭首腰斩弃市2徒刑:髡钳城旦舂完城旦舂鬼薪白粲罚作复作3笞刑4徒边5禁锢6赎刑1死刑:绞斩2流刑(北周分五等)3鞭刑杖刑4废除宫刑刑罚适用原则1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2区分故意与过失3盗窃按脏值定罪4共犯与集团犯罪加重处罚5累犯教唆加重处罚6自首减轻处罚7诬告反坐1上请原则2恤刑原则3亲亲得相首匿原则4三纲1八议 (魏律)2官当 (北魏律陈律)3准五服以制罪(晋律)4三纲民事法律内容1民事主体:爵位者士伍赘婿继父隶臣妾2 按身高判断是否有行为能力3所有权4同性不婚不严格,结婚年龄规定5皇位指定继承,财产子女继承1民事主体2规定15岁成年3所有权:国有私有4一妻多妾家庭等级5嫡长子继承权位,财产诸子平分1民事主体:朝廷各级官府寺院2规定成人的年龄3确认官府、贵族官僚占田的特权4严禁士庶贵贱通婚经济法律内容1《田律》田租与口赋2《工律》《工人程》官营手工业3酒业官营专卖4统一货币1手工业由少府主管2征收商税1手工业属于卫尉和少府2推行匠籍制度中央司法机关1皇帝2廷尉3御史大夫监察御史1皇帝 2廷尉 3御史大夫御史中丞4司隶校尉1大理寺(北齐)2御史台/御史中丞3尚书台(晋)地方司法机关1郡守2县令1郡守2县令1州 2郡守3县令审判制度1告诉公室告非公室告1讯狱治狱2不直纵狱3乞鞠1举劾告诉2鞫狱复传读鞫乞鞫3《春秋》决狱4录囚1直诉2死刑复奏隋唐宋朝代项目隋唐宋立法指导思想1德本刑用2宽减稳定划一1强化中央集权2重典治贼盗法律形式律令格式典律令格式编敕编例主要律典《开皇律》《大业律》《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疏》《开元律疏》《唐六典》《宋刑统》《盗贼重法》主要罪名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1七杀 2六赃 3伤害 4泄露机密罪1贪墨罪2强劫贼盗罪3妖书妖言罪刑罚五刑:死(两种)流(三等)徒杖笞(五等)五刑1折杖法2刺配3凌迟刑罚适用原则1区分公罪与私罪2共同犯罪区分首从合并论罪以重者论3自首原则和类推原则4老幼废疾减刑5累犯加重6特权原则(议请减赎当)7化外人处罚原则民事法律内容1债权:出举举取息债便取负债欠负指质收指典质2主婚权婚书聘财为要件同姓不婚良贱不婚3七出三不去义绝和离4权位嫡长子继承财产诸子平分1契据确认土所有权,收契约税2债权:买卖(绝卖赊卖)租赁租佃典卖(负债出举)3结婚年龄(男15,女13)4七出义绝5遗产兄弟均分承认遗腹子继承权6立继命继经济法律内容1茶叶、食盐、矿冶业官营专卖2租庸调法3两税法盐、茶、酒、矾官营专卖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大理寺刑部御史台1大理寺刑部御史台2审刑院地方司法机关1州(法曹参军或司法参军)2县1州(法曹参军或司法参军)2县1提点刑狱司2州3县审判制度1举劾告诉直诉2五听众证定罪3以律、令、格、式定罪4回避制度5上诉复审死刑复奏6秋冬行刑刑场警戒孕妇产后白天行刑1御笔断罪2翻异别勘3规定审判期限元明清朝代项目元明清立法指导思想1附会汉法2分而治之1刑乱国用重典2 重典治吏1详译明律参与国治2尚德缓刑法律形式律则例主要律典《至元新格》《大元通制》《元典章》《大明律》明《大诰》《大明律集解附例》《大明会典》1《大清律例》2《大清律集解附例》3《大清会典》(《康熙会典》《雍正会典》《乾隆会典》《嘉庆会典》《光绪会典》)主要罪名1奸党罪2上言大臣德政罪交接近侍官员罪3贪墨罪刑罚肉刑1死刑:凌迟枭首示众2肉刑:墨刖膑宫3充军4发遣刑4枷号5廷杖1死刑:凌迟枭首示众立决监侯2肉刑:刺字3充军4发遣刑刑罚适用原则1民族间的不平等僧俗间的不平等2从重从新2重其所重,轻其所轻民事法律内容1买卖契约:经官给据先问亲邻印契税契过割赋税2必须定立婚书1土地私有权不受限制先占原则2第三人附署:中人保人3印契税契过割赋税4教令权(惩戒权送惩权) 主婚权5独子承祧奸生子继承权上升经济法律内容1产品规范化,度量衡标准化2盐、茶、矾官营专卖3市场管理:市司机构商事规则严禁伪冒市司人员4钱、钞的立法中央司法机关刑部大宗正府御史台(枢密院宣政院道教所中政院)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地方司法机关1路 2府 3州 4县1省(提刑按察司) 2府 3县1总督(巡抚) 2省按察司3府 4州县审判制度1 民诉范围扩至致仕官和百姓2 广泛运用调解3不加酷刑1控告劾告2军民分诉分辖3三司会审九卿园审4十三道监察御史5廷杖制度6厂卫干预司法1严禁越诉2审判回避3对告诉的限制4秋审朝审热审项目律典篇数结构内容改革魏新律18 刑名八议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晋律20 法例律服制定罪刑名律增加法例律北魏律20 名例官当融合了汉律的著名的法典北齐律12 刑名法例重罪十条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陈律20 官当北周20 流刑分等中外法制史中国法制史(一)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制法制思想(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德主刑辅)先秦法制主要内容(出礼入刑--礼有两层的含义:一是抽象的精神原则,可以归纳为亲亲与尊尊。

法制史速记口诀

法制史速记口诀

法制史非常烦琐的一门学科,说它烦琐并不是说它很难理解,而是说它是最注重实记的一门学科,要通过考试就必然记忆大量知识点,综观这几年的法硕考试大家不难看出,法制史考察的知识点遍布整本书。

各个细节都需要复习到位,如有遗漏就必然失分,但是对法制史的记忆并不应该是强记,否则你就会记前忘后,这是确定无疑的。

要系统地记忆整本书。

所谓系统本人在此也很难用语言言明,,只是推荐大家一本书——人大版的大串讲,这本书对法制史所做的系统归纳让我收益匪浅,所以在此推荐给大家。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大家一定要结合口诀法记忆,法制史应该如此,刑民法、法理、宪法也是如此,口诀法记忆是非常重要的,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这种方法。

比如刑法中对于共同犯罪的分类,可以归纳为:“任弼时复检一特务”(即任意共同犯、必要共同犯、时间共同犯、复杂共同犯、简单共同犯、一般共同犯、特殊共同犯),在记忆正当防卫时,其条件总让人迷惑,大家可以把它的条件记成“此时对主无限爱”(即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无限定防卫)等等。

下面介绍一些法制史的记忆口诀1、西周的主要刑法原则:老姑嘴宽(老幼犯罪减免;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罪疑从轻/从赦;宽严适中原则)2、西周对司法官违法的“五过”规定:惯犯货内来(惟官;惟反;惟货;惟内;惟来)3、西周“六礼”的规定:蔡文姬真轻盈(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4、西周的“五听”制度:辞色气耳目(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5、法经杂法中“六禁”的规定:金银洗洗成交(金禁;淫禁;徒禁;嬉禁;城禁;狡禁)6、汉律六十篇及作者:超越九磅/照章销书(朝律/赵禹;越宫律/张汤;九章律/萧何;傍章律/叔孙通)7、曹魏律的改革:锯八截(具律改为刑名;八议入典;结构与内容的调整)8、晋律规定的五服:攒齐大小筛(斩衰亲;齐衰亲;大功亲;小功亲;缌麻亲)9、北齐律规定的“重罪十条”:内乱,叛降,三逆四不(内乱;叛;降;反逆;大逆;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10、开皇律的主要成就:呜,五十八去骗(五百条律文;封建五刑正式形成;重罪十条改为十恶;八议官当;区分公罪与私罪,十二篇体例)11、唐六典中以官统典的六部分是:只叫立正,形式(治职,教职,礼职,政职,刑职,事职)12、唐律的特点:理科用语(礼法合一;科条简要/宽简适中;用刑持平;语言精炼明确/立法技术高)13、唐律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老化子公关特累(老幼废疾减刑;化外人处罚;自首与类推;区分公罪与私罪;关于共同犯罪与合并论罪;特权;累犯加重原则)14、唐律中特权原则的集中表现:情书当简议(请;赎;当;减;议)15、开皇律中的“十恶”是指:三谋,恶逆,五不,内乱(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16、大清现行刑律的变化主要有:施肥去增钙(纯民事性质的条款不再科刑;废除了一些残酷的刑罚手段;取消了大清律例中六律总目;增加了一些新罪名;改律名为刑律)17、清末修律过程中的礼法之争的焦点:干存无子孙(干名犯义的存废问题;存留养亲制度;无夫奸及亲属****问题;子孙违反教令问题;子孙卑幼能否对长辈行使正当防卫权问题)18、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梨内变味(立法指导思想上;内容上;法典编纂形式上;维护清统治者的反动统治)19、临时约法的性质及主要内容:全锅蒸油包(以孙中山的民权主义学说为指导思想;确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肯定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组织原则;体现资产阶级宪法中一般民主自由原则;确认保护私有财产原则)20、中华民国民法内容和特点:本市征婚(国家本位;维护私有财产所有权及地主土地经营权;大量对旧民律草案的修正;婚姻家庭制度的封建色彩本文从法硕联盟转载原文链接:-48161-1-1.html本文从法硕联盟转载原文链接:-48161-1-1.html本文从法硕联盟转载原文链接:-48161-1-1.html。

法制史知识点总结

法制史知识点总结

法制史知识点总结法律作为社会秩序的基石,其发展历程源远流长。

法制史研究的是法律制度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演变和发展,对于理解现代法律体系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将为您总结一些关键的法制史知识点。

一、古代中国法制(一)夏商周时期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朝代,其法律制度多以习惯法为主。

商朝在夏朝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出现了“汤刑”。

周朝则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法律,如“九刑”,并且在法律思想上强调“明德慎罚”。

(二)春秋战国时期这一时期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变革时期。

郑国子产“铸刑书”,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传统。

魏国李悝制定的《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对后世法律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三)秦汉时期秦朝奉行法家思想,法律严苛,推行“以法治国”。

其代表性的法律有《秦律》,包括律、令、式、法律答问等多种形式。

汉朝初期实行“无为而治”,汉武帝之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法律开始儒家化,出现了“春秋决狱”等司法制度。

(四)隋唐时期隋朝的《开皇律》在篇章体例和基本内容上对后世法典产生了重要影响。

唐朝的《唐律疏议》是中国古代法律的典范,具有结构严谨、内容完备、刑罚适中的特点,其影响波及周边国家。

(五)宋元明清时期宋朝重视编敕,法律形式更加灵活多样。

元朝法律具有民族特色,保留了蒙古习惯法的部分内容。

明朝的《大明律》以及清朝的《大清律例》在继承前代法律的基础上,也有各自的特点和发展。

二、古代西方法制(一)古希腊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源头之一,其法律制度具有民主色彩。

雅典的法律注重公民的参与和权利保障,通过公民大会等机构进行立法和司法活动。

(二)古罗马罗马法是古代西方最发达的法律体系之一。

《十二铜表法》是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对罗马法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罗马法经历了从公民法到万民法的发展过程,其法律原则和制度对后世大陆法系产生了深远影响。

三、中世纪法制(一)欧洲中世纪这一时期教会法占据重要地位,与世俗法相互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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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口诀《法制史》(比背书快10倍,记得牢不会忘,建议下载保)一、朝代歌夏商与西周,东周分两段;春秋和战国,一统秦两汉;三分魏蜀吴,二晋前后延;南北朝并立,隋唐五代传;宋元明清后,皇朝至此完。

二、中法史(法典篇)为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魏国李悝(kui)作《法经》,封建法典第一部,盗贼囚(网)捕杂具,六篇法律在其中。

具律本是总则名,六禁之规在杂法。

汉萧何,人之杰,作律《九章》传后世,户兴厩,是新创,其余抄袭魏《法经》。

三国之时乱糟糟,唯有魏国留其名,明帝《新律》18篇,具改刑名置律首,八议此时入法律,等级特权昭昭然。

司马代魏西晋立,泰始年间做法律,律名晋律或泰始,此律一共20篇,刑名之后法例加,五服治罪是首创。

张斐杜预疏法律,解释与律同效力,此律还名张杜律。

北有北魏南有陈,官职抵罪律中明。

承先启后北齐律,刑名法例二而一,名例之律始出现。

此时法律定其型,篇目一共十二篇,唐宋承之不改变,重罪十条北齐创,隋律开皇改十恶。

墨劓废宫加大辟,奴隶制度之五刑。

北齐鞭杖徒流死,封建刑法五刑始。

三、法制史上的“第一”第一部罗马历史上的成文法:《十二表法》;第一个形成宪法的资产阶级国家:英国宪法("近代宪法之母");"第一个人权宣言":《独立宣言》/美国;第一部成文宪法:1787《美国宪法》;第一部欧洲大陆成文宪法:1791《法国宪法》;第一部资本主义社会民法典:《法国民法典》(《拿破仑民法典》);第一部现代资产阶级宪法:1919《魏玛宪法》(《德意志共和国宪法》);规模最大(第一)的资本主义国家民法典:1900《德国民法典》("德国法律科学之大成");第一部曰本成文法典:《大宝律令》;第一部曰本宪法:《明治宪法》。

今年司考第一次考法制史(律考86--92有考),那就记一记第一次吧:第一次公布成文法:郑国/子产/"铸刑书";第一部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法经》/战国/魏/李悝;第一次改法为律:商鞅/秦;第一次废除肉刑:汉文帝;第一次确立"亲亲得相首匿":汉宣帝;第一次"八议"入律:《魏律》;第一次"官当"入律:《北魏律》/《陈律》;第一次规定"重罪十条":《北齐律》;第一次废除宫刑:南北朝时期;第一次规定"准五服以治罪":《晋律》/《北齐律》;第一次死刑复奏:北魏太武帝;第一次设立大理寺:北齐;第一次规定"十恶":《唐律疏议》;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宋刑统》;第一次以六部体例定律:《大明律》;第一次设立大诰:明太祖/朱元璋;最后一部(倒数第一)封建成文法典:《大清律例》;第一个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刑法典:《大清新刑律》;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一部北洋政府宪法草案:《天坛宪草》/《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第一部近代史上正式公布的宪法:《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

中 国法制史背诵知识点

中 国法制史背诵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背诵知识点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律制度发展演变的学科,涵盖了从古代到现代的漫长历程。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背诵知识点,帮助您梳理和理解中国法制史的关键内容。

一、夏商时期1、夏朝的法律制度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其法律制度处于初创阶段。

习惯法占据重要地位,“禹刑”是夏朝法律的总称。

2、商朝的法律制度商朝在法律制度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汤刑”是商朝法律的代表。

神权法思想盛行,经常通过占卜来决定法律事务。

二、西周时期1、法制指导思想“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强调统治者要注重道德修养,慎用刑罚。

2、礼与刑的关系礼是积极的规范,刑是消极的处罚,二者相辅相成。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体现了等级差异。

3、刑事法律制度九刑:墨、劓、剕、宫、大辟、流、赎、鞭、扑。

定罪量刑的原则: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等。

4、民事法律制度土地制度:实行井田制。

婚姻制度: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三、春秋战国时期1、成文法的公布郑国子产“铸刑书”,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传统。

晋国赵鞅“铸刑鼎”。

2、李悝《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

包括盗、贼、囚、捕、杂、具六篇。

四、秦朝1、法制指导思想专任刑罚,重刑主义。

2、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廷行事。

3、刑事法律制度定罪量刑的原则:责任年龄、累犯加重等。

刑罚种类繁多,残酷严苛。

4、经济法律制度统一度量衡、货币。

五、汉朝1、法制指导思想的变化汉初:“无为而治”,约法省刑。

汉武帝时期:“德主刑辅”。

2、法律形式律、令、科、比。

3、刑事法律制度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废除肉刑。

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4、民事法律制度土地私有制度进一步发展。

六、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1、法律形式的变化律令科比格式相互为用。

2、法典的发展《曹魏律》、《晋律》、《北齐律》等重要法典的制定。

3、法律儒家化的加深“八议”、“官当”制度入律。

七、隋唐时期1、《开皇律》总结以往立法经验,为唐律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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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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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
以德配天
明德慎罚

敬天、敬祖、保民
明德慎罚
实施德教,用刑宽缓
出礼入刑的礼刑关系
亲亲
要求在家庭的范围内,按自己的身份行事,不能以下凌 ,以疏压亲。
尊尊
要在社会范围内,尊敬应当尊敬的人,君臣、上下、贵贱应恪守名分。
五礼
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
礼与刑的关系
出礼入刑、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永徽律疏
唐律疏议
永徽律疏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作为中国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永徽律疏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永徽律疏成为中国历史上迄今保存下来的最完整、最早、最具有社会影响的古代成文法典。
十恶
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买卖契约

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

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
借贷契约

把债的标的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写在契券上;

是在简札中间写字,然后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札上的字为半文。
婚姻
三大原则
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
六礼
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七出
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盗窃
三不去
有所娶而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继承
嫡长子继承制
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铸刑书
公元前536年
郑国子产,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竹刑
公元前530年
郑国邓析
铸刑鼎
公元前513年
晋国赵鞅,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法经
地位
魏国李悝,法经是中国历史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
4)体现了资产阶级宪法中一般民主自由原则,规定人民享有人身、财产、居住 、信教等项自由和选举、被选举、考试、请愿、诉讼等权利。
5)确保了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
临时约法的主要特点:对袁世凯加以限制和防范
1)在国家政权体制上,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
2)在权力关系规定上,扩大参议院的权力。
3)在程序性条款上,规定特别修改程序以制约袁世凯。
刑罚适用原则
刑事责任能力,秦以身高确定是否成年,大约六尺五寸为成年身高。
区分故意与过失的原则
盗窃按赃值定罪的原则
共犯罪与集团犯罪加重外罚的原则
累犯加重处罚的原则
教唆犯罪加重处罚的原则
自首减轻处罚的原则
诬告反坐原则
公室告
非公室告
官府必须受理
官府不受理
汉代
文景帝废肉刑
结束奴隶制肉刑制度,建立封建刑罚制度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意义
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文件。
天坛宪草
1913年,北洋政府时期第一部宪法草案。
采用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原则,确认民主共和制度。
袁记约法
1914年,<中华民国约法>,与<临时约法>有着根本性的区别,是军阀专制全面确定的标志。
中华民国宪法
1923年,北洋政府,中国近代史上首部正式颁行的宪法。
明清会典
<大明会典>、<大清会典>,行政法
清末
预备立宪
钦定宪法大纲
1908年8月,宪政编查馆。
性质: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内容:分君上大权与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
特点:皇帝专权,人民无权
实质:给封建君主专制披上“宪法”的外衣,以法律形式确认君主的绝对权力。
十九信条
1911年,资政院(中央咨询机构)。
大清新刑律
1911年1月25日,公布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
大清新刑律分总则和分则两篇。
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
采用罪刑法定原则和缓刑制度。
大清商律草案
1904年1月,<钦定大清商律>,是清朝第一部商律。
大清民律草案
1911年8月,<大清民律草案>,共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五编。
反逆、大逆、判、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
刑罚改革
规定绞、斩等死刑制度。
规定流刑。把流刑作为死刑的一种宽贷措施。
规定鞭刑、杖刑。
废除宫刑。
准五服制罪
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死刑复奏制度
唐代
武德律
唐代首部法典
贞观律
增设加役流,缩小連坐处死的范围,确定了五刑、十恶、八议以及类推等原则与制度。基本上确定了唐律主要内容和风格,对后来的<永徽律>及其他法典有深远的影响。
编敕
是将一个个单行的敕令整理成册,上升为一般法律形式的一种立法过程。
刑罚变化
折杖法、配役、凌迟(在<庆元条法事类>中,正式作为法定死刑的一种)
契约
买卖契约(绝卖、活卖、赊卖)
租赁契约
租佃契约
典卖契约
借贷契约(把不付息的使用借贷称为负债,把付息的消费借贷称出举)
婚姻
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并不禁止。
户绝与继承
内容:形式上被迫缩小皇帝的权力,相对扩大了议会和总理的权力,但仍强调皇权至上,且对人民权利只字未提,更暴露其本性。
大清现行刑律
1910年5月15日,改律名为“刑律”,取消了六律总目,将法典名条按性质分30门,对属于民事性质的条款不再科刑,废除了一些残酷的刑罚手法(凌迟),增加了一些新罪名(妨害国交罪)。
内容
法经共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
杂法中规定了六禁:淫禁、狡禁、嬉禁、徒禁、金禁等
特征
维护封建专制政权、保护地主的私有财产和奴隶制,并且贯彻了法家轻罪重刑的法治理论。法经的内容及特点充分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与利益。
商鞅变法
主要内容
改法为律,扩充法律内容
运用法律手法推行富国强兵的措施
清末司法体制变化
改刑部为法部
改大理寺为大理院
实行四级三审制
领事裁判权、观审、会审公廨
民国时期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912年3月11日公布的一部重要的宪法文件,是中国历史上最初的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
临时宪法的性质
1)以孙中山民权主义学说为指导思想。
2)确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
3)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组织原则。
允许在室女,享受部分继承财产权。
承认遗腹子与亲生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
绝户指家无男子承继。
元代
四等人
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
明朝
大明律
七篇,名例、吏、户、礼、兵、刑、工
明大诰
集中体现了朱元璋“重典治世”的思想。
清朝
大清律例
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

清代最重要的法律形式。
条例、则例、事例、成例
立法技术完善的特点
唐律是中国传统法典的楷模与中华法系形成的标志。

宋刑统
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全称<宋建隆详定刑统>
宋刑统特点
与永徽律疏的篇目、内容大体相同
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及有关敕、令、格、式、起请等条文作为一门
收录了五代时通行的部分敕、令、格、式,形成一种律令合编的法典结构
删去永徽律疏每篇前的历史渊源部分,对个别字也有改动。
特点:企图掩盖军阀专制的本质;为平均大小各派军阀的关系,巩固中央大权,对国权和地方制度作了专门规定。
中华民国宪法
(1947)
南京国民政府
特点:表面上的民有、民治、民享,和实质上的个人独裁;
政权体制不伦不类。
罗列人民各项民主自由权利,比以往任何宪法性文件都充分。但又加以否定。
以平均地权、节制资本之名,行保护封建剥削,加强官僚垄断经济之实。
六杀
谋杀、故杀、斗杀、误杀、过失杀、戏杀
六赃
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强盗、窃盗、坐赃
保辜
指对伤人罪的后果不是立即显露的,规定加害方在一定期限内对被害方伤情变化负责的一项特别制度。
五刑
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
唐律刑罚原则
区分公私罪的原则
自首原则
类推原则
化外人原则
唐律特点
礼法合一的特点
科条简要与宽简适中的特点
北魏律
官当的出现
北齐律
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北齐律在中国封建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对封建后世的立法影响深远。
法律形式变化
律、令、科、比、格、式
法典内容变化
八议
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
官当
允许官吏以官职折抵徒刑的特权制度。它正式出现在北魏律与陈律中。
重罪十条
北齐律中首次规定。
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
六编,仿德国诉讼法而成。
大清民事诉6年制定关于大理寺和京师审判组织的单行法规。
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
1907年颁行的关于审级、管辖、审判制度等诉讼体制和规则的一部过渡性法。
法院编制法
1910年仿效日本制定的关于法院组织的法规,吸收了公开审判等一系列新的司法原则,但并未真正实施。
汉律的儒家化
上请
恤刑
亲亲得相首匿
春秋决狱
以<春秋>中提倡的精神原则来审案。
秋冬行刑
魏晋
法典结构与法律形式的变化
魏律
曹魏律
将法经中的具法改为刑名
将八议制度正式列入法典
进一步调整法典的结构与内容,使中国封建法典在系统和科学上进了一大步。
晋律
泰始律
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同时对刑律分则部分重新编排,向刑宽、禁简的方向进了一大步。张斐、杜预为之作注。
用法律手法剥夺旧贵族的特权
全面贯彻法家以法治国和明法重刑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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