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实施细则(精品范文).doc
企业督查督办管理制度例文(5篇)

企业督查督办管理制度例文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单位)工作效率,逐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一)公司全局性工作部署和公司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二)公司工作目标、会议的精神和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三)各部门(单位)工作计划中列明的事项;(四)公司合同书、协议书中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五)公司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六)同级部门(单位)委托的督办事项;(七)各部门(单位)资金、资产清理;(八)其它确需督查、督办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第三条组织领导组长:邹玲副组长:曹阳、杨海、晏福霞成员:白华、杨雅淳、沈锐、刘珈嘉联络员:刘超第四条公司其它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公司领导的要求,落实各项督查工作。
第五条行政管理部通过《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履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六条工作程序督查督办工作包括。
督查立项与任务分解、领导批示、承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退办、归档等程序。
(一)督查事项立项。
督查立项由督察组统一管理,督查事项立项的主要范围与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基本一致。
(二)公司领导批示。
行政管理部对需要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在《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中列明督查事项的内容、完成期限、工作要求、立项部门等,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下发承办部门(单位)实施。
(三)承办。
相关部门(单位)接受督查任务后,应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同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结论准确、完整,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须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督查事项形成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
接受督查督办事项的部门(单位)承办完成时限为《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或公司领导批示中指定的时间,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如期办结的事项,承办部门(单位)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
督查督办制度范本(三篇)

督查督办制度范本一、目的和原则1.1 目的:为了加强督查和督办工作,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制度。
1.2 原则:公正公平、科学规范、依法依规、及时高效。
二、范围和适用对象2.1 范围:适用于本单位内部的所有工作岗位和工作活动。
2.2 适用对象:所有本单位工作人员。
三、督查和督办程序3.1 督查程序:3.1.1 发现问题:发现工作中存在问题,可以由工作人员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提出。
3.1.2 形成督查报告:发现问题后,应由提出者撰写督查报告,详细描述问题的具体情况、原因和影响。
3.1.3 分派任务:上级主管部门对督查报告进行评估,并根据问题的性质和重要程度,分派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督查。
3.1.4 督查执行:督查人员按照要求进行督查,包括实地检查、调查问卷、听取汇报等。
3.1.5 督查报告:督查人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督查报告。
3.1.6 督查总结:上级主管部门对督查报告进行总结,评估问题的处理情况和成效。
3.2 督办程序:3.2.1 发现问题:在督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未得到解决或者问题处理不力。
3.2.2 形成督办报告:发现问题后,应由提出者撰写督办报告,详细描述问题的具体情况、责任人和要求解决的期限。
3.2.3 分派任务:上级主管部门对督办报告进行评估,并根据问题的性质和重要程度,分派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督办。
3.2.4 督办执行:督办人员按照要求进行督办,追踪问题的解决情况,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2.5 督办报告:督办人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督办报告。
3.2.6 督办总结:上级主管部门对督办报告进行总结,评估问题的解决情况和成效。
四、责任和义务4.1 督查人员的责任和义务:4.1.1 严格遵守督查制度和工作程序,认真履行督查职责。
4.1.2 执行督查任务时,应客观公正、依法依规,严禁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4.1.3 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督查情况,如实提交督查报告。
4.1.4 积极配合督办人员开展督办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企业督查督办管理制度模板范文(三篇)

企业督查督办管理制度模板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督查督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条企业督查督办工作是指针对企业内部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完成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企业督查督办工作的目标是保证企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企业发展,提升企业绩效。
第五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简洁、公正公正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合作。
第二章督察范围第六条督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生产经营状况督察;2. 重大决策实施督察;3. 人员岗位安排督察;4. 资产使用和管理督察;5. 工作执行情况督察。
第三章督办措施第七条督办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1. 检查和巡查;2. 调研和调查;3. 汇报和反馈;4. 纪律和问责;5. 督促和督办。
第四章督查督办程序第八条督查督办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问题线索收集: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收集本部门的问题线索并报送给督查督办部门。
2. 督查督办计划编制:督查督办部门根据收集的问题线索制定督查督办计划,并报批上级。
3. 督查督办实施:督查督办部门根据计划进行实地检查、调研、汇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和督办。
4. 督查督办结果反馈:督查督办部门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反馈给被督查督办的部门,督促其整改。
5. 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督查督办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第五章督办要求第九条企业督查督办工作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 理论联系实际:督查督办工作要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结合,针对具体问题制定具体措施。
2. 公平公正:督查督办工作要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等行为。
3. 科学高效:督查督办工作应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提高督查督办工作的效率。
4. 信息共享:督查督办工作要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合作,形成相互补充和配合的良好工作氛围。
5. 抓重点、带队伍:督查督办工作要抓住重点,侧重关键环节和重要问题,带动全员积极参与。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五篇)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为加强文商集团各项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管委会、____集团、公司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形成规范、科学、高效的督查工作制度,根据《____督查工作制度》和____集团《督查督办工作试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机构(一)公司成立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督查办),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行政人事部的副总经理和分管项目发展部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行政人事部和项目发展部负责人及具体承担此项工作人员为成员。
(二)行政人事部负责文件、会议责成事项以及领导关注的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定期发布督察督办结果并上报;项目发展部负责目标责任及项目有关工作任务的督查督办,定期发布督察督办结果并上报。
(三)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督查督办事项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将本部门承办的督查督办事项进展按要求报送行政人事部和项目发展部。
二、督查督办范围(一)管委会文件、文化集团文件、公司文件及各类会议责成事项;(二)公司与各部门、子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及目标责任分解计划;(三)经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的公司项目开发节点计划;(四)管委会、文化集团及公司领导临时交办或关注的的重要事项。
三、督查督办原则(一)围绕中心的原则。
开展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管委会、文化集团和公司领导关注的工作进行,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中心工作。
(二)领导负责的原则。
督办事项的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告领导,遇有问题要及时提请有关领导出面协调,及时排除阻力,督查督办事项进展上报前须经部门负责人、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
(三)分工合作的原则。
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发挥整体督办效能,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实事求是的原则。
督查人员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讲真话、报实情。
在督查中做到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善于发现问题,敢于反映问题。
(五)注重实效的原则。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范例(三篇)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各部门的督办督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的督办督查工作。
第三条督办督查工作是本公司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督办督查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各部门的工作按照公司要求顺利进行,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五条督办督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促进问题的及时解决和工作的改进。
第六条督办督查工作要依法依规进行,遵循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督办督查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切实落实。
第二章督办督查工作机制第八条本公司设立督办督查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各部门的督办督查工作。
第九条督办督查工作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督办督查工作计划和任务;(二)组织督办督查工作的实施和评估;(三)制定督办督查工作的流程和规范;(四)收集、整理和分析督办督查工作的情况和结果;(五)提出督办督查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各部门的领导要充分重视督办督查工作,配合督办督查工作机构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十一条各部门要设立督办督查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并配备相应的资源和人员。
第十二条督办督查工作的实施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明确目标和任务,具体到具体部门和具体工作;(二)及时跟进和反馈督办督查工作的情况和结果;(三)强化协作和沟通,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四)强化整改和落实,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和改进;(五)强化考核和奖惩,激励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章督办督查工作流程第十三条督办督查工作的流程包括:(一)确定督办督查的目标和任务;(二)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和信息;(三)对工作进行分析和评估;(四)确定问题和改进措施;(五)跟进和反馈督办督查的结果;(六)整改和落实督办督查的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督办督查工作要按照计划进行,并及时调整和修订计划。
第十五条督办督查工作要积极与各部门沟通和协作,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公司督办工作制度范文(4篇)

公司督办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优化公司运作效率,特制定本督办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包括内部及外部合作伙伴。
第三条督办是指对公司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督办方式第四条督办可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包括定期会议、文件督办、现场考察和电话沟通等形式。
第五条定期会议:主要针对重要工作进行督办,会议由公司领导召集,参会人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责任人,会前需提供工作报告和相关数据,会后将形成会议纪要和跟进事项清单。
第六条文件督办:通过书面形式对工作进行督办,包括要求工作报告、进度计划、问题清单等,文件督办需明确责任人和督办时间。
第七条现场考察:对工作进展较慢或存在问题的地方,可以派员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实际情况,并提出解决措施。
第八条电话沟通:通过电话方式对工作进展进行督办,可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工作按时完成。
第三章督办职责第九条公司领导:对公司重要工作进行督办,召集会议,提出建议和要求,并对工作结果进行审核和评估。
第十条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工作的督办,推动工作进展,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项目责任人:负责项目的推进和实施,配合相关部门负责人完成工作,及时沟通工作进展和问题,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和达到预期目标。
第十二条员工:配合相关负责人和项目责任人完成工作,主动向领导和同事沟通和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积极参与解决工作中的难题。
第四章督办步骤第十三条确定督办事项:根据工作计划和目标,确定需要督办的重要事项,并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确定督办方式:根据工作特点和需要,确定采取何种方式进行督办,包括定期会议、文件督办、现场考察和电话沟通等。
第十五条督办计划:根据督办事项和工作进展情况,制定督办计划,明确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范文(3篇)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作任务的督办督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作单位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督办督查工作是指对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督办和检查,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第四条督办督查根据不同的工作任务和需求,可以采取书面通知、电话沟通、现场检查等一系列方式来进行。
第五条督办督查工作由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必须保证工作的公正、客观和有效。
第六条督办督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任务进展情况、问题和困难的解决、工作进展计划的调整等。
第七条督办督查的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改进工作。
第八条督办督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程序来进行,不得滥用职权和权力。
第九条督办督查工作必须保护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打压、报复和歧视。
第十条对于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较差的部门和人员,应及时提供培训和指导,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激励。
第十一条对于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优秀的部门和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激励其进一步发展。
第十二条本制度经各级领导审批通过后即行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应经同级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
第二章督办督查的程序和要求第十三条督办督查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工作任务的目标、要求和进展计划。
2.建立督办督查的机制和流程。
3.制定督办督查的具体方案和计划。
4.进行督办督查的实施和跟踪。
5.对督办督查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
6.及时反馈督办督查的结果和意见。
第十四条督办督查的要求包括以下几点:1.明确工作任务的目标、要求和进展计划。
2.确保督办督查的公正、客观和有效。
3.及时反馈督办督查的结果和意见。
4.保护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合法权益。
5.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较差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培训和指导。
6.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优秀的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章督办督查的职责和权限第十五条督办督查的职责包括以下几方面:1.制定督办督查的具体方案和计划。
企业督查督办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企业督查督办管理制度范文[公司名称]企业督查督办管理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部运营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有序进行,提升企业整体绩效,特制定本《企业督查督办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并包括对外合作伙伴及供应商的督查督办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的督查目标是确保各项工作的质量、时效性和效益达到预期目标,督办目标是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本制度实施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高效。
第二章督查管理第五条督查是指对企业内部各项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评估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
第六条督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定期会议、现场巡查、数据分析等。
第七条督查需要确保督查人员的独立性和客观性,避免利益冲突。
第八条督查结果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和责任人通报,并跟踪整改。
第三章督办管理第九条督办是指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进行及时跟踪和解决,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第十条督办需要确保责任人对问题的解决负责,并制定具体措施和时间表。
第十一条督办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和责任人通报,并跟踪解决情况。
第四章相关责任第十二条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有责任积极配合和支持督查督办工作,并按时完成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针对督查督办结果,相关部门和责任人需要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时完成整改。
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纪律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总部制定,各分支机构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总部所有,并保留对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名称]签章年月日企业督查督办管理制度范文(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企业各项工作的监督、督办,推进企业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确保企业各项决策和实施的效果,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监督职责第二条企业监督委员会是企业监督、督办的组织机构,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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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实施细则
督查督办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高公司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批(交)办事项的办理质量及效率,建立有效的督查工作机制,使督查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结合公司《督查督办工作暂行办法》和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于用发展公司各部门和各控股子公司。
发展公司纪检监察室负责本细则的实施。
第三条督查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公司中心工作,通过督促、检查、协调、反馈等手段,及时了解情况、反映问题、协调关系、帮助解决,维护政令畅通,确保各项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整治“慵懒散浮拖”问题,推动公司各项工作高效、顺利开展。
第四条督查督办工作由公司纪检监察室牵头组织,该室工作职责有:
(一)负责督查督办事项的登记、备案立项,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二)组织协调开展督查督办工作,直接参与重要督查督办事项的查处工作;
(三)收集督查督办工作信息,撰写办结报告向公司领导提供情况和建议;
(四)对于在督查督办过程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推诿拖拉或干扰督查督办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向公司提出相应处理建议或意见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和保密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负责具体承办督查督办事项。
所提交的办理情况报告,必须坚持全面及时、实事求是的原则,详细说明承办事项推进情况,真实准确地反馈工作开展中的重点及难点,并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建议。
第六条涉及两个及以上承办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办理,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与主办部门协商,共同做好督查督办事项的办理工作。
办理结果的报告由主办部门负责。
第七条在办理过程中出现意见分歧时,由主办部门负责人协调解决。
经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主办部门将意见分歧、协调经过、解决建议等以书面形式报请公司领导协调处理。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的,直接计入该部门、子公司和本部员工年度绩效考核减分因素,子公司年度考核减分最多不超过5分。
(一)不按督查时限要求和规定内容报送督查督办材料的,主办部门、子公司每次扣0.5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扣0.2分。
(二)对督查事项未按进度开展、未按时办结的且没有办理延期的,主办部门、子公司每次扣1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扣0.5分。
(三)虚报数字、隐瞒实情或干扰阻碍督查督办工作正常进行,主办部门、子公司每次扣2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扣1分。
(四)在督查督办工作中被公司纪委通报批评的,主办部门、子公司每次扣1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扣0.5分。
(五)单项工作被市委市政府书面批评的,主办部门、子公司每次扣3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扣2分。
协办部门、子公司每次扣1.5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扣1分;单项工作被市相关部门书面批评的,主办部门、子公司每次扣1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扣0.5分。
协办部门、子公司每次扣0.5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扣0.2分;单项工作被公司主要领导书面批评的,主办部门、子公司每次扣2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扣1分。
协办部门、子公司每次扣1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扣0.5分。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的,直接计入该部门、子公司和本部员工年度绩效考核加分因素,子公司年度考核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一)单项工作被市委市政府书面表扬的,主办部门、子公司
每次加3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加2分。
协办部门、子公司每次加1.5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加1分;单项工作被市相关部门书面表扬的,主办部门、子公司每次加1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加0.5分。
协办部门、子公司每次加0.5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加0.2分;单项工作被公司主要领导书面表扬的,主办部门、子公司每次加2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加1分。
协办部门、子公司每次加1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加0.5分。
(二)单项工作受市委市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的,主办部门、子公司每次加1分,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每次各加0.5分。
协办部门、子公司每次加0.5分,部门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加0.2分;单项工作受市委市政府领导划线表扬的,主办部门、子公司每次加0.3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加0.2分。
协办部门、子公司每次加0.1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加0.05分;单项工作受公司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主办部门子公司每次加0.5分,部门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加0.3分。
协办部门每次加0.2分,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每次各加0.1分。
(三)工作目标任务督查中,每季度工作超额完成的,部门子公司每次加1分;四季度均超额完成的,部门子公司另再加1分。
(四)全年没有受到扣分的部门、子公司加1分。
第十条本细则由纪检监察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