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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处理预案

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处理预案

西安碑林康杰医院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应急预案为了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有效预防及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参照调整医疗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一、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石亚玲副组长:王云成员:孙腊叶齐静亢军李扬帆赵勇郭川莲魏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部,由医务部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各科室、各部门要按照本预案,认真防范和处理医疗事故。

二、本预案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致力于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有法可依、处理恰当。

三、医疗事故的预防1、医疗安全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环节。

医院各临床医技科室应当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相互协调,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树立正确、积极的医疗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医疗安全目标责任制,尽最大可能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2、医院每年四次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规范,通过集中学习、轮训以及各种会议强调通报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事故的防范意识。

特别要学习《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等。

3、医院所采购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假药、劣药进入医院,医院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把好质量关。

医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毒麻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规定,认真做好药品临床研究管理工作。

4、相关科室应当做好放射装置及放射性药品的保管和处理工作,严格遵法律法规及安全防护规章制度。

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一、前言医疗差错事故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为了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目的1. 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

2. 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医疗机构整体服务水平。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

四、应急预案1. 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的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 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

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享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3. 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4. 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5. 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1) 病情复杂、诊断不明确的患者;(2) 手术风险较大的患者;(3) 特殊药物过敏史的患者;(4) 语言沟通困难的患者;(5) 其他可能存在医疗风险的患者。

6.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致力于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7. 一旦发生医疗差错事故,需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同时报告院医政管理人员,白天为院医务处,夜间为院总值班人员,不得隐瞒。

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轻患者损害。

8. 医疗差错事故报告应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不报。

9. 医疗机构应设立医疗事故处理机构,负责医疗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医疗安全防范及事故应急预案

医疗安全防范及事故应急预案

医疗安全防范及事故应急预案一、总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的医疗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医疗安全防范预案1. 科室必须围绕确保医疗质量建立健全和完善与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2. 对于重大抢救,医务科和护理部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使用调配。

3. 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积极互相配合。

4. 严禁诽谤他人,抬高自己的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5. 严禁推诿病人。

任何情况下,对危、急、重病人,都要实行先救治的原则。

6. 未具备执业资格的见医师均不得独立处理病人和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7. 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患者同意后及时转上级医院治疗。

三、加强对重点病人的关注与沟通1. 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 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

3. 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 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

5. 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 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

7. 有发生征兆或已发生院内感染者。

8. 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四、医疗事故的预防1. 医疗安全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环节。

医院各临床医技科室应当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相互协调,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2. 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致力于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3.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有法可依、处理恰当。

五、医疗事故的处理1. 医疗事故的报告(1)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2)科室负责人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医务科报告。

(3)医务科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院长报告。

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范本(3篇)

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范本(3篇)

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范本为保护病人的合法权益及医务人员的正当行医权利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提高医疗质量,适应现代社会对于医疗服务的要求,推动医疗技术的发展,并根据___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我院的医疗管理制度,制定我科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

防范预案一、总则1、医疗、护理必须围绕医疗质量保障工作建立、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抢救器械设备要处于备用状态,可随时投人使用。

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科主任,护士长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医疗组之间的抢救器材的调配。

3、全体医务人员要有大局意识,各医疗组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

4、严禁在患者及其家属面前谈论同行之间对诊疗的不同意见,严禁诽谤他人,抬高自己的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5、禁止在诊疗过程中、手术中谈论无关或不利于医疗过程的话题.6、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

7、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自参加各种会诊。

二、加强对下列重点病人的___与沟通: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

3、自费患者。

4、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5、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或预后难以预料者。

6、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7、交代病情过程中表示难以理解者,情绪偏激者。

8、发生院内感染者。

9、病情复杂,可能发生纠纷者。

10、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11、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12、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3、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14、经他人介绍者。

15、患者或家属具有一定医学知识者。

16、艾滋病患者。

三、常规要求1、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参与决定下一步的诊治措施。

主任本人或安排专人接待病人及家属,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2、所有“绿色通道”在开通的同时,必须向患者或家属讲明预计医疗费用,要留有充分的余地,并且要履行知情同意,由患者签字;意识障碍或病情危重者由家属签字认可。

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五篇范文)

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五篇范文)

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五篇范文)第一篇: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一、目的1.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2.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各相关科室。

二、防范预案l.各临床、医技及其它相关科室必须遵照“质量第一、患者至上”的服务宗旨,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工作。

2.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

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享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统一调配。

3.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学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5.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4)预计治疗效果不佳者;(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7)有发生征兆或己发生医院感染者;(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10)已经拖欠医疗费用者;(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12)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13)患者自选医师诊疗者;(6)患者入院72小时之内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

(7)住院病历的其它内容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执行。

(8)主治医师对于终末病历的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的同时完成。

(9)科主任的终末病历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1周之内完成。

(10)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1周之内完成。

(11)手术记录必须在手术后24小时之内完成,术者必须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字。

(12)抢救记录如未能及时书写完善,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应急预案模版(二篇)

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应急预案模版(二篇)

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应急预案模版红安县博爱医院关于下发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__通知to:各科室为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规范医疗行为,预防医疗缺陷、差错和事故发生,及时有效处理医疗纠纷,根据___第___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___机构1、成立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委员会。

由院领导、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委员会下设监控办公室,___门诊科。

负责___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监督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规章制度等实行情况。

2、成立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

由院长、门诊科、护理部及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对医疗缺陷、差错和事故进行分析、论证和定性工作,提出整改意见,修订和完善有关医疗安全各项制度。

3、成立医疗纠纷处理小组。

由护理部、门诊部、院办人员组成,受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委员会直接领导,及时受理并处理各种投诉及医疗争议。

二、医疗事故防范1、强化安全医疗教育。

每年定期___全院职工卫生管理法1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培训,不定期地进行医疗安全、质量意识教育,及时传达上级___部门的有关医疗安全方面文件和各项规定。

2、建立和健全各项医疗规章制度。

制度是保证医疗质量有章可循的关健,尤其是首诊负责制、急诊抢救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

重视处方书写质量,处方保管规定。

要加强对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疗植入物准入的管理。

3、落实各科室医疗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各科室成立医疗安全小组,制订相应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经常开展以科室为单位安全质量活动,规定每月底向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办公室报告一次医疗缺陷、差错、事故或存在不安全因素,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医疗事故处理1、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争议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___小时之内向医疗服务监控办公室或总值班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监控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汇报,发生医疗事故的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应急预案范本(2篇)

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应急预案范本(2篇)

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应急预案范本医疗事故的发生对医院、患者以及医务人员都会带来极大的伤害和负面影响,为了有效预防和处理医疗事故,每个医疗机构都应制定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应急预案。

下面是一份示范的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应急预案,供参考。

一、医疗事故防范预案1. 预防措施的制定1.1 确定责任部门与人员:医务部门应明确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的具体责任部门与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与考核。

1.2 定期召开会议:定期召开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相关的会议,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交流,提高事故防范和处理的意识和技能。

1.3 建立标准与规范:制定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的标准与规范,明确各项操作细节,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保证其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进行工作。

2. 设备与设施的维护与管理2.1 质量管理:建立医疗设备与设施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2.2 安全管理:设立医疗设备与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保证其正确使用设备与设施。

2.3 故障处理:建立医疗设备与设施的故障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患者的安全。

3. 医疗过程管理3.1 管理流程:建立医疗过程管理的流程制度,明确医务人员在各个环节的职责,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保证其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操作。

3.2 信息管理:建立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对医疗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进行记录和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3 危险识别:建立医疗过程中的危险识别机制,对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因素进行评估和控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预防。

4. 护理质量的监督与评估4.1 护理质量评估:建立护理质量评估的机制,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护理质量的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护理质量。

4.2 护理质量监督:建立护理质量监督机制,定期对护理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护理质量。

医疗风险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医疗风险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医疗风险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一、防范预案(一)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二)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

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享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三)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四)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五)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7、有发生征兆或己发生院内感染者;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10、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12、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13、患者选医师诊疗者;14、特殊身份的患者。

(六)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

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家属,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七)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

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

(八)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证,严禁滥用抗生素。

(九)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院、科感染监控人员的作用,对于己经发生的院内感染及时登记报告,不得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十)输血时必须进行HIV、HCV、HBsAg及梅毒血清抗体等检查。

输血后的血袋交由输血科统一保管,7天后方可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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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防范及事故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事故和差错,提高医疗质量,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的医疗秩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医疗安全防范预案
(一)总则
1.各医疗、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确保医疗质量建立健全和完善与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科抢救医疗设施要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做到随时可以投入使用,对于重大抢救,医务科和护理部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使用调配;
3.全体医务人员要有全局观念,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积极互相配合;
4.严禁在患者及其家属面前谈论同行之间对诊疗的不同意见,严禁诽谤他人,抬高自己的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5.禁止手术中谈论无关或不利于医疗过程的话题;
6.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任何情况下,对危、急、重病人,都要实行先救治的原则;
7.任何情况下,未具备执业资格的见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处理病人和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8.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提前
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患者同意后及时转上级医院治疗。

(二)加强对下列重点病人的关注与沟通
1.自费和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单亲或家庭不和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或预后难以预料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交代病情过程中表示难以理解者或情绪偏激者;
7.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住院费用预交不足者;
10.已经产生医药费用欠费者;
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2.患者或家属具有一定医学知识者。

(三)常规要求
1.对于有出现医疗纠纷苗头的病员,科室主任或业务院长必须亲自过问和参与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主任本人或安排专人接待病员其家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2.所有“绿色通道”在开通的同时,必须向病员或其家属讲明预计医疗费用,要留有充分的余地,并且要履行知情同意和有患者或其家属的签字认可;
3.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包括阳性结果及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结果,应认真
分析,所有资料需要妥善保管;
4.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和毒副作用。

严禁滥用抗菌药物及激素,使用二线抗菌药物时经主治以上医师或者科主任、院长签字,特殊抗菌药物须经专家会诊同意,联合用药指征明确,更改用药及用药效果有分析;
5.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各科院内感染监控小组的作用,对于已经发生的院内感染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
6.输血前必须进行HIV、HAV、HCV、HBsAg、梅毒血清抗体等检查;输血有输血反应的应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报告血库。

7.各医技科室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急诊化验必须在接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其结果(个别检查项目除外),急诊患者床旁B超必须及时完成;
8.药剂科要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四)特殊要求
1.严格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业务,各科室在核准的范围内新开展的手术和项目,必须书面向本单位医务科申报,准入批准后用于病人,涉外医疗或邀请非本院医师必须履行正当审批手续;
2.给病人实施侵袭性检查或治疗,要向病人交待清楚。

对特殊检查和治疗,要签署同意书,并要完善相关的检验项目后方能执行。

(五)病历书写
门诊、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要严格按照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书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1.住院病历
(1)病案首页的填写必须按照国家卫计委的有关规定进行填写,各单位质控组织的医师及护士必须及时检查病历质量,并签名;
(2)各科主任要对本科室的病历终末质量进行检查和负责,要定期对运行病历质量进行督查;
(3)各科室必须认真对待医务科(或质控科)签发的病历返修通知,并及时对病历进行完善;
(4)住院病历必须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主治医师必须在48小时内对新入院病人进行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查房意见;
(5)急诊病人入院3天之内,门诊入院病人7天之内必须有科主任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
(6)科主任对终末病历的签字必须在病人出院24小时之内完成;死亡病例讨论必须在病人死亡后一周内完成;
(7)抢救记录如未能及时书写者,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手术记录必须在术后24小时之内完成,由术者亲自书写或审阅第一助手书写的手术记录并签字;
(8)各种检查(检验)报告。

图像资料必须在收到报告后24小时归入病历内,并妥善保存,不得遗失;
(9)避免患者及亲属接触、翻阅病历,以免造成丢失或涂改责任不清;如患者及亲属需要复印病历有关资料的,请通知其到医务科申请和办理有关手续后才能提供,并由本院人员携带去复印。

2.门(急)诊病历
(1)门(急)诊病历的书写必须严格按照部颁规范要求去书写,内容要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检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与医师签名等;
(2)为保证“三次确诊率”,对于就诊两次不能明确诊断的患者,必须请上级医师或相关专科专家会诊;
(3)处方必须符合国家卫计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且需与病历记载一致,抄方取药不得超过三次;
(4)任何时间,医院医师不得推诿病人或拒绝收治病人入院治疗。

(六)收治病人
1.收治病人实行急诊优先,专病专治的原则,禁止科室之间盲目抢收病人造成延误诊断和医疗纠纷;
2.对于慢性病和危重病人,各科必须以病情和病人利益为出发点,不得以各种借口拒收病人;
3.病人在办理入院后,要告诉住院须知、住院期间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七)三级医师查房及会诊
1.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事故的重要
措施,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
2.对于普通病人,住院医师每日查房二次,主治医师或者科主任每日查房一次,院长每周查房一次;
(八)病人的知情同意内容
1.疾病的诊断、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药物的毒副作用;住院病人的主管医师,主治医师及相关的科主任;
2.医疗费用情况,或患者和家属需了解的内容;
3.检查、治疗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果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措施,住院治疗中必用药物的毒副作用;
4.手术、麻醉及其他非护理性侵袭性操作的实施医务人员;
5.手术过程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一致的病灶;术中需切除术前未曾向患者及家属交代的器官组织时;
上述第3条至第5条,均应在病历上有记载和患者或其受托人有签字同意书。

二、医疗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争议纠纷时,启动本预案。

2.切实加强对医疗事故处理的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医疗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由院长担任组长,业务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有关科室主任、护士长担任。

(二)医疗事故及争议纠纷的处理原则
1.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或争议纠纷,需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同时报告医院的院长或分管副院长,不得隐瞒,并积极
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采取措施挽救患者生命。

2.由医务科会同科室负责人员共同查找原因。

3.由医院医疗纠纷或医疗过错领导小组组织会诊,参加会诊人员应为院领导和最高级别医师。

4.科主任与医务科共同指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由专人负责解释病情。

5.由医务科根据患者或亲属的要求,决定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病历资料。

6.疑似输液、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在医院领导或科室负责人和患者或其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由医院保管。

7.如患者死亡,应尽量动员患者家属进行尸解,病历上应有记录,如患者家属同意尸解的要其签署尸检同意书。

8.如患者需转科治疗,各科室必须竭尽协作。

9.当事科室须在24小时内就事实经过书面报告医务科,并根据要求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10.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减免患者住院医疗费用。

11.遇患者或其家属情绪激动,不听劝阻或聚众闹事,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者,立即通知保卫科或派出所人员到场,按治安管理原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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