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指南
2023年南海区新市民积分计分标准和证明材料一览表

2023年南海区新市民积分计分标准和证明材料一览表2023年南海区新市民积分计分标准和证明材料一览表一、引言作为南海区的一名新市民,要想在这里安家落户,离不开积分计分制度的影响。
积分计分标准和相关证明材料的一览表,将对申请人在南海区生活和工作中的各项条件和要求进行量化评估,这也是南海区吸引高素质人才的政策之一。
二、积分计分标准1. 学历背景(最高学历):50分2. 工作经历:30分3. 芳龄:20分4. 创新创业:10分5. 社区价值观认同:20分6. 法治情况:10分7. 注册居住情况:10分8. 特殊技能:20分9. 中文水平:10分10. 其他加分项:视情况而定11. 其他减分项:视情况而定三、证明材料一览表1. 学历背景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等2. 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证明、推荐信等3. 芳龄证明材料:唯一识别信息、户口本等4. 创新创业证明材料:专利证书、商业计划书等5. 社区价值观认同证明材料:志愿活动证明、社会奖励证明等6. 法治情况证明材料:良好的法律记录证明等7. 注册居住情况证明材料:房产证、租房合同等8. 特殊技能证明材料:技能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9. 中文水平证明材料:汉语水平考试证书、中文培训课程证明等四、个人观点和理解积分计分制度旨在吸引高素质的人才来南海区生活和工作,这种制度对于保障社会的稳定、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而且,通过量化的标准和证明材料,申请人也能更加清晰地了解自己在移民政策下的优势和劣势,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和融入南海区的社会生活。
五、总结回顾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2023年南海区新市民积分计分标准和证明材料的一览表。
这些标准和材料将对申请人在南海区的生活和工作提出一系列要求,旨在吸引更多高素质的人才来这里发展。
申请人也需要充分准备好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便顺利通过积分计分制度。
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南海区的政策和要求,为大家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一些帮助。
2018年南海区新市民积分计分标准和证明材料一览表

2018年南海区新市民积分计分标准和证明材料一览表必须提交资料积分入学(达到30分)1、填写《南海区新市民积分入学申请表》;3、已在南海区连续办理满半年(含半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或监护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注:未能提供《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的新市民,其随迁子女不能享受政策性生育子女加分。
积分入户(达到30分)1、填写《南海区新市民积分入户申请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已在南海区连续办理证满半年(含半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申请人、随迁家属的户口簿、结婚证);5、上一自然月在本市的缴纳社保证明;6、本人签名的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内容序号积分项目分值最高分证明材料备注基础分1文化程度初中40分40分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分。
高中(中专、中职)50分50分大专60分60分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大专以上学历提供受教育所在省、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提供网上学历认证的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含二维验证码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到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办理(南海劳动广场),由于鉴定时间较长,建议提前办理)。
本科以上80分80分2职业资格职业资格初级技工20分20分1、提供经国家或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验证通过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按最高职业资格或专业技中级技工40分40分高级技工70分70分或专业技术资格技师90分90分2、如在国家或省官方网站无法验证的,需向发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网上补录或由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术职称计分,不累加计分。
2、企业评定的相当岗位等级技术技能,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
三水区新市民积分入户制度

三⽔区新市民积分⼊户制度对于三⽔区新市民积分⼊户制度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受理条件1.在法定⼯作年龄内;2.在三⽔区⼯作或居住的⾮本市户籍⼈员,且在三⽔市已办理居住证满半年以上(含半年)《⼴东省居住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3.提出申请的上⼀⾃然⽉在三⽔区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4.符合三⽔区积分制服务管理范围且积分累计达到30分以上(含30分)。
申请材料1.《三⽔区新市民积分制⼊户城镇申请表》,收原件(1份);2.《三⽔区新市民申请⼊户积分表》,收原件(1份);3.申请⼈居民⾝份证,如有随迁者,附随迁者⾝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4.⼴东省居住证、居民户⼝簿(申请⼈和随迁者),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5.佛⼭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和计划⽣育积分承诺表,收原件(1份);6.⼈社(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积分证明,收原件(1份);7.如⽆被国家司法机关判决有犯罪记录的,应出具本⼈签名的⽆犯罪记录承诺书(申请⼈和随迁配偶),收原件(1份)。
8.结婚证或本⼈签名的婚姻状况承诺书,验原件收复印件或原件(1份)9.⼊户地址户⼝簿(亲戚朋友搭户或集体户还需提供同意⼊户的证明附⾝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或原件(1份)以下材料根据申请情况还需要提供:·⼦⼥随迁⼊户的:出⽣医学证明或其他亲⼦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配偶随迁⼊户的:计划⽣育服务证(⼴东省内)或流动⼈⼝婚育证明(⼴东省外),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材料进⾏积分的:1.⼊户⾃购房者必需提供:房产证或已在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2.学历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专以上学历者同时还需提供学历认证证明材料,收原件(1份);3.流管部门出具的办理居住证历史记录及积分证明,收原件(1份);4.职业资格证书、事业单位技术⼯⼈聘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及积分分数证明,收原件(1份);5.专利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6.个⼈在⼴东省内的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及积分分数证明,收原件(1份);7.竞赛获奖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及积分分数证明,收原件(1份);8.在本市从事环卫、公共交通(公共汽车、地铁)⼯作的特殊艰苦岗位⼈员,从事医疗(医院、诊所、社区卫⽣服务中⼼)⼯作的专业技术⼈员从业证明,收原件(1份);9.志愿者组织出具的志愿服务时间积分证明,收原件(1份);10.⼯商部门出具的投资积分证明,收原件(1份);11.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积分证明,收原件(1份);12.住房公积⾦缴交积分证明,收原件(1份);13.其他积分证明资料,收原件(1份)。
佛山市高明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表【模板】

性 别
出生年月
入学对象
身份证号码
现就读幼儿园(小学)
是否政策内生育或已处理完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满5年□是 □否
申请入学地址□居住地址 □房产地址
是否服从学位统筹分配 □是 □否
申请入读学校(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以下内容由积分入户申请人填写)
申请入户地址
派出所
随迁家属
姓名
称谓
性别
出生年月日
内附证件名称
申请声明:本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人(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xx市xx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表
受理编号: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
姓 名
曾用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籍 贯
固定电话
手机
户籍所在地
积分目的(请在□内打√)
□入学
□入户
□其它
婚姻状况(请在□内打√)
□有配偶
□未婚
□离婚
□丧偶
配偶姓名
配 偶
手机号码
陪偶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居住地址
房产地址
(以下内容由积分入学申请人家长或监护人填写)
新市民量化积分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赋分标准

新市民量化积分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赋分标准新市民量化积分是指用于评估新市民在社区参与、社交活动、文化融入、服务贡献等方面的表现的一种评价体系。
为了确定评分标准,可以将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
共性指标是指适用于所有新市民的普遍行为和表现,可以通过量化的方式进行评估。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共性指标和相应的赋分标准:1. 社区参与度:- 参与社区会议或活动:每次参与加1分- 加入社区组织或志愿者团队:加入一个加2分- 主动参与社区公益活动:每次参与加1分2. 社交活动:- 主动与邻居进行交流和沟通:每次交流加1分- 参加社区组织或邻里聚会:每次参加加1分- 帮助邻居解决问题或提供帮助:每次帮助加2分3. 文化融入:- 学习和了解当地文化:完成一个文化学习任务加2分- 参观当地博物馆或文化活动:每次参观加1分- 参加文化交流活动:每次参加加1分4. 服务贡献:- 参与社区服务项目:每次参与加2分- 主动提供帮助:每次提供帮助加1分- 为社区提供特殊技能或专业知识:根据贡献程度给予相应分数个性指标是指适用于特定群体或个体的独特行为和表现。
由于每个新市民的个性不同,个性指标的赋分标准可能需要根据个体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个性指标:1. 语言能力:- 熟练掌握当地语言:加5分- 参加语言培训课程并取得进展:根据进展程度给予相应分数2. 技能贡献:- 为社区提供特殊技能或专业知识:根据贡献程度给予相应分数3. 文化传承:- 积极传承和分享自己的文化:每次分享或传承加1分4. 创新创业:- 开展具有创新或创业精神的活动:根据活动的创新程度和影响力给予相应分数需要注意的是,量化积分只是评估新市民在社区参与等方面的表现,并不能全面准确地评判一个新市民的贡献和集体认同度。
不同地区的赋分标准也有所不同,应根据当地特点和需求进行调整。
此外,评分标准也应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以确保其公正性和合理性。
量化积分是一种系统的评估工具,通过对新市民在社区活动、文化融入、服务贡献等方面的表现进行量化,旨在鼓励他们更好地融入当地社区并为社会作出贡献。
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

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是指使用积分制度管理新市民,在一定时间内根据其社会公共行为的品质和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或扣除相应的积分惩罚,通过积分的加减来激励新市民更好的融入社会和履行社会责任。
以下是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的实施细则:一、积分管理对象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市民:1、持有合法居留身份证件并在新市注册居住的人士。
2、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能力的人士。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人士。
二、积分分类和计分标准根据新市民的表现情况,积分管理可分为正向积分和负向积分。
具体计分标准如下:正向积分:1、依法纳税:按照纳税额度给予相应积分奖励。
2、参与社会公益:参与志愿者活动、社会公益行动给予相应积分奖励。
3、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违法乱纪,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给予相应积分奖励。
4、积极融入社会:参与社区活动,与当地居民进行交流互动给予相应积分奖励。
负向积分:1、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法律法规惩罚的责任进行相应积分扣除。
2、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如闹事、纵火、滋事等行为给予相应积分扣除。
3、恶意欺诈行为:如偷税漏税、虚假宣传等行为给予相应积分扣除。
4、不履行社会责任:不按规定参与社区活动、不与当地居民进行交流互动给予相应积分扣除。
三、积分奖惩措施1、正向积分:根据新市民的积分情况,可享受相应的奖励措施,如提供居住证办理加速、参与社区活动的优先权等。
2、负向积分:根据新市民的积分情况,可面临相应的惩罚措施,如对积分达到一定数值,可能影响到其居住权益,甚至可能被取消居住权。
四、积分周期和归零原则积分周期一般为一年,根据每年新市民的表现情况进行积分加减。
同时,每年结束后将所有新市民的积分归零,重新开始计分,以激励新市民不断提升自身行为品质。
五、积分管理机构和责任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机构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积分管理的具体规则、监督积分的计算和实施,并对积分的加减负责。
禅城区新民积分制服务

禅城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指南(2018年)目录一、服务对象 (1)二、申请条件 (1)三、申请受理时间 (1)四、申请受理点 (1)五、办理程序 (1)六、积分排名规则 (2)七、新市民积分指标及分值计算方式 (2)八、申请材料 (8)九、业务咨询电话 (13)十、新市民积分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审核程序 (13)十一、证明样版 (14)一、服务对象1、持有禅城区有效居住证且在佛山市居住记录累计满半年的新市民;2、具有合法监护人资格的禅城区新市民或禅城区户籍居民可为其监护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申请积分入学。
注:(1)居住记录以佛山市流管系统保存的居住证登记信息为准,可累计计算,满半年即可。
积分入学从申请年度5月30日(含当日)往前推算;积分入户从申请积分之日往前推算。
(2)积分入学是新市民或禅城区户籍居民通过申请积分为其非本市户籍(不包括台湾户籍和外国籍)适龄(小学一年级满6周岁不超7周岁)子女或被监护人获取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资格;积分入户是新市民通过申请积分获取入户禅城资格;(3)积分入学按就高原则,只取夫妻一方的积分。
二、申请条件(一)积分入学:积分累计达到30分及以上的服务对象具有为其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或被监护人申请积分入学资格。
(二)积分入户:新市民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申请积分入户资格:1、持有禅城区有效居住证且积分累计达到30分及以上;2、提出申请的上一个自然月在佛山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3、在法定工作年龄内;4、在禅城区内有户口迁入地址(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作户口迁入地址)。
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申请积分入学、积分入户资格:积分入学:1、新市民提供虚假申请材料;2、新市民作虚假承诺。
积分入户:1、刑事犯罪;2、新市民提供虚假申请材料;3、新市民作虚假承诺。
三、申请受理时间(一)积分入学:2018年4月9日-5月4日正常工作日;(二)积分入户:正常工作日。
佛山小学积分入学计分标准

佛山小学积分入学计分标准佛山小学积分入学计分标准积分入学由个人提出申请,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审核、计分;各镇区相关部门、机构负责对存在疑问的资料进行复审;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佛山小学积分入学计分标准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入学总积分=基础分+加分+各区自定指标分基础指标:包括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加分指标:包括个人技能,特定的公共服务岗位,科技创新,表彰奖励,竞赛获奖,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卫生防疫,住房公积金缴交,计划生育;各区自定指标:指各区结合自身实际设定的加分项目。
二、基础指标(一)合法稳定住所1、居住证得分标准:居住时限每满1年积10分,最高可计120分。
居住证(暂住证)未按要求续期的断开时间不计算,其余有效居住证(暂住证)时间可连续计算,断开之前之后累计的时间满1年都可以加分。
2、房产情况得分标准: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佛山市拥有合法房产(含住宅和非住宅),按房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积1分计分,拥有多个房产证明的,按各产权面积相加的总面积计算积分,最高可计144分。
能提供房产完税材料的各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在自主加分指标项中另外再设加分。
3、租住房屋得分标准:申请人租住在我市出租屋(已在我市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系统或佛山房屋租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登记备案,不包含自住和借住亲友房屋的),每满1年计5分,最高可计30分。
出租屋登记备案断开时间不计算,其余有效登记备案时间可连续计算,断开之前之后累计的时间满1年都可以加分。
在我市内先租住房屋再购置合法房产(含住宅和非住宅),两项分值不可累加计算。
(二)合法稳定就业得分标准:在广东省内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满1年积5分,最高分值50分;在我市内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满1年再积10分,额外积分最高可计100分,合计最高分值150分。
三、加分指标(一)个人文化、技能1、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得分得分标准:初级技工为20分,中级技工为40分,高级技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为50分,技师、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为60分,高级技师、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为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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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材料 新市民向镇(街道)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 应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并按 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通过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等 系统申请并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要在上传资料当天或次日携带资 料原件到受理窗口,做好现场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核实工作。不按 规定时间和要求核实资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一)积分入学 1、针对积分计分标准,准备自己的分值证明资料; 2、携带身份证、有效居住证和子女户口簿(子女未上户口,须 提交出生证)三者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申请加分的证明资 料。 注意事项:申请入学排名为未曾入读小学(申请小学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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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初中(申请初中一年级)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子女。未能提供《佛 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健康积分承诺表》(以下简称《承 诺表》)的新市民,其随迁子女不能享受政策性生育子女加分。
(二)积分入户 1、针对积分计分标准,准备自己的分值证明资料; 2、携带身份证、有效居住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 件,居住地卫计部门出具的《承诺表》以及其他可以申请加分的证 明资料。 注意事项:积分申请入户分季度办理,当季未取得入户资格, 下一季度须重新申请排名。 (三)积分入住 1、针对积分计分标准,准备自己的分值证明资料; 2、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有效居住证、个人收入证明、家庭成 员收入证明及其他可以申请加分的证明资料,并如实填写《佛山市 高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五、办理程序 (一)积分入学、积分入户 1、申请受理。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申请人积分材料要求一次性提交,申请受理后不再受理补交新 材料(职能部门要求补充的材料除外)。 2、录入信息。窗口工作人员将积分材料录入市积分信息系统, 录入完毕后积分材料移交镇街积分办存档。 3、审核评分。相关职能部门登陆积分系统对积分材料进行审核
(三)卫生和计划生育审核程序 (一)申请人可到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区、镇(街道)行 政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受理窗口,领取《承诺表》。 (二)申请人按照《承诺表》中的填写要求认真填写,并按要 求到现居住地村(居)委会进行卫生计生项目积分审核。 (三)对申请有疑问者,可咨询高明区卫计部门,电话:88633009 六、计分方式 入学总积分=基础分+加分+本区自定指标分。 入户总积分=基础分+加分+减分+本区自定指标分。 入住公租房总积分=基础分+加分+减分+本区自定指标分。 其中:“基础指标”包括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加 分指标”包括个人文化、技能,特定的公共服务岗位,科技创新, 表彰奖励,竞赛获奖,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卫生防疫,住房公积 金缴交,计划生育;“减分指标”包括失信情况和违法犯罪;“一 票否决指标”包括申请资料造假和刑事犯罪;“本区自定指标”1、 在高明区办理居住证每满一年另加 10 分,最高不超过 60 分;2、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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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由住建管理部门回复申请人,并将 结果反馈给区积分办。
5、资格公示。在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高明区人民政府网新 市民服务专栏、高明发布、高明政法微信公众号和相关政务公开栏 进行公示。
排名公示无异议,由住建管理部门按照积分排序结果及公共租 赁住房供应情况对申请人进行分配。
(2)不动产首次登记在本办法实施之日后(含实施当日)完成 的,购房业主应在不动产首次登记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办理不动产 权属证书,在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之日起 3 个月内可按照佛府办 〔2016〕21 号文相关规定申请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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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以按本办法申请积分入户,也可以按我 市人才引进政策直接向区人才交流中心提出入户申请。
(三)积分入住:持有效居住证,在本区有稳定职业并连续全 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3 年且申请家庭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 年度本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没有自有住房,没购有 10 万元人民币以 上的车辆(以购车发票为准)和成立注册资本超过 5 万元人民币的 公司的新市民家庭,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积分入住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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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申请人的积分材料经审核未通过、相关部门要求其提供原件或
佐证材料核实的,申请人应配合提供,否则视为放弃该项积分。 4、汇总排名。由积分系统对各职能部门审核结果进行汇总,并
自动生成对应分数以及排名,排名结果经各镇街积分办审核无误后 报区积分办。
5、资格公示。在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高明区人民政府网新 市民服务专栏、高明发布、高明政法微信公众号和相关政务公开栏 进行公示。
2、2019 年 1 月 1 日前,有入户需求且尚未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 书但按照规定已完成网上认购的(含二手房),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不动产首次登记在本办法实施之日前完成的,购房业主应 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不动产 权属证书登记之日起 3 个月内可按照佛府办〔2016〕21 号文相关规 定申请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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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分政策 执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 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 号)文件。 二、服务对象 (一)在高明区工作或居住,持高明区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以 下简称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经本人申请纳入新市民积分制服务 范围。 (二)具有合法监护人资格的高明区新市民可为其监护的非本 市户籍适龄儿童申请积分入学。 注意事项:积分入学、入户、入住均按就高原则,只取夫妻一 方积分。 三、申请条件 (一)积分入学:在高明工作或居住,持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 可在其居住地为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子女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 年级公办学位新生排名。 小学一年级新生:符合法定入学年龄(即 2013 年 8 月 31 日前 〔含 8 月 31 日〕出生,年满 6 周岁)的新市民随迁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新生:取得小学应届毕业学籍的新市民随迁子女。 (二)积分入户:持有效居住证,在我市连续按月缴纳 1 年社 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的新市民,可在其居住地申请积 分入户(不含港澳台居民)。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男 50 周 岁、女 45 周岁以下的,不受 1 年社保限制,申请时上 1 个自然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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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政策性借读生阶段招生。 (二)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不再执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佛 府办〔2016〕21 号)中的“佛山市户口登记、迁移准入条件”中市 外户口迁移(三)购房入户政策,统一纳入积分服务体系。
1、2019 年 1 月 1 日前有入户需求且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的, 可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含当日)按照佛府办〔2016〕21 号文 相关规定申请入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佛山市高明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指南
(2019 年 3 月)
佛山市高明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印制
佛 山 市 高明区新市民事务办 公 室
目录
一、积分政策............................................................................................... 3 二、服务对象............................................................................................... 3 三、申请条件....................................................................................... - 3 四、申请材料............................................................................................... 4 五、办理程序............................................................................................... 5 六、计分方式............................................................................................... 7 七、积分排名规则....................................................................................... 8 八、新旧政策之间的过渡期设置...............................................................9 九、申请受理时间..................................................................................... 10 十、申请受理窗口..................................................................................... 11 十一、业务咨询电话................................................................................. 12 十二、积分指标及分值计算方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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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内参加新市民办组织的社会活动每次另积 10 分,最高可计 60 分;上述两项合计最高不超过 6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