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程序细则
公文处理程序及要求

公文处理程序及要求公文处理程序公文是国家机关传达指示、商洽指导工作与报告交流情况的重要工具,通常包含文件、简报、电报、汇报材料、典型材料等。
公文处理分收文处理与发文处理。
(一)收文处理程序1、登记。
由办公室统一分门别类地将收文的日期、来文机关、标题、要紧内容等情况,及时全面地在《收文登记簿》上登记。
对要紧的文件、材料,实行重点登记管理。
2、拟办。
来文附“处理单”,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文件内容拟出传阅或者处理的初步意见,报分管领导签批。
3、传阅。
根据领导签批意见,在指定的范围内传阅,只准竖传,不准横传,保证文件处理的安全、及时。
对普发性文件材料要适当扩大传阅范围。
4、交办。
对布置工作的文件,根据领导签批意见,交承办人进行办理。
办公室要履行好交办签字手续,并登记好文件的去向与处理情况,同时,督促工作任务的落实。
5、报告。
承办人要按照文件办理时限,提早向签批领导报告办结情况,并及时将文件与有关材料送交办公室。
6、归档。
办公室要及时将来文原件、处理单、有关材料进行收集、存档。
(二)发文处理程序1、拟稿。
主办人根据领导的意图与工作需要,认真负责地、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文件的起草工作。
2、核稿。
主办人将原稿及时送办公室,办公室进行文字把关,并与主办人沟通修改。
然后,交由分管领导审核。
3、定稿。
经审核后的稿件,通常由要紧领导审定;对内容、文字单一的文稿,可直送分管领导审核、定稿;内容特别重要的,由要紧领导召集会议讨论通过。
4、签发。
根据管理权限与文件的重要程度,送分管领导或者要紧领导签字印发。
5、印制。
经领导签字同意印发的稿件,由办公室根据公文打印管理规定与统一格式再做进一步的文字校核后,进行印制。
6、登记。
办公室将发文的题目、要紧内容、发文日期、签发领导等情况,及时在《发文登记簿》上登记,并将文件原稿与正文1份收集归档。
通常性的文字材料,如:汇报、经验介绍等,可不登记,但要注意收集存档。
7、分发。
通常性的公文由办公室负责通知领取或者报送;需对文件做进一步说明与要求的,由主办人负责发送;在会议上发放的文件,根据领导安排由主办人或者签到人发放。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最新修正版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最新修正版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最新修正版第一章绪论1.1 编制目的本细则旨在规范公文处理的程序和规则,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公文工作的有序进行。
1.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和人员,在办公文书的处理中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公文的分类和定义2.1 公文的分类2.1.1 决策公文:用于领导决策的重要文件。
2.1.2 通知公文:用于传达重要事项、安排工作等的文件。
2.1.3 报告公文:用于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建议等的文件。
2.1.4 反馈公文:用于向下级传达决策、通知、指示等的文件。
2.2 公文的定义公文是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内部或与外部单位之间,为了交流信息、协调行动、决策执行等目的而发出的书面文件。
第三章公文的起草3.1 起草原则3.1.1 准确性:公文应准确表达内容,避免歧义和模糊性。
3.1.2 简明扼要:公文应简明扼要,避免冗长和繁复。
3.1.3 规范性:公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机关的规章制度。
3.1.4 美观整洁:公文应具有良好的外观,排版清晰,格式规范。
3.2 起草步骤3.2.1 制定草稿:根据事项的特点和内容,制定公文的初稿。
3.2.2 审阅修改:将草稿交给上级或相关人员审阅修改,完善公文内容和表达。
3.2.3 定稿和签署:根据审阅结果,修改草稿并定稿,由相关人员签署名字和日期。
第四章公文的审批与批复4.1.1 逐级审批:公文从起草单位开始,逐级上报审批,直至最高级别审批。
4.1.2 并行审批:某些公文可以同时由多个部门或单位进行审批。
4.2 审批要点4.2.1 审核内容:审批过程中要对公文的内容、格式、事项等进行仔细审核。
4.2.2 审批意见:审批人员要对公文提出合理、明确的审批意见。
4.2.3 审查归档:审批后的公文要进行归档管理,确保安全和便捷的查阅。
第五章公文的登记和分发5.1 登记程序5.1.1 登记要点:对于重要公文,应采用编号登记的方式进行归档管理。
公文的基本处理程序_

公文的基本处理程序_公文是事务处理中常见的文书形式,无论在政府或是企业机构中,都有一大部分主要涉及公文的处理与发放,符合规范的公文处理程序非常必要。
本文将介绍公文的一些基本处理程序,希望对大家了解公文的处理流程有所帮助。
一、公文处理基本程序1.起草:起草内容准确无误,简洁明确,排版美观,可读性高,各种符号使用统一。
2.审定:审核者需对公文内容进行审核,有错漏之处及时指出并修改。
审定的要求是严谨、公正、有条理、无偏见。
3.签字:签字人是公文内容的发布者,该人需确保公文的内容严谨正确,符合部门规范。
在签字之前需要再次检查公文内容,以确认无误后才予以签署。
4.归档:公文处理完成后,需进行归档。
归档前需对文件进行编号和目录分类,确保文件能够被快速检索。
5.备份:文件在归档的同时应进行备份。
防止过多漏洞,保证数据的安全。
二、公文处理的技巧1.审定流程要透彻:在完成公文审定工作时,需要掌握审定的详细流程,逐级审定人员也需认真对待。
审定人应该看清楚每一项审定内容,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和可读性。
2.关注文件格式:在起草公文时,需要注意文档的排版,格式。
文件应该依据公司规范进行编排,符号、标点的使用也要符合规范。
正确的格式对文件的几个审核及发布进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可以让文件更加规范化,便于使用。
3.语言应准确生动:公文的内容应该清晰地表达,字眼不能过于单调,使用“长句子”和“繁琐措辞”等应尽量避免,以达到更好的可读性。
同时需要注意一些专业术语缩写的使用,尽量降低白字黑底的程度,体现生动性。
4.注重称呼及表述:在使用公文时,应注意称呼的妥当,称呼需要根据职称和级别进行不同等级的区分。
再者,公文中的备选词汇也需要多加注意,对于一些模棱两可的单词,需要进行适当的增删添改。
总之,在公文的处理流程中,首先要注重文档的正确性,其次是文件的可读性以及繁琐程度的把控。
最后,需要全面注重协议和安全的程序要求。
努力完善公文处理的各个环节,才能让公文在企业或政府机构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公文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公文的起草、审核、印发、承办等环节。
第三条公文是指用文字形式表达的办公、行政、事务等方面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文、收文、请示、批复、通知等。
第二章公文起草第四条公文起草要言之有据、简洁明了、层次分明,确保信息准确、清晰。
第五条公文起草应考虑读者水平,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避免使用生僻字、繁琐的句式和长篇大论。
第六条公文起草应把握好文字数量,避免过多的废话和空话,以避免浪费读者的时间和精力。
第七条公文起草必须明确内容,全面准确,避免使用模糊、含糊的措辞,不存在歧义。
第三章公文审核第八条公文审核是保证公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必须由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人员进行。
第九条公文审核应严肃认真,审查文字是否有错别字、语病或逻辑错误,保证表达的准确性和连贯性。
第十条公文审核要注意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公文内容合规合法。
第十一条公文审核须按照程序进行,并作出书面记录备档,方便事后查证。
第四章公文印发第十二条公文印发应统一格式,包括页眉、页脚、字体大小、字体颜色等,确保形式统一规范。
第十三条公文印发要按照公文的优先级和重要程度进行分级,确保公文在时间上的及时性和先后顺序。
第十四条公文印发要保密,对于涉及机密、保密的公文,必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五条公文印发后,必须及时告知相关人员,确保公文得到及时处理。
第五章公文承办第十六条公文承办人员应仔细阅读公文内容,准备相关材料,并及时报告领导。
第十七条公文承办人员要按照公文的要求进行办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承办事项。
第十八条公文承办过程中,如遇到事项超出权限、疑义或需要请示的,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六章公文归档第十九条公文归档必须按照规定的分类、编号、档案名称进行归档,方便检索和管理。
第二十条公文归档后,应制作档案目录,清晰记录归档情况,方便检阅。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机关及下属各级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组织的
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1.面向公众: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政府与公民的沟通与互动。
2.科学高效: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减少重复劳动。
3.规范统一:确保公文格式、流程的统一,并提供必要的标准和模板。
4.全程可追溯:公文处理过程应留下完整记录,确保透明度和监督。
第二章公文处理程序
第四条公文处理程序包括拟稿、审核、签发、领导批示、印制、传阅
等环节。
关键环节如下:
1.拟稿:按照规定的公文格式,提供清晰、准确、全面的内容,确保
语言简练、通俗易懂。
3.签发:经审核无误后,由主管人员签发,并盖章确认。
4.领导批示:根据需要,将公文提交相关领导进行批示,批示内容留
存备案。
5.印制:经签发和领导批示后,使用指定的印章进行盖章,确保公文
的合法性。
6.传阅:将公文在内部传阅,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公文内容。
第三章公文分类和编号
第五条公文应按照内容和用途进行分类,具体分类应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确定。
主要分类如下:。
公文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一、目的:为做好公司公文处理工作,使公文处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程序化,提高公文处理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三、具体内容:(一)、发文权限1、属于公司全面的、重要的方针政策性问题,以公司名义行文,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发文。
2、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发送的有关文件,一律以公司名义转发。
3、属于限定方针范围内的日常业务工作问题,由各部门(单位)拟稿初审后转行政部以相关部门名义行文。
违反上述规定,罚款20元/次。
(二)、公文种类根据公司现行状况,需要办理的公文类别主要有:通知、通报、报告、请示、决定、决议、批复、函、会议纪要、总结、计划、简报、制度、规定、办法等。
1、通知:适用于传达上级的指示、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用“通知”。
2、通报:把工作情况、经验教训以及好坏典型事例,通知所属部门,用:“通报”。
3、报告: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不需上级部门或主管领导批示意见的,用“报告”。
4、请示:请求对某项工作或问题做出指示,给予答复,用“请示”。
5、批复: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6、决定、决议:对某些问题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定";经过会议讨论通过,要求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7、指示:对下属部门阐明工作活动的要求,用“指示”。
8、函:在没有隶属关系的单位、组织、公司之间或同政府机关、企业、团体和个人商洽和联系工作、事务、询问或答复问题时,用“函”9、计划:对一定时期内的工作做出具体安排的,用“计划”10、总结:把已经做过的某一时期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的,用“总结”。
11、简报:汇报工作、反映问题,帮助领导掌握情况的,用“简报”。
12、条例:用于规定某个机构的组织和权限以及某些专门人员任务的权限的,用“条例”。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3篇)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文处理是指对来文来电进行答复、处理和转交,以及对局内公文的起草、修改、审核、审核、印发等工作。
第三条公文处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信访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为办公室,其他相关部门应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
第五条具体的公文处理工作应根据不同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第六条公文处理工作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特别加强保密措施。
第七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建立健全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公文的保存和查询。
第二章来文来电的处理第八条对于来文来电的答复和处理,应严格按照来文来电的性质和内容确定处理流程和时限。
第九条对于一般性的来文来电,应在收到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如需调查研究后回复的,应在收到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十条对于重要的来文来电,应优先处理,确保及时回复并妥善处理。
第十一条对于涉及国家秘密或敏感问题的来文来电,应按照保密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对于来电来电中的意见和建议,应认真听取并及时记录,对于有关内容,应分类处理并及时回复。
第十三条对于来电来电中的举报和投诉,应及时受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确保及时回复并妥善协调解决。
第十四条对于来电来电中的其他事项,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需转交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及时转交并告知处理结果。
第三章局内公文的处理第十五条局内公文的处理包括起草、修改、审核、签发和印发等环节。
第十六条具体的起草和审核流程应根据不同类型和重要性的公文进行制定。
第十七条公文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公文的签发应由相关部门负责,并在公文上予以签名和盖章。
第十九条公文的印发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在公文上注明印发部门和印发时间。
行政公文的公文处理流程

行政公文的公文处理流程行政公文是政府机关和行政单位用来传达决策、指令、通知、建议和意见的一种书面文件。
正确处理行政公文对于顺利推进行政工作、提高行政效率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行政公文的公文处理流程,帮助读者了解行政公文的处理方式。
一、收文阶段收文是指机关接收外来公文的过程。
当机关收到一份行政公文时,需要进行下列步骤:1. 登记收文:首先需要将收到的公文登记备案,包括编号、日期、来文机关和来文单位等信息,以便对公文进行分类管理。
2. 分类归档:根据公文的性质和内容,将公文归入相应的档案类别,以便后续检索和管理。
3. 拟定批复意见:根据公文的具体要求,在收到的公文上做出批示、签署或拟定回复意见,并指派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二、处理阶段处理阶段是对公文进行审批、审核和答复的过程,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以下是行政公文处理的常用程序:1. 审核审批:对于重要的行政公文,需要经过各级领导的审核和批准。
审核人员需仔细核对公文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并对公文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评估。
2. 筹备会议:对于重大决策类公文,需要召开相关会议进行讨论和决策。
会议可以是领导小组会议或专业性会议,通过集体智慧来决策并对公文进行进一步完善。
3. 拟定回复意见:收文经过审核批准后,需要根据情况拟定回复意见。
回复意见应明确表达表决结果和具体要求,并标注处理人和处理日期。
4. 答复公文:对于需要答复的行政公文,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答复。
答复内容应准确、明确,并尽可能满足对方的要求。
三、下达阶段下达是指将已经处理完毕的公文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传达和分发。
1. 印发和分发:已经处理完毕的公文需要进行印发和分发。
印发是通过打印、复印等方式制作公文的正本和副本,分发是将公文传达给相关人员或单位。
2. 传阅和呈阅:对于需要上级领导审阅的公文,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传阅和呈阅。
传阅是将公文交由各相关人员阅读并提出意见或修改建议,呈阅是将公文递交给上级领导审阅并做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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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处理程序细则
为使我局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市人民政府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有关规定和《钦州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程序细则》,特制定本细则。
一、收文办理程序
(一)收文
凡局办公室接收的各级公文,均由办公室专人统一签收、拆封、登记,在收文后的1个工作日内分门别类送办公室主任签写拟办意见,或直接送交指定收文单位。
传真或电话通知,经办人要做好记录并及时送有关领导批示。
开会领取或有关部门交带的公文,经手的同志要及时把公文交由办公室登记处理。
(二)拟办
办公室应视公文的内容和性质,按照职能部门的业务分工及时、准确地提出简明、具体的拟办意见。
处理公文要分急缓先后,急件、特急件随到随办。
一般来文要在自接文时起1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并提交领导批办。
处理公文必须用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公文处理笺。
(三)批办
办公室将已拟办的文件送局领导审阅,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在2个工作日内阅读文件或对拟办文件进行审批。
批办意见要明确、具体,注明办理时限、主办单位或主办人,对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批示或拟办意见中应当明确主办部门,以免承办者相互推诿。
(四)承办
领导批办后的文件由各承办科室根据批办意见,具体处理公文。
承办公文要全面领会、准确把握领导的批示意见,需要各县区、直属单位协助办理的,要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抓紧办理,不得推诿和延误,不得擅自改变或超出领导的批办意图。
公文办理过程中遇到困难或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反映并提出解决意见建议。
公文报送单位查询公文处理情况时,各有关科室要热情接待。
对上级机关交办的公文和下级机关的请示,有特别时限要求的要按时办理,一般文件要在7天内给予答复,传阅性公文在3天内阅知后交还办公室。
对不属于本
部门、本单位职权范围或者不适宜本部门、本单位办理的,应于当日退回交办的部门,并说明理由。
公文办理结束后,承办人员必须将办理情况及处理结果注明在公文处理笺上,并送回办公室存档,以备查证。
传阅性公文除保密文件外,可以复印自存。
(五)催办
局领导批转各科室、下属单位办理的文件、电报或其他事项,办公室或对应科室承办人员要适时催办查办,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向有关领导汇报。
问题简单或属急件的,采用口头催办;承办单位为下属单位的,采用电话催办;情况较复杂或不属本局管辖或口头(电话)催办无效的,则采用书面催办。
催办无效的,报告局领导专项督查。
(六)特殊公文的办理
机要文件的办理。
机要文件由办公室专人签领、登记、分发,送局领导阅批后,由保密员转相关科室处理或回收保存。
机要文件处理完毕后,原件按要求退回市委保密室。
群众上访信件的处理。
群众上访信件由办公室登记后送局领导批示,交有关科室办理。
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的上访信件送局长批示后交纪检监察室处理。
二、发文办理程序
(一)拟稿
本局公文拟稿由对应科室负责,综合性较强的公文由办公室负责草拟。
草拟公文必须做到:1.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方案可行,书写工整(提倡使用打印件,但名字必须手签),标点正确。
2.篇幅力求简短,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
3.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4.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根据规划、设计工作的特殊需要,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等业务性较强的公文,在报请上级审批的同时,可抄送有关同级机关或下属单位。
5.“请示”及答复人大、政协代表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代政府起草的文件,属规范性文件的,负责起草的科室要逐条列出制订说明和政策、法律、法规依据,并附上相应的材料。
根据领导批示(或口头指示)需要草拟的公文,由对应科室草拟的,自领导批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
起草公文必须使用专用的发文稿纸,拟稿人必须填写好拟稿人、主题词、主送、抄送、印制份数、标题等栏目。
(二)审核
本局的文件审核工作主要由各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及分管局长负责。
具体审核程序是:对应科室拟稿——科站长初核——办公室再核——分管副局长审核(或签发)——局长审签。
审核(审签)的时间分解为:办公室1个工作日,局领导各2个工作日。
发文稿审核的划分:
1.对应科室审核:是否有行文必要,拟稿人是否填写完整发文稿纸上有关栏目;是否按领导批示拟文,是否符合有关行业政策及法律法规,文字表述、各种数据是否确切,专业用语(词)的使用是否规范,是否需要会签。
2.办公室审核:文字表述,文种使用,公文格式,发放范围,印制份数,是否重复行文,需要会签的是否会签,有否与其他文件相悖,文稿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措施办法是否切实可行,是否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局领导审核:重点放在是否需要行文、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规范性文件,或代市政府拟稿的规范性文件,由对应的科室拟稿,分管领导组织有关科室会审,办公室初审,水政科把好政策法规关(2个工作日内完成),办公室再审后送局领导审签。
(三)签发
文稿经审核修改后,内容改动较多、版面不清的,由拟稿科室按修改稿眷正以后才能送领导审核或签批(原修改稿一并附上)。
公文审签权限:一般公文由分管领导签发;涉及人事劳资、计划财务、安全生产、党风廉政责任制、纪检监察及其他重大事项的,由局主要领导签发。
若主要领导外出,由分管领导签发。
代市政府草拟或送审的文稿,经局主要领导核稿后方可报送。
拟办公文或发文稿需要会签的,由拟稿科室提出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1.涉及本局其他科室的,由办公室负责协调。
2.涉及其他部门的,一般由拟稿科室到有关部门办理会签。
两个及两个以上机关联合行文,各行文机关的领导人都必须会签。
草拟、修改、签发和批阅公文,要用钢笔或毛笔和蓝、黑墨水,不能使用红墨水、圆珠笔、铅笔及其他易褪色的墨水,并写上拟改或签批时间。
(四)付印、校对
已经局领导签发的公文,由办公室登记编号并按急缓程度统一安排打印,其他科室人员非经局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要求文印人员打印。
文稿打出清样后,先由承办人员或对应科室校对,然后交办公室再校并付印。
校对应注意几个地方:1.文头、文尾。
即文号、签发人(上报文件)、会签人(联合上报文)、文件标题有无错漏,主题词、抄送栏、印发机关、日期、份数是否完整、准确。
2.主送单位。
3.数字、标点、单位符号。
4.落款日期(以领导人签发日期为准)。
文件印好盖章后由对应科室协助办公室装订封发,无对应科室的公文由办公室装订封发。
付印、校对和封发一般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
(五)用印
公文盖章,应以领导人签发时的签字为依据,经办公室登记后用印。
领导人未签字的公文,不得用印。
除会议纪要和内部情况通报外,其他公文都应加盖印章。
联合上报的非法规性文件,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联合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
三、公文的立卷、归档
公文办理完毕,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一)办理公文的科室要将发文正本2件及底稿交办公室,整理(立卷)、归档,归档时间为次年第二季度前;联合办理的公文文稿正本及有关材料由主办单位立卷归档,其他单位保留复制件。
(二)各科室要保证承办公文材料的齐全、完整,次年1月底前整理成档;对照《钦州市水利局综合档案室档案分类方案》,应当归档的,公文移交局办公室、科技资料移交资料室统一管理。
四、公文管理
(一)各科室承办的公文材料除应当归档的(包括复印件),由办公室和资料室分别管理,各科室可借用。
(二)各领导及有关科室处理完毕的密级文件和过时的密级刊物,应交由办公室统一保管,上缴或定期销毁。
(三)本局干部职工调离或退休后,其未办理完和保管使用的各种公务文件及密级期刊,应退还办公室处理,不得自行销毁。
(四)经过鉴别,没有归档、存查价值的公文,经局领导批准可以销毁。
经请示准予销毁的密级公文,由办公室登记销毁,并由2人以上监销,保证不泄密、不丢失、不漏销。
(五)各领导、各科室作废的文件、刊物、材料应统一收集在储藏室存放,定期送往造纸厂打浆销毁(要有专人监销),不能卖给个体收购商。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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