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执勤管理规定
安保队员执勤规范和要求

安保队员执勤规范和要求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保安行业成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的重要力量之一。
安保队员作为保安行业中的重要一员,承担着维护公共秩序和保护人员财产安全的职责。
为了确保安保队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了一系列的执勤规范和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安保队员的执勤规范和要求,旨在帮助队员们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1. 外貌仪表作为安保队员,良好的外貌仪表是必备的素质。
在执勤期间,队员们应穿戴整齐,服装干净整洁,鞋子清洁明亮。
队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保持整洁的发型和清洁的肌肤。
此外,队员还应佩戴工作证件,并确保证件的清晰可见,方便辨认。
2. 执勤准时准时是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表现队员工作态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队员们必须按照排班表准时到达执勤岗位,以确保交接班的顺利进行。
在执勤期间,队员不得私自离岗,除非经过相关领导批准。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并做好相应的交接工作。
3. 巡逻和监控安保队员的主要职责之一是巡逻和监控,确保场所的安全和秩序。
在巡逻过程中,队员们应保持警惕,细心观察周围环境,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在监控过程中,队员们应熟练掌握监控设备的使用方法,及时准确地发现并记录异常情况,确保安全可控。
4. 严密值守安保队员在执勤过程中需要严密值守,确保场所的安全。
队员们应严格遵守执勤规定,妥善保管安全防范装备,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无阻。
在接到报警或紧急情况时,队员们必须快速反应,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置,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5. 文明执勤作为公共安全维护的一员,安保队员应积极践行文明执勤的原则。
队员们应端正工作态度,礼貌待人,讲究语言文明。
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应冷静应对,避免使用暴力或侮辱性语言。
与群众的交流中,队员们应主动提供帮助和解答疑问,起到良好的沟通桥梁作用。
6. 熟悉业务知识安保队员在执勤期间需要熟悉并掌握相关的业务知识。
他们应了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熟悉安全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方法。
保安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保安安全管理制度条例一、总则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保障公司的安全和秩序,特制定本保安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所有保安人员。
二、保安人员的职责1、站岗执勤保安人员应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保持良好的军姿和形象。
对进出公司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登记,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和车辆进入公司。
2、巡逻检查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检查公司的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无安全隐患。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安全防范负责公司的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
熟悉公司的消防设备和应急预案,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
4、人员管理对公司内的人员进行管理,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
制止员工的违规行为,对来访人员进行引导和接待。
5、物品管理对进出公司的物品进行检查和登记,防止公司财产的流失。
对携带违禁物品的人员进行劝阻和制止。
三、保安人员的工作纪律1、遵守法律法规保安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遵守公司制度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管理和指挥。
3、保守公司机密对在工作中知悉的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4、文明执勤在工作中要做到文明礼貌,不得与他人发生冲突和争吵。
使用文明用语,树立良好的形象。
5、不得擅自离岗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睡岗,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岗位,必须经过上级领导的批准,并安排好接替人员。
四、保安人员的培训与考核1、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培训。
2、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培训、岗位培训、模拟演练等多种方式相结合,提高保安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3、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保安人员的考核制度,对保安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
考核结果与工资、奖金、晋升等挂钩,激励保安人员积极工作。
五、保安人员的装备管理1、装备配备根据工作需要,为保安人员配备必要的装备,如制服、警棍、对讲机、手电筒等。
2、装备保管保安人员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装备,不得损坏、丢失或转借他人。
保安执勤管理制度

保安执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安执勤工作,提高保安工作效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保安人员的执勤管理工作。
第三条保安执勤管理应遵循依法行政、服务大局、公正、廉洁、文明执勤的原则。
第四条保安人员执行执勤任务时应当服从指挥,服从管理,文明执勤,依法使用执法权,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第五条保安人员应有严格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心,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第六条保安人员在执勤中发现刑事犯罪嫌疑人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七条保安人员在执勤中发现消防隐患、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八条保安人员在执勤中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保持精神饱满,严禁喝酒、赌博、吸毒等行为。
第九条保安人员在执勤中应保持良好形象,穿着整洁,言谈举止文明得体,不得打架斗殴,不得谈论涉及国家机密、单位机密、社会秩序的信息。
第十条保安人员在执勤中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执行公安机关的命令,不得违法处理和管理案件。
第十一条保安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严守保密管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内容和单位机密。
第十二条保安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严格依法行事、公正执法、文明执勤,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对民事权利和民事权益进行非法限制。
第十三条保安人员在执行任务时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及他人谋取私利。
不得收受他人财物,索取他人财物并不得接受请托。
第十四条保安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服从有关管理和指挥,听从调度安排,不得私自离岗,逃避执勤。
第十五条保安人员应当遵守单位制定的执勤规章制度,服从领导,与人民群众保持良好关系,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第十六条保安人员在执勤中应遵守规章制度,坚守岗位,恪尽职守。
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应尊重民事行为主体的重大意志,并为民事行为主体提供法定保护。
第十七条保安人员在执勤中应及时反映工作情况,接受领导的指导,积极配合工作,完成任务。
保安部日常执勤规章制度

保安部日常执勤规章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保安部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保障校园安全和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保安部全体成员,凡在校园内从事保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部门组织保安部分为岗位管理、技术防范、巡逻防控、突发事件处理等多个岗位,人员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保安工作。
1. 岗位管理:负责对保安部成员进行岗位分配和管理,保障各岗位的正常运转。
2. 技术防范:负责安防设备的安装、维护和管理,保障校园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3. 巡逻防控:负责巡逻校园内各处,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处理。
4. 突发事件处理:负责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校园内人员和财产安全。
三、日常执勤规定1. 保安部成员必须认真履行执勤任务,具体规定如下:(1)必须按时到岗,不得私自请假,迟到早退,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保安部成员在岗期间必须保持警惕,禁止在执勤时疏忽大意或者与外界交往。
(3)保安部成员在执勤期间必须穿戴工装、佩戴工牌,保持仪容整洁,不得随意穿着便服。
(4)保安部成员在执勤期间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指示,不得擅自决定相关事宜。
2. 巡逻规定(1)保安部成员必须按时完成巡逻任务,全面检查校园内各处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
(2)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根据指示进行处理。
3. 突发事件处理(1)保安部成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必须迅速应对,保护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2)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情况,保安部成员必须及时采取行动,保持冷静,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四、管理制度1.考勤制度(1)保安部成员必须按时完成签到和签退手续,不得擅自迟到早退,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2)请假需提前向上级汇报,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未经批准擅离职守的将受到相应处罚。
2. 奖惩制度(1)对履行职责出色的成员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规违纪的成员将给予警告或者处罚,严重者将进行停职或开除处理。
3.教育培训制度(1)保安部将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保安值勤规章制度内容包括

保安值勤规章制度内容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管理,提高保安队员素质,确保社区和单位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部保安队员,必须遵守。
第三条保安队员应当做到守纪律、遵规矩,执行上级命令,服从管理。
第四条保安队员在值勤过程中,应当维护社会治安,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值勤时间第五条保安队员值勤时间由单位具体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应提前通知相关人员。
第六条保安队员在值勤期间,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代替其他人员值班。
第七条值勤期间如需离开岗位,须事先向负责人请假,并按规定返岗。
第八条保安队员在值勤期间禁止喧哗、私聊、看手机等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行为。
第三章值勤制度第九条保安队员在值勤期间必须佩戴好单位发放的工作证,不得弃之于别处。
第十条保安队员在值勤期间应当保持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不能擅自处理。
第十一条保安队员值勤期间应当严格执行单位有关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单位安全。
第十二条保安队员值勤期间应当熟悉值勤区域相关情况,做好日常巡逻检查工作。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三条保安队员在值勤期间禁止酗酒吸烟,不得在值班室内使用违禁品。
第十四条保安队员在值勤期间应当保持仪容整洁,不得着便服、拖鞋等不符合形象的服装。
第十五条保安队员在值勤期间应当文明执勤,不得对百姓不文明用语或行为。
第十六条保安队员在值勤期间不得擅自接纳搭讪,不得私自泄露单位机密。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七条保安队员违反本规定的,将按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轻者扣工资,重者开除处分。
第十八条保安队员因故未能按时到岗值班的,每次扣除当时工资的20%。
第十九条保安队员在值班期间私自脱岗未履行职责的,每次违规扣工资50元。
第二十条保安队员在值班期间听任他人擅自闯入场所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保安队员在值班期间发现违规行为未及时报告导致后果的,给予口头警告并写检查。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保安队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严格要求自己,配合管理,共同维护单位安全。
保安人员执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安人员执勤管理,提高保安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客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保安人员。
第三条保安人员执勤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纪守法,依法履行职责;2. 严格执法,公正公平;3. 服务至上,确保安全;4. 勤勉敬业,团结协作。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保安人员职责:1. 负责维护客户单位的安全秩序,确保客户单位财产和人身安全;2. 严格执行客户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客户单位正常运作;3. 接待和处理来访人员,做好来访登记;4. 监控和巡查,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5. 参与应急处突,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突发事件;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保安人员权限:1. 对违反客户单位规章制度的人员有权制止和纠正;2. 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和盘查;3.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公安机关;4. 在紧急情况下,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客户单位及自身安全。
第三章值勤要求第六条保安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岗位和时间进行执勤,不得擅自离岗或迟到早退。
第七条保安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工作证,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第八条保安人员应熟悉掌握客户单位的布局、设施、重点部位和应急措施。
第九条保安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停放整齐。
第十条保安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遇有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保安人员实行定期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效等。
第十二条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保安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或工作职责的保安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保安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保安文明执勤管理制度

保安文明执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安文明执勤行为,提高保安队伍的文明素质和服务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保安工作的人员,在保安文明执勤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保安文明执勤是指保安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做到言行举止合乎职业要求、规范有序、服务周到,以礼待人,得体得体,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执行单位为保安公司,保安公司负责对保安人员的文明执勤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保安人员的基本要求第五条保安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素质和道德修养,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第六条保安人员应当服从公司的安排和指挥,不得违背公司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保安人员在执勤过程中,应当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着装整洁、严谨。
第八条保安人员在执勤过程中,不得喧哗、粗话,不得与他人发生争吵和冲突。
第九条保安人员在执勤过程中,应当保持警惕,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安全。
第十条保安人员在执勤过程中,应当积极热情地为客户提供服务,解决客户遇到的问题。
第三章保安人员的工作流程第十一条保安人员在接到工作任务后,应当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并进行交接班。
第十二条保安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执勤职责,做到主动巡逻、查看监控设备、检查门窗等。
第十三条保安人员应当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交流,了解客户的需求和要求,及时为客户提供帮助。
第十四条保安人员应当做好相关记录工作,如填写工作日志、报告异常情况等。
第十五条保安人员在执勤过程中,如发现可疑情况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四章保安人员的监督与处罚第十六条对于违背本管理制度规定的保安人员,公司有权进行相应的监督和处罚。
第十七条违反规定的轻微行为,公司可进行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处罚。
第十八条违反规定的严重行为,公司可视情况进行调岗、停职甚至解雇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因违规行为给公司或客户造成损失的保安人员,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对于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保安公司所有。
保安员执勤规定

保安员执勤规定
保安员执勤规定一、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文明礼貌,以诚待人,忠于职守,克己奉公;二、尊重客户,童叟无欺,语言文明,行为严谨,热情服务,照章办事;三、勤务记录,来访登记,字体端正,记事准确,处理及时,回馈有据;四、不缺岗,不漏岗,不迟到,不早退;固定哨与流动哨密切配合;五、勤学苦练,熟悉防范技能,六防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防自然灾害,防恐怖活动),堵塞各种安全漏洞;六、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合同和各项规章制度;
七、列队、佩证上岗,队长安排交接哨位,交待值勤注意事项;八、值勤时不准会客,不准喝酒,不准打闹,不准刁难顾客;
九、遵循准军事化管理原则,即:思想进步,行为正规,纪律严明,生活有序;十、体现三负责的敬业精神,即:向组织负责为公司增光,向客户负责确保安全,对自己负责一身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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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安
执
勤
管
理
规
定
常熟市欣鑫经纬编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四月七日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保安执勤工作,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保安人员。
第二章保安须知
第3条公司实行每天24小时不间断执勤,其各班执勤时间由保安队制定并上报,经批准后实施。
第4条保安人员的职责规定。
1.公司及办公场所各种事故的预防、警戒及厂区(房)的巡逻事项。
2.公司及办公场所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
3.进出公司及办公场所的外宾及员工的管制、联络、登记事项。
4.进出公司车辆的管制事项。
5.进出公司物品的查验及放行。
6.防止窃盗,协助维持公司及办公场所秩序。
7.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
第5条保安人员除前条各项职责外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尤应严格遵守下列守则。
1.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
2.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不卑不亢。
3.执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4.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做适当的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5.执勤中应不脱岗,不酗酒、不闲聊、不阅读书报、不睡觉等。
6.应熟记公司内各处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遇事慌乱,发现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立即建议
行政部门处理。
7.应有效管制进入公司的人员、物品及车辆,未办妥进入手续的人员,一概不准进入公司。
8.应遵照巡逻路线定时或不定时对公司各处进行巡视。
9.交班时,应将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将执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入“交接班记录”,检附有关资料逐日分呈保安队长及行政部备查。
第三章人员管制
第6条保安人员应辅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厂区及办公场所正常秩序。
第7条对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人员进行记录并于次日汇总至行政人事部。
第8条上班时间内除因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第9条外宾到公司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请到值班室办理进入公司手续,发给来宾证,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
非经本单位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公司。
第10条公司内住宿人员在工作时间外,凭胸卡进出公司,但夜间不按规定时间出进入公司的,应做好记录并上报行政人事部。
第四章物品管制
第11条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放行单核对无误后才能放行。
经保安人员签认后的放行单由值班室按顺序装订保管。
第12条离开公司人员经保安人员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的,暂扣留物品,并依下列程序处理。
1.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时间、地点。
2.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3.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开公司,应速呈报处理。
第16条公司内住宿人员携带人个物品离开公司时,按下列规定处理。
1.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行政人事部出具的员工离职单放行。
2.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第13条本公司员工及一般外宾不准携带照相机进入公司,遇有特殊情况,如参观、访问或外籍人员携带照相机的,应按上级领导的批示处理。
第14条员工进入公司上班不准携带与本公司产品相似的产品。
第五章车辆管制
第15条督导员工车辆停放在公司规定的停车区域,对号入位,不得随意停放。
第16条外来车辆进入公司,依下列规定处理。
1.持有证明来公司交货或提货的车辆,准予驶入公司内有关场所。
2.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照规定者,保安人员应即时纠正。
第17条进出公司车辆应一律检查,进厂车辆应当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出公司车辆载有货物时,应凭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
第六章紧急事件处理
第18条发生窃盗事件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第19条保安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
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故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将灾害降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1.判断情况若尚可消除,应立即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
2.判断事故无法消除,应迅速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3.日间灾害急报有关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及消防单位。
第20条夜间或节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主管领导。
第七章附则
第21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2条本规定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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