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盗窃罪量刑标准

合集下载

盗窃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

盗窃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

盗窃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盗窃行为、盗窃数额和主观故意。

1.盗窃行为:盗窃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他人财物所有权
的行为。

只有具备这种行为,才能认定为盗窃罪。

2.盗窃数额:盗窃罪的数额标准是指被盗物品的价值。

根据法律规定,盗窃数额超过人民币三千元或者抢劫数额超过人民币五千元的,应认定为
盗窃罪或抢劫罪。

3.主观故意:主观故意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
致侵权行为,但仍然进行侵权行为的行为心理状态。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会根据被盗物品的价值和具体情节来确定。

通常情
况下,被盗物品的价值较高,情节严重,犯罪人有多次重复犯罪等因素,
都将导致判决的刑期较长。

同时,盗窃罪的判决也会考虑犯罪人的主动认罪、积极赔偿等情况予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

盗窃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盗窃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Without saliva and sweat, there would be no tears of success.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盗窃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导读:盗窃追诉标准对应的就应该是立案标准,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而此时就可以认定行为人构成盗窃罪。

换言之,盗窃追诉标准就是1千元-3千元,不同的地区对盗窃罪实际的追诉标准规定不太一样。

一、盗窃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二、年最新盗窃罪量刑标准:(一)盗窃罪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量刑幅度《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最新版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盗窃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盗窃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的盗窃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

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

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

个人诈骗和抢夺公私财物的案件,参照上述立案标准执行。

盗窃罪量刑标准(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偷窃量刑标准500元

偷窃量刑标准500元

偷窃量刑标准500元偷窃是一种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正常的生活秩序。

对于偷窃行为,法律有严格的量刑标准,其中包括对偷窃金额的划分。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偷窃行为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偷窃金额的大小来确定的。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有人因为偷窃被判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那么,偷窃量刑标准500元是如何确定的呢?首先,500元以下的偷窃行为通常被认定为轻微偷窃。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轻微偷窃行为,可以判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偷窃是指偷窃金额较小,对被害人的损失较小,且犯罪嫌疑人没有其他严重的犯罪前科。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通常会给予较为宽容的处理,主要考虑到犯罪行为的轻微性质,以及对犯罪嫌疑人的惩罚程度。

其次,500元以下的罚款标准也是考虑到了社会的实际情况。

在我国,生活水平不同地区之间存在较大差异,500元对于一些地区的居民来说可能已经是一笔较大的数目。

因此,对于轻微偷窃行为,法律规定了500元以下的罚款标准,以便更好地适用于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

这也体现了法律的灵活性和适用性。

再次,500元以下的罚款标准也是为了给犯罪嫌疑人留有改过的机会。

对于一些初犯的轻微偷窃行为,法律通常会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家庭情况等因素,给予较为宽容的处理。

通过罚款的方式,不仅可以对犯罪行为进行惩罚,也可以给予犯罪嫌疑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促使其重新融入社会,避免再次犯罪。

最后,500元以下的罚款标准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偷窃行为不仅侵害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

通过对轻微偷窃行为进行罚款,不仅可以对犯罪行为进行惩罚,也可以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减少类似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

综上所述,偷窃量刑标准500元是根据我国刑法对轻微偷窃行为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而确定的。

对于轻微偷窃行为,法律通常会给予较为宽容的处理,主要考虑到犯罪行为的轻微性质,社会的实际情况,以及对犯罪嫌疑人的改过机会。

同时,这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减少类似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了“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

下面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该条款进行详细解读:一、构成要件该条规定了盗窃罪的四个构成要件:盗窃行为、财物、占有和非法占有。

具体而言,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

财物是指一切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利。

占有是指能够支配该财物的实际控制力,而非所有权。

非法占有是指没有合法理由占有他人财物,不必是完全剥夺了原占有人的占有权。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十分明确,容易被证明。

一旦证实了以上四个要素,即可认定被告人犯有盗窃罪。

二、量刑标准该条规定了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犯罪情节和犯罪后果的轻重,法院可以判处盗窃罪的以下刑罚:1、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2、情节较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可以并处罚金。

从刑罚的具体分配可以看出,刑法对情节较轻、较重和严重的盗窃案件量刑标准进行了区分,这是符合实践要求的。

三、关于抢劫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抢劫罪和盗窃罪都属于财产犯罪,但两者存在较大的区别。

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在公共场所或者其他场所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

而盗窃罪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

抢劫罪的构成要素比盗窃罪多了一个暴力或胁迫,且更具侵害性。

因此,抢劫罪的刑罚要重于盗窃罪,情节恶劣者可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综上所述,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盗窃罪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都十分明确,有助于司法实践的进行。

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抢劫罪与盗窃罪的明确区分,以便更好地适用法律。

江苏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怎样处罚盗窃犯罪

江苏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怎样处罚盗窃犯罪

Understand yourself according to your own meaning, and don't underestimate yourself and be led astray byother people's opinions.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江苏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怎样处罚盗窃犯罪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刑法修正案八中对盗窃犯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修改,如今对于这种犯罪,法律规定的最高处罚为无期徒刑。

而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导致各地区关于盗窃犯罪的具体量刑有所差异。

下面,为大家介绍江苏省盗窃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根据盗窃数额和相关情节,在下列对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1)入户盗窃、多次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一次作案或者一种情形,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盗窃数额达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三个月。

盗窃数额达1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数额每增加15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盗窃数额达1000元,不满2000元,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第(一)至(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三个月。

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六个月;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二件的,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2)盗窃数额达5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额每增加5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最新盗窃罪量刑标准

最新盗窃罪量刑标准
盗窃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犯罪行为定罪和量刑的一部分,一般指以其他非
法手段非法收取、占有他人财物,比如偷窃、抢夺等金钱财物和其他财物或财财物价值上
额物,但未达到针对多种犯罪行为所定罪,如盗窃、盗窃伪造民间合同、扰乱经济、谋杀、诈骗、故意伤害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盗窃罪的量刑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情节恶劣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情节
恶劣的盗窃罪犯可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量刑规定,当事人另有犯罪行为、侵占物的
数额大的有关量刑依法定规定,均以量刑规定为准,具体以司法机关作出的判决为准。

最新最新广东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I have always felt that I am a very independent, strong, motivated, and unwilling to admit defeat.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最新广东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导读: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推荐阅读: ?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中的规定,整理了广东省盗窃罪量刑细则内容,如下: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多次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

(1)超过数额较大起点未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一类地区每增加15000元,二类地区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2)超过数额巨大起点未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一类地区每增加50000元,二类地区每增加30000元,可以增加六个月到一年刑期。

(3)超过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超过数额不足50万元,可以增加一年以下刑期;超过数额已满50万元不足250万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超过数额250万元以上,可以增加三年以上刑期,但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024年盗窃罪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是什么

2024年盗窃罪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是什么一、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法律常识: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关于它的立案标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予以立案。

其中,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处罚的话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犯本罪,如果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数额衡量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

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如何量刑一、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盗窃罪立案标准需分情况确认:(一)一般情况下,盗窃罪的金额为一千元,法律依据为《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湖北盗窃犯罪量刑标准

湖北盗窃犯罪量刑标准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起点⼆千元(贫困⼭区县、市为⼀千元),或者⼀年内⼊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的,可以在四个⽉拘役⾄六个⽉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满⼀千六百元不满⼆千元(贫困⼭区县、市满⼋百元以上不满⼀千元),具有下列情形之⼀的,以盗窃罪定罪,可以在四个⽉拘役⾄六个⽉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以破坏性⼿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盗窃残疾⼈、孤寡⽼⼈或者丧失劳动能⼒⼈的财物的;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盗窃国家三级⽂物⼀件的,可以在九个⽉⾄⼀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增值税专⽤发票或者可以⽤于骗取出⼝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数量达到⼆⼗五份的,可以在四个⽉拘役⾄六个⽉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1)犯罪数额每增加六百元(贫困⼭区县、市为三百元),可以增加⼀个⽉刑期;(2)⼀年内⼊户盗窃或者盗窃三次以上的,再每增加⼀次作案,可以增加⼆个⽉⾄三个⽉刑期;(3)盗窃国家三级⽂物⼆件的,可以增加九个⽉⾄⼀年刑期;(4)盗窃增值税专⽤发票或者可以⽤于骗取出⼝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数量超过⼆⼗五份的,每增加七份,可以增加⼀个⽉刑期。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起点⼆万元(贫困⼭区县、市⼀万元)的:可以在三年⾄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满⼀万六千元不满⼆万元(贫困⼭区县、市满⼋千元不满⼀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认定为“有其他严重情节”,并在三年⾄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犯罪集团的⾸要分⼦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盗窃⾦融机构的;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导致被害⼈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盗窃救灾、抢险、防汛、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盗窃⽣产资料,严重影响⽣产的;造成其他重⼤损失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最新盗窃罪量刑标准一、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二、盗窃数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10000元以上不满1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17000元以上不满2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24000元以上不满31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31000元以上不满3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38000元以上不满45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45000以上不满5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52000元以上不满6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年。

三、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量刑标准:60000元以上不满7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78000元以上不满96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96000元以上不满11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三年;114000元以上不满13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132000元以上不满15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五年;150000元以上的处无期徒刑。

盗窃数额(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一般可以300-500元为起点;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可以600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一般可以3000-5000元为起点;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可以6000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一般可以20000-30000元为起点;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可以40000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四)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盗窃案件,盗窃“数额较大”以400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4000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30000元为起点。

四、处罚根据本条规定,本罪有4个量刑幅度,即: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

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朔n 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下同)。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2 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

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

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l 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犯本罪,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所谓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如储户的存款、债券、其他款物,企业的结算资金、股票,不包括盗窃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的行为。

根据《解释》第9条第3款规定:“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后造成损毁、流失,无法追回;盗窃国家二级文物3件以上或者盗窃国家一级文物1件以上并具有该解释第6条第3项第1、3、4、8目规定情形之一的行为。

5、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各共犯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审理共同盗窃犯罪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对各被告人分别作出处理:3 (1)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盗窃的总数额处罚;(2)对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的数额处罚。

(3)对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依照本法第?7条第2款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6、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干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干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本罪与抢劫罪的转化: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即,盗窃罪在实施了以上规定的行为侯即可以转化成为抢劫罪,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刑法》第264条对盗窃罪规定了4个量刑幅度,但该条并没有具体规定“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及“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为了更好地执行刑法第264条,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3月10日出台了法释[1998]4号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该条没有明确的规定进行了详细解释。

此解释的出台,似乎完善了《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对该解释中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却出现了很多不同的理解,导致实际执法中对盗窃犯罪分子具体刑罚时出现了不同标准,在不同程度上出现了执法不公、显失公平或打击不力的现象。

该解释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扶、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对该款的适用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以下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该款规定是具有八种情况之一的盗窃犯罪,达到“数额较大”或“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既然规定为“可以认定”那么也就“可以不认定”,所以在执法时,可以不按照该款的规定,具体是否认定,完全由法官自由裁量。

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同时认为,仅因盗窃犯罪分子盗窃数额达到前一幅度刑规定数额的起点,就以其具有了该款规定的八种情况之一,将其在高一格的幅度刑内量刑,对犯罪分子是显失公平的。

理由是盗窃犯罪属侵财犯罪,其社会危害性主要是表现在侵财的数额上,在数额幅度内依法从重处罚就足以体现刑罚的严肃性,起到了严厉打击盗窃犯罪的法律效果,不必再提高其法定刑幅度,加重处罚。

故持该观点的人基本上拒绝适用该款规定。

4 第二种观点认为,虽然该款规定为“可以认定”,但这里的“可以”应该具有普通适用的意义, 因为该款是对什么是“其他严重情节”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司法解释, 旨在使司法者适用《刑法》第264条时有法可依,其虽然规定为“可以”,但在司法实践中就如同我国《刑法》规定的“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一样,在刑法适用上应普通适用,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 比如该人既具有八项情节之一,又具有其他从轻情节时才可以考虑不适用,否则此司法解释就形同虚设,既丧失了法律的公平性,也体现不到对该类犯罪的打击力度。

第三种观点认为,该款规定本身就存在不当之处,该款第一、四项规定, 与我国《刑法》原则性规定存在冲突,我国《刑法》笫26条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那么按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一个盗窃犯罪的主犯,只要在其犯罪数额所达到的幅度刑内处罚就可以了。

但按照该司法解释第六条第三款第一项的规定,可以对该犯罪分子在其高一格幅度刑内量刑,体现为一种加重处罚,这是与《刑法》对首犯处罚的基本原则相悖的。

同时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累犯从重处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