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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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为掌握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状况, 了解疫病发生情况和流行规律,评估动物疫病发生风险,提高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能力,规范全国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按照目标明确、系统规范、科学有效的工作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分工(一)农业部负责全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制定和发布全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评估机制。
农业部组建全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专家委员会(简称委员会),主要承担全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论证和咨询。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辖区内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并设专人负责。
(三)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协调各分中心和相关兽医实验室,承担全国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汇总调查和检测数据,开展流行学调查评估、技术指导和培训,组织起草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报告。
北京、哈尔滨、兰州、上海分中心按照本方案规定,分别承担或参与有关动物疫病的抽样调查工作。
(四)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和边境疫情监测站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做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定期报送流行病学调查信息。
二、紧急流行病学调查(一)范围1.怀疑或确认发生以下情况时,由当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本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1)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2)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布氏杆菌病等主要动物疫病发病率或流行特征出现异常变化;(3)小反刍兽疫、疯牛病、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4)牛瘟、牛肺疫等已消灭疫病复发;(5)新发病以及其他呈暴发流行或病因不明的疫病。
2.发生其他动物疫情时,由当地县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必要时,农业部兽医局组织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同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联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动物疫病疫点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

动物疫病疫点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在县域内组织开展口蹄疫、禽流感等优先防治病种,非洲猪瘟新发病,小反刍兽疫、牛结节性皮肤病外病等畜禽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重点掌握口蹄疫、禽流感发病与流行情况,持续监视养殖、流通、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趋势发展,严密监视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外来动物疫病流行与发展情况。
二、任务分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制修定全县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和指导全县开展相关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必要时组织开展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培训工作。
各乡镇(街道)农服中心负责组织专项专人开展本乡镇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上报调查、排查结果,相关信息数据必须做到完整、准确和真实有效。
三、动物疫病常规调查常规调查覆盖猪、牛、羊、禽各畜种和人工饲养野生动物,覆盖规模养殖场(户)、屠宰场等风险场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开展紧急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填写动物疫病疫点流行病学调查表。
四、动物紧急流行病学调查怀疑或确认发生以下情况时,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启动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并及时填报紫云自治县动物疫病疫点流行病学调查表。
1.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狂犬病;2.非洲猪瘟、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外来动物疫病;3.牛瘟、牛肺疫等已消灭疫病再次发生;4.猪瘟、新城疫、布病等主要动物疫病发病率或流行特征出现异常变化;5.较短时间内出现导致较大数量动物发病或死亡,且蔓延较快疫病,或怀疑为新发病的;6.其他需要开展紧急流行病学调查的情况。
五、工作程序1.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疑似紧急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核实信息,进行初步调查确认,并按规定逐级上报疫情。
2.现场调查人员进一步核实情况后,参照相应紧急流行病学调查表,采集有关信息,填写调查表。
3.现场调查人员应根据调查获取的信息,描述动物疫情现状,分析疫病来源,判断疫情发展趋势,提出控制措施建议,形成调查评估报告。
2008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

20 0 8年高致病 性禽流感和 口蹄疫等 主要动物疫病 监测 方案
1 总 则 11 目 的 .
疫 病 预 防控 制 中心 6月 底 前 和 l 2月 地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安 排 . 重 点 活 和 下 半 年 集 中 监 场 实 行 每 周 定 点 监 测 制 度 . 于 7月 并 为 切 实 掌 握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 测 结 果 及 工 作 总 结 报 至 中 国 动 物 疫 中旬 . 大 中城 市 活 禽 市 场 进 行 一 次 口 对 蹄疫 、 高致 病 性 猪 蓝 耳 病 等 主 要 动 物 病 预 防控 制 中心 全 面 监 测 。发 现 可 疑 病 例 . 时 采样 , 随 132 国 家 动 物 疫 情 测 报 站 和 边 境 及 时 检 测 -. 疫 病 流 行 规 律 和 疫 情 动 态 . 时 发 现 及 疫 情 隐 患 . 高 重 大 动 物 疫 情 预 警 预 动 物 疫 情 监 测 站 在 每 月 底 前 将 上 月 213 监 测 数 量 提 .- 报 能 力 按 照 国 家 监 测 与 地 方 监 测 相 21日至本 月 2 日的 流行 病 学 调 查 结 0 各 省 ( 、 ) 次集 中 监 测 至 少 区 市 每 结 合 . 中 监 测 和 日常监 测 相 结 合 原 果 同 时 报 至 本 省 级 动 物 疫 病 预 防 控 采 集 2 集 0个 种 禽 场 ( 清样 品 I2 血 > 0份/ 则 . 制定 本 方案 特 制 机 构 和 中 国 动 物 疫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场 、 殖腔 / 喉拭 子双 份 样 品 > 2 泄 日 因 1 0份/ 12 职 责 分 工 . 心 : 7月 1 日前 和 翌 年 1月 l 日 场 )3 个 商 品 代饲 养 场 户 ( 清 I2 在 5 5 、0 血 > 0 1 . 农 业 部 兽 医 局 主 管 全 国 动 物 疫 前 分 别 将 上 半 年 和 下 半 年 实 验 室 监 份, 、 殖 腔/ 喉 拭 子 双 份样 品 I 2 .1 2 场 泄 咽 > 0 情 监 测 工 作 . 负 责 制 定 、 整 年 度 测 结 果 、 测 工 作 总结 同 时 报 至本 省 份, )3 并 调 监 场 、0个 重 点 活禽 市 场 ( 泄殖 腔/ 咽 动 物 疫 病 监 测 方 案 必 要 时 . 织 中 级 动 物 疫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和 中 国 动 喉拭 子 双 份 样 品 >2 组 1 0羽 份/ ) l 场 、0个 国 动 物 疫 病 预 防控 制 中心 、 国 动 物 物 疫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中 猪 场 ( 清 和 鼻 腔 拭 子 各 >2 血 1 0头 伽 卫 生 与 流 行 病 学 中心 和 相 关 动 物 疫 133 中 国 动 物 疫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场 )野 鸟 新鲜 粪 便样 本 ≥1 0份 。貂 、 .. , 0 病 国家 参 考 实 验 室 或 专 业 实 验 室 直 兽 医 诊 断 室 、 国 动 物 卫 生 与 流行 病 貉 、虎 等人 工饲 养 的野 生动 物 根 据 实 中 接 对 禽 流 感 等 动 物 疫 病 开 展 抽 检 学 中心 和 各 相 关 动 物 疫 病 参 考 实 验 际情 况采 样 监 测 对发 现 的死 鸟 需 全 122 中 国 动 物 疫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室 或 专 业 实 验 室 在 每 月 底 前 将 上 月 部 进 行检 测 .并 及 时将 阳性 样 品送 国 .. 具 体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全 国 动 物 疫 病 监 2 1日至 本 月 2 日的 监 测 结 果 报 至 中 家 禽 流感 参考 实验 室 0 测 工 作 . 时 汇 总 分 析 全 国疫 情 监 测 国 动物 疫 病 预 防 控制 中 心 及 血 清 样 本 总 量 不 少 于 10 20份 . 结 果 中 国 动 物疫 病 预 防控 制 中 心 兽 134 中 国 动 物 疫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拭 子 样 品 和 野 鸟新 鲜 粪 便 采 集 总 量 -. 医 诊 断 室 ( 业 部 兽 医诊 断 中心 ) 负 应 在 每 月 5 日前 将 上 月 度 全 国 疫 情 不 少 于 10 农 . 9 0份 。 责 全 国种 畜 禽 场 抽 样 监 测 工 作 ( 体 监 测 汇 总 及 分 析 结 果 报 至 农 业 部 兽 214 检 测 方 法 具 .. 医局 。 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 ( ) 疫 抗 体 检 测 方 法 及 判 定 标 1免 123 中 国 动 物 卫 生 与 流 行 病 学 中 135 各 地 各 有 关 单 位 在 监 测 过 程 准 : .. .. 心 具 体 负 责 在 部 分 省 份 定 点 持 续 开 中 . 现 疑 似 重 大 动 物 疫 情 或 检 出 高 发 方法 : 血凝 抑 制试 验 展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和 监 测 工 作 ( 体 工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 具 口蹄 疫 病 原 学 阳 性 结 判 定 :弱 毒 疫 苗 . 品 代 肉 雏 鸡 商 作 方案 另 行 制 定 ) 果 的, 按 照《 物疫 情管理办 法》 应 动 规 第 二 次 免 疫 l 4天后 .鸡 群 免 疫 抗 体 1 . 各 省 ( 、 ) 医 主 管 部 门依 定 进 行 快 报 -4 2 区 市 兽 转 阳 ≥5% 为 合 格 ; 活 疫 苗 . 禽 0 灭 家 据 本 方 案 . 合 当地 实 际情 况 . 定 本 2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和 口蹄 疫 等 主 要 免 疫 后 2 天 . I 体 效 价 ≥2 结 制 l H 抗 4为 免 辖 区 内具 体监 测 实施 方 案 .由省 级 动 动 物 疫 病 监 测 方 案 疫 合 格 物 疫病 预 防控 制机 构 负责组 织 实施 21 高 致病 性 禽 流 感 监 测 方 案 . () R P 2 用 T— CR 检 测 方 法 . 行 进 1 . 国 家 动 物 疫 情 测 报 站 和 边 境 211 监 测 范 围 .5 2 .. 泄 殖 腔 、 喉 拭 子 和 野 鸟 粪 便 的病 原 咽 动 物 疫 情 监 测 站 根 据 《 家 动 物 疫 情 国 不 同 年 龄 、 种 的鸡 、 、 和 其 学 检 测 品 鸭 鹅 测 报体系 管理 规范 ( 行 )规 定 , 试 》 做 它 家 禽 及 野 生 禽 鸟 , 、 、 等 人 工 215 监 测 结果 处 理 与 报 告 貂 貉 虎 .- 好 相 应 区 域 内动 物 疫 情 监 测 工 作 饲 养 的野生 动 物 以及 高风 险 区域 内 病 原 学 检 测 结 果 为 阳 性 的 . 立 应 126 相 关 动 物 疫 病 国家 参 考 实 验 室 的 猪 。 点 对 种 禽 场 、 品禽 场 、 禽 即 采 取 以下 措 施 : .. 重 商 活 或 专 业 实 验 室 负 责 对 各 地 病 原 学 检 市 场 、 网 密 集 区 、 鸟 密 集 活 动 区 水 候 ( ) 阳性 禽 及 其 同群 禽进 行 隔 1对 测 阳性 样 品 的 复 核 、 原分 离 鉴 定 病 和 重 点 边 境 地 区家 禽 进 行 监 测 离 , 要 时 进 行 扑 杀 . 无 害 化 处 理 必 并 13 监 测 结 果 报 告 - 212 监 测 时 间 .. ( ) 阳性 样 品 送 国 家 禽 流 感 参 2将 131 各 省 级 动 物 疫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 春 秋 进 行 两 次 集 中 监 测 . 季 集 考 实 验 室 进 行 确 诊 . 确 诊 阳性 的进 春 经 构 应 在 每 月底 前 将 上 月 2 1日至 本 月 中监 测 在 5月 底 前 完 成 . 季 集 中监 行 扑杀 , 进 行 无 害化 处 理 秋 并 2 日的 日常 监 测 结 果 报 至 中 国 动 物 测 在 1 月底 前 完 成 0 日常 监 测 由各 0 1 ( )对 检 测 阳性 的 活 禽 市 场 休 3
为切实掌握禽流感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流行规律和疫情

2008年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为掌握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状况, 了解疫病发生情况和流行规律,评估动物疫病发生风险,提高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能力,规范全国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按照目标明确、系统规范、科学有效的工作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分工(一)农业部负责全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制定和发布全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评估机制。
农业部组建全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专家委员会(简称委员会),主要承担全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论证和咨询。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辖区内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并设专人负责。
(三)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协调各分中心和相关兽医实验室,承担全国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汇总调查和检测数据,开展流行学调查评估、技术指导和培训,组织起草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报告。
北京、哈尔滨、兰州、上海分中心按照本方案规定,分别承担或参与有关动物疫病的抽样调查工作。
(四)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和边境疫情监测站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做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定期报送流行病学调查信息。
二、紧急流行病学调查(一)范围1.怀疑或确认发生以下情况时,由当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本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1)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2)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布氏杆菌病等主要动物疫病发病率或流行特征出现异常变化;(3)小反刍兽疫、疯牛病、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4)牛瘟、牛肺疫等已消灭疫病复发;(5)新发病以及其他呈暴发流行或病因不明的疫病。
2.发生其他动物疫情时,由当地县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必要时,农业部兽医局组织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同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联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农业部关于加强2008年秋冬季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加强2008年秋冬季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9.27•【文号】农医发[2008]23号•【施行日期】2008.09.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农业部关于加强2008年秋冬季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农医发[2008]23号2008年09月27日)为做好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经研究,现提出2008年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意见。
一、及早部署秋防工作秋冬季是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也是采取防控措施的关键时期。
做好秋防工作,对全面完成全年防控目标,确保“国庆”、“元旦”等节日期间动物疫情稳定和畜产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要高度重视,在认真总结春防工作的基础上,加强领导,提早部署,统一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秋防工作。
要及时协调落实防疫资金,做好疫苗、消毒药品和防护服等防疫物资准备工作。
抓好基层防疫队伍建设,特别是村级防疫员技术培训,提高防控技术水平。
二、扎实开展集中免疫工作各地要按照《2008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做好秋季集中免疫工作。
一是把握好集中免疫时间,原则上从9月中旬开始,11月中旬结束。
二是组织好疫苗供应。
及时组织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等强制免疫疫苗供应工作,确保秋季集中免疫需要。
三是实施好集中免疫工作,做到操作规范、程序严格、消毒及时,防止人为传播疫情。
四是建立好免疫档案,对养殖户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要有详细记录,根据免疫档案,对漏免或新补栏动物及时补免。
五是安排好免疫抗体监测。
集中免疫结束后,各地要加强免疫抗体监测,存栏畜禽群体抗体合格率达不到规定要求时,要尽快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在做好强制免疫工作的同时,加强狂犬病、布病等危害较大疫病高风险地区的免疫工作。
2008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

对所 有犬 实 施 狂犬 病全 面免 疫 .重 点 做好 城
镇 、高 发地 区犬 的免 疫工 作 。 ( ) 炭 疽 、 布 鲁 氏 茵 病 和 猪 流 行 性 乙型 八
脑 炎
( )商 品 肉鸭 、肉鹅 免疫 4
肉鸭 7 1 ~ 0日龄 时 .用 H5 亚 型 禽 流 感 灭 活 N1 疫 苗进 行 1 次免 疫 即可 。
疫1 。 次
对所有 猪 实施 高致 病性 猪蓝 耳病 强制 免 疫
( 四)猪 瘟
对所 有 猪实 施 猪瘟 强 制 免疫 .免疫 抗 体合 格
率达 到7 %以上 。 0
( ) 小 反 刍兽 疫 五
()商 品代 肉鸡 免疫 2
71 ~ 0日龄 时 .用 禽 流感 一 城疫 重组 二 联 活 新 疫 苗 (L I )初 免 .2 后 。用 禽 流感 一 城疫 r —- I 5 周 新
雏 鸭 或 雏鹅 l ~ 1 4 2 日龄 时 .用 H N1 型禽 流 5 亚
感灭 活 疫 苗进 行 初 免 ;间 隔3 4 .再 用 H N1 ~周 5 亚
格率 达 到7 %以上 。 0
( 七 狂 犬 病
型 禽 流 感灭 活疫 苗 进 行 1 次加 强 免 疫 .以后 根 据 免疫 抗 体 检测 结 果 .每 隔4 6 月 用H5 亚 型禽 ~个 N1
新城疫规模养鸡场免疫种鸡商品蛋鸡日龄时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初免日龄时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免疫一次对在禽流感免疫程序中要求使用亚型禽流感灭活苗地区的家禽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进行免疫间隔周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加强免疫周龄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或新城疫灭活苗强化免疫周龄再用新城疫灭活疫苗免疫一次
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全套资料)

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计划为依法做好本市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动物疫病发生规律,科学判断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和流行趋势,系统评估动物疫病流行状况和防控效果,不断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预警预测、风险防范、应急处置能力和防控水平,按照责任明确、科学规范的工作原则,制定本计划。
一、调查方式和内容(一)紧急流行病学调查1.调查目的(1)界定疫病发生情况,分析可能扩散范围,提出控制措施建议,提高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2)探寻病因及危险因素,分析疫情发展规律,预测疫病暴发或流行趋势,评估控制措施效果,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2.调查范围怀疑或确认发生以下情况时,由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本计划的要求启动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并及时填报动物疫病紧急流行病学调查表。
(1)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2)疯牛病、痒病等外来动物疫病;(3)牛瘟、牛肺疫等已消灭疫病再次发生;(4)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蓝舌病等主要动物疫病发病率、死亡率等流行特征出现异常变化;(5)较短时间内出现导致较大数量动物发病或死亡,且蔓延较快疫病,或怀疑为新发病;(6)其他需要开展紧急流行病学调查的情况。
3.工作程序(1)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疑似紧急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核实信息,进行初步调查并按规定报告疫情。
市农业农村委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2)现场调查人员进一步核实情况后,按照相应动物疫病紧急流行病学调查表的要求,详细、全面、准确收集相关信息,填写调查表。
(3)现场调查人员应根据调查获取的信息,描述动物疫情现状(空间、时间和群间分布等),分析疫病来源,判断疫情发展趋势,提出控制措施建议,形成调查评估报告。
怀疑疫情扩散时,应在高风险地区开展追踪调查。
(4)市级流行病学专家组要对现场调查人员形成的调查评估报告及其结论进行审核,审核意见作为重大动物疫情解除封锁的重要依据。
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及流调方案

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及流调方案为切实掌握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主要动物疫病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及时发现疫情隐患,提高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能力,按照集中监测和日常监测相结合原则,根据自治区兽医局下达的202**年监测和流调任务结合***区防疫员工作效果需要,制定本方案。
***区动物疾控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禽流感、口蹄疫、猪瘟、新城疫、羊小反刍兽疫、猪蓝耳病的免疫抗体监测和病原学监测拭子的采集送检及流调工作,兼顾牛结核病的监测工作,社会化组织配合开展、完成动物疫病每月流调工作。
及时汇总分析和通报监测结果,并将监测结果按时上报自治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抗体监测方案1.监测范围:不同年龄、品种的鸡、鸭、鹅和其它家禽,重点对种禽场、商品禽场、活禽市场等家禽进行监测。
2.监测时间:春秋进行两次集中监测,春季集中监测在5月底前完成,秋季集中监测在11月底前完成。
日常监测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3.监测数量:202**年本级兽医实验室的监测采样原血数量初步定为100份。
4.检测方法、判定标准方法:血凝抑制试验。
判定:灭活疫苗,家禽免疫后21天,HI抗体效价≥24为免疫合格。
(二)口蹄疫免疫抗体监测方案1.监测范围:不同年龄、品种的猪、牛、羊。
重点对种畜场、规模饲养场家畜进行监测。
2.监测时间:春秋进行两次集中监测,春季集中监测在5月底前完成,秋季集中监测在11月底前完成。
日常监测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3.监测数量:202**年本级兽医实验室原血采样数量初步定为猪、牛、羊各为100份。
4.检测方法、判定标准方法:O型口蹄疫用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或液相阻断ELISA。
判定:正向间接血凝试验,免疫21天抗体效价≥25为免疫合格;液相阻断ELISA,免疫21天抗体效价≥26为免疫合格。
(三)猪瘟免疫抗体监测方案1.监测范围:不同年龄、品种、用途、饲养方式的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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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为掌握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状况, 了解疫病发生情况和流行规律,评估动物疫病发生风险,提高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能力,规范全国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按照目标明确、系统规范、科学有效的工作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分工(一)农业部负责全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制定和发布全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评估机制。
农业部组建全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专家委员会(简称委员会),主要承担全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论证和咨询。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辖区内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并设专人负责。
(三)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协调各分中心和相关兽医实验室,承担全国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汇总调查和检测数据,开展流行学调查评估、技术指导和培训,组织起草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报告。
北京、哈尔滨、兰州、上海分中心按照本方案规定,分别承担或参与有关动物疫病的抽样调查工作。
(四)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和边境疫情监测站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做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定期报送流行病学调查信息。
二、紧急流行病学调查(一)范围1.怀疑或确认发生以下情况时,由当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本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1)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2)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布氏杆菌病等主要动物疫病发病率或流行特征出现异常变化;(3)小反刍兽疫、疯牛病、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4)牛瘟、牛肺疫等已消灭疫病复发;(5)新发病以及其他呈暴发流行或病因不明的疫病。
2.发生其他动物疫情时,由当地县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必要时,农业部兽医局组织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同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联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二)工作目的1.查明病因,寻找病因线索及危险因素;2.确定疫病的可能扩散范围;3.预测疫病暴发或流行趋势,提出控制措施建议;4.评价控制措施效果。
(三)工作程序1.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紧急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核实信息,进行初步调查,并按规定报告疫情。
符合(一)款第1项规定范围时,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本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符合(一)款第2项时,由当地县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2.现场调查人员进一步核实情况后,应参照相关动物疫病紧急流行病学调查表设定的有关内容,调查疫情现状,追溯疫病来源,追踪病原去向。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紧急流行病学调查表见附表1、2,其他动物疫病发生时,可参照上述流行病学调查内容开展调查。
3.现场调查人员应根据调查情况,描述动物疫情的空间、时间和群间分布,分析疫病来源,判断疫情发展趋势,提出控制措施建议。
必要时,应在高风险地区开展追溯和追踪调查。
4.对于特定重大动物疫情,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及相关分中心要派员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并组织开展经济损失和防控措施评估等专项调查。
(四)报告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重大动物疫情流行病学调查,要在疫情确诊后一周内将流行病学调查表报至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县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流行病学调查,要做好流行病学调查表填写和档案管理工作,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和疫病发生规律分析。
地方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动物流行病学调查表填报工作。
三、定点流行病学调查(一)常规流行病学调查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和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要做好所在县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与分析工作,并定期向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报送相关信息。
1.月底前填报上月21至本月20日的当地主要动物疫情情况和动物免疫信息(报表格式见附表3);2.每年6月份填报上年度畜牧业生产、屠宰加工和流通贸易信息(报表格式见附表4);3.月底前填报上月21至本月20日畜禽产品价格信息。
(报表格式见附表5)。
(二)重点动物疫病抽样调查通过现场调查与实验室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以及畜禽养殖场致病微生物污染状况进行定期抽样调查。
具体实施方案由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协同有关分中心及相关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机构拟定,报农业部兽医局核定后发布实施。
1.禽病调查。
(1)目的:分析禽群主要疫病种类和经济损失,掌握高致病性禽流感和新城疫感染发病情况及病毒遗传演化趋势,评估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效果,提出防控措施建议。
(2)范围:在吉林、山东、山西、宁夏、新疆、安徽、湖北、江苏、贵州、广东等10个省份,各选择3个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或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以所在县为重点区域,选取一定数量的种禽场、不同规模养殖场户、活禽交易市场或屠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检测。
(3)承担和参与单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哈尔滨分中心、XX大学、相关省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2.猪病调查。
(1)目的:分析猪群主要疫病种类和经济损失,了解口蹄疫、猪瘟、蓝耳病、猪伪狂犬病、牛粘膜病、猪链球菌病及猪圆环病毒等主要猪病病原感染状况及发病动态,开展分子流行病学和病原遗传演化规律研究,判断猪群疫病可能发展趋势,提出防控措施建议。
(2)范围:在辽宁、河南、江西、浙江、福建、湖南、广西、云南、四川、陕西等10个省份,各选择3个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以所在县为重点区域,选取一定数量的养殖场户和屠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检测。
(3)承担和参与单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上海分中心、相关省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3.牛羊病调查。
(1)目的:分析口蹄疫、蓝舌病、布病、结核病等发病情况和传播、流行风险因素,评估口蹄疫免疫效果。
(2)范围:在黑龙江、河北、内蒙古、山西、重庆、甘肃、新疆、青海、广西、上海等10个省份,各选择牛羊饲养量较大的2个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以所在县为重点区域,选择一定数量散养户、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检测。
(3)承担和参与单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兰州分中心、相关省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4.养殖场环境致病微生物污染状况调查。
(1)目的:了解环境致病微生物污染状况,分析与动物疫病发生情况之间的关系。
(2)范围:在吉林、湖北、江西、宁夏、湖南、云南、福建、重庆等8个省份,各选择3个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以所在县为重点区域,选取一定数量散养户、养殖场和屠宰场采集样品,开展相关致病微生物检测分析。
(3)承担和参与单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相关省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4)要求:养殖场环境致病微生物采样检测工作,与禽病和猪群疫病调查工作同步开展。
5.小反刍兽疫调查。
(1)目的:了解小反刍兽疫发展态势。
(2)范围:在西藏、新疆、青海、宁夏、贵州、广西、云南等省份开展小反刍兽疫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和监测。
(3)承担和参与单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诊断中心)、相关省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6.血吸虫病调查。
上海分中心要在设定的血吸虫监测点持续开展血吸虫病流行病学调查监测工作。
7.专项调查。
农业部兽医局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及分中心,开展动物疫病专项流行病学调查。
四、数据分析与信息交流(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辖区流行病学调查评估工作机制,结合本地畜牧业、动物疫病流行病学和监测数据,定期评估疫情发生风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和动物疫情边境监测站要求于次年1月20日前将有关流行病学调查年度评估报告报农业部兽医局。
(二)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要按照农业部兽医局要求,建立健全流行病学数据库,整合相关技术资源,加强流行病学分析评估工作。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各分中心要按季度向农业部兽医局和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提供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报告;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要按季度向农业部兽医局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进展情况,并在次年1月20日前完成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年度报告,报农业部兽医局。
(三)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及各分中心,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结束后,要及时与相关省份交换有关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意见。
附表1高致病性禽流感紧急流行病学调查表序号:填表日期:年月日一、基础信息1.场/户/养殖小区概况5.疫病既往史二、现况调查1.感染禽群情况6.疫点地理特征:如有可能,请在县级行政区域图上标出疫点所在地,并注明疫点所在地的地理环境特点,如7.其他信息如有其他信息,如疫点所在县禽流感疫病史、当地养殖特点(如本地区养殖区域分布、禽苗主要来源、活禽及其产品主要来源地及销售地等)、风俗习惯(如斗鸡、不食用病死畜禽等)三、疫源追溯追溯期为一个最大潜伏期,即从第一例病例发现日向前追溯21天。
四、疫源追踪对第一例病例发现前7天至今,所有从疫点出售的家禽及产品,及与疫点禽群接触的禽/人进行追踪调查。
填表人姓名:联系电话:填表单位(签章处):附表2口蹄疫紧急流行病学调查表序号:填表日期:年月日一、基础信息1.场/户/养殖小区概况二、现况调查6.疫点地理特征:如有可能,请在县级行政区域图上标出疫点所在地,并注明疫点所在地的地理环境特点,如靠近山脉、河流、公路等。
如已采取封锁措施,请标注封锁范围和时间。
7.其他信息如有其他信息,如疫点所在县口蹄疫疫病史、当地养殖特点(如本地区养殖区域分布、活畜及其产品主要来源地及销售地等)、风俗习惯(不食用病死畜禽等)等,请填写。
如有现场照片,请附上。
三、疫源追溯追溯期为一个最大潜伏期,即从第一例病例发现日向前追溯21天。
四、疫源追踪对第一例病例发生前8天至当前,所有从疫点出售的畜群/畜产品,及与疫点畜群接触的畜/填表人姓名:联系电话:填表单位(签章处):附表3县(区、市)年度月主要动物疫情信息报表县(区、市)年度半年动物免疫信息报表县(区、市)年度半年动物免疫信息报表注:1.使用其他类型疫苗的,请填写。
2.注射费包括人工费和器械费等。
3.本表为半年度报表。
附表4县年畜牧业生产、加工及流通信息年度调查表一、家禽、家畜基本生产数据(一)家禽数据1、家禽年出栏、年末存栏情况(万羽)2、家禽规模饲养状况3、种禽场饲养情况4、禽肉、蛋生产情况(1)禽肉产量(吨):;禽蛋产量(吨):(二)家畜数据1、家畜年出栏、年末存栏情况(万头)2、家畜饲养情况(2)种畜场(站)数及年末存栏情况(头、只)3.相关畜产品生产情况(1)肉产量(吨)二、活畜禽市场流通情况2.畜禽产品流通情况三、屠宰情况(屠宰场/点名录另附页)四、年度发病死亡情况填表人姓名:联系电话:附表5县(区、市)月份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商品价格信息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