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法律意识缺失及培养

合集下载

幼儿园职前教师法律素养培育的问题与改进

幼儿园职前教师法律素养培育的问题与改进

幼儿园职前教师法律素养培育的问题与改进
幼儿园职前教师的法律素养对于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非常重要。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当前法律法规更新迅速、复杂度高以及幼儿园职前教师法律素养培育的不足等原因,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为了提高幼儿园职前教师的法律素养,有必要进行改进。

在法律教育方面,目前的教育模式过于注重理论知识的灌输,忽视了实际的应用能力培养。

幼儿园职前教师在法律教育中需要更多的案例分析、问题解决等实际操作,从而提高他们的法律应用能力。

还应该加强幼儿园职前教师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增加他们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掌握。

在法律素养培育方面,要加强实践教育的力度。

幼儿园职前教师应该通过实际工作锻炼,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可以组织幼儿园职前教师参加各种法律实践活动,比如参与幼儿园的法律法规制定和评估工作,参加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等,让他们亲身体验和应用法律知识,增加他们的法律素养。

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

幼儿园可以与法律法规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等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定期的交流与培训。

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幼儿园职前教师可以及时了解到最新的法律法规动态,提高他们的法律教育水平和法律素养。

要加强幼儿园职前教师的自我管理和学习能力培养。

幼儿园职前教师应该自觉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要加强自我约束,遵守法律法规,做到诚信从教,严守教育职业道德。

幼儿园依法治校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幼儿园依法治校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幼儿园依法治校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幼儿园依法治校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存在的问题
1. 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幼儿园管理人员和教师对法律法规的了解不够全面,法律意识淡薄,可能导致在管理和教育教学中出现违法行为。

2. 管理制度不完善:一些幼儿园的管理制度可能不够健全,存在漏洞,无法有效地保障幼儿的权益和安全。

3. 家园沟通不足:家园沟通不畅,家长对幼儿园的管理和教育教学情况了解不够,可能导致家长对幼儿园的不信任。

4. 安全隐患:幼儿园存在安全隐患,如设施设备的维护不到位、食品安全问题等,可能对幼儿的身心健康造成威胁。

二、改进措施
1. 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定期组织幼儿园管理人员和教师参加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确保依法治校的理念贯穿于幼儿园的各项工作中。

2. 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内部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3. 加强家园沟通:建立有效的家园沟通机制,定期举办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活动,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管理和教育教学情况,增强家长对幼儿园的信任。

4. 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对幼儿园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把控食品安全,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通过以上改进措施的实施,可以提高幼儿园依法治校的水平,保障幼儿的权益和安全,促进幼儿园的健康发展。

幼儿园职前教师法律素养培育的问题与改进

幼儿园职前教师法律素养培育的问题与改进

幼儿园职前教师法律素养培育的问题与改进一、法律素养培育存在的问题:1. 教育体系不够完善。

目前,一些幼儿园职前教师的法律素养培育仍未纳入教育体系的规划之中,导致教师在法律意识方面的培养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2. 法律法规学习不足。

对于一些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幼儿园职前教师,由于对法律法规的了解不够,导致在实际教学中难以正确应对相关法律问题,对学生产生一定的影响。

3. 老师自身素质不够。

一些幼儿园职前教师对自身素质的提升和学习不够重视,而且缺乏对法律法规的自主学习意识,导致了教师法律素养的不足。

二、改进的对策与建议:1. 完善培训机制。

应当建立健全幼儿园职前教师法律素养培育的体系,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工作,使教师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和素养。

2. 提高教师法律素养的重视度。

幼儿园管理部门和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法律素养的重视,将其纳入教师教育的全过程之中,从而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与素养。

3. 强化自主学习意识。

幼儿园职前教师应当自觉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水平,为自己的教育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4. 加强监督和考核。

幼儿园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幼儿园职前教师的法律素养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教师遵守法律法规,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素养。

5. 建立交流平台。

建立教师法律素养培训的交流平台,促进教师之间对法律问题的讨论和交流,从而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水平。

经过以上的努力和改进,相信幼儿园职前教师的法律素养培育将得到有效推进,更多的教师将会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为幼儿园的教育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与支持。

教师的法律素养也将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而不断提高,以适应不同的教育需求和实际工作环境。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每一名幼儿园职前教师都能够具备高水平的法律素养,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幼儿园老师的教育法律意识 幼儿园教育法律

幼儿园老师的教育法律意识 幼儿园教育法律

幼儿园老师的教育法律意识一、概述在幼儿园教育中,老师的教育法律意识至关重要。

幼儿园是孩子们接受教育的重要阶段,而老师作为教育工作者,要时刻牢记自己的法律责任,确保孩子们的安全和健康。

二、法律意识的重要性1. 保障幼儿权益教师的教育法律意识是保障幼儿权益的重要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教师有责任保护幼儿的人身权、受教育权等权益,确保幼儿在教育过程中得到充分的保护和关爱。

2. 防范法律风险教师的教育法律意识可以帮助他们预防和解决法律风险。

在幼儿园教育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问题和纠纷,教师若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便能在第一时间做出正确判断和处理,避免因法律问题而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三、培养教师的法律意识1. 法律法规学习幼儿园老师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法规知识。

可以通过法律课程学习、参加法律法规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确保在教育实践中不违法、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2. 经验共享交流幼儿园老师可以通过与行业内的资深教育从业者交流,学习他们的教育法律实践经验。

通过借鉴他人的经验,使自己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掌握教育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水平。

3. 接受督导指导幼儿园教师应接受学校及教育部门的督导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变化。

通过督导的过程中发现自身在教育法律意识方面存在的不足,并加以改进和提升。

四、教师的法律意识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在实际幼儿园教育工作中,教师的法律意识需要得到充分的应用和体现,以确保幼儿园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

1. 安全管理幼儿园老师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幼儿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对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发现并加以解决,确保校园的安全环境。

2. 学生权益保障教师要积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学生的人身权、受教育权等。

对于欺凌、歧视等不良现象要及时制止,保障学生的正当权益。

3. 行为规范和纪律管理教师要依法依规开展教育活动,严格依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幼儿园老师的教育法律意识法律知识与安全意识培养

幼儿园老师的教育法律意识法律知识与安全意识培养

开展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师 生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 效地应对。
强化危机意识教育
在日常教育活动中,加强对幼儿的危 机意识教育,让他们了解可能遇到的 危险和应对方法,培养他们的安全防 范意识。
家长沟通与协作机制建立
建立家长沟通渠道
通过家长会、家园联系栏、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建立与家 长的沟通渠道,及时向家长传达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情况和 相关要求。
增强法律意识
提高老师对教育法律法规 的认知和理解,增强依法 执教的意识。
掌握法律知识
让老师掌握基本的教育法 律知识,了解与教育相关 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幼儿园老师的角色与责任
教育引导者
作为幼儿成长道路上的引 导者,幼儿园老师应以身 作则,遵守法律法规,为 幼儿树立正面榜样。
安全守护者
幼儿园老师需时刻保持警日常工作中时刻保持 警惕,关注幼儿的安全状况,及时 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加强实践锻炼
通过参与模拟演练、案例分析等活 动,提高老师们在实践中运用法律 知识和安全技能的能力。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幼儿园老师的教育法律意 识法律知识与安全意识培

汇报人:XXX 2024-01-26
目录
• 教育法律意识概述 • 法律知识基础 • 安全意识培养策略 • 教育法律意识与安全实践结合 • 总结与展望
01
教育法律意识概述
教育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保障教育公平
教育法律意识能够帮助老师了解并遵守教育 法律法规,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维护 学生的受教育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国内法律,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受教育权、身心健康权、人格尊严权等。

幼儿园职前教师法律素养培育的问题与改进

幼儿园职前教师法律素养培育的问题与改进

幼儿园职前教师法律素养培育的问题与改进作为幼儿园职前教师,法律素养的培育是至关重要的。

幼儿园教师在工作中需要处理的事务非常多,例如维护学生权益、和家长进行沟通、管理管理学生行为和纠纷等等,因此需要具备相应的法律素养,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在工作中给予适当的指导和解决方案。

然而,在某些幼儿园中,一些教师还缺乏法律素养,这可能导致教学质量下降,给学生和家长带来困扰。

因此,解决幼儿园职前教师法律素养方面的问题与改进至关重要。

首先,可以设置针对幼儿园职前教师的法律课程。

这些课程可以包括法律常识、安全法律知识、教育法律知识和教育行政法律知识等。

这些课程可以帮助教师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教育法规,从而增强他们的法律素养。

可以邀请专业律师或有经验的幼儿园教育工作者来授课,从而提高课程的权威性和实用性。

此外,幼儿园可以建立法律素养培育的机制。

这个机制需要明确的目标和职责分工,如公司,团队或者科任制,如果一些幼儿园中,法律素养方面的培育工作不受重视,也没有得到有效的机制保障,那么这些教师的法律素养必然较为薄弱。

通过建立这个机制,可以让幼儿园全体教师更加注重法律素养的提升和学习,同时老师之间可以相互学习和分享经验,共同提高法律素养,还可以为下一代幼儿园教师创建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教学条件。

另外,幼儿园可以加强与政府机关和专业机构的合作,以获得更多关于法律素养的信息和资源。

与机关和专业机构的合作可以为幼儿园带来更多更加全面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帮助教师更好地了解行业的法律标准和最新法规。

通过与机关和专业机构具体的合作提升,幼儿园教师还可以进一步优化其法律素养培育计划,以及为培训和课程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推广和资源。

最后,幼儿园应该在招聘教师时要求有相应的法律背景和知识。

合适的法律背景和知识可以帮助幼儿园找到合适的教师,确保老师具备相对充足的法律素养,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和家长都能提供更好的指导和服务。

除此之外,招聘教师时,可以使用更加系统的面试和考核方法,以确保获得资深和在法律素养方面有经验的教师候选人。

提升幼儿园老师守法意识与整改方法

提升幼儿园老师守法意识与整改方法

提升幼儿园老师守法意识与整改方法文章标题:提升幼儿园老师守法意识与整改方法导言:作为幼儿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幼儿园老师的守法意识对于保障幼儿园教育质量及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幼儿园老师可能存在守法意识淡薄、法律法规理解不足等问题,需要通过有效的方式提升其守法意识,并引导他们积极整改。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探讨幼儿园老师守法意识的提升以及相应的整改方法。

一、守法意识的深度评估与价值探究1.1 幼儿园老师守法意识的重要性守法意识是幼儿园老师职业素养的核心内容之一。

守法能力的提升可以保障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确保幼儿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为幼儿园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提供明确的指导和支持。

1.2 幼儿园老师守法意识评估的方法与指标为了评估幼儿园老师的守法意识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如问卷调查、实地观察等,并从以下指标入手进行评估:- 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 对幼儿权益保护意识的认知- 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中是否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1.3 幼儿园老师守法意识提升的路径探索为了提升幼儿园老师的守法意识,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与学习- 增加守法意识的案例分析和讨论- 建立规范的管理与激励机制,形成正向循环效应二、整改方法的广度评估与综合分析2.1 幼儿园老师整改方法的重要性整改方法是提升幼儿园老师守法意识的必要环节。

通过合适的整改方法,可以帮助老师预防和纠正不规范的行为,促进其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规范意识。

2.2 幼儿园老师整改方法评估的方法与指标为了评估适合幼儿园老师的整改方法,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整改方法和经验- 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幼儿园老师对整改方法的反馈意见- 考察幼儿园整改效果的长期观察与评估2.3 幼儿园老师整改方法的探索与创新为了实现对幼儿园老师的整改,建议采取以下方法:- 引导老师认识自身问题,主动提出改进意见- 设立奖惩机制,鼓励优秀表现和规范行为- 加强日常监督和指导,及时纠正不规范的教育行为结语:幼儿园老师守法意识的提升是幼儿园教育质量提升的重要保障。

幼儿教师法律素养的缺失表现、框架及提升策略

幼儿教师法律素养的缺失表现、框架及提升策略

2.侵 犯 幼 儿 的 受 教 育 权 。 受 教 育 权 是 幼 儿 最 主 要 的 权 利 。 侵 犯 幼 儿 的 受 教 育 权 是 幼 儿 教 师 最 隐 蔽 的 违 法 行 为 , 常 常 掩 盖 在 合 法 的 教 育 目标 之 内 。 侵 犯 幼 儿 的 受 教 育 权 ,主 要 表 现 在 三 个 方 面 : (1) 限 制 幼 儿 自 由 选 区 。 目前 ,不 少 幼 儿 园 在 区域 活 动 选 择 方 面 采 取 “先 到 先 选 ” 的 措 施 , 即 每 天 早 晨 先 到 幼 儿 园 的 幼 儿 有 权 优 先 选 择 活 动 区 域 , 并 设 置 “进 区 牌 ” 加 以 确 认 。 这 种 做 法 表 面 上 公 平 ,并 客 观 上 起 到 了 “防 止 幼 儿 迟 到 ” 的 效 果 ,但 实 际 上 是 以 幼 儿 园 管 理 的 便 利 凌 驾 于 幼 儿 的 学 习 与 发 展 之 上 ,对 于 家 庭 住 址 较 远 或 家 长 作 息 习 惯 较 差 的 幼 儿 造 成 严 重 的 伤 害 。 (2) 忽 视 幼 儿 的 学 习 兴 趣 。 受 到 3~6岁 儿 童 年 龄 特 征 的 影 响 , 幼儿 的S=t意 以无 意注 意 为 主 ,幼 儿 的 想 象 以 无 意 想 象 为 主 。 兴 趣 在 幼 儿 的 学 习 与 发 展 中 起 了 重 要 的 支 撑 作 用 。 只 有 感 兴 趣 的 事 物 ,幼 儿 才 会 专 注 地 学 习 。 部 分 教 师 习惯 于 成 人 的 视 角 , 以 自 己 的 兴 趣 替 代 幼 儿 的 兴 趣 ,或 照 搬 省 编 教 师 用 书 中 的 内容 ,忽 视 幼 儿 的 学 习兴 趣 ,导 致 幼儿 学 习 无趣 、 无 效 。 (3) 消 极 等 待 现 象 严 重 。 等 待 具 有 教 育 价 值 。 在 小 班 , 组 织 幼 儿 排 队 喝 水 , 让 幼 儿 学 会 “按 顺 序 排 队 , 不 插 队 , 不 拥 挤 ”,这 种 等 待 对 儿 童 学 习 与 发 展 有 益 ,称 为 积 极 等 待 。 但 到 了 大 班 , 在 幼 儿 已 经 养 成 排 队 喝 水 的 习 惯 之 后 ,仍 旧 组 织 幼 儿 统 一 喝 水 , 幼 儿 难 以 从 中学 有 所 获 ,而 是 将 宝 贵 的 时 间 浪 费 在 等 待 上 ,这 就 是 消 极 等 待 。 目前 ,不 少 幼 儿 园 消 极 等 待 的 现 象 严 重 。 比 如 ,统 一 的 生 活 环 节 太 多 ,统 一 喝 水 ,统 一 上 厕 所 , 统 一 盥 洗 等 。 又 如 , 区 域 活 动 的 结 束 时 间 一 致 ,先 完 成 区 域 活 动 (如 拼 图 游 戏 ) 的 幼 儿 “被 要 求 ” 在 座 位 上 等 待 。 再 比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幼儿教师法律意识缺失及培养
【摘要】作为孩子教育的启蒙者,幼儿教师的法律素养高低直接关系到规划纲要目标的实施和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

而当前幼儿教师的法律意识淡薄,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有法不依,出现多例虐童事件,严重影响了孩子的健康发展。

所以,加强幼儿教师的法律意识培养已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着重探究目前幼儿教师法律意识缺失现象及产生的原因,进而提出加强幼儿教师法律意识的培养。

【关键词】幼儿教师;法律意识;缺失;对策
依法治教是当今世界各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共同趋势和特点。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积极发展学前教育,2010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完善幼教法律法规,学前教育的发展逐步走向规范化。

作为孩子教育的启蒙者,幼儿教师的法律素养高低直接关系到规划纲要目标的实施和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

但就目前来看,我国幼儿教师的教育法律意识淡薄,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有法不依,甚至违法(教育法)从事教育活动的现象,这不仅造成了儿童身体上的伤害,同时也给他们的心理造成阴影,甚至影响孩子的一生。

一、目前幼儿教师法律缺失的现象
1.侵害幼儿的人身权。

对幼儿人身权的侵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幼儿的人身自由的侵害,二是对幼儿人格尊严的侵害。

如:云南建水,用注射器针扎20多名不听话4岁儿童;上海杨浦,女童下体被女幼师放入芸豆;重庆,罚咳嗽吐痰女孩儿舔吃口痰;温岭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彦某幼师,多次对幼儿园学生以胶带封嘴、倒插垃圾桶等方式进行虐待。

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2.恫吓幼儿。

某些教师在面对幼儿的不良行为时,为了达到教育目的,有时会采取恫吓的手段。

比如,幼儿园常见到这样的现象:某幼儿爱哭,教师为了制止幼儿的哭泣,便吓唬说:“再哭,就不让你妈妈来接你!”有的孩子顽皮,教师恐吓到:“再调皮就让你出去”,虽然这些教师的主观愿望只是想通过此手段让幼儿停止哭泣,但实际上,如果经常使用这种恐吓的手段,会让幼儿产生心理压力,会对幼儿造成心理伤害。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应免受任何形式的暴力。

暴力包括身体的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语言暴力。

语言暴力是指使用谩骂、抵毁、蔑视、嘲笑等侮辱性的语言,致使他人的精神和心理遭到侵犯和损害的一种行为。

3.对待幼儿不公平。

幼儿的个性差异和能力差异往往会使教师产生某种程度上的情感偏向。

教师的偏爱导致对待不同幼儿有不同的态度和不同的教育行为,而这些又影响着幼儿心理的健康发展。

教师眼中的好孩子,会得到与众不同的关爱和机会,对那些所谓的“捣蛋鬼”则容易形成负面的定势思维,在这种定势的支配下,处处不顺眼,这种厌恶溢于言表。

而孤僻、退缩、不善交际的幼儿则几乎
得不到老师的关注,是被教师忽视甚至遗忘的群体,教师对他们最大的伤害就是漠视。

可以说,这种不公平的对待对所有幼儿的心理健康成长都是不利的。

综上所述,幼儿教师应对于有缺点、错误的幼儿,要遵循幼儿的发展规律,用正确的教育方法,耐心细致的引导幼儿健康发展,不能采用简单粗暴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这是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违法行为。

二、幼儿教师法律意识缺失原因
1.幼儿教师法律意识淡薄。

法律意识淡薄是幼儿教师侵害幼儿权利的重要原因。

一是一些幼儿教师对侵害学生的人格权、健康权、自由权等违法行为熟视无睹,甚至有些教师已严重侵犯了幼儿的权利,但自身尚未意识到,这主要是不懂法律或者法律意识淡薄的缘故。

二是大多数的幼儿教师培训只注重了幼儿课程,专业技能的培训而忽略了幼儿教师的法律、法规的培训。

2.幼儿教师持证上岗率较低。

合格的幼儿教师是影响幼儿教师依法治教的重要因素。

目前,我国合格的幼儿教师缺乏也是造成幼儿教师违法的重要原因,全国各地普遍存在幼师“无证上岗”现象。

山东省教育厅在近期抽查了17个地市194所幼儿园后,也公布结果称:53%的幼儿教师没有取得教育部认可的教师资格证书,17%的园长没有取得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证书。

仅青岛市当地16000多名幼师中,就有六成没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即便是幼师“证照齐全”,整体学历水平偏低的现状则直接影响了幼儿教师的综合素养。

3.幼儿教师职业倦怠。

低收入下的巨大的工作压力,以及职业认同感缺失,导致幼师群体严重的负面情绪。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冯晓霞教授和梁慧娟博士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对北京市50所不同体制幼儿园的447名教师进行的调查显示,因工作重压下产生的身心疲劳与耗竭的状态呈严重倦怠的幼儿教师只占2.9%,但出现明显倦怠倾向的教师人数却达一半以上。

按被调查教师所选题目的百分比排序,幼儿教师的职业倦怠依次表现为疲惫不堪(88.5%)、担心出事(86.7%)、焦躁不安(65.9%)和经常只想一个人呆着什么话也不说(65.6%)。

以此来看,在这个基本年龄处于30岁以下、社会成熟程度和抗压能力都偏低的群体中,负面情绪本就难以化解。

加之长期监管缺失,难保幼儿在幼儿园中不是“被虐待”。

三、加强幼儿教师法律意识的培养
1.加强法律宣传力度。

胡锦涛在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这一提出具有重要的理论及实践意义。

幼儿教师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教育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法律观点,需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来完成。

应采取多种形式为幼儿教师创造一个提高法律素质的良好环境。

在幼儿园、学校内可充分利用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案例辩论赛、模拟法庭等对幼儿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法律教育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应利用各种媒体宣传、传播、咨询、出版教育法律知识,在全社会形成知法、守法、谈法、用法的风气。

2.完善教育立法,加强教育执法和监督。

我国虽然颁布了《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但其中有些规定比较原则和笼统,例如,“情节严重”“根据不同情况”等字句模糊,“中小学幼儿教师的权利义务现状令人担忧,在权利享有和义务履行方面都出现了一些问题。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现行相关法律的不完善是最根本的原因。

针对这些问题,应完善相关法律并对幼儿教师的法律身份进行重新界定,从而使幼儿教师更好地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3.强化幼儿教师法律教育和考核。

在幼儿教师教育过程中加强法律教育,就是要加强幼儿教师培养、选拔和在职培训三个环节中的法律教育,使幼儿教师掌握比较完整的法律知识,养成健康的法律心理,形成成熟的法律思维能力。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该提高对法律教育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措施,切实保证法律教育的质量。

在幼儿教师法律教育方面,应与幼儿教师职业特点与职业道德紧密相连,重点进行《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儿童权利公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违法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的教育。

其次,将教育法律意识考核纳入幼儿教师资格认证体系。

特别是对于师范生,在取得幼儿教师资格时更要加强对其教育法律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参考文献:
[1]张波,张俊列.提高农村幼儿教师教育法律意识的思考[J].教学与管理(理论版),2008(11).
[2]李美锟.我国幼儿教师虐待儿童行为的法律干预[J].科教导刊,2012(2).
[3]冯晓霞.半数幼儿教师存在职业倦怠问卷调.
http:///20080327/4064.html
[4]詹瑜.论教师教育法律意识的培养与提高[J].新疆石油教育学报,2005,8(2).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9.
[6]十八大报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