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咨询合同(修改)

合集下载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七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七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项目名称:_____委托方(甲方):_____服务方(乙方):_____签订地点:____省____市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以下简称为服务方)为另一方,双方就____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内容1.1委托方希望获得服务方就_____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而服务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1.2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进度款支付、材料采购合同等审核;设计变更、现场洽商记录、材料采购等协助建设方提出主导意见;施工现场其它技术服务。

1.3技术咨询服务的进度安排:项目实施全过程。

1.4根据工程进度按委托方要求及时提供技术咨询报告,向委托方及时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委托方全面掌握工程情况和下一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技术咨询报告、图纸和可能得到的信息并给予服务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并指定一名总代表随时联系。

2.2服务方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委托方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

2.3服务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咨询报告及有关数据资料。

2.4服务方对因执行其提供的咨询服务而给委托方和委托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服务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

服务方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方式3.1本项目服务费以工程造价为计取基数,____万元以内按____‰计取,500____万元按按____‰计取,3000____万元按____‰计取,5000____万元按____‰计取,超过____万元按____‰计取。

3.2合同签订后预付____%,工程施工到一半付____%,竣工前再付____%,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____%余款。

造价咨询合同范本3篇

造价咨询合同范本3篇

造价咨询合同范本3篇篇一造价咨询合同甲方(委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一、服务内容1. 乙方为甲方提供[具体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如编制预算、审核结算等]。

2.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具体范围]。

二、服务期限本合同的服务期限自[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具体金额]元(人民币/元整)。

2. 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如分期支付、一次性支付等]。

3. 甲方应在[具体时间]前支付[具体金额]元,剩余款项在[具体时间]前支付。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

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

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提供服务。

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具体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提供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重新提供服务、减免服务费用等。

六、争议解决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约定。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篇二造价咨询合同甲方(委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一、服务内容1. 乙方为甲方提供[具体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如编制工程预算、审核工程结算等]。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6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6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6篇篇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承接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拟对相关工程项目进行造价咨询服务,乙方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承担对相关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工程项目造价预算;(2)审阅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和定标文件;(3)对工程项目的计费、结算等进行审定;(4)为甲方提供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方面的建议和意见;(5)其他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服务。

1.2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需保证服务的及时性、专业性和准确性,并恪遵法律法规和德行,确保服务的品质。

二、服务费用2.1 甲乙双方就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费用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如服务过程中有额外费用产生,应由甲方另行支付,双方另行约定。

2.2 乙方提供的服务费用应包括相关税费,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逾期未付的,应按日支付逾期罚金。

三、服务期限3.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服务完成之日止。

3.2 服务期限如需调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四、保密条款4.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2 乙方毕业服务结束后,应按甲方要求将相关资料和信息归还或销毁。

五、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损失的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5.2 如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可暂时免除履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

六、争议解决6.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7.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及附件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9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9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9篇第1篇示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单位名称)乙方(咨询方):__________(单位名称)鉴于甲方拟进行工程项目,需进行造价咨询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 乙方将对甲方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成本预测、工程结算审核等。

二、服务期限1.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工程项目完工结算完成之日止。

三、服务费用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

四、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服务费用:(1)支付方式:____________(足额支付)(2)支付时间: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3)支付账号:____________五、责任及义务1. 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2. 甲方应提供工程项目相关资料,协助乙方进行造价咨询服务。

如因甲方提供的信息不实、不完整或不及时导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出现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对方的技术、商业信息。

如一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对方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争议解决1. 双方如就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协议。

九、合同生效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日期:____________以上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双方如有异议或需补充内容,请在合同签订前协商一致并进行修改。

感谢您的合作!第2篇示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甲方(委托人):(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并信守以下条款: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工程概算、预算、结算、造价控制、造价审核等相关工作。

造价咨询合同范本5篇

造价咨询合同范本5篇

造价咨询合同范本5篇篇1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咨询内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提出的工程项目进行造价咨询服务。

咨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预算编制、预算审核、结算审核、造价鉴定等。

第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咨询任务完成并验收合格为止。

第三条咨询费用及支付方式一、咨询费用1. 预算编制: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双方约定咨询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

2. 预算审核、结算审核及其他咨询业务: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工作量,双方另行商定咨询费用。

二、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约定支付咨询费用,如发生变动需及时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2. 乙方完成阶段性工作后,提交相应的成果文件,甲方在收到文件后__日内支付相应阶段的咨询费用。

3. 甲方应按约定支付预付款和进度款,尾款在咨询任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 甲方应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项目资料。

2. 甲方应按约定支付咨询费用。

3.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并在合理期限内提出修改意见。

二、乙方权利义务1. 乙方应按约定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

2. 乙方应按时完成咨询任务并提交成果文件。

3. 乙方应对其提供的咨询成果负责,确保其真实、合法、有效。

4. 乙方应对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第五条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一、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满足甲方的实际需求。

二、验收标准1. 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应完整、准确、合法。

2. 成果文件的格式应符合甲方的要求。

3. 甲方应在收到成果文件后的合理期限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及时进行修正。

第六条合同变更与解除一、合同变更如需变更本合同,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造价咨询合同范本8篇

造价咨询合同范本8篇

造价咨询合同范本8篇第1篇示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编:鉴于甲方拟进行某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相关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预算编制、招标文件编制、竣工结算、工程造价审计等咨询服务。

2. 乙方应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提供专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确保项目的造价控制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第二条服务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为_____年/月/日至_____年/月/日。

第三条服务费用1. 甲方应按照项目的具体情况支付咨询服务费用,具体金额为______元/次/月/年(大写:______元整)。

2.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应在乙方提供咨询服务后______日内付清咨询服务费用。

第四条服务要求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所承担的造价咨询工作,确保咨询成果的质量和效果。

2. 乙方应严格遵守保密协议,对项目相关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 如因乙方个人或团队原因造成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延误工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合同解除1. 本合同在服务期限内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______天,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作出解除决定。

2.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应充分沟通,协商解决。

第六条争议解决1. 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 争议期间,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不因争议而停止执行。

第七条其他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书面形式下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约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上为造价咨询合同范本,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的各项义务,确保双方利益,共同推动项目顺利进行。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5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5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5篇篇1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专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预算编制、预算审核、工程造价评估、工程结算审核等。

具体服务内容根据甲方需求进行定制,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二、合同期限及时间节点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结算完成之日终止。

时间节点以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为准,具体以双方书面确认为依据。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服务费用:根据服务内容的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大小,双方商定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元整)。

该费用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差旅费等。

2. 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具体支付方式为:在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用总额的______%作为预付款;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四、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相关资料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机密信息,应予以保密。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质量保证及验收标准1. 乙方应确保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保证服务质量。

如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双方应共同制定验收标准,确保项目质量符合要求。

验收标准应明确具体、可量化。

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双方应协商解决。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标准1. 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服务内容,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6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6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6篇篇1甲方(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咨询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的建设项目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造价监控等方面的专业服务。

二、服务范围1. 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2. 工程量清单编制;3. 工程造价监控;4. 甲方委托的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月。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计算方式按照行业标准及双方约定执行。

具体费用根据服务内容、工作量及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

2. 支付方式:甲方应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1)按月支付:每月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费用;(2)按阶段支付:根据服务阶段的不同,按照约定的比例支付费用;(3)一次性支付:合同生效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服务费用。

3. 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如逾期支付,乙方有权终止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责任与义务:(1)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资料和信息;(2)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2. 乙方责任与义务:(1)按照约定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2)对甲方的资料和信息予以保密;(3)及时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4)按照行业标准进行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予以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仍然存在,直至相关信息公开或保密信息不再具有保密价值为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委托人:咨询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2.服务类别: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

二、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1234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工程委托人可根据政府行为随时中止本合同。

本工程如遇停、缓建的,已完成的工作量按合同相应条款结算,咨询人不得提出己完成工作量之外的任何索赔要求。

七、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工程项目结算后终结。

八、本合同一式七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伍份,乙方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收款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

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第四条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第七条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第十一条人以下权利: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第十七条咨询人应积极配合委托人的工作,在必要阶段及时提供专业的建议,并能按照要求及时改善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为委托人提供培训、指导、咨询、审核等服务过程中,对委托人就相关工作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

第十九条根据委托人要求,参与相关的技术专题讨论,为委托人技术方面的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第二十条为委托人提供本项目管理沟通协调方面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并参与沟通协调工作。

第二十一条咨询人应在委托人要求及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各项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参加会议,参与各种研究,提交书面咨询意见、重要事项建议书、备忘录、工作汇报。

第二十二条咨询人须根据自身管理经验,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时向委托人提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三条咨询人应遵守委托人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另附),并根据施工工作需要协助委托人对各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的义务。

委托人的责任第二十四条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五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第二十八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九条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

第三十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第三十一条酬金,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三十二条委托人应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报支付酬金。

第三十三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后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无故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三十四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第三十五条的外出考察,其所需费用由咨询人承担。

第三十六条务范围内的费用由咨询人承担。

第三十七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八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九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询业务方面的文件规定。

原则和依据1.委托人提供的项目有关资料:详细的施工图纸、会审资料、勘察资料、设计变更等;2.计价依据:根据工程项目的划分执行相应定额,绿化工程采用市场价;3.材料价格:①采用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最近一期的信息价(中档);②委托人和咨询人双方认可的并经市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市场调查价;4.取费依据:根据广东省及珠海市有关的规定计费。

5.标底编制原则必须经委托人盖章确认后才能生效实施。

6.编审依据:根据《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CECA/GCI-2007)、《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CECAIGC2-2007)、《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07)。

第四条1、项目地点:2、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包括:3、咨询业务取费标准:4、委托的建安工程造价暂定万元。

5、第八条果资料及提供时间:第十四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详见本合同的附加协议条款。

第十五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或优化,咨询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重新调整造价咨询结果。

第二十四条本工程在项目所有施工标段竣工验收后30天内进为基数(含预留金,标底以外增加的工程量不计入基数)乘以中标费率进行计算,委托人招标的建安设备标底价计入基数,但使用单位招标、采购的设备工程不计入基数。

如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遇有停建、取消项目等情况,按以下实际完成造价咨询工作阶段进行结算:1)如完成审核项目可研报告估算工作,按项目的可研批复中建安费为基数(如可研未批复,则以立项批复中的投资总估算×70%为基数),乘以造价咨询中标费率的10%进行结算;2)如完成审核初步设计概算工作,按项目的概算批复中建安费为基数(如概算未批复,则以可研批复中的估算建安费为基数),乘以造价咨询中标费率的20%进行结算;3)如完成经委托人确认的施工标底编制工作,按该施工标底为基数,乘以造价咨询中标费率的75%进行结算;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支付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1、经双方协商,暂定收费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全部咨询工作结束后进行咨询服务费结算,最终以结算收费额为准。

咨询服务费根据咨询人已完成的工作量由委托人向市有关部门申报,审批后支付。

2、支付方式:根据招标工作及工程完成情况,按阶段、分期向市财政局申报拨付造价咨询费。

具体支付办法如下:1)、本造价咨询项目不付预付款,咨询人完成标底编制且完成施工招标时,支付完成施工招标部分的60%造价咨询费;2)、项目竣工并完成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3)、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后,支付剩余部分的造价咨询费。

3、本工程不支付附加服务费和额外服务费。

第二十五条本工程不支付延迟支付酬金的利息。

第二十七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

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珠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部分附加协议条款1果文件,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追究法律责任并进行索赔,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2、当正式提交标底后,经核实由于咨询人失误引起的标底价的计算误差超过+1%时,扣减相应标底价咨询费的25%;单项造价误差超过3万元的,且超过该项工程量+10%的计算误差、漏项、重复计算项目,每项扣减相应标底价咨询费的5%,最多累计扣减相应标底价咨询费的20%,因标底计算的误差,最高扣减不超过相应标底价咨询费的25%。

3、咨询人提交的正式成果文件的质量达不到委托人的要求而被退回的,每次扣减咨询费用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4、委托人有权到咨询人办公现场检查人员到位工作情况,如不符合咨询人承诺的人员配备情况,每缺席一人次扣减咨询费500元;如拒绝委托人到咨询人办公现场检查的,视为咨询人承诺的全部人员缺席情况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