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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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护工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护工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护工人员的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从事护工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护工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加强护工人员的管理,提高护工人员的工作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护工人员的职责:1. 负责协助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生活护理,包括清洁、翻身、喂食、排泄等;2. 协助医护人员进行患者的康复训练;3. 保持病区环境卫生,协助医护人员做好消毒、隔离工作;4. 接受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监督,及时反馈患者病情变化;5. 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护工人员的权利:1. 享有医院规定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2. 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3. 享有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培训和考核的权利;4. 享有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权。

第三章管理与考核第六条护工人员的管理:1. 护工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2. 护工人员应服从医院管理,听从医护人员安排;3. 护工人员应定期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素质;4. 护工人员应积极参与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树立良好的医院形象。

第七条护工人员的考核:1. 医院定期对护工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业务水平、服务态度等;2. 考核结果作为护工人员薪酬、晋升和奖惩的依据;3. 对考核不合格的护工人员,医院有权予以警告、降职或辞退。

第四章奖惩第八条奖励:1. 对工作表现突出、服务质量优良的护工人员,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工作方法的护工人员,医院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九条惩罚:1. 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损害患者利益的护工人员,医院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或辞退等处罚;2. 对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医院形象的护工人员,医院给予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护工工作管理制度

护工工作管理制度

护工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制度的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和提高医院护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订立本《护工工作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医院的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护工的工作,包含全职护工、兼职护工和临时护工。

第二章护工的基本要求第三条基本素养要求护工应具备以下基本素养要求: 1. 严守职业道德,保守患者隐私,保密工作中获得的患者信息; 2. 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医院管理; 3. 具备良好的沟通本领和团队合作精神; 4. 具备肯定的护理知识和卫生常识; 5. 具备肯定的体力和耐力,能够适应长时间站立和体力劳动。

第四条岗位职责1.负责依照医生和护士的布置,进行病人的基本生活护理工作,包含喂饭、饮水、换洗衣物等;2.帮助护士完成一些基本护理工作,如测量体温、血压等;3.维护医院的卫生环境,保持病房的乾净;4.帮助医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工作纪律1.护工应定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应提前向上级汇报;2.护工应穿着整齐,佩戴工牌,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不相关的活动或使用移动电话等娱乐设备;3.护工应依照工作布置完成任务,不得擅自修改工作内容;4.护工应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不得与同事发生争吵或纠纷。

第六条工作安全与保障1.护工应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识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工作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2.护工应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手套等,避开交叉感染;3.护工应保持工作区域的乾净和卫生,避开滑倒和感染的风险;4.护工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信息记录与交接1.护工应认真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护理措施和病情变动等信息,并及时向护士汇报;2.护工应依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交接班,将工作情况如实告知接班的护工。

第八条工作协同1.护工应与护士紧密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2.护工应与其他科室的医护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确保患者的全面护理。

护工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及流程

护工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为规范护工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管理制度1. 护工选拔与培训(1)护工选拔:护工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身体健康、年龄适宜,并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一定的基础护理知识和技能。

(2)培训内容:护理基础知识、护理操作技能、患者沟通技巧、应急处理能力等。

(3)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对护工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2. 护工岗位职责(1)负责患者的日常生活照料,包括饮食、个人卫生、睡眠等方面。

(2)协助医生和护士进行患者的治疗和护理操作。

(3)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向医生和护士汇报。

(4)做好患者的心理护理,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3. 护工工作纪律(1)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2)爱护患者,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权益。

(3)团结协作,与医生、护士保持良好沟通。

(4)不擅自离岗,不迟到、早退。

4. 护工工作质量监督(1)护理部负责对护工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护士长负责对护工工作安排和质量监督,确保患者安全。

(3)患者及其家属对护工工作有投诉时,应及时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三、工作流程1. 护工选拔与培训(1)护理部发布招聘信息,收集报名资料。

(2)护理部组织面试,筛选合适人员。

(3)对护工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2. 护工工作安排(1)护士长根据病房实际情况,安排护工工作。

(2)护工按照护士长安排,进行患者护理工作。

3. 护工工作监督(1)护士长定期巡视病房,检查护工工作。

(2)护理部对护工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

4. 护工工作评价(1)护士长对护工工作进行评价,包括工作态度、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等。

(2)护理部根据护士长评价,对护工进行奖惩。

四、附则1. 本制度及流程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护工管理人员。

2. 本制度及流程由护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3. 本制度及流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及流程,旨在确保护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

护工管理制度

护工管理制度

护工管理制度(一)护理服务公司根据患者或家属需求安排护工,并定期到临床检查护工工作。

(二)护工要严格遵守医院及科室各项管理制度,工作认真负责,履行好工作职责,给患者提供精心的生活照料。

(三)护工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护工上岗应统一着装、佩戴胸卡。

要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不准穿背心、拖鞋上岗;不准穿工作服去食堂或出医院大门。

(五)病房护士长对护工应进行督导,并对其工作进行评价,对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指正,并与主管部门进行沟通。

(六)护工应在护士指导下对患者进行生活护理和床单位消毒、被服清洁等工作,不能从事护理技术性操作及危重患者的生活护理。

(七)护工应具备良好的个人素养和职业道德,尊重患者、家属、医护人员以及公司管理人员。

在工作期间态度和蔼、礼貌待人,不得与患者及家属发生争吵和纠纷。

(八)不准坐、卧病床;不准私自接收患者钱物,不吃患者的食品;保持病房安静、整洁,不准在病房内会客、吸烟、喝酒、打闹,不大声喧哗、聚集谈笑;不随意到其它病房走动,维持病房正常工作秩序。

(九)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及在病房存在的安全隐患,护工要及时向病房护士报告。

(十)护工应协助医护人员共同防止患者坠床、烫伤、跌倒、走失、自杀等不良事件发生。

(十一)主管部门应对护工进行教育及培训,定期对其工作表现做出评价,实行奖罚制度。

(十二)不准翻阅病历及其他医疗文件,不准私自给患者解释病情。

(十三)工作期间不准擅自离开患者。

如遇特殊情况短时间离开患者,应向值班护士或家属请假,同时为患者上好床挡,采取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离开。

如离开患者时间过长,必须向公司请假,必要时陪护公司应派人替岗。

(十四)护工应爱护医院各项设施,不准私拿外卖医院的任何物品。

医院护工生命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护工生命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医院护工的生命安全,提高医院护理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从事护理服务的护工。

三、管理职责1. 医院护理部负责制定护工生命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2. 护工所在科室护士长负责对本科室护工的生命安全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3. 护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提高自身安全意识,确保生命安全。

四、安全管理措施1. 护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符合工作要求。

2. 护工上岗前需接受岗前培训,包括急救知识、操作技能、安全意识等,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护工在上班期间必须穿戴统一的工作服,佩戴胸卡,保持仪容整洁。

4. 护工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方法,确保病人安全。

5. 护工在护理病人时,应密切关注病人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生。

6. 护工在搬运病人时,应使用合适的搬运工具,确保病人安全。

7. 护工在为病人进行护理操作时,应遵守无菌操作原则,防止交叉感染。

8. 护工在为病人提供生活护理时,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跌倒、坠床等意外。

9. 护工在工作中应保持警惕,发现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病人疏散,并报告相关部门。

10. 护工在休息时间,不得在病房、办公室等区域会客、闲聊,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五、事故处理1. 护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应立即停止工作,报告护士长及相关部门。

2. 护士长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受伤护工进行救治,并报告护理部。

3. 护理部应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对事故进行总结,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护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应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赔偿。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护理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护理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医院护工生命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护工生命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医院护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生命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1. 护理部负责制定和实施护工生命安全管理制度,对护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 各科室护士长负责对本科室护工的生命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护工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3. 护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和培训。

三、安全管理措施1. 护工入职前必须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护工工作的基本条件。

2. 护工应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熟悉应急处理措施。

3. 护工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确保患者安全。

4. 护工在护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5. 护工应定期参加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6. 护工在工作中,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遇到紧急情况能及时联系相关人员。

7. 护工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等,防止交叉感染。

8. 护工在搬运患者时,应采用正确的搬运方法,防止患者和自身受伤。

9. 护工应保持工作区域整洁,及时清理废弃物品,防止跌倒、滑倒等事故发生。

10. 护工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确保工作区域消防安全。

四、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护工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上报科室护士长。

2. 科室护士长应立即组织人员救治受伤护工,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护理部负责解释。

3. 各科室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科室护工生命安全管理制度,并报护理部备案。

4. 护理部定期对护工生命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护工的管理规定

护工的管理规定

护工的管理规定
一、工作时间安排
•护工的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休息时间为每周1天。

•工作时间安排由雇主负责制定,并提前告知护工,如有临时调整需提前通知。

二、工作内容要求
•护工应按照雇主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工作任务。

•护工在工作中要与患者及家属保持良好的沟通,尊重患者的隐私和尊严。

三、休假和病假制度
•护工有权享受带薪休假,具体休假制度由雇主制定并告知护工。

•护工如需请假,需提前通知雇主,并提供相关证明。

四、工作服装要求
•护工在工作中应穿着整洁,符合职业规范的工作服装。

五、工作纪律要求
•护工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不迟到、早退、旷工。

•护工应保护雇主的财产,不得私自使用或挪用雇主的财物。

六、工作安全保障
•雇主应提供相应的工作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护工在工作中的安全。

•护工在工作中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雇主,并配合解决。

七、职业道德要求
•护工应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护工应对患者及家属保持专业的态度和言行举止。

以上为护工的管理规定,双方应认真遵守,并共同维护工作环境的和谐稳定。

医院对护工的管理制度

医院对护工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医院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和权益,规范护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护工招聘与培训1. 护工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聘考试、面试等程序,选拔具备一定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人员。

2. 护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医院组织的专业培训,包括医院规章制度、护理知识、急救技能、职业道德等,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护工培训内容包括:(1)医院规章制度:包括劳动纪律、职业道德、保密制度、安全生产等。

(2)护理知识:包括患者基础护理、常见病护理、生活护理等。

(3)急救技能:包括心肺复苏、止血、包扎、搬运等。

(4)职业道德:培养护工关爱患者、尊重患者、敬业奉献的精神。

三、护工岗位职责1. 在护士长的指导下,协助护士完成患者的日常护理工作,如协助患者翻身、擦洗、喂饭、穿衣等。

2. 负责患者病房的清洁、消毒、整理,保持病房环境整洁、舒适。

3. 协助护士进行患者病情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护士。

4. 负责患者的个人卫生护理,如协助患者洗漱、剪指甲、理发等。

5. 协助护士对患者进行康复训练,提高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

6. 负责患者的心理护理,关心患者,给予心理支持。

四、护工管理1. 护工由护理部统一管理,各护理单元护士长具体负责护工的工作安排和质量监督。

2. 护工应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3. 护工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关爱患者,尊重患者,不得歧视、侮辱患者。

4. 护工应定期接受医院组织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5. 护工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五、疫情防控1. 护工应严格遵守医院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防止疫情传播。

2. 护工应配合医院做好患者排查、隔离、治疗等工作。

3. 护工应接受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防控意识和能力。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护理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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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护工管理制度
1、从事陪护工作的陪护工,须持有效的身份证、健康证、居住证和上岗证等证件,并到陪护工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

2、陪护工上岗前由护工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护工的职业道德、护工的操作规范流程、医院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须知、护工上岗须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

3、陪护工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医院及公司的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如因工作需要,管理人员可以调整护工的工作岗位,不服从调动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5、陪护工在陪护病人期间,发生任何生活护理缺陷须及时与护工管理人员联系,不得隐瞒。

6、陪护工在陪护病人期间,要确保该病人的安全,严禁发生坠床、跌伤、烫伤、窒息、自杀等事件,一旦发生,根据失察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7、陪护工家属来院探望亲属的时间:为每周六或周日,但须在20:00前离院,不得在医院内过夜。

陪护工接待家属期间,不影响正常工作。

8、公司每月对陪护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纪律、满意度、安全事故等,考核情况与奖惩挂钩。

9、禁止陪护工私接病人,如有违反一律重罚或辞退,公司及医院不承担因陪护工私接病人引起的责任事故。

10、陪护工不得做跨越护工范围以外的工作。

11、陪护工请假须事先按照请假制度办理。

12、陪护工搭铺时间:夏季(4、5、6、7、8、9)20:30
冬季(1、2、3、10、11、12)20:00 早晨6:00之前收铺,具体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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