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控制扬尘污染标准
建设单位扬尘治理标准及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扬尘治理措施标准与管理制度建筑工地的扬尘治理控制日益严峻,政府主管部门加大对环境质量监控与管理,多家企业相继被处罚停工整顿。
我公司为严格落实扬尘治理规定,特此制定扬尘治理措施标准和管理制度,同时避免因此停工延误工期,造成经济损失。
一、施工大门与围挡制度管理1.设置封闭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安排大门守卫(1-2名),大门口必须设置网络监控设备,出入车辆必须冲洗干净,方可放行,若经发现,出入车辆未冲洗或未冲洗干净,给予责任单位和车辆责任单位1000元处罚。
2.施工过程严禁拆除破坏围挡,一经发现每次处罚2000元,若因施工需要必须上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拆除作业并及时恢复。
3.施工中,地库顶板浇筑后设置各标段围挡,围挡上方设置喷淋。
标段施工过程中施工道路两侧设置围挡。
4.工地大门及硬化地面时刻保持湿润干净、不起尘土,硬化路面保证至少每日两次清扫冲洗。
5.工地大门严进严出,做好疫情防控,进出登记,测温、检查健康码,询问清楚来访人员,电话接领或申报领导同意方可佩戴安全帽进入,不明身份人员必须申报。
各单位班组人员必须佩戴工牌,测温后进入工地,发现不佩戴工牌或来访人员不做登记500元一次处罚(忘记佩戴工牌,必须登记方可进入场地施工)。
二、扬尘设备使用与管理1.各标段必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维护设备和使用设备,定期向甲方项目上报设备情况,若经发现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无法使用或联网问题,甲方项目部给予相应处罚,若因此原因造成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或停工整顿,将视情加大处罚。
2.设备启用,原则上喷淋设备根据现场天气及道路扬尘的情况启用设备,气温高于30℃时,上午8、10点下午14、16点各开启一次,每次不小于15分钟;并根据气温及湿度情况适当增加开启频率,各标段保证无扬尘,浇筑楼层混凝土时必须开启设备。
3.部分拆除作业必须配备水枪或项目自行布置供水管线,方便洒水降尘作业操作。
4.保证洒水车、雾炮灯设备正常使用,定期检查维修,设备检修记录计入台账。
扬尘污染防治工程施工规范

一、前言为了有效控制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建筑施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工程。
三、扬尘污染防治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2.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原则;3.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四、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挡,高度不低于 2.5米,围挡材料应选用透水性好的材料,如铁皮、彩钢瓦等。
(2)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确保车辆进出时清洗干净。
(3)施工现场应进行绿化,增加植被覆盖率,降低扬尘污染。
2.施工现场扬尘治理(1)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湿法作业,如洒水、喷雾、覆盖等,降低扬尘。
(2)施工现场应设置防尘网,对裸露的土方、建筑材料等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现场应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减少扬尘。
3.施工现场运输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置运输车辆专用通道,减少车辆在工地内的行驶。
(2)运输车辆应覆盖严密,防止物料撒落。
(3)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清洗,确保车辆干净。
4.施工现场施工设备管理(1)施工现场应使用环保型施工设备,如环保型混凝土搅拌机、环保型切割机等。
(2)施工现场应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施工现场扬尘监测(1)施工现场应设立扬尘监测点,实时监测扬尘浓度。
(2)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五、监督管理1.建设单位应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招投标文件,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落实各项措施。
3.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4.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管,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六、附则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扬尘污染标准》

《扬尘污染标准》总则1.1.1目的为有效防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1.1.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及各类房屋拆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
1.1.3依据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1.1.4与其他标准规范的关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防治与管理,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术语2.1.1扬尘污染dustpollution。
本规定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范围内,由于施工生产过程中(包括房屋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与堆放、道路保洁等)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
2.1.2扬尘污染的物料matirelofdustpollution。
本规定所称扬尘污染的物料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
2.1.3环保型工地environmentalconstructionsite。
施工企业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律、法规,在施工生产中树立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建立完善管理体系,落实工地环境保护措施,保证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2.1.4扬尘污染控制方案lssueofcontroldustpollution。
依据施工现场生产特点与环境状况,确定项目经理部在生产过程中控制扬尘污染目标、控制措施、资源落实和行为准则的文件。
基本要求3.1.1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3.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执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建筑工程施工控制扬尘污染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控制扬尘污染标准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郑州市建筑工程施工控制扬尘污染标准1.新(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
2.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2米。
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3.主体外侧必须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4.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
其它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
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5.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
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管网。
并配备高压水枪,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
具备条件的施工现场要推广采用标准化、定型化和工具化的车辆自动冲洗和喷淋设施,安装远程监控设施,实施24小时监控。
6.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等构筑物时必须科学、合理地设置转运路线,绘制车辆运行平面图,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
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7.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8.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9.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沙浆。
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
建筑项目扬尘防治标准

建筑项目扬尘防治标准1、严格按照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治理。
设置相应的扬尘治理公示牌。
2、施工现场周边必须设置硬质围墙或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随意敞开式施工并在场区四周围挡设置喷淋系统,间隔4米设置一个喷淋点。
城区主干道两侧的围墙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
倾斜或不规整时要及时修整,确保规范。
3、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主要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地面必须进行砼硬化处理,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土、积土,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
硬化区域周边部分裸露部位必须绿化或采用1-3cm粒径碎石干铺固化。
4、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定型化自动车辆冲洗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
确保带有泥土的车辆经冲洗干净后才能驶入城市街道。
并随时保持场地内干净、整洁。
洗车池尺寸大小为3700×3000mm,护栏高度为1200mm。
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一台防尘喷雾机。
在工程后期不具备设置条件时,要设置小型人工冲洗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冲洗。
5、在施工道路中配备机动洒水车,专人进行洒水,时刻保持地面湿润不扬尘。
在施工作业区主要扬尘部位要配备洒水、喷雾设备,实施不定时喷洒,不得造成作业时扬尘。
6、施工现场裸露的黄土、土方、渣土、散材必须采取绿化、固化或覆盖等措施处理。
覆盖的扬尘网要使用不低于4针加密型材质的网布有效覆盖,接缝处用扎丝绑扎牢固或U型钢扎实,确保接缝严密,不易被风刮开。
7、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施工垃圾应密闭存放或覆盖,及时清运。
生活垃圾应用密闭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8、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因外墙石材安装、边坡支护等施工工艺要求必须在现场切割、拌合的,应搭设封闭防尘棚,防止扬尘;材料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
9、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区域必须进行地面硬化或固化。
材料堆放要规整,型材成垛、散材成方,不得随意堆放、杂乱无章。
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

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随着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 城市建筑工程施工也变得越来越频繁。
然而,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问题也愈发突出。
扬尘污染不仅对环境造成破坏, 同时也对人们的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 如何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产生的扬尘污染, 已经成为了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建筑工程施工产生的扬尘污染, 扬尘污染的危害, 控制扬尘污染的方法以及相关的政策和法规。
一、建筑工程施工产生的扬尘污染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土方开挖: 在土方开挖过程中, 地面上的土壤会被破坏, 导致土壤中的颗粒物质释放到空气中, 形成扬尘。
2. 混凝土搅拌: 混凝土搅拌过程中, 水泥、沙子等原料会产生大量的扬尘。
3. 施工车辆运输: 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往往会携带着大量的尘土, 在行驶过程中会产生扬尘。
4. 施工作业: 建筑工程施工作业中会产生大量的木材、水泥、沙子等颗粒物质, 在搬运、安装等过程中也会产生大量的扬尘。
以上就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主要的扬尘污染来源, 这些扬尘污染会对周围的环境和人们的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二、扬尘污染的危害扬尘污染的严重性不容忽视, 它会给环境和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以下危害:1. 对环境的影响: 扬尘污染会导致空气质量恶化, 影响周边地区的空气品质。
这不仅会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质量, 还会对植被和土壤造成损害。
2. 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扬尘污染中的细颗粒物(PM2.5)和颗粒物(PM10)会对人体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产生不良影响, 严重时会导致呼吸道疾病、心血管疾病等健康问题。
3. 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扬尘污染会影响道路的视线, 增加了行车的危险性。
综上所述, 扬尘污染会对环境和人们的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有必要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进行治理。
三、控制扬尘污染的方法为了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产生的扬尘污染, 可以采用以下方法进行治理:1. 建立扬尘监测系统: 在施工现场周边建立扬尘监测系统, 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控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控制标准一、总则为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卫生和公共安全,减少扬尘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要求,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各类施工现场的扬尘控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园林和绿化工程等。
三、扬尘控制管理责任1. 项目部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扬尘控制管理,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扬尘控制方案。
2. 施工单位负责具体落实扬尘控制方案,组织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和指导。
3.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扬尘控制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现场进行整改和处罚。
四、扬尘来源及影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扬尘主要来源于土方开挖、道路拆除、混凝土搅拌、砂石运输、起重作业等施工活动,对周边居民和环境造成危害。
五、扬尘控制措施1. 在土方开挖、道路拆除等施工现场,应配备喷水设备进行湿法作业,减少扬尘产生。
2. 混凝土搅拌过程中,应采取封闭式搅拌设备,减少扬尘产生。
3. 砂石运输过程中,应加装喷水装置,降低砂石堆场的扬尘。
4. 起重作业现场应采取覆盖措施,避免材料和垃圾的扬尘。
5. 临时围挡应合理设置,减少扬尘向周边居民区扩散。
6. 施工机械应定期进行清洁和维护,减少机械作业产生的扬尘。
7. 每天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洁,清除扬尘垃圾及时运走。
六、扬尘监测与评估1. 施工单位应委托专业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扬尘监测,确保扬尘排放不超过国家相关标准。
2. 对施工现场周边居民区的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确保不受扬尘污染。
3. 对扬尘控制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扬尘控制措施。
七、扬尘扰民处理1.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周边居民的宣传和告知,尽量避免施工现场的扬尘对周边民生活造成干扰。
2. 如有居民投诉施工现场扬尘扰民,应及时协调解决,并对投诉进行记录和处理。
3. 如造成居民损害,施工单位应依法赔偿并协助解决后续问题。
八、施工单位管理措施1.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扬尘控制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惩罚机制,确保施工现场的扬尘控制工作落实到位。
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技术标准

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技术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范文明施工行为,提升施工现场环境品质,制定本技术标准。
第二章围挡设置第二条施工现场应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挡。
围挡设置应遵循经济、美观、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区(市)县可通过颜色、文字和图案展现本区域特色。
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遗产等范围内的围挡应与当地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相协调。
第三条围挡总高度不低于3m,并在其底部设置0.5m高的黄黑相间警示带,设置应安全可靠。
围挡应采用硬质一次成型板材,现场模块化整体式拼装成型。
第三章出入口管理第四条施工现场出入口,应采用防锈铁门或电动门,大门两侧设立柱,大门应做到美观、整洁。
主要出入口应采用混凝土硬化或者装配式道路硬化。
采用混凝土硬化的,混凝土路面厚度≥200mm,强度等级≥C30。
第五条施工现场大门内侧应设置挡水带、排水沟(沟宽×深≥300mm×300mm)、三级沉淀池(池体容积≥4m³),门口应设高压冲洗设施(出水量应≥50m³/小时),冲洗区外侧宜铺设串联成片麻袋、地毯等吸水材料,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
确无条件设置冲洗、排水设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1公里施工区内设置出场车辆固定冲洗点,采用移动冲洗设备,并铺设麻袋、地毯等吸水材料。
设置了洗车槽的,洗车槽内洗车水应及时更换。
废水应按照水务部门要求进行排放。
第六条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明显位置应悬挂公示标牌(图),至少应包括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建筑垃圾处置公示牌、扬尘投诉二维码公示牌、施工平面图(以下简称“七牌一图”)。
标牌(图)规格为1400mm×900mm,标牌(图)悬挂高度为底边距地面1.1m~1.6m。
第四章道路硬化第七条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含使用时间超过3个月的马道)应进行混凝土或者装配式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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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建筑工程施工控制扬尘污染标准
1.新(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
2.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2米。
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3.主体外侧必须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4.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
其它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
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5.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
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管网。
并配备高压水枪,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
具备条件的施工现场要推广采用标准化、定型化和工具化的车辆自动冲洗和喷淋设施,安装远程监控设施,实施24小时监控。
6.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等构筑物时必须科学、合理地设置转运路线,绘制车辆运行平面图,
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
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7.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8.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9.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沙浆。
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
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
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10.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
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11.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专人负责,应安装使用喷淋装置,确保裸露地面全覆盖喷淋。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现场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工序必须采取降尘和湿法作业措施。
全时段保持作业现场湿润无浮尘。
12.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13.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设置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内及工地围墙外周边10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
对于影响范围大的工程,可视情况扩大施工单位的保洁责任区。
14.新开工工程应结合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单独编制施工扬尘专项控制方案,明确扬尘控制的目标、重点、制度措施以及组织机构和职责等,并将其纳入安全报监资料之中。
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
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