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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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赔偿标准

违约金赔偿标准

违约金赔偿标准违约金赔偿标准是指当一方不能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履行合同,另一方由此受到损失时,可以从违约方处追偿的合理的与实际遭受的损失相应的费用。

违约金赔偿标准是受到外部影响而产生的,应在实际情况及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加以确定的。

二、计算违约金赔偿的基本原则1、受损害一方有权利要求对方赔偿,但是付款方应以合理的方式追究受损害方的责任,以确保要求的赔偿是合理的;2、受损害方应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违约金赔偿,这一计算应充分考虑到违约方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与受损害方能够支付的能力;3、受损害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提出赔偿要求,并应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其所遭受的损失;4、违约金赔偿标准应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法定的相关规定。

三、常见的违约金赔偿标准1、货物贸易合同:如果买方违约,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相当于买方实际损失或者买方收到货物价款的50%,买方违约,卖方有权要求支付相当于买方实际损失或者买方实际收取价款的20%;2、合同备忘录: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支付损失的三倍;3、房屋买卖合同:如果买方违约拒绝支付,卖方有权要求支付损失的20%;4、建筑工程合同:如果承包商违约,可以要求支付相当于实际损失或者总造价的10%,反之,如果甲方违约,可以要求支付相当于乙方实际损失或者乙方实际收取造价的30%。

四、主要影响违约金赔偿标准的因素1、各方损失大小:违约金赔偿标准有时会根据违约方的损失程度而有所变化,如果违约方的损失更多,那么此时应当对其承担的违约金赔偿标准进行改变;2、合同条款及交易约定:双方签订合同时可以自主定义合同条款,也可以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约定较为精细的交易约定,如果违约方不按照合同或者约定履行义务,可能会增加合同另一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3、时间因素:违约方一般会根据受损害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标准与时间有关,即受损害方提出请求的时间越长,违约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越高;4、社会文化因素:不同的社会文化价值观以及普遍文化认知会影响违约金赔偿标准的确认,因此违约金赔偿标准应当符合当地社会文化价值观和普遍文化认知。

开发商逾期办不到房产证,违约金如何计算

开发商逾期办不到房产证,违约金如何计算

开发商逾期办不到房产证,违约金如何计算1、合同有约定的,就根据合同约定计算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的,且实际损失额无法确定的,按照业主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金。

2、开发商逾期办证,双方约定了不退房情况下,按房价的一定百分比计算违约金,则应当按照约定执行;开发商逾期办证,双方在签约中,没有约定不退房情况下的违约金条款,那么业主就不能主张违约金。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违约金过高的认定标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违约金过高的认定标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违约金过高的认定标准前言:《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我国法律将违约金作为一种违约救济措施和惩罚机制,既保护守约者的利益,又遏制违约行为的蔓延,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鼓励当事人积极大胆从事商业活动和市场流转。

一、违约金的性质《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首先,违约金的数额是“根据违约情况”确定的,即应当根据违约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约定相称的违约金数额。

其次,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低于或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增加或调减,以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大体相当,这正体现了违约金的补偿性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基于利益平衡,违约方就会衡量其违约可能造成的后果。

如果约定了明显具有惩罚性质的违约金,尤其是在违约金超过了因违约而带来的利益时,更能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因此,违约金具有担保属性,且惩罚性越强,担保效力越强。

但是基于公平原则,守约方最高能获得的损失赔偿是损失的130%,这也体现了违约金具有有限度的惩罚性。

违约损失的计算方法

违约损失的计算方法

违约损失的计算方法违约行为是指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条款履行其义务。

当发生违约时,受损害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那么,如何计算违约损失呢?合同约定的是违约方在违约情况下应承担的违约损失赔偿责任,因此具体的计算方法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1. 固定损失金额有些合同中会明确约定违约方在违约情况下应承担的固定损失金额。

例如,某租赁合同规定,若租赁方提前违约,则需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作为固定损失金额。

在这种情况下,违约损失的计算方法就是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来确定。

2. 实际损失金额当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固定损失金额时,计算违约损失应考虑实际损失的金额。

实际损失即受损害方因违约行为而直接遭受的经济损失。

在计算实际损失金额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直接损失:直接损失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违约行为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如违约方未能按时交付货物导致受损害方损失了与货物相关的利润等。

- 间接损失:间接损失指因违约行为导致的非直接经济损失,如违约方未能按时履行合同导致受损害方无法及时履行其他合同,从而导致的额外费用或损失。

在计算实际损失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上述不同类型的损失,并结合相关证据进行合理估算。

3. 违约金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况是,合同约定了违约金作为违约方应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

违约金通常在合同中作为一种补偿措施,用于约束违约行为的发生,同时也作为一种损失赔偿的方式。

在计算违约金时,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具体金额或比例进行计算,并将其作为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损失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为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可行性,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合同约定原则:应优先考虑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违约损失计算方法和金额。

- 事实依据原则:计算违约损失金额时要依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估算,合理合法。

- 合理补偿原则:违约损失金额的计算应保证受损害方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但不得过高。

- 预防原则: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方需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以预防违约行为的发生。

买卖房屋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买卖房屋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买卖房屋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房屋进行买卖交易都要签订合同,而签合同后当事人也会因各种原因出现反悔。

比如房价上涨或开发商不履行买卖合同,或购房者发现还有更低价的楼盘。

在实际中这些问题时有发生,如果违约只是损失定金,对于守约方来说损失太大。

那么,买卖房屋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多少呢?我为您解答。

一、合同违约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约定损害赔偿约定损害赔偿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损害赔偿的条款;二是合同没有约定的,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前经过协商达成损害赔偿的协议。

约定损害赔偿的根本特征在于它具有预定性或者约定性。

约定损害赔偿是事先由当事人在合同中或者合同成立后达成的补充协议中协商确定的。

它不同于违约发生后当事人协商确定的救济方式,在违约发生后,当事人也可协商确定救济措施、协商确定赔偿数额,但这种方式只是事后赔偿而不是约定赔偿。

约定损害赔偿的效力中国法律允许当事人约定损害赔偿条款,且承认其在违约后产生的效力。

但法律承认其效力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就有约定赔偿条款的绝对自由。

在实践中,当事人可能会滥用合同自由原则,约定过高数额的赔偿条款而使该条款的约定变成了赌博;当事人也可能约定过低数额的赔偿条款,而使该条款形同虚设。

为了保障合同自由原则的实现,应允许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约定的赔偿条款进行干预。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民法典》只规定了如果约定违约金数额过低或过高,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减,但并未规定对约定的损害赔偿条款进行干预。

这是否表明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干预缺乏法律依据?我们认为,对约定损害赔偿条款,当事人完全可以依据《民法典》前述关于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的规定要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这些条款进行干预。

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约定的损害赔偿条款构成显失公平,则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而变更(增减数额)或撤销该条款。

显失公平的条款包括约定数额过高、过低或者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极不合理等多种情况。

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怎么算

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怎么算

逾期交房违约⾦标准怎么算⼀旦开发商逾期交房,对于业主来说是违约了,需要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业主也可以要求开发商在经济上⾯补偿⾃⼰,给予⼀定的⾦钱补助。

那么,逾期交房违约⾦标准怎么算?看看店铺⼩编收集的资料。

逾期交房违约⾦的计算实践中如果商品房逾期交房,⼀般以买卖双⽅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来计算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两部分,⼀是违约⾦,⼆是已付房款利息。

⼀般约定的违约⾦的标准是按已经⽀付房产的⼀定⽐例来按天数计算的,这⼀⽐例⼀般是每⽇万分之⼏的标准。

例如,房价是100万元,约定的违约⾦是万分之⼀,并且逾期30天交房,则违约⾦为100万乘以万分之⼀乘以30天,结果是3000元。

关于已付款利息,⼀般是约定按同期银⾏贷款利率按天数计算的,例如,房款是100万元,逾期30天,现⾏银⾏贷款利率为5.5%,则利息计算⽅式为,100万元乘以5.5%除以365天乘以30天等于4520元。

这样上述两项相加3000加上4520等于7520元,这就是开发商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四条的规定,出卖⼈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迟延⽀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当事⼈⼀⽅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持,但当事⼈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没有约定,经对⽅当事⼈催告后,解除权⾏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

对⽅当事⼈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之⽇起⼀年内⾏使;逾期不⾏使的,解除权消灭。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第⼗六条当事⼈以约定的违约⾦过⾼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以约定的违约⾦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数额。

第⼗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法,违约⾦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民银⾏规定的⾦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标准确定。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一、买方违约的赔偿标准。

买方违约是指买方在买卖合同中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支付货款或者接受交付货物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买方违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违约金,根据合同约定,买方在逾期未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应当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2. 超过期限的利息,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支付货款的期限和支付利息的情况,买方在逾期未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应当支付相应的利息。

3. 其他损失赔偿,除了违约金和利息之外,买方还应当承担由于违约行为给卖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付货物的滞纳金、仓储费用、损失利润等。

二、卖方违约的赔偿标准。

卖方违约是指卖方在买卖合同中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货物或者提供合格的货物的行为。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卖方违约同样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违约金,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逾期未交付货物或者提供不合格货物的情况下,应当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2. 超过期限的利息,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交付货物的期限和支付利息的情况,卖方在逾期未交付货物的情况下,应当支付相应的利息。

3. 其他损失赔偿,除了违约金和利息之外,卖方还应当承担由于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延误交货所致的损失、替代采购的额外费用等。

在实际的买卖合同中,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赔偿的具体标准和数额,以便在发生违约时能够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同时,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应当诚实守信,避免发生违约行为,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

希望本文所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要赔百分之20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要赔百分之20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要赔百分之20篇一: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问题在二手房买卖中,每遇房上涨或下跌,都会出现卖方或买方违约的情况。

诉至法院,有地方法院判决合同有效,双方继续履行合同;而有的法院则判决违约一方承担违经责任,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一、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怎么办(一)要求继续履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首先当事人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如对迟延履行约定了违约金的仍可要求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如没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有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

但有下列情况的不适用继续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解除合同,适用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1、定金罚则,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或者另外订立了定金合同,则可以适用定金。

以定金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的做法是:支付定金一方违约时,不得要求对方退回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将不被视为定金。

2、违约金,如不适用定金罚则适用违约金。

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并且约定不违法,也无明显不合理的,则适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但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3、赔偿损失,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违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1)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和定金,也没有法定违约金可以适用的,如果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则违约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数额可由双方商定,或由仲裁机构裁决和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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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开发商与买房人就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有约定的,一般从其约定。

但如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降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可以支持超过造成的损失30%的违约金。

举例说,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2万元,而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为1万元,那么法院最终会支持1.3万元的违约金。

同时,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1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这与目前普遍采用商品房买卖合同标准文本中约定的计算方式不同,又为大家提供了一种可以借鉴的方式。

2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3逾期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这是一个审判实践上的重大突破,为解决长期解决不了的产权登记问题创造了条件。

因为此前对于逾期办理产权登记,只是判决确认违约和限期办理产权登记,损失赔偿需要业主举证有实际损失;即使
业主举出了损失的证据,法院也难以认定这损失与预期办理产权登记之间的因果关系。

因此,对于此类案件法院也是无奈。

现在有了上述标准,法院可以径直判决开发商承担逾期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金了。

上述三种计算标准都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标准情况下法院掌握的标准,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了标准,过高或过低时,法院将掌握这种情况下的上下限标准,即下限不低于实际损失,上限不高于实际损失的130%。

【相关依据】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
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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