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效能建设若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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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建设工作总结(精选5篇)

效能建设工作总结(精选5篇)

效能建设工作总结(精选5篇)效能建设工作总结(精选5篇)忙碌而又充实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我们的工作能力、经验都有所成长,是不是该好好写一份工作总结记录一下呢?你所见过的工作总结应该是什么样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效能建设工作总结(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效能建设工作总结1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20xx年xx局按照《阿克苏地区关于改进机关作风和提高行政效能的规定》要求,根据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相关精神,紧紧围绕地委、行署中心工作,按照xx局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大力推进营造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浓厚氛围,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

现将工作简要汇报如下:一、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

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行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加强机关建设的有效举措。

xx局高度重视,年初,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对局20xx年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部署。

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xx局党组书记王新生担任组长,局长阿孜古丽.艾拜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负责组织指导全局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协调、督促相关工作的开展,组织综合考评评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有纪检组长耿晋焱担任,成员由各科室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并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保证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3月下达了《xx局20xx年机关效能建设和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创优作风、提升能力、提高效率、做出表率”的目标,明确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要求、方法步骤,对各个阶段工作进行细化,确定学习内容、重点,使得效能建设得以顺利开展。

并于3月14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进行总动员,xx局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明白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自觉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0.31•【文号】•【施行日期】2019.10.3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党的领导法规制度综合正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9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着重研究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团结带领人民,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赢得了中国革命胜利,并深刻总结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经验,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和发展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了有力保障。

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全区落实完善政务服务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最新)

全区落实完善政务服务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最新)

全区落实完善政务服务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最新)为推进我区政府系统“五型”政府建设,提升我区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营商环境,努力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顺畅、舒心,根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通知》(X 府厅字〔X〕105号)、《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府厅发〔X〕160号)文件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对省政府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20条措施进行责任分解。

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延长办事时间(一)错时延时服务1.直接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与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办理窗口,自X年1月1日起在工作日中午、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提供延时服务。

责任单位:实施错时和延时服务的单位。

2.高频多发的即办件办理原则上实行窗口值班制,承诺件和办件量较小的即办件实行预约制,确保企业和群众在非工作日时间能办事、办成事。

对办件量大的事项要通过增加窗口等方式,减少群众办事等候时间。

责任单位:实施错时和延时服务的单位。

3.于X年12月20日前,提供错时和延时服务的窗口单位名称、地址、时间安排、事项以及预约方式等通过媒体对外公布,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让延时服务真正利企惠民。

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二)畅通预约渠道4.要针对企业和群众在非工作时间遇到的特殊、紧急需办理的事项,畅通预约和应急服务机制,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责任单位:实施预约服务的单位。

5.要主动提供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短信预约、网上预约等预约服务渠道,并予以公布,重点拓宽我区政务服务事项在网上、掌上的预约功能和范围,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责任单位:实施预约服务的单位。

(三)拓展自助服务6.要争取把办税服务、公安交管、出入境、社保服务、公积金查询办理、不动产查询、银行、电力、公交、自来水、燃气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在我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实现自助办理。

《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

《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

《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对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为了全面深入贯彻降实省委《对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扎实推进办机关反腐倡廉工作,依照《若干规定》精神,结合本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是对我省多年来深入反腐倡廉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概括,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执政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的现实需要,也是反腐败工作综合管理、注重治本,走制度化、法制化道路的内在要求。

在充分酝酿、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的《若干规定》,坚持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体现了党中央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了当前和将来一具阶段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具体措施,具有系统性、规范性、前瞻性和长效性等特点。

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关于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和实效,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机关党委要组织广阔党员干部仔细学习,明确建立和完善“六个机制”的各项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贯彻降实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建立和完善思想教育机制,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1)加强廉政教育的总体规划。

把加强廉政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列入主任会议的工作总体规划,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把廉政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

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权力观、群众观和法制、党纪、政纪教育。

组织党员、干部仔细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习有关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法纪条规,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一辈子观、价值观,坚决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单位年度机关效能建设计划

单位年度机关效能建设计划

单位年度机关效能建设计划
一、总体目标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以提升本单位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目标,在本年度内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二、重点工作
1. 深化工作流程优化。

分析各项工作流程,简化环节,规范授权,减少重复审批等工作。

2. 加强系统建设。

进一步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更多工作电子化。

建立统一的档案管理系统。

3. 建立 () 考核机制。

为各项主要工作建立量化目标和考核指标。

4. 开展培训与考核。

组织机关同志参加培训,增强工作素质和能力。

对工作目标率进行年度考核。

5. 改善服务质量。

制定严格的服服务器态标准,定期评估服务满意度,及时解决问题。

三、保障措施
1. 所需经费和资源支持。

2. 建立责任追问机制。

对各项工作明确领导负责人。

3. 定期评估工作效果。

每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评估,及时修正工作方针。

四、预期效果
通过以上工作,我单位今年机关效能将有明显提升。

各项工作效率将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提高15%以上。

服务满意度调查将达到85分以上。

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基础。

福州市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

福州市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

福州市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5.15•【字号】•【施行日期】2000.05.15•【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州市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2000年5月15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促进依法治市,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必须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开展机关效能建设。

坚持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监督检查与奖励惩戒相结合。

第三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树立公仆意识、法制意识,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第四条机关效能建设应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实行机关效能建设责任制,各级机关的主要负责人为本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各级机关应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第五条福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福州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以下简称投诉中心),负责受理对机关效能问题的投诉,并对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均应成立相应的机构。

第六条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应当依靠群众,群众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效能问题,有权提出检举或控告。

第七条各级党委、政府应在离退休老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企业界人士中聘请效能监督员,对各级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福州市乡(镇)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简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机关效能建设考评细则

机关效能建设考评细则

机关效能建设考评细则是一种评估机关工作效能的工具。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机关效能建设考评细则的示例:1. 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a) 机关是否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b) 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是否合理、科学、有效?c) 是否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d) 是否有适当的授权和沟通机制?2. 人员配置和能力素质a) 机关是否有足够数量和合适岗位的员工?b) 员工是否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c) 是否有完善的员工培训和发展机制?d) 是否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和绩效考核机制?3. 工作规范和流程a) 是否有明确的工作规范和流程?b) 工作规范和流程是否合理、科学、有效?c) 工作规范和流程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和监督?4. 信息管理和技术支持a) 是否有合适的信息管理系统和技术支持?b) 信息管理系统和技术支持是否满足机关工作的需求?c) 是否有足够的信息安全和保密措施?5. 制度建设和创新a) 是否有健全的制度建设机制?b) 制度是否合理、科学、有效?c) 是否有创新机制和政策,鼓励机关的创新实践和改革探索?6. 绩效评估和考核a) 是否有明确的绩效评估和考核机制?b) 是否有考核标准和指标体系?c) 是否有合理的绩效激励和奖惩机制?7. 客户满意度和服务质量a) 是否有客户满意度测评机制?b) 客户满意度和服务质量是否达到预期目标?c) 是否有及时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8. 公共信任和社会影响a) 是否赢得了公众的信任和尊重?b) 机关的工作是否对社会产生了积极影响?c) 是否具备健全的沟通和互动机制,与公众保持有效联系?以上仅为示例,具体的机关效能建设考评细则可以根据机关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进工会改革和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

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进工会改革和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

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进工会改革和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发文单位:黄鹂小学支部室点击数:700 发文时间:2003-12-25 文章录入:桂凯鹏]为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新任务,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现就工会改革和建设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和任务,积极推进工会改革和建设(1)党的十五大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跨世纪的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号召全党全国人民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经济体制改革要有新的突破,政治体制改革要继续深入,精神文明建设要切实加强,各方面相互配合,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工会在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肩负着重大责任,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促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认真履行维护这一基本职责和各项社会职能,加大调节社会矛盾和协调劳动关系的力度,有效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团结和动员全国各族职工,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建功立业,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3)改革开放以来,工会的改革和建设不断加强,工会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明显和重要。

特别是全国总工会十二届二次执委会议以来,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工会工作总体思路,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工会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等,还不完全适应新的要求,必须抓住机遇,开拓创新,继续推进工会改革,全面加强工会建设,使工会以新的面貌、新的姿态迈向二十一世纪。

二、工会改革和建设的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4)工会改革和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从实行经济体制、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和贯彻工会工作总体思路的要求出发,逐步改革工会不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及有关制度,切实履行基本职责和各项社会职能,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工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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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效能建设若干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效能建设,根据市局的有关精神及彭泽县有关规定,按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的原则,结合我局机关实际,特建立健全如下工作、管理和监督制度。

(1)岗位责任制。

机关在定编、定员前提下,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机关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在管理过程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数量、质量以及完成工作的程度、标准、时限和应有的权力、应负的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的一种工作制度。

(2)政务公开制度。

除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机关的其他事项都要公开,重点是公开各部门的职责、办事依据、程序、结果、服务承诺、违诺应受到相应的处理或处罚。

(3)服务承诺制。

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在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作出服务质量及服务时限的承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的制度。

作出的承诺必须践诺,违诺应受到相应的处理或处罚。

(4)首问责任制。

针对群众对机关内设机构职责分工和办事程序不了解、不熟悉的实际情况,而采取的一项便民工作制度。

群众到机关办事时,首位被询问的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属于首问责任人职务范围内的,若手续完备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若手续不完备的,要做好登记,并一次性告知所需的文书材料和办理此项业务的全部事项,让其补办手续后,按登记顺序尽快办结,不让群众跑第三趟。

对于非职务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也要负责接待,并根据来访事由,负责引导到本单位相应部门,使前来办事的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地找到办事部门和经办人并及时办事。

对不遵守首问责任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相应的处理。

(5)限时办结制。

为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办事拖拉,要求机关工作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行政事务和管理服务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的制度。

(6)工作考勤制度。

要求机关工作人员上班下班要遵守作息时间,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迟到、早退、脱岗或上网聊天玩游戏等。

(7)失职追究制。

机关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必须追究其民事及刑事责任的制度。

(8)效能考评制度。

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和评议的制度。

以效能为主要目标,客观、真实、有效地反映机关效能建设的效率、效益和效果。

政务公开暂行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规范机关行政执法行为,形成有效监督机制,促进勤政廉政建设,就实行政务公开作出如下规定:一、政务公开的含义政务公开是指局机关及业务科室在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包括办事的依据、机构、条件、程序、时限、收费、责任等,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情况下,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和监管相对人公开,增强办事的透明度。

二、政务公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监督的原则,做到依法行政、优质服务、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利于监督。

三、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对药品、医疗器械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实行监督管理的法定依据;(三)对药品、医疗器械研究、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产品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及换发证的审批依据;(四)局机关及内设机构的名称、办公地点、联系电话。

四、政务公开的具体规定和程序(一)办公室工作职责和程序1、工作职责(1)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和机关保密工作;(2)协助调研、起草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的规定,负责实施相关政策法规,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组织实施本辖区食品药品监管的普法宣传教育和法制工作;(4)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统计和各类经费管理工作;(5)负责局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做好后勤管理工作;(6)其它交办事务;(7)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等管理工作;(8)负责局机关干部和职工的考核、科室负责人任免、管理与监督及公务员管理等具体工作;(9)负责局机关劳动工资、档案管理;(10)协助市局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药品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2、工作程序(1)文件收发。

快收快递,及时督办。

收文:呈阅和传阅须在当日呈递。

发文:拟文、签发、打印在2个工作日以内。

(2)来访接待。

协调来访接待和举报投诉,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转送或移交相关科室作出处理。

(3)建议、提案答复。

即时登记分发,按照内容明确承办科室和责任人,承办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交回办公室,办公室在1个月内办完并发出;(4)年初制定机构人事劳动教育计划、培训计划和人事工作方案,年内按照计划予以实施和检查落实;(5)按期办理干部职工工资、医疗保险手续,每季和半年检查执行情况;(6)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协助市局做好执业药师的考录宣传、报名、培训工作;(7)做好公务员考录工作,做到公正、公开、公平,并做好年度的考评工作。

(二)监管室工作职责和相关程序1、工作职责(1)宣传党和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2)负责国家药品标准的监督实施,监督实施GMP、GLP、GCP、GPP 和GAP,依法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的日常监管及初审工作;(3)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和抽检工作,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组织对药品、医疗器械及药品包装材料生产企业和医疗机制剂室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4)配合市局做好新药、仿制药品、中药保护品种的现场考核工作;(5)协助市局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质量体系考核;(6)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流通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实施流通领域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中药材、中药饮品的购销规则;(7)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负责受理药品零售企业认证申请的初审,协助市局对药品零售企业GSP 认证,负责GSP认证企业日常监督管理;(8)负责药品零售企业申办、变更的初审,负责对新开办的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申报材料和现场的初审;(9)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流通、使用领域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组织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管理;(10)开展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领域的监督检查;负责本行政区药品市场的日常监督,对药品集贸市场进行整治和取缔;(11)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和责任人,承办上级要求办理、查处的案件,协办或移送查处案件,移送不属管辖的案件;(12)依法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督;(1 3)执行全市药品、医疗器械抽验工作计划;(14)负责全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15)依法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16)协调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2、工作程序流通监管方面:(1)换(发)零售企业许可证材料的初审;(2)收到申办药品零售企业申请报告后,对符合开办要求的企业在五个工作日内回复,并在接到申请企业符合要求的材料后,在七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按标准进行验收,在验收组验收评分结果的基础上,在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初审,对符合要求的,报市局审批《药品经营许可证》。

稽查方面:(1)举报受理:实行“首问责任制”,及时详细记录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举报内容,情况紧急的立即调查核实,一般3日内调查核实,并及时将调查情况反馈举报人;(2)监督检查:外出监督检查须2人以上,亮证执法,依法检查,物品暂控须出具法定文书,检查完毕应详细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工作结束应将有关物品、文书,当日内送交科室统一处理,并向科室负责人汇报检查情况,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3)案件查处:经批准立案查处的案件,应指定2个以上承办,做到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应用法律准确,一般案件由科室3人以上合议,重大案件(如案值壹万元以上)交局长办公会讨论。

从受理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案件不超过30个工作日;重大、复杂案件不超过60个工作日。

相对人拒不履行的,依法移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4)案件移送:发现查处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应当及时填写《案件移送书》,移送给有管辖权的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机关,并抄报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5)广告监督: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实行定人、定期监督检查,重点媒体为本行政区内报刊、电视、广播电台。

违法广告按规定移送工商行政部门查处;检查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6)抽验工作:严格执行抽验计划,贯彻先监督后抽验的工作方法,抽验结果定期统计上报,抽验不合格药品,视情况分别由市、县查处。

食品安全监管方面:(1)定期与县直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联系,掌握信息,协调工作;(2)起草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和食品市场整治工作计划,每季了解工作进度;(3)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小时内报告局领导,并在24小时组织开展调查处理工作,一般食品安全事故4小时内报告局领导,并随时了解事故调查进展情况;(4)受理食品方面举报投诉。

接到群众举报投诉,根据举报投诉内容3日内转有关食品安全执法部门办理。

(三)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和程序1、工作职责(1)组织对本部门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单位的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对执行省局、市局决定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受理本局工作人员违犯党纪政纪的举报、控告以及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

(3)协调有关部门搞好本局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不正之风、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2、工作程序(1)信访举报。

对来信、来访、来电及时登记、记录,分流并提出拟办意见,经分管领导阅示后具体核实、提出处理建议。

未立案的,3个月内报结;立案查处的应在6个月内报结。

(2)案件查处。

对需要检查的事项予以立项,由分管领导审批报局长办公会同意后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有违反行政纪律事实,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报分管领导及局长办公会同意后予以立案并进行调查取证,调查时限为6个月,提出处理建议。

五、政务公开的形式(一)下发文件;(二)会议通报;(三)行政窗口;如在政务公开栏、有关业务科挂牌发布办事须知及有关承诺印发文字;(四)彭泽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五)在一楼大厅设立意见箱和公布投诉电话(5672988);(六)开展咨询活动,做到“一口清”。

六、政务公开的要求1、对经批准公开的内容,必须按规定的范围、程序,采取相应的形式进行公开,对未经批准公开的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

2、由纪检监察人员对科室实行政务公开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或不定期书面向局领导或局长办公会汇报。

公章使用和管理制度一、使用范围1、以局名义向上级请示、报告或联系工作用局章;2、以局名义布置工作、答复问题用局章;3、在与平级单位的联系中,按照级别对等的原则使用局章;4、对外联系工作开具介绍信用局章;5、执法文书对外用局章;6、开具证明根据具体事项用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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