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运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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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运行管理制度

供热运行管理制度

供热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城市居民冬季取暖需求,提高供暖系统运行效率,保障供热安全,促进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热企业的供热设施运行管理,包括管网、热源、换热站、阀门、泵等相关设施的运行与维护。

第三条供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供热运行管理制度,规范供热设施的运行,提升服务质量,确保供热安全稳定。

第四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对供热设施的日常巡视、维护、检修和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危险隐患,确保供热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第五条供热单位应当与相关监管部门和用户保持密切联系,及时通报供热设施运行情况和相关问题,合理安排维修和改造计划,保障供热服务质量。

第六条供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供热设施的运行档案,实行台账管理,记录供热系统的运行情况、维修记录和维护情况等,保证数据真实完整。

第二章供热设施的运行管理第七条供热单位应当每年制定供热设施运行维护计划,包括设备的巡视、清洗、检修、更换和升级等,确保供热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八条供热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对供热设施进行定期巡视和检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九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对供热设施的保养管理,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延长使用寿命,减少故障率。

第十条供热单位应当做好应急预案和备用设备的管理,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处理,保障供热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供热单位应当进行节能改造,提高供热系统的能效水平,减少能源消耗和排放,促进环保。

第十二条供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供热设施的日常检查记录,每日填写供热设施运行情况、故障处理和维护记录,并定期总结分析,对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供热安全管理第十三条供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供热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四条供热单位应当定期开展供热设施的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保障供热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供热单位应当做好供热设施的保护工作,包括设备防腐蚀、防冻结、防爆破等,确保供热系统的安全性。

供热公司供暖运行管理制度

供热公司供暖运行管理制度

供热公司供暖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热供暖运行管理工作,保障热用户的供暖需求,提高供暖系统的运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热供暖公司的供暖运行管理工作,包括供热设备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供暖管网的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热供暖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供暖运行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确保供暖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条热供暖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供暖设备的日常巡检制度、维护记录制度和故障处理流程,定期对供暖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热供暖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供暖管网的管理制度,定期对管网进行检测和维护,及时处理管网漏水、堵塞等问题,确保供暖水流畅。

第六条热供暖公司应当加强对供暖系统运行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热供暖公司应当建立定期对供暖系统进行安全检查的制度,确保供暖系统的安全运行,防范火灾、爆炸等事故。

第八条热供暖公司应当加强对供暖用户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用户对供暖系统的认识,加强用户的节能意识,促进供暖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供暖设备的管理第九条热供暖公司应当建立定期对供暖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的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热供暖公司应当建立设备故障处理流程,及时处理设备故障,保障供暖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热供暖公司应当建立设备维护记录制度,对设备的维护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为设备管理和运行提供数据支持。

第十二条热供暖公司应当加强对供暖设备的定期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章供暖管网的管理第十三条热供暖公司应当建立供暖管网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网的管线布局、运行参数、维第十四条热供暖公司应当建立供暖管网的巡检记录制度,对管网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记录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热供暖公司应当加强对管网的维护工作,定期清洗管网、修复漏水、堵塞等问题,保障供暖水流畅。

第十六条热供暖公司应当建立供暖管网的数据管理系统,对管网的运行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分析和利用,确保管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供热公司运行管理制度

供热公司运行管理制度

供热公司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热公司的运行管理,提高公司综合运行效率,保障供热服务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热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公司领导、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

第三条供热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公司领导的决策安排,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忠诚履行职责。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和规定应当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章程相一致,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第五条供热公司负责人应当做出正确决策,严格履行领导职责,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转和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公司管理结构第六条供热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室,下设营销部、技术部、财务部和人事部,具体管理职能由各部门主管负责。

第七条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公司的决策和执行;同时也是各部门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指导机构,以及对公司运行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的机构。

第八条营销部门主要负责公司供热业务的市场开拓、客户服务和销售工作。

第九条技术部门主要负责公司供热设备和技术方面的研发、维护和改造工作。

第十条财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资金管理和成本控制工作。

第十一条人事部门主要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福利待遇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公司运行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做到经营有利、管理有序、服务优质、效益稳定。

第十三条公司应坚持以用户为中心,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保证供热服务的安全、可靠、经济和节能。

第十四条公司应实施科学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消除破坏性因素,提高管理效率。

第十五条公司应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激发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第十六条公司应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员工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形成共同成长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四章公司制度建设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公司制度,明确员工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公司应加强内部监督和自律,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供热运行管理制度

供热运行管理制度

供热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热系统运行管理,提高供热系统运行效率,确保供热正常运行和用户取暖需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热系统的运行管理包括热源管理、管网管理、用户管理三个部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供热系统的运行管理。

第四条运行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培训、启用、修改和实施。

第二章热源管理第五条管理部门负责热源的检测、维护和维修工作。

第六条热源必须经过检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管理部门对热源进行定期的巡检和维护工作。

第八条热源设备发生故障时,管理部门要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

第九条热源设备维修需要停供热的情况下,管理部门要提前通知用户。

第十条热源设备退役或更换时,管理部门要及时安排,并保证供热正常运行。

第三章管网管理第十一条管网必须经过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管网设备如有损坏或泄漏,管理部门要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

第十三条管网设备的维修需要停工的情况下,管理部门要提前通知用户。

第十四条管网设备的巡检要定期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五条管网设备退役或更换时,管理部门要及时安排,并保证供热正常运行。

第四章用户管理第十六条用户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交付供热费用。

第十七条用户如发现供热异常,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用户在使用过程中要按照规定的方式使用供热设备,禁止私拉乱接。

第十九条用户在装修改造供热设备时需经过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第二十条用户搬迁时应及时通知管理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违纪处理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管理部门将严肃处理,可以采取警告、罚款、停供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如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事故的,管理部门将追究相关责任,并依法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的具体解释权归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未涉及问题由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热力公司供热运行管理制度

热力公司供热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公司供热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提高供热服务质量,保障用户用热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供热运行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供热设施运行、维护、检修、安全管理、用户服务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管理,提高效率;3. 用户至上,服务至上;4. 科学调度,合理运行。

第二章供热设施运行管理第四条供热设施运行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供热质量。

第五条供热设施运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持证上岗。

第六条供热设施运行前,应进行试运行,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七条供热设施运行过程中,应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第八条供热设施运行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包括运行参数、设备状态、故障处理等。

第三章供热设施维护与检修第九条供热设施维护与检修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维护与检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按计划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 按技术要求进行,保证维修质量;3.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第十一条维护与检修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1. 设备清洁、润滑、紧固;2. 设备更换、改造、升级;3. 设备故障处理;4. 设备运行数据统计分析。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供热运行安全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供热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教育培训;2. 安全操作规程;3.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4. 事故处理与报告。

第五章用户服务第十四条用户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1. 用户至上,服务至上;2. 诚信经营,公平交易;3. 及时响应,热情服务。

第十五条用户服务应包括以下内容:1. 用户咨询与解答;2. 用户报修与处理;3. 用户投诉与处理;4. 用户满意度调查。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我公司供热运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供热运行记录管理制度

供热运行记录管理制度

供热运行记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热运行记录管理,保证供热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供热运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供热单位。

第三条供热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供热运行记录管理制度,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执行。

第四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对供热运行记录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供热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供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供热运行记录档案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规保存供热运行记录资料。

第二章供热运行记录内容第六条供热运行记录应当包括供热设施的日常运行情况、维护保养情况、故障处理情况等内容。

第七条供热运行记录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供热设施的运行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上报。

第八条供热运行记录应当按照规定格式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涂改。

第九条供热运行记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确保资料整齐清晰。

第十条供热运行记录应当定期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三章供热运行记录管理流程第十一条供热单位应当确定供热运行记录的管理责任人,明确其责任范围。

第十二条供热单位应当编制供热运行记录管理手册,明确供热运行记录的填写要求和管理流程。

第十三条供热运行记录管理流程包括填写、审核、归档等环节,各环节负责人应当按照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供热单位应当定期对供热运行记录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供热运行记录管理措施第十五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对供热运行记录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供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激励工作人员认真填写供热运行记录。

第十七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对供热运行记录的监督,保证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供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建议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建议和意见。

第五章供热运行记录管理规定第十九条供热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供热运行记录进行审查。

第二十条供热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管供热运行记录资料,不得随意销毁。

第二十一条供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供热运行记录安全保密制度,确保记录资料的安全性。

供热公司供暖运行管理制度

供热公司供暖运行管理制度

供热公司供暖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供热公司供暖运行管理,提高供暖运行效率,保障供暖安全,根据《供热公司管理条例》和《供暖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热公司的供暖系统运行管理工作,包括锅炉运行管理、供热管网运行管理、换热站运行管理、室内环境监测管理等。

第三条供热公司供暖运行管理应以安全、高效、节能为宗旨,确保用户供暖需求,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供暖运行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五条供暖运行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倡导和推广节能环保理念,促进供暖系统的节能减排工作。

第七条供热公司各级领导和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制度和考核机制,落实各项供暖运行管理工作。

第二章供暖系统运行管理第八条供暖系统运行管理应建立健全完整的工作流程,包括设备检修、设备运行、监测管理、故障处理等。

第九条锅炉运行管理应合理安排运行工人岗位,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和操作规范进行运行管理,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第十条供热管网运行管理应定期进行巡视和检查,排查管网漏水、泄露等问题,确保管网畅通。

第十一条换热站运行管理应加强换热站设备检修和保养工作,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确保供暖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室内环境监测管理应加强对用户室内环境进行检测和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室内环境问题。

第十三条对于发现的供暖系统设备故障,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供暖系统运行管理中,安全问题应放在首位,确保供暖系统运行安全。

第十五条正确操作和管理供暖系统设备,保障供热系统运行安全。

第十六条对供暖系统设备的安全保护设施应加强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不断加强对供暖系统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提高设备使用寿命,减少设备故障。

第十八条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意识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2024年供热运行管理规定

2024年供热运行管理规定

2024年供热运行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供热运行管理,提高供热服务质量,保障居民生活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供热运行管理体制,明确责任、权限和工作流程。

第三条供热单位应当建立供热设备档案,对供热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第四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对供热管网的管理,对供热管网进行定期巡查和维护保养,保障供热管网的完整、安全、畅通。

第五条供热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供热运行管理人员,有能力处理供热运行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六条供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供热投诉处理机制,接受居民投诉,并及时处理和反馈。

第七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对供热水质的监测和管理,确保供热水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对供热能源的管理和节约利用,推广高效供热设备和技术,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第九条供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供热服务制度,提供优质、高效的供热服务,保障居民的供热需求。

第十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对供热价格的监管,确保供热价格合理、公正、透明。

第十一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对供热设备和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防范供热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供热事业的发展。

第十三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对供热工作的培训和知识普及,提高供热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对供热系统的监测和数据分析,提高供热运行的智能化水平。

第十五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提倡绿色、节约、低碳的生活方式。

第十六条供热单位应当定期进行供热运行管理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供热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运行管理工具和设备,提高供热运行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八条供热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供热运行管理情况的报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供热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供热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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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运行管理制度一、岗位职责(一)运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运行管理人员要以企业精神为指导,以员工守则为准则。

具备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具有相当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2.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认真负责,带领全体运行人员按照工作标准,完成好各项工作指标。

3.积极协调与甲方、供热用户、公司员工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与协助,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4.负责内部管理文档和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监督各项规章制度及各工种岗位职责的执行。

严肃处理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奖励有功人员,树立员工良好的职业形象。

5.负责统计上报各种运行数据,在保证供暖及设备完好的前提下,做好节能工作,确保节能计划的正常实施。

6.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能力。

7.完成上级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值班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当班的设备运行工作,监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排除设备的运行故障,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填写值班/运行记录。

2.负责执行机房内设备维保指令,填写维保记录。

3.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挥,严守安全操作规程,对上级安排的工作负责,不得擅离职守。

4.值班人员应按时巡视运行设备状况,按时监测各空调区域温度、湿度。

根据外界天气变化及时进行设备工况调节。

并做好各运行设备记录、温、湿度测试记录。

5.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努力做好业主和客户的服务工作,对拖延时间,修理质量低劣,造成很坏影响或损坏设备,追究当事者责任。

6.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熟悉设备状况、性能及系统情况,做到判断故障准确、维修快捷,维修完毕立即返回班组待令。

7.负责协助处理户内故障报修。

8.搞好机房卫生,保管好机房钥匙,管理好公用工具、仪表,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设备维修工岗位职责1.负责设备及上述设备(包括水泵、热水加热器、管道、阀门及其附属设备)的巡检、保养和故障检修。

2.严格执行设备保养制度及操作规程,遵守《员工手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工作质量,按时完成任务。

3.负责故障报修处理,维修完毕后立即返回班组待令并及时填写值班记录。

4.负责应急故障的处理,发生故障时,服从领班和主管的调动,积极进行抢修,确保业主和客户的正常办公和生活。

5.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熟悉所管辖的设备结构、性能及系统情况,做到判断故障准确、维修快捷。

6.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努力做好业主和客户的服务工作,对拖延时间,修理质量低劣,造成很坏影响或损坏设备,追究当事者责任。

7.管理好公用工具、仪表,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四)水质化验员岗位职责1.认真执行水质管理制度,定时进行水质分析,保证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做好水质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努力降低消耗,保证设备完好率。

3.保证分析用溶液、试剂的准确性。

4.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5.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6.积极配合其他人员的工作。

二、维护、检修保养制度(一)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包括日常运行保养和年度检修、维护保养。

(二)运行保养1.三大安全附件保养(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应定时试验记录、送检。

2.机械设备保养:应定时检查、实施、记录如润滑、排污、水泵冷却水畅通、排气、风道泄漏、电气维保和跑、冒、滴漏等。

3.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应提前制定。

明确检修、维护保养的设备、内容、方法、时间和责任人。

报请上级批准后实施。

4.维保应当填写维保记录,相关责任人应当签字,并定期进行归档保存。

5.设备停止运行期间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设备的完好率。

6.对于外维的设备,应当按照专业公司提供的检查维保计划监督外维公司的实施情况。

7.运行的设备应当做到管好、用好、修好;工作人员应当会使用、会调试、会保养、会故障排除,保证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8.设备要经常保持清洁,有人值守机房内设备每班必须进行清洁,无人值守机房的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清洁。

9.设备小修周期:实际运行时间3000-4000小时;设备大修周期:12000-16000小时。

三、制度(一)交接班制度1.值班人员应当提前到岗进行交接班工作。

交接班必须在值班日志进行签字确认。

2.交接标准—五交1)燃气压力正常,水系统压力、温度等符合运行要求。

2)锅炉、热交换站等运行设备及其附属设备运行正常。

3)当班记录填写整齐、清楚、齐全。

4)机房卫生符合标准。

5)安全附件、各种仪表指示正常、动作灵活。

3.禁止行为—五不交1)不交接给醉酒或患病不宜操作的值班人员。

2)接班人未到岗交班人不得交接给无资质的操作人员,不得下班。

3)设备发生故障,未查明原因不得交班。

4)燃烧不正常,未查明原因不得交班。

5)当班内的工作未完成不得交班。

4.值班人员不得随意外出,外出时应当向其他值班人员通报去向和时间,并应当悬挂外出牌。

5.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方式运行设备。

6.值班人员应当保证通讯设备的畅通,不得私自占用通讯工具或频道。

(二)巡回检查制度1.值班巡检人员必须按照各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对锅炉及辅机定时巡回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2.巡回检查路线及内容,应根据锅炉房具体情况制度,并张贴在锅炉房操作室墙上。

各级人员应了解所辖责任区、安全状况、运行要求及职权。

3.遇有下列情况应增加巡回检查次数。

1)设备带病运行;2)新装或新投入的设备;3)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

4.巡检人员将巡检情况逐项及时填入运行记录,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5.巡检时发现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应按有关规程处理。

6.巡检时间为每2小时一次。

7.巡检完毕,检查人应当向值班长通报情况,并在运行记录上签字。

(三)水质化验管理制度1.水质化验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相应的操作规程。

2.水处理工应持证上岗,按照规定,定时化验,操作过程正确,取得各项数据准确,完整的做好水质化验记录,将记录保存1年以上。

3.当锅水控制指标超过规定值,值班人员应当进行排污。

4.水处理工应当负责水处理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如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并做好记录。

5.水处理工应妥善保管好药品、仪器、工具。

有毒药品应由专人专柜加锁保管,防止发生意外。

6.严禁假报分析数据,水处理工对数据复制。

(四)报告制度1.设备发生安全事故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方面报告,发生事故时,除及时处理外,要保护好现场。

2.停炉超过4小时要迅速逐级报告主管领导,如实介绍事故发生前后的经过,不得瞒报、谎报或延迟不报。

3.运行人员遇有事故发生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处理事故时,应保持头脑清醒,判断准确,处理果断,要首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处理事故的原则:先处理影响安全的重大事故,后一般事故。

5.处理故障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职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6.处理事故时要对其他运行设备加强监护,确保安全。

7.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当如实填写记录。

(五)安全和保卫制度1.未经登记、检验、有严重缺陷或“三无”产品,不准投入使用。

2.锅炉房应张贴设备平面图和系统管网图。

3.所有巡查点,应当有充足的照明。

4.未经上级批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重要机房。

所有非值班人员进出机房必须进行登记。

5.机房地面应当平整,走道畅通、保持设备整齐清洁。

6.机房内严禁存储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备品备件堆放整齐,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

7.消防器材应合格有效,放在明显处由当班值班员管理,并定期检查,保证其有效。

8.机房严禁吸烟,使用打火机等生产明火的行为。

动用明火必须经过批准后方可实施。

9.外来人员在锅炉房活动期间遇有特殊紧急情况,要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

(六)运行记录制度1.自设备运行开始,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完整、及时填写运行记录。

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各岗位进行交接班时,应在记录表上签字。

记录者应对所填写内容的正确性负责。

2.运行记录应当定期归档,统一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

3.运行记录包括以下内容:1)外来人员记录2)各种能耗记录3)锅炉及设备运行记录4)交接班记录5)水质化验记录6)设备设施维保记录7)事故记录四、安全操作制度(一)一般规定1.新安装或移装的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必须向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登记标志,方可投入运行。

2.锅炉房、制冷机房等重要机房的消防及燃气设施应当完好,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的运行必须按照调度指令进行。

4.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证的类别必须与所操作的设备相符;司炉操作证还应当分为燃油燃气的类别;操作证应当是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

5.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的安全技术档案和各项运行记录应当完备。

6.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的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并有必要的图纸,应当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7.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的设备完好率应无100%。

(二)操作程序1.启动前的准备1)对改造或大修及停用1年以上或连续运行6年以上的锅炉,在运行前必须遵照《热水锅炉安全技术检查规程》的规定进行水压试验。

2)新投入或长期停运锅炉及网络系统运行前应当进行重新冲洗。

3)启动前必须对锅炉本体、燃烧机、辅助设备、安全附件及烟风、水、电气和燃烧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试验、做好启动准备。

2.锅炉本体及燃烧器的检查1)内部检查:检查锅筒(壳)、炉胆、管板、水管、封头及拉撑等受压部件是否完好,有无腐蚀及变形、裂纹等缺陷;锅内有无水垢杂质;有无工具或其他杂质遗留在炉内;燃烧器喷口是否完整;炉膛受热面上有无污垢等。

检查合格后,关闭人孔、手孔等检查口。

应将压盖放正,孔与本体之间应垫石棉橡胶或用石棉绳编织的石棉绳垫。

并在垫的两个接触面涂上机油与黑铅粉的混合物(禁止用白铅粉)。

2)外部检查:检查锅炉外部有无损坏;所有绝热保温层是否完整无损;防爆门是否完好、关闭严密、动作灵活可靠。

3)燃烧器检查:检查燃烧器安装是否牢固正确;电动机转动方向是否正确灵活;燃气管路是否畅通、严密;各种阀门及保护器件是否安全可靠;气压表指示是否正确;点火电极是否完好、正确;点火位置、小火位置是否设好;以及火焰监视器探头是否牢固、清洁。

4)辅助设备的检查:a)循环水泵和补水泵应完好,试运转电机转动方向应正确灵活,无漏水;其噪音计升温等无异常现象;油箱内油位正常,冷却水管畅通。

b)水处理设备、除氧器试运转,检查锅炉市政是否达到GB1576《工业锅炉水质》的要求。

c)鼓、引风机试运转方向正确;其电流、噪音及温升等无异常现象;轴承箱内油位正常;冷却水管畅通。

5)安全附件、测量仪表和控制装置的检查:a)检查热工仪表及电气设备是否完好;检查热工仪表的效验期及铅封装置是否有效。

b)检查压力表刻盘指示工作压力的红线标志是否明显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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