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平安广东建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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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4年下半年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使用的电气设备按有关安全规程考试试卷

广东省2024年下半年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使用的电气设备按有关安全规程考试试卷

广东省2024年下半年平安工程师平安生产:运用的电气设备按有关平安规程考试试卷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1、通过__,可为应急资源的规划与配备、与相邻地区签订互助协议和预案编制供应指导。

A.资源支配B.资源共享C.资源分析D.资源管理2、__是在发展事务树的过程中,将与初始事务、事故无关的平安功能和平安功能不协调、冲突的状况省略、删除,达到简化分析的目的。

A.分析事务树B.简化事务树C.完善事务树D.画出事务树3、正常工况下,危急源运行模拟流程和进行主要参数的数据显示、报表、超限报警,并依据临界状态数据自动推断是否__。

A.转入应急限制程序B.处于事故临界状况C.处于事故初始阶段D.事故已被限制4、典型的__是各行业中具有典型特点的基本过程或基本单元。

A.单元表格B.单元支配C.单元过程D.单元机构5、在工作面打2个或3个钻孔。

钻孔每打1m测定一次钻屑量,每打__m测一次钻屑解吸指标。

依据每个钻孔沿孔深海米的最大钻屑量和钻屑解吸指标预料工作面突出危急性。

A.2B.3C.4D.56、依据《刑法》的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峻后果,情节特殊恶劣的,处__有期徒刑。

A.3年以上B.5年以上C.3年以上7年以下D.10年以上7、某物业公司组织工人进入下水道和化粪池进行疏通作业时,由于未实行有效的平安防护措施,导致多人中毒死亡。

此类场所最常见的,可导致人员中毒的有害物质是__。

A.硫化氢B.一氧化碳C.放射性物质D.二氧化碳8、依据《平安生产法》的规定,重大危急源应进行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等工作,负责组织评估工作的是__。

A.生产经营单位B.省级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C.中介机构D.市级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9、对重大危急源进行事故严峻度评价时,假如一种危急物具有多种事故形态,且它们的事故后果相差不大,则按__原则估计事故后果。

2022年政法干警 公安之公安基础知识能力提升试卷A卷附答案

2022年政法干警 公安之公安基础知识能力提升试卷A卷附答案

2022年政法干警公安之公安基础知识能力提升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60题)1、(),是指为了完成某项任务,需要地方党委、地方政府共同部署、共同领导;解决某些重大事件时,需要两者共同组成领导指挥班子,把领导作用结合起来。

A.党政分开原则B.彼此保证原则C.互相结合原则D.全面强化原则【答案】 C2、春运执勤期间,负责某高速路口检查点的交警队队长老李擅自把上级要求的24小时执勤模式更改为12小时,空岗期间,一辆超载的大巴车漏检,通过检查点后不久发生侧翻,造成众多人员伤亡,老李擅自更改执勤模式的行为违反的是:A.警察的群众纪律B.警察的组织纪律C.警察的政治纪律D.警察的保密纪律【答案】 B3、某日6时30分,接到清扫马路环卫工人举报,河道发现浮尸,假如你负责此次处警任务在到达事发现场后,下列处置措施正确的排序是()。

A.②③④⑤B.④①③⑤②C.①④②③⑤D.④①②③⑤【答案】 D4、关于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B.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C.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D.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上级人民政府指定行政区域的人民政府负责【答案】 D5、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的:()A.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B.社会化、法治化、现代化、专业化水平C.现代化、社会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D.现代化、社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答案】 A6、人民警察的( ),是指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完成各项任务的实际本领,是公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综合体现。

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的决定

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的决定

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9.20•【字号】惠市委发[2006]29号•【施行日期】2006.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的决定(惠市委发〔2006〕29号2006年9月20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25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政法委员会、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06〕24号)精神,结合惠州实际,现就在全市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平安建设的现实意义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推进现代化进程和经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的重要阶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至关重要。

多年来,我市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巩固和发展了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但也存在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增加、刑事犯罪居高不下、市场经济秩序不够规范、公共安全事故频发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

平安是最大财富,和谐是共同追求。

平安建设是党中央为维护改革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的重大部署,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是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反映人民心声的“民心工程”,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新时期的发展和创新。

深入开展平安惠州建设,是建设和谐惠州的前提和保障,对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拓宽领域、充实内容、提高层次、完善机制、取得实效具有重要作用。

各级党委、政府要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意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完善平安建设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措施,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5.10•【字号】粤府办〔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1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5月10日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建筑业发展机遇,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巩固我省建筑业支柱产业、绿色产业地位,增强企业竞争力,加快建设建筑强省,全面提升工程品质和产业现代化水平,制定如下措施。

一、完善建筑业产业体系(一)高起点引领建筑业发展。

抓住“双区”建设和“一核一带一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引导建筑业企业积极参与新城建、新基建和完整社区营造中的城镇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燃气、公共交通、老旧小区改造以及高速公路、机场、水利工程建设,支持企业向“投建营一体化”转型,推动业态升级和价值链提升,促进建筑业和城乡区域、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各项措施均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优化建筑业区域产业布局。

各地整合资源,加大土地供应和资金投入力度,建成一批建筑业企业总部基地和产业园区,打造以设计、施工、研发为核心,覆盖建造全过程产业链的建筑产业集群。

支持广州、深圳在建筑科技创新等方面优势互补,辐射带动珠三角打造智能建造示范区;支持佛山南海等地建设集技术集成、产品展示展销于一体的建筑产业集聚区;支持茂名电白、汕头濠江、江门开平等“中国建筑之乡”进一步做大做强建筑产业集群,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打造“广东建筑之乡”,整体提升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水平。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4.08•【字号】粤府办〔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立法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粤府办〔2024〕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做好省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政府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紧扣中心大局,突出立法重点,谋划推进相关立法项目,强化对重点工作的法治服务保障,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

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要求,对于涉及重大体制、重大政策调整的问题,以及立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要按程序向省委请示报告。

要健全政府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强化风险研判,认真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统筹把握好出台时机,审慎稳妥做好立法全过程、各环节工作,实现政府立法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

起草审查法规、规章草案时,要严守立法权限,加强立法调研和论证,主动向国家对口部委请示汇报,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把立法工作的重点放到提高立法质量、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上来。

要积极探索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建立健全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

2022年省委全会工作报告

2022年省委全会工作报告

2022年省委全会工作报告【2.5、PM10平均浓度分别比上年下降17.1%和15.0%,城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行动计划,强力推进汕头贵屿等地电子废弃物污染综合整治。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85.5%和90.1%。

全面开展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建成生态公益林7214万亩、碳汇林150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8.8%。

启动珠三角绿色生态水系建设。

建成一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成绿道1.2万公里。

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海湾建设取得新成效。

(七)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我们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建机制、补短板、兜底线,持续加大财政民生投入,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每年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省级财政和各级财政累计分别投入3072亿元和8479亿元,在底线民生保障、困难群体帮扶等方面,解决了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基本实现充分就业。

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推进各类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逐步调整提高,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制度衔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实施,省内异地就医实现即时结算。

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残疾人保障、孤儿保障等底线民生保障水平进入全国前列。

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任务,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含租赁补贴)66.1万套(户),基本建成59.4万套(户),改造棚户区20万套(户)。

全面推进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教育强县、强镇覆盖率分别达88.7%和94.2%。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提高18.4个百分点,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加快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巩固提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33.0%。

民办教育、特殊教育快速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扎实开展,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和交流项目顺利推进。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9.26•【字号】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施行日期】2024.09.26•【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9月26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定(2024年9月26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作出如下决定: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论述,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强化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

二、法律服务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创新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促进共建共享,提升服务效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研究部署法律服务发展的重大事宜,加强法律服务政策衔接、财政保障、平台建设、标准制定、服务运行等工作。

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律师、仲裁、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工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支持保障工作。

广东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

广东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

广东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广东平安建设是指为了维护广东省社会安全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多方面的措施和举措推进社会平安建设的一项规章制度。

该条例的实施旨在加强对平安建设的管理,加强社会安全保障,并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使广东成为一个更加稳定和繁荣的地方。

通过对《广东省平安建设条例》的学习和理解,我深刻认识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广东平安建设是一个全社会参与的过程。

平安建设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也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

广东平安建设条例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等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各方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作为广东省的一名居民,我应该积极参与到平安建设工作中去,通过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维护工作,共同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区环境。

其次,广东平安建设需要多方面的合作和协调。

在广东省的平安建设中,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等各方都有各自的职责和作用。

政府需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公共安全设施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措施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宣传教育、参与社会调解等方式来促进社会和谐;企事业单位应该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居民们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法律素养。

各方之间要加强合作和协调,共同推进广东的平安建设,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安全。

再次,广东平安建设需要高度重视创新和科技应用。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安全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广东平安建设条例明确指出要加强科技创新和应用,推动信息化、智能化在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无人机、人脸识别、大数据等新技术的运用可以提高安全预警、应急处置等能力,加强社会治安维护工作的效果。

我们要加强对新技术和科学发展的学习,推动科技与安全的深度融合,更好地应对和解决社会安全问题。

最后,广东平安建设条例还要求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

安全宣传和教育是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的重要举措。

广东平安建设条例明确规定了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安全知识的普及,培养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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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化平安广东建设的决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8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7.06.02
【实施日期】2017.06.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8号)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化平安广东建设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6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6月2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化平安广东建设的决定
(2017年6月2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广东建设(以下简称平安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平安建设应当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治、法律、行政、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多种手段,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平安建设应当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平安建设应当坚持预防为主、依靠群众、科技引领、共建共享的方针,坚持打击和预防相结合、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平安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二)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三)加强生产、食品药品、互联网、环境等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加强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提高动态管控水平;
(五)加强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走失人员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
(六)做好社区矫正、刑满释放、戒毒等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涉邪教人员的管控处置工作;
(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八)开展治安防范和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九)加强对全体公民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增强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平安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平安建设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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