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说明及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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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一《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99.1-2008,LD/T99.4~8-2008,LD/T99.12-2008,LD/T99.13-2008)、《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七册)(GYD-301-1999~GYD-307-1999)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共分七册。

二本综合定额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及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也作为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三本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市政工程。

四本综合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的计量标准,它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综合定额的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然没有具体说明,但已经综合考虑在内。

六本综合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以及目前我省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各专业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水、电供应均满足施工正常使用。

4.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关于人工:1.本综合定额的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采用综合用工形式,工日数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

2.本综合定额中的人工费为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广东地区广东全部定额收费标准规定(2010版)

广东地区广东全部定额收费标准规定(2010版)

* * 附表一广州地区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 年)》, 2010 年4月1日起执行)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基础费率* *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1.1+1.2+1.31.1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1.2 价差人工、材料、机械1.3 利润人工费 ( 定额人工费 + 18%人工价差 )2 措施项目费 2.1+2.2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2.1.1+2.1.22.1.1 按定额子目计算的安全文明施 2.1.1.1+2.1.1.2+2.1.工费 1.32.1.1.1 定额安全文明施工费2.1.1.2 价差人工、材料、机械2.1.1.3 利润人工费(安额人工费+ 18%人工价差)2.1.2 按系数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13.18 (单独承包装饰装修工程 2.52% )2.2 其他措施项目费 2.2.1+2.2.22.2.1 按定额子目计算的其他措施项 2.2.1.1+2.2.1.2+2.2.目费 1.32.2.1.1 定额其他措施项目费2.2.1.2 价差人工、材料、机械2.2.1.3 利润人工费(定额人工费+ 18%人工价差)* * 2.2.2 措施其他项目费 2.2.2.1+2.2.2.2+2.2.2.52.2.2.1 文明工地增加费 1 按照定额 28.1 规定算2.2.2.2 夜间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项目人工费20%2.2.2.3 赶工措施费 1 按照定额 28.3 规定计算2.2.2.4 泥浆池(槽)砌筑及拆除按照定额 28.4 规定计算2.2.2.5 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3 其他项目费 3.1+3.2++3.83.1 材料检验试验费 1 0.3% (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不计算)3.2 工程优质费按照定额 29.2 规定计算3.3 暂列金额 1 10 ~ 15 (结算按实际数额)3.4 暂估价按照定额 29.4 规定计算3.5 计日工按照定额 29.5 规定计算3.6 总承包服务费按照定额 29.6 规定计算3.7 预算包干费 1 0 ~ 2% (具体内容见定额 29.8 )3.8 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4规费 4.1+4.2+4.3* * 4.1 工程排污费按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4.2 施工噪音排污费按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4.3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1+2+3 0.1%5 不含税工程造价1+2+3+46 防洪工程维护费及税金 5 按税务部门有关规定计算7 含税工程造价5+6附注:1、材料检验试验费,编制概算价、预算价和招标控制价时,按照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相应规定计算;工程结算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说明及计算规则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说明及计算规则
六、本概算定额以结构部位划分,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均有章说 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由工作内容和定额表格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工 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考虑在 内。
七、本概算定额采用 2010 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料机库。其中,人 工工资单价 51 元/工日按 2009 年第二季度四类地区工资水平取定,材料价格按 2009 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 2009 年第二季度全省 综合水平确定。
八、本概算定额管理费的有关说明: 1、管理费是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测定的,已经综和考 虑了不同城市差异,执行过程中不因企业、地区和工程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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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费内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 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工 程保修费、工程保险费、税金、其他费用。
十二、本概算定额的解释、补充、修改、勘误、印发等管理工作,由广东省建 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项目隶属关系由各级工程 造价管理机构根据本定额的有关规定处理;经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处理后仍有争议 者,可向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申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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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含水量黄土
1600 1700 1400 1100 1650 1750 1900 1800 1750 1790
用锹开挖 并少数用
镐开挖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0.6~ 0.8
用尖锹并 0.81 开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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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年)说明与计算规则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年)说明与计算规则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章节说明及计算规则(2014版)《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目录A.1 土石方工程3A.2 桩基础工程7A.3 ±0.000以下结构工程9A.4 ±0.000以上结构工程11A.5 砌筑工程17A.6 砌筑工程19A.7 幕墙工程19A.8 室内装饰工程20A.9 脚手架工程23A.10 垂直运输工程25总说明一、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提高投资效益,满足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查需要,组织编制了《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以下简称本概算定额)。

二、本概算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95)及《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建设工程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三、本概算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四、本概算定额是编制和审查建筑工程设计概算的依据,是控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优化设计的依据,是编制概算指标的基础。

五、本概算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施工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消耗量的标准。

六、本概算定额以结构部位划分,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均有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由工作内容和定额表格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

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考虑在内。

七、本概算定额采用 2010 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料机库。

其中,人工工资单价 51 元/工日按 2009 年第二季度四类地区工资水平取定,材料价格按2009 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 2009 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

八、本概算定额管理费的有关说明:1、管理费是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测定的,已经综和考虑了不同城市差异,执行过程中不因企业、地区和工程而调整。

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办法

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办法

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征求意见稿)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二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概算编制方法 (2)第三章工程费用概算标准及计算方法 (6)第四章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标准及计算方法 (10)第五章第三类费用概算标准及计算方法 (33)第六章概算编制程序 (37)附录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文件汇编(略)第一章总则1.0.1为发挥工程造价的引导约束作用,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规范建设项目概算的编制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1.0.2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是编制和审批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投资和概算的依据,也可以作为非国有投资的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

1.0.3本《办法》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列出了建设项目经常发生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和专项费用等费用项目,在编制建设项目概算时,应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相关文件规定标准计取。

1.0.4本《办法》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依据编制的,执行中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文件变更,则在编制概算时,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和专项费用等应以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依据计算。

1.0.5本《办法》包括的内容总则、概算文件编制方法、一类费用概算标准及计算方法、二类费用概算标准及计算方法、三类费用概算标准及计算方法,概算文件的编制程序,附录等。

1.0.6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和审批包括的活动概算文件的编制与复核、概算文件的审查、概算的调整等。

1.0.7本《办法》与《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配套执行。

第二章概算文件编制方法设计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设计概算文件必须完整反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内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制度,实事求是地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建设条件(包括自然条件、施工条件等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按照有关依据性资料进行编制。

2014定额计算规则第六章

2014定额计算规则第六章

2014定额计算规则第六章第一篇:2014定额计算规则第六章第一章管道安装一、管道安装按压力等级、材质、连接形式分别列项,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各种管道安装工程量,均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阀门及各种管件所占长度;主材应按定额中的用量计算;装置内界区主管廊和外管廊按施工图用量加规定的损耗量计算主材用量。

第二章管件连接一、各种管件连接均按压力等级、材质、焊接连接形式,不分种类,以“10个”为计算单位。

二、管件连接已综合考虑了弯头、三通、异径管、管帽、管接头等管口含量的差异,应按设计图纸用量,执行相应项目。

第三章阀门安装一、各种阀门按不同压力、连接形式,不分种类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计图纸规定的压力等级执行相应项目。

二、各种法兰阀门安装与配套法兰的安装,应分别计算工程量;螺栓与透镜垫的安装费已包括在定额内,其本身价值应另行计算;螺栓的规格数量,如设计未作规定时,可根据法兰阀门的压力和法兰密封形式,按本册附录中的“法兰螺栓重量表”计算。

三、减压阀直径按高压侧计算。

第四章法兰安装一、低、中、高压管道、管件、法兰、阀门上的各种法兰安装,应按不同压力、材质、规格和种类,分别以“副”为计量单位计算。

按设计图纸规定的压力等级执行相应项目。

二、各种法兰安装,项目中只包括一个垫片和一副法兰用的螺栓,透镜垫、螺栓本身价值应另行计算,其中螺栓按实际用量加损耗计算。

第五章板卷管制作与管件制作一、板卷管制作,按不同材质、规格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主材用量包括规定的损耗量。

二、板卷管件制作,按不同材质、规格、种类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主材用量包括规定的损耗量。

三、成品管材制作管件,按不同材质、规格、种类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主材用量包括规定的损耗量。

第六章管道压力试验、吹扫与清洗一、管道压力试验、吹扫与清洗,按不同的压力、规格,不分材质以“100m”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本章各项目内均已包括临时用空压机和水泵作动力进行试压、吹扫、清洗管道连接的临时管线、盲板、阀门、螺栓等材料摊销量;不包括管道之间的串通临时管口及管道排放口至排放点的临时管,其工程量应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办法

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办法

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征求意见稿)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二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概算编制方法 (2)第三章工程费用概算标准及计算方法 (6)第四章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标准及计算方法 (10)第五章第三类费用概算标准及计算方法 (33)第六章概算编制程序 (37)附录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文件汇编(略)第一章总则1.0.1为发挥工程造价的引导约束作用,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规范建设项目概算的编制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1.0.2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是编制和审批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投资和概算的依据,也可以作为非国有投资的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

1.0.3本《办法》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列出了建设项目经常发生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和专项费用等费用项目,在编制建设项目概算时,应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相关文件规定标准计取。

1.0.4本《办法》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依据编制的,执行中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文件变更,则在编制概算时,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和专项费用等应以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依据计算。

1.0.5本《办法》包括的内容总则、概算文件编制方法、一类费用概算标准及计算方法、二类费用概算标准及计算方法、三类费用概算标准及计算方法,概算文件的编制程序,附录等。

1.0.6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和审批包括的活动概算文件的编制与复核、概算文件的审查、概算的调整等。

1.0.7本《办法》与《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配套执行。

第二章概算文件编制方法设计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设计概算文件必须完整反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内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制度,实事求是地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建设条件(包括自然条件、施工条件等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按照有关依据性资料进行编制。

广东地区广东全部定额收费标准规定(2010版)

广东地区广东全部定额收费标准规定(2010版)

附表一广州地区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材料检验试验费,编制概算价、预算价和招标控制价时,按照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相应规定计算;工程结算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幕墙、钢结构、消防、防雷等工程进行进行专项检测,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研究试验费内。

)2、发包人供应到现场且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的材料和设备,承包人承担合同约定的保管责任,并按照材料和设备价格的1.5%收取保管费。

单价5万元以上的材料和设备保管费,按照合同双方协商约定计算。

列入其他其他项目费,结算时,在税后工程造价中扣减甲供材料和设备价格。

附表二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工程排污费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2、施工噪音排污费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3、其它项目费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项计算,工程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或按实际发生计算。

附表三广州地区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在小区或交通全封闭的道路施工时,不能计算交通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

2、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不能计算材料检验费。

3、预算包干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包干的内容和费率。

附表四广州地区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不能计算材料检验试验费。

2、预算包干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包干的内容和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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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章节说明及计算规则(2014版)《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目录A.1 土石方工程 (4)A.2 桩基础工程 (7)A.3 ±0.000以下结构工程 (10)A.4 ±0.000以上结构工程 (11)A.5 砌筑工程 (17)A.6 砌筑工程 (19)A.7 幕墙工程 (20)A.8 室内装饰工程 (21)A.9 脚手架工程 (24)A.10 垂直运输工程 (26)总说明一、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提高投资效益,满足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查需要,组织编制了《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以下简称本概算定额)。

二、本概算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95)及《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建设工程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三、本概算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四、本概算定额是编制和审查建筑工程设计概算的依据,是控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优化设计的依据,是编制概算指标的基础。

五、本概算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施工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消耗量的标准。

六、本概算定额以结构部位划分,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均有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由工作内容和定额表格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

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考虑在内。

七、本概算定额采用 2010 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料机库。

其中,人工工资单价 51 元/工日按 2009 年第二季度四类地区工资水平取定,材料价格按2009 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 2009 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

八、本概算定额管理费的有关说明:1、管理费是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测定的,已经综和考虑了不同城市差异,执行过程中不因企业、地区和工程而调整。

2、管理费内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工程保修费、工程保险费、税金、其他费用。

3、管理费以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为计算基础,已列入各章相应项目中,实际执行时不得因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动而调整。

九、本概算定额未包括对地基基础工程(含桩基础)、主体结构工程、幕墙工程、门窗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防雷等涉及结构安全项目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建筑节能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项目的抽样检测费用。

十、本概算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在内;×××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在内。

子目中带()符号者,只作换算时使用;子目中带[ ]符号者,表示未计价材料。

十一、本概算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以参照使用现行《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仍有缺项的可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本定额编制原则和方法进行补充,并报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十二、本概算定额的解释、补充、修改、勘误、印发等管理工作,由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

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项目隶属关系由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本定额的有关规定处理;经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处理后仍有争议者,可向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申请解释。

A.1 土石方工程章说明一、场地平整及整形分为场地平整、场地整形两类项目。

场地平整项目指标高±30cm 以内的土方就地挖、填、运、找平;场地整形项目指挖填标高在±30cm 以上的场地内土方或石方挖、填、运、找平。

二、挖土方的施工方法以机械挖土为主、人工挖土为辅综合考虑,包括放坡和工作面、明沟排水、井点降水、挖桩间土、场内水平及垂直运输,但不包括深基坑支护工程;沟槽、基坑还包括了原土回填、夯实等工作内容。

三、除场地平整及整形外,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按下述规定划分:1. 沟槽是指底宽在 3m 以内,且长大于宽 3 倍以上的挖土石方;2. 基坑是指底长小于底宽 3 倍以内,且底面积在 20m2 以内的挖土石方;3. 超出上述范围的挖土石方为一般土石方。

四、深度在 4m 内的一般土石方按场地整形列项,深度超过 4m 的一般土石方按地下室土石方列项。

当地下室开挖后需要再挖地槽及地坑的,按沟槽、基坑挖土石方列项。

五、本章的土石方工程量除定额注明外,挖、运土石方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填方按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体积折算按下表计算。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七、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详见附表)对照后确定。

八、开挖石方的打眼方法以机械施工为主,破碎岩石方法分机械破碎、普通爆破、控制爆破和静力爆破。

当爆破开挖区最外边缘到周边建(构)筑物或设施之间的距离大于 300m 的,可采用普通爆破方式,若距离在 300m 至 10m 之间宜采用控制爆破方式,若距离小于 10m 时应采用静力爆破作业。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工程量计算规则1.1 场地整形1.1.1 平整场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外墙外边线所包围的面积计算。

1.1.2 场地整形土石方按地形网格法以挖土体积计算。

1.2 挖沟槽、基坑土石方1.2.1 沟槽挖土(石)方工程量,以基底宽度加 1.5m(1m)乘以基础轴线长度和设计图示深度以体积计算。

1.2.2 基坑挖土(石)方工程量,以基底宽度每边各加 1.5m(1m)相乘后再乘以设计图示深度以体积计算。

1.3 地下室土石方1.3.1 地下室土石方开挖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初步设计无图示尺寸的,分别按下述方式计算:1 采用地下连续墙等永久性结构工程支护的,按地下连续墙等永久性结构所包围的面积乘以基坑深度以体积计算。

2 采用其他深基坑支护工程的,按建筑物首层外墙线每边外加3m 宽的工作面后所包围的坑底面积,乘以设计图示基坑深度以体积计算。

1.4 土石方外运1.4.1 沟槽基坑土石方外运工程量,按挖方工程量减去基础体积、回填沟槽基坑工程量计算。

1.4.2 场地整形的土石方外运或缺方工程量,按地形网格法以挖填平衡后的体积计算。

1.5 填方1.5.1 地下室周边回填土方工程量,按外墙外边线长度加 12m,乘以 3m 宽,再乘以基坑深度以体积计算。

1.5.2 室内回填土方工程量,按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A.2 桩基础工程章说明一、一般说明1.本章所有桩的长度,按打桩地面至桩底的长度计算,超出地面的桩长度不得计算,成孔灌注混凝土桩的计算桩长以成孔长度为准。

2.本章桩基础工程按陆地上打桩考虑,包括预制混凝土桩、成孔混凝土灌注桩、钢管桩、钢板桩、其他桩、地下连续墙等项目,不同土壤类别、机械类别和性能均包括在定额内,不包括清除地下障碍物。

3.打(压)试验桩套相应打(压)桩子目,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 2.00。

4.单位工程打(压)桩、灌注桩工程量在下表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台班消耗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 1.25。

5.沉管混凝土灌注桩,钻(冲)孔灌注桩、地下连续墙的混凝土含量按 1.20扩散系数考虑。

6.金属材料摊销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钢管、钢模、金属设备及料斗等,不包括钢板桩。

7.地下连续墙、锚杆的入岩增加费单独计算。

全风化岩、强风化岩不作入岩,微风入岩作入岩计算,中风化岩按入岩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70。

二、打(压)预制方桩包括接桩、桩尖、凿桩头、桩头弃碴外运等工作。

打(压)预制管桩包括接桩、桩尖、切割桩头、桩头弃碴外运、桩头插钢筋和捣桩芯混凝土等工作。

三、钢管桩按成品考虑,定额已经包括接桩、割桩帽、桩芯取土、运土,捣桩芯混凝土等工作,不含防腐处理费用。

四、成孔灌注桩1.沉管混凝土灌注桩,钻(冲)孔灌注桩包括入岩、桩芯混凝土、钢筋笼制安、凿桩头、桩头弃碴运输、泥浆外运输等工作内容。

2.人工挖孔桩包括挖土、入岩、护壁、桩芯混凝土、钢筋笼制安、凿桩头、碴土外运等工作。

3.旋挖成孔灌注桩包括成孔、入岩、钢筋笼制安、凿桩头、桩头弃碴运输、泥浆运输等工作。

4.高压旋喷桩,单位长度水泥用量不同时可以换算,应扣除桩上部空孔材料用量。

5.喷浆(粉)桩(深层搅拌桩)水泥损耗率按4%。

设计水泥投放量与定额消耗量不同时,根据设计要求调整。

五、钢板桩分为打拔钢板桩及打钢板桩(不拔),钢板桩按成品考虑,并已含安、拆导向夹具等工作内容。

六、地下连续墙包括成槽、导墙、钢筋网片制安、捣混凝土、泥浆运输、泥浆池槽砌筑拆除等工作,但没考虑入岩,入岩增加费另按相应子目计算。

七、锚杆钻孔、灌浆,高于地面 1.2m处作业搭设的操作平台,按实际搭设长度乘以2m宽,套内脚手架相应子目。

喷射混凝土未包括搭设平台的费用。

八、土钉子目不含钢筋(管)的制作,钢筋(管)另行按±0.00以下结构钢筋相应子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2.1、打(压)预制混凝土桩2.1.1、打(压)预制混凝土方桩工程量,按桩长以长度(包括桩尖)计算。

2.1.2、打(压)预制混凝土管桩工程量,按不包括桩尖长度计算。

2.2、打(压)钢管桩2.2.1、打(压)钢管桩工程量按桩长理论质量以质量计算。

2.3、成孔混凝土灌注桩2.3.1、沉管灌注混凝土桩工程量,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3.2、夯扩桩工程量,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3.3、钻(冲)孔桩工程量,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3.4、旋挖桩工程量,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3.5、人工挖孔桩工程量,按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4、钢板桩2.4.1、打拔钢板桩工程量,按钢板桩的设计深度乘以长度的理论质量以质量计算。

2.5、其他桩2.5.1、微型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2.5.2、砂石灌注桩工程量,按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5.3、高压旋喷桩工程量,按桩长以长度计算。

2.5.4、深层搅拌桩工程量,按桩长以长度计算。

2.6、地下连续墙2.6.1、地下连续墙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乘以厚度槽深以体积计算。

2.6.2、地下连续墙入岩增加费按设计要求以体积计算。

2.7、基础结构加固2.7.1、锚杆、土钉成孔、灌浆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以长度计算。

2.7.2、支护钢支撑、锚杆、土钉钢筋制安工程量,按设计以理论质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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