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节选培训材料2
食品安全法培训

食品安全法培训一、教学内容本节课的教学内容来自《食品安全法》的相关章节,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法律义务、食品经营的规范、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等。
二、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内容,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2. 培养学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素养。
三、教学难点与重点重点: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法律义务、食品经营的规范、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
难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四、教具与学具准备教具:PPT、黑板、粉笔。
学具:笔记本、文具。
五、教学过程1. 情景引入:通过播放一段关于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引发学生对食品安全的关注。
2. 知识讲解:详细讲解《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法律义务、食品经营的规范、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
3. 案例分析:选取一些典型的食品安全案例,引导学生分析案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4. 互动环节: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探讨如何提高食品安全素养,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六、板书设计板书内容:《食品安全法》基本内容1. 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2.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法律义务3. 食品经营的规范4. 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5. 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七、作业设计答案: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包括:食品无毒、无害,符合营养要求,不影响人体健康。
2. 作业题目:请列举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法律义务。
答案: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法律义务包括: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接受监督管理,依法诚信经营。
八、课后反思及拓展延伸课后反思:本节课通过讲解《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内容,让学生了解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培养了学生的食品安全素养。
在教学过程中,要注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拓展延伸:邀请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讲座,让学生更加深入地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食品安全法 培训

食品安全法培训1. 介绍食品安全是人们生活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与安全,各国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次培训将重点介绍中国的食品安全法,包括其背景、目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2. 背景食品安全问题是全球性的挑战,各国纷纷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以保障公众的健康。
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食品安全问题尤为重要。
过去几年,中国发生了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如毒奶粉事件、有毒添加剂事件等,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忧虑。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3. 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公众的健康与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
4. 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4.1 食品安全基本原则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的基本原则,包括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科学管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等。
4.2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安全监管的体制和职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4.3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他们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4.4 食品安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
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生产经营食品,不得超过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限值。
4.5 食品安全监督检验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安全监督检验的内容、方法和程序。
4.6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科学判断食品安全风险的重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原则、方法和程序。
4.7 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安全事件的报告、处置和追究责任的程序。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一、食品安全基本知识1. 食品安全的定义:食品安全是指人们在食用及食品接触过程中不会受到有害物质的危害,同时具备营养、健康、无公害等基本特征。
2. 食品中常见的有害物质:包括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添加剂等。
3. 食品卫生的重要性:保障食品安全是维护国民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是国家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1. 食品安全法:制定了食品安全的基本政策和原则,规范了食品生产、经营、检验、监管等方面的行为。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制定食品安全的标准化技术文件,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检验等行为提供了依据。
3. 食品安全监管条例:对食品安全监管实施范围、职责、监管措施、处罚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4.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管理办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精准度和效率。
5.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进行了规范,是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和风险管控的重要依据。
三、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1. 食品生产: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食品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GMP规范等行业标准。
2. 食品经营:经营者应对食品进行严格检验,保证其安全性,同时在销售过程中进行标签标识、贮存等方面的管理。
3. 食品流通: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配送、运输管理制度,在运输、储存过程中严格控制温度、湿度等环境参数。
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1. 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类:分为突发性、潜在性、逐年性三类。
2. 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应急处理包括事件初期应对、应急处置、风险评估和后续管理等方面。
3. 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技术和方法:包括抽检检验、抽检鉴定、监测等技术和方法。
总结:1. 本文档涵盖了食品安全基本知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内容详尽,是一份很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材料。
2. 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有:- 食品安全法:制定食品安全的基本政策和原则的法律法规。
食品安全法解读学习培训内容

食品安全法解读学习培训内容食品安全一直以来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而“食品安全法”正是为了保障人们的饮食安全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律。
下面,我们将对食品安全法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学习和培训相关内容。
一、食品安全法的背景和意义食品安全一直都是关系到人们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
由于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中国政府制定了《食品安全法》,旨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监管,保障人们的舌尖安全。
这项法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1. 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才能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符合一系列的生产条件和标准,确保生产的食品符合安全要求。
2. 食品安全追溯制度为了确保食品安全问题能够及时追溯和处理,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通过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进行监控和记录,可以快速准确地追溯食品问题的来源。
3. 食品标识和标签制度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必须标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且禁止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这样可以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食品的真实情况,做出合理的消费决策。
4. 食品安全监管和处罚制度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相关部门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监管职责和权力,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受到惩罚,以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
三、食品安全法的培训内容针对食品安全法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原理和主要条款培训人员需要了解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原理和主要条款,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食品标识和标签制度等。
只有了解法律的基本内容,才能更好地贯彻执行。
2. 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的管理和监控培训人员需要了解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的管理和监控措施,包括如何确保企业符合生产条件和标准、如何进行食品安全监测、如何建立食品安全档案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培训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培训资料食品安全法包括了食品的生产、经营、食用等方方面面,其中,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生产经营。
食品安全法还规定了食品检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行惩罚性处罚,并加强对食品市场的监督管理。
为了让食品从生产到消费全过程都能够保障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需要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推动食品生产经营的规范发展。
因此,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法的培训是非常必要的,培训内容可以涵盖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原则、法律法规、食品监督管理制度等相关知识,让食品生产经营者深入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生产经营,保障食品安全。
通过食品安全法的培训,可以让食品生产经营者深刻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从而为保障人民的食品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为保障人民的食品安全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很高兴看到大家能够参加今天的食品安全法培训,食品安全是我们国家的重要政策和法律制度。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需要食用各种食品,因此保障食品安全对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
今天的培训将帮助大家深入了解食品安全法的相关内容,让我们共同努力,为保障人民的食品安全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原则。
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原则包括了预防为主、综合施策、谁主管谁负责、谁生产谁负责、维护人民健康等。
这些原则体现了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也为我们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提供了指导和方向。
例如,“预防为主”原则要求我们在食品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中,从源头上把关,做好预防工作,尽量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这个原则要求我们在食品生产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确保生产出的食品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从而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
另外,食品安全法还强调了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管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培训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培训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
对于从业人员来说,了解该法律法规的条款和规定,推动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十分重要的。
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保护生命健康、从源头预防、综合治理、科学管理和公开透明。
因此,从业人员在工作中需要加强食品安全意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管理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食品中存在的危害物质食品中存在的危害物质包括化学物质、微生物、重金属、农残等。
其中,化学物质污染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其来源包括环境污染、化学工业、加工、贮藏和运输等环节。
食品中微生物的存在也是食品安全的一个风险,包括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等。
此外,重金属和农残也是食品安全的重要问题,人体长期摄入超标的农残和重金属容易导致慢性中毒等疾病。
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提高保质期、增加食品营养、防止食品变质而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添加的物质。
使用食品添加剂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包括获取许可证、使用限量、标识、生产条件等。
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是从业人员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证件,没有该证件的企业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从业人员需要了解该证件的获得条件、审批流程和使用范围。
四、食品安全检测食品安全检测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从业人员需要了解检测的方法和技术、检测标准和检测结果的解读等知识。
五、食品安全事件处理食品安全事件处理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食品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
从业人员需要了解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机制、报告和沟通程序等。
总之,从业人员了解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条款和规定,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控制,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同时,企业也应该坚持诚信经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培训教材

《食品安全法》培训教材第一章:食品安全法的背景和重要性食品安全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它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
为了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食品安全法》作为中国的法律法规之一,起到了维护食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作用。
本章将简要介绍《食品安全法》的背景和其在保障食品安全中的重要性。
1.1 食品安全法的背景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尤其在近年来,由于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发,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程度进一步提升。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国于年底颁布了《食品安全法》。
1.2 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性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一个涉及广泛、关系到每个人的问题。
《食品安全法》的出台使得相关政府部门能够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
这对于保证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与要求本章将详细介绍《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包括食品安全的基本原则、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食品监测与评估、食品召回和处理等。
2.1 食品安全的基本原则《食品安全法》将食品安全定位于国家战略,明确了食品安全的基本原则。
其中包括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优先预防、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等原则,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了基本准则。
2.2 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应当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履行相应的责任。
本节将详细介绍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包括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证食品质量等。
2.3 食品监测与评估食品监测与评估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节将介绍食品监测与评估的内容和要求,包括监测对象、方法和标准等。
2.4 食品召回和处理当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问题时,及时进行召回和处理是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措施。
本节将详细介绍食品召回和处理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召回通知的发布、召回行动的实施和召回后的处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培训是为了让公众和相关从业人员更加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法相关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培训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食品安全法的基本概念和法律体系:介绍食品安全法的基本概念、法律框架和法律体系,包括食品安全的定义、法律条文的组成以及食品安全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等。
2. 食品安全责任:介绍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销售各方的责任要求,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食品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责任、食品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责任等。
3.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介绍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包括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流程和指标、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措施和控制要求等。
4. 食品安全监督和处罚:介绍食品安全法对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处罚措施,包括食品安全监督的方式和方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程序等。
5. 食品标签和广告宣传:介绍食品标签和广告宣传方面的法律要求,包括食品标签的信息标示和警示要求、食品广告宣传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要求等。
通过食品安全法的培训,可以提高公众和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
法的了解和适用能力,增强食品安全防控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权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食品安全法》节选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第三十六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第四十条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修订。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
第四十二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第二节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第四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
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
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
第四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四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十条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五十三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五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五十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本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情形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五十六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第六十三条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
由于食品经营者的原因造成其经营的食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召回。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但是,对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对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的,应当提前报告时间、地点。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第六十五条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第六十六条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第三节标签、说明书和广告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
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八条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七十一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第七十三条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四节特殊食品第七十五条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第七十八条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