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无形资产财务核算的探讨
建筑施工单位财务安全管理分析(三篇)

建筑施工单位财务安全管理分析建筑施工单位财务安全管理是指为了保障施工单位财务资产的安全,合理规划和管理财务,预防和防范各种风险和问题的发生,确保施工单位财务健康发展的管理措施和方法。
在建筑施工行业中,财务安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对于施工单位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
下面就建筑施工单位财务安全管理进行分析。
首先,建筑施工单位应注重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建筑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职责和权限,加强财务核算和数据分析,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同时,建筑施工单位应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和纠正问题,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和透明。
其次,建筑施工单位应加强对财务风险的识别和评估。
建筑施工过程中会面临各种财务风险,如工程款回收风险、资金周转风险等。
建筑施工单位应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通过项目前期评估,控制各个环节的风险,减少财务损失。
同时,建筑施工单位应关注市场变化和金融形势,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保障财务安全。
第三,建筑施工单位应加强对财务内控的建设。
建筑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源浪费和滥用。
建筑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划定权限范围,严格控制资金流动,避免资金被挪用或擅自使用。
此外,建筑施工单位还应加强对财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防范网络黑客和信息泄露等风险。
最后,建筑施工单位应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财务人员是负责财务管理和决策的重要角色,他们应具备扎实的财务知识和管理能力。
建筑施工单位应注重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同时,建筑施工单位还应建立激励机制,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促进财务工作的高效进行。
总之,建筑施工单位财务安全管理是保障施工单位财务资产安全的重要工作。
建筑施工单位应注重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强对财务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加强对财务内控的建设,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工程施工会计科目的结构(3篇)

第1篇一、一级科目1. 工程施工:该科目是施工企业核算工程成本的核心科目,包括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2. 主营业务成本:核算施工企业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3. 主营业务收入:核算施工企业通过工程结算实现的收入。
4. 工程结算:核算施工企业已完成的工程结算收入。
5. 应收账款:核算施工企业已结算但尚未收回的工程款。
6. 应付账款:核算施工企业已结算但尚未支付的工程款。
7. 预收账款:核算施工企业已预收但尚未完成的工程款。
8. 货币资金:核算施工企业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
9.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施工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等。
10. 应交税费:核算施工企业应交的各种税费。
二、二级科目1.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包括以下明细科目:(1)人工费:核算施工过程中支付给施工人员的工资、奖金等。
(2)材料费:核算施工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成本。
(3)机械使用费:核算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的成本。
(4)其他直接费:核算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如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等。
(5)分包成本:核算施工过程中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工程成本。
(6)间接费用:核算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间接费用,如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等。
2.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核算施工企业通过工程结算实现的毛利。
3. 主营业务成本——直接成本:核算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成本,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
4. 主营业务成本——间接成本:核算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间接成本,如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等。
5. 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收入:核算施工企业通过工程结算实现的收入。
6. 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核算施工企业已结算但尚未收回的工程款。
7. 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核算施工企业已结算但尚未支付的工程款。
8. 预收账款——预收工程款:核算施工企业已预收但尚未完成的工程款。
9. 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核算施工企业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
新会计准则下在建工程核算问题的探讨

新会计准则下建工程核算问题的探讨一、引言2006年制定并自2007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没有关于在建工程的专门会计准则,而是仍旧将在建工程作为固定资产的一种取得形式和固定资产一起一并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规范,国际会计准则也是如此。
鉴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不断的发展壮大,新建、改扩建等成为了企业持续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把“在建工程”单独作为一个会计准则,并出台具体的核算办法来规范企业在建工程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以充分保证在建工程会计信息质量,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
在我国。
工程项目建设基本都实现项目流程化管理。
以企业新建大的工程建设项目为例,需要经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
建设过程管理、初步验收、竣工验收、结算、决算等很多环节,涉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这一过程可以划分为6个阶段:方案阶段——设计阶段——预算及审核阶段——项目实施阶段——竣工决算及审计阶段——财务结算及转固阶段。
本文试图对在建工程核算的若干方面进行探讨,而不拘泥于上述项目流程的6个阶段。
一、在建工程相关明细科目的设置(一)相关二级明细科目至少应反应的内容以自建复杂的在建工程为例,在建工程二级明细科目至少包括进度款(预付款)、设备、材料、三通一平、土建安装、利息支出、人工工资、土地使用权、其它费用等。
不同的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二)主要应设置的二级明细科目说明1建议设置“进度款(预付款)”,而不是在。
预付(应付)账款“中反映。
主要是能在在建工程科目中汇总反映工程成本的实际发生情况(企业一般进度款是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同时准确反映企业工程资金流出信息,便于和客户对账。
这主要是针对有工程出包或部分出包的情况。
2建议不再设置“待摊支出”,而是将其细分至相关二级明细科目“其他费用”内。
关于城投公司建设项目中会计核算若干问题的思考

关于城投公司建设项目中会计核算若干问题的思考作者:冯翔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21年第24期摘要: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基建需求呈上升趋势。
近年来,城投公司作为地方政府性债务融资的主要渠道,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极大助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然而城投公司建设项目多具有公益性,绝大多数产生的是非经营性资产,普遍面临着较大的债务偿还压力,自身的财务稳健性较差。
文章结合城投公司业务模式和发展特点,从会计核算的角度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措施与建议,以期能为城投公司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提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城投公司;建设项目;会计核算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力推进,为高效筹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我国各大城市在政府融资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均成立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府融资平台,即城投公司。
地方政府将供水、供气、道路、桥梁、土地等城市基础设施、财政资金、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注入到城投公司,使城投公司资产规模和现金流均达到融资标准,再辅以政府承诺、担保,实现多渠道融资,并将筹集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近年来,国务院、银监会、财政部等多部门相继出台引导文件,逐渐剥离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政府融资职能,旨在规范城投公司的资金使用、经营管理。
因此城投公司的转型发展既是政策要求,也是市场要求,更是自身发展的要求。
城投公司的转型发展,其会计核算也势必作出适当的调整。
一、城投公司建设项目核算总体特征(一)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小利润表包括营业总收入、营业总成本、营业外收支、其他经营收益等。
营业总收入又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有土地整理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各类收费权收入、运营收入等。
城投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规模普遍较小。
营业总成本包括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财务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由于城投企业债务较多,因此其利息费用占比较大。
浅论建设施工企业无形资产培育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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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张鼎 祖 谭 立新
4 资质共享 , 缺乏共 同维护 意 . 但 在建筑 施工企业 , 其是 建筑施 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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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 现代建筑 施工企 业必须 转 对其进行科学管理。
无形 资产 是 “ 特定 主体 所 控制 变管理 观念 , 加强无形资产管理。 的, 不具 有实 物形 态 , 生产 经 营长 对 源”。 企业无形资产通常分为四类 , 即
工设备 , 他们 只是从 事施工 生产活 期行 为 , 但 使建筑施 工企业 经营状况 极 动 的必要 工具 . 要让这 些设备 为企业 不稳定 。 创造财 富 , 需要人力资 本的参 与 。相 2 无形资产管理 的意识不强 . 同的设 备 , 同 的团 队 , 不 为企 业创 造 长期 以来 , 建筑施 工企 业非 常重
势 的重要依据。建 筑施工企业承揽施 靠 或者 无偿 联 营等 形 式共 享企 业 无 积 累和演进 的过程 , 无形 资产 的培育 工 任务需 要 通过 招投 标 等竞 争机 制 形资产使用价值 的现象十分普遍 。 实现 。而在招投标 中 , 企业 的资质等 等无形 资产 , 为 资格 预审或 者评标 成 3没有建立起科 学有效 的无形 资 施工 企业无 形资产 , . 首先 要把握 无形
级、 经营业绩、 获奖情况、 雇主的评价 产管理制度
资产 的本质 , 次要把握 建筑施工 企 其
许 多企 业 没有 建 立 衡 量无 形 资 业 内部无形 资产 的表现形式 。 最后 要
的财富不同。一些 建筑施工企业之所 视有形 资产 的管理 , 对无形资产 的 量流失 。 而 业 ,不 懂得 企 业无 形 资产 的重 大 价 育 3 .是判断 企业是否具 有竞 争优 值 , 允许 其他企业 或个人 通过低价 挂 无形资产 自身 的发展是一个不断 因而也是一个漫长 的过程 。培育建筑
施工企业财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施工企业财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魏 泓 一、施工企业财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1.工程结算收入不实(1)虚报产值。
施工企业是以产值来确定工程结算收入的。
因此,一些施工企业不按实际完成建安工程量做预算分析,虚报产值,多做结算。
年终决算时,未经建设单位的认证,仅凭内部验工计划单列帐,单方做结算收入,致使产值不真实,虚增工程结算收入。
(2)预结工程结算收入长期挂帐,形成潜亏。
施工企业的营业收入有其的特殊性,要以工程结算为依据,而现行的工程价款结算手续比较繁琐,涉及到的有关单位、部门较多,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质量监查部门、银行,有的还要通过审计部门等。
有的建设单位有钱不付;有的无款故意拖延结算;总包、分包、联营工程的结算拖拉等问题。
施工企业为了及时办理年度财务决算,对一些欠拖不决的工程结算,只有采取预结工程结算收入的办法。
这样,或多或少地形成了企业年度工程结算收入的差额(大多为负差),并且挂帐后迟迟不能结算,存在着很大的“坏帐损失”风险。
(3)现行工程价款结算方式直接影响工程结算收入的真实性。
现行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按月结算、分段结算和竣工后一次结算等形式。
无论采取哪种结算形式,都必须保证工程结算收入的真实性。
而目前向财务部门提供工程价款结算收入的依据是生产部门统计上报的产值,但产值的统计不是按盘点已完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实物量套预算单价计算,而是以合同造价为基础,参考工程费用调增系数,按形象进度和本单位领导意图进行估报。
这样,报出的产值具有较大的估量性,致使工程决算审定数与统计产值相距甚大,造成工程结算收入不实。
(4)工程质量问题及未完收尾分部、分项工程抵减工程结算收入。
承揽一项工程后,施工单位都要向建设单位交一定的工程质保金。
工程质保金一般都在工程总造价的3~5%之间,工程竣工后使用或运行一年后,没有质量问题,此款返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再把这部分质保金以报量记入当期工程结算收入。
由于一些施工企业对工程质量重视不够,在办理工程竣工交接后,一年内产品使用或运行出现质量问题,建设单位要将质保金扣回,这部分帐款会造成减收或坏帐。
工程类施工企业财务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工程类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特制定本财务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2. 诚实信用原则: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 效率原则:优化财务管理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4. 风险控制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三、财务管理组织架构1.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企业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财务核算、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等。
2. 财务负责人: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对财务部门的日常工作和财务状况全面负责。
3. 会计人员:负责财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分析财务状况等工作。
四、财务核算制度1. 会计核算制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2. 成本核算制度:按照工程成本核算制度,对工程项目进行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
3. 收入核算制度:按照工程收入核算制度,确认工程收入,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资金管理制度1. 资金筹措: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合理筹集资金,确保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2. 资金支付:按照合同约定和资金使用计划,合理支付工程款项,控制资金支出。
3. 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六、成本控制制度1. 成本预算: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成本预算,明确成本控制目标。
2. 成本核算:对工程项目进行成本核算,分析成本构成,找出成本控制点。
3. 成本分析:定期对成本进行分析,找出成本节约和控制的措施。
七、财务报告制度1. 财务报表编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财务报告报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告。
3. 财务分析:定期对财务报告进行分析,评估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建筑施工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中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建筑施工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中的问题及解决对策问题一:成本核算不准确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核算可能存在以下问题:材料损耗计算不全面准确,人工成本计算不准确,制造费用计算不全面等。
造成成本核算不准确的原因可能是数据来源不可靠或者核算方法不合理。
解决对策:1. 建立严格的成本核算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项成本的核算对象、原则、方法和程序;2. 加强对成本核算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3. 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成本核算过程进行监督和审核,提高核算的准确性;4. 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核算能力和意识。
问题二:资产评估不准确建筑施工企业的资产评估可能存在以下问题:固定资产计量不准确,存货计量不准确,无形资产计量不全面等。
造成资产评估不准确的原因可能是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和依据。
问题三:财务报告不准确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报告可能存在以下问题:资产负债表不准确,利润表不准确,现金流量表不准确等。
造成财务报告不准确的原因可能是财务会计核算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解决对策:1. 遵循财务会计准则,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2. 加强对核算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财务会计核算的能力和水平;3. 建立完善的财务报告审核机制,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4. 定期对财务报告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
建筑施工企业在财务会计核算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成本核算不准确、资产评估不准确和财务报告不准确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如建立严格的核算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控制机制和审核机制、提高操作人员和评估人员的能力和意识等,以确保财务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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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无形资产财务核算的探讨袁晓霞【摘要】过去施工企业的资产结构主要以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资产为主体,无形资产所占比重很小,除了土地使用权以外无其他形式的无形资产。
因此施工企业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和核算都比较粗放和不规范,管理层对无形资产未引起重视。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施工企业为图发展,其生产经营的模式和核心竞争都在发生着变化,由此产生了更多形式的无形资产。
笔者结合工作实践经验,谈谈自己关于施工企业财务工作中遇到的新业务中出现的无形资产核算问题的观点。
【关键字】施工企业无形资产BOT项目内部研发项目总论施工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无形资产多样性的产生,已不再是过去单一的一种形式。
笔者所从事的施工企业多年来被授予了高新技术企业的称号,作为财务人员在核算研发费用的同时,也在完成和完善着与之相关的无形资产的核算。
近几年施工企业纷纷涉足BOT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财务人员需要完成相关无形资产的核算。
因此笔者想就本文在这两方面业务中涉及到无形资产核算问题谈谈自己的处理建议。
财政部2006年颁布了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在内的39项新企业会计准则。
在《第6号准则》里对无形资产加以定义。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它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一、BOT项目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一)BOT项目无形资产的确认笔者分析,无形资产中有些是单独存在和转移,不需要依附于固定有形事物的,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
有些却是要在无形资产转移时固定有形事物也随之转移的,如:土地使用权,还有的是两者兼有,如:特许权。
在财务核算确认时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较容易与固定资产区分,而第三种情况在确认时就会带来争议,如:施工企业的公路桥梁特许经营权,在过去自建经营的一直都是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在2008年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对BOT项目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规定如下:建造合同收入应当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并分别以下情况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也就说不再按照以前的财务核算为固定资产了,改为在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对过去已在固定资产核算的特许经营权要进行资产重分类处理。
按现在BOT项目合同规定的情况,基本都在无形资产核算。
但是笔者研读了一些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发现,仍然还有一部分上市公司还在固定资产核算。
为什么还存在这种现象,笔者觉得和BOT项目的特殊性有很大关系。
BOT即建设—经营—移交,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笔者发现之所以产生核算分歧,在于都有比较合理的理由。
项目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认为:项目建设投资能形成有形资产,虽然在形式上企业没有实物资产的所有权,拥有的只是经营管理权,但是从经济实质上来看,企业是该实物资产的实际经营和管理者,与其他固定资产一样由企业使用,因此也可以确认为固定资产。
而建设项目作为无形资产处理的认为,在BOT 模式下,特许经营合同中明确规定在特许经营期间该项目的实物资产所有权属于政府,投资人的经济活动实质可以描述为:通过投资建设“自创”或以此为对价交换而取得了项目一定期限的专营权和收益权。
笔者认为虽然企业负责基础设施项目实物资产的运营和管理,但这种运营管理权利存在较多限制;另外,更重要的是,BOT项目资产未来之所以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更多地是取决于特许合同所约定的权利,而不仅仅是因为项目公司运营管理着该实物资产。
由于其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并且满足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更为合适。
(二)BOT项目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笔者认为无形资产初始计量的金额应该按照过去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时初始计量的金额来计量。
在实物资产建设完成后,该无形资产即可视为已达到预定用途。
新准则规定满足条件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
但准则又规定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其中并没有明确包含无形资产。
从业务本质及合理性上来分析,笔者认为建造项目实物资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记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中去。
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时,在未完工以前是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核算,那么现在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后,是否还需要通过“在建工程”这个科目核算?通过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分析,有部分上市公司依然先在“在建工程”中归集后转入无形资产,还有在“开发支出”核算转入无形资产的。
以前对会计科目的理解一般为通过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通过研发支出转无形资产。
但是BOT项目的特殊性,决定了我们不能简单的照搬会计科目,要深刻理解会计科目的寓意和赋予它实际运用的意义。
因此,笔者认为,虽然我们是用无形资产核算特许经营权,但是这个特许经营权的产生和有形实物密不可分,而有形实物本身并没有形成相应的资产。
施工项目资产需要较漫长的时间以后才能够形成,符合在建工程的寓意。
因此通过“在建工程”归集比通过“开发支出”归集反映更符合经济业务实质。
笔者所从事的施工企业采用的核算方法为每月在在建工程归集月底转到无形资产。
但笔者认为如果能够在项目资产完工达到预定使用状态以前都在“在建工程”核算,等到完工以后再转入无形资产更符合经济实质和无形资产确认的定义,因为在有形资产形成以前,无形资产也不会形成。
(三)BOT项目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BOT项目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的确认和以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是一样的,并且都没有净残值。
但是在摊销方式的选择上有些不同。
固定资产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法和年数总和法等,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包括直线法、产量法、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
在BOT项目的无形资产摊销一般采用直线法和产量法即车流量法。
笔者认为车流量法是更为符合经济实质的摊销方式。
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公司还负责项目的经营管理,那么其后续支出中的大修费用是否可资本化呢?新会计准则对此未做明确规定,而原准则明确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及“无形资产在确认后发生的支出,应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笔者认为,项目公司发生的大修费用要区分是合同规定的还是没有规定的,要区分是维持有效运营的必要支出还是另外的重大支出,前者情况资产预期带来的收入并未超过原来估计的水平,则不应资本化,后者情况因为重大支出带来了经营期的延长或收费的增加等,使得未来的估值发生了变化,那么所发生的大修费用应该要资本化。
二、施工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一)施工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无形资产的确认旧会计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支出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而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则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分别处理。
准则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事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实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物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准则对研究和开发也有定义: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虽然新准则对研究和开发阶段进行了有效区分和定义,但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很好的区分却很难,困难有以下两点:第一、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可能出现交叉。
施工企业的研发项目都是在基层施工项目上去完成的,不是仅仅在实验室里面就能做到的。
因此研发项目的结果常常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工作中大部分研发项目是不能形成专利权的。
我们实际工作中往往谨慎处理,不能按照五项条件确认的,按研究阶段处理,但是在后期又符合了条件的,按照准则的规定只能将以后发生的费用资本化,之前发生已计入当期损益的不再调整,导致形成无形资产资本化金额的不完整和不准确,对未来该无形资产的估值都是不利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前期认为符合开发阶段的条件资本化的费用,在后期发现不能形成专利,或者形成的知识产权不能满足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也就是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不能流入企业的时候,我们已经资本化的费用要如何处理,准则中没有规定。
第二、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时间点很难区分。
比如一项专利,到底哪些阶段的投入是研究阶段的支出,哪些是开发阶段的支出,这就很难区分。
而且有些研究开发能够形成新的技术,但是没有新的专利,不能形成知识产权,就是没法拿到无形资产的证书,如施工企业的工法。
能不能将其当成无形资产新产品来核算,准则里也没有相关的明细科目,财务人员核算就很麻烦。
所以目前只有形成了专利这种产权,企业的无形资产才能资本化。
基于新准则的规定和现实遇到的问题,笔者认为要尽可能的解决问题必须做到两方面:首先,施工企业要建立完善的研发体系,对未来研发项目的结果能够可靠判断,尽量避免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交叉现象的出现。
第二,财务人员要学习工程知识,了解研发项目,熟悉研发过程,运用资本化条件进行合理判断,减少个人能力不足所带来的影响。
(二)施工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内部研发项目形成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开发无形资产时耗费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计提专用设备折旧,以及按照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可以资本化的利息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