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管理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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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文件控制管理制度(12篇)

公司文件控制管理制度(12篇)

公司文件控制管理制度(12篇)公司文件掌握治理制度11 目的为提高公司文件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之标准化、科学化、制度化,对公司的文件的体例格式、编制、编号、审批、公布、归档等文件治理的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实现公司文件治理的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文件治理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和外来文件的治理。

3 职责3.1 公司总经办是公司文件治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文件治理制度的制定、修订的起草及本制度的宣贯、发放、废止工作,并负责在全公司范围内对本制度执行的指导及监视。

3.2 总经办负责公司质量治理体系、治理制度、行政性文件、法律法规文件、政府相关外来文件的收录、发放、归档、废止的治理。

3.3 各部门产生的内部使用的文件有部门负责人或者指定人员负责文件的收录、发放、归档、废止的治理。

3.4 文件编制、审批、公布的权责3.4.1 总经办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行政治理、人力资源治理及其他根底性治理制度及行政性发文(通知、通告)等文件。

3.4.2 财务部负责制定公司财务治理制度文件。

3.4.3 客服部负责制定公司客服治理制度文件。

3.4.4 生产部负责制定公司生产治理制度文件。

3.4.5 质检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产品认证文件,并负责制定质量治理制度、产品质量检验规程、检验作业指导书等文件。

3.4.6 设计部负责制定公司公司技术治理标准、产品技术标准、产品设计开发输出文件(设计图样、产品bom、检验标准、标准测试)等文件。

3.4.7 工厂负责制定产品bom、产品工艺文件、操作规程、生产作业指导书等文件(由打样工厂负责)。

3.4.8 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制定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编制,公司副总或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

3.4.9 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分公布前,应向总经办提交电子/纸张文件审核备案,并获得文件号。

3.5 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公布,依《质量手册》和《文件掌握程序》的规定执行。

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5篇)

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5篇)

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各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范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和发布,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各区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决定,在其法定权限内制定,规范行政管理事务,具有普遍约束力,且生效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文件。

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区政府制定的内部事务管理制度、向上级行政机关____请示和报告、对具体事项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以及其他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或者虽具有普遍约束力但生效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文件,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市政府工作部门”包括下列机构:(一)市政府组成部门;(二)市政府办事机构和直属机构;(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其他市政府工作机构。

市政府为完成某个专项任务而设立的临时机构、归口市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的办事机构、前款各单位内设机构,不得以本机构的名义对外发布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可以使用“规定”、“决定”、“办法”、“通知”、“公告”和“通告”。

第五条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修改或者废止规范性文件,应当在发布之前报市政府审查。

区政府制定、修改或者废止规范性文件,应当在发布之后报市政府备案。

市政府法制部门(以下简称市法制部门)具体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和文字技术审查工作。

第六条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为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二)有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行政机关的明确授权;(三)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四)不简单重复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的规定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决定;(五)与其他行政主管机关的管理职能不相冲突;(六)语言准确、简明和通俗,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行文格式。

文档档案管理制度(5篇)

文档档案管理制度(5篇)

文档档案管理制度一、文档是单位的重要资料,加强文档的管理,是保障和促进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实现文档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为使文档管理达到高效、安全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文档管理应指定专人负责(专职文秘),文件管理员必须作好文卷归档,存放保管和遵守单位有关文件使用的管理规定。

三、文件管理员应按以下程序工作1、文件收集:坚持随时对收集的文件进行归档,保证文件资料的完整,对已办理完毕的文件应及时收回存档;对会议文件要及时整理,单位对外发文件报送材料要留好底稿和正本。

2、文件保管收集时应按文件收发的单位、性质分类,再根据时间先后排列存档备查。

3、文件收发文件收文应填写收文的表格,注明文件名称、发文单位、发文时间、收文时间、收文人签名。

文件发文应填写发文的表格,注明发文名称、发文时间、发文人签名、收文人签名。

四、文件存放和销毁1、文件应有一个安全的存放之外,最好配备专门的文件柜。

2、文件的存放和提取应由专职人员负责。

3、专职人员应做好防火、防潮、防虫、防尘、防损等方面工作。

4、文件装订存档(每年一次):将文件分类后按时间和来文单位顺序排列,编上页码,做好文件目录后装订,和收发文登记表格放在一起,以便查找。

5、文件销毁:单位年终进行文件销毁工作,对无归档存放价值的文件、材料,上级指定需要销毁的文件,其他无存档价值的文书。

对需要销毁的文件应统一填写销文登记表,由站长签字同意后方可销毁,销毁文件时由分管站长在场监销。

五、文件借阅1、本单位人员借阅文件,文件管理员应制定表格,注意借阅人姓名,注明归还时间,借阅人签名。

交待纪律,保证文件不丢失,不得转借他人,爱护文件注意清洁,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2、外单位人员借阅文件,须持有介绍信,经站长同意后方可借阅。

3、文件管理员应遵守文件保密规定,不能借阅的文件严禁借阅。

六、处理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车站《职工奖惩实施细则》处理。

文档档案管理制度(2)是一项组织的制度和规范,用于管理和维护组织内部的文档和档案。

公司的电子文件管理制度(5篇)

公司的电子文件管理制度(5篇)

公司的电子文件管理制度(5篇)公司的电子文件治理制度1一、目的适应信息化建立的需要,标准公司在各项工作中所产生的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治理工作,保障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安全性。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在各项工作过程处理活动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治理。

三、定义电子文件: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靠电脑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达的文件夹。

电子档案:指经过鉴定,具有保存价值的已归档的电子文件及相应的支持软件产品和软、硬件说明。

四、治理要求1、公司通过使用防火墙、工作人员密码及防病毒软件,爱护其IT系统免遭破坏和非法使用。

2、工作人员不得向计算机中添加任何软件,未经治理员允许不得卸载办公软件,3、存放效劳器的房间要上锁,效劳器和设备要有专人治理。

4、电子文档更新必需拷贝文档保持全都,并且全部的文件发放记录应保存书面签字不得以电子形式保存。

5、必需备份数据,确保即使主要IT系统瘫痪,记录不丧失。

6、数据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备份,如光盘、可移动硬盘。

7、计算机系统每日创立或更新的关键数据应每日备份。

8、全部软件都应至少进展一次完整备份以作出爱护。

9、系统数据应至少每月备份一次。

10、每日备份应在办公时间以后,计算机使用率较低的状况下进展,备份数据应储存在大容量硬盘中。

11、备份数据应由子系统治理员放在安全牢靠的地点,全部软件完整备份和每月备份媒体应存放在异地备份文件室。

12、工作人员定期更改密码。

13、除非授权,否则不能随便添加员工进入IT系统。

公司的电子文件治理制度2一、电子文档是具有重要凭证性、依据性和参考利用价值的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并作为档案向档案部门移交保存的电子文件档案。

二、本单位应明确电子的文档治理的分管领导和部门职责,责任到人;加强对电子文档的承办、运转、移交、整理、监视、指导、保管、开发、利用工作,更好为部门各项工作效劳。

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一、文件管理制度1. 目的确保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编制、传输、储存、使用和销毁等过程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安全生产文件的管理。

3. 文件编制(1) 文件应明确名称、编号、日期、主题、保密级别等基本信息。

(2) 文件应由专人负责编制,并由有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3) 文件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表述清晰、简明、易理解。

4. 文件传输(1) 文件传输方式包括纸质传递、电子传递等,传递过程要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 文件传递应有传递记录,记录传递时间、传递人员等相关信息。

5. 文件储存(1) 纸质文件应存放在封存保管的柜子或柜子里,定期检查文件状态,确保文件的完好无损。

(2) 电子文件应进行分类储存,制定储存措施,防止文件丢失和损坏。

6. 文件使用(1) 文件的使用应按照相关程序和权限进行,谨慎处理。

(2) 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的文件,应严格控制访问权限。

7. 文件销毁(1) 对于无效、过期的文件,应及时进行销毁,避免造成混淆和错误的使用。

(2) 文件销毁应有明确的流程,包括审批、记录等环节,确保文件的安全销毁。

二、档案管理制度1. 目的规范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管理和利用,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追溯性和可持续性。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

3. 档案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借阅、调阅、销毁等。

4. 档案分类按照安全生产的不同领域和内容,对档案进行分类,便于管理和检索。

5. 档案记录对于每个档案,应有明确的记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日期、主题、保密级别等基本信息。

6. 档案保存档案应按照规定的保存期限进行保存,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准确性。

7. 档案利用档案的利用应按照相关程序和权限进行,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8. 档案借阅和调阅档案的借阅和调阅应有明确的程序和规定,申请借阅和调阅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件和理由。

安全文件管理制度(5篇)

安全文件管理制度(5篇)

安全文件管理制度一、编制目的通过对项目部制定的、与安全生产、安全标准化有关的管理文件、技术文件的控制,保证文件的适用性、系统性、协调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对项目部安全标准化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技术规程、应急预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管理。

三、工作职责____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目标、安全标准化文件、应急预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批准和发布。

____分管安全副经理负责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核。

3.安全科负责组织编写安全标准化文件。

4.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归口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与审核。

5.安全科负责组织标准化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修改、修订。

四、工作程序(一)文件的制定1.安全科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组织制定项目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及安全标准化文件,经分管安全副经理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

2.各职能部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根据本公司实际,制定符合法律、法规的、本部门归口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安全副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

(二)发放管理1.文件在发放前,安全科确定发放范围。

2.安全科按确定的发放范围进行发放,填写《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领取人签字。

3.当文件破损或字迹不清影响使用时,领取科室、施工队应写明原因,经科室、施工队负责人审核、分管安全副经理审批后,到安全科办理更换手续,交旧领新,文件使用原发放号。

4.文件丢失,当事人应写明原因,经科室、施工队负责人审核、分管安全副经理审核批准后,到安全科办理补发手续,新文件给予新发放号,并注明原号作废。

必要时,安全科将作废文件发放号通知各相关部门,防止误用。

(三)文件的修改与修订1.文件出现下列情况时,需进行修改或修订:1.1文件编制本身重大失误;1.2安全标准化运行过程中出现变动;1.3与上级有关规定、法令、法规相悖;1.4其它情况。

公司文件审批管理制度(精选5篇)

公司文件审批管理制度(精选5篇)

公司文件审批管理制度(精选5篇)公司文件审批管理制度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文件审批管理制度(精选5篇),欢迎大家分享。

公司文件审批管理制度1为了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各部门的公文审批、管理工作,必须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

一、公文处理程序(一) 收文处理1、上级发来的文件及注有密级的简报、资料和平级发来的文件,均由人事部统一签收、开封、登记、呈阅、转发并按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处理。

其中内容重要的急件,及时呈送领导阅批。

2、人事部应根据文件规定的传阅范围或领导指示,安排传阅或办理。

3、凡需办理的公文,应先送总经理签批意见,再分送给有关部门办理;人事部经理在签批公文时,可根据公文内容和性质直接批有关部门阅办。

4、各部门收到急件时,应在2天内答复并退回文件;一般要办理的文件,5 天内应办理并回复文件。

需要研究而不能马上处理的,也要先书面简要回复。

5、加强公文检查催办工作。

人事部人员对有领导批示的公文及本公司发出的文件,要登记备案,认真督促、催办,以防积压或漏办。

6、领导参加重要会议带回的文件,在汇报和传达后,应将会议文件交人事部人员立卷归档。

(二) 发文处理1、公司的文稿在送领导签发前,应由起草文件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书面形式送人事部核稿交由总经理。

2、文件的签发。

公司人事公文,由总经理签署意见后,由人事部收发。

3、签发后的公文不得再作任何修改。

若确需修改,必须重新送签。

4、公文签发后,由人事部负责打印、盖章、装订、登记、分发。

5、公文校对以原稿为准,非承办人不得擅自改动原文。

6、公文处理完毕后要及时送交人事部整理立卷,不得私自泄露相关文件。

7、公司内部非公文性的文件,交人事部审核,人事部根据文件具体事项交总经理审阅,由人事部负责逐级送达,并按照领导批示,交经办人办理。

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5篇)

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5篇)

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充分发挥技术文件及资料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生产技术部门服务。

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技术文件及资料是指各技术部门(包括制造部)在生产技术、科研成果、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等技术资料以及外来、外购的图纸、资料、图书等。

第三条技术资料的主管部门要把技术文件及资料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中,保证其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达到收集齐全、整理系统,并按制度及时归档。

以保证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技术文件及资料的基本原则,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设立综合资料室,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

综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全公司的生产、开发、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文件及资料。

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工作,达到全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第五条每一个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技术文件资料,并按公司《图样和技术资料管理程1序》的要求将所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加以系统的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卷、袋、册、盒),由技术主管审查后及时向公司综合资料室移交归档。

第六条各部门或技术人员在移交技术文件资料时,交接双方应按《图样和技术资料管理程序》的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签字归档备查。

凡不符合组卷要求或技术文件资料不全的,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接收。

第七条凡需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尽量符合国标、部标和企业标准的规定。

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纸按规格绘制,图样清晰。

严禁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打印。

第八条凡各部门形成的图纸类文件,应描制底图一份,并经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向资料室移交归档。

第九条凡外来、外购回公司的图纸资料,随仪器、设备入厂的图纸、使用说明书、电气线路图等在开封前,有关单位必须通知资料管理人员参加清点,如数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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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管理制度(第一篇:1、目的为规范本公司文件分类、编号、拟定、审批、用印、收发处理、整理存档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正龙物业有限公司及下属管理中心各部门的文件管理工作。

2、职责2、1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对外发文审批。

2、2管理中心经理负责管理中心文件的审批。

物业部负责管理中心文件的打印及文号的管理工作。

2、3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文件的拟制与审核,及负责本部门对公司内部发文的审批,并负责定期将已处理完毕的文件移交行政人事部。

2、4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文件格式、文号及资料的审核,用印管理、归档管理工作。

3、文件种类3、1上行文:请示,报告,计划,总结;3、2下行文:批复,决定,通知,通告,通报,制度,规定;3、3平行文:信函,会议纪。

4、文件格式4、1发文统一使用以上文件类别之一。

4、2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用来确定文件发送方式及办理速度,统一在文件的左上角位置加注。

4、3收文单位。

是指用来处理或答复文件中有关问题和有关事项的单位。

4、4正文。

是文件的主体部分。

文件制发的目的和根据,讲述什么事情,解决什么问题以及办法和求,都在正文中阐述清楚:4、5标题统一使用二号或三号黑体字,放在居中位置;4、6正文统一使用四号或小四宋体字,与主送单位等坚持一致。

每段开头空两个字;合理地划分段落、正确使用标点符号,行间距为1、5倍,以清晰、美观为原则;4、7附件。

通常指随正文发出的补充说明材料:如果该文件有附件的,应在正文之下、发文单位落款的左上侧,专行空两格注明"附件:xxx"字样;如果附件较多,还须编上序号;文件无附件的,无须注明;4、8落款。

指发文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

以总经理的名义发出的,用负责人姓名(前面冠以职务身分)署名:落款一般放在正文(或附件标记)的右下角,相关于书信中具名的位置;如果正文恰好占满全页,落款必须放在另页空白纸上时,并在其上头加注一行"(此页无正文)"字样;落款字体与正文相同。

4、9日期:4、9、1一般应写发文日期;4、9、2制度或会议经过的文件应写经过的日期;4、9、3重的文件写签发的日期;5、文号5、1根据文件类别、发文日期、发文单位及发文顺序对文件进行统一编号;具体文号编制规则见附件。

5、2公司文号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管理中心文号由物业部统一管理;5、3发文部门需到以上部门登记领取文号后,方可发文。

6、用印6、1用印是发文单位对文件负责的标志,是文件合法生效的标志,对外发文或内部重文件都应加盖印章。

6、2文件打印校对完之后,由管理印章的人员用印并进行登记;6、3印章应盖在落款和年月日中间,即"骑年盖月"位置。

7、文件管理7、1包括撰写、审核、签发、盖印、发放、归档、整理等一系列工作:7、2正规文件应尽量打印,并由拟文人仔细校对审核。

7、3签发。

签发人对签发的文件负有完全职责,应本着负责精神,仔细阅读文稿,实事求是地拟写批语。

同意签发的,注明"同意发文"字样后按正常手续办理;不一样意的写出具体意见返还拟文人重新撰写;7、4用印。

印章管理人员依据规定加印,并作好登记。

对一页以上的重文件还须加盖骑缝印。

7、5发放。

由发文部门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并做好发文签收登记工作。

需回复办理的文件,还填写《文件处理单》,夹在文件前面,一并送有关人员或部门办理。

7、6收文。

文件管理人员(一般为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业部相关人员)将所收到的文件登记在《收文登记表》内,资料包括:流水号、收文日期、发文单位、收文标题、文件编号、发文日期、份数、处理情景、备注等。

7、7传阅。

传阅工作一般由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业部办理。

阅读人在阅读后应签署姓名、日期。

7、8保存。

文件办理完毕后,由最终处理部门人员进行保管。

7、9归档。

各部门定期将本部门已处理完毕的文件汇兑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进行整理存档工作。

8、相关文档8、1文号编码规则8、2《文件编号使用登记表》8、3《对外发文登记表》8、4《对内发文登记表》8、5《收文登记表》8、6《文件处理单》8、7《传阅单》8、8《用印登记表》8、9对外发文格式8、10对内发文格式8、11报告总结格式8、12会议纪格式8、13会议记录格式9、修订及实施9、1本规定由全公司各部门实施,行政人事部进行监督。

9、2本规定修订权在公司。

9、3本规定从二零零四年五月一日实行。

文件管理制度(第二篇:二):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提高我局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局依法制定,涉及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反复适用的规定、办法、细则、决定、通告等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登记、公布,适用本办法。

下列文件不适用本办法:(一)部署工作,规范本机关、本系统内部工作的文件;(二)会议纪。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资料应贴合下列规定:(一)贴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二)贴合职权法定原则;(三)与WTO原则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协调,无地方保护和行业保护的规定。

第四条:规范性文件不得创设下列事项:(一)行政许可;(二)行政事业性收费;(三)行政处罚;(四)行政强制措施;(五)限制或者处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权益;(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的义务。

第五条:法制办负责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废止、备案、清理、汇编等)。

第六条:规范性文件原则上由业务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起草。

需报市政府或市人大批准的规范性文件,应由业务工作机构组织起草小组进行起草。

起草小组能够吸纳有关部门的人员、有关专业人员或社会团体的代表参加。

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初稿构成后,应由负责起草的业务工作机构将以下材料提交法制办审查:(一)规范性文件文本;(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说明,包括必性、可行性和主解决的问题;(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

规范性文件资料与其他行政机关职责相关联的,还应供给与其他行政机关协商情景的说明。

第八条:法制办应当在收到送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遇特殊情景,可再延长7个工作日。

第九条:法制办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按下列规定处理:(一)贴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签署同意意见后转局办公室进行文字把关;(二)送审材料不贴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将送审材料退回负责起草的业务工作机构,并书面说明理由;(三)送审材料只存在立法技术问题的,予以修改并签署同意意见后转局办公室进行文字把关。

第十条:凡资料涉及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事项之一的规范性文件,经局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或局长批准后,由法制办负责提交以下材料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审查:(一)规范性文件文本和提请审查的公函(一式两份);(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说明,包括必性、可行性和主解决的问题;(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四)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的书面意见。

规范性文件资料与其他行政机关职责相关联的,还应供给与其他行政机关协商情景的说明。

第十一条:凡资料不涉及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事项之一的规范性文件,由主管局领导审核经局长批准后签发,并应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法制办将下列材料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备案审查:(一)规范性文件文本和提请审查的公函(一式两份);(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说明,包括必性、可行性和主解决的问题;(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四)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的书面意见。

负责起草规范性文件的业务工作机构应当在规范性文件发布后3日内将第一款第(一)、(二)、(三)项材料交法制办。

第十二条:规范性文件除按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交市政府法制办进行登记审查和备案审查以外,还应在发布之日起3日内由负责起草的业务工作机构将规范性文件文本一式五份交法制办,由法制办统一送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上级质监局等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在本局网站上公开,亦可同时采取其他方式公开。

规范性文件在本局网站的公开程序按照本局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规范性文件应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确因特殊情景,不立即施行将有碍于规范性文件正确施行的,可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规范性文件目录由法制办按年编印发布,规范性文件按政府每届任期汇编一本。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职责追究,按照《仪征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审查办法》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扬州市仪征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文件管理制度(第三篇:机文件是传递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密级较高的文件,机文件的管理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一、办理程序(一)机文件由机人员签收、启封、核对、登记后,送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报主领导或主持工作的领导签批,文件应于当日处理,电报、急件随到随处理。

(二)按领导签批的范围进行传阅。

(三)需办理的,按局领导指示及时传阅有关科室办理。

(四)归档,交上级部门。

二、传阅(一)传阅文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按照文件阅读范围进行传阅。

(二)机人员随时掌握文件行踪和传阅进度,避免中途积压、漏传、横传。

(三)对局领导阅后所作的批示,及时通知有关科室办理,并做好机文件管理,防止文件丢失。

三、保密(一)机人员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严守保密规定,做到不该说的不说。

(二)对于机文件,单独存放,严加保管。

(三)借阅机密、秘密级文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绝密级文件一般不外借,确需借阅,需经分管领导批准。

(四)各级领导严格执行领导保密规定,不得将涉密文件留在办公室过夜或带回宿舍阅读。

(五)涉密文件,不得复制或摘抄。

四、归档(一)传阅和办理完毕的文件,应及时清理收回,分类整理,坚持整洁、清洁。

(二)凡参加会议带回或其他途径签收到的涉密文件,应及时送交机室登记归档。

(三)干部出差、调动工作或离退休时必须将自我使用或传阅的机文件全部退回机室。

(四)机人员按上级求及时将机文件收回。

文件管理制度(第四篇:一、总则1、技术文件是本公司的核心秘密,是本公司能够持续发展并在市场上坚持强势竞争力的有力保障,公司的技术文件属于公司所有。

2、为规范本公司技术文件的管理,确保文件编制的正确性、完整性,明确技术文件的编制、签署、更改、保存等相关的资料,确保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及实施有效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的技术文件的管理。

二、技术文件的编制1、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是指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具体包括:1)开发计划阶段:方案设计、质量保障大纲、设计开发计划书、检验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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