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驻外人员工作津贴暂行办法
长期驻外员工薪资津贴与补助管理制度

长期驻外员工薪资津贴与补助管理制度
目的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长期驻外员工的薪资津贴与补助管理,确保合理、公平、透明的发放方式,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长期驻外员工,包括国内派遣到海外工
作的员工以及雇佣当地员工。
薪资津贴与补助的定义
1. 薪资津贴:长期驻外员工根据相关协议或合同获得的额外工资,用于弥补异地工作带来的生活成本、食宿费用等支出。
2. 补助:长期驻外员工根据工作需要获得的额外费用补贴,如
交通费、通信费、医疗费等。
发放方式
1. 薪资津贴和补助的发放应按月计算,并在每月的工资发放日一同支付。
2. 员工需要提供相关的支出凭证,如、费用报销单等,以便核实申请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申请流程
1. 员工需在每月指定的日期前提交薪资津贴和补助申请。
2. 申请应包括细致的费用明细和相关凭证,陈述申请的原因和必要性。
3. 相关部门应及时审核申请,并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决定。
4. 审批通过的申请将在下一个工资发放周期内进行支付。
监督与评估
1. 公司应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薪资津贴和补助发放进行检查和评估。
2. 监督人员应确保发放符合规定,严禁个人利益输送和滥用津贴、补助资金。
修订与解释
本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与解释,并于修订后及时通知相关员工。
生效日期
本管理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某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某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的薪酬福利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在境外工作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促进公司境外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派驻境外企业工作的所有员工。
二、薪酬管理(一)薪酬构成派驻境外企业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境外津贴和其他补贴构成。
1、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职位、工作经验、学历等因素确定,为员工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2、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工作难度、工作环境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差异。
3、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和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进行发放,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境外津贴:考虑到境外工作的特殊性,包括生活成本、工作环境、文化差异等因素,给予员工的额外补贴。
5、其他补贴:如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薪酬标准1、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参照公司国内同岗位员工的薪酬标准,并结合境外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和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评定和发放。
3、境外津贴根据派驻国家或地区的不同,分为不同的档次。
例如,派驻发达国家的津贴标准高于发展中国家。
4、其他补贴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和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发放。
(三)薪酬发放1、薪酬以当地货币和人民币两种形式发放。
当地货币部分用于支付员工在境外的日常开支,人民币部分用于员工在国内的家庭支出和储蓄。
2、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的固定日期,如遇节假日则提前发放。
三、福利待遇(一)休假制度1、派驻境外企业人员享有带薪年假,年假天数根据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和境外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
2、员工还享有法定节假日、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休假权益,按照当地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3、因工作需要不能回国休假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保险福利1、公司按照当地法律法规为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驻外员工补贴管理规定

驻外员工补贴管理规定驻外员工补贴管理规定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需求,体恤驻外人员、出差人员驻外及出差期间工作生活,规范公司管理,现制定本办法。
所以,下面就跟着店铺一起来看看驻外员工补贴管理的相关资料吧!驻外员工补贴管理制度一、适应范围及定义: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委派的长期驻外人员及短期出差人员。
长期驻外人员指公司委派在太原以外地区项目进行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及房屋销售等工作,一次性驻外时间超过15天以上的,不包含在当地招聘人员。
短期出差指单次出差时间不超过15天,当日出差超过8小时以上的,分省内出差和省外出差两种。
二、驻外补贴办法:1、驻外人员的补贴方式为在驻外人员的工资中增发驻外补贴。
驻外补贴按实际驻外出勤天数核算。
2、工程管理、工程监理等驻外人员的驻外补贴标准为月工资的20%,具体核算方式为:月工资*20%/26*实际驻外天数。
其中结构工资的月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项补贴+浮动工资,协议工资的月工资标准按协议工资总额执行。
3、房屋销售人员实行固定的补贴标准,销售经理补贴为15元/天,外地销售项目原则上销售经理由公司委派,置业顾问等均从当地招聘。
4、驻外人员的住宿及就餐由公司统一安排,就餐可在当地建灶,按公司食堂管理办法执行。
5、驻外人员正常上下班的交通自理,因公往返太原的往返路费实报实销。
长期驻外的员工每月可利用公休探亲一次,往返路费实报实销。
三、出差补贴办法: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交通费用实报实销,伙食补助按出差的日历天数计发。
2、乘座交通工具,住宿和伙食补贴等执行以下标准。
级别交通工具住宿费伙食及通讯补助公司总监级汽车不限火车软座、硬卧、飞机经济舱(随行人同上标准)出租车凭据实报实销1、原则上不得住宿三星级以上豪华房间,凭据报销。
2、特殊情况应及时请示并补办批准手续。
3、随行人员同上。
省外每人每天50元。
省内每人每天40元。
中层(部门副主任以上级)火车硬座、硬卧、汽车。
外派员工福利待遇管理暂行规定

xxxx股份有限公司
外派异地员工福利待遇管理暂行规定
一、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规范公司外派异地员工福利待遇等方面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本规定所指的外派异地员工系指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短期特别派驻到公司本部以外地区从事业务经营和管理活动的人员(不包括因个人或工作原因长期调至异地的公司内部调动人员)。
三、保险
外派异地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关系仍在其第一次外派前工作所在地交纳。
四、补贴
(一)生活安置费
员工外派至异地工作半年及以上,可一次性给予生活安置费800元(凭票报销)。
(二)生活补贴
员工外派异地期间可享受每月800元的生活补贴(并薪发放)。
(三)住房补贴
1.自派任之日起5天(含)内,按照出差标准实报酒店住宿费;
2.5天后,根据外派工作地点的不同,可享受住房补贴,具体标准如下表:
五、休假
(一)外派异地员工在外派异地期间按规定享受年休假,不再另行给假。
(二)员工在外派期间,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定,每满季度可报销一次本人或其配偶的往返路费(限外派异地业务骨干现工作地至原居住地的往返路费)。
六、本规定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外派人员补贴标准暂行办法

公司外派人员补贴标准暂行办法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需求,保证公司驻外人员、出差人员在外基本工作生活需要,规范公司管理,现制定本暂行办法。
适应范围及定义: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委派的长期驻外人员及短期出差人员。
2、长期驻外指被公司派往以外的地点工作。
3、短期出差指单次出差时间不超过5天,当日出差超过8小时以上的人员。
第一部分员工差旅费补贴一、差旅费范围:包括自出差出发地至到达地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补助费及出差奖励费等。
二、审批权限(一)出差审核权限1、期限核定: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予以核定。
2、出差核准:1)当日出差:当日可以往返的,报部门负责人核准。
2)远途国内出差:普通员工出差2日内往返的,由部门经理核准,2日至10日的由副总核准,10日以上的由总经理核准;经理出差2日内往返由副总核准,2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副总级以上人员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3)国外出差的,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交通工具选择标准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远途出差:员工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公司副总以上人员可选择飞机作为交通工具。
3、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三、差旅费管理办法(一)出差申请与报告1、员工出差必须提前提交“出差申请表”(见下表),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并将“出差申请表”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留存,作为记录考勤之依据。
2、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时,应打电话向上级领导请示,不得因私事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3、员工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日内向部门经理汇报工作,提交“出差报告”。
于一周内凭有效日期证明(如机票、车票、住宿等)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
4、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二)差旅费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天)相关说明:1、往返交通费:包括火车票、火车票订票费、机票、机场建设费、乘坐飞机的人身保险费、船票等与所乘坐交通工具有关的必要支出,往返交通费支出凭合法有效票据实报实销。
长期驻外员工薪酬津贴与补助管理规定

长期驻外员工薪酬津贴与补助管理规定一、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长期驻外员工薪酬津贴与补助的发放和管理,确保公平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长期驻外员工及相关部门。
三、薪酬津贴与补助种类1. 住房津贴:根据员工派驻地的住房标准,提供相应的住房津贴,以帮助员工租赁或购买适宜的住房。
2. 餐食补助:根据员工所在地的生活水平和餐饮费用,提供合理的餐食补助,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
3. 交通津贴:根据员工每月的交通费用,提供相应的交通津贴,以减轻员工的交通负担。
4. 路途津贴:针对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的长途出差,提供合理的路途津贴,以补偿其额外的路途费用和时间成本。
5. 子女教育津贴:针对员工的子女,在驻外期间接受教育,提供一定的补助,以支持他们的教育需求。
四、薪酬津贴与补助发放标准1. 发放标准应根据员工所在地的经济水平、市场价格和生活成本进行合理核定,确保员工能够在派驻地维持基本生活标准。
2. 薪酬津贴与补助的发放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在工资单中明确列出相应的项目和金额。
3. 发放标准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经济发展和市场变化的需要。
五、薪酬津贴与补助管理流程1. 员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薪酬津贴与补助申请,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费用明细。
2.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并与财务部门协商确定津贴与补助的发放标准和金额,并报批相关领导。
3. 发放标准和金额确定后,人力资源部门将津贴与补助的发放信息通知财务部门,并确保按时发放到员工的工资账户。
4. 人力资源部门定期检查和评估薪酬津贴与补助的发放情况,并与员工进行沟通,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六、违规处理对于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滥用薪酬津贴与补助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扣减津贴与补助、停发津贴与补助等。
七、附则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变更。
以上为《长期驻外员工薪酬津贴与补助管理规定》。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建筑企业公司驻外人员补贴管理办法

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精品文档【精品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1 目的为促进公司区域化发展战略的实施,调动外派人员工作积极性,为他们异地顺利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结合公司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就公司外派在区域化发展板块基层单位、投资公司工作人员驻外津贴、伙食补贴、休假补贴等费用报销标准予以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大连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基层单位。
3 引用文件3.1连港人字[2010]177号《关于设立集团派出人员驻外津贴的通知》。
4 管理内容4.1驻外津贴标准驻外津贴按行政区域和岗位确定:4.1.1公司在长江以南区域的基层单位基层经理:120元/日基层副经理:80元/日其他岗位:50元/日4.1.2公司在长江以北区域(不含省内单位)的基层单位基层经理:100元/日基层副经理:65元/日其他岗位:45元/日4.1.3公司在省内的基层单位(不含市内四区、旅顺口区、保税区、金州区)各岗位:38元/日驻外津贴按公司派出人员每月在基层单位所在地的日历天数,从工资总额列支,原则上该驻外津贴含工作所在地所有相关规定的补贴项目。
公司综合部每月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日历天数及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并将审定的补助金额统计汇总后,经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4.2驻外就餐补贴标准4.2.1公司在长江以南区域的基层单位4.2.1.1未自办食堂或提供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5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中列支。
4.2.1.2设有食堂或单位出资聘专人做饭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3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列支。
4.2.2公司在长江以北区域的基层单位(不含市内四区、旅顺口区、保税区、金州区)4.2.2.1未自办食堂或提供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4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中列支。
长期派驻海外员工薪资津贴与补助管理条例

长期派驻海外员工薪资津贴与补助管理条
例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派驻海外工作的员工,旨在规范员工薪资津
贴和补贴的管理。
定义
1. 长期派驻海外员工:指因工作需要,被派驻到公司海外办事
处工作的员工,工作期间超过6个月。
2. 薪资津贴:指因工作需要,在员工工作期间给予的额外薪资。
3. 补贴:指因工作需要,向员工提供的住房、交通、通讯、餐饮、医疗等方面的支持。
薪资津贴
1. 薪资津贴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海外工作所在国家的实
际情况进行评估,由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合理公正。
2. 薪资津贴应当按月支付,发放时间应当与员工的基本工资发放时间同时进行。
3. 员工在海外工作期间如有事假、病假等因素,薪资津贴应当及时调整,不得存在支付超期等情况。
补贴
1. 公司应当向员工提供合理的住房、交通、通讯、餐饮、医疗等方面的补贴,在海外的工作期间,这些支出应当由公司承担。
2. 员工在海外工作期间如需要调整住房、交通等方面的支出,应当及时与公司协商沟通,双方共同商定后才可以进行调整。
3. 补贴的具体标准应当根据海外工作所在国家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由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附则
1.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员工在海外工作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公司与员工应当协商解决。
3. 此条例没有考虑到的情况,应当按照公司以往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以上条例为公司长期派驻海外员工薪资津贴与补助管理条例,旨在规范员工海外派遣期间薪资和补贴方面的管理,由公司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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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外人员工作津贴暂行办法
(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驻外人员管理工作,规定驻外津贴,提高驻外人员工作的积极性、稳定性,根据《上级公司人员交流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人员范围包括:公司派出的驻外人员,以及在公司管理的单位工作的,且上级公司明确由公司对应管理的驻外人员。
第二章驻外人员规定
第三条驻外人员是指因经营发展及业务需要,经上级公司或本公司批准,外派且连续工作(不含学习或培训)一个月以上的人员。
第四条符合如下情形的人员为驻外人员
1、符合区域公司交流人员范围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委派财务人
员;
2、派驻受托管理合资公司工作且家庭和工作不在一地的我方高层管
理人员及委派财务人员;
3、公司派驻省外工作的人员以及派驻工程项目工作的人员;
4、其他经公司审批认定为驻外工作的人员。
第五条驻外人员类别
(一)A类:公司管辖区交流范围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委派财务人员;
(二)B类:派驻本部辖区以外的高层管理人员;
(三)C类:参加工程项目工作人员;
(四)D类:除以上类别外的中层干部及基层人员。
第三章驻外人员津贴规定
第六条驻外人员津贴标准
1、生活津贴:驻外人员每月发放异地生活津贴,此津贴于每月15日随工资发放。
(1)A类人员按上级《公司人员交流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管辖区人员交流规定)规定标准;
(2)B类人员标准为600元/人月;
(3)C类人员标准为省内500元/人月省外800元/人月;
(4)D类人员标准为300元/人月。
2、配偶津贴:驻外工作满一年且因驻外导致与配偶不在同一城市工作或者居住的已婚驻外人员,每月发放配偶津贴,此津贴于每月15日随工资发放。
(1)A类人员按区域人员交流规定标准;
(2)B类人员标准为800元/人月;
(3)C、D类人员标准为400元/人月。
3、租房津贴:在驻外工作期间,公司均须提供住宿条件。
若驻外工作地需要员工自行租房解决住宿的情况,驻外人员每月可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报销租房费用,且报销金额不得超过租房津贴标准。
津贴标准如下:(1)A类人员标准按区域人员交流规定标准;
(2)B类人员深圳、广州租房3840元 /人月、其他区域租房3000元/
人月;
(3)C、D类人员中层干部标准为1500元 /人月;基层人员标准为800元 /人月;
(3)如有特殊情况,需报公司审核批准。
4、探亲交通津贴:在驻外工作期间,每月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报销一次往返派驻地区与原工作地区居住地之间的探亲交通费,报销金额不得超过探亲交通津贴标准,但享受配车并已报销费用的领导人员,以及原工作地区没有固定居住地的驻外人员除外。
(1)A类人员标准按区域人员交流规定标准;
(2)B类人员标准为省内探亲500元 /人月;
(3)C、D类人员中层干部标准为省内探亲200元 /人月、省外探亲500元 /人月;基层人员标准为省内探亲100元 /人月、省外探亲200元 /人月。
第七条驻外人员津贴审批手续
(一)驻外人员为A类人员的,由人力资源部向上级人力资源部申请认定确认标准后,填写《驻外(交流)人员资格审核及津贴审批单》(见附件)报人事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
(二)驻外人员为B类人员的,由人力资源部提出人选并填写《驻外(交流)人员资格审核及津贴审批单》报公司审批。
(二)驻外人员为C、D类人员的,由派出人员部门提出人选并填写《驻外(交流)人员资格审核及津贴审批单》报公司审批。
第八条驻外人员津贴信息异动
(一)驻外人员结束后相关津贴终止,如驻外人员在驻外期间有提前结
束驻外等变动情况的,请各部门负责人于每月10日前将异动信息报人力资源部,以便核算发放津贴。
(二)如超过驻外期间或变更驻外人员的,各部门需重新提交《驻外(交流)人员资格审核及津贴审批单》报公司审批。
第九条驻外津贴特别说明
(一)驻外津贴发放单位原则上以薪酬发放单位为准,特殊情况由派出单位与接收单位商定。
(二)按驻外实际月数给予驻外津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发放津贴。
(三)各项津贴标准随年度物价的变动调整由人力资源部报公司审批。
(四)对于身兼数职且在不同城市任职的驻外人员,报公司审批确定其主要工作地点及享受津贴情况,按就高不就低及不重复叠加享受津贴的原则。
(五)如派出部门对驻外津贴限额高于本规定,且经公司批准同意,请将相关规定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之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同时适用于*****有限公司。
第十三条受托管理的合资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
附件:《驻外(交流)人员资格审核及津贴审批单》
附件:
驻外(交流)人员资格审核及津贴审批单
填表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