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物资仓库技术管理规定》
物资库房管理规定模版

物资库房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1. 为加强物资库房的管理,规范物资的采购、入库、出库和库存等环节,提高物资库房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物资采购1. 库房管理员应按照采购计划,根据库存情况和需求量,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采购申请。
2. 采购部门应根据库房管理员的采购申请,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并及时完成采购工作。
3. 采购部门应确保采购的物资数量与质量与库房管理员的需求一致,保证物资的及时供应。
三、物资入库1. 库房管理员在接收采购部门提供的物资时,应对物资进行验收,并核对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和质量等信息,确保与采购合同一致。
2. 验收后,库房管理员应及时将物资进行标识和分类,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编码和入库操作。
3. 入库操作时,库房管理员应填写入库登记表,包括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检报告、供应商等信息。
四、物资出库1. 部门需领取库房物资时,应提前向库房管理员提交领用申请,并填写物资出库单。
2. 库房管理员应根据领用申请和出库单,核对物资的种类、数量及使用用途,并进行出库操作。
3. 出库操作时,库房管理员应填写出库登记表,包括物资名称、型号、规格、领用部门、领用人等信息。
4. 领用部门收到物资后,应及时进行验收,核实物资的数量与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五、库存管理1. 库房管理员应及时掌握库存物资的数量和质量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2. 库房管理员应按照先进先出原则,对库存物资进行合理的储存和管理,确保物资的安全和使用。
3. 库房管理员应做好库存盘点工作,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并记录和核对库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
六、库房安全管理1. 库房管理员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定,确保库房的安全和防火措施落实到位。
2. 禁止将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有毒性、有辐射性等危险物品存放在库房,确保库房内环境安全无污染。
3. 库房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库房的设备和工具,保持其正常运转和使用。
4. 库房管理员应做好库房的保洁工作,保持库房内干净整洁,确保物资的存放环境良好。
国铁集团物资采购商务平台_国铁集团技术标准目录

46
Q/CR 29—2014
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
原TB/T 1913—2002
47
Q/CR 30—2014
油罐车洗刷污水处理技术规定
原TB/T 1914—1987
48
Q/CR 31—2014
铁路职业危害作业卫生管理规程
原TB/T 2036—1988
49
Q/CR 32—2014
铁路旅客列车车内照明卫生要求
原TB/T 2141—1990
50
Q/CR 33—2014
铁路旅客列车车内照明照度测量方法
原TB/T 2142—1990
51
Q/CR 34—2014
职业病管理规程
原TB/T 2145—1990
52
Q/CR 35—2014
铁路运营系统物资部门单据、表格、帐卡格式及内容要求
原TB/T 2176—1990
国铁集团技术标准目录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891项)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备注
1
Q/CR 1—2014
钢轨打磨车砂轮订货技术条件
2
Q/CR 2.1—2014
铁路电缆槽盖板和人行道步板第1部分:活性粉末混凝土型
3
Q/CR 2.2—2014
铁路电缆槽盖板和人行道步板第2部分:无机复合混凝土型
4
Q/CR 3—2014
高速铁路隧道用纤维素纤维与合成纤维
5
Q/CR 4—2014
车载探地雷达路基状态检测装置
6
Q/CR 5—2014
高速铁路隧道干式除尘技术条件
7
Q/CR 6—2014
桥上双块式无砟轨道限位结构弹性垫层
《铁路物资仓库技术管理规定》修订工作回顾与思考

工作组于2019年 1 1 月组织主要成员单位对中 都物流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器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 了 实地 调研 。被 调 研 单 位 在 汽 车 物 流 贸 易 、民用航 材供给保障领域具有行业领先的物资仓储管理经验 与现代化管理手段,且其基本管理理念与国铁企业 物 资 仓 储 管 理 精 益 化 发 展 导 向 较 为 贴 合 。被调研单
位 高 度 重 视 本 次 调 研 工 作 ,组 织 相 关 领 导 、专家与 工 作 组 作 了 细 致 、全 面 的 座 谈 交 流 ,逐一解答了工 作 组 提 出 的 问 题 ,并 带 领 工 作 组 实地 参 观 了 企 业 的 现 代 化 仓 库 。调 研 结 束 后 ,被 调研 单位 向工作组提 供 了 关 于 仓 库 作 业 规 范 流 程 、仓 库 安 全 、仓库规划 布局的相关脱敏参考资料。
24 ummm 2021 -〇s
要问题:第 一 ,部分重要仓储管理环节缺乏统一的 操 作 规 范 和 标 准 的 作 业 流 程 ,基层单位管理人员操 作 随 意 性 大 、主 观 性 强 ,仓储 管理效率和质量总体 偏低。第 二 ,物资验收、旧物资管理、报废物资管 理等管理问题易发、多发环节的相关监管约束机制 尚 未 健 全 (个别环节还有机制缺失问题),存在一 定廉政风险。第 三 ,伴随新时代铁路物资管理的高 质 量 发 展 ,有 越来 越 多先 进 的 设 施设 备 与 不 同的 工 作场景进人铁路物资仓储管理范畴,原标准已不能 适应甚至制约了当前的仓储管理发展。 3 . 2 . 3 管理诉求,工作组同时收集整理了各局关于 物资仓储的管理诉求,主要包括:第 一 ,各局在物 资验收、技证管理、旧物资管理、报废物资管理等 环 节 差 异 较 大 ,需 考 虑 客 观 情 况 ,制定统一标准加 以规范。第 二 ,针对存在廉政风险的仓储管理关键 环 节 ,应 尽 快 出 台 相 关 标 准 ,修 补 漏 洞 ,补齐短 板 ,规避此类风险。第 三 ,对于原标准部分已不再 适 用 、不符合实际管理要求的内容项点应予以废除 或 改 进 ,以 更 加 贴 近 物 资 规 范 、高效管理的基本需 求 ,让 标 准 更 “接地气”、具备切实的可操作性。 4 标准的修订
项目物资管理技术交底资料

项目物资管理技术交底资料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XX 公司项目物资管理技术交底资料编制:二OO九年六月十八日项目部物资管理技术交底资料一、公司管理性文件及制度(企划部《管理文件汇编》中有部份)1、文件:(1)、铁四建物(2000)044号《关于公布物资目录统一编号》的通知. (2)、中铁四建程(2002)45号《关于公布公司小型机具管理办法》的通知(3)、中铁四建法(2005)55号关于印发《建筑公司合同管理及考评办法》的通知(4)、中铁四建程〔2005〕136号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公司混凝土管理办法》的通知(5)、中铁四建程[2005]169号《项目经理部材料成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6)、中铁四程[2005]318号《中铁四局集团工程项目火工品管理办法》的通知(7)、中铁四建审[2006]16号《关于颁布建筑公司责任成本管理追究制度》的通知(8)、建程(2006)68号关于印发《建筑公司安徽省内主要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9)、中铁四建程〔2006〕226号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公司安徽省主要材料采购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10)、中铁四建程[2009] 号关于印发《建筑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的通知2、建筑公司废弃物管理办法3、建筑公司特殊物资管理制度(有特殊物品时项目自已制定)4、铁路物资仓库技术管理规定(TB/T2631-----1995)5、关于上报公司物资统计报表和资料的填报要求及说明二、项目物资部门各种岗位职责1、项目物资部门岗位职责:(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项目部材料管理工作。
(2)负责项目部材料计划、供方评价、材料供应、材料现场管理工作。
(3)负责上级主管部门授权的材料招(议)标采购,进行市场价格调查,掌握市场材料价格信息。
(4)负责项目部材料验收、搬运、储存、标识、发放及固定财产的管理。
铁路物资库存管理制度

铁路物资库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铁路物资库存管理,合理配置物资资源,提高物资利用率,提高企业物流效率,保障铁路运输运行安全和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路公司在各级物资库存管理工作中的规范化工作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铁路物资库存管理的领域。
第三条物资库存管理应坚持“合理、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确保库存物资的质量和数量,提高库存周转率,降低库存成本,减少资金占用量。
第四条各级物资库存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库存管理制度,加强库存监测、管理及分析,及时调整库存结构和保障运输需要。
第五条铁路公司应当采取信息化手段,建立物资库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库存信息数据化、可视化、准确化。
同时,建立安全、稳定、高效的物资库存管理数据库,实现全链条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
第六条库存管理应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手段,提高仓库管理效率和准确性,确保库存物资质量和数量准确无误。
第七条物资库存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库存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库存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不断提升物资库存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第八条物资库存管理机构应当开展业务创新和技术改造,积极推动数字化、智能化、互联网化等新技术手段在库存管理中的应用,提高库存管理的智能化和自动化程度。
第二章物资库存管理流程第一节库存计划第九条库存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铁路运输需求和物资使用情况,编制物资库存计划,包括物资种类、规格、数量等,确保库存物资满足运输需求。
第十条库存计划应当综合考虑货物种类、运输量、运输路线等因素,制定库存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十一条库存计划应当根据运输季节、货物流量、市场需求等因素,进行有效的库存规划,提前储备足够的库存物资,确保运输正常进行。
第二节入库管理第十二条库存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入库管理制度,准确记录入库物资种类、规格、数量、入库时间等信息,并及时更新库存信息。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2020)96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㊀总㊀则第一条㊀为全面规范物资管理ꎬ保障生产经营和建设所需物资供应㊁保证物资质量㊁提高整体经济效益ꎬ充分发挥物资管理在铁路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ꎬ依据国家法律法规㊁«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ꎬ制定本办法ꎮ第二条㊀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及所属企业物资管理工作ꎮ第三条㊀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生产经营和建设所需具备实物形态的资产ꎮ不包括线路㊁房屋㊁建筑物㊁土地等不动产ꎬ以及用于销售目的的原材料㊁在产品㊁半成品㊁产成品㊁委托代销品等ꎮ第四条㊀物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ꎮ物资管理内容覆盖物资寿命周期ꎬ包括需求计划㊁采购组织㊁仓储供应和报废处置等管理环节ꎮ第五条㊀铁路物资实行归口管理ꎬ遵循分级负责㊁分类指导㊁管采分离的原则ꎮ按照管理权限ꎬ承担各自物资管理责任ꎬ对生产经营和建设的物资管理工作进行分类指导ꎮ按照管理㊁采购相分离模式ꎬ建立权力制衡㊁协调高效的物资管理机制ꎬ统筹2配置供应链资源ꎬ构建具有铁路特色的现代企业物资管理体系ꎮ第二章㊀物资管理职责第六条㊀国铁集团统筹组织物资管理ꎬ物资管理及相关部门㊁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物资管理工作ꎬ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ꎬ制定国铁集团物资管理制度ꎻ(二)指导和监督所属企业物资管理工作ꎻ(三)制定㊁发布物资管理目录ꎻ(四)制定统一的物资采购规则ꎬ负责国铁集团直接管理物资的集中采购和供应管理ꎬ组织协调所属企业物资联合采购ꎻ(五)组织建设国铁采购平台ꎬ指导㊁监督国铁物资公司业务运行ꎻ(六)组织开展物资库存管理ꎬ组织协调所属企业间物资调剂ꎬ组织实施国铁集团报废物资处置工作ꎻ(七)制定物资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ꎬ统筹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㊁运用和网络安全管理ꎬ组织协调物资信息公开发布ꎻ(八)负责物资供应商关系管理ꎬ组织管理供应商信息ꎬ开展信用评价ꎻ(九)组织开展物资价格管理ꎬ建立统一的物资价格信息库ꎬ制定管理权限内的物资采购最高限价ꎻ(十)完善物资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ꎻ3(十一)完善物资管理绩效评价体系ꎬ组织开展物资管理工作绩效评价ꎮ第七条㊀所属企业负责实施本企业物资管理ꎬ根据职责范围和专业管理要求ꎬ健全物资管理机构ꎬ配齐与物资管理工作要求相适应的专业人员ꎬ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国铁集团管理规定ꎻ(二)完善物资管理制度ꎬ加强物资基础工作ꎻ(三)健全物资管理机构ꎬ明确物资管理职责分工ꎬ落实归口管理责任ꎻ(四)负责自主管理物资的采购供应和国铁集团集中采购物资的供应工作ꎻ(五)负责本企业物资库存管理ꎬ实施物资调剂ꎬ盘活闲置物资ꎬ处置本企业报废物资ꎻ(六)规范应用物资管理信息系统ꎻ(七)按规定实施供应商关系管理ꎻ(八)负责本企业物资价格管理ꎻ(九)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内部控制机制ꎬ落实物资管理廉政风险防范责任ꎻ(十)接受国铁集团物资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ꎬ指导㊁监督下属单位规范开展物资管理工作ꎮ4第三章㊀预算管理第八条㊀物资预算是企业预算的组成部分ꎬ应与企业其他预算有机衔接ꎬ发挥对物资采购的导向和约束作用ꎬ提高整体效益ꎮ第九条㊀物资预算应根据企业投资㊁财务㊁其他预算和物资需求计划ꎬ结合库存占用等情况编制ꎮ第十条㊀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建设需要ꎬ结合投资预算㊁财务预算合理提出物资需求建议ꎬ经综合平衡后形成物资需求计划ꎮ物资需求计划确定过程中物资管理部门应根据物资库存㊁储备定额㊁消耗定额㊁市场价格等信息提出物资需求优化建议ꎮ第十一条㊀逐级分解落实物资预算ꎬ根据生产经营㊁建设的进度和采购供应周期ꎬ统筹整合同类需求ꎬ合理制定采购计划ꎬ科学组织采购㊁储备ꎮ第十二条㊀运用信息化手段ꎬ及时对物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ꎬ针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ꎬ合理调整采购计划ꎬ强化对采购过程的预警和控制ꎮ第四章㊀采购管理第十三条㊀完善采购管理制度ꎬ优化业务流程ꎬ严格按规范程序组织采购ꎬ建立权责明晰㊁协同配合㊁有效控制的采购管理机制ꎮ5第十四条㊀全面推进公开采购ꎮ明确各种采购方式㊁评审方法的适用范围和标准ꎬ根据项目特点合理选择采购方式㊁评审方法ꎬ依法必须招标的物资采购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ꎮ第十五条㊀全面公开物资采购信息ꎬ公开内容包括非保密的采购物资技术标准获取途径㊁物资采购信息和相关物资管理制度等ꎮ建立信息发布和审核机制ꎬ确保所公布信息及时㊁准确㊁规范ꎮ信息必须但不限于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公布ꎬ扩大信息受众面和市场影响力ꎮ第十六条㊀全面开放市场ꎬ发挥市场机制作用ꎬ禁止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㊁排斥供应商参与竞争ꎬ吸引有能力的各类企业生产制造铁路专用物资ꎬ营造竞争充分的市场环境ꎮ第十七条㊀建设全路统一的国铁采购平台ꎬ各级物资采购应纳入平台管理ꎬ加快采购电子化进程ꎬ利用先进技术和规范业务流程ꎬ提高采购效率效益ꎮ第十八条㊀加大物资集中采购力度ꎬ建立国铁集团和所属企业两级集中采购为主的采购管理模式ꎮ协调同类需求ꎬ形成批量采购优势ꎬ实现规模效益ꎮ在保障生产经营和建设正常运行的基础上ꎬ严格控制小批量零星采购ꎮ第十九条㊀积极推进战略采购㊁国际采购ꎬ鼓励企业间自主联合采购ꎬ降低采购成本ꎮ第二十条㊀严格执行合同管理规定ꎬ按规范程序审批和签订合同ꎬ完整准确体现采购需求ꎮ按照合同约定落实履约责任ꎬ定6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ꎬ防范履约风险ꎮ第五章㊀仓储供应管理第二十一条㊀按照适度集中㊁分级储备㊁及时供应原则ꎬ优化仓储布局ꎬ根据生产经营和建设需要合理设置仓库ꎮ改善物资仓储条件ꎬ配置必要的设备和工具ꎬ采取科学合理的保管保养手段ꎬ保证库存物资的保管质量ꎮ第二十二条㊀完善各项仓储管理标准和业务规定ꎬ规范仓储作业流程和出入库管理程序ꎬ推进仓储作业标准化ꎮ提高安全管理意识ꎬ严格落实仓储安全责任ꎬ保障作业人员和仓储物资安全ꎮ第二十三条㊀建立物资分级分类接收查验机制ꎬ明确接收查验职责㊁依据㊁流程和标准ꎬ加强接收查验过程单据㊁合格证等资料归档管理ꎬ确保接收查验过程和管理责任可追溯ꎮ第二十四条㊀合理组织物资储备ꎬ优化储备定额ꎬ生产经营和建设急需㊁紧缺物资应适度储备ꎬ有效保障需求ꎮ强化利旧意识ꎬ在保障物资质量和安全前提下ꎬ对具有修复价值的废旧物资坚持能修尽修ꎬ减少新增库存ꎮ优化库存结构ꎬ开展区域联合储备ꎬ控制储备规模ꎬ加快物资周转ꎬ降低资金占用ꎮ第二十五条㊀鼓励创新仓储供应组织形式ꎬ完善售后服务配件供应保障体系ꎬ健全铁路企业自有库存和供应商管理库存的有效互补机制ꎬ深化供应合作ꎬ扩大供应商管理库存应用范围ꎬ充7分利用社会资源降低库存成本ꎮ第二十六条㊀发挥铁路运输优势ꎬ合理选择运输方式ꎬ科学组织配送ꎬ提高集中储备再配送能力ꎬ以最低综合配送成本ꎬ将适量的物资及时㊁安全送达需求地点ꎮ第二十七条㊀定期开展清仓查库ꎬ确保账㊁卡㊁物相符ꎮ完善物资调剂机制ꎬ动态掌握闲置物资信息ꎬ按照整体效益最大化原则ꎬ规范组织调剂ꎬ盘活库存物资ꎮ第六章㊀应急物资管理第二十八条㊀按照快速响应㊁保障有力㊁科学分布㊁资源共享的原则ꎬ完善应急物资管理制度ꎬ建立快速反应机制ꎬ制定简单便捷的业务办理和审批程序ꎬ完善物资应急预案ꎬ提高应对自然灾害㊁事故灾难等铁路突发事件的物资供应保障能力ꎬ确保恢复生产经营和建设的应急物资供应及时ꎮ第二十九条㊀建立统一共享的应急储备物资信息库ꎬ准确反映应急储备状态ꎮ按规定的项目㊁数量和地点组织应急物资储备ꎬ合理选择储备方式ꎮ注重日常保管保养ꎬ满足应急物资供应要求ꎮ第三十条㊀规范应急状态下的物资采购ꎬ明确应急采购模式启动条件和审批权限ꎬ根据实际情况相关手续可后置办理ꎮ严格履行事后审查程序ꎬ不得以应急采购名义规避正常的采购程序ꎮ第三十一条㊀规范应急物资调拨管理ꎬ建立应急物资分级调8拨机制ꎬ完善应急物资调拨预案ꎬ优化物资调拨组织流程ꎬ协调跨单位应急物资调拨ꎮ第七章㊀报废物资管理第三十二条㊀规范报废物资管理程序ꎬ明确分级处置权限ꎮ报废处置方式以竞价销售方式为主ꎮ第三十三条㊀完善报废物资管理激励约束机制ꎬ加大报废物资回收力度ꎬ坚持能收尽收ꎮ及时组织报废物资回收ꎬ规范回收归集程序ꎬ强化回收物资保管安全ꎮ第三十四条㊀加强报废物资的开发创效ꎬ对接市场需求ꎬ挖掘报废物资潜在价值ꎬ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ꎮ第三十五条㊀强化处置底价形成㊁检斤计重㊁监装发货等关键环节管控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ꎮ第八章㊀质量管理第三十六条㊀完善物资质量管理体系ꎬ注重物资质量源头把关ꎬ强化使用过程追踪ꎬ落实结果反馈ꎬ明确从需求提出到物资报废各环节相关单位㊁部门的质量责任ꎬ形成分工明确㊁协调有序的质量控制体系ꎮ第三十七条㊀严把物资采购质量技术条件关口ꎬ落实从需求提出到采购合同签订各环节相关单位㊁部门的质量责任ꎬ加强对合同质量条款的管理和审查ꎬ按规定执行或运用国家㊁行业和国9铁集团有关物资技术标准和技术条件ꎮ第三十八条㊀规范物资质量接收查验管理ꎬ落实各相关单位㊁部门接收查验责任ꎬ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到货物资进行接收查验及抽检ꎬ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验ꎬ严禁接收㊁使用未经查验或查验不合格的物资ꎮ第三十九条㊀建立物资质量信息跟踪㊁反馈及追溯机制ꎬ加强对物资使用情况的跟踪ꎬ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反馈ꎬ作为质量索赔㊁责任追究㊁供应商信用评价的依据ꎮ第四十条㊀规范物资质量问题分析和认定ꎬ追究责任部门和个人的责任ꎮ因供应商物资质量责任影响生产经营和建设质量安全㊁造成经济损失的ꎬ应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ꎮ第九章㊀价格管理第四十一条㊀加强对物资价格工作的组织管理ꎬ完善价格形成㊁监测分析㊁信息共享等机制ꎬ规范价格管理业务流程ꎬ开展价格信息共享ꎬ提高价格管理水平ꎮ第四十二条㊀健全交易价格归集和分析机制ꎬ及时采集重点物资的交易价格ꎬ分析交易价格变化规律ꎮ调查㊁监测市场主要材料价格变化情况ꎬ分析价格变化趋势ꎮ根据生产经营和建设需要ꎬ开展成本写实ꎬ对不合理价格因素进行分析ꎬ采取有针对性措施ꎬ引导价格回归合理区间ꎮ01第四十三条㊀根据市场情况㊁技术条件等因素ꎬ制定物资采购最高限价ꎬ发挥价格指导㊁控制作用ꎮ第四十四条㊀国铁集团建立统一的物资采购价格信息库ꎬ规范价格源头信息采集和价格信息发布ꎬ形成价格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ꎬ为物资交易提供参考依据ꎮ第十章㊀信息管理第四十五条㊀统筹规划物资管理信息化建设ꎮ国铁集团构建标准统一㊁覆盖全面㊁功能完善㊁架构灵活㊁安全可靠的物资管理信息系统ꎮ推进与计划㊁财务㊁生产㊁建设㊁统计等内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ꎬ实现业务流程对接和管理信息共享ꎮ加强与外部市场的信息交互ꎬ形成对外物资信息发布的权威窗口ꎮ第四十六条㊀规范信息系统应用ꎬ按规定实施信息系统及其重要敏感信息㊁个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ꎬ加强物资目录编制使用等基础工作ꎬ推动物资业务全流程信息化管理ꎮ第四十七条㊀建立物资信息分析与报告机制ꎮ规范报告程序ꎬ明确报告范围ꎬ落实信息报告责任ꎬ统一报表格式和指标口径ꎬ及时全面反映物资管理情况ꎮ第四十八条㊀规范物资信息原始记录ꎬ建立报表台账ꎬ改进分析方法ꎬ提高分析效率和质量ꎮ加大物资信息稽核力度ꎬ确保报表数据真实准确ꎮ第四十九条㊀注重物资信息分析结果运用ꎬ总结规律ꎬ查找11问题ꎬ不断改进物资管理工作ꎬ重要物资分析应纳入各级经济活动分析体系ꎮ第十一章㊀供应商关系管理第五十条㊀国铁集团建立统一的供应商关系管理体系ꎬ运用信息化手段动态管理供应商合作关系ꎬ促进供应商信守合同㊁保证质量㊁改善服务ꎬ营造统一规范㊁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ꎮ第五十一条㊀国铁集团建立统一的供应商信息库ꎬ有效利用政府㊁行业权威信息ꎬ对供应商信息实行集中管理㊁内部共享ꎮ明确管理信息内容ꎬ严格审核信息资料ꎬ保证供应商信息真实㊁准确ꎮ第五十二条㊀完善供应商信用评价指标㊁方法和标准ꎬ明确信用评价程序ꎬ落实评价责任ꎬ按规范程序进行评价ꎬ及时反馈评价信息ꎬ严格执行评价结果ꎮ第五十三条㊀完善 黑名单 制度ꎬ明确 黑名单 认定标准ꎬ对纳入 黑名单 管理的供应商ꎬ停止与其合作关系ꎬ限制其进入国铁集团各级物资市场ꎬ并依法追究其责任ꎮ第五十四条㊀根据市场情况和物资特性ꎬ有针对性地实施供应商合作策略ꎮ对垄断和竞争不充分以及铁路新技术㊁新装备领域的物资ꎬ引导㊁鼓励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物资市场活动ꎮ对生产安全和经营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物资ꎬ国铁集团推进与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ꎮ21第十二章㊀监督管理第五十五条㊀统筹各级企业㊁各部门监管力量ꎬ构建内外结合的物资监管体系ꎮ督促下属单位健全管理机构㊁完善管理制度㊁规范管理程序㊁落实管理职责ꎬ实现对物资管理全过程的闭环监督ꎮ第五十六条㊀健全物资监督检查机制ꎬ建立监督检查队伍ꎬ规范监督检查程序ꎬ丰富监督检查手段ꎬ严明监督检查纪律ꎬ通过各类检查形式ꎬ不断强化内部监督ꎮ注重监督检查的内外结合ꎬ建立公开畅通的监督渠道ꎬ自觉接受行政和社会监督ꎮ第五十七条㊀开展物资管理工作绩效评价ꎬ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ꎬ发挥绩效评价激励和导向作用ꎬ促进物资管理水平的提高ꎮ第五十八条㊀完善物资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ꎬ加强相关人员的廉洁自律和行为规范教育ꎬ强化廉洁从业和风险防范意识ꎮ梳理排查物资管理廉政风险点ꎬ突出重点环节防范ꎬ加大预防和惩治力度ꎮ第五十九条㊀严格考核评价及责任追究ꎬ对物资管理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㊁滥用权力㊁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行为ꎬ依纪依规对责任单位实施考核评价㊁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ꎮ第六十条㊀物资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受理对物资管理业务工31作的异议事项ꎬ配合对物资管理相关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ꎮ第十三章㊀附㊀则第六十一条㊀国铁集团所属企业应按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物资管理办法ꎮ第六十二条㊀各铁路公司参照本办法ꎬ履行内部决策程序ꎬ健全物资管理制度ꎮ第六十三条㊀国铁集团及所属企业负责的境外项目ꎬ在境外实施的物资管理活动ꎬ应在执行所在地法律法规基础上ꎬ结合项目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管理办法ꎮ在境内实施的物资管理活动ꎬ应执行本办法ꎮ第六十四条㊀利用外资项目ꎬ贷款方㊁资金提供方对物资管理有不同规定的ꎬ可以适用其规定ꎬ但违背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ꎮ第六十五条㊀涉及国家秘密㊁国家安全及其他国家另有规定的物资ꎬ从其管理规定ꎮ第六十六条㊀本办法由国铁集团物资管理部负责解释ꎮ第六十七条㊀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ꎬ«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管理办法»(铁总物资 2014 332号)同时废止ꎮ。
国家对物资管理的规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物资管理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环节,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规范物资管理行为,提高物资利用效率,保障国家物资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物资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以下是对我国国家层面物资管理规定的概述。
一、物资管理的基本原则1. 法规先行原则:物资管理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物资管理活动合法、合规。
2. 效率优先原则:以提高物资利用效率为核心,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成本。
3. 安全保障原则:确保国家物资安全,防范和化解物资风险。
4. 信息公开原则:加强物资管理信息公开,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5. 严格责任原则:明确物资管理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二、物资管理的组织体系1. 国家层面:设立国家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物资管理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监督管理。
2. 地方层面:设立地方物资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物资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3. 企事业单位层面: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物资管理制度,明确物资管理职责,落实物资管理措施。
三、物资管理的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范物资采购、供应、运输等环节的法律行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范物资采购活动的法律法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法律法规。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范物资税收管理的法律法规。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范物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的法律法规。
四、物资管理的具体规定1. 物资采购管理(1)采购方式:根据物资性质、规模、技术要求等因素,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
(2)采购程序:严格执行采购程序,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3)采购合同管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履行。
2. 物资储存管理(1)仓库建设:根据物资性质、储存需求等因素,合理规划仓库建设,确保仓库设施完善。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铁建设〔2012〕216号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日期:2012-12-26]来源: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网作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网阅读:664次[字体:大中小]内容提要:铁建设〔2012〕216号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各合资铁路公司,集装箱、投资公司: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铁道部原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关于重新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10〕163号)同时废止,其他涉及铁路建设物资设备文件与本办法相悖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二O—二年九月十二日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物资设备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物资设备是指批准设计文件内的形成工程和实现工程功能所必需的物资、设备。
第四条铁路建设物资设备分为建设单位采购和承包方采购两类,以下简称甲供、自购物资设备。
第五条铁路建设采用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铁道部行政许可目录、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铁路专用设备,必须选用通过许可认证的物资设备。
第二章物资设备管理第六条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铁路建设物资设备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工管中心)可组织建设单位进行物资设备采购,对现场物资设备管理进行检查。
第七条建设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对建设项目物资设备进行管理,组织对各种物资设备质量进行检查,采购或在工管中心组织下采购甲供物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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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 2631—1995铁路物资仓库技术管理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仓储设施的合理配置与布局、仓库安全、物资入库、保管、出库以及物资仓储信息管理的基本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各局、厂、院、校、公司物资仓库。
2 引用标准GB 2894 安全标准GB 10001 公用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3 术语说明3.1物资在社会用语中,是物质资料的简称,包括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在我国经济管理中,一般是指工业品生产资料。
它包括机电设备、工具、原料、材料、燃料、备件以及低值易耗品。
3.2仓储设施是指仓库建筑物和各种仓库设备的总称。
3.2.1物资仓库是指专门集中储存各种物资的建筑物或场所。
它为物资保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空间。
库房、货棚、露天货场通称为仓库。
3.2.2仓库设备包括库房、货棚、货场、物资检验设备、保管设备、装卸搬运设备、堆码包装设备、起重运输设备、安全消防设备、信息处理设备、计量器具以及专用线、站台等。
3.3 仓库技术管理是指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科学方法,对物资仓库的整个技术作业过程和有关经济活动加以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监督,力求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铁路仓库技术管理包括物资入库,物资验收,物资保管,物资出库,物资技术档案管理,单据、帐卡管理,计量器具管理,仓库安全管理等。
批准 1995—09—01实施3.4物资入库是指物资进入仓库时进行卸货、查点、验收、上架、堆码以及帐卡、单据、凭证处理传递手续的总称。
3.5物资验收是根据物资入库通知单及有关资料,按照一定程序和手续,对到库物资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以验证其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数量验收是核对到库物资的编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件数、长度、重量)等与入库通知单、运单、发货明细表、技术证件、装箱清单等资料是否相符。
质量验收其对产品和外观质量和内在质量进行检查测定,以验证其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或合同规定的要求。
3.6物资保管是指对物资进行合理地保存和经济地管理。
合理地保存,是将物资存放在适宜的场所和位置;经济地管理,包括对物资实体和物资仓储信息两方面的科学管理。
对物资实体的管理主要是技术管理,是对物资进行科学的保养和维护,为物资提供良好的保管条件和环境,对物资仓储信息的管理,主要是对与库存物资有关的各种技术证件、单据、凭证、帐卡的管理。
3.7四号定位是仓库货位管理的一种有效方法,即用四个号码确定一个货位。
这四个号码是:库号(库房或货区代号);架号(货架或货垛代号);层号(货架或货垛层次代号);位号(层内货位代号)。
3.8固定货位是指某一货位严格规定只能存放某一品种规格的物资,而不能存放其它物资。
适用于收发量较稳定的物资。
3.9 自由货位是指每个货位均可以存放任何一种物资(相互有不良影响者除外)只要货位空闲,入库各种物资均可存入。
适用于收发频繁、存量变化较大、无固定货位的物资。
3.10 五五堆码是指库存物资堆码时,以“五”为基本计算单位的物资堆码法。
根据物资的不同特点,在摆放时每行每层数量力求以“五”、“十”或其倍数堆码。
3.11四对口是指库存物资的实物数量与帐面数量应相符,做到帐、卡、物、资金四对口。
3.12十防制度是指仓库应具有防锈、防腐、防毒、防震、防火、防爆、防盗、防潮、防机械损伤、防治虫鼠害的措施。
3.13物资出库是指库存物资发出时所进行的验证、配料、检查、复核、包装、点交、单据凭证填制及传递处理等活动的总称。
3.14四懂三会十过硬是指仓库管理人员应达到的基本业务要求。
“四懂”,即懂物资名称、规格、性能、用途,懂保管保养常识,懂业务手续,懂消耗规律;“三会”,即会换算、会保管保养、会识别常用的标记符号;“十过硬”,即收发、识料、写算、报表、保管保养、“四对口”、“五五堆码”、“四号定位”、使用度量衡、执行制度过硬。
3.15物资储备定额是根据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消费以及需要等条件确定的保证生产或供应所需物资储备的数量标准。
4 铁路物资仓库技术管理规定4.1 仓储设施的合理配置、布局4.1.1 根据储存物资的技术性能、质量要求、周转量大小和当地气候条件等因素,设置必要的、足够的仓储设施,并符合所保管物资的技术要求。
4.1.2 仓储设施应按仓储物资的性能配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损、防盗、防腐、防潮、防冻、防霉、防蛀、防鼠、防尘等设施。
并应根据有关国家标准设置相应的图形标志。
4.1.3库内设施必须保持质量标准,完好完整状态,有固定的保存位置,有严格的保管保养制度,指定专人保管,管库人员应会正确使用。
4.1.4 仓库、货场规划布局应合理、库存物资应分区分类,有序编号,标志明显。
4.1.5仓储设施必须保证收发、保管、搬运正常作业,并符合有关技术安全规范。
运输通道宽为2~3m;人工作业通道宽为1~1.5m;检查通道宽不得少于0.5m,物资和机具设备不得占用各类通道。
4.1.6 新建改建仓库应按有关建筑规范标准实施。
4.2 物资入库管理4.2.1 入库物资应数量准确、质量良好,验收记录、技术证件必须齐全。
4.2.2 到库物资必须及时验收,金属物资验收不超过3个工作日,需理化检验的物资不超过7个工作日,其它物资不超过1.5个工作日,若批量大或技术条件复杂的物资,由管库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酌情延长验收入库时间。
所有到库物资都要有验收时间登记。
4.2.3计重物资一律按实际重量验收;以理论换算计重交货的物资,按规定换算计重验收,并要记录换算依据、尺寸和件数;计件物资应全部清点件数;定量包装的计重、计件物资可抽验5%~15%,具体操作按GB2828规定执行,同时记录毛重、皮重和净重;成套交货的机电设备必须查点主体、部件、零件、附件及工具备品等,其它物资,如玻璃、木材等,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量方法检查验收。
4.2.4 验收中发现质量不合格,数量超出允许误差范围的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反馈,并应做记录。
进口物资应按有关规定验收,不误索赔期。
4.2.5验收中对发现问题的待处理物资,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应单独存放,妥善代保管,防止混杂、丢失、损坏。
4.3 物资保管保养4.3.1 物资的存放要按《铁路物资目录》分类编号有序排列在相应的库房、货棚和货场。
笨重、难移动的物资,可存放在收发作业方便的货位,配套物资可集中存放。
仓储物资、待发物资、代保管物资、待处理物资均应划区分开,不得混存。
仓库内不得存放无帐物资和私人物品。
4.3.2物资保管环境必须保持整洁、美观。
各类仓库都应设置物资纪律、物资动态、平面示意图、安全防火措施、十防措施等有关显示板。
做到库内物资及设施无积尘,货区无杂草,临时货场的货垛周围无杂草。
4.3.3物资存放要做到正确、整齐、安全稳固、合理苫垫、过目知数、查点方便、料签齐全、标志明显。
固定货位存放的物资实行“四号定位”、“五五堆码”;自由货位存放的物资可参照执行。
4.3.4管库人员对经管的物资必须按照“六查”内容,即查数量、查质量、查保管方法、查计量工具、查安全、查技术,认真自点,循环自点率每月不少于15%,并有自点记录交仓库主任签署意见。
自点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在一周内处理完毕。
4.3.5物资仓库要认真执行各类物资技术保管规程,做到物资无变质、锈蚀、损坏、霉烂、虫蛀、鼠咬。
对需要温湿度调节的物资、精密仪器的保管,应有温湿度控制措施。
4.3.6物资搬运、堆码作业必须保持物资完好无损。
严禁野蛮装卸,乱堆乱码,不得以大压小,以重压轻,混杂乱放。
装卸、搬运、堆码危险品或有毒害的物资须使用相应的防护用品工具,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4.4 物资出库管理4.4.1物资出库必须凭证齐全,手续齐备,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标志清楚。
4.4.2物资出库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有保管期限的必须在期限内发放。
4.4.3 物资出库必须坚持“三检查”,即检查发料凭证是否正确无误,检查发出物资的编码、品名、规格、数量是否相符,检查应附技术证件和有关凭证是否齐全;“三核对”,即发料凭证与帐卡核对,发料凭证与发出实物核对,结存实物与帐卡核对制度。
4.4.4物资出库应严格执行回收利旧制度,对规定必须回收的物资应退旧(废)才能领新。
4.4.5 严格执行限额发料制度,发放领用小额零星物资,除难以分割、拆零的以外,不得随意超发。
4.5 物资仓储信息管理4.5.1 物资帐卡、单据、凭证必须使用正确,填写规范,记录完整,字迹清晰,传递迅速;必须按规定方式改错,按要求印章齐全,按程序严格审查。
4.5.2 仓库帐项清楚,物资进、出、存储动态记载正确,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
4.5.3 坚持物资盘点制度。
做到有动态的随时盘点,无动态的定期盘点,每年全面盘点。
铁路物资仓库实行每年10月1日全面物资大清查,要求库存物资数量正确,不得有帐外物资,并且有清查记录,有盈亏原因分析。
4.5.4仓库管理技术档案,包括各种帐卡、单据、凭证及统计资料、报表都要根据档案管理的规定按月(季、年)分类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便于存查。
4.6物资仓库安全管理4.6.1火工品、化学危险物品应设专库保管,并有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火工品、化学危险物品技术保管要求保管,严格执行火工品、化学危险物品的收发保管制度。
4.6.2仓库区域要严格管理火种及火源,在明显的地方设立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
库区内禁止吸烟,禁带火种。
仓库作业必须使用电焊、气焊时,应严格隔离。
4.6.3 仓库电气设备及线路应符合公安部颁发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仓库电源开关、保险装置应设在库外并安装符合要求的开关箱。
危险品库要设防爆灯具。
4.6.4 库区内必须按储存物资的性质配足相应的消防器材。
由专人管理,管库人员要会使用。
要定期检查,保持质量良好。
4.6.5 管库人员应对仓库安全负责,每日上班要检查门窗封锁有无异状,下班要断开电源,封锁门窗。
4.6.6 仓库作业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无火情,无设备、物资破损事故,无人身伤亡。
4.7仓库基础管理及仓库管理现代化。
4.7.1仓库管理技术规范、经济技术指标健全,并应严格执行。
4.7.2制定合理的物资储备定额,实现物资储备定额下库管理。
有健全的控制办法和信息反馈制度。
4.7.3 仓库各项作业规程实行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并应用推广现代化管理技法4.7.4改善仓库管理条件,逐步实现仓储立体化、堆码器具化、装卸搬运机械化、帐务处理电子化。
4.8仓库管理人员职责和业务素质要求4.8.1仓库各级管理人员应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制。
4.8.2 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业务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在岗人员应适时进行业务培训、定期考核。
4.8.3 仓库管理人员应掌握物资仓库技术管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