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违约金,四倍
买卖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买卖合同违约金的规定买卖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甲方(卖方):_______(姓名或名称)乙方(买方):_______(姓名或名称)鉴于双方经协商,并基于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达成以下规定:一、买卖商品1. 甲方经营_______(商品名称),并同意将商品出售给乙方。
2.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提供的商品,并在收到该商品后支付相应金额。
二、违约责任1. 如果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付商品或交付的商品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应金额,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 双方同意,在以下情况下,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甲方未能按约定交付商品,应向乙方支付商品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约定支付相应金额,应向甲方支付商品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4. 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违约方履行合同的义务。
三、履行方式和期限1. 商品的交付时间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天/月/年)内完成。
2. 乙方应在商品交付后_____(天/月/年)内支付相应金额。
四、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1. 双方确认本协议的成立,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被认定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不会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五、其他事项1. 双方同意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或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违约金上限的金额是多少

买卖合同违约⾦上限的⾦额是多少按照当事⼈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当事⼈违约的,应向另⼀⽅⽀付的⾦钱,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违约⾦。
但是,我国法律规定了买卖合同违约⾦上限,但是很多⼈都不知道上限的⾦额是多少。
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买卖合同违约⾦上限的⾦额是多少合同法解释(⼆)规定:约定违约⾦的数额不能⾼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
《民法典》第五百⼋⼗五条 【违约⾦】当事⼈可以约定⼀⽅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付⼀定数额的违约⾦,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法。
约定的违约⾦低于造成的损失的,⼈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过分⾼于造成的损失的,⼈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就迟延履⾏约定违约⾦的,违约⽅⽀付违约⾦后,还应当履⾏债务。
⼆、合同违约⾦怎么算1、违约⾦约定注意事项1)依据合同总额或其它⼀定数额为基准,确定⼀定的⽐例作为违约⾦;2)依据对⽅逾期履⾏义务的时间,按照定期固定数额或⽐例的⽅式来连续计算违约⾦。
2、违约⾦过分⾼于造成的损失实践中,经常会出现约定⾼额违约⾦的情况,或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计算⽅式计算出天价违约⾦甚⾄会出现违约⾦⾼于合同本⾦的情况。
如果违约⾦过分⾼于实际损失,违约⽅可以要求法院适当降低违约⾦⽀付⽐例,当事⼈约定的违约⾦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规定的过分⾼于造成的损失、增加违约⾦以后,当事⼈⼜请求对⽅赔偿损失的,法院不予⽀持。
3、违约⾦过分低于造成的损失如果由于违约⾦的约定⽐例过低,导致⽆法弥补守约⽅实际损失的时候,守约⽅也可以要求提⾼违约⾦的数额,或单独提出要求赔偿损失。
4、法院判决增加或减少违约⾦的法律原则由于违约⾦增减与法官的⾃由裁量权具有很⼤关系,因此,法律规定当事⼈主张约定的违约⾦过⾼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情况、当事⼈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依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二手房买卖合同卖方违约

二手房买卖合同卖方违约
甲方所有的二手房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违约责任
1. 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易时间内未能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除非遇
到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已付房
款的10%。
2. 若甲方在交易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房屋重大瑕疵,导致乙方
无法完成交易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同时支付相当于已付款项10%的违约金。
3. 若甲方在合同生效后擅自提高房屋交易价格或拒绝出售房屋给乙方,甲方应支付乙方双倍的定金作为违约金。
二、违约通知
1. 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应在发现违约行为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通知违约方,并要求违约方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纠正
违约行为。
三、争议解决
1. 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违约问题。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
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其他条款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
购销的违约赔偿方式

购销的违约赔偿方式在商业交易中,购销双方需要签订合同,以确保双方权益。
然而,偶尔也会发生违约情况,其中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
为了解决这种违约情况,违约赔偿方式成为一种重要的解决方法。
本文将探讨购销双方违约情况下的赔偿方式,并对其重要性进行分析。
一、货款违约在购销合同中,货款支付是最重要的义务之一。
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支付货款,卖方可以采取以下违约赔偿方式之一:1. 赔偿金: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支付一定比例的赔偿金,作为其未按时支付货款所造成的损失补偿。
赔偿金的比例可以事先在合同中约定,一般以未支付货款的一定百分比为基准。
2. 利息计算:卖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利息率计算未支付货款所对应的利息,并要求买方支付。
利息计算方式一般包括简单利息和复利息两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3. 索赔权: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偿未付的货款以及其他因违约而产生的费用。
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买方支付赔偿金,并追加适当的利息。
二、交货违约除了货款违约外,交货违约也是购销双方常见的问题之一。
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货物,买方可以采取以下违约赔偿方式之一:1. 赔偿金: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支付一定比例的赔偿金,作为未交付货物所产生的损失补偿。
赔偿金的比例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般以货物价值的一定百分比为基准。
2. 合同解除: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已支付的货款或其他相关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合同解除后,卖方还需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后果和损失。
3. 索赔权:买方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卖方向法院支付赔偿金以及相应的利息。
法院将根据合同约定和具体情况对赔偿金和利息进行评估,并作出相应的判决。
三、其他违约情况除了货款和交货违约外,购销合同还可能涉及其他违约情况,如品质不合格、数量不符等。
对于这些情况,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违约赔偿方式,以保护自身权益。
最后,违约赔偿方式在购销合同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买卖合同纠纷违约金计算标准

买卖合同纠纷违约金计算标准一、啥是违约金呢?简单来说,违约金就是在买卖合同里,一方没按照合同的约定办事,给另一方造成损失了,得给的一笔钱作为补偿或者惩罚。
就像是你和小伙伴说好一起做个小生意,你负责供货,他负责卖货,结果你没按时供货,影响了他卖货赚钱,这时候就可能涉及到违约金啦。
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一般有几种呢?1. 约定固定金额。
这是最直白的一种。
比如说合同里就明明白白写着,如果一方违约,得给对方1万块钱违约金。
这种方式简单直接,双方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已经定好了,不管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是多少,只要违约了就给这个数。
不过呢,这里面也有点小讲究。
要是这个固定金额定得太高或者太低,可能会有点问题哦。
要是定得太高,违约方会觉得很冤,感觉被坑了;要是定得太低呢,对守约方又不太公平,因为可能实际损失比这个数大多了。
2. 按照损失的一定比例计算。
这种就比较灵活一点啦。
比如说合同里写着,如果一方违约,要按照对方因为这个违约行为所遭受损失的30%来支付违约金。
那怎么确定这个损失呢?这就比较复杂啦。
可能是直接的经济损失,像因为没收到货物,导致自己和下家的合同也违约了,赔给下家的钱;也可能是一些间接的损失,像因为货物没按时到,自己的名声受损了,以后可能少了很多生意机会。
不过呢,计算间接损失可不容易,得有证据来证明这个损失和违约行为是有因果关系的才行呢。
三、法院会怎么看待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呢?法院在处理买卖合同纠纷的时候,对违约金的计算标准还是比较谨慎的。
如果合同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适当降低。
法院会根据很多因素来判断是不是过高,比如违约方的过错程度、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合同的履行情况等等。
反过来,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低,守约方也可以请求法院提高。
比如说,合同里约定的违约金只有1000块,但是守约方因为违约方的行为损失了10万块,那这个1000块明显就不合理了嘛,法院就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这个违约金的数额。
四、实际操作中要注意啥呢?1. 合同签订的时候要谨慎。
买卖合同的解除与违约赔偿

买卖合同的解除与违约赔偿买卖合同的解除与违约赔偿协议书
甲方:(买方名称)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卖方名称)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与乙方就以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解除与违约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合同
1. 根据双方共同达成的意见,自愿解除合同。
合同具体信息如下: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合同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
2. 双方确认自愿解除合同,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合同解除,各方无后续执行合同的义务。
二、违约赔偿
1.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作为本次买卖合同解除的补偿。
双方同意根据以下违约金支付方式进行协商:
(1)违约金金额:
(2)支付方式:
(3)支付日期:
2. 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违约金,甲方同意按照每日逾期支付违约金总额的(利率)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甲方全额支付为止。
3. 本协议项下的违约金支付,不影响乙方继续追究甲方逾期支付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其他约定
1. 解除合同后,双方不再享有因合同产生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2.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四、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署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日期:
乙方:(盖章)日期:。
买卖合同案例法院支持违约金日万分之八至日千分之二

买卖合同案例(法院支持违约金日万分之八至日千分之二)买卖合同案例(法院支持违约金日万分之八至日千分之二)本律师注:2012年年底——2013年5月期间,有一个买卖合同案件办理得比较成功。
有三点值得提一提:一是违约金高。
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违约金的支付比例没有一个明确标准,有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有银行逾期贷款利率罚息的、也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司法实践中一般日万分之四至日万分之五的比较多。
但本人代理的该案件至起诉之日按照日万分之八计收,后期按照日千分之二计收,且获得法院一审判决的支持【案号(2012)宝民二(商)初字第1932号】。
二是结案快。
诉前调解、一审2次开庭、二审开庭,一共用了半年时间。
三是没有让对方苦肉计得逞。
对方为了延期付款打二审,一审时对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诉请未予以反驳,他们可能估计法院不可能判那么高,同时为二审改判埋下伏笔。
二审时【案号(2013)沪二中民四(商)终字第529号】,本律师提供了古今中外诸多法理与案例,迫使对方主动和解。
结果164万多元的货款、大半年时间,违约金定格为60万元。
附:一审代理词与二审代理词。
民事代理词(一审)尊敬的审判长:根据法律的规定,本人接受上海TX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称原告)的委托,担任原告与上海LD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被告)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一案的原告代理人。
现就本案违约金计算数额发表补充意见,供法庭评议时参考:一、根据法律规定,本案违约金应介于日万分之八至日千分之二之间。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就本案而言,混凝土行业普遍存在垫资现象,整个行业几乎都是负债经营,拆借资金的利息行情价在月息3分左右(即日千分之一左右),为了及时偿债,原告有关负责人被迫变卖了部分房产。
因此,日万分之八到日千分之二并不能构成“过分高于”的情形。
二、根据合同约定及双方当事人意见,本案违约金应介于日万分之八至日千分之二之间。
买卖合同案例法院支持违约金日万分之八至日千分之二

买卖合同案例(法院支持违约金日万分之八至日千分之二)买卖合同案例(法院支持违约金日万分之八至日千分之二)本律师注:2012年年底——2013年5月期间,有一个买卖合同案件办理得比较成功。
有三点值得提一提:一是违约金高。
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违约金的支付比例没有一个明确标准,有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有银行逾期贷款利率罚息的、也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司法实践中一般日万分之四至日万分之五的比较多。
但本人代理的该案件至起诉之日按照日万分之八计收,后期按照日千分之二计收,且获得法院一审判决的支持【案号(2012)宝民二(商)初字第1932号】。
二是结案快。
诉前调解、一审2次开庭、二审开庭,一共用了半年时间。
三是没有让对方苦肉计得逞。
对方为了延期付款打二审,一审时对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诉请未予以反驳,他们可能估计法院不可能判那么高,同时为二审改判埋下伏笔。
二审时【案号(2013)沪二中民四(商)终字第529号】,本律师提供了古今中外诸多法理与案例,迫使对方主动和解。
结果164万多元的货款、大半年时间,违约金定格为60万元。
附:一审代理词与二审代理词。
民事代理词(一审)尊敬的审判长:根据法律的规定,本人接受上海TX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称原告)的委托,担任原告与上海LD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被告)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一案的原告代理人。
现就本案违约金计算数额发表补充意见,供法庭评议时参考:一、根据法律规定,本案违约金应介于日万分之八至日千分之二之间。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就本案而言,混凝土行业普遍存在垫资现象,整个行业几乎都是负债经营,拆借资金的利息行情价在月息3分左右(即日千分之一左右),为了及时偿债,原告有关负责人被迫变卖了部分房产。
因此,日万分之八到日千分之二并不能构成“过分高于”的情形。
二、根据合同约定及双方当事人意见,本案违约金应介于日万分之八至日千分之二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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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买卖合同,违约金,四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
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篇一: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买卖合同即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俗地说,就是花钱买东西的合同。
在市场经济中,买卖关系日趋活跃,买卖纠纷也时常发生,最为常见的就是因买受人延迟或者拒绝付款发生的纠纷。
那么,出卖人在争取自身权益时,除了依法可以请求价款外,如何要求买受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本质上属于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迟延履行违约金。
按照该条规定,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已对逾期付款违约金进行约定的,原则上按照双方约定计算。
但是,该条同时还规定,如果约定违约金“低于” 或者“过分高于” 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增加或者减少。
于此同时,《高法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解释》第二十四条对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的情况下,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进行了规定。
综合以上可见,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可分两种情况:一、买卖双方在买卖合同中未对逾期付款违约金进行约定的,那么,按照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出卖人主张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那么逾期罚息利率如何计算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XX]251 号)之规定,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
该通知自XX 年1 月1 日起施行。
也就是说,出卖人可以货款利率水平的130%-150 %向买受人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
二、买卖双方在买卖合同中已对逾期付款违约金进行约定的。
那么,首先将取决于约定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孰大孰小,而后才能讨论采取何种标准。
关于实际损失的计算,这里要明确的是,实际损失应当是可预见的损失,即在合同订立当时是可以预见的损失。
1、如果双方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低于拖欠货款的贷款利息损失,那么,出卖人可以请求法院提高逾期付款违约金至拖欠货款的贷款利息损失。
2、如果双方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过分高于拖欠货款的贷款利息损失。
在实践中,也有维护自身权益意识较强的出卖方,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时要求确定较高的将逾期付款违约金数额,如日千分之一、较高的固定数值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XX〕5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在实践中,遇到这类约定数额的,也存在不同的裁判结果。
有些法院认为,出卖方因买受人逾期付款所受损失,大致就是所拖欠货款的银行贷款利息,因此,法院支持出卖人以货款利率水平上浮百分之三十向买受人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XX)豫法民二终字第69号中即采取此种标准。
也有法院认为,买卖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类似借贷关系,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中,民间借贷利率以银行同类贷款四倍为限,故法院支持出卖人以货款利率的四倍向买受人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XX)浙湖商终字第143号、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XX)穗中法民二终字第896号中即采取此种标准。
3、如果双方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相当于拖欠货款的贷款利息损失的,在此种情况下,即按实际利息损失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当然,在讨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同时,笔者也要提醒,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存在是以“逾期”作为前提的实践中,很多出卖方未在签订合同时注意确定买家的付款时间,这种情况下,买受人拖欠货款将失去违约成本。
这样一来,无论是对于促使买受人积极履行合同,如约支付货款,还是出卖人维护合法权益,主张损失,都是极为不利的。
还是那句话,防患未然,打官司只能减少损失,而不能制止损失的发生。
篇二:关于买卖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之探讨关于买卖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之探讨近日,经办一起关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合同约定甲方提供货物,乙方按时支付货款(合同未约定逾期支付货款的违约责任),甲方供货且安装验收完毕后,乙方却迟迟不支付相应货款。
后甲方诉至法院,要求乙方支付货款,并同时向甲方支付逾期未支付货款产生的违约金(从约定支付货款期次日起,至法院判决履行期届满截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倍计算)。
在现代工商业迅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商品的流通频率、数量、范围越来越大,随之来来的在这些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也随时增加,其中较为常见的就是买卖合同中关于逾期支付货款纠纷。
卖方按时交付符合要求的货物,而买房却迟迟不支付对应货款,导致实务中诉讼案件频发。
根据买卖合同纠纷实务案例,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合同有明确约定逾期支付货款的违约责任;另一种是没有合同或者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一、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处理情形。
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原则上按照约定的处理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者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买方没有按照付款期限付款的,应当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但根据1999 年出台的合同法在没有区分商事合同、民事合同的基础上确定了违约金调整机制,即所谓的“损失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因逾期付款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没有约定,债权人应提供对方逾期付款给自已造成损失的证据,含利息损失、追款费用等;同时《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关于违约责任的司法解释,对违约金的主张进行了明确的解释,在实务案件中需参照执行。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不论当事人如何约定违约金,还是要以实际损失为依据计算违约金。
二、买卖双方无书面合同但有证据证明交付货物,或虽有买卖合同但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及或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处理情形。
实践中,没有书面买卖合同,或者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是当事人懒惰或没有法律意识的体现。
但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不会因此认为傻是一种罪,所以当事人即便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也有法律来兜底,我国《合同法》第七章就专门规定了合同的违约责任。
其中第107 条规定了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112 至114 条也规定了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后的损失赔偿问题,该条款即是买方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律依据。
这些规定也仅仅是理论,并没有明确具体该如何主张违约金数额,在实际操作中并不能完全适用于所有案例。
但XX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就有了明确的依据。
该解释第24 条第 4 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结合《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第20 条及21条,以及中国人民银行XX年12月10日公布的银发[XX]251 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根据上述规定,自XX年7月1日起,买方逾期付款在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情况下应赔偿给卖方的损失计算公式为:未付款本金x 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x ( 1 +30%—50%)。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前,由于法律没有对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时限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司法实务中理解不一,作出的裁判各不相同,既不利于公平界定义务人的法律责任,也有违法律的统一和权威,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视。
该司法解释出台,合理地界定了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时限,明确了主张违约金的法律依据。
既有利于公平界定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又有利于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既有利于准确计算违约金的数额,又有利于敦促义务人自觉履行裁判义务,在实务案例中有着较为重要的作用。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况怀波XX年4月23日篇三:合同违约金的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
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
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