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专家查隐患制度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系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附自查表)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1总则为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重特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发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他化工企业参照执行。
安全风险是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后果严重性的组合;安全风险点是指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对安全风险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存在缺陷或缺失时就形成事故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方面。
2基本要求企业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逐级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安全风险全面管控,对事故隐患治理实行闭环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全体员工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参与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企业应充分利用安全检查表(SCL)、工作危害分析(JHA)、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FMEA)、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安全风险分析方法,或多种方法的组合,分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选用风险评估矩阵(RAM)、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方法进行风险评估,有效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企业应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定期开展HAZOP 分析。
精细化工企业应按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3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结合生产工艺特点,针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责任到人。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形式包括日常排查、综合性排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排查、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事故类比排查、复产复工前排查和外聘专家诊断式排查等。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2年修订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为了贯彻落国家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我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巩固和提高我单位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实现我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企业必须构建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隐患排查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二、企业责任主体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中的具体要求1、主要负责人建立和落实的义务。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2、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检查排查和报告的义务。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的义务。
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监部门报告。
3、从业人员报告的义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三、事故隐患的表现形式1、物的危险状态,是指生产过程或生产区域内的物质条件(如材料、工具、设备、设施、成品、半成品)处于危险状态;2、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人在工作过程中的操作、指示或其他具体行为不符合安全规定;3、管理上的缺陷,是指在开展各种生产活动中所必须的各种组织、协调等行动存在缺陷。
四、事故隐患的分级隐患的分级是以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为标准的,可以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外包方安全检查制度

外包安全检查制度为了确保外包服务的安全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1. 发现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2. 确保外包服务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法规。
3. 促进外包方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1. 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外包方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等。
2. 安全设施:检查外包方的工作场所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安全标志、防护设备等。
3. 作业安全:检查外包方的作业过程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是否存在危险行为和操作。
4. 人员管理:检查外包方的员工是否经过了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和知识。
5. 环境安全:检查外包方的工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是否存在危险因素、是否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等。
三、安全检查的方式1. 定期检查:按照一定的周期对外包方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如每月一次、每季度一次等。
2. 突击检查:不定期地对外包方进行突击检查,以检查其日常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
3. 专项检查:针对特定的安全问题或风险,对外包方进行专项检查,如消防安全检查、电气安全检查等。
四、安全检查的结果处理1.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外包方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2.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立即停止外包服务,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3. 建立安全检查档案,记录每次检查的结果和整改情况,以便跟踪和监督外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安全检查的责任1. 外包方应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资料。
2. 安全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检查,确保检查结果的客观、准确。
3. 对于因安全检查不到位而导致的事故,应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所有。
公司安全生产外部专家库管理办法

XXXX公司外部安全生产外部专家库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外部安全生产专家(以下简称外部专家)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外部专家作用,健全完善外部专家库,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外部专家的资格认定、聘用和管理,以及外部专家库的建立、使用和维护等。
第三条外部专家库是指由公司合作央企施工单位推荐并经公司聘用后组建的专家库。
原则上库内专家成员不少于15 人。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外部专家库作用,并负责报销外部专家库日常运行管理的经费。
二、外部专家库的运行和管理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部门为外部专家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一)在开展各类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相关评审审查等工作时,根据需要选取外部专家库中相应专业的外部专家参与;(二)对参与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外部专家,做好相应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三)向公司领导反馈有关外部专家工作信息,提出相关建议;(四)制定、修订安全生产外部专家库管理办法;(五)承担公司外部专家库的建设、维护与管理;(六)负责公司外部专家库外部专家日常管理工作与联络服务,外部专家库外部专家的选聘、调整、审核、聘书发放、考核及换届等;(七)对外部专家提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和建议,及时研究解决或者上报公司有关领导审阅;(八)其他有关事宜。
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部门可根据需要制定外部专家考核标准,实行定期考评,作为表彰外部专家的依据,表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一)对工作优秀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外部专家,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颁发表彰证书;(二)对大力支持外部专家库及外部专家工作的合作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三、外部专家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外部专家主要工作任务:接受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部门的委托,开展以下安全生产工作:(一)为各类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重大隐患整改验收等提供技术支持;(二)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分析安全事故技术原因及研究对策措施;(三)为公司安全监管以及安全生产相关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提供技术支持;第八条外部专家主要权利:(一)提出外部专家意见时,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二)获得参与各类安全生产活动的劳动报酬;(三)对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外部专家库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参加公司安全生产业务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样本(2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样本1.目的和内容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3.定义3.1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一、二、三级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____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4.职责4.1主要负责人负责全厂性隐患自查带头工作,并签发全厂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全厂性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专家安全检查管理制度(5篇)

专家安全检查管理制度目的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专家对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作用,推动我企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以提高企业安全保障。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车间的专家定期安全检查以及事故隐患整改的管理工作。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4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协议的要求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协议须要明确聘用双方权利、责任。
即企业应与聘请或委托的社会中介组织签定定期安全检查协议,明确在实施专家定期安全检查中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商定安全检查时间、内容等相关事宜。
5专家的有关要求5.1资质要求。
从事相关工作____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化工类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
5.2知识要求。
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所从事工作的专业知识;具有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熟悉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5.3专家来源。
专家来自大型化工生产企业、化工科研、设计部门或社会中介组织。
5.4专家开展安全检查的要求。
受聘的专家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如实反映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合理并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或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安全检查不得走过场,不得弄虚作假。
6专家定期安全检查的工作内容6.1安全检查频次。
本公司属橙色监管等级危化品生产企业,应聘请专家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
具体检查频次由企业与所聘请的专家共同商定。
每次参与安全检查的专家不少于____名,其中最好有____名为化工工艺方面的专家。
6.2安全检查内容。
6.2.1查思想,即查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
6.2.2查制度,即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在生产活动中是否得到了贯彻执行,有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6.2.3查纪律,即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专家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专家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范本(本文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专家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专家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本制度制订。
第二条专家安全检查是指对专家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的工作,目的是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和解决。
第三条专家安全检查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部门、单位配合完成检查任务。
第四条专家安全检查应遵循“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对检查结果负责。
第二章检查主体第五条检查主体是指负责进行专家安全检查的人员,包括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
第六条组织人事部门应按照实际需要,合理配置专家安全检查人员,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专家安全检查人员应具有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接受过相应的培训,并定期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第三章检查内容第八条专家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专家身份和资格核查;2. 专家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检查;3. 专家人身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4. 专家信息安全的检查;5. 专家行为规范的检查。
第九条专家身份和资格核查应对专家身份进行确认,并核查其相关资质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专家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检查应对专家的工作场所进行检查,包括办公室、实验室、工作车间等,督促单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十一条专家人身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应核查专家是否配备个人防护用具,并检查其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第十二条专家信息安全的检查应核查专家是否按照规定的安全标准和操作程序进行信息管理和保护。
第十三条专家行为规范的检查应核查专家是否遵守岗位职责,遵守相关安全制度,不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章检查程序第十四条专家安全检查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组织人事部门确定专家安全检查计划;2. 通知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检查准备;3. 专家安全检查人员按计划进行检查;4. 检查人员填写专家安全检查记录;5. 组织人事部门对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6. 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安全管理。
学校外聘教师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外聘教师的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聘请的各类外聘教师,包括但不限于兼职教师、客座教授、专家等。
三、安全管理职责1. 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外聘教师安全管理的总体协调和监督。
2. 教务处负责外聘教师的入职审查、培训和日常管理。
3. 保卫处负责外聘教师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确保校园安全。
4. 各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工应积极配合外聘教师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入职审查(1)外聘教师应聘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
(2)学校对外聘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要求。
2. 安全培训(1)学校对外聘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校园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紧急疏散演练等。
(2)外聘教师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安全意识。
3. 安全协议(1)学校与外聘教师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2)外聘教师在校园内活动时,应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进行有安全隐患的活动。
4. 安全检查(1)保卫处定期对外聘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2)学校对外聘教师的教学活动进行监督,确保教学环境安全。
5. 应急处理(1)学校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对外聘教师在校园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及时处理。
(2)外聘教师发生意外事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障其合法权益。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积极维护校园安全的外聘教师,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外聘教师,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直至终止聘用合同。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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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专家查隐患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隐患排查的质量和效果,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故隐患,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外聘专家的各项安全检查。
3、引用文件
《关于在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中推广实行外聘专家查隐患制度的通知》(鲁安监发【2014】36号)
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在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中推广实行外聘专家查隐患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泰安监发【2014】30号)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
4、检查频次和时间
公司每年至少二次外聘专家,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开展安全检查,时间:每半年开展一次。
5、专家条件
专家组由3名化工专家组成,其中:泰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推荐的化工专家1名;肥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推荐的化工专家2名。
6、检查内容
3.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和落实情况;
3.2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情况;
3.3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生产和储存装置的监控、监测情况;
3.4建设项目设计、外来队伍施工方情况;
3.5化工装置开停车环节,检维修、动火和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环节的安全
管理情况;
3.6对地面和架空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和其他设施的管理、维护情况;
3.7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
3.8应急救援管理情况;
3.9企业内部安全检查及其各类事故隐患整改的情况;
4.0安全评价报告与企业实际的符合情况;
4.1其他情况等。
4、整改治理
公司根据外聘专家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一制订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安全的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做到整改时限、措施、责任、资金、预案“五落实”;
对专家提出的危及生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公司立即停产,制定方案进行整改。
5、档案管理
公司建立健全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台帐,详细记录每次安全检查的情况以及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外聘专家检查记录经公司负责人签字后由公司安全科存挡。
安全科负责对检查整改情况及时录入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