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工会章程2018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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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会章程新

学校工会章程新

学校工会章程新一、章程目的本章程旨在规范学校工会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方式,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的和谐发展。

二、组织机构1. 学校工会委员会学校工会委员会是学校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工会会员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若干委员组成,任期为三年。

2. 工会主席工会主席是学校工会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会工作,代表工会与学校管理层沟通和协商。

工会主席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与工会委员会一致。

3. 工会委员工会委员是学校工会的成员,负责协助工会主席开展工作。

工会委员由全体工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三、会员权益1. 加入工会所有学校教职工均有权加入工会。

加入工会的教职工享有工会提供的各项权益和服务。

2. 维护权益工会将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待遇、劳动保护、职业发展等方面。

工会将与学校管理层进行协商和谈判,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 提供服务工会将为教职工提供各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培训、健康咨询、法律援助等方面。

工会将致力于提升教职工的福利待遇和工作环境。

四、工会活动1. 定期会议工会委员会将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工会的重要事务。

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会议记录将保存并向全体工会会员公开。

2. 活动组织工会将组织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文体比赛、座谈会、志愿者活动等。

这些活动旨在增强教职工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工作满意度和凝聚力。

3. 资金管理工会将严格管理工会资金,确保资金的合法使用和公正分配。

工会将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五、章程修订本章程的修订应由工会委员会提出,并经全体工会会员投票通过。

修订案应提前公示,充分听取工会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六、附则1.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学校教职工。

2. 工会委员会有权对本章程进行解释和调整,但调整应经全体工会会员投票通过。

3. 本章程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工会委员会所有。

以上为学校工会章程的新版草案,旨在进一步规范学校工会的组织和运行,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福利。

中学工会章程

中学工会章程

一、总则1、学校工会是工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

为了加强学校工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工会组织在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2、学校工会工作必须以“三个代表”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充分发挥工会作为联结党和职工群众的纽带作用。

3、学校工会要认真执行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4、学校工会在上级工会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和广大职工的意愿,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5、学校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把工会办成“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成为“职工之友”。

二、基本任务1、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向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教育。

2、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教职工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3、组织教职工开展教学竞赛、群众合理化建议,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4、维护职工的学习、外出交流权利,吸引和支持教职工参与学校各种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学习培训活动。

5、保障教职工生活福利,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

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搞好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做好劳动保险工作。

参与协调调处理劳动争议。

协同有关方面做好退休职工工作。

6、改善教职工工作环境,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

向教职工进行劳动安全教育。

督促行政方面解决影响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问题。

7、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做好保护工作。

8、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9、坚持工会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加强工会小组工作。

学校教育工会章程范本

学校教育工会章程范本

学校教育工会章程范本学校教育工会章程范本学校教育工会章程如何制定?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学校教育工会章程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学校教育工会章程范本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方针,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根据《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中小学校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三条教代会制度是教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教代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教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发挥教职工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团结和动员教职工为完成学校各项任务、创建和谐校园而奋斗。

第五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教代会的职权第六条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建议权。

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对学校的办学指导、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校务公开工作,以及教职工队伍建设等有关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权。

审议通过教职工聘任制和校内收入分配制度实施方案、重要规章制度、奖惩办法、福利待遇,以及其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和改革方案。

教代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履行审议通过权。

审议通过的政策、方案由校长颁布实施。

未经审议或经审议表决未能通过的不得实施。

(三)评议监督权。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的部署,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并对被评议者的年度考核等第提出建议意见。

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应与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干部工作相结合。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第七条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有当选教职工代表的资格。

学校工会章程

学校工会章程

学校工会章程一、总则为了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职工的团结和发展,加强学校与教职工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特制定本章程。

二、章程目的本章程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健全的学校工会组织,为教职工提供平等、公正、有效的服务和保障,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章程范围本章程适合于学校所有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工勤人员等。

四、工会组织1. 学校工会由全体教职工自愿组成,实行会员制度。

会员享有工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权益。

2. 工会设立委员会,由工会会员选举产生。

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若干委员组成,负责工会事务的决策和执行。

3. 工会设立工作组,负责具体的工会事务处理和服务提供。

工作组由工会会员自愿组成,每一个工作组设立负责人,负责协调和组织工作。

五、工会权益1. 工会会员享有参预工会组织的权利,包括选举、被选举和表达意见的权利。

2. 工会会员享有工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法律咨询、职业培训、福利待遇等。

3. 工会会员享有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包括提出诉求、商议和谈判的权利。

4. 工会会员享有参预工会活动的权利,包括组织文体活动、社交聚会等。

六、工会职责1. 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代表教职工与学校进行商议和谈判。

2. 提供教职工需要的各项服务,包括法律咨询、职业培训、福利待遇等。

3. 组织各类活动,增进教职工之间的交流和团结,促进工作氛围的和谐。

4. 监督学校的工作环境和待遇,提出改进建议和要求。

七、工会会费1. 工会会员应按照规定缴纳工会会费,会费的数额由工会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 工会会费用于维护工会的正常运转和提供各项服务。

八、章程修改1. 对本章程的修改应由工会委员会提出,并经过工会会员的讨论和表决通过。

2. 对章程的修改应保证充分的讨论和透明度,确保工会会员的权益不受伤害。

九、附则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以上是学校工会章程的标准格式文本。

根据章程的要求,学校工会是由全体教职工自愿组成的,旨在维护教职工的权益,促进团结和发展。

学校工会章程新

学校工会章程新

学校工会章程新一、引言学校工会章程是为了规范学校工会组织的运作和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职工的团结和发展而制定的基本规范。

本章程是学校工会组织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全体教职工。

二、组织名称学校工会组织的正式名称为“XX学校工会”,以下简称“工会”。

三、组织宗旨工会的宗旨是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职工的团结和发展,积极参与学校事务,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贡献。

四、组织结构1. 工会委员会:工会委员会是工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工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工会委员会负责制定工会的工作计划和决策重要事项。

2. 工会主席:工会主席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与工会委员会一致。

工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工会委员会会议,代表工会向学校管理层提出建议和要求。

3. 工会委员:工会委员由工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工会委员负责协助工会主席开展工作,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校事务。

五、工会会员1. 工会会员资格:所有在职教职工均具有工会会员资格。

2. 工会会费:工会会员每月缴纳一定金额的工会会费,用于支持工会的日常运作和开展各项活动。

3. 工会会员权益:工会会员享有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项目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工会会议、参与工会组织的培训和活动等。

六、工会职责1. 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负责维护教职工的劳动权益,协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2. 促进教职工的团结和发展:工会组织各类活动,加强教职工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提升教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3. 参与学校事务:工会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提出建议和要求,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七、工会经费1. 工会经费来源:工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工会会员的会费缴纳和其他合法渠道的资金筹集。

2. 工会经费使用:工会经费用于支持工会的日常运作、开展各项活动和项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使用和管理。

八、工会选举和任期1. 工会委员会选举:工会委员会由工会会员选举产生,选举程序公开、公正、公平。

学校工会章程新

学校工会章程新

学校工会章程新一、总则本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学校工会组织的运作和管理,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职工的团结和发展。

二、工会组织1. 学校工会是由全体教职工自愿组成的群众团体,依法独立开展工会活动。

2. 学校工会设立工会委员会,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3. 工会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若干委员组成,主席负责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会工作。

三、工会权益保障1. 学校工会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代表教职工与学校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2. 学校工会协助教职工维权,解决劳动争议,保障教职工的劳动权益。

3. 学校工会开展职工福利活动,提供各类服务和保障,改善教职工的生活条件。

四、工会经费管理1. 学校工会经费由学校按照一定比例提供,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和服务教职工。

2.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公开透明,工会委员会应当制定经费管理办法,并定期向会员公示经费支出情况。

五、工会活动1. 学校工会开展各类活动,如职工文体比赛、职业培训、健康讲座等,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

2. 学校工会组织教职工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提高教职工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3. 学校工会定期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工会工作的发展。

六、工会监督1. 学校工会委员会应当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及时回应教职工的关切和诉求。

2. 教职工对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工会委员会应当认真对待并及时改进。

3. 学校工会委员会应当定期向教职工报告工会工作情况,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评价。

七、工会章程的修改1. 工会章程的修改应当经过工会委员会的提议,并由全体会员进行讨论和表决。

2. 工会章程的修改须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八、附则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工会委员会所有,如有未尽事宜,由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和处理。

以上为学校工会章程新的标准格式文本,详细规定了学校工会的组织架构、权益保障、经费管理、活动开展、监督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学校工会章程(精选3篇)

学校工会章程(精选3篇)

学校工会章程(精选3篇)学校工会章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工会在学校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学校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发挥工会在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教师法》等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学校工会是学校教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基层群众组织。

它接受上级工会和学校党组织的领导,遵守和维护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依照《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三条学校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推动工人阶级方针的落实,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充分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团结、教育和动员广大会员,为深化教育改革,推进学校持续发展而奋斗。

第四条学校工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凡在我校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的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第六条教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学校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第七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批评和监督工会工作,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

三、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自己的意愿或批评、建议。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享受工会实行的各种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教职工关心的问题的讨论。

第八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参加工会组织的政治、业务和工会基本知识学习。

二、积极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校规校纪。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发扬互助精神,参加互助互济。

五、遵守工会规章,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交纳工会会费。

第九条会员转会、退会、自动退会、开除会籍,应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办理手续。

学校教育工会管理制度

学校教育工会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教育工会的管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教职工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学校教育工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下设办公室、组织宣传委员会、文体活动委员会、维权服务委员会等。

2.学校教育工会主席由学校工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副主席由主席提名,经工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3.学校教育工会下设各基层工会,基层工会主席由所在单位教职工选举产生。

三、职责与权限1.学校教育工会负责组织教职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2.学校教育工会负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教职工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3.学校教育工会负责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4.学校教育工会负责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

5.学校教育工会负责组织开展教职工的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工作。

四、工作制度1.学校教育工会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研究工会工作,制定工作计划。

2.学校教育工会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听取教职工意见,反映教职工诉求。

3.学校教育工会定期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教职工的思想动态,掌握工作情况。

4.学校教育工会定期开展工会活动,丰富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5.学校教育工会建立健全维权服务体系,及时解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问题。

五、经费管理1.学校教育工会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付、工会会员缴纳、社会捐赠、其他合法收入等。

2.学校教育工会经费使用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向教职工公开。

3.学校教育工会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确保专款专用。

六、附则1.本制度由学校教育工会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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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会章程2018最新
教育工会章程
第一章教育工会组织
一、教育工会的性质
中国工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职工群众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教育工会是中国工会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一个特殊的产业工会。

它是教育系统覆盖面最广,具有普遍代表性,以一个整体出现于社会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发展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力量。

教育工会的性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阶级性,二是群众性。

阶级性表现为,教育工会不是任何社会成员都可以加入的超阶级的组织,它只能由工人阶级的成员--在教育系统工作的广大教职工构成。

群众性表现为,教育工会是教育系统最广泛的群众组织,广大教职工可以自愿参加。

教育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都是建立在教职工群众自愿基础上的。

教育工会的阶级性和群众性是互为条件的。

它的群众性是以其阶级性为前提的,是在工人阶级范围内的群众性;它的阶级性是以群众性为基础的,是有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的阶级性。

工人阶级的阶级组织和群众组织的统一,是教育工会最根本的属性。

二、教育工会的地位
教育工会的地位,是指它在国家政治、经济与社会生活中所占有的位置。

教育工会的地位是客观的。

它是工会活动以至整个工人运动实际状况的反映,并随着工人阶级运动的发展而发生变化。

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教育工会在一定社会制度下所处的地位都不取决于工会自身主观任意的选择,更不是其他组织或个人任意的规定。

教育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阶级组织和群众组织,归根到底,它的地位是由工人阶级的地位所决定的。

我们国家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是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主力军。

作为工人阶级群众组织的教育工会,在国家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不可动摇的法律地位。

政治地位:教育工会是在党的领导下教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办好社会主义学校的重要依靠力量。

社会地位:教育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阶级组织,它代表广大教职工有组织、有纪律、有领导的参政议政,参与教育事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法律地位:教育工会的法律地位是工会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在国家法律中的反映。

《工会法》作为国家的基本法律,明确规定了工会的性质、任务、权利、义务、活动准则和组织原则,使工会工作在
改革开放的社会环境中有了更加完备的法律依据,在法制的轨道上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教育工会的职能
教育工会的基本任务,就是要通过开展工作和组织活动,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把教职工群众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为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完成育人这一根本任务而努力。

它具有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顶基本社会职能。

1.维护职能
教育工会要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从根本上说,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同教职工的具体利益是一致的,但是总体利益与具体利益之间,这部分群众同那部分群众具体利益之间,往往产生某些矛盾。

特别在当前不断深化改革的情况下,更会产生一些新的矛盾。

因此,教育工会要及时向党政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也要教育和引导教职工正确处理好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的关系。

2.建设职能
教育改革是一项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广大教职工的理解和支持。

教育工会要组织和团结教职工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改革,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完成以教学、科研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相接班人。

3.参与职能
教育工会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代表和组织教职工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在当前深化教育改革中,。

工会要代表教职工参加学校各项重大改革方案,以及有关涉及教职工具体利益的政策、措施的制订,充分反映和体现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

同时,积极向教职工宣传解释学校的改革目标和措施,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沟通学校党政与教职工群众的联系,参与协调社会矛盾,做好疏导工作,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社会主义学校的指导思想,保护教职工群众投身改革及支持改革的热情。

4.教育职能
教育工会要按照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的目标,对教职工进行形势任务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教育,特别要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使工会成为广大教职工“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

第二章教育工会的组织建设
教育工会是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原则组织起来的。

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是贯彻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基本路线和工会工作指导方针,密切同教职工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工会作用的重要保证。

1.教育工会组织建立
凡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学校,可以建立基层委员会,会员不足二十五人的,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工作。

2.教育工会的组织原则
教育工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实行民主集中制是实现工会组织自身民主化、群众化的保证。

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内容是:
(1)会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2)教育工会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的派出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
(3)教育工会的领导机关是教育工会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教育工会委员会;
(4)教育工会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和经济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5)教育工会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委员会民主讨论,做出决定;
(6)教育工会各级领导机关,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会员的意见,切实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下级组织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

3.教育工会的组织机构
教育工会的组织机构大体为五个层次:
(1)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简称全国教育工会);
(2)中国教育工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简称省教育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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