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章程模板
中国工会章程

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21年10月22日通过) 总则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中国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是维护社会安定的强大而集中的社会力量。
中国工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团结和动员全国职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中国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
中国工会坚持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维权观,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劳动法律,维护职工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利,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社会利益关系,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长期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中国工会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依法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
《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全文精彩10篇

《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全文精彩10篇《中国工会章程》篇一一、主持工会日常工作。
二、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工会工作有关法律、法规。
三、制定和审定工会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督促检查院“两代会”提案的落实工作。
五、关心、了解工会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支持他们做好工作。
六、组织做好教职工的文化、体育等娱乐活动。
七、完成上级工会和学院党总支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工会章程》篇二企业工会主席岗位职责一。
负责公司工会管理工作,主持工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
负责编定工会工作规划、重要文件、报告、文章和起草、定稿工作。
三。
指导开展与工会相关的调查、问卷和课题研究,及时掌握工会会员思想动态,及时向党组织和行政领导汇报或提出推荐。
四。
协助党组织和行政领导每一时期中心任务的展开;组织发动与本职相关的劳动竞赛和小革新活动;协助做好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开展对职工的宣传教育活动,培养更多的“四有”职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五。
审批年度工会活动方案,及每次活动的计划与预算。
主持重要的、重大的或综合性工会活动。
六。
主管公司工会的机构设置、会费收缴与使用、印章管理、收发文、档案保管与统计、年度总结与奖罚等事务审核、监督工作。
协助公司党委和上级团组织配备好公司工会领导班子,主持基层工会干部的任免,对基层工会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和培训。
八。
设立接待日,听取会员的意见、推荐,及时反映基层问题,处理会员或员工的投诉,维护了工合法权益。
九。
组织发动职工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做好职工及其家庭的生、老、病、死、贫、灾的慰问和善后处理工作。
十。
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工会机关专职人员的业务工作,改善工作质量,做好下属人员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惩罚工作。
《中国工会章程》篇三二、根据工会的基本任务,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制定机关工会每年工作计划,经机关工会委员会群众讨论透过,报机关党委、校工会审批,并布置、检查、总结工作。
中国工会章程

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中国工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重要社会支柱,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第二章会员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第三章组织制度中国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体现在:会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国各级地方工会服从中华全国总工会,各级工会组织向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第四章全国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是中国工会的最高领导机关,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国各级工会的工作。
全国工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召集。
第五章地方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建立地方总工会。
地方各级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由地方各级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同级工会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第六章基层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第七章工会干部各级工会设主席、副主席,主持本级工会的工作。
工会主席、副主席由本级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实行任期制,可以连选连任。
第八章经费和财产工会经费的来源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补助;其他收入。
第九章会徽中国工会会徽,选用汉字“中”、“工”两字的艺术造型。
会徽的制作标准,由中华全国总工会规定。
第十章附则本章程由中华全国总工会负责解释。
中国工会章程(全文)

中国工会章程(全文)中国工会章程(全文)第十八条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全国工会工作。
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席团委员若干人,组成主席团。
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团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第十九条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主席团行使执行委员会的职权。
主席团全体会议,由主席召集,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
主席团下设书记处,由主席团在主席团成员中推选第一书记一人、书记若干人组成。
书记处在主席团领导下,主持全国总工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设置,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需要确定。
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的建立,经中华全国总工会批准,可以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原则组成;也可以由产业工会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任期届满,应如期召开会议,进行换届选举。
在特殊情况下,经中华全国总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产业工会代表大会和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原则组成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职权是:审议和批准产业工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或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选举经费审查委员会,并向产业工会全国代表大会或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
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
第四章地方组织第二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市、县(旗)的工会代表大会,由同级总工会委员会召集,每五年举行一次。
在特殊情况下,由同级总工会委员会提议,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工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审议和批准同级总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同级总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同级总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工会的决定和同级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区的工会工作,定期向上级总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作。
中国企业工会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本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企业内部民主管理的重要渠道,是企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第三条本企业工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企业工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下设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劳动保护部、职工之家等部门。
第五条本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门负责人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六条本企业工会下设基层工会组织,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设立工会小组。
第三章职责第七条本企业工会的主要职责:(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推动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二)组织职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三)开展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四)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排忧解难,开展送温暖、扶贫济困等活动;(五)组织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教育、培训等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六)协助企业做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等工作;(七)完成上级工会和本企业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会员第八条凡在本企业工作,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职工,承认本企业工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本企业工会。
第九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企业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三)对本企业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在本企业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享有平等权利。
第十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企业规章制度;(二)积极参加本企业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三)关心企业的发展,为企业献计献策;(四)维护本企业工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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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本工会的名称为:XXX工会。
本工会的性质是:XXX公司内全体员工的自愿性组织,是公司内员工的群众性组织。
本工会的宗旨是: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提高员工的生活水平和工作质量。
第二章会员
会员资格:本工会的会员必须是公司的正式员工。
会员权利: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参加工会组织的活动等权利。
会员义务:会员应遵守工会章程,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活动,维护工会利益。
第三章组织机构
本工会的组织机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各部门负责人。
会员大会是本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季度召开一次。
理事会是本工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工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章工作内容
组织各种形式的员工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员工争取合理合法的权益。
组织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
加强与其他工会组织的联系和交流,促进公司的发展和稳定。
第五章经费
本工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交纳的会费、公司提供的经费和其他合法收入。
本工会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国有企业工会章程(3篇)

国有企业工会章程(3篇)国有企业工会章程(通用3篇)国有企业工会章程篇1第一条凡在本公司工作的正式职工,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年龄、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只要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会员。
第二条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
第三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3、对公司生产生活中的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福利。
6、在工会会议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第四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1、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经济,学习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2、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津,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同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维护职工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第五条会员有退会自由。
会员退会由本人向工会提出。
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活动,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第六条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
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开除会籍。
第七条本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内容是:1、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2、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和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3、工会委员会成员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八条工会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工会会员_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旨在规范工会会员的组织、权利、义务和活动,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和谐发展中的作用。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加入本工会的会员。
第三条本工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会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和谐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工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凡在本单位工作,承认本章程,自愿加入工会的职工,均可申请成为本工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入会程序:1. 向工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2. 经工会委员会审核批准;3. 缴纳会费;4. 领取会员证。
第七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 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3. 享受工会组织的福利待遇;4. 对工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5. 接受工会组织的教育和培训;6.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八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2. 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3. 维护工会组织的团结和统一;4. 保守工会组织的秘密;5. 完成工会组织交给的任务;6. 向工会组织反映情况,提供线索。
第三章工会委员会第九条工会委员会是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领导工会工作。
第十条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第十一条工会委员会的职责:1. 领导工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2. 制定工会工作计划;3. 审议和决定工会重大事项;4. 监督工会经费的使用;5. 选举和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6. 制定和修改工会章程。
第四章工会经费第十二条工会经费来源:1. 会费;2. 资产收入;3. 赞助;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合理、节约,专款专用。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工会委员会。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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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会章程》
总则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
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工人阶级是中国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是维护社会安定的强大雨集中的社会力量。
中国工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示利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团结和动员全国职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国家而奋斗.
中国工会的主要社会职能是: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
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中国工会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在维护职工政治权利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和物质文化利益,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调节社会矛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努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长期稳定。
中国工会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在政府行使国家行政权力过程中、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中国工会在企业、事业单位中.支持行政依法行使管理权力,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生管理,与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用工的积极性。
促进企业、事业的发展.
中国工会实行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
中国工会坚持群众化、民主化,保持同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依靠全员群众开展工会工作.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全心全意为基层、为服工服务,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
工会兴办的企业、事业,坚持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为推进工这事业服务.中国工会努力巩固和发展工农联盟,坚持爱国统.战线.加强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促进祖国的统一、繁荣和富强.
中国工会在国际事务中坚持独立自主、广泛联系的方针,在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基础上,广泛发展同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同全世界工人和工会在一起.为世界的和平、发展、工人权益和社会进步而共同努力.
第一章会员
第一条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中山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能够加入工会为会员.
第二条采取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小组讨论经过,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第三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利表决权.
(二)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三)对国家利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设,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扶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养事业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利工会报刊上,参加关干工会工作称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第四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第五条会员有退去自由.会员退会由本人向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基层委员会宣布其退会并收回会员证。
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第六条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开除会籍.开除会员会籍、须经工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由工会基层委员会决定.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第七条会员离休、退休利待业,可保密会籍。
保密会籍期间免交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