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司法考试民法部分真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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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民事诉讼法(2008年)

【最新】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民事诉讼法(2008年)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民事诉讼法(2008年)2008年司法考试卷三《民诉》真题解析一、单选题33. 王某承包了20亩鱼塘。

某日,王某发现鱼塘里的鱼大量死亡,王某认为鱼的死亡是因为附近的腾达化工厂排污引起,遂起诉腾达化工厂请求赔偿。

腾达化工厂辩称,根本没有向王某的鱼塘进行排污。

关于化工厂是否向鱼塘排污的事实举证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存在污染事实的王某负举证责任B.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自己没有排污行为的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C. 根据“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应当由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D. 根据本证与反证的分类,应当由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环境污染侵权的举证责任。

在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案件中,加害人对免责事由以及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负举证责任,受害人对排污事实和受损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34. 居民甲与金山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商品房一套的合同,后因甲未按约定付款。

金山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甲付清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在诉讼中,甲的妻子乙向法院主张甲患有精神病,没有辨别行为的能力,要求法院认定购房合同无效。

关于本案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法院应当通知甲的妻子作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出庭进行诉讼B. 由乙或金山公司申请对甲进行鉴定,鉴定过程中,诉讼继续进行C. 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对甲进行鉴定D. 乙或金山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应裁定诉讼中止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中止。

《民诉意见》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提出该当事人患有精神病,要求宣告该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受诉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立案审理,原诉讼中止。

35. 赵某与黄某因某项财产所有权发生争议,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一、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该项财产属赵某所有。

2008司法考试题(民法-案例分析)

2008司法考试题(民法-案例分析)

2008年司法考试题-案例分析四、(本题23分)案情:A房地产公司(下称A公司)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达成一项协议,由B公司为A公司承建一栋商品房。

合同约定,标的总额6000万元,8个月交工,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总标的额20%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为筹集工程建设资金,A公司用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甲银行贷款3000万元,乙公司为此笔贷款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保证方式未作约定。

B公司未经A公司同意,将部分施工任务交给丙建筑公司施工,该公司由张、李、王三人合伙出资组成。

施工中,工人刘某不慎掉落手中的砖头,将路过工地的行人陈某砸成重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

A公司在施工开始后即进行商品房预售。

丁某购买了1号楼101号房屋,预交了5万元房款,约定该笔款项作为定金。

但不久,A公司又与汪某签订了一份合同,将上述房屋卖给了汪某,并在房屋竣工后将该房的产权证办理给了汪某。

汪某不知该房已经卖给丁某的事实。

汪某入住后,全家人出现皮肤瘙痒、流泪、头晕目眩等不适。

经检测,发现室内甲醛等化学指标严重超标。

但购房合同中未对化学指标作明确约定。

因A公司不能偿还甲银行贷款,甲银行欲对A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行使抵押权。

问题:1.若B公司延期交付工程半个月,A公司以此提起仲裁,要求支付合同总标的额20%即1200万元违约金,你作为B公司的律师,拟提出何种请求以维护B公司的利益?依据是什么?2.对于陈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为什么?3.对于陈某的赔偿,应当适用何种归责原则?依据是什么?4.对于乙公司的保证责任,其性质应如何认定?理由是什么?5.若甲银行行使抵押权,其权利标的是什么?甲银行如何实现自己的抵押权?6.丁某在得知房屋卖给汪某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其主张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7.汪某现欲退还房屋,要回房款。

你作为汪某的代理人,拟提出何种请求维护汪某的利益?依据是什么?8.如果A公司不能向B公司支付工程款,B公司可对A公司提出什么请求?参考答案:1.请求仲裁机构减少违约金。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民法—合同的效力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民法—合同的效力

7.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

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假一罚十”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B.“假一罚十”没有被订入到合同之中,故对甲没有约束力
C.“假一罚十”显失公平,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D.“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
合同的效力;格式条款
本案中甲手机专卖店所做的单方民事行为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应认定为有效,D项正确。

其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民通意见》第72条规定的显示公平,C项错误。

依《合同法》第40条知,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为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所以A项错误。

【格式条款由于其独具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已经成为司法考试的热点,其提供者利用其具有的优势地位,于拟定条款时加入有利于其自己,而不利于相对人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依免除、减轻自己的责任、加重相对人的责任等。

故法律对此做出特别的限制。

而本题卖方做出的假一罚十的意思表示原则,依据合同自由原则是有效的,不属于法律限制的范畴,由于明确此点,考试时才不至于被引诱项所迷惑】。

【最新】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民法(2008年延考)

【最新】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民法(2008年延考)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民法(2008年)2008年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延考)真题解析一、单选题1. 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抵销权属抗辩权B. 权利的行使不都是事实行为C. 支配权的客体只能是物D. 请求权基于基础权利受侵害而发生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权利的类型。

选项A错误。

抗辩权是指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抗辩权主要是针对请求权的。

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

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是形成权。

选项B正确。

权利的行使可以是事实行为,也可以是法律行为。

选项C错误。

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都属于支配权。

物权的客体不限于物,例如权利质权。

选项D错误。

民事权利可以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

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被认为属于救济权,是基于基础权利受到侵害而产生,但是请求权不仅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之债的请求权,还包括合同之债的履行请求权等,而后者即属于原权利。

2. 关于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人格权B. 自然人和法人人格权受侵害时都可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C. 自然人与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D. 各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自然人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选项A正确。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固有的,由法律确认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民事主体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基本权利。

人格权对于自然人来讲,是与生俱来的;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来讲,自成立时享有。

选项B错误。

《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据此可知,法人的人格权受到侵害时是不能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即便是向法院主张了,法院也不予受理。

选项C错误。

2008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分析

2008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分析

2008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分析李仁玉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接上期再如卷三中第10题: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A.甲通过遗嘱继承其兄房屋一间B.乙的3万元存款得利息1000元C.丙购来木材后制成椅子一把D.丁拾得他人搬家时丢弃的旧电扇一台答案:A。

本题考查所有权的继受取得的方式。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是所有权理论的基础性问题,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可以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如果是基于原所有权人的意志而取得称为继受取得,继受取得通常包括买卖、赠与、互易、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等。

如果不是基于原所有权人的意志而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取得则属于原始取得,通常包括法定继承、孳息、事实行为、先占、国有化、罚款、没收、税收、劳动所得等。

本题B选项属于孳息取得。

C选项属于事实行为。

D选项属于先占。

再如卷三中第52题: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B.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属可变期间C.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所受领的给付构成不当得利答案:AB。

本题考查了诉讼时效的基础理论问题。

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支配权不存在诉讼时效。

形成权适用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

抗辩权既不适用诉讼时效,也不适用除斥期间。

诉讼时效属于可变期间,其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当然最长时效不适用中止和中断,但适用延长。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一般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最长时效从行为发生时开始计算。

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履行义务又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谓稳中求新,就是对以前的考点在题型内容设计上注入了新的内容。

与前几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试题相比较,在考点上重合部分达到80%以上,但重合的考点不是简单的移植,而是在题型的内容上进行了全新的安排和设计,具有稳中求新的特点。

例如卷三中第2题: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

2008年四川司考民真题

2008年四川司考民真题

(2008年·四川)33. 1997年6月,刘某与张某离婚,法院判决2岁的儿子由刘某抚养,张某每月给付200元抚养费。

2005年8月,刘某觉得每月200元的抚养费根本无法维持儿子的基本生活与学习,在与张某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刘某应当通过怎样的程序加以解决?A.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增加抚养费B.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C.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增加抚养费D.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裁决,要求增加抚养费答案:B解析:《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故A 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

《仲裁法》第3条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

故C项说法错误。

民政部门并没有对此类案件的裁决权,D项说法错误。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34. 某仲裁委员会仲裁某一合同争议案件时,根据甲、乙双方当事人的意愿首先进行了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甲方愿意赔偿乙方经济损失1万元,仲裁庭根据调解协议制作了裁决书。

根据上述情况,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仲裁庭制作完成裁决书后该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B.裁决书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发生法律效力C.甲方在签收裁决书前反悔的,仲裁庭应当依法重新作出裁决D.甲方在签收裁决书后反悔的,可以以裁决书是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答案:A解析:《仲裁法》第51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

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

第57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故A项说法正确,B、C两项说法错误。

《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分析题 2. 论述题 4. 文书题分析题案情:徐某系某市国有黄河商贸公司的经理,顾某系该公司的副经理。

2005年,黄河商贸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公司改制为管理层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徐某、顾某及其他15名干部职工分别占40%、30%、30%股份。

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某资产评估所对黄河商贸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所指派周某具体参与评估。

在评估时,徐某与顾某明知在公司的应付款账户中有100万元系上一年度为少交利润而虚设的,经徐某与顾某以及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商量,决定予以隐瞒,转入改制后的公司,按照股份分配给个人。

当周某发现了该100万元应付款的问题时,公司领导班子决定以辛苦费的名义,从公司的其他公款中取出1万元送给周某。

周某收下该款后,出具了隐瞒该100万元虚假的应付款的评估报告。

随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研究批准了公司的改制方案。

在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徐某等人因被举报而案发。

问题:1.徐某与顾某构成贪污罪还是私分国有资产罪?为什么?正确答案:徐某与顾某构成贪污罪,而不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本案不符合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特征,而是采取隐瞒的方式将公款予以非法占有,符合贪污罪的特征。

2.徐某与顾某的犯罪数额如何计算?为什么?正确答案:徐某与顾某应对100万元的贪污总数额负责,而不是只对个人所得部分负责;此外,用于行贿的1万元也应计入贪污数额。

3.徐某与顾某的犯罪属于既遂还是未遂?为什么?正确答案:徐某与顾某贪污100万元属于未遂,因为公司产权尚未过户,但贪污1万元属于既遂。

4.给周某送的1万元是单位行贿还是个人行贿?为什么?正确答案:给周某送的1万元属于个人行贿,因为不是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5.周某的行为是否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实行数罪并罚?为什么?正确答案:周某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不应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实行并罚。

【最新】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民法(2008年)

【最新】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民法(2008年)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民法(2008年)一、单选题1. 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B.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C.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D.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与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它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选项A错误。

民事法律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由当事人自主设立的,但也存在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例外情形。

选项B错误。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国家有的时候也可直接参与民事活动,但是基于民事主体的平等性,国家出现在民事活动中时,其身份只是公法人。

另外,在一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社会组织亦可作为主体而存在。

选项C正确。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即民事主体得以结成相互关系的利益对象。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

其中,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

选项D错误。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之间基于客体所形成的具体联系,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其权利义务可以由当事人自主约定,也可以由法律直接规定。

2. 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

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B. 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C. 无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D. 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人的独立责任。

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不仅享有权利,而且还要负担义务。

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就是法人要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清偿债务,而不是以设立人或其成员的财产去承担这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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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公司为其牛奶产品注册了"润语"商标后,通过签订排他许可合同许可乙公司使用。丙公司在其酸奶产品上使用"润雨"商标,甲公司遂起诉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判决支持了甲公司的请求。在该判决执行完毕后,"润语"注册商标因侵犯丁公司的著作权被依法撤销。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公司和乙公司可以作为共同原告起诉丙公司
B.甲公司与乙公司的许可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乙公司应当申请返还许可费
C.甲公司获得的侵权赔偿费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丙公司
D.甲公司获得的侵权赔偿费应当转付给丁公司
〖答案〗BCD
〖解析〗(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排除A。(2)注册商标撤销不具有溯及力,选择B、C、D。
2.甲公司于2004年5月10日申请一项汽车轮胎的实用新型的专利,2007年6月1日获得专利权,2008年5月10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合同属于技术转让合同
B.该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10年
C.乙公司不得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D.乙公司经甲公司授权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侵犯该专利技术的人
〖答案〗AC
〖解析〗(1)A是常识,当选。(2)签订合同的时候,专利权已经过了四年,从签订合同起算,没有十年的时间了。排除B。(3)因是独占许可,故选择C。(4)D无法律依据,排除。
3.甲、乙结婚多年,因甲沉迷于网络游戏,双方协议离婚,甲同意家庭的主要财产由乙取得。离婚后不久,乙发现甲曾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了两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于是起诉甲,要求再次分割房产并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无权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法院应当将两处房产都判给乙
C.请求分割房产的诉讼时效,为乙发现或者应当发现甲的隐藏财产行为之次日起两年
D.若法院判决乙分得房产,则乙在判决生效之日即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CD(公布的答案是AD)
〖解析〗(1)对侵权行为,当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排除A。(2)因为“应当”二字,排除B。(3)《婚姻法》第47条第1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解释(二)》第31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选择C。条文中的“发现”,应当扩张解释为已经发现和应当发现。(4)《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选择D。
(一)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请回答4-6题。
4.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示愿意以50万元购买陈某的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陈某将该房屋卖给谢某应得到贺某的同意
B.如陈某将该房屋卖给了谢某,则应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C.如陈某另行提供担保,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D.如谢某代为偿还20万元借款,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答案〗ABD
〖解析〗(1)《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选择ACB。(2)另行提供的担保也可能是不充分担保,排除C。
5.如果贺某打算放弃对陈某的抵押权,并将这一情况通知了张某,张某表示反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贺某不得放弃抵押权,因为张某不同意
B.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张某仍应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C.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则张某对全部债务免除保证责任
D.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则张某在贺某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答案〗D
〖解析〗(1)贺某可以放弃,只是不同意的张某相应免责。排除ABC。(2)尽管本案的保证是一般保证,保证人仍有顺序上的利益。
6.关于贺某的抵押权存续期间及张某的保证期间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贺某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
B.贺某在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仍可行使抵押权
C.张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D.张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答案〗AC
〖解析〗(1)根据《物权法》第202条的规定,选择A,排除B。(2)在没有约定时,保证期间为6个月。选择C,排除D。
(二)
甲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丙受丁胁迫将房屋出卖给丁,并完成了移转登记。丁旋即将房屋出卖并移转登记于戊。请回答7-9题。
7.在办理继承登记前,关于甲对房屋的权利状态,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B.甲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C.甲出卖该房屋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D.甲可以出租该房屋
〖答案〗ABCD(公布的答案为ACD)
〖解析〗(1)《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据此,选择A。(2)《物权法》第31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甲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善意取得该房屋。选择C。(4)自用和出租都无问题,不需要所有权登记。选择D。(5)题干中的“继承登记”,不够准确。
8.关于甲、乙、丙三方的关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
B.乙对房屋的占有是合法占有
C.乙可以诉请法院宣告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D.丙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答案〗BD
〖解析〗(1)《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这是效力分离原则的规定。排除A。(2)乙的占有,是传来取得,为有权占有,选择B。(3)根据债的相容性原理,排除C。(4)因登记,丙已经取得了所有权,选择D。
9.关于戊的权利状态,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戊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B.戊不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C.戊原始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D.戊继受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答案〗AD
〖解析〗(1)因登记,选择A,排除B。(2)戊是依据他人意思取得、第二手取得,故选择D,排除C。
10.甲电视台获得了某歌星演唱会的现场直播权,乙电视台未经许可对甲电视台直播的演唱会实况进行转播,丙广播电台经过许可将现场演唱制作成CD,丁音像店从正规渠道购买到CD用于出租,戊未经许可将丙广播电台播放的演唱会录音录下后上传到网站上传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电视台有权禁止乙电视台的转播
B.乙电视台侵犯了该歌星的表演者权
C.丁音像店应取得该歌星或丙广播电台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
D.戊的行为应取得丙广播电台的许可并应向其支付报酬
〖答案〗ABD
〖解析〗(1)《著作权法》第44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选择A。
(2)《著作权法》第37条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选择B。
(3)《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的享有出租权的作品只有电影作品、电影类作品和计算机软件三类。CD是作用于听觉的,不是电影类作品,不存在出租权的问题,排除C。
(4)《著作权法》第41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选择D。-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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