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宁省太阳能发电国家补贴政策
2017辽宁省太阳能发电国家补贴政策

2017辽宁省太阳能发电国家补贴政策2017辽宁省太阳能发电国家补贴政策辽宁省财政厅及省发改委、物价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对太阳能光伏发电实行财政补贴的实施意见》,决定对2012年12月31日之前建成投产、且装机容量不低于300kWp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按0.3元/度的标准给予电价补贴;2012年以后,补贴标准按照年均递减10%的比例确定。
对2012年以后核准建设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标准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的基础上,根据投资成本变化、技术进步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
(《意见》原文详见后页附录)1.与西北日照条件优越地区相比,辽宁省的地方电价补贴(目前来看)对光伏电站投资的吸引力不大。
以今年我国光伏电站建设集中地青海省为例,其年发电利用小时数可达1,500小时以上,目前对应的度电成本约为0.9元/度(假设条件为:系统建设成本12元/瓦,贷款比例70%,利率7%,20年折旧),2012年建成项目所享受的上网电价为1元/度。
而在辽宁省,其年发电利用小时数约在1,100~1,200小时左右,我们以1,150小时测算,假设系统建设成本为13元/瓦(因辽宁境内土地成本将高于青海戈壁),其度电成本约在1.25元/度,而实际享受的上网电价为1.3元/度(国家标杆电价+地方补贴),目前来看,对光伏电站投资的吸引力仍不及西部高日照条件地区。
但需要指出的是,随着青海省等西部地区适宜光伏电站建设的土地资源(日照好、距离负荷中心或枢纽变电站距离近)逐渐减少,其吸引力将有所下降,此时辽宁等东部地区的电价将逐渐显现出竞争力。
2.标杆电价基础上的额外财政补贴,体现了地方政府对光伏的支持态度,有利于中国各地光伏装机的均衡发展,但对总新增装机量的拉动有限。
在今年8月份我国推出全国性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之前,江苏省和山东省均已提出过地方性的光伏上网电价政策,其中江苏省为1.4元/度,山东省为2010年项目1.7元/度、2011年项目1.4元/度、2012年项目1.2元/度。
2017光伏国家补贴政策是什么

2017光伏国家补贴政策是什么2017年国家光伏补贴的政策是什么?近年来,世界能源转型加速,光伏发电是利用太阳能来提供电力保障的技术之一。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光伏国家补贴政策是什么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2017光伏国家补贴政策一、“十二五”期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回顾太阳能光伏领域,截至2015年底,中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4318万千瓦,成为全球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
其中,光伏电站3712万千瓦,分布式606万千瓦,年发电量392亿千瓦时。
2015年新增装机容量1513万千瓦,占全球新增装机的1/4以上,占中国光伏电池组件年产量的1/3,为中国光伏制造业提供了有效的市场支撑。
全国大多数地区光伏发电运行情况良好,2015年全国年平均利用小时数超过1100小时。
二、2017年全国太阳能光伏发电补贴政策(按时间排序)1、国家重点专项规划之——“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五、推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壮大,构建可持续发展新模式(二)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
加快发展先进核电、高效光电光热、大型风电、高效储能、分布式能源等,加速提升新能源产品经济性,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高比例发展的电力体制机制、新型电网和创新支撑体系,促进多能互补和协同优化,引领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
到2020年,核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8%以上,产业产值规模超过1.5万亿元,打造世界领先的新能源产业。
推动太阳能多元化规模化发展。
突破先进晶硅电池及关键设备技术瓶颈,提升薄膜太阳能电池效率,加强钙钛矿、染料敏化、有机等新型高效低成本太阳能电池技术研发,大力发展太阳能集成应用技术,推动高效低成本太阳能利用新技术和新材料产业化,建设太阳能光电光热产品测试与产业监测公共服务平台,大幅提升创新发展能力。
统筹电力市场和外输通道,有序推进西部光伏光热发电开发,加快中东部分布式光伏发展,推动多种形式的太阳能综合开发利用。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4.21•【字号】辽政发〔2017〕21号•【施行日期】2017.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7〕2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辽宁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2017年4月21日辽宁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精神,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3550万吨标准煤以内。
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01.1万吨、8.8万吨、77.5万吨、66.2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3.4%、8.8%、20%、20%。
2017年关于光伏发电站国家补贴的政策

2017年关于光伏发电站国家补贴的政策光伏补贴最先是由国家提出来的,在由地区支持本地光伏产业的发展,出台政策,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年关于光伏发电站国家补贴的政策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光伏发电站国家补贴政策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为推动能源供给革命,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及时反映不同类型新能源发电技术进步、成本下降情况,合理引导新能源向负荷集中地区投资,按期实现平价上网,缓解补贴资金缺口,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通知,分资源区降低光伏电站、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和海上风电标杆电价不作调整。
通知规定,2017年1月1日之后,“全额上网”一类至三类资源区新建光伏电站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65元、0.75元、0.85元/千瓦时,比2016年电价每千瓦时下调0.15元、0.13元、0.13元/千瓦时。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全电量补贴,补贴标准仍然为0.42元/千瓦时。
同时明确,今后光伏标杆电价根据成本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
1、西藏自治区光伏电站标杆电价为1.05元/千瓦时。
2、2017年1月1日以后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执行2017年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
3、2017年以前备案并纳入以前年份财政补贴规模管理的光伏法定项目,但于2017年6月30日以前仍未投运的,执行2017年标杆上网电价。
4、今后,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暂定每年调整一次。
光伏发电站的结构组成电池方阵在有光照(无论是太阳光,还是其它发光体产生的光照)情况下,电池吸收光能,电池两端出现异号电荷的积累,即产生“光生电压”,这就是“光生伏特效应”。
在光生伏特效应的作用下,太阳能电池的两端产生电动势,将光能转换成电能,是能量转换的器件。
太阳能电池一般为硅电池,分为单晶硅太阳能电池,多晶硅太阳能电池和非晶硅太阳能电池三种。
全国太阳能发电补贴扶持政策汇总

全国太阳能发电补贴扶持政策汇总(最新)我国各省市光伏扶持政策汇总近几年,国家出台一系列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全国多个地方分布式太阳能补贴政策也相继出炉。
下面对我国各省市光伏扶持政策进行汇总:一、江西省参考文件:赣发改能源字〔2013〕1062号摘要:江西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除了国家补贴0.42元/kWh外,省专项资金补助,一期工程补助4元/W,二期工程暂定补助3元/W。
省0.2元/W补贴。
二、山东省参考文件:鲁价格一发〔2013〕119号摘要:2013-2015年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上网电价确定为每kWh1.2元(含税,下同),高于国家标杆电价部分由省级承担。
已享受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资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补助资金以及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不再享受电价补贴。
三、河南省洛阳市参考文件:《关于加快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实施意见》摘要:对2015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且优先使用洛阳市企业生产的组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其装机容量给予0.1元/W奖励,连续奖励3年。
四、安徽省合肥市参考文件:合政〔2013〕76号摘要:在肥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且全部使用由当地企业生产的组件和逆变器,除享受国家补贴外,按年发电量给予0.25元/kWh补贴;屋顶、光电建筑一体化等光伏电站,按年发电量给予0.02元/kWh补贴;连续补贴15年。
家庭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等,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2元/W补贴,不享受市级光伏kWh电补贴政策。
五、江苏省参考文件:苏政办发〔2012〕111号摘要:在国家统一上网电价基础上,该省明确2012年-2015年期间,对全省新投产的非国家财政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地面、屋顶、建筑一体化,每kWh上网电价分别确定为2014年1.2元和2015年1.15元。
六、河北省参考文件:无文号摘要:对采用省内生产光伏组件建设的光伏电站项目,优先并网,全额收购。
装机容量在1MW及以上,未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且在省级电网并网销售的光伏电站,2014年底前建成投产的,上网电价1.3元/kWh,2015年建成投产的为1.2元/kWh,上述上网电价自项目投产之日起暂执行三年。
太阳能发电国家补贴标准

太阳能发电国家补贴标准太阳能发电作为清洁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为了推动太阳能发电产业的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补贴标准,以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建设太阳能发电项目。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太阳能发电国家补贴的相关标准。
首先,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国家对于每个项目的补贴标准是根据项目的装机容量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装机容量越大的项目,补贴标准也相对较高。
此外,国家还会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光照资源和电网接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补贴标准的公平合理。
其次,对于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国家也制定了相应的补贴标准。
与分布式项目不同的是,集中式项目的补贴标准更多地考虑了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成本,以及对电网的影响等因素。
国家会根据项目的规模、技术水平和运营情况等因素进行评估,从而确定相应的补贴标准。
除了光伏发电项目外,国家对于太阳能热发电项目也制定了补贴标准。
太阳能热发电作为太阳能利用的另一种形式,同样受到了国家政策的支持。
国家会根据项目的规模、热能产出量以及运营情况等因素,确定相应的补贴标准,以促进太阳能热发电项目的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对于太阳能发电的补贴标准是动态调整的,会根据行业发展和政策调整等因素进行相应的变化。
因此,企业和个人在投资建设太阳能发电项目时,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补贴政策,以确保能够最大程度地享受到政策支持。
总的来说,太阳能发电国家补贴标准的制定,旨在推动太阳能发电产业的健康发展,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希望通过国家政策的支持,太阳能发电产业能够迎来更加繁荣的发展,为我国的清洁能源产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7年光伏新政策

2017年2月各类光伏政策汇总国家政策1.国家能源局印发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继续实行光伏领跑者行动大力发展太阳能。
继续实施光伏发电“领跑者”行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发电成本下降。
调整光伏电站发展布局,严格控制弃光严重地区新增规模,对弃光率超过5%的省份暂停安排新建光伏发电规模。
稳步推进太阳能热发电首批示范项目。
2.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微电网管理办法》意见的函微电网作为“互联网+”智慧能源的重要支撑以及与大电网友好互动的技术手段,可以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促进清洁能源的接入和就地消纳,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在节能减排中发挥重要作用,有利于建设节约型社会。
为促进电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微电网建设运营管理,逐步建立多元融合、供需互动、高效配置的能源生产与消费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3.国家能源局同意贵州省2016年光伏追加建设规模49.8万千瓦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383号)文件精神和《贵州省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2016年贵州省普通光伏发电项目追加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工作,采取企业自主竞价等相关竞争性要求申报项目、第三方机构评选的方式进行优选,共有23个项目申报参与竞争性评选,总装机规模98万千瓦。
经过第三方机构评选,共有15个项目获得优选配置规模,追加总规模为49.8万千瓦,经国家能源局同意,现予公布。
4.光伏发电列入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要大力推行高效生态循环的种养模式,加快畜禽粪便集中处理,推动规模化大型沼气健康发展。
深入推进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重点推广优质专用品种和节本降耗、循环利用技术模式。
因地制宜推进平原地区农村机井油改电。
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
实施农村新能源行动,推进光伏发电,逐步扩大农村电力、燃气和清洁型煤供给。
5.建筑业营改增后光伏发电工程计价新依据出炉!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将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范围。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7.02.10•【文号】国能规划﹝2017﹞46号•【施行日期】2017.02.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规划﹝2017﹞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有关企业:为了做好2017年能源工作,进一步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我局研究制订了《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国家能源局2017年2月10日附件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2017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
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遵循“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发展战略思想,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战略部署,以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化解和防范过剩产能,着力推进能源清洁开发利用,着力补上能源发展短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能源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主要发展目标(一)能源消费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4亿吨标准煤左右。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4.3%左右,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6.8%左右,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60%左右。
(二)能源供应全国能源生产总量36.7亿吨标准煤左右。
煤炭产量36.5亿吨左右,原油产量2.0亿吨左右,天然气产量1700亿立方米左右(含页岩气产量100亿立方米左右)。
(三)能源效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5.0%以上。
燃煤电厂平均供电煤耗314克标准煤/千瓦时,同比减少1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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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宁省太阳能发电国家补贴政策
辽宁省财政厅及省发改委、物价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对太阳能光伏发电实行财政补贴的实施意见》,决定对2012年12月31日之前建成投产、且装机容量不低于300kWp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按0.3元/度的标准给予电价补贴;2012年以后,补贴标准按照年均递减10%的比例确定。
对2012年以后核准建设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标准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的基础上,根据投资成本变化、技术进步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
(《意见》原文详见后页附录)
1.与西北日照条件优越地区相比,辽宁省的地方电价补贴(目前来看)对光伏电站投资的吸引力不大。
以今年我国光伏电站建设集中地青海省为例,其年发电利用小时数可达1,500小时以上,目前对应的度电成本约为0.9元/度(假设条件为:系统建设成本12元/瓦,贷款比例70%,利率7%,20
年折旧),2012年建成项目所享受的上网电价为1元/度。
而在辽宁省,其年发电利用小时数约在1,100~1,200小时左右,我们以1,150小时测算,假设系统建设成本为13元/瓦(因辽宁境内土地成本将高于青海戈壁),其度电成本约在1.25元/度,而实
际享受的上网电价为1.3元/度(国家标杆电价+地方补贴),目前来看,对光伏电站投资的吸引力仍不及西部高日照条件地区。
但需要指出的是,随着青海省等西部地区适宜光伏电站建设的土地资源(日照好、距离负荷中心或枢纽变电站距离近)逐渐减少,其吸引力将有所下降,此时辽宁等东部地区的电价将逐渐显现出竞
争力。
2.标杆电价基础上的额外财政补贴,体现了地方政府对光伏的支持态度,有利于中国各地光伏装机的均衡发展,但对总新增装机量的拉动有限。
在今年8月份我国推出全国性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之前,江苏省和山东省均已提出过地方性的光伏上网电价政策,其中江苏省为1.4元/度,山东省为2010年项目1.7元/度、2011年项目1.4元/度、2012年项目1.2元/度。
由于江苏和山东的日照条件均较为一般(利用小时数在
900~1100小时/年),该电价水平下投资电站仍较难盈利,因此并没有带来该两省份的光伏装机快速增长。
日前,辽宁省政府发布《关于对太阳能光伏发电实行财政补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点击原文),设立辽宁省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财政补贴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十二五期间
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
该实施意见将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实施意见,省财政将在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点击原文)确定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的基础上,对省能源主管部门核准并网发电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给予电价补贴。
对于2012年12月31日之前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辽宁省将在国家统一上网电价1元/千瓦时的基础上,按0.3元/千瓦时标准给予电价补贴,届时受支持项目将获1.3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补贴。
补贴对象及支持项目条件
补贴对象是已并入公用电网、统一收购上网电量的光伏发电企业(或光伏发电业主单位);利用现有条件建设用户侧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大型工矿、商业企业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
所支持项目需经过省能源主管部门核准,并完成立项、系统集成、关键设备招标,以及由当地电网企业出具同意接入电网意见,验收后正式投产运行。
其中,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应符合《辽宁省十
二五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经国家批准的项目所在地区的产业发展
规划;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300kW;发电系统运行期不少于20年。
同时指出,已享受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光伏发
电应用项目不纳入本意见支持范围。
补贴标准及省市负担比例
2012年12月31日之前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按0.3元/千瓦时标准给予电价补贴;2012年以后核准建设的太阳能
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标准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光伏发电上网
标杆电价的基础上,根据投资成本变化、技术进步情况等因素适时
调整。
同时明确了省市负担比例,对阜新、铁岭、朝阳三市的电价补贴,省财政全额负担;对其他地区的电价补贴,省财政负担70%,项目所在地的市县财政负担30%。
此外,实施意见还对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在资金申请、上网电量核定、补贴核定和拨付及资金监管等职责予以明确。
在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的趋势下,该政策的出台将推进辽宁省扩大其光伏产业规模,推动我国光伏产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