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定额概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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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概(预)算—铁路建设工程定额和概预算编制流程

铁路工程概(预)算—铁路建设工程定额和概预算编制流程
四个部分即编制期的静态投资、编制期至竣工验收时的动态 投资,以及初期投产运营所需要的机车车辆购置费和铺底流动 资金四部分。四个部分反映了不同阶段的投资内容。
2024年1月16日
章 费用类别

ⅠⅡ


建筑 工程
安装 工程
设备 购置
其他 合计 费
第一部分: 静态投资 一 拆迁及征地费用
二 路基
三 桥涵
施工措施费 小临设施费
直接费
生产用工具等三项费用
文明施工及施工环境保护费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
筑 安 装 工
特殊地区施 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 工增加费 原始森林地区施工费增加费
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

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费(单列在第十章)

施工管理费
间接费 规费
税金
利润 图8 “铁建[2006]113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
2024年1月16日
动态 投资
贷款 利息
价差2
投资曲线
价差1
静态 投资
基价 费用
价差1列入单项概算 价差2由涨价预留费支付
基期
概算编制期 工程结(决)算期
2024年1月16日
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
2024年1月16日
人工费 材料费
直接工程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 运杂费
填料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
2024年1月16日
三.施工机械台班消耗定额
○ 说明完成某一定额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要的各种类型机械的台班消耗量,并 将其它小型施工机具折合成“其他机械使用费”列出,以“元”表示。
四.定额基价
○ 子目栏中“单价”是指预算定额编制地区或某一基期年度(如以2003年为基期 年)的工资、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基价是指以此单价为基础计算的完成定额计 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要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用的合计价值。它是编制 设计概算的依据。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文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文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 号文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加强铁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编制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工程建设特点,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 号)进行了全面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予以发布(单行本另发)。

铁道部原发《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 号)、《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2]78 号)、《关于调整<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3]64 号)、《关于调整铁路工程建设管理费用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0]80 号)、《关于发布<营业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的通知》(铁建设函[2002]52号)等同时废止。

《关于对铁路工程定额和费用进行调整的通知》(铁建设[2003]42号)中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号)和《铁路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铁建设[2001]28号)进行调整的相关规定、《关于调整铁路工程监理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2]101号)中增加费用在招标节余费中列支的相关规定以及其它文件中与本办法相悖的规定同时废止。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由铁路工程定额所组织发行单行本。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目录1 总则 (1)2 编制方法 (1)2.1设计概(预)算的编制层次 (1)2.2编制范围及单元 (1)2.2.1总概(预)算的编制单元 (1)2.2.2综合概(预)算的编制单元 (2)2.2.3单项概(预)算的编制单元 (2)2.3编制深度及要求 (3)2.3.1单项概(预)算 (3)2.3.2综合概(预)算 (3)2.3.3总概(预)算 (3)2.4定额的采用 (3)2.5章节划分和静态投资费用种类 (4)2.5.1 章节划分 (4)2.5.2静态投资费用种类 (5)2.6 费用项目组成及单项概(预)算程序 (6)2.6.1 概(预)算费用项目组成见表1。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算编制说明(样板).doc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算编制说明(样板).doc

预算编制说明一、概述:本册为**工程的施工图预算。

工程预算总额**万元。

二、编制依据:﹙一﹚任务依据1、施工设计图。

2、建设单位委托书。

﹙二﹚一般规定1、铁建设[2006]113号文发布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113号文”。

2、铁道部铁建[2006]129号文《铁路工程建设材料基期价格(2005年度)》的通知,以下简称“129号文”。

3、经规定额[2009]245号发布《铁路工程建设2009年3季度主要材料价格信息》的通知。

4、铁建设函[2008]105号《关于发布铁路工程建设2007年度辅助材料价差系数的通知》,以下简称“105号文”。

5、铁建设[2010]196号《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196号文”。

﹙三﹚定额采用1、路基工程采用铁建设[2004]47号文发布的预算定额。

2、桥涵工程采用铁建设[2005]15号文发布的预算定额。

3、通信工程采用铁建设[2002]4号文发布的预算定额或铁建设[2003]34号文发布的概算定额。

4、信号工程采用铁建设[2006]205号文发布的预算定额。

5、电力工程采用铁建设[2007]2号文发布的预算定额。

6、电力牵引供电工程采用铁建设[2006]15号文发布的预算定额。

﹙四﹚人工单价根据“铁建设[2010]196号文”的规定,综合工费标准如下:﹙五﹚料价基期价格采用“129号文”价格,其中给水排水管材、钢轨、道岔、轨枕、梁及支座、电杆、机柱、接触网支柱及线材、电力线材、光电缆线等主要材料的编制期价格按经规定额[2009]245号发布《铁路工程建设2009年3季度主要材料价格信息》的通知进行调整,来源地至工地的运杂费应单独计列,钢材、木材、水泥、商品砼、砂、碎石、片石、石灰、砖等材料编制期价格采用施工所在地2011年1季度价格;除上述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价格按“129号文”价格,并按“105号文”进行辅助材料价差调整。

如何编制铁路工程概预算,铁路定额

如何编制铁路工程概预算,铁路定额

如何编制铁路工程概预算如何编制铁路工程概预算为加强铁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编制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工程建设特点,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铁道部在2006年6月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1998]115号)进行了全面修订。

修订后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为(铁建设[2006]113号)。

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铁道部原发《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1998]115号)同时废止。

《关于对铁路工程定额和费用进行调整的通知》(铁建设[2003]42号)中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1998]115号)和《铁路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铁建设[2001]28号)进行调整的相关规定中与本办法相悖的规定同时废止。

由于目前许多在建工程,在l13号文发布后没有完工,所以到现在为止,一些在建工程仍采用115号文和42号文进行计算,例如:京广线信陈改造工程、黔桂线工程、襄胡站后工程等。

因此这次首先向大家讲述115和42号文。

并请大家按照115和42号文编制施工图个别预算。

自2006年以后新设计投资的铁路建设工程。

将采用新的113号文编制。

下面向大家先概括介绍一下42号文,它主要是对115号文中的费率进行调整,其中:1.企业管理费、现场管理费:两项费用以基期工料机费加其他直接费为计算基数,按“115号文”表22中所列费率企业管理费费率乘以0.5的系数、现场管理费费率乘以0.9的系数计算。

2.计划利润:本项费用以直接工程费(不含运杂费和临时房屋及小型临时设施费)、间接费之和为计算基数,按“115号文”表24中所列费率乘以0.7的系数计算。

3.不计列财务费用。

4.运杂费不作为计取现场管理费、临时房屋及小型临时设施费、企业管理费、劳动保险费、计划利润的计算基数;基期至编制期的价差、临时房屋及小型临时设施费不作为计取计划利润的计算基数。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TZJ1001-2017)(国铁科法〔2017〕30号)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TZJ1001-2017)(国铁科法〔2017〕30号)

前言《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铁路基本建设利用国外贷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0〕117号)、《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10〕196号)等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了近年来我国铁路特别是高速铁路建设实践经验,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与测定分析,并广泛征求意见,经审查修订而成。

本办法修订贯彻落实了国家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税制改革等政策法规,体现了以人为本理念,强化了质量安全、技术进步、绿色环保等要求,进一步提升了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科学性客观性、时效性和适用性,满足了铁路建设的需要。

本办法仅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和管理,工程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应由市场决定。

本办法由总则、编制方法、费用内容及计算方法、其他编制说明、附录和附表组成。

费用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工程用水、电单价,价外运杂费,填料费,施工措施费,特殊施工增加费,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费,间接费,设备购置费,税金,其他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机车车辆(动车组)购置费,铺底流动资金。

其他编制说明包括:设计概(预)算价差调整有关说明、利用外资概(预)算编制有关说明、编制概(预)算数小点后位数取定、概(预)算表格。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本办法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分册编制。

二、编制方法。

1.修订了总概(预)算编制范围、单项概(预)算的编制深度、编制内容及单元等。

2.运杂费划分为价内运杂费与价外运杂费。

3.原“施工机械使用费”修订为“施工机具使用费”。

4.修订了“小型临时设施和”和“大型临时设施”的内容。

5.修订了“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的定义与“行车于扰施工增加费”的计算范围。

6.增加了“营业线封锁(天窗)施工增加费”。

概预算编制说明

概预算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一、编制依据(一)一般规定1、铁建设[2006]113号文发布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113号文”)。

2、铁建设[2006]129号文发布的《铁路工程建设材料基期价格(2005年度)》。

3、铁建设[2006]129号文发布的《铁路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5年度)》。

4、铁建设函[1998]14号文发布的《关于公布<铁路工程建设设备预算价格>的通知》。

(二)采用定额采用现行《铁路预算定额》;不足部分采用补充定额。

(三)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台班费、运杂费取费标准1、人工费按“113号文”及铁建设【2008】26号文《关于补充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类别划分的通知》规定执行。

2、材料费采用铁道部铁建设[2006]129号文发布的《铁路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2005年度)作为基期价格;地方材料采初设编制期价格;其他不足部分采用调查价或参考2010年1季度价格。

3、施工机械台班费基期施工机械使用费单价参照《铁路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5年度)》(铁建设[2006]129号)。

4、按材料运输计划及个别概算分项材料重量直接计列运杂费。

(四)工程用水、电单价工程用水基期单价为0.38元/吨。

工程用电基期单价为0.55元/kw·h。

(五)施工措施费以各类工程的基期人工费与基期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计算基数,根据“113号文”施工区段划分表及铁道部铁建设[2007]139号文“关于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按相应的费率计列。

(六)间接费以基期人工费和基期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计算基数,按不同工程类别,按“113号文”规定计算。

(七)价差1、甲供物资设备不计列价差,甲供材料按“招标文件”公布的价格计入报价。

2、人工价差根据铁建设[2008]26号文规定计列。

3、甲供以外的主要材料费价差,按照编制期与基期单价的差额乘以消耗量计算,编制期按照调查价或《铁路工程建设2010年1季度主要材料价格信息的通知》。

铁路工程预算定额标准说明

铁路工程预算定额标准说明

铁路工程预算定额标准说明————————————————————————————————作者:————————————————————————————————日期:铁路工程造价标准简介第一部分铁路工程造价标准和作用一、铁路工程定额体系的构成(一)铁路工程专业定额包括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概算指标、估算指标。

预算定额和概算定额均划分为路基、桥涵、隧道、轨道、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房屋建筑、给水排水、机械设备安装、站场建筑设备十二个专业工程,另外还有一册基本定额;概算指标有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房屋建筑、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七个专业工程(简称“站后工程”),由预概算定额扩大、综合而成;估算指标包括各专业工程内容,由预概算定额、概算指标扩大、综合而成。

(二)费用定额包括《铁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预估算、估算编制办法》、《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路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路基本建设利用国外贷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路工程建设材料基期价格》、《铁路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和《铁路工程建设设备预算价格》等。

(三)建设工期定额该定额由建设项目、分项工程和专业工程三个层次组成。

建设项目包括新建单线、新建双线、增建第二线、既有线电气化和新建铁路枢纽;分项工程包括深水特大桥、隧道、站场改造、既有线顶进框架式桥、机务段和车辆段;专业工程包括路基、桥涵、站场、电气化、临时工程等。

二、各类定额的作用(一)预算定额:是“站前工程”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和“站前”、“站后”工程编制施工图预算或投资检算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的基础。

但有条件时,要求站后工程在初步设计阶段也采用预算定额。

(二)概算定额:可作为“站后工程”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的依据,“站前工程”编制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依据。

是编制概算指标的基础。

(三)基本定额包括了除房屋工程以外各专业的共性内容:各种周转性材料的摊销次数,模板的制安拆,钢筋制作及绑扎,混凝土拌制、浇筑,砂浆拌制、砌筑,混凝土、砂浆的配合比表,短途运输,采备砂石料,岩土分级,主要材料工地搬运及操作损耗率等。

铁路预算编制说明

铁路预算编制说明

预算编制说明1.预算编制依据1.1一般规定1.1.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报价编制说明、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答疑书等有关资料。

1.1.2现场调查资料及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1.1.3铁道部铁建设[2006]113号发布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113号文”)及其它有关规定。

1.1.4铁道部铁建设[2007]108号文发布的《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

1.2采用定额1.2.1铁道部铁建设[2010]223号关于公布《铁路路基工程预算定额》等二十九项定额标准的通知。

1.3人工费标准1.3.1人工工资及人工工资调整按铁建设(2010)196号文《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1.4材料价格1.4.1地材价格参考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2016年宁夏建材价格指南》2016年第1期相关地就近地区价格,不足部分市场询价计入。

1.4.2混凝土一律采用就近地区商品混凝土。

1.4.3 铁路线上材料价格参照铁路造价信息网2015年第三期材料价格。

1.5机械台班价格1.5.1依据铁道部铁建设【2006】129号文发布的《铁路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5年度)》。

1.6其他有关费用的取定1.6.1运杂费:火车运价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1358号)文件,汽车综合运价按0.6元/t•km计算。

1.6.2其他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根据113号文规定的相关费率执行。

1.6.3安全生产费:依据[2012]245号文《铁道部关于铁路工程设计概算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建筑安装工程费的2%计取。

2.控制价中包含的内容2.1预算中所报总报价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成本、利润、税金、综合取费、技术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及三项措施费(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和劳保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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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定额概预算编制说明
1.建设项目名称,编制范围
建设项目名称:xx铁路工程。

该工程概算已知资料如下:该新建铁路地处成都地区,是设计速度为200km/h 的高速铁路,正线全长21km。

主要工程数量如下:挖土方1685813
m,借土方85453m,土方总量1771263m;石方总量1140283
m;轨道正线长度29km;拆迁民房5002m,拆迁其他建筑物3002m;迁移通信线路2处;共征用土地200亩。

2.编制依据
(一)一般规定
1、铁建设[2006]113号文发布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113号文”)。

2、铁建设[2006]129号文发布的《铁路工程建设材料基期价格(2005年度)》。

3、铁建设[2006]129号文发布的《铁路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5年度)》。

4、《铁路路基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
5、《铁路轨道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
(二)采用定额
采用现行《铁路预算定额》;不足部分采用补充定额。

(三)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台班费、运杂费取费标准
1、人工费
按“113号文”及铁建设[2008]26号文《关于补充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类别划分的通知》规定执行。

2、材料费
采用铁道部铁建设[2006]129号文发布的《铁路工程基本建设材料基期价格》(2005年度)作为基期价格;地方材料采初设编制期价格;其他不足部分采用调查价或参考2010年1季度价格。

材料费= (使用此种材料的工程数量×相应的材料消耗定额×相应的材料预算单价)
3、施工机械使用费
基期施工机械使用费单价参照《铁路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5年度)》(铁建设[2006]129号)。

4、按材料运输计划及个别概算分项材料重量直接计列运杂费。

(四)工程用水、电单价
工程用水基期单价为0.38元/吨。

工程用电基期单价为0.55元/kw·h。

(五)施工措施费
以各类工程的基期人工费与基期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计算基数,根据“113号文”施工区段划分表及铁道部铁建设[2007]139号文“关于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按相应的费率计列。

(六)间接费
以基期人工费和基期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计算基数,按不同工程类别,按“113号文”规定计算。

(七)价差
1、材料价差计算
材料价差=材料费×(价差系数-1)(以[2001]28号文预算价格编制设计概算)
材料价差=其他材料费×(价差系数-1)(以[2006]129号文预算价格编制设计概算)
2、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根据“113号文”的规定,按定额统计的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编制期与基期机械台班单价的差额计算。

(八)税金
根据“113号文”的规定,税金统一按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税金)的3.35%计列。

税金 = (直接费 + 间接费)×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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