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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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2024年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2024年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二、加强高速公路交通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道路线形畅通、标线清晰、交通设施完善,提升道路通行安全性。

三、加强车辆安全技术检测和维护管理,重点对货车、大巴等重点车辆进行安全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标准,提高道路行车安全性。

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驾驶员和行人交通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完善的道路交通事故及时处理机制,提高事故处理效率,减少交通拥堵和次生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

六、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保障交通秩序和道路安全。

七、加强高速公路巡逻和监控力度,增加巡逻车辆密度和监控设备覆盖范围,及时发现和处理道路上的安全隐患,确保高速公路通行安全。

八、持续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交通管理水平,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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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最新)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最新)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X街道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遏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精神,现结合我街道实际,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和集中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有续、有效开展,经研究制定《X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十九大为指导,认真贯彻上及指示精神,以构建和谐社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首要任务,坚持党委政府牵头、职能部门主管,全面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驾驶员源头管理,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公路危险路段,和路段的标语,着力消除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二、工作目标全面落实道路交通“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人、车、路、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推进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通过开展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交通事故预防综合工作机制;集中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3个月内务必取得明显成效,争取不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三、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全街道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X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主任阮朝科同志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分管综治、安全交通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街道各站所、派出所、等各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

四、整治措施1、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农村广播、标语和身边典型交通事故展板等手段,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劝导交通不安全行为等活动,帮助群众逐步养成文明交通习惯。

各学校、单位要通过开展交通专项安全教育的形式,广泛宣传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真正做到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进村居、进家庭,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街道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意识,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2、加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力度。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4.18•【字号】武政办〔2021〕37号•【施行日期】2021.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4月18日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市民群众文明守法和“交通规矩”意识,服务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21年4月20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半月的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施策的原则,集中各方力量,消除一批交通隐患,治理一批拥堵点位,严查一批突出违法行为,努力实现突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道路交通设施明显优化、“交通规矩”意识明显提升“五个明显”工作目标。

二、整治重点在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四类重点区域”的“五类突出违法”:(一)四类重点区域。

53条、213公里停车秩序示范路,108个文明创建精致路口;重要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地铁站、公共交通枢纽、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大型市场、大型居民区、景点景区等区域相关道路;其他交通秩序混乱、通行环境差的道路。

(二)五类突出违法。

机动车辆乱停,主要包括城市主干道以及严管道路违停,次支路无序停车影响通行,小区周边违停堵塞进出通道、消防通道,小区内“僵尸车”占用公共停车设施等突出违法行为;机动车辆乱行,主要包括机动车辆不礼让行人、压越实线、加塞、违法调头,摩托车违法上路通行、非法营运、炸街飙车等突出违法行为;大型车辆乱闯,主要包括渣土运输车、搅拌车、大货车违禁通行、违法闯桥隧、闯红灯、超载超速,环卫、园林等工程作业车辆不按规定作业等突出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辆乱行,主要包括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通行、违法载人、非法营运、无牌无证上路、违禁通行桥隧,“麻木”、老年人代步车辆违法上路通行,聚集候客,快递、外卖车辆乱穿乱行、驾车接打电话等突出违法行为;行人突出违法,主要包括闯红灯、不走人行道、跨越道路隔离护栏等突出违法行为。

关于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道路交通安全是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加,城市道路交通的拥堵状态愈加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各级政府需要采取有力举措进行综合整治。

本实施方案即是在此背景下产生的,并对于车辆、驾驶员、行人等作出详细规定,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二、综合整治的目标本次综合整治的目标是:进一步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具体目标是:1.降低交通事故率2.减少交通拥堵,缓解城市交通压力3.提高行人、车辆通行效率,提高城市道路交通运行效率4.增强公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全面落实“行人先行、车辆后行”的交通原则三、实施及组织方案1.制定通知,组织各部门加强整治工作在市交通运输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交警部门、城管部门、建设部门、环保部门,加强对城市道路的巡查管控,对于违章停放、乱扔垃圾、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整治。

2.加强对行人和车辆的规范管理加强对行人安全出行的宣传教育,完善人行道、过街天桥等设施,鼓励行人遵守交通规则。

对于驾驶员未按规定文明驾驶、未遵守交通信号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并加强道路标志、路权设置管理,确保交通秩序有序。

3.建设智慧交通系统,提高道路运行效率利用先进的交通监控系统,对城市主要道路进行实时监测,提高车辆通行效率。

同时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的管理,推广公交优先政策,缩短公交运行时间,方便市民出行。

4.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驾驶员的交通法规意识和安全意识,防止因驾驶员的疏忽而引起交通事故。

5.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日、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加强公民安全意识建设,号召市民从身边小事入手,积极参与到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中。

四、实施效果的评估通过定期的数据统计和监测,对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20•【字号】闽政办[2011]133号•【施行日期】2011.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1〕13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有效防范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强化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今年1~4月,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1.1%,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90.8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

特别是“五一”期间,我省连续发生4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关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多发的势头,决定自2011年5月中旬至2011年底,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一、整治目标通过综合整治,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客运市场和车辆通行秩序进一步规范,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等路段得到有效治理,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更加明晰,广大群众安全出行意识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明显降低,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及分工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包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整治、机动车辆检测维修和报废回收整治、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整治、路面行车秩序整治、重点车辆安全整治、提升事故应急救援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八个方面。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1.26•【字号】毕府办发〔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毕节市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月26日毕节市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切实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通畅能力,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现象,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以全省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和陈敏尔书记、孙志刚省长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原则,充分发扬“工匠”精神,将专项整治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着力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切实推进智慧城市、文明城市、和谐城市建设。

二、工作目标科学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发展的作用;健全城市交通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体系,引导交通参与者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加强地下和立体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大型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比例;全面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三、组织领导为保障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道路交通秩序严管整顿工作方案范文

2024年道路交通秩序严管整顿工作方案范文

2024年道路交通秩序严管整顿工作方案范文____年道路交通秩序严管整顿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道路交通规模快速扩大,但交通秩序问题也日渐突出。

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出行秩序和安全,提高道路交通系统的效率和便捷性,必须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的严管整顿工作。

本方案旨在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交通管理能力和水平,实现道路交通“安全、顺畅、文明”的目标。

二、任务和措施1. 提高道路交通法规法纪意识加强法规宣传教育,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公众对交通法规法纪的认知和遵守意识。

在交通节点、公共场所和社区开展交通宣传活动,利用媒体宣传、社交媒体平台等多种手段广泛传播交通法规法纪知识,加强对重点违章行为的宣传。

2. 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完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机制,加强执法力量和执法装备建设,提高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率。

通过改进交通违法行为信息系统,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查处效率。

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鼓励群众主动参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交通违法的良好氛围。

3. 强化交通管理和监管加强路面监控体系建设,使用高清摄像头和智能识别系统等技术手段,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和录像记录,提高交通违法行为的识别率。

加强对交通路口、人行横道、公交车道等重点区域的管理和监管,加大对闯红灯、乱穿马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加强对公共交通工具和交通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升公共交通运行的质量和效率。

4. 推进交通智能化和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交通智能化和信息化建设,提高交通系统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建设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实现交通灯的自适应调节和优化,提高交通信号的效率和协调性。

推广使用电子警察系统和电子收费系统,提高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管能力和收费效率。

建设交通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交通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共享,提供科学决策和精细化管理的基础支撑。

5. 强化交通安全监管加大对酒驾、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惩罚交通肇事犯罪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13篇)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13篇)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13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13篇)工作方案是对将要开展的工作所做的计划。

在计划开展某项工作时,领导会根据提交上来的工作方案整合选出最优方案,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篇1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特大交通事故,确保镇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坚持以系列讲话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面包车非法载客、无牌无证违法违规等问题,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任任组长,庙中队长任副组长,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措施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全力落实以下工作措施:(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

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层机构,各行政村设立道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2—3名村干部组成,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道农村道路安全。

(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源头监管。

各行政村要积极配合交警队、派出所、镇安办、镇交管办、镇农机站,组织开展对“三车”(客运车、载客面包车、两、三轮摩托车)使用情况的清查,相关单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对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政策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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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 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今年1-4月,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1.1%,道路交通事故丝袜人数占各类事故丝袜人数的90.8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

特别是“五一”期间,我省连续发生4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关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有效认知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多发的势头,决定自2011年5月中旬至2011年底,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一、整治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客运市场和车辆通行秩序进一步规范,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等路段得到有效治理,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更加明晰,广大群众安全出行意识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其数和伤亡人数明显降低,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式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包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整治、机动车辆检测维修和报废回收整治、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
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整治、路面行车秩序整治、重点车辆安全整治、提升事故应急救援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八个方面。

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整治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整治。

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农机操作手)、机动车教练员、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资质和培训资粮的监管,认真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有效落实优胜劣汰机制,严把机动车教练员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关(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厅牵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等有关部门配合)
2、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整治。

加强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的监管和整治,规范考试场地和考试程序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把关不严、违规办理驾驶证等行为,对3年以内驾龄驾驶员发生道路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认真实施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费率浮动制度等(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农业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保监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二)机动车检测维修和报废回收整治
1、机动车检测维修整治。

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综合性能检测以及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综合整治。

重点检查企业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存在未持证上岗、超经营范围维修、使用假冒零配件、检测把关不严、二级维护弄虚作假等问题,对因检测检验货维修把关不严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省质监局、交通运输厅、公安厅交警总队牵头,省工商局、安监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2、机动车报废回收整治。

经贸部门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旧机动车交易的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利用报废回收改装、拼装车的非法电;工商部门在责任范围内依法查处非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的企业和个人,语法查处报废汽车和拼装车辆进入市场交易等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报废汽车上路行驶行为,建立报废汽车信息库,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省经贸委、工商局、公安厅交警总队牵头,省质监局、农业厅、水利厅等有关部门配合)
(三)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安保设施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及时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

一是各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校园周边等重点
部位安全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对今年已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列入今年隐患整治工作计划,并限期文成整治。

二是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全省公路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对已排查出的隐患大道省级(市级、县级)督办标准的,按照《福建省公路隐患路段排查与督办标准》,分类逐级督办;对高速公路的隐患排查,按照省级督办标准和要求,经批准后,由省高速公路公司负责整治。

三是新建公路的安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新的标准规范建设施工,并严格落实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城市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已建的公路安保设施不符合国家新标准的,由省交通运输厅抓紧提出方案,分歧实施改造。

四是加强对公路养护施工单位的监管,严格按《公路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养护工作等。

(道路交通隐患排查、论证和整改验收工作由省预防办牵头,省交通运输艇、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监局、公安交警总队配合;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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