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案例分析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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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案例分析的过程

刑法案例分析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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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第八步:分析完犯罪构成的前三个要件 后,最后要分析的就是犯罪客体。
在这一步我们要查明行为人的 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单一客体还是 复杂客体,如果是复杂客体,那么主 要客体是哪一个。然后再分析本案中 的情形是否符合法定犯罪构成的规 定。
最后综合以上各个要件,分析各 个要件是否有联系,能否成立一个犯 罪构成整体。如果能成立,则到此关 于“罪”的分析结束,犯罪人的行为 是犯罪,具体罪名已经确定。接下来 要做的分析就是关于“刑”的分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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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步:
在确定犯罪人的行为是什么罪 的基础上,按照这个罪的法定刑分析 其应当在哪一个量刑幅度内量刑。
在这里还要最后再确认一下犯 罪的时间是否已经过了追诉时效。如 果已经过追诉时效,则犯罪人的行为 虽然已经构成犯罪,但也不能追诉。
在决定了量刑幅度的基础上,还 要具体分析行为人所具有的可以或 者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从 重的量刑情节。例如犯罪人是否自 首、是否是累犯、是否未成年等等。 具有这些法定量刑情节的,严格按照 法律的规定量刑。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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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
首先分析案例中所提供的犯罪 主体方面的情况。
查明主体是自然人还是单位。如 果是自然人,则年龄、精神状况如何, 是否属于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如果是单位,则要查明单位是否 依法成立,案件中的主要责任人是 谁。
最后再分析本案犯罪主体是否 符合法定犯罪构成中关于主体的规 定,关键在于查明法定犯罪构成的主 体是否有特殊的身份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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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与被害人黄某同系某市康复医院外聘的门 卫。2006 年 11 月 19 日凌晨 0:00 许陈某乘“的士” 回到某市康复医院值班,医院的铁门已经关闭,仅留 一道门缝,他看见另一门卫黄某在铁门旁,陈某叫黄 某开门,黄不予理睬。陈某从铁门门缝挤进后,觉得 黄某很讨厌,就在医院门卫室拿了一根长 104CM 镀锌 管追打(未打击到身体)黄某至医院生活区的空坪处,致 黄某心脏病发作当场死亡。

法律经典刑事案例分析(3篇)

法律经典刑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三,男,30岁,无业人员。

2021年5月,张三因与他人发生纠纷,持刀将对方刺伤,致对方重伤二级。

案发后,张三潜逃至外地,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案件事实1. 2021年5月某日,张三与邻居李四因琐事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张三持刀将李四刺伤。

2. 李四被送往医院抢救,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3. 案发后,张三潜逃至外地,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三、法律分析1. 犯罪主体:张三作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具备故意伤害罪的主体资格。

2. 犯罪客体:张三的行为侵犯了李四的生命健康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3. 犯罪主观方面:张三在争执过程中,持刀将李四刺伤,其主观上具有伤害的故意。

4. 犯罪客观方面:张三持刀将李四刺伤,致其重伤二级,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四、案例分析1. 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张三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2. 加重情节:张三的行为致李四重伤二级,属于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自首情节:案发后,张三潜逃至外地,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张三虽不属于自动投案,但其被抓获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视为自首。

4. 量刑建议:根据张三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自首情节,建议对其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判决结果经审理,法院认为,张三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

六、案例启示1.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武器,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2. 公民应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在遇到纠纷时,应保持理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避免采取暴力行为。

刑法法律经典案例分析(3篇)

刑法法律经典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某某,男,28岁,某市某区居民。

因与他人发生争执,于2019年5月15日持刀将对方刺伤,致对方重伤二级。

案发后,张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二、案件事实2019年5月15日,张某某因与邻居李某某因邻里纠纷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张某某情绪激动,持刀将李某某刺伤。

李某某被刺后,张某某立即逃离现场。

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介入调查,张某某于当日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三、法律分析1. 故意伤害罪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 本案定性本案中,张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3. 犯罪情节分析(1)张某某在争执过程中持刀伤人,其行为具有明显的故意。

(2)张某某在作案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

(3)张某某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重伤,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生命健康权。

4. 量刑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案的犯罪情节,建议对张某某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案例分析1. 自首情节的认定本案中,张某某在作案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认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 邻里纠纷的预防本案源于邻里纠纷,反映出邻里关系的不和谐。

为预防类似案件的发生,应加强邻里关系的调解和沟通,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促进邻里和谐。

3. 犯罪心理的剖析张某某在争执过程中持刀伤人,反映出其心理素质较差,情绪控制能力不足。

法律案例分析推理过程(3篇)

法律案例分析推理过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公司是一家大型制造企业,主要生产电子产品。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A公司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开始采购一批低价的进口原材料。

然而,在使用这些原材料生产电子产品后,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导致大量产品出现故障,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消费者纷纷向A公司投诉,要求退换货或者赔偿损失。

A公司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拒绝承担责任。

消费者将A公司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赔偿损失。

二、案例分析(一)法律问题1. A公司是否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2. 消费者是否可以要求A公司赔偿损失?(二)推理过程1. 分析A公司是否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1)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事实分析本案中,A公司采购的低价进口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生产出的电子产品出现故障。

根据法律规定,生产者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因此A公司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2. 分析消费者是否可以要求A公司赔偿损失(1)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

”(2)事实分析本案中,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A公司生产的电子产品后,遭受了财产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

因此,消费者可以要求A公司赔偿损失。

三、结论1. A公司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赔偿消费者损失。

2. 法院判决A公司退还消费者购买产品的货款,并赔偿消费者因此遭受的损失。

四、案例分析总结本案通过对法律问题的分析和推理,得出以下结论:1. 生产者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

2. 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日益突出,企业和个人都应加强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3.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严格依法判决,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法律刑法案例分析范文(3篇)

法律刑法案例分析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5年6月,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被告人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起诉。

被害人李某与张某系邻居,两人因琐事发生纠纷。

张某持刀将李某刺伤,致李某重伤。

经鉴定,李某的伤情构成重伤二级。

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二、争议焦点1.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2.张某是否具有自首情节?3.对张某的量刑应如何确定?三、案例分析1.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案中,张某持刀将李某刺伤,致李某重伤,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具体分析如下:(1)张某实施了伤害行为。

张某持刀将李某刺伤,侵犯了李某的人身权利。

(2)张某的伤害行为具有故意。

张某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李某受伤,仍然故意实施伤害行为。

(3)李某的伤情构成重伤。

根据鉴定结论,李某的伤情构成重伤二级,符合故意伤害罪的严重后果。

综上所述,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2.张某是否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案中,张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

具体分析如下:(1)张某主动投案。

张某在案发后,没有逃避侦查,而是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2)张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张某在投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如实供述。

综上所述,张某具有自首情节。

3.对张某的量刑应如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案中,张某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具体分析如下:(1)张某的犯罪情节较重。

张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其犯罪情节较重。

(2)张某具有自首情节。

张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

刑事法律程序案例(3篇)

刑事法律程序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年某月某日,我国某市某区发生一起抢劫案。

受害人陈某(男,25岁,某公司职员)在下班途中,被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甲、乙)抢劫,陈某的财物被抢走,包括现金人民币2000元、手机一部及身份证等物品。

案发后,陈某立即报警,警方迅速展开侦查工作。

二、侦查阶段1.立案侦查接到报警后,某市公安局某区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2.现场勘查专案组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提取了现场指纹、脚印等物证,并调取了周边监控录像。

3.调查走访专案组对案发现场周边居民进行走访,了解案发时的情况,同时调取案发时段周边的监控录像,寻找嫌疑人踪迹。

4.技术侦查专案组利用技术手段,对监控录像进行筛查,发现两名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并确定其身份。

5.抓捕嫌疑人在掌握了嫌疑人的基本信息后,专案组迅速开展抓捕工作,将两名犯罪嫌疑人甲、乙抓获。

三、起诉阶段1.侦查终结专案组将案件侦查终结,向某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审查起诉某区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对被告人甲、乙提起公诉。

四、审判阶段1.公开审理某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被告人甲、乙均到庭参加诉讼。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阶段,控辩双方分别出示证据,质证,并对证人、鉴定人进行询问。

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辩论。

4.被告人陈述被告人甲、乙分别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表示认罪悔罪。

5.判决经过审理,某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甲、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甲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乙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五、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抢劫案,涉及刑事法律程序中的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

以下是本案在刑事法律程序方面的分析:1.侦查阶段(1)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是获取案件线索、固定证据的重要手段。

本案中,专案组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提取了现场指纹、脚印等物证,为案件侦破提供了重要依据。

对案件的法律分析(3篇)

对案件的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23年3月,李某与邻居王某因琐事发生口角。

在争执过程中,李某持械对王某进行攻击,导致王某受伤。

案发后,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李某被依法逮捕。

本案涉及故意伤害罪,现对本案进行法律分析。

二、案件事实1. 案发时间:2023年3月某日2. 案发地点:某市某区某小区3. 案发经过:李某与王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在争执过程中,李某持械对王某进行攻击,导致王某受伤。

4. 受害人:王某5. 犯罪嫌疑人:李某三、法律分析(一)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1. 客观要件: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在本案中,李某持械攻击王某,导致王某受伤,符合故意伤害罪的客观要件。

2. 客观要件:故意伤害罪要求行为人有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

在本案中,李某与王某发生口角,在争执过程中,李某持械攻击王某,表明其具有伤害王某的故意。

3. 客观要件:故意伤害罪要求行为人实施的伤害行为具有严重性。

在本案中,王某受伤后,经医院诊断,构成轻伤一级,符合故意伤害罪的严重性要求。

4. 客观要件:故意伤害罪要求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

在本案中,李某持械攻击王某,导致王某受伤,符合故意伤害罪的因果关系要求。

5. 客观要件:故意伤害罪要求行为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在本案中,李某已满18周岁,符合刑事责任年龄要求。

(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 量刑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本案中,李某故意伤害王某,致王某轻伤一级,依法应从重处罚。

3. 具体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建议对李某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四、辩护意见1. 案发原因:李某与王某发生口角,系双方矛盾激化所致。

李某并非故意伤害王某,而是出于一时冲动,导致王某受伤。

法律专业刑法案例分析(3篇)

法律专业刑法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某,男,28岁,某市某区居民。

因与邻居李某因邻里纠纷产生矛盾,于2021年5月20日傍晚,在张某家中将李某打成重伤,李某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经鉴定,李某的死亡原因为颅脑损伤。

张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案例分析(一)犯罪主体根据案情,张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犯罪主体资格,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张某28岁,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符合犯罪主体资格。

(二)犯罪客体张某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生命权。

生命权是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利,是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张某故意伤害李某,导致李某死亡,严重侵犯了李某的生命权。

(三)犯罪主观方面张某的行为表现为故意。

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在本案中,张某与李某因邻里纠纷产生矛盾,在争执过程中,张某持械将李某打成重伤,并导致李某死亡。

张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李某受伤甚至死亡,但仍然故意实施,其主观心态为故意。

(四)犯罪客观方面1. 行为方式:张某持械将李某打成重伤,并导致李某死亡。

2. 行为对象:李某,某市某区居民。

3. 行为结果:李某死亡。

4. 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张某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张某持械将李某打成重伤,是导致李某死亡的直接原因。

三、定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张某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具体分析如下:1. 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张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李某受伤甚至死亡,但仍然故意实施,其主观心态为故意。

2. 故意伤害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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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步:
在确定犯罪人的行为是什么罪 的基础上, 按照这个罪的法定刑分析 其应当在哪一个量刑幅度内量刑。 在这里还要最后再确认一下犯 罪的时间是否已经过了追诉时效。 如 果已经过追诉时效, 则犯罪人的行为 虽然已经构成犯罪,但也不能追诉。 在决定了量刑幅度的基础上, 还 要具体分析行为人所具有的可以或 者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从 重的量刑情节。例如犯罪人是否自 首、是否是累犯、是否未成年等等。 具有这些法定量刑情节的, 严格按照 法律的规定量刑。
案例分析是一个辩证的过程, “罪”与“非罪”两种可能自始至终 贯穿整个分析过程。 同学们作为初学者, 最容易陷入 “有罪推定” 的陷阱, 而忘了 “无罪” 的可能。
1、错误的思路 那种看到一个案例就往 “是什么 罪”的方向考虑的思路是偏狭的。 2、正确的思路 拿到一个案例后, 首先应当考虑 的问题是“是否是犯罪” ,如果初步 分析的结果是“罪” ,接下来才应当 考虑“是什么罪” ,最后在定罪的基 础上决定量刑的原则。 正确的定罪是 正确量刑的前提和保障。
第六步:
分析完主体后,接下来要分析的就是主观方面。主观方面首先要 查明的是犯罪人的罪过是“故意”或者“过失” 。如果是故意,那么具 体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如果是过失,那么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还 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在这里尤其要注意,疏忽大意的过失尤其容易与 意外事件混淆。在这一步可以再一次验证在“第三步”时作的结论是 否正确。在确定了是故意还是过失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查明犯罪人的 “故意”或“过失”的具体内容。例如:张三用匕首捅了李四一刀就 跑了,李四伤重死亡。张三是故意,这是毫无疑问的,关键在于张三 故意的具体内容,到底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这也是至
关重要的,关系到具体罪名的确定。 最后再查明法定犯罪构成的规定, 看本案例主观方面的情况是否符合法定犯罪构成的规定。
第七步:
分析完主观方面后,就是客观方面。 首要的是抓住“行为” 。首先是有无行为,如 果经过分析,案例中的所谓犯罪人并无行为,只有 “思想” ,那么案例分析到此结束,犯罪不成立。 这正是我们反复强调的, 整个分析过程都包括 “罪” 或“非罪”两种可能。 如果分析的结果是有行为,那么其行为是什么 性质,是作为还是不作为;犯罪对象是什么;犯罪 结果如何,如果第七步分析的结果是过失,则要注 意,过失犯罪一定要有严重的危害结果才能成立犯 罪;最后查明犯罪的工具、方法如何,犯罪的时间 地点等。最后再分析本案的情形是否符合法定犯罪 构成的规定。
第二步:
如果初步分析的结果是, 行为造 成的危害比较大, 这时可以初步认定 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 那么接下来就要分析, 行为是否 属于“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即 是否是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如果是 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 则行为不是 犯罪; 如果不是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 险,则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需要进 一步分析。
第三步:
第四步:
在层层排除了行为非罪的可能 性后,可以调整自己的思路转为“行 为到底构成什么罪”? 在这个阶段, 首先分析行为所侵 害的犯罪构成”的标准来 判断具体罪名。因此,要把案例提供 的信息按照“犯罪主体、主观方面、 客观方面、 客体” 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步: 首先判断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小。
犯罪的最本质特征是 “行为的社 会危害性” 。 社会危害性大的是犯罪, 社会危害性小的,则属于刑法第 13 条“但书”部分规定的情形,即“但 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不认为 是犯罪” 。 “但书” 主要是指一些表面上看 起来具备了刑法分则中关于某罪名 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 但由于行为 危害性不大, 不作为犯罪来处理的情 形。 如中学生用轻微暴力或威胁手段 强抢低年级学生的少量财物。
第八步:
分析完犯罪构成的前三个要件 后,最后要分析的就是犯罪客体。 在这一步我们要查明行为人的 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单一客体还是 复杂客体,如果是复杂客体,那么主 要客体是哪一个。 然后再分析本案中 的情形是否符合法定犯罪构成的规 定。 最后综合以上各个要件, 分析各 个要件是否有联系, 能否成立一个犯 罪构成整体。如果能成立,则到此关 于“罪”的分析结束,犯罪人的行为 是犯罪,具体罪名已经确定。接下来 要做的分析就是关于 “刑” 的分析了。
以上是案例分析的全过程, 如果 在熟练掌握了案例分析的方法以后, 这些步骤可以简化为 3 步: 1、是否犯罪? 2、是什么罪? 3、如何量刑? 这需要同学们的不断练习, 只有 多练,多想才能熟练掌握。 下面是几个案例,以供练习。
海某,女,1985 年 3 月 20 日出生,某市第三中学 初三 2 班学生。海某品学兼优,曾担任班级团支书、班 长、文艺委员等多种职务,代表本校参加过全市中学生 文艺汇演,获二等奖。2000 年 4 月 6 日,天气晴朗,春 光明媚,海某中午骑自行车回家。当骑到市郊某地道桥 时,海某与同学笑闹而没注意到下坡车速较快,把同方 向行走的池某(男,58 岁)右脚的右外踝关节撞伤。海 某当即从自行车上摔下,又将池某压倒在身下。池某被 海某压倒时头部着地,当场昏迷过去。海某立即爬起抱 扶池某,因抱不动,便迅速跑到附近交通岗亭呼救。但 因池某脑颅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对海某的行为应如 何判断?
行为如果不是正当防卫或者紧 急避险,则有可能是犯罪,但还不一 定,这时候还要再分析一下,行为是 否属于意外事件。即刑法第 16 条规 定的: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 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 失, 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 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 如果是意外事件则行为不构成 犯罪,如果不是意外事件,则可能构 成犯罪。可以进入下一步分析过程。
案例分析的过程
刑法案例分析, 是指根据所给案 例, 对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是否应当 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以及如何定 罪量刑所作的分析。 刑法案例分析所 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是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 罪; 二是如果构成犯罪, 构成什么罪; 三是阐述定罪量刑的原则。
案例分析成功的首要的秘诀在于 思路正确。那么正确的思路是怎 样的? 辩证的思路
第五步:
首先分析案例中所提供的犯罪 主体方面的情况。 查明主体是自然人还是单位。 如 果是自然人, 则年龄、 精神状况如何, 是否属于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如果是单位, 则要查明单位是否 依法成立,案件中的主要责任人是 谁。 最后再分析本案犯罪主体是否 符合法定犯罪构成中关于主体的规 定, 关键在于查明法定犯罪构成的主 体是否有特殊的身份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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