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业有限公司税收筹划分析
SG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税收筹划分析

SG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税收筹划分析一、本文概述《SG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税收筹划分析》一文旨在深入探讨SG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税务筹划方面的策略与实践。
本文将首先概述SG 酒业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的历史背景、业务范围、市场地位等。
随后,文章将重点分析SG酒业在税收筹划方面的现状,包括其采用的税务策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将采用案例分析、数据分析和政策解读等多种方法,全面剖析SG酒业的税收筹划情况。
案例分析将侧重于挖掘SG酒业在税务筹划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教训;数据分析将利用财务报表、税务数据等信息,量化评估税务筹划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政策解读则将关注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对SG酒业税务筹划的影响。
通过本文的分析,读者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SG酒业在税务筹划方面的实践,以及这些实践对公司发展的推动作用。
本文还将为其他企业在税务筹划方面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推动企业更好地利用税收政策,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SG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税收现状分析SG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在行业内具有相当规模和影响力的企业,其税收状况不仅关系到公司自身的经济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整个行业的税收现状。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酒类行业的税收政策不断调整和完善,SG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税收方面也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
从纳税额来看,SG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年纳税额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
这主要得益于公司近年来在市场份额的扩大、产品结构的优化以及成本控制等方面的努力。
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增加,相应的纳税额也随之增加,这既体现了公司作为纳税主体的责任感,也反映了公司良好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
在税种构成方面,SG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等。
其中,企业所得税是公司税收贡献的主要部分,这主要得益于公司近年来在盈利能力提升方面的努力。
同时,随着国家对酒类行业消费税政策的调整,消费税在公司税收中的比重也有所上升。
L酒业公司纳税筹划研究

L酒业公司纳税筹划研究
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是其经营的主要目的,通过纳税筹划方式降成增润是非常有效的途径之一。
纳税筹划是企业在现行合理的国家法规和税收法律的政策下,预先规划企业财务经营活动,合理采取相应的纳税筹划方案,减少纳税企业的纳税成本,从而实现企业快速发展和达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白酒行业是中国历史悠久的传统制造产业,该产业的发展受到国家相关税收政策的限制,属于纳税成本较高的行业之一,除了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等税种,还要按照目前20%的从价税率和0.5元/斤的从量计税来缴纳的消费税。
L酒业公司作为以白酒为核心产业的中小型制造企业,其发展面对的外部环境越来越严峻,目前降低纳税成本是提高该公司市场竞争力和促进其快速发展的首要方式,因此,本文对L酒业公司进行纳税筹划研究并为其设计纳税筹方案。
本文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绪论部分,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及方法、阐述了国内外研究现状;第二部分由第二章组成,介绍了纳税筹划的概念和特征,纳税筹划相关的基础理论,以及纳税筹划的主要技术和基本步骤;第三部分,也是本文的核心内容,由第三章至第五章组成,第三章介绍了L酒业公司负税水平并收集行业纳税数据,利用比较分析方法,分析了L酒业公司的负税水平较高,同时,对L酒业公司纳税管理问题及原因也进行了分析;第四章针对L酒业公司,设计出具体的筹划的方案;第五章是将方案进行应用并分析筹划效果并提出L酒业公司在实施筹划方案时存在的一些条件和问题。
最后一部分由第六章组成,是对L酒业公司纳税管理提出的建议和文章的结论。
酒业公司自行加工的税收筹划

酒业公司自行加工的税收筹划税收筹划是指企业通过合法手段,通过对财务、经营结构进行调整和管理,以最小化纳税负担、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
对于酒业公司来说,自行加工的税收筹划可以通过合理的财务和经营管理来最大化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压力,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
下面将从三个方面探讨酒业公司自行加工的税收筹划。
一、合理运用税收政策酒业公司可以通过合理运用税收政策来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在自行加工过程中,可以选择合适的税收政策来减少应纳税金。
例如,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如抵免可抵扣的增值税款、减免企业所得税等等,进一步降低税负。
同时,可以通过谨慎选择不同税种的抵免方式,合理调整企业所得税纳税基础来降低税额。
此外,酒业公司还可以参与税收优惠项目,如科技成果转化、环保节能项目等,以获得相应的税收优惠。
二、规范管理财务酒业公司在自行加工过程中,需要注重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首先,要加强对财务数据的及时采集和准确记录,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准确的财务数据可以为税收筹划提供有效的依据。
其次,要合理优化资本结构,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以避免过高的财务成本,同时提高企业财务的灵活性。
此外,酒业公司还可以积极开展资金管理工作,合理运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减少对外融资,降低利息支出,进一步降低税负。
三、加强合规性管理酒业公司在自行加工过程中,要加强合规性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
首先,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此外,还要严格按照税收政策的要求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避免出现漏报、瞒报、偷税、逃税等违法行为,以避免不必要的罚款和法律责任。
同时,酒业公司还可以加强税务风险评估和预防,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应对。
在酒业公司自行加工的税收筹划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欺诈行为进行税收筹划,否则将面临法律风险和声誉损失。
某酒业有限公司税收筹划分析

某酒业有限公司税收筹划分析税收筹划是企业为减少税负而制定的一系列合法有效的计划和措施。
税收筹划可以帮助企业合理规划税务风险,并最大限度地降低税负,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
本次对酒业有限公司税收筹划进行分析。
首先,酒业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合理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来实施税收筹划。
通过增加分支机构的数量和规模,将主要运营活动和资产设立在税负较低的地区,来减少企业整体税负。
此外,合理调整公司内部对外业务的结构,优化利润的分配,可以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合理避税。
其次,酒业公司可以通过合理规划资产配置来实施税收筹划。
根据税收政策的不同,企业可以通过合理选择投资项目、合理调整投资比例和投资时间等方式,实现税务优惠。
例如,选择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产业,增加对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业或项目的投资,可以降低税负。
再次,酒业公司可以通过合理规划利润分配来实施税收筹划。
根据税收政策的不同,企业可以通过合理调整利润分配的结构和比例,合理安排资本金与债务比例,来实现税收优惠。
例如,合理调整利润分配结构,增加技术开发费用、研究与开发费用等支出,可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企业所得税负。
此外,酒业公司可以通过合理规划纳税主体来实施税收筹划。
根据税收政策的不同,企业可以通过合理调整组织结构,调整纳税主体,实现税收优惠。
例如,将部分业务独立出来成立子公司,通过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子公司的纳税负担。
最后,酒业公司可以通过合理进行税务申报来实施税收筹划。
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税收政策,合理选择税务申报方式和时机,及时申报各项减免政策,减少税务风险和税负。
例如,根据不同的税收政策,选择合适的税务申报方式,及时申报减免政策,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和税负。
综上所述,酒业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合理优化企业组织结构、规划资产配置、调整利润分配、调整纳税主体和优化税务申报等方式,实施税收筹划,降低税务风险和税负,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
但需要注意的是,税收筹划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法合规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必须遵循的原则。
山西ABC酒业公司纳税筹划方案研究

山西ABC酒业公司纳税筹划方案研究一、山西ABC酒业公司纳税筹划方案研究1. 背景介绍2. 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查和分析3. 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与实施4. 国内外纳税筹划案例分析5. 山西ABC酒业公司纳税后的经济效益评估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如何合理降低税负,提高利润。
山西ABC酒业公司作为一家以生产销售高档酒类产品为主的企业,也积极探索各种纳税筹划方案,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同时保障公司的生产和经营。
本文将就山西ABC酒业公司的纳税筹划方案进行分析和总结。
一、背景介绍山西ABC酒业公司成立于2005年,坐落在山西省运城市。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神坛”、“公马”等各类高档白酒,以及酱香型、浓香型、清香型等各类系列产品。
企业积极扩大国内外市场,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网络,产品远销海外近20多个国家和地区。
虽然公司在市场上取得较好的成绩,但在纳税方面也面临着一定的压力。
由于酒类产品具有一定的税收负担,因此如何控制纳税成为公司必须关注的问题。
二、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查和分析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国家针对某些行业或企业,在纳税方面给予一定的减免或优惠措施。
为了帮助企业降低税负,我们需要先对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解和分析。
目前,我国针对酒类产品生产和销售企业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下:1. 增值税减免政策。
对于烈酒产品征收的增值税率为17%,其中普通葡萄酒、老酒、陈年黄酒、特殊的白酒等产品享受13%的优惠税率。
2. 税收补贴政策。
对于新营业额从0元以上,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销售合法合规原料酒的企业可以申请烈酒生产质量调查补贴,对企业减轻税负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
3. 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
对于鼓励发展集约型、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产业的企业,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水平,对企业的利润水平起到一定的提升作用。
4. 税收退还政策。
对于新营业额从0元以上,年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新办或向特定区域、产业进行投资的企业可以获得一定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退还。
HS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税务筹划研究

HS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税务筹划研究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我国的国情越来越契合,经济体制改革在稳步推进,国家出台大量优惠政策鼓励创业,大批新鲜血液涌入市场,为市场经济带来新的活力。
像HS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这样的老牌企业,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得发展,以适应更加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在不断进行产品创新和结构转型的过程中,也要注重成本的控制,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竞争优势。
很多企业都在压缩经营成本上投入了大量精力,以追求更多利益,在内部成本可压缩空间逐渐降低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转向外部成本的降低,比如税负,其数额与企业利润存在显著相关性。
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进行税务筹划,通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投资筹资等环节的涉税事项进行预先的设计和筹划,以此来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尤其是对于HS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处的白酒行业来说,属于国家限制发展的行业,税负较重,更需要进行税务筹划来减轻企业税负,降低成本。
本文以HS 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为研究对象,依据税务筹划的基本原理,在对HS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各项财务状况以及纳税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按照税务筹划的一般原则,结合我国的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对HS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以及投资筹资等各个环节的主要涉税事项提供了一系列税务筹划方案,并对各个方案进行比较,选出最优筹划方案。
同时,对HS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税务筹划工作中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针对风险提出防范和应对措施,希望通过这些方面的举措,更好地改善HS 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税务筹划工作,更好促进HS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获取竞争优势,从而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酒类企业的消费税税收筹划浅析

酒类企业的消费税税收筹划浅析1. 引言1.1 酒类企业对消费税的重要性酒类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消费税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消费税是指在商品购买或服务消费过程中,由消费者支付的税收。
对于酒类企业来说,消费税是一种重要的税收方式,能够有效地调节市场供求关系,保障国家财政稳定和经济发展。
消费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酒类企业而言,消费税是其向国家贡献税收的主要途径之一。
通过消费税的征收,国家可以获取来自酒类企业的税收收入,用于国家公共事业建设和社会福利事业的支出,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
消费税可以通过调节税率的方式来影响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对酒类企业的销售和市场需求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
通过合理制定税率,可以引导消费者选择健康、合理消费,减少对不良消费品的需求,有利于酒类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健康发展。
酒类企业对消费税的重要性不容忽视,消费税不仅是一种税收方式,更是对酒类企业市场行为的一种约束和引导,有助于促进酒类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国家经济的稳定增长。
酒类企业应当重视消费税的征收,合理开展税收筹划,做好税务合规,为国家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1.2 消费税筹划的定义消费税筹划是指酒类企业在符合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税收规划,降低消费税负担,优化税收结构,提高税收效率的过程。
消费税筹划可以包括调整产品定价策略、选择合适的税收优惠政策、精简生产流程、加强财务管控等措施,以实现最大化节约税金的目的。
消费税筹划不仅可以帮助酒类企业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盈利能力,还可以提升竞争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更稳定的税收支持。
正确认识和积极开展消费税筹划对于酒类企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有效规避税收风险,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做好消费税筹划工作对于酒类企业来说尤为重要,需要加强对税收政策的理解,灵活运用筹划手段,实施合理的税收规划,以获得更多的税收优惠和减免,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2. 正文2.1 酒类企业消费税的适用范围酒类企业消费税的适用范围是指针对酒类产品征收消费税的范围。
酒类企业的消费税税收筹划浅析

酒类企业的消费税税收筹划浅析酒类企业的消费税税收筹划是指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优化经营管理、合理避税和减税手段,尽量减少企业缴纳的消费税额,从而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一种税务筹划行为。
下面就酒类企业的消费税税收筹划进行浅析。
酒类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产品定价和销售渠道来降低消费税负担。
消费税是按照税基和税率计算的,税基是指课税的计量单位,税率是指单位税基应纳税的金额。
酒类企业可以合理设定产品价格和税基,以降低纳税金额。
对于高端酒水可以加大售价,提高税基,降低税率,从而减少消费税额。
酒类企业还可以通过合理选择销售渠道,选择税负较轻的销售渠道,并优化库存管理,减少库存税负。
酒类企业可以进行合理的税收结构调整,以减少消费税负担。
消费税的税率不同,对不同类型的酒类有不同的税率标准。
通过调整产品结构,降低高税率产品的销售比例,增加低税率产品的销售比例,可以有效地降低消费税负担。
酒类企业还可以通过研发创新,生产符合减税政策的新产品,享受相应的减税优惠。
酒类企业可以利用税收政策的优惠措施进行税务规划。
税收政策对于酒类企业提供了一些减税优惠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免一定额度的税款,对发展新产品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等。
酒类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充分利用这些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酒类企业可以加强税务合规管理,避免因违反税法规定而产生的税务风险。
对于有税务争议的问题,酒类企业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妥善处理,避免税务风险的发生。
酒类企业的消费税税收筹划需要充分了解相关税法政策,合理调整产品结构和销售渠道,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税务合规管理,有效减少消费税负担,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酒类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注重合法合规,避免违反税法规定,充分尊重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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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酒业有限公司税收筹划分析2011 级 MPACC532011022 刘刚1.有关增值税的税收筹划1)筹划思路从一般纳税人购买原料可以享受抵扣进项税,而小规模纳税人没有权利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税务机关代开除外,即使代开抵扣也只能一小规模纳税人的低税率抵扣,采购原材料需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进行选择。
2)筹划过程案例 3— 1 公司 2006 年从胜利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购买粮食原材料共计600000 千克,平均 4 元/千克,胜利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一般纳税人公司。
现有一家小规模纳税人公司---- 阳光农贸公司,欲与公司建立长期供应合作关系,以 3.6 元 /千克的低价卖给公司。
经比较产品无多大差别。
方案一:从胜利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采购进项税 =600000× 4×17%=40.8 万方案二:从阳光农贸公司采购进项税 =600000× 3.6× 13%=28.08 万成本节约 =600000×( 4-3.6 ) =24 万进项税抵扣减少=40.8-28.08=20.72 万24 万 >20.72 万所以可以考虑选择从阳光农贸公司购买2. 有关消费税的筹划1)筹划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3]156号)第二条“关于酒的征收范围问题”规定:A. 外购酒精生产的白酒,应按酒精所用原料确定白酒的适用税率。
凡酒精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B.外购两种以上酒精生产的白酒,一律从高确定税率征税;C.以外购白酒加浆降度,或外购散酒装瓶出售,以及外购白酒以曲香、香精进行调香、调味生产的白酒,按照外购白酒所用原料确定适用税率。
凡白酒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D.以外购的不同品种白酒勾兑的白酒,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E.对用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F.对用薯类和粮食以外的其他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一律按照薯类白酒的税率征税。
G.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1]72 号)的规定,取消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2)筹划方法A. 酒类生产企业外购酒精和白酒时,应注明所使用的原料。
从上述条款规定,当外购酒精或白酒作为原材料加工白酒,生产白酒的消费税按照外购原料来确定适用税率,其中,粮食白酒最高,薯类白酒次之,其他酒最低。
所以,可尽量用其他酒、薯类白酒的原料(如果品、野生植物等 )生产酒,少用粮食白酒的原料生产酒。
B. 尽量不用使用两种税率的原料、酒或酒精生产酒类产品。
按照上述规定,在使用外购两种以上混合原材料生产时,税率的使用上都是按照构成原料采用从高税率;而且在构成原料不确定和不同种白酒勾兑时都采用粮食白酒的税率,因而,作为外购尽量不使用多种税率原材料的混合原料。
C.在混合原料中,如果粮食、粮食酒、粮食酒精是次要原料,应当取消对粮食、粮食酒、粮食酒精的消耗,寻求替代原料,或改进生产工艺等,降低适用税率。
包含粮食原料的酒精、白酒一般从属粮食白酒税率,在粮食原料为附属原料时,就会提高整体的消费税税率,尽量在混合原料中通过寻求替代原料或采用新工艺等剔除粮食原料来降低适用税率D.在进口原料时选择进口初级产品自己再继续加工,还是高级加工再加工,比较因此而带来的成本与税负3)筹划过程案例 3—2 公司于2006 年从另一白酒生产企业北极鹿酒业有限公司购进粮食类白酒生产瓶装酒。
年购进白酒1000000 公斤,白酒的价格为6 元 /公斤。
如果瓶装酒厂兼并白酒生产厂,年超额负担为100 万元。
外购应交消费税 =1000000 × 2×0.5+1000000 × 6×25%=250万若该由企业自己生产无须交消费税,虽增加超额负担100 万,税前收益仍 =250-100=15 万3. 有关运费的筹划1)筹划思路企业发生的运费对于一般纳税人自营车辆来说,运输工具耗用的油料、配件及正常修理费支出等项目,可以抵扣17%的增值税(索取专用发票扣税),假设运费价格中的可扣税物耗的比率为 R(不含税价,下同),则相应的增值税抵扣率就等于17%×R.我们再换一个角度思考运费扣税问题:若企业不拥有自营车辆,而是外购,在运费扣税时,按现行政策规定可抵扣 7%的进项税,同时,这笔运费在收取方还应当按规定缴纳3%的营业税。
这样,收支双方一抵一缴后,从国家税收总量上看,国家只减少了4% (即 7%- 3%)的税收收入,换句话说,该运费总算起来只有4%的抵扣率。
现在,我们令上述两种情况的抵扣率相等时,就可以求出R 之值。
即: 17%R= 4%,则 R =4%÷ 17%= 23.53%.R 这个数值说明,当运费结构中可抵扣增值税的物耗比率达23.53% 时,实际进项税抵扣率达4%.此时按运费全额7%抵扣与按运费中的物耗部分的17%抵扣,两者所抵扣的税额相等。
因此,我们可以把R= 23.53%称为“运费扣税平衡点”。
2)筹划过程案例 3— 3 岳池特曲2006 年以自营车辆采购原料,内部结算运费价格300 000 元,其中运输工具耗用的油料、配件及正常修理费用支出等合计60000 元。
方案一:车辆由企业自营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60000 ×17%=1.02 万方案二:把车辆独立成一个独立核算的部门公司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300000× 7%=2.1万车辆运输部门须交纳的营业税=300000 ×3%=0.9 万公司实际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1-0.9=1.2 万 >1.02 万所以可以考虑将车辆运输队独立成独立核算的部门,每年可以节税0.18 万4. 对加工方式的筹划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 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税法规定, 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或者 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 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无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 都不得作为委托加 工应税消费品, 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但由于酒类产品生产企业自制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 税法规定的征免税项目不同,因此对于酒类产品生产企业来说, 很有必要对委托加工和自制应税消费品的经营方式进行税收筹划,以便节约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税法规定: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委托方用于连 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委托加工的应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这样就存在筹划空间了, 在加工时可以选择自行加工, 也可以选择委托加工。
而在委托加工时,可以有三种选择:一,让其他酒厂加工成酒精,然后由本公司生产成白洒销售;二,委托加工成高纯度白酒,然后由本公司降度生产白酒销售;三,由委托方直接加工成定型产品收回后直接销售, 在实务中第三种方法一般不可行, 这时就要看另外两种方式下哪和生产成本小,来确定生产方式了。
案例 4—1 岳池特曲酒业有限公司 2006 年 2 月 20 日委托红星酒业有限公司加工散装粮食白酒一批,受托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双方已按规定签订了委托加工合同。
合同上注明: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小麦 30 万公斤,金额为 30 万元,加工成粮食白酒 16 万公斤,用于企业连续生产高档瓶装白酒;同时,委托方支付受托方加工费 5.8 万元,增值税 0.986 万元,运输费 0.64 万元,运费发票由运输单位开具普通发票,并直接交给委托方。
受托方没有同类白酒的销售价格,那么,通过计算可得委托方这批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成本.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1]84 号文第五条规定:自 2001年 5 月 1 日起,停止执 行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 (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 用外购已税的不 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 用曲香、 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 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
2001 年 5 月 1 日 以前购进的已税酒及酒精, 已纳消费税税款没有抵扣完的一律停止抵扣。
所以,岳池特曲酒 业有限公司公司委托加工的这批白酒在领用时不得抵扣当期应纳的消费税, 应在收回产品时直接记入当期生产成本。
又根据 《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和第四条之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应依法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所以: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0 +5.8 +( 0.64- 0.64×7%) ]÷( 1- 25%)× 25%+16 × 2×0.5 =12.1317 +16 =28.1317 万。
委托加工白酒的生产成本=30 +5.8 + ( 0.64- 0.64×7%) +28.1317 =64.5269万。
岳池特曲酒业有限公司支付工人工资等其他费用和委托加工一样,也是 6.3952 万元( 5.8 +0.64- 0.64× 7%)。
若这批自己加工的应税消费品,计算自行加工的生产成本。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和《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之规定,纳税人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消费税;用于其他方面的,应依法缴纳消费税。
因此,该公司自己加工生产的这批粮食白酒无需缴纳消费税。
那么这批自己加工生产的粮食白酒的生产成本为 30 +6.3952 = 36.3952 万元。
从以上两种方式分析、计算可以得出,自行加工比委托加工节约生产成本64.5269- 36.3952=28.1317 万元。
节约的生产成本正好等于委托加工缴纳的消费税28.1317 万元。
也就是说,第二种方案比第一种方案少缴消费税28.1317 万元。
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企业把委托加工的粮食白酒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而不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那么,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之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直接用于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成本和自制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成本基本上是一样的,就无需进行税收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