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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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现场检查评价意见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现场检查评价意见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现场检查评价意见一、引言在公路工程建设完成之后,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以及保证工程安全可靠,需要进行竣工验收。

本文将就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现场检查的一些要点进行分析和评价,并提出相应的意见。

二、竣工验收现场检查要点2.1施工合规性检查在竣工验收现场检查时,首先需要对工程施工的合规性进行检查。

具体包括以下方面:-施工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施工过程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要求;-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

2.2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是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现场检查中,需要对以下方面进行评价:-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工程结构是否牢固可靠;-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照质量控制系统操作。

2.3安全生产检查公路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在竣工验收现场检查中,需要对以下方面进行安全评价:-施工期间是否有安全事故发生;-施工现场是否有安全隐患;-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4环境保护检查公路工程建设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环境进行保护和治理。

竣工验收现场检查中,应关注:-施工过程中是否有环境污染行为;-工程是否具备环境保护设施。

三、检查评价意见3.1施工合规性经现场检查,工程施工方案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相关合同约定得到执行。

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现明显的违规违纪行为。

建议继续加强施工合规性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的规范与合规。

3.2工程质量经现场检查,工程质量整体上符合设计要求,结构稳定可靠。

但在某些位置存在质量瑕疵,建议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整改并开展二次验收。

同时,工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基本符合相关标准,但个别材料需要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

3.3安全生产经现场检查,施工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较少。

施工人员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但仍有一些细节需要加强。

建议加强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2.7质量保证资料
工程应有真实、准确、齐全、 完整的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数据、
质量检查结果等质量保证资料。 质量保证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检验结果;
( 没有减分要求)
2 材料配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
3 地基处理、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大桥、隧道施工监控资料;
与相关设计施工规范的协调一致,一般应以本标准为准执行。 如果有关质量检测指标的规定值或允许偏差的规定,与新颁布的技术标准
出现不一致时,可参照新颁标准使用。
1.0.4 标准中未包括材料与工艺
对特殊地区或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 当本标准中 缺乏适宜的技术要求时, 可参照相关技术标准或根据实 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3.2.5检查项目质量评定
4)采用附录B至附录 S 所列采用数理统计方法进行评定的检查项目, 不符合要求时, 该检查项目为不合格。
本标准中采用统计方法进行评定的路基路面压实度、弯沉值、路面结构层厚度、水 泥混凝土抗压和抗弯拉强度、半刚性材料强度等同时都是关键项目
A同学 20门 100 B同学 20门 91
施的房屋建筑工程可列为单位工程,按其专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 准评定。)
2004版 本标准适用于四级及四级以上公路新建、 改建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 其环保、机电工程部分按相应具体规定执行。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工程施工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质量检测机构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公路工程质量的管 理、监控和检验评定。
多车道公路必须按车道数与双车道之比,相应增加检测(查)点数。 ➢非以长度为评定单位的检测频率或按 m2、 m3、工作班设定的检查频率,按本标 准规定的检测频率进行检验。

公路施工安全评价及危险源辨识

公路施工安全评价及危险源辨识

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强化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大生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各项目分部危险源进行的排查情况,现就重大危险源辨识、管理和监控,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X项目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有可能引发公路施工重大人身伤害及设备、财产损失的各种危险因素。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辨识第四条以下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应当确定为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程:一、爆破工程二、高边坡工程三、基础开挖工程四、桥梁工程,特别是高桥、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五、隧道工程六、脚手架工程七、起重吊装工程八、与铁路、公路交叉工程九、永久或临时便道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地质地貌、当地气候、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以及所承担的施工范围和工程进展,在开工前辨识并列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应当编制详细的名录,监控责任人,经自审和工程监理单位审查确认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做为工程施工许可安全生产的措施材料一并报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施工方案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影响发生变动的,施工单位应将施工方案变动后增加的重大危险源及时补充和完善,并经自审和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确认后由建设单位报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施工单位应当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注意事项、监控责任人及保障措施。

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台帐,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度,管理台账和制度报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备案。

公路工程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公路工程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公路工程安全考核奖惩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公路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工程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制度。

二、考核内容1.班组负责人对班组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等方面。

2.施工单位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开展情况、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情况、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行为等方面。

3.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安全管理方案的编制、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等方面。

4.业主单位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运行情况、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等方面。

三、考核办法1.班组负责人每月对班组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及时上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

2.施工单位每季度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

3.监理单位每半年对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上报业主单位,并在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不达标时提出整改建议。

4.业主单位每年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考核,将考核结果用于评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绩效。

四、奖惩办法1.对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良好的班组负责人,施工单位可给予表扬并发放安全奖金;对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不好的班组负责人,施工单位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安全培训。

2.对于安全管理工作达标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可给予奖励并提前支付工程款;对于安全管理工作不达标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应立即责令整改并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3.对于安全管理绩效达标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可给予绩效考核奖金和长期合作的优先机会;对于安全管理绩效不达标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应考虑终止合作关系并追究其责任。

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切实发挥施工安全风险预警预控作用,有效降低施工风险,确保施工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境内公路项目的斜拉桥、悬索桥桥梁工程,墩高或净空大于100米的桥梁工程,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特大桥、大桥工程,长度1000米及以上隧道工程,连拱隧道和小净距隧道工程,浅埋和偏压等结构受力复杂的隧道工程,高速公路路堑高边坡工程以及交运输通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规定的评估范围均应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其他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分为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合同段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三类,各项目结合实际,逐级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形成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和管控措施.第四条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是指交通建设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地质环境条件、建设规模、结构特点等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估测交通建设工程施工期间的整体施工安全风险条件,确定整个工程项目各风险评估对象的施工安全风险等级。

第五条合同段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是以项目总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以施工合同段为单元,将总体施工安全风险中评估对象等级为Ш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工程,根据其作业风险特点以及类似工程事故情况,进行风险源普查,并针对其中的重大风险源进行量化估测,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六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是以合同段专项施工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根据有关规定梳理并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分部、分项工程为单元,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云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暨“平安工地”检查评价办法

云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暨“平安工地”检查评价办法

云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暨“平安工地”检查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云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全面推进“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和构建检查评价长效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云南省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独立特大桥、独立特长隧道工程建设活动,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创建“平安工地”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评价。

其他公路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建设项目创建“平安工地”和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项目施工、监理、业主单位是创建“平安工地”的实施单位,负责项目“平安工地”具体创建和安全生产自评、独立检查评价工作。

项目主管单位负责督导所属项目创建“平安工地”工作,并独立开展检查评价。

省、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级(本单位)监管项目的“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开展检查评价。

具体工作可由本级安全监督机构负责。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项目主管单位是指项目业主的上级管理单位或代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项目履行监管职责的单位。

安全监督机构是指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授权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履行政府监督职责的机构或部门。

检查单位是指安全监督机构、项目主管单位、项目业主、监理单位。

第五条安全生产检查评价活动应当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施工单位职责第六条施工单位应以创建“平安工地”为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及创建“平安工地”的主体责任。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置符合资格和数量要求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档案、资料的收集、报备等管理工作。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符合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体系文件应由项目经理组织技术、安全人员编制,经母体公司安全分管领导(或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签批后报项目监理单位审查,监理单位审查签批后报备项目业主。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方案及检查表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方案及检查表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方案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年度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字[2008]15号)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的要求,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提高督查的科学性,促进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现制订我站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一、督查目标通过督查,进一步促进有关质量安全法规标准的落实,增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提高我省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全省公路建设健康发展。

二、督查组织机构质量安全督查实行督查组负责制,成立质量安全督查组,办公室设在行业管理科。

督查组组长:督查组副组长:第一组组长:成员:第二组组长:成员:第三组组长:成员:三、督查项目全省在建(含交工验收)的工程项目和部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一)第一组督查项目1.鸡西至讷河公路鸡西至拜泉段2.鹤大公路G201线牡丹江至宁安段扩建工程3.鹤大公路宁安至杏山段4.鹤大公路杏山至省界段5.牡丹江市、绥化市在建农村公路各一项(二)第二组督查项目1.吉黑公路拉林至五常至省界段2.黑河至呼玛公路3.哈尔滨至同江高速公路双鸭山(集贤)至佳木斯段扩建工程4.铁通公路方延段及五常至五常界段5.绥满公路大庆至黄牛场段高速公路扩建工程6.佳木斯市、黑河市在建农村公路各一项(三)第三组督查项目1.京加公路讷河至嫩江段2.京加公路齐齐哈尔至泰来段3.嫩呼公路嫩江至多宝山段4.明沈公路肇源任民至安达段5.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东北段6.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在建农村公路各一项四、督查内容1.综合督查是对公路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情况及在建项目质量与安全状况检查。

主要是检查项目建设单位对有关工程质量和建设安全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对质量与安全问题举报的调查处理情况。

在建项目质量状况检查包括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的情况,(详见附表1-3);在建项目安全状况检查包括安全管理行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督查内容及评分表(详见附表4-5)。

施工工程检查 评价制度

施工工程检查 评价制度

施工工程检查评价制度一、背景随着建筑工程领域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保证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施工工程检查评价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制度目的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施工工程法规和标准,提高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2、为了规范施工工程检查评价工作,正确处理施工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3、为了推动施工工程的科学管理和持续改进。

三、制度内容1、检查评价责任(1)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组织和协调施工工程的检查评价工作。

(2)每个施工工程相关部门和人员有责任配合检查评价工作,积极参与,确保检查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2、检查评价程序(1)定期检查:每个施工工程都应该定期进行检查评价,包括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检查评价。

(2)特别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和特别检查,找出根本原因并进行整改。

(3)验收检查:施工工程完工后应进行最后的验收检查,确保施工工程符合要求。

3、检查评价内容(1)进度检查:检查施工工程的进度情况,是否符合计划。

(2)质量检查:检查施工工程的质量情况,是否符合标准。

(3)安全检查:检查施工工程的安全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检查评价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相应的检查评价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检查评价报告每次检查评价后都要及时填写检查评价报告,将检查评价情况详细记录下来,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

6、信息沟通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做好施工工程检查评价信息的沟通,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传达。

四、实施步骤1、明确检查评价流程,确定责任人和相关人员。

2、根据制度要求,进行定期的检查评价工作。

3、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

4、定期总结检查评价工作,评估效果并不断改进。

五、制度效果1、提高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2、减少施工工程中出现的问题,降低施工风险。

3、规范施工工程的管理和运营,提高施工效率。

六、结语施工工程检查评价制度对于保证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要做好施工工程检查评价工作,需要明确责任人、流程和要求,以便有效推动施工工程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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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段评分 = 10
3.4 合同段安全检查评价
合同段综合评分在 70 分以上(含 70 理评价
4.1 强制性项目
4.1.1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进行重大危险源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档 案和监控核销制度,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4.1.2 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法人)、项目负责 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考核合格证书。
附表 4 所列分部、单项、分项各项目,分别给以权值。进行分部、单项 评分时,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法确定相应的评分值。
∑分项(单项)得分×相应权值
单项(分部)得分 =
∑分项(单项)权值
3.3.4 合同段安全检查评分
合同段安全检查评分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得分*3+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得分*7
-1-
2 术语
2.0.1 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 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4)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5)隧道工程; 6)爆破工程; 7)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加固与拆 除; 8)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2.0.2 危险源
3.3.1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分以分项为单元,采用 100 分制进行。在 分项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单项、分部、合同段评分值。
3.3.2 分项安全检查分为强制性项目和一般检查项目两类。强制性项目不 满足要求时,每项扣除 30 分。一般检查项目不满足要求时,按规定进行减分。
-4-
分项安全检查得分= 100—(强制性项目减分)—(一般检查项目减分) 3.3.3 单项、分部检查评分
-2-
在隧道施工和运营阶段,通过使用各种量测仪器和工具,对围岩变化情 况及支护结构的工作状态进行监测,及时提供围岩稳定程度和支护结构可靠 性信息的工作。
2.0.5 “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
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2.0.6 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含 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监理机构应按照本办法要求定期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 价,并保存检查原始记录。
建设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对施工企业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情况进行 监控和检查,并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监理单位所做的检查评价进行审定。
质监站可根据本办法对公路工程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施工企业应按照本办法制定更具体、更详细的规定,并严格执行本办法。 1.0.4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价应符合本办法规定,本办法未尽事宜执 行国家强制性办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 总则
1.0.1 为了科学地评价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情况,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 平,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办法化、规范化,制定本 办法。
1.0.2 本办法采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结合公路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事故规 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法和规程编制。
1.0.3 本办法适用于攀枝花市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地方重点工程公路、 独立大中桥、独立隧道的施工安全检查评价;
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 失或环境破坏的、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 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
2.0.3 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
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2.0.4 监控量测
都称为高处作业。
-3-
3 安全生产总体评价 3. 1 安全生产检查体系
3.1.1 检查体系分为:分项检查、单项检查、分部检查。具体划分见附表 4。
3.1.2 分部检查分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两个方面。 3.1.2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检查分为安全生产条件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管理、设备与设施管理、台帐记录管理五个单项;施工现场安全评 价分为桥梁工程,隧道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临时设施等五个单项。
5.1 桥梁工程………………………………………………………....… 13 5.2 隧道工程………………………………………………….….….… 29 5.3 路基工程…………………………………………………..…….… 35 5.4 路面工程…………………………………………………..…….… 39 5.5 临时设施……………………………………………… ….…….… 41 6 附表………………………………………………………….……… 47
3.2 检查频率
3.2.1 监理单位每月对监理范围的各施工合同段进行一次检查评价,评价 结果报建设单位审定。
3.2.2 建设单位每季度对建设项目各施工合同段进行一次检查评价,年末 结合监理单位评价结果,综合评价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并报项目 质监站备案。
3.2.3 质监站不定期进行检查评价。
3. 3 评分方法
4.1.3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施工现场须按照每 5000 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不足 5000 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
4.1.4 一线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4.1.5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对作业工队、班组、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 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逐级进行,并履行签字手续。
攀枝花市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价办法 (试行)
攀枝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2 年 5 月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安全生产总体评价……………………………………….…………… 4 4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评价 ……………………………….…………… 6 5 施工现场安全评价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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