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司法局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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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司法局关于调整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分工的通知

武汉市司法局关于调整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分工的通知

武汉市司法局关于调整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18.05.23•【字号】武司办〔2018〕16号•【施行日期】2018.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行政其他规定正文关于调整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分工的通知武司办〔2018〕16号各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市律协:根据省厅调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其职责分工的通知精神,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调整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分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组长:关太兵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副组长:聂德宗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成员:马云新市局办公室主任白玉平市局干部处处长李善林市局组宣处处长代武市局行财处处长彭凡市局行政审批处(法制处)处长罗仁亚市局普宣处处长李续雄市局基层处处长李峥市局律管处处长刘远雄市局公鉴处处长田建春市局法援处处长黄有鸿市律协秘书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田建春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1.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听取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和阶段重点工作的汇报,研究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策部署,审核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费预算报告、工作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

2.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对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制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研究出台工作标准、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检查督导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 市局法援处、基层处分别负责督导市、区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确保四级实体平台建设全面完成;市局办公室负责“12348”武汉法网平台建设,实现网上查询、咨询、指引和申请等基本服务功能,确保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武汉法网平台及“12348”热线平台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市局办公室、市法援中心负责热线平台建设工作,健全完善系统功能,实现数据对接,避免因热线升级给群众造成不便;市局普宣处、基层处、律管处、公鉴处、法援处等业务处室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落地推进工作;市局法援处负责对驻场机构和驻场人员提供法律服务进行统筹管理,各行业协会及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自领域驻场机构和驻场人员的监督管理;市局行政审批处(法制处)负责“12348”武汉法网驻场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遴选办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规章制度的审核把关;市局干部处负责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推进情况的绩效考核工作;市局组宣处负责新闻发布会等媒体宣传工作;市局行财处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的服务保障工作。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董晓峰等任免职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董晓峰等任免职的通知

1 / 1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董晓峰等任免职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齐政发干[2018]4号
【发布部门】齐齐哈尔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3.29
【实施日期】2018.03.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董晓峰等任免职的通知
(齐政发干〔201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董晓峰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县级);
郭勇胜为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正局长级);
孙菠为市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自2018年2月6日起至2019年2月5日止)。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07•【字号】黑政调〔2018〕58号•【施行日期】2018.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黑政调〔2018〕58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省政府决定对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一、黑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王文涛省长副组长:孙东生副省长成员:杨殿军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谭宇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网信办主任戴彤宇省委编办主任张亚中省发改委主任张显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赵国刚省教育厅厅长郭冀平省民政厅厅长史青衿省财政厅厅长黄迎新省人社厅厅长赵万山省商务厅厅长魏新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张晓峰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刘小妹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齐峰省医疗保障局局长李军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黑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秘书处设在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秘书处主任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魏新刚兼任。

二、中国—俄罗斯博览会(哈洽会)黑龙江领导委员会主任:王文涛省长副主任:程志明副省长孙喆哈尔滨市市长秘书长:邢爱国省政府副秘书长副秘书长:李松华省贸促会副会长委员:闫永军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接待办主任刘红岩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乔向中省公安厅副厅长史青衿省财政厅厅长赵万山省商务厅厅长王海军省外办主任李松华省贸促会副会长张万平哈尔滨市副市长中国—俄罗斯博览会(哈洽会)黑龙江领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会展事务局。

三、黑龙江省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王文涛省长副组长:王爱文省委组织部部长贾玉梅副省长王有国省政府副秘书长郭冀平省民政厅厅长成员:张凤臣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省基层办主任刘维宽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薛兰奎省委政研室副主任戴彤宇省委编办主任庞玉红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武文斌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亚中省发改委主任赵国刚省教育厅厅长张长斌省科技厅厅长张显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乔向中省公安厅副厅长王世成省民政厅副厅长XXX 省司法厅厅长史青衿省财政厅厅长黄迎新省人社厅厅长鄂忠齐省自然资源厅厅长杨志伟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杨春青省住建厅厅长于飞省交通运输厅厅长侯百君省水利厅厅长王金会省农业农村厅厅长赵万山省商务厅厅长张丽娜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魏新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刘小妹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李己华省广播电视局局长杨涛省体育局局长王东旭省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徐峰省政府研究室主任刘伯羽省税务局局长赵忠滨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行长贾勇省农业银行行长郭长义省总工会副主席苑芳江团省委书记齐秀娟省妇联主席董濮省残联理事长黑龙江省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办公室主任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王有国、省民政厅厅长郭冀平兼任。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红政发〔2015〕66号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红政发〔2015〕66号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正文:----------------------------------------------------------------------------------------------------------------------------------------------------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红政发〔2015〕66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州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州长杨福生同志:领导并主持州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负责监察(预防腐败)、审计、督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工作)、规划、政府研究室工作。

常务副州长李扬同志:负责州人民政府的常务工作。

负责财政(非税收入管理)、人事社保、机构编制、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旅游、企业军转干部问题、政务公开、金融保险上市等工作。

协助州长负责监察、审计工作。

分管州财政局(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州政府金融办公室)、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州交通运输局、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协助州长分管州监察局、州审计局。

联系州地税局、州国税局、州邮政管理局、州邮政公司、州人民银行、红河银监分局、农业发展银行红河州分行、工商银行红河州分行、农业银行红河州分行、中国银行红河州分行、建设银行红河州分行、交通银行红河州分行等金融部门,驻州保险行业机构,驻州证券机构。

副州长聂明同志:负责工业经济、环保等工作,协管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州中小企业局、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州煤炭工业管理局)、州环境保护局、州统计局、州招商局、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级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红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红河监察分局、州工商业联合会、州总工会、国家统计局红河调查队及红河卷烟厂等驻州中央、省属工业企业单位。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黑环办发〔2022〕23号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黑环办发〔2022〕23号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黑环办发〔2022〕23号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根据我省对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工作最新要求,以及原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变动情况,经厅领导同意,决定调整黑龙江省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组长:贾君党组书记、厅长副组长:林奇昌党组成员、副厅长马健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振伟党组成员、副厅长执行副组长:陈家厚核总工程师、二级巡视员成员:王晓冬办公室主任刘士奇督察办主任王立立综合处处长孙福禄法规与标准处处长、二级巡视员孙荣方财审处处长蔡杰生态处处长王固华水生态环境处处长赵学温大气处环境处处长吴洪凯气候处处长、二级巡视员孙振民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马云固体处处长彭欣然核与辐射处处长周元胜环评处处长由海江监测处处长马立新科技处处长吴殿峰宣教处处长常文兴省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陈威省监测中心主任宋男哲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王龙省技术保障中心主任尹守东省调查中心主任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工作组、业务工作组和保障工作组。

三、综合工作组:组长:赵振伟党组成员、副厅长成员:孙福禄、逄博、王茂林、李胜、邓洁璇、吕小红、王心蕊、李秋实工作组设在法规与标准处。

具体职责:制定立法工作计划,委托专家团队起草立法项目稿,与省司法厅和省人大常委会沟通协调,提报立法草案等工作。

2、《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业务工作组:组长:马健党组成员、副厅长执行副组长:陈家厚核总工程师、二级巡视员成员:王固华、孙振民、由海江、周元胜、逄博、常文兴、陈威、宋男哲、尹守东承办人:张津、韩煦、王善欣、杨慧、邓洁璇、姚丽丽、赵然、姜兵、龚起、马迪工作组设在水生态环境处。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6.27•【字号】印府发〔2013〕16号•【施行日期】2013.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印府发〔2013〕1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因人事变动,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杨维权同志主持自治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自治县财政局、审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工作)、监察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罗晓燕同志因在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挂职一年,挂职期间不参与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肖东庆同志协助杨维权同志工作,负责新寨生态茶叶示范园区建设、专业合作社、电子商务、特色农产品市场营销工作。

分管自治县供销社、商业贸易中心(商务局)。

江旭同志协助杨维权同志工作,负责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城市建设管理、统计、应急管理、公安、法制、信访、安全生产及软环境建设等工作;负责木黄小城镇建设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地质灾害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煤矿安全、非煤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工作。

分管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投诉中心)、兴鑫投资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计局、调查队、应急管理办公室、公安局、司法局、法制办公室、信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管理局、石油公司,联系自治县人大、政协、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工作。

陈景辉同志协助杨维权同志工作,负责民族、宗教等工作。

分管自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盐业公司。

杨玲同志协助杨维权同志工作,负责教育、计生、卫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烤烟、烟水配套工程建设等工作;负责教育安全、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文物安全、旅游安全工作。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四套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四套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四套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15•【字号】乐办发[2012]4号•【施行日期】2012.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四套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乐办发〔2012〕4号)各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县人大、县政协主要负责人工作分工如下:林涛:主持县委全面工作,联系县人大工作。

黄嘉琪: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分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工作。

韦忠清:主持县人大全面工作,暂兼任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国东:主持县政协全面工作。

李开文:协助林涛同志负责县委日常工作。

主持县委政法委全面工作,分管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档案局,兼任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联系驻县部队和乐东农垦工作。

李伟黎:协助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统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县城乡信用协会、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物资总公司、县腰果场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审计、监察、机构编制工作,联系乐东国家税务局、乐东地方税务局、金融、保险、乐东烟草专卖局、乐东石油公司、乐东邮政局、乐东电信局、南方电网乐东供电局工作。

郑文权:主持县委组织部全面工作,兼任县委党校校长,分管县直属单位工委、县委老干部局工作。

李善忠:主持县纪委全面工作,分管监察工作。

陈求妹:主持县委宣传部全面工作,分管县委统战部、县精神文明办、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县史志办、县广播电视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女联合会、县科协、县工商联(总商会)、县文联工作,联系县政协、乐东广电网络公司、乐东新华书店工作。

福州市司法局关于市局领导调整分工和挂钩联系单位的通知

福州市司法局关于市局领导调整分工和挂钩联系单位的通知

福州市司法局关于市局领导调整分工和挂钩联系单位的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榕司[2014]34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4.03.03
【实施日期】2014.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州市司法局关于市局领导调整分工和挂钩联系单位的通知
(榕司〔2014〕34号)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鉴人事变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局领导分工和挂钩联系单位调整如下:
林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持工作):负责全面工作,兼管办公室、社区矫正处、法规处、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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