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车安全责任书
校车安全行车责任书(通用24篇)

校车安全行车责任书(通用24篇)校车安全行车篇1为确保乘坐校车学生人身生命安全,杜绝和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经学校和乘坐校车学生家长共同商议,签订此安全目标责任书。
校方职责:1、负责提供学生校车停放的安全场所,并由专职人员负责协助组织学生乘坐指定车辆,每接送点安排1—2名责任强的学生任组长。
2、负责对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教育,并同驾驶人员、班主任学生签订道路安全责任书。
3、学校负责对校车情况的日检,督促校车营运公司对校车的审核,提供每个接送点学生上学、放学的准确时间。
家长职责:1、负责对孩子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教育。
2、每天向孩子、车主了解孩子的乘车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校方报告。
3、上学、放学时准时将孩子送、接到乘车点,并与校车跟车员办理交接手续和签名确认手续。
此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各执一份。
校方:家长:X年XX月XX日校车安全行车责任书篇2安全工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了确保学校学生的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进一步加强学校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的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签订本责任书。
1、保持校车设备车况处于良好状态,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证,要把汽车的维护、保养和修理放在重要位置,将每次修车情况做好记录备查;2、驾驶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严禁酒后开车,严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开车,严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开车;3、遇到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不得强行开车;4、在道路上行使,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行使,不得强行开车;5、载人不得超过核定人数,不得违反规定客货混装;6、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7、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驾驶员执一份,学校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驾驶员(签字):校长:学校(签字盖章)签订日期:校车安全行车责任书篇3为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提高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学校与机动车驾驶员签订本安全责任书: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学校校车安全责任书15篇

学校校车安全责任书15篇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您的孩子乘坐的是_____交运平安校车,您选择接送孩子校车运行线是__________,您选择接送孩子的校车停靠点是__________,根据学校上学、放学时间以及学校、家长要求,本线路校车上学、放学发车时间依照学校和校车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制定的时间(具体时间由学校通知家长)。
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的日常管理,确保孩子乘车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惠民县平安校车工程试点方案》等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因各种原因学生上学不坐校车时,家长应向校车护导员请假,放学不坐校车时学生(或家长)应向交接老师请假。
二、家长必须在学校的放学时间点按时到校车停靠点接孩子,由于家长原因学生不能按时与校车方交接的,校车不再等待。
家长同意让学生自己下车的,必须与校车护导员联系并交代清楚后,由学生签字后自己下车。
家长不按时接孩子又不联系或无法联系、联系不上的,由校车将学生拉回学校,由学校处理,确保孩子安全,由此出现的后果家长自负。
三、家长送孩子上学必须在起始点发车时间前到达自己选择的停靠点等待校车,不能让校车等待学生,耽误坐车结果自负。
四、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熟知交通安全法规,并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校车的相关规定,听从随车护导员的管理和指挥,乘车时不得打闹、随意离开座位,不得损坏校车设施,不得乘车期间吃零食,乱扔垃圾,保持车内卫生。
五、学生上车前、下车后的一切安全问题由学校、家长负责,行车途中学生的安全问题由校车公司负责。
六、家长有权监督驾驶人的驾驶行为,对驾驶人违章行为向学校、校车公司举报。
联系电话:公司管理人员:__________驾驶员:__________护导员:_______________交运集团有限公司_____公交分公司管理负责人:乘坐校车的学生:__________学生家长:__________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学校校车安全责任书2 甲方:小学乙方:为确保校车安全行驶,维护学生的生命安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责任书如下:一、甲方1、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小组。
校车安全责任书(三篇)

校车安全责任书根据《威海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和《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等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幼儿园法人代表或校(园)长是所在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任期内对本校(园)的校车安全工作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其职责是:(一)全面管理本校(园)校车安全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组织制定和落实本校(园)的校车安全工作方案,主持研究本校(园)校车安全问题。
(二)建立健全本校(园)校车管理机构,层层落实校车安全责任制,组织制订和落实各项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本校(园)校车安全规程。
(三)确保本校(园)校车都领取了《校车许可证》,校车驾驶员都领取了《校车驾驶人证》。
(四)贯彻一保安全,二保发展的原则,落实本校(园)校车安全工作所需的经费及完善校车安全设施、设备。
(五)全面了解掌握本校(园)校车的安全工作状况,对本校(园)校车安全工作必须经常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解决。
(六)维护本校(园)的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秩序,协调相关部门并在相关部门的帮助下,保障本校(园)及周边良好的交通环境和校车安全状况。
(七)在本校(园)内,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校车驾驶员、师生员工对交通安全工作的认识及自我防护能力。
(八)本校(园)发生交通伤亡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并负责事故善后处理的组织工作,立即向主管教育部门报告并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书面报告。
(九)第一责任人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管理职责,任期内本校(园)校车发生安全事故的,依照《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十)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学校、幼儿园法人代表或校(园)长离任时,应做好交接工作,并向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主管教育部门应重新与新任法人代表或校(园)长签订《深圳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责任书》,在新任法人代表或校(园)长未签字前,原法人代表或校(园)长仍应履行本责任书所列各项责任。
校车安全责任书三篇

校车安全责任书三篇校车安全责任书一尊敬的家长:为保障学生的安全,学校将确保校车安全。
敬请家长在使用校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1. 严格按时候车,不得推搡、拥挤,严禁坐在车厢里或栏杆上等危险行为。
2. 学生需配合校车驾驶员和监护人员的工作,不可干扰行车或者嬉闹,不得乱扔废弃物。
3. 家长请确保学生的身心状态良好,不带病上车。
4. 家长需常年负责孩子上下校车,特别是校车行驶时,敬请家长亲自照看孩子。
在使用校车的过程中,如发生安全问题,我校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并负责协调双方解决问题。
请家长认真阅读并签字,共同维护校车安全。
校车安全责任书二尊敬的家长:为保障学生在上下学过程中的安全,我们愿将学生的安全看做是校车运行的生命线,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确保校车安全。
希望家长和学生重视以下事项:1. 家长应在学生上车之前,核实车辆信息是否正确。
2. 学生应遵守校车运行规定,遵守交通法规,保持校车内环境整洁和安静。
3. 学生、家长不得干扰驾驶员驾驶,不能乘坐超载的车辆和非法营运的校车。
家长是校车安全管理中的重要参与者,应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共同保障校车安全。
如有安全问题,我们将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及时处理解决。
校车安全责任书三尊敬的家长:我校将运用各种方式,加强校车管理,确保校车安全。
在使用校车过程中,希望家长和学生遵守以下原则:1. 坚决不乘坐严重超员或无有效证件的校车。
2. 学生应方便学校对他们的学习和安全进行关心和照顾,例如学习期间禁止车内食物,保持车厢内整洁,适量放松娱乐有规定等。
3. 保证学生素质好,懂得遵守交通法规和校车管理规定,不采取任何危险行为。
敬请家长配合学校工作,共同维护校车安全。
如遇到安全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学生校车接送安全责任书10篇

学生校车接送安全责任书10篇学生校车接送安全责任书1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希望家长、学校共同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健康的成长。
1、学校及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防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骑摩托车,不乘坐摩的以及“三无”车辆。
杜绝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2、注意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过期、“三无”食品,坚决杜绝饮食中毒事件发生。
保持教室及集体场所的卫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
3、参加体育活动时注意安全,活动时要检查体育场地和器材是否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卫生标准,剧烈活动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听从教师指挥,以确保安全。
4、正确处理同学关系,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团结友爱。
不喝酒、不打架、不盗窃他人财物,不与校外不法青年勾结。
敢于同扰乱学校秩序、侵害学生人身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增强消防意识,不违章用电、用火,不抽烟、不点蜡烛、不放鞭炮,杜绝火灾发生。
6、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中途离开校园要先向班主任申请,班主任批条、门卫老师登记后方可离开。
7、按时作息,准时到校,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准留宿其他人。
8、不准带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伤人器械入校。
9、不准勒索他人钱物,如被勒索,要及时向班主任,家长或有关部门报告。
10、不看不健康书籍,不进游戏厅、网吧、录像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场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围墙、攀登楼梯扶手及其它栏杆、窗口等,上、下楼梯时按规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楼道打闹、玩耍。
12、不穿奇装异服,不戴首饰及装饰物,不烫发、不染发、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
不带手机、随身听、高档微型等设备入校。
13、学生之间发生冲突后,家长要按正规渠道向学校反映,冷静、理智、妥善的解决。
学校校车安全责任书(通用15篇)

学校校车安全责任书(通用15篇)学校校车安全责任书1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和市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2、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6、幼儿、小学生上下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校车随车人员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校长(签字):随车照管人(签字):二○某某年九月学校校车安全责任书2为了加强对学校校园车辆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此协议。
一、驾驶校园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由有合法驾驶手续,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心强。
二、驾驶员在接送幼儿、学生前,必须对驾驶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坚决不带“病”上路行驶,时刻保持车况良好。
三、驾驶员驾驶车辆接送学生和幼儿时坚决做到不超员行驶、不超速行驶(必须在60公里/小时以下),上下幼儿一律停靠在安全、宽阔的地点。
四、严禁酒后驾车,出车接送学生不能饮酒。
学校发现酒后驾车,有权停止接送,由于饮酒造成不正常驾驶,出现人为事故,责任自负。
五、坚决不准超速行驶(时速必须在60公里以下)。
为了赶时间,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学生碰撞,造成人身伤害,后果责任自负。
校车安全责任书(15篇)

校车安全责任书(15篇)校车安全责任书1一、校车车辆要求。
从事中小学生幼儿园接送任务的车辆,必须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外观标识应当符合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定,并按照规定取得“校车”或“非专用校车”标志牌。
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购买强制险、第三者险、乘坐人员险,由于校车或非专用校车接送的是小学生、儿童这个特殊保护群体,其乘坐险每人保费不得低于10万元。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
接送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龄3年以上,身体健康并具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的安全驾驶经历,严禁近3年内任何一记分周期内累扣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的驾驶人驾驶车辆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驾驶人员还要对接送的学生安全负责,每天出车前,收车后都要对接送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转向、制动、轮胎、安全门、灭火器等。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
幼儿园每趟至少要有一名教师作为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
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行驶,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随车护送人员要做好行车中的幼儿安全管理和幼儿、家长、幼儿园之间的交接工作,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幼儿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园内校车管理,确保幼儿接送安全。
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1、要详细掌握园内接送幼儿的校车、校车驾驶人员、随车护送人员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幼儿家长手中,与幼儿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2、要对接送幼儿的校车驾驶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3、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使用货运汽车、摩托车、自行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
校车事故安全的责任书(精选15篇)

校车事故安全的责任书(精选15篇)校车事故安全的责任书(精选15篇)1甲方:乙方:经协商,甲方与乙方就校车服务达成一致。
为严格校车安全管理,确保乘车学生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1、指派专人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认真做好运行工作相关记录,确保档案有据可查。
3、指派随车照管人员,做好乘车学生校园内上下校车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校内候车安全;做好乘车学生乘车纪律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校车内乘车安全。
4、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臵和应急救援知识,督促其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履行职责。
5、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自救自护技能,并定期组织校车应急疏散演练。
6、与乙方共同研究制定学校恶劣天气校车运行预案,确保乙方熟知预案内容,以便能顺利根据预案共同开展相关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确保预案严谨、实用,具有可操作性。
7、做好校车校内看护工作。
8、配合乙方共同做好校车交通事故的处臵和处理工作。
9、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档案,实现一车一档。
10、为乙方车辆提供水源,方便乙方驾驶员清刷车辆,保证车辆清洁卫生。
11、负责保障乙方驾驶员考勤刷卡机正常供电及发车前和收车后驾驶员可以正常刷卡考勤,负责考勤刷卡机的日常管护,人为损坏按价赔偿。
12、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突发性影响校车正常运行情形时,应根据乙方作出的是否停运、是否改变线路等运行方案,及时通知随车照管老师、乘车学生家长,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13、校车运行线路因临时修路等原因需要对校车线路进行调整时,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协调确定临时运行线路,并报告主管部门。
二、乙方责任:1、指派专人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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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车安全责任书
篇一: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创办促进人民幸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诸政办发[20XX]5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与车辆所有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校车界定
本责任书所指的校车是由集体或个人等社会资金购买
的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专门用于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
车辆,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经教育局审查备案。
车辆所有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对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负全部法律责任。
二、车辆所有人职责
(一)校车安全技术达标,手续完备。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必须投保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校车安全责任保险。
3、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4、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
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5、按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应当停运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确保校车通行安全。
1、驾驶员必须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的人;思想素质好,安全意识强,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
2、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3、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4、校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上道行驶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车况
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5、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6、载有学生的校车在一般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7、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8、严禁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校车。
9、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10、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校车运载学生过程中,禁止除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以外的人员乘坐。
11、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
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
(三)落实随车照管人员,保证学生乘车安全
车辆所有人应安排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
随车照管人员职责: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
序。
2、发现驾驶人无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6、积极参加学校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
(四)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交通事故。
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
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车辆所有人、学生的监护人联系处理后续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校车服务学校、车辆所有人各执一份,中心学校、市教育局各备案一份。
违反上述规定的,对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车辆所有人承担全部责任。
服务学校:校车车牌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