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南财经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成都学院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成都学院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成都学院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学校创建于1978年,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建成了以人文学科、管理学、社会学科、工学为主,涵盖工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理学、医学、农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特色鲜明的综合性普通高校。

学校专设成都足球学院,由成都市体育局、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足球协会和我校联合共建,联合开展足球专业人才培养,拥有一支高水平教练员师资团队和优良的教学场地设施条件。

经成都市委市政府批准,成都国际足球中心落户我校,该中心拥有规模达6万座的国际顶级专业足球场。

作为教育部批准的培养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之一,2017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优秀的足球高水平运动员。

足球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2016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其中,拟招收的高考成绩达到省本科第二批控制分数线65%以上的二级运动员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

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3. 考生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应与运动等级证书项目一致。

西南财经大学2017招生计划(含单设批次)

西南财经大学2017招生计划(含单设批次)

汉语 新闻 言文 金 学(经 学(财 融 济新 经文 数 闻方 秘方 学 向) 向)
少数 民族 预科
高校 专项 计划
文 理 理 文 理 文 理 文 理 文 理 文 理 理 文 理 文 理 文 理 文 理 文 理 理 文 理 文 理 文 理 理 文 理 文 理 文 理 文 理 文 理 文 理 理 文 理 理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河北(国家专项计划) 山西(国家专项计划) 内蒙古(国家专项计划) 吉林(国家专项计划) 黑龙江(国家专项计划) 安徽(国家专项计划) 江西(国家专项计划) 河南(国家专项计划) 湖北(国家专项计划) 湖南(国家专项计划) 广西(国家专项计划) 重庆(国家专项计划) 四川(国家专项计划) 贵州(国家专项计划) 云南(国家专项计划) 西藏(国家专项计划) 陕西(国家专项计划) 甘肃(国家专项计划) 青海(国家专项计划) 宁夏(国家专项计划) 新疆(国家专项计划) 南疆单列计划 1 注:1.上海、浙江科类为综合改革;2.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的专业在完成预科阶段学习后确定;3.高校专项计划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投档录取。 2 1 2 2 2 1 2 2 2 2 2 2 1 1 1 1 1 2 2 2 2 2 2 2 2 2 2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2 1 1 1 2 1 2 1 2 5 2 2 2 4 2 2 2 2 2 2 2 2 2 2 8 2 2 2 2 2 1 1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3 1 2 2 1 1 1 2 2 2 2 1 1 1 2 2 1 2 1 15 1 1 2 2 2 2 2 2 2 2 2 2 6 2 2 4 2 2 2 2 2 2 2 2 2 2 8 2 2 1 1 1 1 1 1 1 1 1 1 4 1 1 3 1 1 1 1 1 1 1 1 1 2 1 3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2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8 11 1 1 1 1 1 1 5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2 1 1 1 1 1 1 2 2 2 2 2 2 2 2 2 1 1 4 3 1 1 1 1 1 1 1 2 2 1 2 1 1 1 1 1 1 1 8 1 1 1 1 1 1 4 1 1 1 1 1 5 1 1 6 2 4 3 4 1 1 1 1 2 1 1 1 1 1 2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2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2 1 2 1 1 1 2 1 1 1 1 1 1 2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2 1 2 1 2 1 1 1 1 1 1 1 1 1 1 3 3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2 1 1 1 1 1 2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2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2 2 9 1 1 2 1 1 1 2 1 1 1 1 1 1 1 1 2 3 2 2 1 1 2 2 2 1 2 1 2 1 5 1 2 1 1 1 1 1 1 1 1 2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2 1 1 2 2 1 1 1 1 1 2 1 2 3 1 1 1 1 2 11 2 1 1 1 1 1 1 1 1 2 1 1 1 1 1 1 1 1 1 5 7 3 5 5 1 1 1 1 1 2 1 1 1 1 1 10 17 2 4 18 21 7 1 1 3 6 1 1 1 1 1 2 3 1 2 3 1 1 1 1 1 1 1 1 2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2 2 1 1 1 1 1 1 1 1 1 1 2 2 4 1 2 1 2 1 2 1 2 1 1 3 1 1 1 1 1 1 1 1 2 2 1 1 1 1 1 1 1 2 1 1 2 1 1 1 2 2 2 1 1 6 1 1 1 1 1 1 3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2 1 1 1 3 1 1 2 2 2 1 1 1 1 1 3 2 2 1 2 2 2 1 1 2 1 4 1 2 1 1 1 2 1 2 1 1 5 1 1 1 1 1 3 1 1 3 6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2 2 1 1 1 1 2 1 1 2 2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3 8 1 1 2 2 2 1 2 1 2 1 1 2 2 1 1 1 1 1 1 1 1 1 1 5 1 1 9 11 1 1 1 1 1 9 16 18 2 6 8 1 1 1 1 1 1 2 2 1 2 1 4 1 1 2 2 1 1 1 1 1 1 1 1 1 1 2 2 1 1 1 1 1 1 1 2 2 1 1 1 1 1 1 2 2 2 2 1 1 2 2 1 2 1 1 1 1 1 2 1 1 2 2 1 2 1 1 2 2 2 1 1 4 6 1 2 2 1 1 1 2 1 1 1 1 1 1 1 2 2 2 1 1 1 2 3 1 2 1 1 1 1 2 2 2 2 2

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5.06.14•【文号】教体艺函[2005]5号•【施行日期】2005.06.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函[200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教体艺[2005]3号)的精神,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宏观规划与指导,尽快提高学校运动训练水平,经研究,我部决定2005年组织开展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基本条件:学校体育工作成绩显著,在相应运动项目上形成传统和特色,在全国居于较高水平;学校重视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在运动员学习、训练、比赛、管理、医务监督和营养保障等方面有相应制度和办法;具备相应项目训练、比赛所需的场地、设施;具有思想业务素质较高的优秀教练员和科研人员队伍;具有训练、比赛及科研所需的稳定的经费保障。

二、评估主要运动项目根据我国高等学校开展运动训练的传统和训练条件,及与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和国际、国内大学生比赛项目相衔接的原则,评估项目为: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橄榄球、手球、棒球、垒球、武术、击剑、射击、定向越野、跳水、攀岩、自行车、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摔跤、柔道、跆拳道、帆船、帆板、赛艇、皮划艇、龙舟,以及棋牌、冰雪运动类等。

三、评估程序与办法1.高等学校自评申请参加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评估的高等学校(含已经在教育部备案的102所举办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应按照本通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评估方案》(见附件一,以下简称《方案》)进行自评。

在此基础上将自评报告和《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高水平运动队评估申报表》(见附件二,以下简称《申报表》)及相应的管理文件、表格、数据、证明(涉及训练场馆设施的需附照片)等材料(附电子版),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名单及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名单及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名单及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5.01.25•【文号】教学厅[2005]2号•【施行日期】2005.01.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名单及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教学厅[200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校招生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4]20号)要求,现将经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检查评估合格,2005年可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学校(含项目)名单印发你们,并就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严格控制招生学校通过自行组织文化考核招收一级运动员的人数。

招生学校自行组织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考核招收一级运动员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2.严格同等学力考生资格的审查和认定。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

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严格体育专项测试。

招生学校要根据培养要求,按照国家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对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

未达到国家相应标准或不具备培养前途的考生,招生学校一律不得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录取。

4.严格文化考核。

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文化考核的考试科目不得少于三门,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

考核标准不得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

5.严格信息公示制度。

经招生学校组织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要实行三级公示。

即招生学校在本校公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示、教育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公示。

海南大学2017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海南大学2017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海南大学2017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海南大学2017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高校★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中西部“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建设大学★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教育部农业部首批“农科教合作人才培育基地”高校★ 教育部首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高校★ 教育部“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中方高校★ 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高校★ 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具有博士、硕士、本科生招生资格和博士后流动站的高校★ 具有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高校★ 具有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海南省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资格高校★ 具有公派研究生店铺资格高校★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全国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首批华文教育基地、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 全国大学生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 香港澳门台湾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大陆高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国标代码为10589)办学地址:海甸校区(主校区),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学历教育特殊类型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专业办学特点:海南大学是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创建于1958年)与原海南大学(创建于1983年)于2007年8月合并组建而成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财政部共建高校。

2008年12月,经国家批准成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和港澳台招生,属国家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

学校现有海甸、儋州和城西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5160多亩。

海甸主校区滨海抱湖,海水入湖,湖海交融,椰风海韵,是治学求知的理想之地。

云南财经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竞聘管理办法

云南财经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竞聘管理办法

云南财经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竞聘管理办法为推动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与发展,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训练管理质量及运动队水平,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现状,经校高水平运动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对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教练员实行竞聘上岗,择优聘任。

为做好此项工作,使教练员聘任制度更加合理化、规范化,特制定云南财经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聘任管理办法。

一、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概况2003年经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委员会审查批准我校为招收高水平女子篮球队、女子网球队的试点院校,2005年被教育部批准确定为高水平篮球、网球运动队招生院校,2009年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又组建了高水平男子篮球队,2014开始组建男子网球队。

由于学校党政领导长期以来对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工作的关心和重视,组建后的高水平运动队在参加全国和地方的各类比赛中成绩斐然,取得了一系列优异成绩。

2016年7月我校被教育部大学生体育协会授予“突出贡献奖”,并增补我校为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篮球分会副主席单位,自此我校已成为大体协网球分会和篮球分会两个副主席单位。

二、组织竞聘的意义(一)深化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竞聘制度的改革,优化教练员队伍结构,提高教练员整体素质水平。

(二)通过教练员聘任管理办法的实施,改变过程管理为目标管理,注重训练实绩,实行主教练责任制。

(三)通过努力切实提高训练质量和运动员竞技水平,确保运动队整体水平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力争在全国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三、竞聘岗位设置和聘期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项目设置现状和长远发展战略,合理设置教练员岗位数。

具体设置的岗位数如下:(一)高水平男子篮球队,设主教练员一名,助理教练员一名。

(二)高水平女子篮球队,设主教练员一名,助理教练员一名。

(三)高水平男子网球队,设主教练员一名,助理教练员一名。

(四)高水平女子网球队,设主教练员一名,助理教练员一名。

四、竞聘条件(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作风正派、具有开拓、敬业和奉献精神,服从分配、认真履行教练员职责。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施意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施意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施意见作者:来源:《中国学校体育》2017年第08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自1986年以来取得明显效果,为探索教体结合培养高水平运动员模式积累了丰富经验,有力推动了普通高校学校体育工作的全面发展。

当前,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工作还存在发展目标不明确、布局不平衡、招生与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直接影响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整体质量和总体效益。

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精神,充分发挥高水平运动队在强化学校体育改革发展的“龙头”作用,努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定位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是指具备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招收具有较高运动水平的运动员学生,在文化学习之余组织开展专业运动训练、进一步提高运动项目竞技水平而组建的学生运动员代表队的统称。

普通高校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主要目的是引领学校体育课余训练和竞赛发展,为国家培养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体育人才,完成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及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任务,充分展示我国大学生的精神面貌。

因此,要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作为加强学校体育综合改革、探索培养高水平优秀体育人才、推进竞技体育改革和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进行统筹安排,不断提高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管理水平。

二、重点任务(一)统筹规划,优化项目布局。

严格控制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学校的规模总量,现有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学校总数原则上不再增加,在现有规模总量内进行学校和项目结构优化,着力提高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质量。

各地在原有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高校总量框架内,按照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利于竞赛、动态调整的原则,不断优化高水平运动项目的规划布局。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部分普通高等院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通知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部分普通高等院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通知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部分普通高等院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5.05.29•【文号】教学厅[1995]7号•【施行日期】1995.05.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部分普通高等院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通知(教学厅[1995]7号1995年5月29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实现国家教委、国家体委制定的《关于开展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校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的规划》,努力提高我国大学生的体育运动水平,为国家培养全面发展的体育人才,以逐步实现由国家教委组队参加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目标,现将关于部分普通高等院校试办田径等重点项目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办法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名额及范围(一)本通知只适用于经国家教委批准的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部分普通高等院校(院校名单见附件);(二)招生人数纳入国家核定的该校当年招生计划内,招生比例不超过总数的1%;(三)招生范围:中央部委所属院校面向全国招生,地方所属院校面向本地招生。

二、招收对象(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取得一级运动员证书者;2.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并取得运动健将证书者;3.参加由国家体委或国家教委主办的全国运动会或单项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运动员并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者;4.参加世界、洲际运动会或单项比赛(含世界、洲际中学生运动会及单项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或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运动员并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者。

(二)球类项目运动员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其他项目运动员年龄不超过20周岁者。

符合以上条件(一)和(二)者,可以报名。

三、招生办法1.由招生院校联络、考核确定拟招收的运动员,并于每年5月1日前将拟招收运动员名单和《拟招收运动员情况登记表》同时报送国家教委高校学生司及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7年西南财经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实施方案
2017年西南财经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工作,促进我校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17年计划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项目为:篮球、健美操、网球、足球,计划招收38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篮球5名(男子),位置(前锋3人、中锋2人);
(2)篮球5名(女子),位置(前锋2人、中锋2人、后卫1人);
(3)足球11名(男子),位置(后卫4人、前卫4人、前锋2人、守门员1 人);
(4)网球10名(男女不限);
(5)健美操7名(男女不限)。

学校在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各项目参加测试人数、运动水平和运动队建设需要,可适当调整各项目及位置的招收人数。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2.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月17日起至2月10日。

四、报名程序
1.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2.按要求填报志愿(含院校及项目);
3.确认志愿(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确认志愿,逾期将不允许确认志愿,未确认的志愿表示报名未成功);
4.下载打印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并签字盖章后,回传到报名系统;
5.附上以下相关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复印件;
(3)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4)相关比赛成绩证书、秩序册、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公示的运动技术等级复印件。

请将中学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及上述报名材料装订成册,并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请勿以其它方式)邮寄至我校,具体要求如下:
收件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体育学院;
收件地址:四川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
邮政编码:611130;
电话:(028)87092281;
纸质材料收件截止日期:2017年2月15日(以我校收件日邮戳为准);
请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高水平运动队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五、考核录取
1.初审
我校体育学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报名考生的’材料进行初审,根据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评价,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并于2017年3月初公布。

2.测试
通过初审的考生,请按照以下要求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
(1)报到时间:2017年3月11日9:00-17:00。

(2)报到地点:西南财经大学体育馆(柳林校区)。

(3)验证相关资料原件:本人身份证、户口薄、运动员等级证书、相关比赛成绩证书、秩序册、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4)保险:考生须提前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须出示保险原件。

(5)专项测试时间:2017年3月12日9:00-12:00,14:00-17:00。

地点:西南财经大学体育馆(柳林校区)。

(6)交费方式和标准:通过初审的考生,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报到时现场交费,交费标准按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