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为民办实事信息公开表
2020年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表【模板】

当年完成资金投入
资金来源
牵头领导
牵头部门及任务
配合单位及任务
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表格可修改、增加,镇区部门上报项目务必将内容填写完整)
附件2:
对市政府工作的建议征求意见表
单位:填报人:XXX联系电话:
序号
建议主题
建议主要内容
2020年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表
(代表、委员、社会类)单位:填报人:XXX联系电话: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主要内容
事由及政策依据
2020年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表
(镇区、部门类)单位:填报人:XXX联系电话: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2020年实施内容
至2021年推进计划
立项依据
紧迫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

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
填报部门:南通市国土资源局
)丁与主要任务细化量化后的工作任务责任部门上半年进展情况是否达序
时
存在1可题
10全巾新建高标准农田45
万亩;更新改造小型灌
溉泉站190座,新建防
渗渠道520公里,促进
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完成项目区1%耕地占补
平衡指标。
市国土局
各县(市、区)落实了1%耕地
占补平衡指标与项目建设任务,
完成了1%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
“落地上图”工作。
是
内陆耕地后备资源开
发殆尽,项目区完成
1%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的难度加大。
注:1. “序号”“细化量化后的工作任务”请按通政办发〔2017〕1号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关丁印发〈2017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计划表〉和〈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计划表〉的通知》确定的内容填写,便丁汇总。
2.如果任务未达序时目标,请说明原因。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民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民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07.05•【字号】内教发展函〔2019〕65号•【施行日期】2019.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民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内教发展函〔2019〕65号各民办高等学校:为进一步推进民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扩大社会监督,我厅对《内蒙古自治区民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试行)》(内教办发〔2016〕35号)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一、确保信息真实、及时信息公开是国家对民办学校依法办学,维护教职工、学生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各民办高等学校要把清单实施工作作为完善内部治理、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内容,学校法定代表人要对清单所列各项信息公开的真实性负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
各事项公开的具体要求,遵照清单“有关文件”栏目所列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各民办高等学校应当编制学校上一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清单所列信息的公开情况逐条详细说明。
年度报告应当于每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并报送我厅发展规划处备案。
三、构建信息公开平台各民办高等学校要在学校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按照要求公布清单各项内容。
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方式,及时公开信息,加强信息解读。
教育厅将在门户网站集中添加民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专栏链接,为社会公众查询提供统一入口。
四、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民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执行情况,是教育部门实施监管的一项措施,执行结果将作为我厅年度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对于不按要求公开、不及时更新、发布虚假信息的学校,我厅将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市区列为民办17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市区列为民办17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4.16•【字号】城政发〔2018〕32号•【施行日期】2018.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市区列为民办17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城政发〔2018〕32号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今年,我区承办市列实事7件、区列实事10件,为切实把实事办好,区政府办公室制定了《2018年市区列为民办17件实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按进度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实事办理任务。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区政府各分管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实事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落实。
各牵头主办部门是实事办理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
各牵头主办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切实把每件实事的工作任务、进度要求和完成时限等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层层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
各配合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衔接,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各项实事顺利实施。
二、筹措资金,严格管理。
区财政要拓宽筹资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为全面完成实事提供资金保障。
同时,要严格执行资金计划,完善资金拨付程序,畅通资金拨付渠道,确保建设资金的及时下达和使用。
区审计局要及时审计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强化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实行专户管理,专项拨付,专帐核算,保障各项实事资金及时到位。
三、加快进度,强化管理。
为民兴办实事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进度和时限要求,倒排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建设进度。
工程类实事原则上要在11月底前全面建成,并在验收合格后当年即投入使用。
为民办实事工作台账

为民办实事工作台账
责任单位名称:省为民办实事项目名称:项目点坐落地及名称:
责任部门:主(分)管领导:第一责任人及联系单位:
时间
月工作目标
月任务实际完成情况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月
5月
6月
7月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注:1、按项目点建立台账,如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应以具体幼儿园建立台账。
2、月工作目标按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的验收要求,倒排工期,确定4-12月的工作任务。
3、此表由责任单位每月28日前报县绩效办,县绩效办从5月份起开始抽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承办2018年自治区为民办实事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承办2018年自治区为民办实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发文字号】南府办函[2018]161号【发布部门】南宁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5.15【实施日期】2018.05.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承办2018年自治区为民办实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8〕16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承办2018年自治区为民办实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5月15日南宁市承办2018年自治区为民办实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文化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桂文发〔2018〕5号)及《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2018年南宁市承办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南府办〔2018〕14号)精神,为确保完成我市承办2018年自治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任务2018年自治区文化厅下发我市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为162个。
按照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广西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指导手册》的相关要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栋文化综合楼、一个篮球场、一个文艺舞台、一个宣传栏(墙),组建一支文艺队、一支体育队。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成后,应具有文体娱乐、健康服务、文化学习、宣传教育等功能,同时加强周边绿化美化亮化,突显文化兴村、美丽乡村新形象。
二、完成时限2018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从自治区下达建设任务之日起,7个月内开工,12个月内完工,即所有建设点于2018年11月10日前开工建设,2019年4月1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三、资金安排2018年南宁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各级财政共计投入4440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安排每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补助资金25万元,162个建设点共计补助4050万元;市本级财政安排各城区每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补助资金13万元,30个建设点共计补助390万元。
为民办实事记录表填写

为民办实事记录表填写一、引言作为一个国家的基本建设和发展,为民办实事是非常重要的。
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福祉和幸福感。
为了更好地记录和总结这些为民办实事的成果和经验,我们需要一个详细的记录表。
本文将对为民办实事记录表进行详细的探讨和讨论。
二、为民办实事记录表的重要性为民办实事记录表是记录和总结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重要工具。
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为民办实事的情况,包括项目的具体内容、实施的效果、花费的资金等等。
通过记录表,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到为民办实事工作的进展情况,为后续的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三、为民办实事记录表的要求为了确保为民办实事记录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我们需要满足以下要求:3.1 详细记录项目信息在记录表中,我们需要详细记录每个为民办实事项目的信息。
包括项目名称、实施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实施单位等等。
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每个项目的背景和具体情况。
3.2 记录项目效果和成果除了项目的基本信息外,我们还需要记录每个项目的效果和成果。
这包括项目的实施效果、受益群众的反馈、解决的问题等等。
通过记录这些信息,我们可以评估每个项目的实际效果,为后续的工作提供参考。
3.3 记录项目花费和资金来源为民办实事项目通常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
在记录表中,我们需要详细记录每个项目的花费和资金来源。
这可以帮助我们了解项目的经济状况,以及政府和社会各方对项目的支持程度。
3.4 分析和总结项目经验和问题为了更好地改进和提升为民办实事工作,我们需要对每个项目的经验和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
这包括项目的成功经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等等。
通过总结这些经验和问题,我们可以为未来的为民办实事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四、为民办实事记录表的格式为了清晰地记录和整理为民办实事的信息,我们需要一个规范的记录表格式。
以下是一个示例的为民办实事记录表格式:项目名称实施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实施单位效果和成果花费和资金来源经验和问题项目A 2021年1月XX市改善农村道路XX部门农民出行更加便利,道路通行安全性提高100万元,政府拨款项目进展较慢,需加强监督项目B 2021年2月XX县建设医疗中心XX医院提高了医疗服务水平,方便了群众就医200万元,企业捐赠部分设备更新不及时,需要进一步改进五、为民办实事记录表的使用为民办实事记录表应该被广泛使用,以便更好地记录和总结为民办实事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名单及建设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名单及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公布日期】2023.06.28•【字号】桂体群〔2023〕13号•【施行日期】2023.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名单及建设方案的通知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完善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实施“新时代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着力破解群众“健身去哪儿”难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18号)要求,现组织实施2023年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
2023年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按照自治区本级预算资金情况,综合各市的申报情况,经自治区体育局审核,决定支持行政村(社区)新建126个篮球场和5个门球场以及安装90套健身路径(详见附件1)等全民健身工程项目。
请各市根据《2023年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建设方案》(详见附件2)要求和国家体育总局、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保质建成并投入使用。
附件:1.2023年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建设名单2.2023年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建设方案2023年6月28日附件12023年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建设名单三、门球场项目附件22023年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建设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 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18号)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成,使该项目真正惠及广大基层群众,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任务与原则(一)建设任务自治区本级预算资金为880万元,为行政村(社区)新建126个篮球场,5个门球场,配建90套体育健身路径等健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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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月全区共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9.89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8.38万元;6月补贴困难残疾人646人,重度残疾人1940人。补贴金已足额及时发放到位。
自治区为民办实事信息公开表
填报单位:银海区民政局时间:2018年6月14日
项目名称
政策简介
分布
标准
实施进度
备注
残疾人“两项补贴”
1.《广西壮族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15〕120号)2.《北海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北政办〔2016〕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