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篇)

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篇)

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其组织者名单及职责附后。

二、消防安全管理内容:1、定期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进行检查,如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记录。

2、定期对消防器具进行检查,是否可用和能否满足消防要求,否则应调换或增加,并做记录。

3、消防器具专人管理,施工现场、木工棚、钢筋棚等由各班班组长负责。

4、工地严禁动用明火,必须动用时须办理动用明火审批手续。

三、用电方面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用电线路、设备由电工统一安装,安装好的配电箱和电器设备应符合电力规范要求。

2、一切用于施工现场的电器设备电线必须用电缆线。

3、配电箱旁不得堆放易燃和可燃的材料。

4、一切电器设备的功率在1000W以上的照明灯具在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5、下班时,电工应对电器设备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

6、在总配电箱旁的显眼处应设置灭火装置。

四、乙炔发生器必须同氧气钢瓶分开放置,其间距一般不少于____米,施工时必须配有压力表、安全阀和可靠的防回火装置。

五、在木工棚严禁有明火,否则按《工地管理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处理。

六、食堂工作人员应密切注意与堆柴处的距离,不得使柴火遗落在易燃材料处,工作完后必须把火熄灭,方可离开。

七、屋面沥青溶解的用火设备,必须选择适当场地,并派专人管理。

八、预防火灾方面:1、在现场应设置消防竖管,其可与施工用水管合用,但每层必须设置出水口及消防软管。

2、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内应设置足够的灭火器具,放置在取用方便的地方,不准移作他用。

3、在高层用火作业时(如电焊),必须采取防火措施,不得使火星跌落和飞溅。

4、木工棚内的木屑、刨花,在完工或下班前必须清理干净,堆放到指定地点,上班期,在棚内严禁吸烟。

5、在施工现场及宿舍区内不得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等高功率电器,严禁使用煤油炉,否则按《工地治安规定》处理。

6、易发热或操作时可能有火星的机具不得放在有刨花、沥青纸等易燃材料处施工,如施工处有易燃等材料,必须把易燃材料清理后,方可施工。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包括正在建设中的工地、待建工地和拆除工地。

第三条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注重防火、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加强消防宣传和培训,提高工地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消防意识和防火技能。

第四条建筑工地应聘请专业消防服务机构进行消防安全评估,并按评估结果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计划和预案。

第五条工地建设方对工地消防安全负总责,施工单位、安全监管机构、消防服务机构等各方责任明确。

第二章火源的预防和防控第六条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作业,严禁乱丢烟蒂、燃烧垃圾等行为。

第七条高温作业时,要严格控制火源和监测温度,设置消防器材和灭火设备。

第八条临时用电要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检查电线、插座和电气设备,避免电气设备引发火灾。

第九条火灾隐患的整改要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进行,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及时处理。

第十条进出工地严禁携带易燃和易爆物品,严禁私接电源。

第三章消防设施的设置和维护第十一条建筑工地应根据消防设施设计标准,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

第十二条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消防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不得随意拆除、破坏。

第十四条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用人员要定期接受培训,熟悉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

第十五条工地内应设置明显的消防标识,并配备灭火器等应急救援物资。

第四章消防宣传和培训第十六条建筑工地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消防意识和防火技能。

第十七条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灭火技术、逃生自救等内容。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九条建筑工地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培训工作。

工地消防管理制度(5篇)

工地消防管理制度(5篇)

工地消防管理制度1、安全防火组织各项目经理部必须组织由安全员为队长,并不少于____名消防值班员的义务消防队。

按时实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排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必须立即排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必须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并负责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2、施工现场防火(1)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要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管理计划。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仓库和生活区域等。

(3)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巡逻。

(4)不准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易燃物品。

(5)木工操作棚内严禁吸烟,并按时清理好刨花、锯末等易燃物品。

保持棚内清洁,木料及半成品要堆放整齐。

(6)工程开工前,凡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都应将消防器材、设施配备齐全,如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消防桶、铁锨等。

(7)电焊割作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的“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凡有易燃材料、易爆物品和与明火作业有抵触的部位,严禁进行焊割作业。

(8)施工现场用电,应严禁按照公司下发的“安全用电统一规定”加强电源管理,以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3、施工现场仓库安全防火(1)各项目经理部的仓库,应设置在距伙房、锅炉房及一切有可能发生飞火的地方____米以外。

(2)仓库内材料要堆放有序,如油漆稀料、汽油等一切易燃易爆材料应另行存放,不得混杂搁置,并有防火墙隔离。

(3)燃易爆物品在装卸、运输时,应轻搬、轻放,以防撞击出火花发生事故。

(4)各仓库必须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配备好消防用品,如灭火器、消防桶、水源等。

(5)仓库使用的照明灯及开关箱,接线盒等,距易燃易爆物品不小于____米,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仓库内严禁使用碘钨照明,以防电气起火。

4、建立奖罚制度(1)奖励制度,凡在消防工作中,积极参加各项消防活动,并遵守消防规章制度的,未出大小事故的给予表彰。

面临火灾机智勇敢进行扑救,有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篇)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篇)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燃气管道施工现场防火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规范,特制订如下:第一条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防火责任制,加强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国家、集体的财产和人身的安全。

第二条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

负责人系该施工单位的项目部经理,负责人应根据工地大小,及时配备值班纠查人员,作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保卫工作。

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明确各级防火责任人。

施工单位内部要层层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

项目部要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健全易燃易爆物品、木工棚、生活区、防腐、防水作业、电气焊等各项防火工作制度。

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防火和消防法规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防范意识。

第三条高层建筑工地和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必须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重点部位须设消防监督岗。

对义务消防人员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演练,使其掌握防火知识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义务消防员由建筑工地各施工单位选派,人员比例为施工队总人数的____%。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落实防火责任制,危险品管理、用电安全管理、用火审批规章制度。

做到不订期地对建筑工地各项制度进行检查,并得到有效落实。

第五条施工场所与各种材料按施工组织设计定点堆放,易然物品及废料要及时清理和处理。

第六条建筑工地应设环形消防车道,设环形车道确有困难的,应设置回车道,保证消防车畅通。

高层建筑工地主楼的一长边或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一周长附近不得布置工棚、堆放建筑材料及架设空中管线。

第七条建筑工地临时搭建工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建筑工地必须搭建的临时简易工棚应分类、分组布置,其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若工棚内堆放的均为不燃材料的,其间距可适当缩短,但不得小于____米。

2.临时搭建的生活设施、储存易燃物品、使用明火的工棚与施工主体建筑和永久性设施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在防火间距内禁止堆放可燃材料。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的各类工程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和劳务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是建筑施工项目的消防管理规定,是建筑施工承揽单位和各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执行的依据。

第四条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科学救援、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宜强化法制教育、技术培训,确保人员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和技能的掌握。

第六条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应强化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责任到人。

第七条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应做好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应综合施策,形成消防安全的良好局面。

第二章消防组织第九条建筑施工现场应设有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第十条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由建筑施工承包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必须具备消防工程、安全管理和指挥调度等相关专业知识。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具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岗位人员应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岗位人员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消防安全培训计划等。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现场应有专职消防员,负责日常消防工作的监督和实施,参与事故救援。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现场应按照建筑消防标准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确保消防器材和设施的完好有效。

第三章火源控制第十六条建筑施工现场应严禁乱丢燃烧物、乱拉乱放电线和使用明火。

第十七条建筑施工现场应设有临时用电设施,临时用电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

第十八条临时用电设施的布置、使用和维护,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1.1 为确保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有效防备和掌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资产安全,订立本规定。

1.2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二条: 适用范围2.1 本规定适用于全部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

2.2 建筑工地应依照本规定订立认真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通过培训和督查确保其有效实施。

第二章建筑工地消防设施第三条: 消防设施的规划和设置3.1 建筑工地应依据实际情况,对消防设施进行规划和设置。

3.2 消防设施包含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水源、消防水带、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第四条: 消防设施的维护和检查4.1 消防设施应由专人负责维护,并依照规定的维护周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和修理。

4.2 灭火器应定期充装、检测,确保其完好可用。

4.3 消防水源应保持清洁,水压稳定,消防栓与消防水带应定期检查,防止堵塞。

第三章建筑工地火灾防控第五条: 火源掌控5.1 建筑工地应设置禁烟区,并明确标识禁止点燃明火。

5.2 在易燃易爆场合,应严禁存放易燃物品,并依据需要设置防火屏障。

第六条: 电气设备管理6.1 建筑工地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6.2 电缆布线应符合规范要求,定期对电缆、插座等进行检查,防止线路老化、短路等问题。

第七条: 高空作业安全7.1 高空作业时,应设置防护网和安全绳,供应安全带,并对操作人员进行防护教育和培训。

7.2 搭设脚手架和临时工棚时,应依照规定进行稳固性和安全性检测,定期进行巡查和维护。

第八条: 废弃物及易燃废料管理8.1 废弃物和易燃废料应分类存放,并定期清理运输,防止积存引发火灾。

8.2 废弃物储存场合应设有特地的消防设施,如砂桶、稀释剂等。

第四章防备演练与培训第九条: 灭火器使用培训9.1 全部建筑工地员工应接受灭火器使用培训,了解不同类型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适用范围。

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为了保障工地的综治消防安全,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消防综治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本工地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对本工地的消防综治工作负领导责任,综治部门协助做好消防综治工作,负有督促、检查、指导的责任,消防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综治工作负直接责任,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消防综治工作。

二、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中,要有防火、综治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消防综治工作,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搭建临设单位共同搞好消防综治工作,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搭建临时设施、材料堆放等均应符合消防综治的安全要求。

三、消防安全、人人有责,进场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施工操作需要使用明火,应由班组长每次填写“动火申请单”,而经现场负责人批准,发给动火证,并指派专人看管,同时与用火人共同检查并熄灭余火后方可离开。

四、易燃易爆物品(如乙炔、氧气、油漆、油料等)存放点、使用点和有可燃易燃物施工点,要划定一定范围的禁烟禁火区,并设醒目标志,配置一定数量灭火设备,在禁火区内禁止吸烟、动火。

五、凡施工需要安全电气设备,使用机电设备,下班时由使用人员切断电源、关闭电箱。

严禁在工地、宿舍内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电钣锅、电熨斗等),确因生产需要,由工地负责人批准,专职电工要对用电安全经常检查。

六、木工间、油漆间严禁吸烟、动火,现场的刨花、木片、油回丝、草包等可燃易燃物,本着谁操作谁清除的原则,下班时由当班的操作人员各自清扫施工现场,把废料、边料集中堆放在指定的安全场所,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七、施工现场的电焊工(气割),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氧气与油类不得存放在一处。

八、危险品仓库、油漆、木工间、配电间、伙房等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设防火标志,配置种类合适的灭火机,工地配备的一切灭火设备,不准挪动位置,无火警不准动用,消防设施前,要保持道路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规定(4篇)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规定(4篇)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工人和现场设施的安全,制定的一些规定如下:1. 工地必须配备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等,并定期检查保证正常使用。

2. 工地应设有消防安全专职人员,负责检查、维护和操作消防设备。

该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持有相关证书。

3. 工地必须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发生时的报警和疏散程序,并定期组织演练。

4. 工地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阻碍通道。

5. 工地内严禁乱堆乱放可燃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

6. 工地必须配备适量的灭火器和消防水带,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7. 工地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8. 工地应建立消防安全档案,记录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情况和人员培训情况。

9. 工地应严格遵守现场施工规范,确保施工材料不违反消防安全要求。

10. 工地必须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接受相关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这些规定有助于提高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水平,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并保护工人和施工设施的安全。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通常由当地政府制定,旨在确保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

下面是一份通常包含的规定内容:1. 工地消防设施要求:- 办公区域、工地周边需配备足够数量和合适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 在工程楼层设置灭火器,确保能在火灾发生时快速响应。

- 电气设备安装要符合国家电气安全规定,防止电器引发火灾。

2. 消防逃生通道:- 消防逃生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有储物物品堆放、堵塞等情况。

- 逃生通道及出口标识要明确,能够清晰指示员工在火灾发生时的安全路线。

3. 火灾风险管理:- 对工地进行火灾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 定期巡查消防器材,确保其完好可用。

- 禁止在危险区域使用明火,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4. 消防演练:-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的应急能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领导机构。

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安全员是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主要人员,班组设兼职消防员。

三、工程项目应成立与生产班组相结合的义务消防队。

义务消防组长由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助理)兼任。

畐闻长由项目安全监督部长兼任。

义务消防员全部由项目部管理人员组成,义务消防组应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学习和训练。

四、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要符合工程实际的消防方案和措施,有特别要求时,应编制单独的消防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括消防安全机构和措施,并附有临时设施、消防设施、防火器材、消防安全通道的平面布置图。

五、消防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按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既可根据季节变化或需要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教育,也可在安全教育的同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知识。

特种作业人员要在参加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木工、油漆工、仓库管
理员、宿舍管理员等应接受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

在易燃易爆处及有消防安全要求的场所进行作业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所有接受交底人员
应全员签字
六、消防安全检查:进行安全检查的同时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根据
需要进行专项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应做好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认真整改。

七、电气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管理:电气焊接(切割)作业必须经过动火审批。

一级至三级动火审批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施工现场
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动火作业由项目部审批。

电气焊接(气割)作业人员必
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前应接受消防安全交底,严格遵守“十不烧”规
定。

电气焊接(切割)作业前对周围环境进行检查,如存在易燃易爆物品,
必须采取清除或隔离等消防措施,否则严禁动焊。

焊接、气割作业现场要配
置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等灭火器材及设施。

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

作业
后要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在管道、容器等通风不畅的场所应同时采取气体测试、通风、防毒等措施。

其它明火作业也要经过动火审批,作业前要进行检查,作业时防火及灭火措
施要到位,作业后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八、临时设施搭设完毕须经分公司验收合格才能使用。

临时宿舍与建筑物应保持20 米以上的距离,与高压架空线路必须保持规定的距离,不得建在高压线路的下方,临时宿舍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得小于 6 米。

临时宿舍顶的高度不低于2.5 米,门宽不少于 1.2 米,门向外开。

临时宿舍不得存在“三合一” (宿舍、仓库、车间及作业场所设在一起)现象。

临时设施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搭设。

脚手架不得使用竹架,外架防护不得使用竹笆。

格的
九、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应由专人管理,有严
领退手续。

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存放,不得与普通物品混放易爆物
存放易燃品的库房或场所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且经项目部检查认可。

易燃易爆物品距离明火不得小于规定距离,严禁烟火。

木工房、木加工场所、木料堆放场所严禁烟火。

刨花、木屑、纸皮等物品必须工完场清,及时将其清除到指定的防火场所。

十、电气消防安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有关电气安全规范的要求。

配电房、发电机房应符合防火要求,空间应符合规定,门向外开。

电气开关、电缆电线、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老化、破损的要及时更快。

每一线路、用电设备都须有短路及过载保护,熔丝选择合理,接法正确,不得以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电箱及电器安装底板不得使用木质材料,箱内不得放杂物。

各电气连接点要求连接
可靠,宿舍及仓库不得使用大功率灯泡。

临时宿舍用电应由工地电工统一安装,符合电气安全要求。

严禁私拉私接,严禁使用电热电器及大功率电器。

十一、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并根据现场情况和作业需要布置在合理的位置。

施工现场在施工前要设置消火栓,消火栓的口径为2 ? 4 英寸,安装数量按占地面积每5000 平米设一个。

超过30 层高层建筑要安装高压水泵和直径不小于两英寸的竖管,每层设消防接口不少于两个。

施工现场及宿舍区应有蓄水池和消防砂。

所有临时设施及加工场所应配备灭火器、消防铲、消防桶,每间宿舍每50 平方米不得少于一个灭火器。

灭火器的规格型号应满足灭火需要。

施工作业层必须设置灭火器。

易燃易爆存放处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所有的消防器材必须采用消防部门认可的产品,定期检查,对
失效的要及时更快。

十二、其它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道路要畅通,不得阻碍人员疏散及消防车辆通行。

消防通道要有明显标志。

工地门口及重点部位(宿舍、仓库、木工房、配电房及其它易燃易爆处)应设有明显的消防安全标牌。

工地应建立领导值班制度,做到昼夜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对消
防安全工作资料,工程项目应存档备查。

十三、工地消防安全纪律: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消防安全教育后才能上岗和入住,特种作业人员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未经动火审批,严禁私自动火。

严禁私拉电缆电线和私接用电设备。

宿舍内严
禁使用电热电器及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内动火做饭,不得点蜡烛或
焚烧信件、纸屑。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要到专门的吸烟室。

严禁乱
扔烟头、火种。

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得有“三违”行为。

不得私自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工地或私藏易燃易爆物品。

十四、事故报告与处理: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警,并积极组织扑救。

火灾事故单位及当事人应积极配合进行事故调查。

对火灾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项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法规的,交公安司法
部门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