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10.17•【文号】•【施行日期】2024.10.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进一步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提振市场信心,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贷款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分别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推动上市公司积极运用回购、股东增持等工具进行市值管理。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和主要股东增持股票(一)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的条件和范围。
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和主要股东增持股票,符合下述基本条件的,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1.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基本条件。
上市公司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3号)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回购方案。
2.主要股东增持股票的基本条件。
主要股东增持指主要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上市公司股票。
主要股东增持的上市公司不得为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
主要股东原则上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备债务履行能力,且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主要股东增持应当披露增持计划。
3.对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一视同仁。
鼓励中央企业发挥带头作用。
(二)开立单独专用证券账户。
申请贷款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应当开立单独的专用证券账户,专门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
该专用证券账户只允许开立一个资金账户,且应当选择贷款机构为第三方存管银行。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探讨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探讨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探讨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快速增长,成为公司治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这一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回购规模过大、回购价格虚高、信息不对称以及回购动机不明确等。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效果和质量。
一、回购规模过大问题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模过大,可能导致公司财务状况恶化,给公司经营带来困难。
一些公司为了稀释股权、抬高股价而进行大规模回购,致使公司利润减少、资金流动性下降。
此外,大规模回购还可能损害公司与其他股东的利益,引发争议和纷争。
解决措施:加强回购规模管理和监管。
应加强对上市公司回购规模的限制,制定限额政策,并加强对回购情况的监管和信息披露。
同时,要加强对回购动机的审查,避免过度回购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二、回购价格虚高问题在股份回购过程中,一些公司存在回购价格虚高的情况。
这种现象不仅浪费了公司的资金,也削弱了回购的效果。
一些公司可能存在利用回购虚高价格来控制股权、维护利益的行为,严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解决措施:加强回购价格监管和约束。
应加强对回购价格的审查和监管,制定回购价格合理性评估指导意见,确保回购价格与市场价格相符合。
同时,要加强对回购价格的披露和公开,增加回购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信息不对称问题在股份回购过程中,信息不对称是一个重要问题。
一些公司可能利用信息不对称来进行内幕交易,获取不当利益。
此外,一些公司在进行回购时可能故意隐瞒重要信息,导致回购价格失真,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解决措施:加强信息披露和内幕交易监管。
应加强对上市公司内幕交易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内幕交易防范机制。
同时,要加强对回购信息的披露和公开,确保回购信息的透明度和完整性,提高其他股东的知情权和保护利益的能力。
四、回购动机不明确问题上市公司进行股份回购时,有些公司回购动机不明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和上市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的公司,因下列情形回购本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适用本细则:(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三)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二)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30%;(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除前两款规定以外情形回购股份的,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意见》《通知》、本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严格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未经法定或者章程规定的程序授权或者审议,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对外发布回购股份的有关信息。
第四条上市公司有回购股份意愿的,应当全面梳理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中与回购股份相关的内容,明确规定可以由董事会决定实施的回购情形,完善回购股份的持有、转让和注销等有关机制,健全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管理等制度。
第五条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充分关注公司的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审慎制定、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规模和回购资金等应当与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相匹配。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建立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合理发出回购股份的申报指令,防范发生内幕交易及其他不公平交易行为,不得利用回购股份操纵本公司股价,或者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进行利益输送。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法律规制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法律规制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法律规制一、股份回购的法律基础和依据1. 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都作出了相关的规定。
公司法规定了上市公司可以进行股份回购的基本要求和程序,包括回购方式、回购的数量限制、回购的资金来源、回购程序、披露义务等方面的规定。
而证券法则是规定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相关制度和监管机制,对于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购行为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和规定。
2. 交易所规则1. 回购的数量限制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进行股份回购的数量是受到限制的。
一般来说,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总额度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10%,而单次回购数量也是有限制的。
在进行股份回购时,上市公司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超过法定的回购数量限制。
2. 资金来源和资金支付上市公司进行股份回购时,资金来源是一项十分关键的问题。
《公司法》规定了上市公司进行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和支付方式,要求回购资金必须合法合规且足额,不得侵占公司的经营资金。
资金支付也需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不能以损害股东利益为代价。
3. 股份回购程序和披露义务在进行股份回购时,上市公司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程序,包括制定合规的计划、对回购行为进行充分的披露等。
上市公司在进行股份回购时,也有披露义务,需要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
4. 股份回购的监管和惩罚对于违反股份回购规定的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将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监管和惩罚。
违反相关规定进行回购的公司可能会面临停牌、处罚款、责令整改等处理措施,一些严重违法行为者可能还会面临刑事处罚。
三、股份回购的风险和挑战1. 法律风险在进行股份回购时,上市公司需要面临多方面的法律风险。
一方面是回购行为的合规性风险,包括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回购数量是否符合法定限制等;另一方面是未来潜在的法律风险,一旦公司因为回购行为出现亏损或者其他问题,可能会面临股东诉讼、监管处罚等法律风险。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股份回购是上市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回已发行的股份的行为,也是上市公司进行证券交易市场自身股权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行为,促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2023年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进行修订。
一、回购对象范围扩大2023年修订的股份回购规则中,回购对象的范围将得到扩大。
除了现行规定中的股东、董监高等特定对象外,上市公司还可以回购其发行的存续股份。
这一改变将增加了上市公司回购的灵活性,有助于上市公司更好地运用股份回购规则来调整股权结构,提升公司自身价值。
二、回购方式多元化在2023年修订的股份回购规则中,回购方式将更加多元化。
除了现行规定的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外,上市公司还可以通过协议、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回购。
这一变化将使得回购更加灵活、高效,适应不同市场环境和公司需求。
三、回购资金来源规定2023年修订的股份回购规则还对回购资金来源作出了明确规定。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应来自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来源,不得违反财务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利益。
这一规定旨在避免上市公司以违规手段获取回购资金,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回购数量和期限限制2023年修订的股份回购规则对回购数量和期限也进行了限制。
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回购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同时每日回购的股份数量也有明确规定。
此外,回购的最高回购价格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次公告的每股净资产价值的25倍。
这些限制旨在防止上市公司通过过度回购、高价回购等手段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五、回购信息披露要求2023年修订的股份回购规则对信息披露要求也进行了完善。
上市公司在回购过程中应及时披露回购计划、回购进度、回购价格等信息,保证投资者获取足够的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
同时,对于回购完成后的股份处理情况,上市公司也应及时进行披露。
这些要求有助于提升市场的透明度,提供更准确、及时的信息,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上市公司回购细则

上市公司回购细则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上市公司回购成为一项重要的金融手段。
上市公司回购是指上市公司自愿以现金、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份额、有价证券、资产等方式,向股东回购其已发行的流通股份的行为。
上市公司回购的细则是对上市公司回购行为的具体规定和限制。
本文将探讨上市公司回购细则的意义、管理要点及存在的问题。
一、上市公司回购细则的意义1. 提高股东权益:通过回购流通股,上市公司可以减少股份供应,进而提高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盈余等指标,从而提高股东的权益。
2. 股东权益平衡:上市公司回购还可以平衡股东权益。
当公司超额利润积累较多时,股东容易发生结构性变化,通过回购可以平衡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和权益。
3. 股权激励机制:回购流通股份还可以为公司的股权激励机制提供重要支持。
公司可以通过回购流通股份,进而减少员工持股比例,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
4. 资本利用效率提升:上市公司回购还可以提高企业的资本利用效率。
通过回购流通股份,可以降低公司的再融资成本,提高资本的利用效率。
二、上市公司回购细则的管理要点1. 回购目的和范围:上市公司回购细则应明确回购的目的和范围。
回购的目的一般有提高股东权益、优化股权结构、平衡公司治理结构等。
回购的范围应包括股份数量、回购期限、回购价格等具体细则。
2. 资金来源和方式:上市公司回购细则需要明确公司回购所需资金的来源和回购方式。
资金的来源可以是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者发行优先股等。
回购方式可以是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者竞价交易等。
3. 回购程序和流程:上市公司回购细则应明确回购的程序和流程。
包括回购公告的发布、回购公告的交易和登记、回购期限的确定等。
4. 信息披露和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回购细则还应规定回购的信息披露和监管要求。
包括回购公告的内容、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等。
三、上市公司回购细则存在的问题1. 操纵股价风险:上市公司回购可能存在操纵股价的风险。
一些上市公司为了提高股价而进行回购,从而吸引更多投资者进入市场,这可能导致市场的不正常波动。
【第63号公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第63号公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成为了一种重要的市场行为。
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我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管理办法》,现将相关规则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目的1. 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回购股份来稳定股价,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股价的合理反映公司价值。
2. 提高股东回报。
通过回购股份,公司可以增加每股收益,提高股东回报率,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3. 管理股本结构。
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回购股份来调整股本结构,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整体财务表现。
二、回购股份的限制1.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应当合法合规。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侵占公司合法的经营资金。
2. 回购股份的总额度限制。
上市公司每年回购股份的总额度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3. 回购股份的时间限制。
上市公司在未披露重大信息的情况下,不得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或者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前进行股份回购。
三、回购股份的披露和公告1. 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向投资者和监管部门披露回购股份的计划和进展情况,做到信息透明。
2. 回购股份的公告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包括回购的时间、地点、方式、数量和价格等信息。
3. 回购股份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发布,并在公司全球信息站和证监会指定全球信息站上公开披露。
四、回购股份的方式和价格1. 回购股份可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交易、二级市场交易等多种方式进行。
2. 回购股份的价格应当合理,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得扰乱市场秩序。
3. 上市公司应当制定明确的回购股份实施方案,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
五、回购股份的报备和监管1. 上市公司应当向证监会报备回购股份的计划,经证监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2. 证监会将对上市公司的回购行为进行监管,并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发布将有力规范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购行为,为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条件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条件
1. 公司得有足够的资金吧,就像你兜里得有钱才能去买喜欢的东西呀!比如腾讯,要是它没有足够资金,怎么能回购自己的股份呢。
2. 股票价格得相对低估呀,这就好比你买东西,得是它价格划算的时候你才会下手嘛!像苹果公司,如果股价高得离谱,它也不会轻易回购股份呀。
3. 公司的发展前景得稳定吧,不能摇摇欲坠的呀!就像一个人得身体好才能去跑马拉松,不然怎么跑得动呢!比如可口可乐公司,它得前景稳定才会考虑回购股份。
4. 管理层得有这个意愿和决心呀!这就跟你决定做一件大事一样,得有那个心才行!像阿里巴巴的管理层要是没这想法,也不会推动股份回购呀。
5. 市场环境也得合适呀,不能乱哄哄的!好比你想安静学习,周围环境太吵闹也不行呀!例如百度,在市场环境有利的时候才更有可能回购股份。
6. 公司的财务状况得健康呀,总不能病恹恹的!就像一个人身体要健康才能去拼搏呀!像茅台,财务状况良好才可能回购股份呢。
7. 股东们得支持呀,这可不是公司自己说了算的!就像你做事也得家人朋友支持呀!比如工商银行,要是股东不同意,回购也很难进行。
8. 法律法规得允许呀,这是底线呀!不能乱来呀!就像开车得遵守交通规则一样!比如中国银行,必须在合法的框架内进行股份回购。
9. 公司的战略规划也得考虑到呀,不能瞎回购!好比你人生规划得有目标呀!像中国石油,得结合战略来决定是否回购股份。
10. 最后,还得考虑对公司形象的影响呀!这可重要了呢!就像你的名声对你很重要一样!比如中国平安,要是回购对形象有负面影响,那也得慎重呀!
我觉得呀,上市公司进行股份回购得综合考虑这些条件,一个都不能少!只有这样,才能做出明智的决策,对公司和股东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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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提出意见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是国际通行的公司实施并购重组、优化治理结构、稳定股价的必要手段,已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
上市公司要切实增强投资者回报意识,充分有效运用法律规定的股份回购方式,积极回报投资者。
鼓励上市公司在章程或其他治理文件中完善股份回购机制,明确股份回购的触发条件、回购流程等具体安排。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二、上市公司股价低于其每股净资产的,董事会应当及时了解是否存在对股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和其他因素,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股东关于公司是否应实施股份回购等措施的意见和诉求。
三、上市公司股价低于其每股净资产,或者20个交易日内股价跌幅累计达到30%的,可以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行股份回购;上市公司因该情形实施股份回购并减少注册资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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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关于股票上市已满一年的要求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第九条关于特定期间内不得回购股份的条件限制。
四、鼓励上市公司依法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
上市金融企业可以在合理确定回购实施价格、切实防范利益输送的基础上,依法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并按有关规定做好管理。
上市证券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依法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形式进行。
五、继续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优先股、债券等多种方式,为回购本公司股份筹集资金。
支持实施股份回购的上市公司依法以简便快捷方式进行再融资。
鼓励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结合自身状况,积极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推动上市公司回购公司股份,并在资金方面提供支持。
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后申请再融资,融资规模不超过最近十二个月股份回购总金额10倍的,本次再融资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日距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不受融资间隔期的限制,审核中对此类再融资申请给予优先支持。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股份回购的,可以依法一并授权董事会实施再融资。
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可以同时申请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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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时间由上市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六、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东要做积极的、负责任的股东,支持所控股上市公司完善股份回购机制、依法实施股份回购,并通过多种方式促进上市公司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做强做优,努力做维护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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