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局三线搭挂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城区供电所 三线 交越和搭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反违章活动实施方案

城区供电所“三线”交越和搭挂专项治理工作预案一、工作思路依照《安全生产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关于对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交越和搭挂进行安全整治的通知》、《配网运行规程》等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与义务,通过与通信、广电等产权单位积极汇报沟通,认真开展排查治理,确保社会公共安全和农网安全运行。
二、工作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深入排查,狠抓治理。
通过在全所范围内开展“三线”交越和搭挂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三线专项治理”),进一步深入排查、集中消除一批农村配网输电线路隐患,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防控能力,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稳定局面。
三、组织机构为加强此次“三线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确保“三线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扎实开展,成立“三线专项治理”工作组,全面组织、督导、落实专项工作的开展。
组长:副组长:成员:主要职责:负责“三线”交越和搭挂排查治理具体工作及开展情况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协调解决治理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每月(周)汇总上报本所“三线”交越和搭挂排查情况、治理情况、考核情况。
按时上报“三线专项治理”周报、月报及有关报表;通过开展日常巡视和专项检查,发现“三线”交越和搭挂隐患,针对隐患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理。
四、实施步骤第一阶段:部署启动阶段时间:7月15日—7月20日成立“三线专项治理”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启动“三线专项治理”工作。
7月20日前,成立机构,按照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成“三线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与动员。
第二阶段:隐患排查阶段时间:7月21日—7月31日按照“三线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三线”交越和搭挂隐患排查,制定整改计划,明确完成时间、整改措施,并于7月30日前上报隐患排查表。
第三阶段:隐患整改阶段时间:8月1日—10月31日按照整改措施计划,全面开展整改工作。
电力局三线搭挂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电力局三线搭挂专项治理活动方案***供电公司“三线搭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目前县域内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以下简称“三线”)在架设过程中违章跨越搭挂的现象比较严重,已成为威胁生命财产安全和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网络的安全隐患。
为有效消除县域“三线”交跨、搭挂安全隐患,按照省、市公司《配网设备综合治理专项工作》要求,公司运检部组织开展“三线搭挂”治理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一、工作思路以“消除设备隐患、降低运维风险、提升运营效率”为目标,坚持“先运维管控、后工程治理”的原则,推进“三线搭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和治理好“三线”违章跨越、搭挂事故隐患。
二、工作目标工作目标:各供电所至少完成1条“三线搭挂”配电线路的综合治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为了加强领导,便于统一部署和协调工作,特成“三线搭挂”治理专项工作小组:职责:负责公司“三线搭挂”治理各项工作决策和部署,负责制定公司“三线搭挂”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负责“三线搭挂”治理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察。
协调解决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负责治理工作总结评估工作,完成本单位典型经验提炼。
四、整治工作计划整治工作从**年**月**日开始到*月**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一)宣传动员阶段各供电所要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设立整治工作机构,对自己管辖的杆塔、线路开展一次排查,摸清“三线”违章跨越搭挂情况,制定整治工作计划。
(二)排查治理阶段供电所按照职能分工和各自责任,开展自查自改,针对排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三)自查验收阶段运维检修部将组织下现场随机抽查,形成典型经验予以总结。
五、“三线搭挂”整治技术标准(一)“弱电”搭挂线路与电力线路设备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10千伏线路(或设备)的水平距离减除最大风偏后应大于l.5米;2.对低压电力线路(或设备)的水平距离减除最大风偏后应大于1米;3.10千伏线路的垂直距离在最大弧垂的情况下应大于2米;4.低压线路的垂直距离在最大弧垂的情况下应大于1米。
三线整治方案

三线整治方案引言三线指的是电力、通信和交通线路,这些线路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
然而,在一些地区,由于种种原因,三线的建设和运维存在诸多问题,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和经济的滞后。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的三线整治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针对三线整治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整治方案。
问题分析电力线路问题主要问题有:供电不稳定,供电线路老化,用电设备过时。
供电不稳定主要是由于电力负荷过重导致的,如电线电纵载流量过高、用电负荷波动过大等现象。
而供电线路老化和用电设备过时,则是由于长期的没有进行维修和更新导致的。
这些问题给人民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和安全隐患。
通信线路问题主要问题有:通信中断,通信信号弱,通讯设施落后。
通信中断主要是由于通信线路的质量不过关,如线缆老化、绝缘破损等问题导致的。
通信信号弱则是由于通信基站覆盖范围不广和信号传输过程中的信号衰减等问题引起的。
通讯设施落后则是指通信基站和设备更新速度慢、技术水平低等问题,导致了通信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低下。
交通线路问题主要问题有:道路拥堵,桥梁老化,隧道疏通困难。
道路拥堵是由于车流量过大,道路容量不足导致的,这是交通系统整体规划和道路工程建设不合理的结果。
桥梁老化则是因为年久失修和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
隧道疏通困难主要是由于隧道施工时没有考虑到交通管理的需要,导致了容易拥堵的情况。
三线整治方案电力线路整治方案1.增加供电设备:提高电力供应能力,增加变电站和配电站的容量,确保供电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优化供电线路:对老化严重的电缆进行更换和维修,及时排查线路问题并进行维护,避免线路故障和停电。
3.更新用电设备:对过时的用电设备进行更换,配备先进的电力设备,提高用电效率和电力利用率。
通信线路整治方案1.优化通信线路布局:对通信线路进行规划和布局,合理配置基站,提高通信覆盖范围。
2.加强通信线路维护:定期检查和维修通信线路,及时处理线路问题,确保通信信号的正常传输。
三线搭挂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三线搭挂”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近年来,随着我市电力、通信和广播电视事业快速发展,特别是城区、城镇电网改造、“村村通”电视、电话等工程,对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目前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以下简称“三线”)在架设过程中违章跨越搭挂的现象比较严重,同时,在“三线”上搭挂广告牌或其他物品的现象普遍存在,已成为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网络的安全隐患。
为有效消除我市“三线”交越、搭挂安全隐患,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网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富强、品位、幸福”建设为目的,按照“条块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推进“三线搭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和治理好“三线”违章跨越、搭挂事故隐患,保障电力、通信、广电网络正常运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我县社会稳定发展。
二、组织机构为了加强领导,便于统一部署和协调工作,决定成立“三线”搭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安监局局长副组长:安监局副局长成员:广播电视局局长、供电公司经理、联通公司经理、移动公司经理、电信公司经理及以上单位组织清理“三线搭挂”的办公室负责人。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相应成立“三线”搭挂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认真开展整治工作。
三、整治工作步骤整治工作从201X年X月X日开始到X月X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一)宣传动员阶段(月日到月日)电力、广电、电信、联通、移动等部门(单位)要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设立整治工作机构,对自己管辖的杆路、线路开展一次普查,摸清“三线”违章跨越搭挂情况,确定整治点线,落实整治责任单位。
(二)排查治理阶段(月日到月日)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和各自责任,开展自查自改,针对排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做好排查治理台账,并将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送“三线搭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三线寄挂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三线寄挂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三线寄挂是指城市中存在的一些乱象,即一些城市居民在城市中拥有住房,但却在农村地区有土地、房屋或者户口,形成了“三线寄挂”现象。
这种现象不仅影响了城市的土地资源利用,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因此,对三线寄挂现象的整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二、整治目标1. 彻底清理城市中的三线寄挂现象,实现城乡一体化管理;2. 保障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3. 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三、整治措施1. 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加大对三线寄挂现象的宣传力度,让城市居民充分了解政府对于此类现象的态度和处理措施,增强居民的合作意识和主动性。
2. 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城市和农村土地、房屋、户口管理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加强对三线寄挂现象的监管和处罚力度,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强化执法力度加大对三线寄挂现象的执法力度,建立专门的整治工作组织,加强对城市和农村的排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形成震慑效果。
4. 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建立举报渠道,对于发现的三线寄挂现象,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整治合力。
四、整治效果评估1. 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找出不足之处,不断完善整治工作方案;2. 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进行公开,让社会各界了解整治工作的进展和成果;3. 针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整治方案,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整治工作的意义三线寄挂整治工作的实施,不仅有利于城市的良好发展,还能够提高城市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同时,也能够促进城乡一体化管理,实现城乡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城市和农村的协调发展。
六、结语通过对三线寄挂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相信能够有效清理城市中存在的三线寄挂现象,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生活环境提供更好的保障。
关于开展“三线”交越搭挂专项整治的通知

关于开展“三线”交越搭挂专项整治的通知近年来,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迅速,积极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但随着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以下简称“三线”)建设范围的不断扩大,违章交越、搭挂的乱象也随之发生,虽经多年整治仍未彻底消除,既影响城乡环境美观,还存在电气火灾、人员触电等重大安全隐患。
为美化城乡人居环境,有效消除“三线”交越、搭挂安全隐患,保障电力、通信、广播电视正常运行,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三线”违章交越和搭挂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规范、相互支持;严格整治、确保安全”和“谁违章、谁整改”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对全县范围内“三线”交越、搭挂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地排查,对不符合行业标准和安全要求的,进行有效整治和改造,有效防范因“三线”违章交越、搭挂而引发人身触电伤亡或设备损坏等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一)历史遗留隐患整治。
对历史遗留形成的“三线”违章交越和搭挂问题,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相互支持,依法办事,妥善处理,确保安全”的原则,由各产权方负责对所管辖的杆、塔、线路全面开展一次普查,摸清情况,建立台账,制定整改计划。
对违章交越、搭挂的,后建方(搭挂方,下同)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
由于通道原因拆除确有困难的,后建方须主动联系先建方(产权方),经协商同意且通过整改达到安全要求。
后建方须与先建方(产权方)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签订安全协议遇到困难的,由县“三线”交越和搭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
同时,交越、搭挂的线缆上须有产权单位标识及设备管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便于安全管理。
(二)新建改建线路整治。
新建、改建的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杜绝出现新的违章交越和搭挂;受限通道资源确需交越、搭挂的,后建方须征得先建方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后方可实施。
××电力公司“三线”交叉跨域隐患专项治理工作

××电力公司“三线”交叉跨域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第一篇:××电力公司“三线”交叉跨域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电力公司“三线”交叉跨越隐患专项治理工作近年来,随着城镇建设规模的逐步扩大,各类通信服务迅猛发展,因受城乡道路通道、建设资金等因素的限制,部分通讯运营商为了减少投资,纷纷在电力线路专用杆塔上搭挂非电力装置,私挂、乱挂、偷挂的现象比较严重,一定程度上阻碍登杆作业,影响了电力线路的正常运行维护。
违规搭挂三线安全距离不足,容易产生交叉跨越段接触弱电线路保护钢绞线带电,一旦有人触碰到拉线,随时都可能发生触电人身伤亡事故,给安全供电带来了严重隐患。
为此我公司成立了“三线”交叉跨越隐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专项治理的法律、法规、标准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设施细则》;《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农村安全用电规程》。
依据的技术指标为:电力线路与弱电线路的交叉角以及最小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与弱电线路的交叉角:1级弱点线路不小于45度;2级弱点线路不小于30度;3级弱点线路不限制;(2)与弱电线路的垂直距离:10kV线路不小于2米;0.4kV线路不小于1米;在开阔地区,两平行线路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高度。
3、禁止在高压电力杆路上出现新的弱电线路搭挂现象。
我公司组织人员对所辖区域内的10kV线路,特别是0.4kV低压线路的搭挂情况进行摸底排查,针对“三线搭挂”状况及隐患性质,制定下发了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治理时间节点和要求,**个供电所按照归属管辖范围,开展自查、隐患信息统计及上报处理情况,公司依照治理实施节点,进行现场核查。
公司还要求各供电所对所有“三线”违章交越搭挂跨越现场进行拍照、登记,并建立健全隐患台账,长期跟踪排查整治。
同时,加强与电信、移动、联通和广电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发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三线”违章交越搭挂的危害性和破坏性,要求配合与支持,严格按照“三线”违章交越搭挂治理各项标准,限期自行清理搭挂线路,确保电网安全可靠运行。
完善“三线”搭挂管理消除电网安全隐患

制约 , 违章 交越 、 搭挂 的现象依然存在 ,由此导致的 上 ,出现故障后没有及时修复 ,导致供电线路系统的 电力线路短路 、倒杆 、停电 ,以及 检修维护人员触电 保护形 同虚设。 伤亡等事故偶有发生 ,成为威胁 电力 、通信 、广播 电 视网络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的隐患。
一
部 分企业对 “ 三线 ”整治重视 不够 。国家对 “ 三 线 ”整治 的通知 已下发4 年多了 ,个别企业仍 没有采 取有效的措施来消除安全隐患 , 部 门之 间互相推诿 ,
、
“ 三线 ”搭挂造成的影响
影响安 全 。农村 电网改造后 ,电力入户 线安装 管理不到位 。电力企业已经加快电力线路 入户线绝缘 比较规范 ,而 电话 入户线和 广 电人 户线施工 安装人 化 的改 造 ,结 合 农 网 升 级 工 程 和 智 能 电 表工 程 建 设 , 员为 了 图省 事 ,绑在 电力入 户线的支 撑物上 人户 。 对城 区的架空电力线路更换高杆和绝缘线 , 并对人户
强化安全基础 管理 ,落实企业主 体责任 。企业
是安 全生 产的 责任 主体 ,要按照 《 安全生产法 》的有
。|
加强监督管理 , 开展 “行业的特点,按照职责分 工, 落实国务院安全 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 《 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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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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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线通信 线广播 电视线交越 和搭挂进 行安全整 治
的通知 》的精神要 求,集 中开展反违童交越 、搭挂的 安全整治 工作。各级 安监部 门强 化监督 ,严格督查 , 突出重 点 , 务求实效 。对督查 中发现的 问题 ,限期整 改, 消除事故隐患。对 隐患严重或不符合安全生产的 企业 , 除责令整改外 , 对因领导不力 、措施不到位造 成生产安全事故的 ,应按照 《 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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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三线搭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目前县域内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以下简称“三线”)在架设过程中违章跨越搭挂的现象比较严重,已成为威胁生命财产安全和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网络的安全隐患。
为有效消除县域“三线”交跨、搭挂安全隐患,按照省、市公司《配网设备综合治理专项工作》要求,公司运检部组织开展“三线搭挂”治理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思路
以“消除设备隐患、降低运维风险、提升运营效率”为目标,坚持“先运维管控、后工程治理”的原则,推进“三线搭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和治理好“三线”违章跨越、搭挂事故隐患。
二、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各供电所至少完成1条“三线搭挂”配电线路的综合治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领导,便于统一部署和协调工作,特成“三线搭挂”治理专项工作小组:
职责:负责公司“三线搭挂”治理各项工作决策和部署,负责制定公司“三线搭挂”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负责“三线搭挂”治理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察。
协调解决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负责治理工作总结评估工作,完成本单位典型经
验提炼。
四、整治工作计划
整治工作从**年**月**日开始到*月**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各供电所要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设立整治工作机构,对自己管辖的杆塔、线路开展一次排查,摸清“三线”违章跨越搭挂情况,制定整治工作计划。
(二)排查治理阶段
供电所按照职能分工和各自责任,开展自查自改,针对排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三)自查验收阶段
运维检修部将组织下现场随机抽查,形成典型经验予以总结。
五、“三线搭挂”整治技术标准
(一)“弱电”搭挂线路与电力线路设备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10千伏线路(或设备)的水平距离减除最大风偏后应大于l.5米;
2.对低压电力线路(或设备)的水平距离减除最大风偏后应大于1米;
3.10千伏线路的垂直距离在最大弧垂的情况下应大于2米;
4.低压线路的垂直距离在最大弧垂的情况下应大于1米。
(二)“弱电”线路不准搭挂在电力线路的上方。
原则上一种“弱电”线路搭挂只能在电力线路杆上架设一条钢绞线。
条件允许的“弱电”搭挂线路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整合,以减少不必要钢绞线数量;每条钢绞线截面不得大于24平方毫米,“弱电”线路的接线盒、分接箱等设备不得直接依附在电力线杆上,确有困难的,必须与电力线杆保持0.6米—0.8米的距离。
(三)“弱电”线路搭挂合杆不得超过电力杆的允许荷载;
(四)“弱电”线路搭挂的施工工艺,除符合“弱电”线路架空的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外,搭挂线路的钢绞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每400米距离要安装一个接地装置。
(五)搭挂线路不得跨越高速公路等重要交通道路,不得直接穿越配电变压器、电力电容器等配电设备;搭挂线路在转角、终端等受力点应安装受力反方向的拉线,以确保电力线路的受力不变。
(六)“弱电”搭挂线路每隔200米距离应有一个明显的标识,标识上要有清晰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必须是24小时值班电话)和警示标记。
六、整治工作要求
1. 各确定至少一条“三线搭挂”线路报公司运维检修部备案并开展相关治理工作。
2. 各供电所要加强与乡镇政府的沟通、协调,争取取得政府部门支持开展“三线搭挂”治理工作。
3. 各供电所须取得与相关线路搭挂资产产权单位签订的《搭挂协议》,协议中须明确产权分界、搭挂技术规范、安全责任界定、运维责任界定、运维标识规范、提供相关资料、健全搭挂台账、建立联系制度等内容。
4. 在开展治理工作时必须做到合法、合规,避免引起纠纷、争议;对于搭挂资产产权不明确的,要采取正式行文送达确认、登报公示、政府备案、法律公正等有效手段来规避风险,在确认手续齐全的情况下由单位组织限期拆除。